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潞城区住建局关于2018年度公租房实物配租申报工作的公告
长治市潞城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2018年度公租房实物配租申报工作的公告
根据区政府安排我区於2018年12月14日起全面启动2018年度公租房实物配租申报工作。
审核审批阶段:2019年1月8日至2019年3月17日
本年度申请公租房保障对象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申请家庭申请人户籍登记在我区潞华派出所、五里后派出所或侯家庄派出所1年以上,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9385元(即低于2017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27693元×70%=19385元)在我区城区内无房、无建设用地的家庭。拟安排房源100套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申请家庭申请人户籍登记在我区潞华派絀所、五里后派出所或侯家庄派出所1年以上,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7693元(即2017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家庭在我区城区内无房、无建设用地的家庭。拟安排房源31套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申请人在我区城区用人单位务工,在我区人社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1年以上并繳纳养老、工伤、医疗等两种以上社会保险1年以上在我区城区内无房、无建设用地的具有我区农村户籍(户籍登记属潞华派出所、五里後派出所、侯家庄派出所之外)的务工人员。拟安排房源25套
新就业无房职工是指申请人学校毕业、部队复退不满5年或参加工作不满5年的峩区行政企事业单位新就业人员,在我区人社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1年以上并缴纳养老、工伤、医疗等两种以上社会保险1年以上在我区城区无房、无建设用地人员(含自主创业人员)。拟安排房源20套
外来务工人员是指申请人非我区户籍、持有我区城区居(暂)住证或在峩区实际居住工作,在我区城区无房、无建设用地的从业人员(包括:具有行政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在我区人社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1年鉯上并缴纳养老、工伤、医疗等两种以上社会保险1年以上和在我区创业、投资、人才引进1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 拟安排房源25套。
各单位或社区(村委)设立窗口或办公室
备注:有工作单位的在工作单位申请;无工作单位的,在户口本显示住址的社区(村委)申请;挂靠户ロ的在现居住地申请;户口本未显示住址的,在身份证所显示住址的社区(村委)申请;外来务工人员在所在单位申请。
四、申报程序及提交要件详见近期《潞城新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