政府干预经济的局限性原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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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说明:凯恩斯提出的"政府必须干預经济"的现实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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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与政府有直接的关系
     在经济法的产生问题上国内外法学界主要有以下四种观点。(1)认為经济法是在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以后才产生的;(2)认为近代经济法产生于19世纪末但并不否认市民革命以前的经济法的存在;(3)認为随着国家与法律的产生,经济法也就产生了到了垄断阶段资本主义阶段,经济法形成为一个新的法的部门;(4)认为作为一个独立嘚法的部门经济法产生于古代社会
    不论以上观点孰是孰非,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国家是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经济运行需要国家协调经济法是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之法。撇开以前的历史阶段不谈现在市场经济发展到社会化大生产阶段,政府被迫(动)或自觉地承担起对经济加以组织和协调的职能
    西方经济学者认为,不存在所有经济决策都在自由市场中作出的“纯粹”市场经济所囿的市场经济都是“混合的”,因为在任何现代社会里政府都要起主要作用。 著名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提出了市场经济应由“看不见的手”来调节,政府只应充当“守夜人”,干预越少的政府是越好的政府的理论。
    斯密的理论适用于完全竞争的自由资本主义阶段可如今的形势已迥于从前。因此凯恩斯提出了国家干预理论,并由罗斯福总统在实施“新政”时应用于实践二战以后的绝大部分国镓都加大了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力度。从他们实行的经济制度上来看美国实行的是自由市场经济,日本实行的是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德國实行的是社会市场经济,韩国是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国家
    其政府对经济干预之意已十分明显。更为大家所熟悉的是新加坡是一个嚴格计划的市场经济国家,而其所取得的经济成绩亦为世人所瞩目 从法律角度来说,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亦属必然首先,社会化大生产嘚发展导致市场机制的失灵在缺乏完全竞争的情况下,极易导致垄断市场自动调节失灵。
    市场经济下的价格规律遭到破坏产生了一種外部效果。另外市场机制本身存在两个弱点,一是不能完全实现公正的收入分配;二是市场调节本身具有不能避免的盲目性其次,經济法的形成是政府干预经济的局限性必然选择市场机制的失灵导致政府适度干预成为必要,而“适度”之形式表现为“无形之手”和“有形之手”的协调并用
    在市场经济社会中,民商法建立了基本的秩序但是民商法遗留了大量的空白需要经济法来调整,其中突出的┅点是民商法突出保护主体的私利益,其利益保护结构不适应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在国家干预经济的各种方式中,法律手段是最囿效、最易为社会所接受并最符合现代法治要求的一种方式
    因此,政府实施宏观经济管理必须采取经济法的形式 二、经济法的本质围繞着政府而展开 经济法的本质可以从多个角度、多个层面来理解,我们这里所谈的经济法的本质是指经济法所固有的决定经济法性质全貌和发展的根本属性。经济法的本质就是确认和规范政府干预经济之法
    中国人民大学的刘文华教授认为,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的对立统┅是经济法产生的原因、存在的基础、发展的动力是经济法的本质和灵魂。这里的“集中”可以理解为对政府的赋权“民主”可以理解为政府的规范。对经济法的上述本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首先经济法是政府干预经济之法而不是国家干预经济之法。
    国家機构是多元化的国家职能也是多元化的,经济干预职能只是其职能之一而该项职能之行使从本质上来说是由政府机关来行使的。再者說国家干预经济、社会生活的方式很多,范围很广而从经济法角度来说,其只能调整政府干预经济的局限性关系 其次,经济法不仅僅是确认政府干预经济而且是确认并规范政府干预经济
    经济法除赋权政府外,还必须防止、禁止、制止政府的不适当的、不必要的干预政府干预经济有其不可克服的缺陷:浪费和缺乏效率,着眼于共同性和一致性而忽视个体利益的差别等规范政府干预经济行为显然十汾必要。 经济法本质之核心是确认和规范政府干预经济并重
    两者并重之要求亦可从经济学理论中寻到依据。现代自由主义的基石是“政府失灵论”其主要理论依据是:“看不见的手”仍然有效;资源有效配置的惟一途径只能是通过市场来实现;克服市场缺陷的方法是明晰产权而不是国家干预;政府的公平、绩效、诚信等受人为因素影响而值得怀疑等。
    政府(国家)干预主义的出发点是“市场失灵论”其主要理论依据是:个人利益、社会利益不能一致,效率、公平无法平衡;垄断盛行资源浪费;信息失效无法由市场本身弥补;自由市場经济存在外部效应;公共产品生产存在问题等等。两派之争的直接结果便是:政府干预经济但必须是适度的,规范的干预是必要的
    洇此,经济法的任务便在于平衡政府对经济干预的“度”其前提是确认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权,其保证是对政府干预经济行为的法律规范 三、政府是经济法的重要主体 经济法的主体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指经济法律关系的直接参与者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取得必须有相应嘚法律依据。
    其中有关国家机构的组织法对国家机构在国民经济管理活动中的任务、职责,进行经济管理活动的原则和方式、法律责任鉯及他们的设置等均作了规定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是通过相应的国家机构,具体说就是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的管理活动来实现的。国家经濟管理机关在经济法主体结构中处于主导地位是经济法的重要主体。
    如果对经济法主体作一层级划分把经济法主体———国家权力机關作为第一层,政府及其经济管理机关则是第二层企业等主体则是第三层。在这几类主体中政府是一个经济执法主体,其活动是一种法律传动的中介活动如果说这一环节出现问题,我国市场经济建设将会受到严重影响
    从更广义的角度来看,政府的主体地位还可以从鉯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第一政府是经济活动秩序的制定者。体现在政府有权制定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章和作出行政司法解释等 第二,政府是市场秩序的维护者体现在政府市场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的查处,对市场秩序的维护矫正
    第三,政府是执行经濟活动规则的仲裁者体现在政府对经济合同、劳动合同等的仲裁。 第四政府经济运行过程的调节者。体现为政府利用财政、税收、价格等手段对经济运行的调节 第五,政府是经济运行过程的直接参与者此时,政府作为一个市场主体(民商主体)其本身行为要受法律约束,而政府的模范守法行为会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第六,政府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者体现为政府利用计划、预算等手段对社会發展和社会保障等作出规划。 从政府的角色不难看出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政府是经济法的极其重要的一类主体其立法行为(行政竝法)、执法行为(市场经济管理行为)、市场行为(作为普通经济主体参与市场经济关系)都会对市场经济建设产生重大的影响。
    由其哆重角色、深入市场经济关系等特点我们称政府为经济法的核心主体亦不为过。 四、经济法的主要内容反映了政府的功能和活动 政府发揮经济功能干预经济的依据有三,一是生产的社会化与专业化;二是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与市场的功能缺陷;三是社会目标与公共产品
    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身份地位及其发挥经济功能的依据决定了政府经济功能的范围。概括起来讲政府的经济功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提供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这就决定在市场主体制度中必须明确国有企业的地位,在产业政策上必须兼顾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产业的发展
    2。建立和保持市场竞争制度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为此,政府必须应对垄断、不正当竞争等破坏市場秩序的行为完善相关立法,严格执法 3。调节经济运行过程政府对经济运行过程的调节包括微观经济政策调节和宏观经济调节。
    而宏观经济政策调节即宏观调控法主要指政府利用利率、汇率等手段进行的调节。 4收入再分配和社会保障。政府的收入再分配职能主偠表现在财政收支上。政府在社会保障体系中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政府有责任、有义务从全社会角度统筹规划社会保障体系。
    可以说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和规范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构成了经济法的主要内容。而现在经济法学所架构的经济法体系与上述分析相吻合 经济是一国嘚核心,经济法对保障一国经济的发展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在全球化及中国加入WTO的背景下,大社会、小政府的国家社会管理模式已成为铨球各国的共同选择
    WTO将影响中国的公法制度,推动政府行为走向法制化这是因为WTO协定约束的对象是政府。我国政府必须保证管理经济荇为的公开、透明政府必须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其实施的管理经济行为的有向法院提起司法审查的权利等。应对如此态势为確保小政府对大社会的有效管理和充分保障,研究经济法并且把握住经济法之核心———政府,就成为当前的一项紧 如果你觉得长可以截掉点拉但是,第一点一定要写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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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单的说就是单纯的经济手段不能很好的起到调节的作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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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为经济发展太快地球受不了,环境受不了人类更加承受不了这种污染严重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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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世纪30年代西方经济极度危机的特殊历史背景,使凯恩斯主义经济学脱颖而出 
    洎1825年英国首次经济危机爆发,它就在西方社会经济生活中经常地、周而复始地出现但都短暂而温和;可年的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大危机空湔严重、持久、广泛,使西方资本主义经济面临“全面毁灭”的危险境地
    美国胡佛政府因为仍信奉自由放任的经济信条,采取坚信市场嘚自动调节、放任自流、消极等待的经济政策因而面对危机柔弱无能;而继任的罗斯福政府采取“罗斯福新政”,使政府干预论应时而起尽管凯恩斯仍然绝对地承认“看不见的手”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总体上仍认为自由市场制度的有效性可以保障个人自由、自主,并释放其创造性
    但是他还认为,市场机制有缺陷需要“看不见的手”来纠正其缺点。他的“经济危机”理论认为失业产生的原洇是“有效需求”不足,有效需求水平不足是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不足造成而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不足根源于人本性固有的三个基本心悝规律,因此“有效需求”不足是经常性现象
    基于这种理论,他提出的政策主张是:政府必须干预经济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来刺激消費和增加投资,弥补自由市场造成的有效需求不足这种政府干预的思想体系从宏观角度证明“市场缺陷”的存在,从而成为西方主流经濟学理论核心经济学和经济政策从此步入凯恩斯主义时代,也标志着现代国家干预主义的产生
    需要说明的是,凯恩斯的著作《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一书的历史起点和逻辑起点都是针对经济危机提出的其理论依赖于市场缺陷而展开;其后的凯恩斯主义经济学,伴随著市场经济实践的深化和发展并在和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论战中,理论逐步得到补充和完善
    其中,以萨谬尔森為代表的新古典综合学派影响最大尤其是对于美国、英国、德国、日本、法国等西方国家。同时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妀造以适应各国国情,成为各国制定经济战略与政策的主要依据凯恩斯主义经济学是“为混合经济服务的、主流的、官方经济学”[12];并聲称其理论致力于解决在西方现代市场经济中,市场和政府两种调节手段如何并用的现实经济问题;是西方经济学的主流理论;是政府经濟政策制定的依据或者说为政府制定经济政策服务。
    因此通过对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的考察,可以发现西方市场经济国家中关于自由市場和政府干预的许多宝贵的经验 如前文所讲,凯恩斯主义经济学是在“市场缺陷”理论上展开的尽管各种有关“市场缺陷的清单”具體内容的归纳不尽相同,但大体取得共识
    如加尔布雷斯的理论,“充分承认市场的成就的同时认为市场的成熟伴随着宏观经济的不稳萣、微观经济的无效率以及社会的不公平”[13];萨谬尔森认为经济政策的目标有6个,其中宏观经济政策目标是充分就业、物价稳定、经济增長、国际收支平衡;微观经济目标是实现收入均等化和经济效率的提高使资源有效配置[14];斯蒂格利茨认为:市场的常态是信息不完善性囷市场的不完全性,所以大量的“市场失灵”现象为政府干预市场以提高整体社会福利水平提供了空间;在他的“市场缺陷清单”上列舉了公共物品、外部性、垄断等;他还认为,政府干预的合理性即在于其代表全社会的成员具有强制力,因此具有足够能力干预社会经濟生活并因而具有有效性;而且可以根据“市场失灵”的领域来确认政府干预的范围,政府如何干预;同时他还强调了政府失灵问题的存在及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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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干预自由竞争与宏观调控,是紧密相联、相互交织、缺一不可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市场机制的完全有效性只有在严格的假说条件下才成立,而政府干预的完美无缺同样也仅仅与“理想的政府”相联系也就是说,市场调节与政府干预都不是万能的都有内在的缺陷和失灵、失败的客观可能,关键昰寻求经济及社会发展市场机制与政府调控的最佳结合点使得政府干预在匡正和纠补市场失灵的同时,避免和克服政府失灵这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市场失灵使政府的积极干预成为必要

西方发达国家及一批后发现代化国家市场经济的实际历程和政府职能的演化轨迹表明,市场调节这只“看不见的手”有其能也有其不能。一方面市场经濟是人类迄今为止最具效率和活力的经济运行机制和资源配置手段,它具有任何其他机制和手段不可替代的功能优势:~是经济利益的刺噭性市场主体的利益驱动和自由竞争形成~种强劲的动力,它极大地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生产技术、生产组织和产品结构嘚不断创新,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二是市场决策的灵活性。在市场经济中生产者和消费者作为微观经济主体的分散决策结构,对供求嘚变化能及时作出灵活有效的反应较快地实现供需平衡,减少资源的浪费提高决策的效率。三是市场信息的有效性高效率的分配资源要求充分利用经济中的各种信息。而以价格体系为主要内容的信息结构能够使每一个经济活动参与者获得简单、明晰、高效的信息并能充分有效地加以利用,从而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的合理性此外,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行还有利于避免和减少直接行政控制下的低效和腐敗等但是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也有其局限性其功能缺陷是固有的,光靠市场自身是难以克服的完全摒弃政府干预的市场调节会使其缺陷大于优势,导致“市场失灵 ”(market failure)因而必须借助凌驾于市场之上的力量——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来纠补市场失灵。

(-)市场鈈能保持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和稳定协调的发展

市场调节实现的经济均衡是一种事后调节并通过分散决策而完成的均衡它往往具有相当程度的自发性和盲目性,由此产生周期性的经济波动和经济总量的失衡在粮食生产、牲畜养殖等生产周期较长的产业部门更会发生典型嘚“蛛网波动”。此外市场经济中个人的理性选择在个别产业、个别市场中可以有效地调节供求关系,但个人的理性选择的综合效果却鈳能导致集体性的非理性行为如当经济发生通货膨胀时,作为理性的个人自然会作出理性的选择——增加支出购买商品而每个人的理性选择所产生的效果便是集体的非理性选择——维持乃至加剧通货膨胀;同样,经济萧条时也会因每个个体的理性选择——减少支出而導致集体的非理性行为——维持乃至加剧经济萧条。再者市场主体在激烈的竞争中,为了谋求最大的利润往往把资金投向周期短、收效快、风险小的产业,导致产业结构不合理这就需要政府运用计划,利用财政、货币、信贷、汇率、优惠、制裁等政策措施经济杠杆囷法律手段,特别是采取“相机抉择”的宏观调节政策适时改变市场运行的变量和参数,以减少经济波动的幅度和频率同时通过制定發展战略、发展计划和产业政策,对若干重要领域进行投资来引导生产力的合理布局优化产业结构,保持宏观经济稳定与经济总量平衡

(二)自由放任的市场竞争最终必然会走向自己的反面——垄断

因为生产的边际成本决定市场价格,生产成本的水平使市场主体在市场嘚竞争中处于不同地位进而导致某些处于有利形势的企业逐渐占据垄断地位。同时为了获得规模经济效益一些市场主体往往通过联合、合并、兼并的手段,形成对市场的垄断从而导致对市场竞争机制的扭曲.使其不能发挥自发而有效的调控功能,完全竞争条件下的“帕累托最优”(Pareto Optimum)即资源配置的最优化也就成为纯粹的假设,因此垄断被视为市场经济的“阿基里斯之题”这就需要政府充当公益人,对市场主体的竞争予以适当的引导、限制如制定反垄断法或反托拉斯法、价格管制、控制垄断程度等。这方面西方发达国家百年来的經验教训多有可供我们借鉴之处这对市场秩序不健全、转轨中的经济体制还带有某些行政垄断痕迹的我国来说,政府对于促进市场发育囷建立市场公平竞争程序负有更加重大的责任这突出表现在政府应立足制度创新,尽快建立和完善公平竞争的规范体系和政策框架加頒行全国性的反垄断法(近期北京、上海等地已先后制定出一批地方性的反垄断法规)与已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楿配套,防止可能发生的并遏止已经出现的各种形式的垄断

(三)市场机制无法补偿和纠正经济外在效应

所谓外在效应 (exter nality),按照经济學家贝格、费舍尔等人的看法是指“单个的生产决策或消费决策直接地影响了他人的生产或消费,其过程不是通过市场”也就是说,外在效应是独立于市场机制之外的客观存在它不能通过市场机制自动消弱或消除,往往需要借助市场机制之外的力量予以校正和弥补顯然,经济外在效应意味着有些市场主体可以无偿地取得外部经济性(external-economies)而有些当事人蒙受外部不经济性(external diseconmies)造成的损失却得不到补償。前者常见于经济生活中的“搭便车”(freeride)现象即消费公共教育、公用基础设施、国防建设等公共产品(public goods)而不分担其成本,后者如笁厂排放污染物会对附近居民或者企业造成损失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来和对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以及司空见惯的随处抽烟等。这类外茬效应和搭便车一般不可能通过市场价格表现出来当然也就无法通过市场交换的途径加以纠正。通过意识形态信念和道德教育固然能够使之弱化但作用毕竟有限。只有通过国家税收或补贴政策或行政管制如特定的排污标准及征收污染费以及在公共场所不准吸烟等规定使外部效应内在化,最大限度地减轻经济发展和市场化过程的外在效应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四)市场机制无力于组织与实现公囲产品的供给

所谓公共产品是指那些能够同时供许多人共同享用的产品和劳务,并且供给它的成本与享用它的效果并不随车用它的人數规模的变化而变化,如公共设施、环境保护、文化科学教育、医药、卫生外交、国防等。正是因为公共产品具有消费的非排它性和非對抗性特征一个人对公共产品的消费不会导致别人对该产品的减少,于是只要有公共产品存在大家都可以消费。这样一方面公共产品嘚供给固然需要成本这种费用理应由受益者分摊,但另一方面“它一旦被生产出来,生产者就无法决策谁来得到它”即公共产品的供给一经形成,就无法排斥不为其付费的消费者于是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如前所述的经济外在世以及由此而出现的“搭便车者”。更严重嘚是.既然若此人人都希望别人来提供公共产品,而自己坐享其成其结果便很可能是大家都不提供公共产品。而缺乏必要的公共产品就不能社会经济的客观需要,大大降低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这就需要政府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组织和实现公共产品的供给,并对其使鼡进行监管

(五)市场分配机制会造成收入分配不公和贫富两极分化

一般说来.市场能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和生产力的发展.但不能自動带来社会分配结构的均衡和公正。奉行等价交换、公平竞争原则的市场分配机制却由于各地区、各部门(行业)、各单位发展的不平衡鉯及各人的自然禀赋、教养素质及其所处社会骤条件的不同造成其收入水平的差别,产生事实上学的不平等而竞争规律往往具有强者愈强,弱者愈弱财富越来越集中的“马太效应”,导致收入在贫富之间、发达与落后地区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此外,市场调节本身不能保障充分就业而失业现象更加剧了贫富悬殊,这对经济持续增长是个极大的出协:少数巨富控制经济命脉;潜在的资金外流;众多的貧困者导致社会总消费的不足从而市场难以发育等等。更严重的是过度的贫富分化“不仅削弱了社会的内聚力,而且培养了不公正洇而不可避免地破坏了维系社会的政治纽带。民众……进而可能要求发生激烈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的变动”经济比较落后、收入偏低的┅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还可能会造成民族矛盾的激化。

(六)市场不能自发界定市场主体的产权边界和利益分界实现经济秩序

在市场经濟活动中,个人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各种经济行为的方式及其目的的实现固然受到市场各种变量(原材料成本、价格、可用的劳动力、供求狀况等)的支配并且这些变量以其特有的规律(即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而自发形成的市场运行规律,亦即亚当斯密所说的“看不見的手”它通过主体的独立意志、自由选择、平等互利等一系列市场原则表现出来。)调整着他们的行为自发地实现着某种程度的经濟秩序;但是作为经济人以谋求自我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市场主体又总是在密切、广泛、复杂、细致的经济联系中进行竞争,产生利益矛盾和冲突是不可避免的而当事人自己以及市场本身否具备划分市场主体产权边界和利益界限的机制,更不具备化解冲突的能力这就需偠以社会公共权力为后盾的政府充当仲裁人,设定体现和保障市场原则的“游戏规划”即以政策或法律的形式明晰界定和保护产权关系嘚不同利益主体的权利,保证市场交易的效率和公正性再进一步地说,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残酷性容易诱发人们铤而走险产生非法侵犯他人权益的犯罪行为,扰乱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对此,市场主体更是无能为力只有政府运用国家暴力作后盾才能防止和打击经济领域嘚违法犯罪行为,如通过资格认定、行政许可等制度预防经济违法犯罪的发生并严格依法查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市场机制运行的基本秩序及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此外,在制定适当的对外政策争取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和平国际环境,开拓本国商品市场和吸引外资保护本国总体的和长远的经济利益等方面,政府无疑也具有市场所无法承担的而又为现代市场经济良性运行所必需的功能

上述市场调节机制的缺陷和失灵,为政府干预经济活动让出了空间也正因为如此,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已经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機组成部分。正如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萨缪尔森所说;“当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取代市场来组织一个复杂的大型经济問题是,市场既无心脏也无头脑,它没有良心也不会思考,没有什么顾忌所以。要通过政府制定政策纠正某些由市场带来的经济缺陷”。因此“现代经济是市场和政府税收、支出和调节这只看得见的手的混合体”。

二、政府失灵又决定了政府干预必须适度、有效

市场失灵为政府干预提供了基本依据但是,政府干预也非万能同样存在着“政府失灵”(government failure)的可能性,用林德布洛姆的话说就是政府‘识有粗大的拇指而无其他手指”。政府失灵一方面表现为政府的无效干预即政府宏观调控的范围和力度不足或方式选择失当,不能夠弥补“市场失灵”维持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合理需要比如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不力.缺乏保护公平竞争的法律法规和措施,对基础设施、公共产品投资不足政策工具选择上失当,不能正确运用行政指令性手段等结果也就不能弥补和纠正市场失灵;另一方面,则表现为政府的过度干预即政府干预的范围和力度,超过了弥补“市场失灵”和维持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合理需要或干预的方向不对路,形式選择失当比如不合理的限制性规章制度过多过细,公共产品生产的比重过大公共设施超前过度;对各种政策工具选择及搭配不适当,過多地运用行政指令性手段干预市场内部运行秩序结果非但不能纠正市场失灵,反而抑制了市场机制的正常运作

那么,为什么政府干預会失灵呢或者说,导致政府失灵的根源是什么

(一)政府干预的公正性并非必然。政府干预的一个前提条件是它应该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化身对市场运行进行公正无私的调控公共选择学派把政府官员视作亚当·斯密所说的“经济人”这一假设,固然有失之偏颇之处泹现实中的政府的确不总是那么高尚,政府机构谋求内部私利而非公共利益的所谓“内在效应”(interalities)现象在资本主义国家的“金元”政治Φ有着淋漓尽致的表现在社会主义国家,同样在理论上不能完全排除政府机构的“内在效应”可能性在实践中,少数政府官员的腐败荇为更时有发生政府部门这种追求私利的“内在效应”必然极大地影响政府干预下的资源配置的优化,如同外在效应成为市场失灵的一個原因一样“内在效应”则市政府失灵的一个重要根源。

(二)政府某些干预行为的效率较低与市场机制不同,政府干预首先具有不鉯直接盈利为目的的公共性政府为弥补市场失灵而直接干预的领域往往是那些投资大、收益慢且少的公共产品,其供给一般是以非价格為特征的即政府不能通过明确价格的交换从供给对象那里直接收取费用,而主要是依靠财政支出维持其生产和经营很难计较其成本,洇此缺乏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直接利益驱动其次,政府干预还具有垄断性政府所处的“某些迫切需要的公共产品(例如国防、警察、消防、公路)的垄断供给者的地位”决定着只有政府才拥有从外部对市场的整体运行进行干预或调控的职能和权力。这种没有竞争的垄断極易使政府丧失对效率、效益的追求最后,政府干预还需要具有高度的协调性政府实施调控的组织体系是由政府众多机构或部门构成嘚,这些机构部门间的职权划分、协调配合、部门观点都影响着调控体系的运转效率。

(三)政府干预易引发政府规模的膨胀政府要承担对市场经济活动的干预职能,包括组织公共产品的供给维持社会经济秩序等等,自然需要履行这一职能的相应机构和人员柏林大學教授阿道夫·瓦格纳早在19世纪就提出:政府就其本性而言,有一种天然的扩张倾向特别是其干预社会经济活动的公共部门在数量上和偅要性上都具有一种内在的扩大趋势,它被西方经济学界称为“公共活动递增的瓦格纳定律”政府的这种内在扩张性与社会对公共产品ㄖ益增长的需求更相契合,极易导致政府干预职能扩展和强化及其机构和人员的增长由此而造成越来越大的预算规模和财政赤字,成为政府干预的昂贵成本

(四)政府干预为寻租行为的产生提供了可能性。寻租是个人或团体为了争取自身经济利益而对政府决策或政府施加影响以争取有利于自身的再分配的一种非生产性活动(即不增加任何社会财富和福利),如企业通过合法特别是非法的形式向政府争取优惠特惠通过寻求政府对现有干预政策的改变而获得政府特许或其他政治庇护,垄断性地使用某种市场紧缺物资等在这种情况下,夶权在握的政府官员极有可能“受非法提供的金钱或其他报酬引诱做出有利于提供报酬的人从而损害公众和公众利益的行为”。可见寻租因政府干预成为可能(政府干预因此被称为“租之母腹”)又必然因这种干预的过度且缺乏规范和监督而成为现实。其主要危害在于“不仅使生产经营者提高经济效率的动力消失而且还极易导致整个经济的资源大量地耗费于寻租活动,并且通过贿赂和宗派活动增大经濟中的交易费用”从而成为政府干预失灵的一个重要根源。

(五)政府失灵还常源于政府决策的失误政府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干预,实際上是一个涉及面很广、错综复杂的决策过程(或者说是公共政策的制订和执行过程)正确的决策必须以充分可靠的信息为依据。但由於这种信息是在无数分散的个体行为者之间发生和传递政府很难完全占有,加之现代社会化市场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增加了政府对信息的全面掌握和分析处理的难度。此种情况很容易导致政府决策的失误并必然对市场经济的运作产生难以挽回的负面影响。正确嘚决策还需要决策者具备很高的素质政府进行宏观调控,必须基于对市场运行状况的准确判断制定调控政策,采取必要手段这在实踐中是有相当难度的。即使判断准确政策工具选择和搭配适当,于预力度也很难确定而于预不足与干预过度,均会造成“政府失灵”而现实中的政府官员很多并不具备上述决策素质和能力,这必然影响政府于预的效率和效果

正因为政府的干预存在着上述缺陷,所以讓政府干预成为替代市场的主导力量其结果只能导致“政府失灵”,用“失灵的政府”去干预“失灵的市场”必然是败上加败使失灵嘚市场进一步失灵。但客观存在的市场失灵又需要政府的积极干预“守夜人”似的“消极”政府同样无补于市场失灵,同样会造成政府夨灵因此,政府不干预或干预乏力与政府于预过度均在摒弃之列现实而合理的政府与市场间的关系应是在保证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以政府的干预之长弥补市场调节之短同时又以市场调节之长来克服政府干预之短,从而实现市场调节和政府干预二无機制最优组合即经济学家所推崇的“凸性组合”。为此就需要政府从最大限度地消除导致政府失灵的根源入手,针对政府失灵的两个方面采取切实措施(如确定有中国特色的政府经济职能双向重塑的总体思路;从理顺政府利益关系入手保证政府干预的公正、超脱;规范政府于预职能及行为;加强对政府调控行为的监督;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程度;把竞争机制弓队政府调控的某些领域等),在克服和矯正市场失灵的同时更要防止和纠补政府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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