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路易十六酒 我们组织法庭辩论 对面的提问太刁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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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大辩论──世界著名法庭辩论实录》经典教育丛书.pdf 2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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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大辩论──世界著名法庭辩论实录
内 容 提 要
法庭向来是兵家必争之地,是语言交锋的场所,更是正义与邪恶的战场。
古往今来的法庭辩论,记录着历史上无数的刀光剑影,同时也闪烁着思想和
智慧的光芒。本书辑录了80余篇精采的法庭辩论的真情实景,既有哲学家的
高屋建瓴之宏论、政治家的人义凛然、独裁者的专横、阴谋家的狡诈,也有
人类历史进程中的一些重大事件的法庭辩论实录。
既重可读性,尤重思想性。既有法庭辩论场景客观的纪实,又有闪光的
思想片段。读者可从中读到历史,感受雄辩的力量,学会辩论技巧,欣赏语
言的艺术。
流走的是声音,沉淀的是历史,还有思想……
世 纪 大 辩 论
──世界著名法庭辩论实录
第一章 千古雄辩:在雅典法庭上
被告人是古希腊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
——苏格拉底
攻城的英雄怎样面对诬陷?
你们所争议的是字眼还是字眼的含义?
狄摩西尼:究竟是谁在欺骗国家!
现在,驳斥这种见解的力量正掌握在你们手中
昌古希腊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
——苏格拉底
公元前399年,雅典举行了一次轰动一时的审判。被告人是古希腊伟大
的哲学家和思想家——苏格拉底,他劝导人类虚心求知,同时也毫不客气地
批评当时社会的弊病和达官贵人的腐化堕落,为此,他得罪了雅典上层社会。
雅典公民墨勒图斯等三人对苏格拉底提出起诉,指控他危害社会。罪状有二:
一是信奉异端邪说;二是 “腐蚀青年人的心灵”。雅典公众组织为此组织了
500人的庞大陪审团来审判此案。
当时,苏格拉底年已70高龄,他完全有机会离开雅典而保全自己。但他
认为,那是可耻的,他必须为自己辩护。
原告在起诉书中,对苏格拉底本人进行许多指责,苏格拉底指出,这种
指责纯属 “谎言”,“几乎没有一句符合事实”。苏格拉底问墨勒图斯:“你
认为应尽量给予我们的青年人以好的影响,这是最主要的事,是吗?”
“是的。”
“那么,请告诉这些尊敬的陪审员,谁给予了青年们比较好的影响。”
墨勒图斯犹豫片刻: “是……法律。”
苏格拉底要他说出具体的人名。
“就是这些尊敬的陪审员,苏格拉底。”
苏格拉底追问道: “这一回答对陪审团所有成员都适用呢,还是只对部
分成员适用?”
“对所有陪审团成员都适用。”
“好极了!多么大方的回答。”苏格拉底接着追问,“现在在法庭上的
这些旁观者是否也对青年们有好的影响?”
“对,他们对青年人也有好的影响。”
“500人会议成员呢?他们是否也对青年们有好的影响?”
“对, 500人会议成员也对青年拉有好的影响。”
“墨勒图斯,公民大会成员肯定不会腐蚀青年人吧?他们也都对青年人
施加好影响吧?”
“当然也对青年人有好的影响。”
“那么,看来除我之外,所有雅典人都在使青年人变好,只有我在使他
们道德败坏。你的意思是这样吧?”
“非常正确。”墨勒图斯回答。
全社会只有一个人对青年有害,其余的人竟都对青年有益,这显然是荒
谬的。在苏格拉底的紧逼下,墨勒图斯暴露了自己的不诚实。苏格拉底讽刺
道: “至少,墨勒图斯从来没有关心过青年人的问题。因为即使是关于马,
人们也知道只有少数人 (如驯马师)对之有益,而大多数人对马有害(因为
他们只会骑马)。”
苏格拉底又向墨勒图斯发问: “是不是坏人会对经常接触他的人产生坏
的影响,好人则会对经常接触他的人产生好的影响?”
“当然没有。”
“那么,当你说我诱惑青年人,败坏了他们的品质,……你认为我是有
意这样做的呢,还是无意这样做的?”
“我认为你是有意的。”
墨勒图斯又一次上钩。苏格拉底义正辞严地责问他: “墨勒图斯,你以
为我老糊涂了吗?你已经指出,坏人总是对最接近他们的人有坏的影响,好
人总是对最接近他们的人有好的影响。我总不至于愚蠢到有意去犯如此严重
的罪行的地步。我不相信我会这么蠢,我想任何人也不会相信的。我说没有
对青年人施加坏影响,也不会有意伤害他们,所以你对我在这两方面的指控
都不属实。如果我无意中对青年人产生了坏的影响,对这种无意的犯罪,正
确的法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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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页面。《旧制度与大革命》第三篇第一至八章及注释附录
第一章 到18世纪中叶,文人何以变为国家的首要政治家,其后果如何
  我暂且把要描述的为这场伟大革命作准备的那些古老的一般事件放在一边。现在论述的是一些最近的特殊事件,它们最终确定这场革命的地位、发端和性质。
  长期以来,法兰西在欧洲所有民族中,就是一个最有文学天赋的民族;文人在法国从来没有展现像他们在18世纪中叶前后所展现的精神,从来没有占据他们在那时所取得的地位。这种情况在法国前所未有,我想,在其他国家也没有发生过。
  与英国不同,这些文人从不卷入日常政治,相反,他们的生活从未比这个时期更超脱;他们没有丝毫权力,在一个充斥官吏的社会里,他们不担任任何公职。
  然而,他们不像大多数德国同行那样,完全不问政治,埋头研究纯哲学或美文学。他们不断关心同政府有关的各种问题;说真的,他们真正关心的正是这些。他们终日谈论社会的起源和社会的原始形式问题,谈论公民的原始权利和政府的原始权利,人与人之间自然的和人为的相互关系,习俗的错误或习俗的合法性,谈论到法律的诸原则本身。这样,他们每天都在深入探索,直至他们那时代政治体制的基础,他们严格考察其结构,批判其总设计。的确,并不是所有作家都把这些重大问题作为进行特殊而深入研究的对象;大部分人只不过是蜻蜓点水,聊以自娱;但是,所有作家都遇到了这些问题。这种抽象的文学政治程度不等地散布在那个时代的所有著作中,从大部头的论著到诗歌,没有哪一个不包含一点这种因素。
  至于这些作家的政治体系,他们彼此分譬如此之大,以至有人想从中调和,形成一个统一的政府理论,却从未完成这项工作。
  尽管如此,如果撇开枝节,溯本求源,便不难发现,这些不同体系的作家们至少在一个最普遍的观念上是一致的,这个观念仿佛是他们每人都设想到的,似乎先于他们头脑中一切特殊思想而存在,并且是这些思想的共同来源。不管他们在进程中如何分歧,这个起跑点却是一致的:他们都认为,应该用简单而基本的、从理性与自然法中汲取的法则来取代统治当代社会的复杂的传统习惯。
  只要仔细察看,人们就能发现,所谓18世纪政治哲学,严格说来,就包含在上述的那个唯一观念之中。
  这样的思想并不新鲜:3000年来,它不断地在人类的想象中闪现,但从未固定下来。那么,这回它是怎么占据所有作家的头脑的呢?为什么不像往常那样只停留在几个哲学家头脑里,却一直深入到大众中,使他们政治热情经久不衰,以致关于社会性质的普遍而抽象的理论竟成了有闲者日常聊天的话题,连妇女与农民的想象力都被激发起来了呢?这些作家一无地位、荣誉、财富,二无职务、权力,怎么一变而为当时事实上的首要政治家,而且确实是独一无二的政治家,因为其他人在行使政权,惟有他们在执掌权威?我想用几句话指出这个问题,让大家看看这些似乎仅仅属于我们的文学史的事件,对于大革命,以及对于我们今天,产生了何种非同小可的影响。
  18世纪的哲学家们普遍形成的那些观念与他们时代作为社会基础的观念格格不入,这种现象并非偶然;他们这些思想是眼前的那个社会自身的景象向他们自然地提供的。荒谬可笑的特权泛滥,使人们越来越感到沉重,越来越认为特权没有存在的理由,这种景象把每个哲学家的头脑同时推向,或不如说抛向人的社会地位天生平等这种思想。他们看到那些从往昔的时代沿袭下来的凌乱古怪的制度,从来无人希图加以整饬,使之适应新的需要,这些制度虽已丧失效力,却仿佛还要垂诸万世,因此他们很容易就对旧事物和传统感到厌恶,自然而然地趋向于各自以理性为唯一依据,勾画出崭新的蓝图去重建当代社会。
  这些作家的处境本身也为他们对于政府问题的普遍抽象理论的兴趣作了准备,并且使他们盲目地相信这些理论。他们的生活远远脱离实际,没有任何经历使他们天性中的热忱有所节制;没有任何事物预先警告他们,现存事实会给哪怕最急需的改革带来何种障碍;对于必然伴随着最必要的革命而来的那些危险,他们连想都没想过。他们对此毫无预感;由于根本没有政治自由,他们不仅对政界知之甚少,而且视而不见。他们在政界无所作为,甚至也看不到他人的所作所为。
  只要见过自由社会、听过其中的争论的人,即使不问国事,也能受到教育,而他们连这种肤浅的教育也没有。这样,作家们就敢于更大胆创新,更热爱那些普遍的思想和体系,更蔑视古代的哲理,更相信他们个人的理性,这在那些著书立说研究政治学的作家中一般是看不到的。
  同样因为愚昧,民众对他们言听计从,衷心拥戴。假如法国人像以前一样在三级会议中参政,每天在省议会中继续致力地方行政,那么可以断定,法国人绝不会像此时此刻那样,被作家的思想所煽动;他们会维持事务的一定规章,以防止纯理论。
  假如同英国人一样,法国人也能够不废除旧的体制,而是通过实践来逐渐改变体制的精神,他们也许就不至于心甘情愿地臆想出所有新花样。但是每个法国人每天都在他的财产、人身、福利或自尊方面受到某种旧法律、某种旧政治惯例、某些旧权力残余的妨碍,而他看不到任何他本人能采用的医治这种特殊疾病的药方。似乎要么全盘忍受,要么全盘摧毁国家政体。
  然而在其他种种自由的废墟里,我们还保留了一种自由:
  我们还能够差不多毫无限制地进行哲学思辩,论述社会的起源、政府的本质和人类的原始权利。
  所有身受日常立法妨碍的人不久便爱上了这种文学政治。对文学政治的爱好一直深入到那些由于天性或社会地位而远离抽象思辩的人心中。凡是受到不平等的军役税摊派损害的纳税人,无一不为人人均应平等的思想感到振奋;遭贵族邻居的兔子祸害的小所有者,听说一切特权概应受理性的谴责,无不为之雀跃。这样,每种公众激情都乔装成哲学;政治生活被强烈地推入文学之中,作家控制了舆论的领导,一时间占据了在自由国家里通常由政党领袖占有的位置。
  再没人能够与作家争夺这个地位。
  贵族阶级在其盛期不仅领导事务,他们还领导舆论,给作家定调子,赋予思想以权威。18世纪法国贵族完全丧失了这一部分统治权;贵族的信誉随其权力的命运消失:贵族在精神领域一向占有的统治地位已成真空,因此作家在那里能尽情扩张,独自占有这个位置。
  不仅如此,作家们夺走了贵族的位置,贵族却支持作家的事业;贵族完全忘掉了,一旦普遍理论受到承认,就不可避免地转化为政治激情和行动,因此贵族居然把与他们的特殊权利,甚至生存水火不相容的种种学说视为巧妙的精神娱乐;他们情愿埋身其间,消磨时光,一边稳稳当当地坐享豁免权与特权,一边平心静气地论述所有根深蒂固的习俗如何荒谬。
  看到旧制度的上层阶级竟这样盲目地促进自己的灭亡,常常令人惊异;但是他们从哪里可以得到光明呢?要使主要公民们了解自己面临的危险,正如要使小民百姓保卫自己的权利一样,自由的体制都是必要的。公共生活的最后痕迹在我们当中消失了一个多世纪,从那时以来,最直接关心维持旧政体的人们对于这座古老建筑的腐朽丝毫未加注意,从未听见这座朽屋的任何撞击和噪音。由于表面上什么也没发生变化,他们以为一切都原封未动。他们的思想还停留在他们先辈的观点上面。1789年贵族在陈情书里对王权的侵越行为表示担心,如同他们在15世纪陈情书里表示的一样。在国王方面,伯克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不幸的路易十六在行将葬身于民主洪流前片刻,仍将贵族视为王权的首要敌手;他不信任贵族,仿佛人们还生活在投石党运动的时代。相反,资产阶级和人民在他眼中,一如在他先王眼中一样,是王室最可靠的支持者。
  但是,我们已亲眼见到那么多场革命的残迹,就更觉奇怪:在我们先辈的头脑中竟没有暴力革命这一概念。人们既没有讨论过也没有设想过暴力革命。公共自由不断给稳如泰山的社会一次次轻微震动,每天提醒社会可能覆灭,必须保持警惕;但是,在就要落入深渊的这个18世纪法国社会,却毫无即将倾覆的警告。
  我细心阅读过1789年三级会议召开前三个等级起草的陈情书;我讲三个等级,即贵族等级、教士等级和第三等级。
  我在这儿看到,人们要求改革法律,在那儿看到,要求改革惯例,我一一做下笔记。这样我继续把这项浩繁的工作做完,当我把所有这些个别要求汇集在一起时,我惊恐地发现,人们所要求的乃是同时而系统地废除所有现行的法律和惯例;
  我立即看到,这是有史以来一场规模最大最为危险的革命。那些明天就将成为牺牲品的人对此全然不知,他们以为,借助理性,光靠理性的效力,就可以毫无震撼地对如此复杂、如此陈旧的社会进行一场全面而突然的改革。这些可怜虫!他们竟然忘掉了他们先辈四百年前用当时朴实有力的法语所表达的那句格言:谁要求过大的独立自由,谁就是在寻求过大的奴役。
  长期以来,贵族和资产阶级被排除在一切公共生活之外,他们表现出这种独特的缺乏经验并不使人惊异;但是更加使人惊异的是,正是那些领导国家事务的人,大臣、行政官、总督,毫无先见之明。他们中间许多人对于本职工作的确都精明强干;他们洞悉当时政府的一切细微末节;但是,一涉及治国这门科学,这门教授如何理解社会普遍运动,如何判断群众精神动向并预见其后果的科学时,他们就和民众一样一窍不通。事实上,只有自由政治制度才能把治国安邦的要术完完全全教给政治家。
  这点在1775年蒂尔戈致国王呈文中看得十分清楚,他向国王进谏,要进行自由的全民选举,每年在国王周围召开为期六周的代议制议会,但不给议会任何实权。议会只谈行政,绝不涉及政府,只提供咨询,不表达意志,说实话,只有权讨论法律,无权制定法律。蒂尔戈道:“这样,王权就会得到启发但不受阻碍,公众舆论将会满意,而无任何危险。因为这些议会无权反对国王的必要行动,万一——尽管不可能——它们不听话,国王陛下永远是国家主宰。”谁也不会低估一项措施的意义和蒂尔戈所在时代的精神。的确,常常在各次革命临近尾声时,人们才能不受指责地实行蒂尔戈提出的政策,那就是,并不给予真正的自由,只给点自由的影子。奥古斯都的尝试曾获得成功。一国国民倦于冗长的辩论时,只要能获得安定,心甘情愿地任人欺骗;历史告诉我们,要使国民满意,只消在全国纠集若干无名的或无独立性的人,发给薪金,让他们在国民面前扮演一下政治议会的角色就够了。
  这样的例子多得很。但是,在一场革命的开端,这种做法无不失败,不仅不能使人民满意,反倒使人民愤激。自由国家最微末的公民尚且知道这一点;堂堂的行政官蒂尔戈却一无所知。
  法兰西民族对自身事务极为生疏,没有经验,对国家制度感觉头痛却又无力加以改善,与此同时,它在当时又是世界上最有文学修养、最钟爱聪明才智的民族,想到这些,人们就不难理解,作家如何成了法国的一种政治力量,而且最终成为首要力量。
  在英国,研究治国之道的作家与统治国家的人是混合在一起的,一些人将新思想引进实践,另一些人借助事实来纠正和限定理论;然而在法国呢,政界仿佛始终划分为两个互不往来、彼此分割的区域。在前一个区域,人们治国理民;在后一个区域,人们制定抽象原则,任何政府均应以此为基础。
  在这边,人们采取日常事务所要求的具体措施,在那边,人们宣扬普遍法则,从不考虑用何手段加以实施:有些人负责领导事务;另一些人负责指导思想。
  现实社会的结构还是传统的、混乱的、非正规的结构,法律仍旧是五花八门,互相矛盾,等级森严,社会地位一成不变,负担不平等,在这个现实社会之上,逐渐建造起一个虚构的社会,在这里,一切显得简单、协调、一致、合理,一切都合乎理性。
  逐渐地,民众的想象抛弃了现实社会,沉湎于虚构社会。
  人们对现实状况毫无兴趣,他们想的是将来可能如何,他们终于在精神上生活在作家建造起来的那个理想国里了。
  人们常将我们的革命归因于美国革命:的确,美国革命对法国革命有很多影响,但是,当时在美国的作为对于法国革命的影响并不及当时法国的思想对法国革命的影响。当美国革命在欧洲其他国家还只是一个新鲜奇特的事件时,对法国人来说它并不陌生,只不过更有血有肉,更震撼人心罢了。
  在欧洲,它令人震惊;在法国,它使人信服。美国人仿佛只是贯彻实行我们作家的设想:他们赋予我们头脑中的梦想以现实的内容。这就好比费内隆突然出现在萨朗特。
  历史上,伟大人民的政治教育完全由作家来进行,这真是一件新鲜事,这种情况也许最有力地决定了法国革命本身的特性,并使法国在革命后呈现出我们今天所见到的容貌。
  作家们不仅向进行这场革命的人民提供了思想,还把自己的情绪气质赋予人民。全体国民接受了他们的长期教育,没有任何别的启蒙老师,对实践茫然无知,因此,在阅读时,就染上了作家们的本能、性情、好恶乃至癖性,以至当国民终于行动起来时,全部文学习惯都被搬到政治中去。
  人们研究法国革命史就会看到,大革命正是本着卷帙浩繁的评论治国的抽象著作的同一精神进行的:即本着对普遍理论,对完整的立法体系和精确对称的法律的同一爱好;对现存事物的同样蔑视;对理论的同样信任;对于政治机构中独特、精巧、新颖的东西的同一兴致;遵照逻辑法则,依据统一方案,一举彻底改革结构,而不在枝节上修修补补的同一愿望而进行的。这是何等骇人的景象!因为在作家身上引为美德的东西,在政治家身上有时却是罪恶,那些常使人写出优美著作的事物,却能导致庞大的革命。
  那时连政治语言也从作家所讲的语言中吸取某些成分;
  政治语言中充满了一般性的词组、抽象的术语、浮夸之词以及文学句式。这种文风为政治热潮所利用,渗入所有阶级,而且不费吹灰之力,便深入到最下层阶级。早在大革命前,路易十六的敕令便经常提到自然法和人权。我发现农民在诉状中称邻舍为同胞,称总督为可敬的行政官,称教区本堂神甫为圣坛使者,称上帝为最高主宰,这些农民只是不懂拼写法,否则他们就能成为相当厉害的作家。
  这些新品格与法兰西性格的旧底子完全混为一体,以至有人常将仅仅由这种独特教育产生的东西归因于天性。我听到有人说,60年来我们在政治方面崇尚普遍思想,崇尚体系,崇尚夸大其词,这种喜好或者酷爱是与我们种族的某一种属性,即略加夸大的所谓法兰西精神相关联的,仿佛这个所谓的属性一直隐藏在我们的历史中,到临近上世纪末才骤然间显露出来。
  奇怪的是,我们保持了取自文学的习气,却几乎完全丧失了对文学的年深日久的热爱。在我参与公共生活期间,我看到人们不大读18世纪的书,更不必说其他任何世纪的书了,对作家也极端蔑视,然而对于他们出生以前由文学精神显示出的某些主要缺陷,他们却忠实保留,对此我常感惊异。
第二章 非宗教倾向在18世纪的法国人身上如何成为普遍占上风的激情,对大革命的特点有何影响
  16世纪时,对问题进行考察的精神曾企图在各种各样的基督教传统中辩别真伪,自16世纪那场伟大革命以来,更好奇、更大胆的人才不断产生,他们怀疑或抛弃一切基督教传统。这种精神在路德时代使数百万天主教徒同时脱离天主教,每年都将若干基督徒推出基督教:继异端之后,出现了不信宗教的思潮。
  一般说来,18世纪基督教在整个欧洲大陆已经失掉了一大部分势力:但是,在大部分国家,基督教虽被抛弃,却未遭受猛烈攻击;那些抛弃基督教的人似乎抱憾而去。非宗教潮流在君王和才学之士中传播,在中产阶级和人民当中尚不流行;它还只是某些人的一时爱好,不是共同意见。1787年米拉波说道:“在德国普遍流行这样的偏见,即:普鲁士各邦到处都是无神论者。事实真相是,即使存在几个自由思想家,那里的人民还是像那些最虔诚的地区一样皈依宗教,其中甚至还有大量狂热分子。”他还说,颇感遗憾的是,弗里德里希二世不准天主教教士结婚,尤其是禁止结婚的教士领取其圣职收入。米拉波又说道:“(允许教士结婚)这项措施,我们认为是无愧于这位伟人的。”除法国外,任何地方的非宗教意识均尚未成为一种普遍而强烈的、不宽容也不压制人的激情。
  法国正在发生一件迄今未见的事情。在其他各个时代,人们曾猛烈攻击现存宗教;但是人们攻击宗教时显示出的热忱总是产生于新宗教唤起的虔诚。古代那些虚假而令人厌恶的宗教只有当基督教要取而代之时,才遇到大量狂热的敌手;而在那时以前,它们在怀疑与冷漠中无声无息地缓慢消失:这就是宗教的衰老死亡。在法国,人们怀着一股怒火攻击基督教,而未试图以另一种宗教取而代之。人们热情而不懈地力图把曾充斥灵魂的信仰扫除掉,却使灵魂空空荡荡。很多人满怀激情投入这件徒劳无功的事业。宗教问题上的绝对无信仰是违反人类天性的,它使灵魂陷入痛苦的状态中,但对群众似乎有吸引力。它一向只产生某种病态的委靡不振,这次却造成狂热和布道精神。
  几个想要否定基督教真理的大作家汇合在一起了,但这似乎并不足以说明这一奇特的事件;因为所有这些作家的思想为什么都倾向于这一方面而不倾向于另一方面?为何在他们当中没有任何人自觉选择相反的论点?最后,为什么他们能胜过他们所有先辈,使群众乐于听从他们,思想上愿意相信他们?只有这些作家所处的时代和国家的极其特殊的原因,才能解释作家们的事业,以及这项事业的成功。伏尔泰精神久已问世;但伏尔泰本人只有在18世纪在法国才能真正居支配地位。
  首先必须承认,在法国,教会并没有什么比在其他国家更应受到攻击的理由;相反,教会中混进的罪恶与流弊比大部分天主教国家较少;与过去相比,与其他民族相比,法国的教会要宽容得多。因此必须在社会状况而不是在宗教状况中去寻求这一现象的特殊原因。
  要明白这点,必须牢记前一章我阐述的观点,即:政府的种种罪恶所造成的所有政治反对精神,既然不能在公共场合表现出来,就只能潜藏在文学之中,而作家已成为旨在推翻国家全部社会政治制度的强大政党的真正首领。
  抓住这一点,问题的对象就变了。关键不再在于了解当时教会作为宗教机构能在哪些方面犯罪,而是要知道,教会在哪些方面阻碍着这场正在酝酿中的政治革命,并且成为革命的主要发动者——作家们的特殊障碍。
  教会用治理教会的各项原则来阻挡作家们欲在世俗政府中树立的原则。教会主要依靠传统,作家则对建立在尊重传统之上的所有制度表示极度的轻蔑;教会承认一种高于个人理性的权威,作家则只信赖个人理性;教会建立在等级制基础之上,作家欲混合各等级。要想和睦相处,双方就必须承认,由于基本性质不同,政治社会与宗教社会不能用相同的原则来治理;但是当时远远办不到这点,看来为要攻击国家制度,必须摧毁教会制度,教会制度乃是国家制度的基础和楷模。
  此外,教会本身当时还是首要政治权力,而且是所有政治权力中最令人厌恶的,尽管它并非压迫人最甚的;因为教会卷入政治权力,尽管这与教会的使命和本性格格不入;教会在别处谴责罪恶,却使政治权力中的罪恶神圣化,并利用它的神圣不可侵犯性来掩护罪恶,似乎要使政治权力像教会自身一样万古长存。攻击教会,肯定会立即使民情激奋。
  但是除了这些普遍原因外,作家首先从教会开刀还有更特殊也可以说是个人的原因。教会恰恰代表政府中离他们最近、最直接与他们对立的这一部分。他们对其他权力只是时有感觉,而这一部分权力专门负责监视思想动态,查禁作品,每天同他们为难。作家们在反对教会、捍卫人类精神的普遍自由中,为他们自己的事业而斗争,这场斗争是从打碎束缚他们最紧的羁绊开始的。
  此外,在他们看来,并且实际上也确实如此,教会是他们进攻的整个庞大建筑物中最为暴露、最缺乏防御的部分。尘世君王的权力加强,教会势力随之削弱。教会一度凌驾于王权之上,继而与它平起平坐,最后则沦落为君王庇护的对象;
  在君主与教会之间,达成一宗交易:君主向教会提供物质力量,教会向君主提供道义权力;君主令臣民信守教规,教会使信徒服从君主意志。当革命时代临近时,这是危险的交易,对于一个建立在信仰而不是建立在强制之上的势力,这样做永远是不利的。
  尽管法国国王依旧自命为教会的长子,但他们履行对教会的义务时非常漫不经心;他们保护教会时表现的热情远不如他们保卫自己政府时的热情。当然,他们不准人对教会动手,但却容忍人们在远处用无数投枪扎刺它。
  当时对教会敌人的那种不完全的约束,不仅没有减少他们的力量,反而使之增长起来。有些时候,压制作家可以阻止思想运动,另一些时候则反而加速这个运动;但是,当时对出版界实行的那种警察制度,不可能不使它的力量增长百倍。
  作家受迫害只引起他们抱怨而不使他们战栗;他们能忍受激发斗志的折磨,而不能忍受把人摧垮的沉重桎梏。对作家的起诉几乎总是拖沓、杂乱、不了了之,仿佛不是为了勒令他们停笔,而是激发他们继续写作。让出版完全自由可能对教会损害反而小些。
  1768年狄德罗致函大卫·休谟道:“你认为我们的不宽容比你们的无限自由更有利于思想的进步;霍尔巴赫、爱尔维修、莫尔莱和絮亚尔不同意你的看法。”然而还是这位苏格兰人言之成理。作为自由国家的居民,他对此有经验;狄德罗以文人身份判断事物,休谟从政治角度判断事物。
  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在别国,我拦住遇到的第一个美国人,问他是否认为宗教对法律稳定和社会良好秩序有益;他毫不犹豫地回答我,没有宗教,文明社会,特别是自由社会,便无法生存。在他看来,尊重宗教是国家稳定与个人安全的最重要的保障。连最不通治国科学的人也起码懂得这点。但是,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比美国更多地运用18世纪哲学家在政治问题上的种种最大胆的学说;唯独那些反宗教的学说,尽管有无限制出版自由的保障,却从未能在美国问世。
  英国人的情况也是这样。甚至在大多数法国哲学家出世以前,我们这种非宗教哲学就已经在他们那里传授:正是博林布鲁克培养了伏尔泰。在整个18世纪期间,英国都有不信教的著名代表人物。才思敏捷的作家、深刻的思想家担负起这一事业;他们从未能使它像在法国那样取得胜利,因为所有对革命心怀疑惧的人都急忙来拯救根深蒂固的信仰。就连他们当中卷入当时法国社会最深、认为法国哲学家的学说并非谬误的那些人,也因其危险而加以拒绝。像自由民族中历来发生的情况一样,强大政党发现把它们的事业与教会的事业连结在一起是有利的;博林布鲁克本人变成了主教们的盟友。教士被这些榜样所打动,从不感到孤立,为其自身事业拼死战斗。尽管英国教会的组织有毛病,内部流弊麇集,但它胜利地经受住了冲击;教会阶层中出现了作家和演说家,他们竭尽全力捍卫基督教。反对基督教的理论经过讨论和驳斥,最后被社会自己抛弃了,政府并未介入。
  但是为何不在法国而到别国去找例证呢?今天有哪个法国人会写狄德罗或爱尔维修那样的书呢?谁愿去读这些书?我几乎要说,有谁知道这些书名?60年来我们在公共生活中获得的尚不全面的经验,足以使我们厌恶这种危险文学。请看一看,在国民的不同阶级中,随着各阶级在革命这所严峻学校中获得的经验,尊重宗教已逐步重新获得威望。1789年以前最反宗教的阶级——旧贵族阶级,1793年以后变成了最虔诚的阶级;他们第一个被冲击,也是第一个皈依宗教。当资产阶级在胜利中感到自己也受到打击时,他们也向宗教信仰靠拢。逐渐地,对宗教的尊奉深入到了那些在民众混乱中会有所失的人们中,随着对革命恐惧的出现,非宗教消失了,或至少掩藏起来。
  旧制度结束时的情景并非如此。我们完全忘掉了人类重大事务的实践,我们对宗教在各帝国治理中所起的作用一无所知,因此非宗教首先在那些最有切身利益、最有迫切要求去维持国家秩序和使人民顺从的人们的思想中确立。他们不仅欢迎非宗教,而且盲目地向下传播;他们将不虔诚作为他们百无聊赖的生活的一种消遣。
  法国教会以前曾产生过许多大演讲家,此时却感到被所有与教会有共同利益因而应来维护教会事业的人所背弃,于是变得沉默无语。人们一度相信,只要给教会保留财富和地位,它就准备对它的信仰发表谴责。
  那些否定基督教的人声嘶力竭,而仍然信仰基督教的人则鸦雀无声,从那时以来这种情况在我们中间经常见到,不仅涉及宗教,而且涉及其他所有问题。保留旧信仰的人唯恐成为唯一对宗教忠诚的人,他们惧怕孤立甚于错误,便加入到群众中来,尽管与群众思想不同。在当时只不过是一部分国民的情感,就这样似乎成了全体国民的意见,从那以后,在那些造成这种假象的人眼里,这种感情便像是不可抗拒的。
  上世纪末,所有的宗教信仰普遍威信扫地,这对于整个法国无疑起了最大的影响;它构成了法国革命的特点。人们把法国革命看成面目可憎,主要是从这里得来的印象。
  当我力图辩别非宗教运动当时在法国产生的不同结果时,我发现与其说非宗教使人心堕落或风尚败坏,不如说使人精神失常,以致那时的人们采取如此奇特的极端行为。
  当宗教离弃灵魂时,它并不像经常发生的那样,让灵魂空虚软弱,灵魂一时间充满了感情和思想,它们一度占据了宗教的位置,暂时使灵魂不至消沉。
  如果说进行大革命的法国人在宗教上比我们更不虔信,他们至少还保持着一种我们所缺乏的令人赞美的信仰:他们相信他们自己。他们不怀疑人类的可能完美性和力量,一心热衷于人类的光荣,相信人类的美德。他们把这种骄傲自信心化为他们自己的力量。诚然,骄傲自信心常常导致错误,但没有它,人民只能受奴役;他们从不怀疑他们的使命是要改造社会,使人类新生。对于他们,这些情感和热情已变成一种新宗教,它产生了宗教所产生的某些巨大效果,使人们摆脱个人利己主义,崇尚英雄主义和忠诚,使人们经常胸襟开阔,不斤斤于一般人计较的秋毫得失。
  我深入地研究过历史,我敢肯定我从未遇见这样的革命,它从一开始就揭示在如此众多的人身上具有无与伦比赤诚的爱国主义、无私胸怀、真正的伟大。法兰西民族在大革命中显出了主要缺点,但同样显出了青春的首要品质,即缺乏经验和宽宏大量。然而非宗教当时却造成了巨大的公害。
  在此以前,在世界上出现过的大多数伟大政治革命中,攻击现存法律的革命者尊重信仰,而在大多数宗教革命中,攻击宗教的革命者从未试图一举变革所有政权的性质和秩序,彻底废除旧的政府体制。故而在最大的社会动荡中,始终有一个基点是牢固不动的。
  但是在法国大革命中,在宗教法规被废除的同时,民事法律也被推翻,人类精神完全失去了常态;不知还有什么东西可以攀附,还有什么地方可以栖息,革命家们仿佛属于一个陌生的人种,他们的勇敢简直发展到了疯狂;任何新鲜事物他们都习以为常,任何谨小慎微他们都不屑一顾,在执行某项计划时他们从不犹豫迁延。决不能认为这些新人是一时的、孤立的、昙花一现的创造,注定转瞬即逝;他们从此已形成一个种族,散布在地球上所有文明地区,世世代代沿续不绝,到处都保持那同一面貌,同一激情,同一特点。我们来到世上时便看到了这个种族;如今它仍在我们眼前。
第三章 法国人何以先要改革,后要自由有一件事值得注意,那就是,在为大革命作准备的所有思想感情中,严格意义上的公共自由的思想与爱好是最后一个出现,也是第一个消失的。
  很久以前,人们便开始摇动政府的古老大厦;它已经摇摇欲坠,但是自由的问题尚未提及。伏尔泰很少思考这个问题;在英国逗留的三年使他看到了自由,但并未使他热爱自由。英国人随意传布的怀疑论哲学使他倾倒;他们的政治法律却对他触动很小,他注意其缺陷甚于其优点。在他的杰作之一——有关英国的书信中,议会是他谈得最少的;实际上,他最羡慕的是英国人的学术自由,却不大留心他们的政治自由,仿佛没有政治自由,学术自由仍能长期存在。
  临近18世纪中叶,出现了若干专门论述公共行政问题的作家,由于他们提出的许多原则彼此相似,人们便给他们一个共同的名称——经济学派或重农学派。经济学派在历史上不如哲学家有名;他们对大革命发生的贡献大概少于哲学家;
  然而我认为,正是在他们的著作中,才能最好地研究大革命的真正本性。在治理国家问题上,哲学家几乎没有走出那些非常普遍、非常抽象的思想;经济学派没有脱离理论,但理论更接近事实。一些人讲述能够想象的事,另一些人则指出应该做的事。大革命后来废除的一切制度都是他们攻击的特定目标;在他们眼中没有哪种制度可以得到宽容。相反,可以作为大革命本月创造的所有制度,都是他们预先宣布并热心鼓吹的;人们很难从中举出哪怕一种制度,其萌芽未曾在他们的某些著作中孕育;在他们身上可以找到大革命所有最基本的内容。
  此外,在他们的著作中已经能够看出我们如此熟悉的那种革命民主气质;他们不仅憎恨某些特权,分等级也令他们厌恶:他们热爱平等,哪怕是奴役中的平等。妨碍他们计划的东西应该打碎。他们不大尊重契约;毫不尊重私人权利;或者,准确地说,在他们眼中,私人权利根本不存在,只存在公益。然而总的说来,这是一些德行温厚、和气善良的人,正直的法官和练达的行政官;但是忠于他们事业的特殊才华指引着他们。
  经济学派对往事抱着极大蔑视。“多少世纪以来,国家一直被错误原则统治着:好像一切都是偶然造成的,”勒特罗纳说道。从这一思想出发,他们投入了工作;任何古老的、在法国历史上似乎牢牢扎根的制度,只要它稍微妨碍他们,不利于他们计划的匀称,他们便要求一律废除。其中一人建议一举取消所有旧的领土划分,改变所有省名,40年后制宪议会付诸实施。
  在自由制度的思想在他们头脑中出现之前,经济学派就已经具有后来由大革命执行的社会行政改革思想。他们确实非常赞成食品自由交易,赞成工商业中自由放任政策;但是严格意义上的政治自由,他们却丝毫未加考虑,甚至当政治自由在他们的想象中偶而出现时,他们第一个反应是予以排斥。大多数人一开始就极力反对设立起议会,反对地方附属政权,总之,反对不同时期在所有自由民族中建立的旨在维持中央权力平衡的平衡力量。魁奈说道:“在政府中设平衡力量制度是个有害的思想。”魁奈的一位友人说:“人们据以设想出平衡力量制度的议论纯属虚构。”
  他们发明的对付政府滥施权力的唯一保证就是公共教育;因为按照魁奈的说法,“如果国民有教养,专制制度不可能存在”。他的另一位弟子说道:“人们对政府滥施权力招致的灾难感到震惊,便想出了无数全然无用的手段,却忽视了唯一真正有效的手段,即有关基本司法和自然秩序的普遍、持续不断的公共教育。”他们就是想借助于这些文学性的胡言碎语,来代替所有政治保障。
  勒特罗纳对国家抛弃农村、使得农村一无道路、二无工业,三无知识深表痛惜,但他丝毫未想到如果将农村事务交给农民负责,事情便会办得更好。
  蒂尔戈本人呢,他心灵伟大,天赋超群,使他成为与所有其他人有别的人物,但他对政治自由并不比别人更感兴趣,至少他到了很晚,在公众感情启迪下,才喜爱政治自由。对于他,就像对大多数经济学派一样,首要的政治保障便是国家本着某种精神,按照某种步骤施行的某种公共教育。据他同时代的一个人在《一种符合原则的教育机制》中所说,蒂尔戈对这套知识疗法的信心是无限的。他在一份奏折中向国王提出这类计划,他说道:“我敢担保,陛下,十年以后,您的民族将会变得无法辩认,由于知识、良好风尚和报效国王陛下和祖国的满腔热枕,您的民族将远远超过其他一切民族。
  现在才十岁的孩子到那时,将成为国家栋梁,他们热爱国家,服从权威不是由于畏惧而是出于理性,对同胞热情相助,养成了承认并尊重司法的习惯。”
  政治自由在法国久已废除,政治自由的条件与效果是什么,人们差不多已忘得一干二净。况且,那些遗留下来的不成形的残迹,以及似乎用来代替政治自由的种种制度,都使政治自由遭到怀疑,并常常产生对它的种种偏见。那时尚存的大部分三级会议形式陈旧,思想仍停留在中世纪,因而远远不能有助于社会进步,只能起阻碍作用;最高法院是唯一负责取代各种政治团体的机构,也不能防止政府作恶,却常常阻止政府去行善。
  在经济学派看来,想依靠所有这些旧工具来完成他们想象的革命,是行不通的;委托已经成为革命主宰的国民来实现他们的计划,这个想法同样不能使他们满意;因为怎样才能使如此庞大、各部分之间联系如此紧密的改革体系为全体人民所采纳和履行呢?让王室政府为他们的计划服务,这在他们看来更容易,更适当。
  这个新政权不是脱胎于中世纪制度;它丝毫不带有中世纪的痕迹;在新政权的错误当中,经济学派发现了它身上的某些良好倾向。和经济学派一样,新政权天性篇爱地位平等,法规统一;同样,它从心底里痛恨所有产生于封建制度或倾向贵族制度的旧政权。在欧洲其他地方,找不到一个同样组991织良好、同样强大有力的政府机器;在法国遇到这样的政府对他们简直是天赐良机:倘若那时像今天一样,时兴让上帝随时出来干预,他们定会称之为天意。勒特罗纳说道:“法国的形势比英国好得多;因为在法国,人们在一瞬间就能完成改变国家整个状况的改革,而在英国,这样的改革总得受党派的阻碍。”
  因此,问题不在于摧毁这个专制政权,而在于使它转变。
  梅西埃·德·拉·里维埃说道:“国家必须遵照基本秩序的准则进行统治,而当国家这样做时,它必须有无限权力。”另一个人说道:“让国家确切明了它的职责,然后给它行动自由。”
  从魁奈到博多修院院长,你会发现他们都怀有同一心情。
  他们不仅指望王室政府改革当代社会,而且向它部分地借鉴有关他们要建立的未来政府的想法。由此及彼:看到这一个,就使他们产生另一个的形象。
  按照经济学派的观点,国家不仅要号令国民,而且要以某种方式培育国民:国家应依照某种预先树立的楷模来培养公民精神;国家的义务是用某些它认为必要的思想充实公民的头脑,向公民心中灌输某些它认为必需的情感。实际上,对它的权利没有限制,对它的所作所为也没有界限;它不仅使人们改邪归正,而且使他们彻底转变;也许只有国家才能将人培养成另一种人!“国家随心所欲造就人们,”博多说道。这话概括了他们的全部理论。
  经济学派设想的那个庞大的社会权力不仅比他们眼前的任何政权更大,而且在起源和性质上也不相同。它不是直接出自上帝;它同传统丝毫无关;它是非个人的:它不再叫国王,而叫国家;它不是家族遗产,而是一切人的产物和代表,必须使每个人的权利服从于全体意志。
  中世纪闻所未闻的这种名为民主专制制度的特殊专制形式,经济学派已经熟悉。社会中不再有等级,不再有阶级划分,不再有固定地位;人民由彼此几乎相同、完全平等的个人组成;这个混杂的群体被公认为唯一合法主宰,但却被完全剥夺了亲自领导甚至监督其政府的一切权力。在它头上有个独一无二的代理人,他有权以他们的名义处理一切事务,而不必征求他们的意见。控制他的是不带机构的公共理性;阻止他的,则是革命而不是法规:在法律上,他是听命于人的执行者;在事实上,他是主人。
  他们在四周找不到任何与这种理想相符的东西,便到亚洲的深处去寻找。我毫不夸张地说,没有一个人在他们著作的某一部分中,不对中国倍加赞扬。只要读他们的书,就一定会看到对中国的赞美;由于对中国还很不了解,他们对我们讲的尽是些无稽之谈。被一小撮欧洲人任意摆布的那个虚弱野蛮的政府,在他们看来是可供世界各国仿效的最完美的典范。他们心目中的中国政府好比是后来全体法国人心目中的英国和美国。在中国,专制君主不持偏见,一年一度举行亲耕礼,以奖掖有用之术;一切官职均经科举获得;只把哲学作为宗教,把文人奉为贵族。看到这样的国家,他们叹为观止,心驰神往。
  人们以为我们今天称之为社会主义的那些破坏性理论是最近才产生的;这是一个错误:这些理论与最早期的经济学派属同一时代。当经济学派利用无比强大的政府,幻想靠它改变社会形式时,另一些人则一心想利用同一政权,毁灭社会基础。
  请读摩莱里的《自然法典》,你就会在书里找到经济学派有关国家的无限权力、国家权利不受限制的全部学说,就会找到最近这些年代使法兰西最为害怕的许多政治理论,我们似乎正看着它们诞生:财产公有制、劳动权利、绝对平等、一切事物的划一、一切个人活动的刻板安排、一切由上级规定的专制制度和公民个性完全并入社会整体。
  “社会上没有什么东西单独属于个人,也不作为财产属于个人,”法典第一条说道。“财产是可憎的,企图恢复财产的人将被视为疯子和人类之敌,终身监禁。每个公民均将由公众出资维持、供养和照料,”法典第二条说道。“一切产品将积聚在公共商店内,分配给所有公民,用于他们的生活需要。
  城市按同一规划建设;所有供个人使用的建筑物均应彼此一样。所有孩子到了五岁均将从家带走,由国家出钱,按统一方法,共同抚养。”你大概以为这本书是昨天才写的:其实已有100年了;它出版于1755年,正值魁奈创建其学派之际:
  中央集权制与社会主义的确是同一土壤的产物;他们二者之间的相对关系是栽培的果实与野生幼树的关系。
  在他们时代的所有人当中,我们时代最不陌生的是经济学派;他们对平等的热爱是那样明确,对自由的爱好是那样不明朗,他们简直就像是我们同时代的人。当我读到那些发动大革命的人们的演说和著作时,我立即觉得我被带到一个我不认识的地方,带进一个我不认识的社会里;但是,当我浏览经济学派的书籍时,我仿佛曾和这些人生活在一起,刚刚和他们促膝交谈。
  临近1750年,全体国民对政治自由的要求还表现得不如经济学派那样迫切;由于国民们已经不再运用政治自由,他们对政治自由的兴趣以至观念也已消失。他们盼望改革,甚于盼望权利,假如当时有个见识和度量皆如腓特烈大帝的君主在位,我毫不怀疑他会在社会和政府中完成许多大革命所实现的重大变革,不仅不会丧失王位,而且会大大增加他的权威。有人说路易十五最能干的大臣之一德·马肖尔先生曾模糊地预感到这一思想,并向他的主上建议;但是这类事业是不能根据建议决定的:只有当人们能构想出这类事业时,才能去完成它们。
  20年后,形势改观:政治自由的形象已呈现在法国人的精神中,而且一天比一天更加吸引人。这方面迹象很多。外省开始产生恢复自治的要求。全体人民均有权参加治理的思想深入人心,占了上风。对昔日的三级会议的回忆又复苏了。
  法兰西民族厌恶自己的历史,却高兴地回想起这段时期。新潮流也席卷了经济学派,他们不得不在中央集权体制中加进某些自由机构。
  1771年,高等法院被废除,这同一公众,以往经常为高等法院的判例所苦,这时看到它的死亡却深感激动。仿佛高等法院一倒,这最后一道能够约制国王专权的障碍就倒塌了。
  民众的反对使伏尔泰吃惊而且气愤。他致函友人道:“差不多整个王国都陷入沸腾惊愕之中,外省同巴黎一样民情鼎沸。可是我觉得国王敕令充满了有益的改革。废除卖官鬻爵,司法免费,阻止申诉者自王国边陲来到巴黎而倾家荡产,由国王负责偿付领主法庭费用,难道这些措施于国家不是大有裨益吗?况且,这些高等法院难道不常常是些迫害狂、野蛮人吗?确实,我佩服那些野蛮人和这些桀傲不驯的资产者搞到一起。至于我呢,我相信国王是对的,既然必须伺候人,不如在出身名门的雄狮下面卖命,因为它生来就比我强壮有力,也不去投奔200只和我同类的鼠辈。”他还自我辩白地说道:
  “想想看,我应当无限赞赏国王施予各地所有领主的恩典,因为国王替他们偿付司法费用。”
  伏尔泰久已不住巴黎,他以为公众精神还是他离开时的模样。形势已面目皆非了。法国人不再局限于要求政府进行改良;他们开始要亲自来改革,而且人们看到一场全面酝酿的伟大革命即将爆发,它不仅获得了人民的赞同,而且由人民亲自动手。
  我想,从这个时刻起,这场彻底的革命就不可避免了,它必然使旧制度所包含的坏东西和好东西同归于尽。没有充分准备的人民自行动手从事全面改革,不可能不毁掉一切。专制君主本来可以成为危险较小的改革家。对我来说,当我考虑到这场革命摧毁了那样多与自由背道而驰的制度、思想、习惯,另一方面它也废除了那样多自由所赖以存在的其他东西,这时,我便倾向于认为,如果当初由专制君主来完成革命,革命可能使我们有朝一日发展成一个自由民族,而以人民主权的名义并由人民进行的革命,不可能使我们成为自由民族。
  要理解我们这场革命的历史,千万不要忘记上述观点。
  当法国人重新激起对政治自由的热爱时,他们在政府问题上已经具有相当多的概念,它们不仅与自由制度的存在完全不符,而且几乎与之对立。
  在他们的理想社会中,只承认人民,没有其他贵族,除了公务员贵族;只有一个唯一的、拥有无限权力的政府,由它领导国家,保护个人。他们既想自由,又丝毫不愿抛开这个最基本的概念;他们仅仅试图将它与自由的概念调和起来。
  于是他们着手将无限制的政府中央集权制和占绝对优势的立法团混合在一起:官僚行政和选民政府。国民作为整体拥有一切主权权利,每个公民作为个人却被禁锢在最狭隘的依附地位中:对前者,要求具有自由人民的阅历和品德,对后者,则要求具有忠顺仆役的品质。
  将政治自由引入与之格格不入或截然对立的制度和思想(人们对这些制度和思想已经习惯或早已培养爱好),这个意图60年来产生了多少次自由政府的徒然尝试,随后导致了危害极大的革命,直至最后许多法国人对这些徒劳无功的努力感到心灰意懒,终于抛开他们的第二个目的,回到第一个目的,于是他们归结到这样的思想:不管怎么说,在一个主子下面平等地生活毕竟还能尝到一点甜头。因此,我们今天的处境十分像1750年的经济学派,而不像1789年我们的祖先。
  我常自问:在各个时代曾使人类完成最伟大事业的这种政治自由激情,其根源何在,它在哪些情感中生根滋长。
  我清楚地看到,当人民被引入歧路时,他们一心向往自治;但是这种对独立的热爱根源于专制制度发生的某些特殊的暂时性的弊病,它绝不会持久;它与产生了它的偶然事件一起消失;人们似乎热爱自由,其实只是痛恨主子。为自由而生的民族,它们所憎恨的是依附性的恶果本身。
  我也不相信真正的对自由的热爱是由于人们只见到自由带来的物质利益;因为这种看法常常使人模糊。的的确确,对于那些善于保持自由的人,自由久而久之总会带来富裕、福利,而且常常带来财富;但有些时候,它暂时使人不能享受这类福利;在另些时候,只有专制制度能使人得到短暂的满足。在自由中只欣赏这些好处的人,从未长久保持自由。
  多少世代中,有些人的心一直紧紧依恋着自由,使他们依恋的是自由的诱惑力、自由本身的魅力,与自由的物质利益无关;这就是在上帝和法律的唯一统治下,能无拘无束地言论、行动、呼吸的快乐。谁在自由中寻求自由本身以外的其他东西,谁就只配受奴役。
  某些民族越过千难万险顽强地追求自由。他们热爱自由,并不是因为自由给他们什么物质利益;他们把自由本身看作一种宝贵而必需的幸福,若失去自由,任何其他东西都不能使他们得到宽慰;若尝到自由,他们就会宠辱皆忘。另一些民族在繁荣昌盛中对自由感到厌倦,他们任凭别人从他们手中夺走自由,唯恐稍一反抗,就会损害自由赐与他们的那些福利。这些人要保持自由还缺少什么呢?什么?就是对自由的爱好。不要叫我去分析这种崇高的志趣,必须亲身体味。它自动进入上帝准备好接受这种爱好的伟大心灵中,它填满这些心灵,使它们燃烧发光。对于那些从来没有感受过这种爱好的平庸的灵魂,就不必试图让他们理解了。
第四章 路易十六统治时期是旧君主制最繁荣的时期,何以繁荣反而加速了大革命的到来
  当路易十四这位君主在全欧洲称霸之际,他统治下的王国已开始衰竭,这一点确实无疑。在路易十四朝代最光荣的年月,衰微的最初迹象已经显露。法兰西早在停止征服之前,便已千疮百孔。谁没读过沃邦给我们留下的那篇关于政府统计表的令人惊骇的短论?17世纪末,甚至在那场不幸的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开始以前,总督们在致勃艮第公爵的奏折中,都暗示了国家日益加剧的衰落景象,而且并不作为新近的现象来谈论。“若干年来本财政区人口锐减,”一位总督说道。“这座昔日富庶繁荣的城市今天已没有工业,”另一位总督说道。这一位说:“省里原有制造业,但今天已被抛弃。”
  那一位说:“过去居民的土地收获大大超过今天;20年前这里的农业不知繁荣多少倍。”“近30年来,人口和出产减少了五分之一,”同时代的一位奥尔良总督说道。应该建议赞赏专制政府的个人和喜欢战争的国君们读一读这些奏折。
  由于这些贫困主要源于政体的流弊,路易十四的死亡与战争的结束都不能使公共繁荣再现。18世纪上半叶,论述政府或社会经济的所有作家均持共同见解,即外省并未恢复;很多人甚至认为,外省在继续崩溃。他们说道,唯有巴黎日益富庶和扩大。总督、前大臣、实业家在这一点上与文人们看法一致。
  在我看来,我得承认我决不相信18世纪上半叶法国在继续衰落;但是被消息灵通人士所支持的这一普遍的见解至少证明,当时没有明显的进步。我所能看到的有关这一时期历史的所有政府文献确实表明,社会陷于一种麻木状态。政府因循守旧,毫无创新;城市未作任何努力使居民环境更舒适健康;个人也不去发起任何重大事业。
  大革命爆发前三四十年左右,情况开始变化;在当时社会的各个部分似乎都可看到一种迄未注意到的内在震动。起初只有非常耐心考察的人才能窥见出;但是逐渐地,它变得更突出,更加明确。这个运动逐年扩大加快;整个民族终于动了起来,仿佛复活了。请注意!这不是旧生命复活;推动这巨大躯体的精神是新精神;它使躯体复苏片刻,无非是为了使之解体。
  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环境中焦虑兴奋,努力改变处境:追求更好的东西是普遍现象;但这是一种使人焦急忧伤的追求,引人去诅咒过去,梦想一种与眼前现实完全相反的情况。
  这种精神很快渗进政府内部,将它从内部改造,外部毫无更动:法律没有改变,执行法律却是另一样。
  我在别处说过,1740年的总监和总督与1780年的截然不同。这一实情在政府通信中得到详细证明。虽则1780年的总督与前任有同样的权力,同样的代理人,同样的专横性,但他们的目的却不相同:前者只负责使所辖省份保持顺从,征募兵员,尤其是征收军役税;后者则有很多其他事要关心:他的头脑里装满无数旨在增加公共财富的计划。道路、运河、制造业、商业是他思考的主要对象;农业尤其引起他注意。絮里成为行政官员中名噪一时的人物。
  正是在这个时代,他们开始组成我已提到的农业协会,创立赛会,颁发奖金。有些总监的通报并不像公务信函,倒像有关农艺的论文。
  主要通过各种捐税的征收,人们能最清楚地看出统治者精神的变化。同过去相比,立法同样不平等,同样专横,也同样严酷,但是在执法时,所有的毛病都减轻了。
  莫里安先生在回忆录中说道:“当我开始研究税收法时,我对自己的发现大吃一惊:单是漏税,特别法庭便有权处以罚金、监禁、体罚;包税官完全凭籍他们的誓词,控制几乎所有财产和人身,等等。幸好我没有局限于单纯阅读法典,我很快就有理由确认,在法律文本和它的施行之间存在差异,这种差异与旧金融家和新金融家习俗上的差异相同。法学家总是倾向于减罪缓刑。”
  1787年下诺曼底省议会说道:“征收捐税会招致多少弊端烦恼!不过我们应当正确评价几年来征税中的温和与分寸。”
  文献考证充分证实了这种论点。对自由和人的生命的尊重经常可见。尤其可以见到对穷人的苦难的真正关心:这种现象以前是找不到的。对穷苦人,税务部门极少施行强暴,蠲免捐税更频繁,赈济更多。国王增加所有基金,专门用于在农村创办慈善工场或救济贫民,他还经常设立新基金。我发现1779年在上基耶内一个财政区,国家用这种方式发放8  多里佛;1784年在图尔财政区发放4  里佛;1787年在诺曼底财政区发放48000里佛。路易十六不愿将政府的这个部门只交给大臣去管;他有时亲自负责。1776年,当御前会议判决确定,国王猎物在王室狩猎总管管区周围毁坏农田,应付农民赔款,并指出进行赔款的简便可靠的方法时,国王亲自撰写了各项理由。蒂尔戈对我们讲述了这位善良而不幸的君王把亲手写好的东西交给他,国王同时说道:“你看我也在我这方做工作。”假如人们按照旧制度存在末年的样子去描绘旧制度,那么绘出的将是一幅比真容更美但却不太像的肖像。
  随着被统治者与统治者精神上发生的这些变化,公共繁荣便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起来。所有迹象都表明了这点:人口在增加;财富增长得更快。北美战争并未减慢这一飞跃发展;国家因战争负债累累。但是个人继续发财致富;他们变得更勤奋,更富于事业心,更有创造性。
  当时一位行政官员说道:“1774年以来,各类工业发展起来,从而扩大了所有消费税的内容。”实际上,将路易十六统治的不同时期里国家与负责征税的金融公司签订的不同协定作一比较,就能看出协定每次延期时,地租价格都在迅速不断地上升。1786年租约比1780年多出1400万里佛。“可以算出,所有消费税所得每年递增200万,”内克在1781年结算书中说道。
  阿瑟·扬断言,1788年波尔多的贸易额比利物浦多;他还说:“近几年里,海上贸易在法国比在英国发展更快;这种贸易近20年增长了一倍。”
  人们若注意各时期的差异,就一定会确信,公共繁荣在大革命后任何一个时期都没有大革命以前20年中那样发展迅速。立宪君主制的37年是我们和平和迅速发展的时期,唯有这个时期在这方面能与路易十六朝代媲美。
  如果人们想到政府还含有许多弊病,想到工业还遇到许多难处,那么已经展现的这派如此巨大、如此兴旺的繁荣景象,就会让人惊奇;很多政治家可能否认这个事实,因为他们无法解释这个现象,他们就像莫里哀剧中的医生那样断言,病人不按规则,就不能痊愈。赋税不平等,习惯法五花八门,国内关税,封建权利,行会管事会,官职等等,有了这些东西,法兰西居然能繁荣富裕,确实,这怎能叫人相信?然而不管怎样,法兰西开始富裕和全面发展起来,因为在所有那些制造低劣、啮合不好、似乎注定要减速而不能推动社会机器的齿轮之外,掩藏着两种极简单、极强大的动力,足以使整部机器结成一体,并推动全部朝着公共繁荣的目标运转:一个依旧非常强大有力但却不再实行专制、到处维持秩序的政府;一个从上层阶级看已成为欧洲大陆最开明、最自由的民族,在它内部,每个人都能随心所欲地发财致富,可保住已取得的财富。
  国王继续以主子身份讲话,但他自己实际上服从公众舆论,每日每时都受公众舆论的启发带动,不断向它咨询,对它敬畏恭维;根据法律条文国王是专制的,但在法律实施中受到限制。自1784年起,内克在一份公开文件中举出一个公认的事实:“大多数外国人很难设想公众舆论当今在法国发挥的权威:他们很难理解这股甚至对国王宫廷发号施令的无形力量到底是什么。然而事实毕竟如此。”
  把人民的伟大强盛一概归因于法律机制,这种观点是再肤浅不过的了;因为在这方面,不是工具的完善而是发动机的力量在制造产品。请看英国:那里的行政法和我们的相比,至今仍显得更复杂,更五花八门,更不规则!但是在欧洲哪一个国家比英国有更多的公共财产,范围更广,更可靠,更多样化的私人财产,社会更牢固,更富庶?原因不在于这套法律的优良,而在于推动整个英国立法的精神。某些器官不完善无关宏旨,因为生命是强大有力的。
  在法国,随着我刚刚描述的繁荣的发展,精神却显得更不稳定,更惶惑不安;公众不满在加剧;对一切旧规章制度的仇恨在增长。民族明显地正走向革命。
  况且,后来成为这场革命主要发源地的法国那些部分,恰恰正是进步最明显的地方。人们如果研究法兰西岛旧财政区留下的档案,定会很容易断定,正是在邻近巴黎的地区,旧制度最早最深刻地进行了改革。在那里,农民的自由和财产,已比任何其他财政区受到更好的保护。早在1789年以前很久,个人徭役便已消失。征收军役税变得比法国其他地方更正规、更轻、更平等。假如要理解当时一个总督能为全省的福利和减轻穷困做些什么,就必须阅读1772年改进征收军役税的条例。从这条例看,捐税已完全改观。政府专员每年下到各个教区;村社在他面前集会;财产价值当众确定,每个人的财产用对审方式确认;军役税最后经所有应纳税者的协作而制定。再没有行会理事的专横,再没有无益的暴力。不管征收制度怎样,军役税无疑仍保持其固有的毛病;它只压在一个纳税者阶级身上,对于工业和地产一视同仁;但是在所有其他方面,军役税和邻近财政区仍冠以同样名称的捐税大不相同。
  相反,没有什么地方的旧制度像卢瓦河流域及河口处、普瓦图沼泽和布列塔尼荒原那些地方保存得更完整了。恰恰是在那里点燃并滋养了内战战火,那里对大革命反抗最激烈,时间最长久;以至于有人会说,法国人的处境越好就越觉得无法忍受。
  这种观点使人惊奇;但历史充满着类似的景象。
  革命的发生并非总因为人们的处境越来越坏。最经常的情况是,一向毫无怨言仿佛若无其事地忍受着最难以忍受的法律的人民,一旦法律的压力减轻,他们就将它猛力抛弃。被革命摧毁的政权几乎总是比它前面的那个政权更好,而且经验告诉我们,对于一个坏政府来说,最危险的时刻通常就是它开始改革的时刻。只有伟大天才才能拯救一位着手救济长期受压迫的臣民的君主。人们耐心忍受着苦难,以为这是不可避免的,但一旦有人出主意想消除苦难时,它就变得无法忍受了。当时被消除的所有流弊似乎更容易使人觉察到尚有其他流弊存在,于是人们的情绪便更激烈:痛苦的确已经减轻,但是感觉却更加敏锐。封建制度在盛期并不比行将灭亡时更激起法国人心中的仇恨。路易十六最轻微的专横举动似乎都比路易十四的整个专制制度更难以忍受。博马舍的短期监禁比路易十四时期龙骑兵对新教徒的迫害在巴黎引起更大的民情激动。
  再无人认为1780年法国在衰落;相反,人们会说,此时此刻再无阻碍法国进步的限制了。正是在那时,人能不断地无限完善的理论产生了。20年以前,人们对未来无所期望;现在人们对未来无所畏惧。人们的想象力预先就沉浸在即将来临的闻所未闻的幸福中,使人对既得利益无动于衷,一心朝着新事物奔去。
  除了这些普遍原因之外,这一现象还有其他更为特殊但同样强有力的原因。尽管财政管理已经像其他部门一样完善,它还保留着专制政府固有的毛病。由于财政管理是秘密的、无保障的,人们在这里仍遵循路易十四和路易十五统治下的某些不良作法。政府努力促进公共繁荣,发放救济金和奖励,实施公共工程,这些每天都在增加开支,而收入却并未按同一比例递增;这就使国王每天都陷入比他的前人更严重的财政拮据中。和前任一样,他不断使他的债权人收不回债;像先王一样,他向四面八方举债,既不公开,也无竞争,债权人不一定能拿到定期利息;甚至他们的资本也永远取决于国王的诚意。
  有一位值得信任的证人,因为他曾亲眼目睹,而且比别人看得更清楚,对此说道:“那时法国人与自己政府的关系中充满了偶然性。他们用自己的资本去买政府的公债:他们绝不能指望在固定时期获得利息;他们为政府建造军舰,维修道路,为政府的士兵提供衣物,他们垫出的钱没有偿还的担保,也没有偿还期限,他们不得不算计与大臣签订的合同运譬如何,就像搞冒险贷款一样。”他还意味深长地说道:“当此之时,工业振兴,在更加广大的人们心中萌发起对财产的热爱、对富裕的爱好与需求,那些将部分财产委托给国家的人对合同法遭到破坏更难以容忍,而破坏者正是所有债务人中本应最尊重合同法的债务人。”
  这里受到指责的法国行政当局的种种流弊实在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它们所产生的印象。从前财政制度的缺陷要严重得多;但是从那时以来,政府和社会发生了变化,使人们对这些问题比以前敏感得多。
  20年来,政府变得更加活跃,发起过去连想都不曾想的各种事业,终于成为工业产品的最大消费者,成为王国内各项工程的最大承包人。与政府有金钱关系、对政府借款颇感兴趣、靠政府薪金维生、在政府市场投机的人数惊人地增长。
  国家财产和私人财产从未如此紧密混合。财政管理不善在很长时间里仅仅是公共劣迹之一,这时却成了千家万户的私人灾难。1789年,国家欠债将近六亿里佛,那些债权人本身又是债务人,正像当时一位财政家所说,他们和同受政府财政管理不善之苦的一切人联合起来,将他们的怨恨一起向政府发泄。请注意,随着这种不满者人数的增多,他们更加激怒;
  因为投机的欲望,发财的热忱,对福利的爱好已和生意经自动传播增长,30年前对同样的痛苦逆来顺受的人,现在对此却忍无可忍了。
  食利者、商人、工业家与其他批发商或贪财者由此产生,他们通常构成一个最敌视新政策、最热爱任何现存政府、最顺从他们所蔑视或厌恶的那些法律的阶级,而这个阶级这一次表现得最急于改革,并且最坚决。它尤其大声疾呼号召在整个财政系统进行彻底革命,而未想到人们如深深震撼了政府的这个部门,其余部门即将全部垮台。
  一场浩劫怎能避免呢?一方面是一个民族,其中发财欲望每日每时都在膨胀;另一方面是一个政府,它不断刺激这种新热情,又不断从中作梗,点燃了它又把它扑灭,就这样从两方面推促自己的毁灭。
第五章 何以减轻人民负担反而激怒了人民
  140年来,在公共事务的舞台上,人民连片刻也未曾出现,因而人们根本不再相信人民还会走上舞台;看到人民麻木不仁,人们便认为他们是聋子;以至当人们开始关心人民的命运时,就当着他们的面大谈特谈,仿佛他们不在场。人们似乎是专讲给高踞人民头上的那些人听的,他们担心的唯一危险是怕那些人不能完全听懂。
  那些最应害怕人民发怒的人当着人民的面高声议论那些经常折磨人民的残酷的、不公正行为;他们相互揭发政府机构骇人听闻的种种罪恶,而政府机构是人民身上最沉重的负担;他们用动听的辞令描绘人民的苦难和报酬低劣的劳动:他们试图这样来解救人民,结果使他们怒气冲天。我说的不是作家,而是政府,是政府的主要官员,是特权者本身。
  大革命前13年,国王试图废除劳役制,他在敕令的序言中说道:“除少数几个省(三级会议省)外,几乎所有王国的道路都是由我们臣民中最贫穷的那一部分无偿修建的。一切负担便全都落在那些除了双手一无所有并且与道路只有极其次要利害关系的人们头上;真正有切身利益的是所有者,差不多全部是特权者,他们的财富由于修路而增长。人们强迫穷人单独维修道路,迫使他们无偿提供时间和劳动,这样一来便剥夺了他们抵御贫苦饥饿的唯一手段,让他们为有钱人的利益劳动。”
  与此同时,人们着手消除工业行会制度加给工人的种种痛苦,以国王名义宣布:“劳动权是一切财产中最神圣的财产;
  一切有损劳动权的法律均违背自然权利,均当被视为无效的法律;现存社会是古怪暴虐的制度,是利己、贪婪、强暴的产物。”类似的言论很危险。更危险的是这些话等于白说。几个月以后,行会和劳役制重新恢复。
  据说使国王说出这种话的是蒂尔戈。蒂尔戈的继任者也大都照此办理。1780年,国王向臣民宣布今后增派军役税必须公开登记,他在旁注中还特地说道:“纳军役税者已为征收军役税的烦恼所折磨,他们至今仍承受那些意外的增派,以至我们臣民中最穷苦的这部分人的税额增长比例远远高于所有其他臣民。”国王还不敢使捐税负担一律平等,不过他至少着手确立征税平等,在已确定共同负担的捐税中推行。他说道:“朕希望有钱人不会觉得受损害,他们如今被纳入共同水准,他们要完纳的捐税只不过是长期以来他们本当更加平等地承担的那份。”
  尤其在饥荒年月,人们似乎是有意刺激群情,而不是满足他们的需求。一位总督为激发有钱人发善心,谈到“这些所有者极不公正、为富不仁,他们所占有的一切应归功于穷人的劳动,但是他们却在穷人为开发他们的财产而筋疲力竭之际,任其饿死。”国王在类似情况下也说过:“朕欲保卫人民免遭无衣无食之苦,有钱人强迫他们劳动,高兴给多少报酬就给多少。朕不能容忍一部分人听任另一部分贪婪的人摆布。”
  直至君主制末期,不同行政权力之间存在的斗争引起形形色色的类似现象:争论双方一心把人民的苦难推诿给对方。
  1772年在粮食流通问题上,图卢兹高等法院与国王之间引起的那场争论尤其清楚地表明了这点。“由于其错误措施,政府可能使穷人饿死,”图卢兹高等法院说。——“高等法院的野心和有钱人的贪婪造成了公众的穷困,”国王反驳道。双方就这样向人民头脑中灌输这样的思想:他们的痛苦永远只应责怪上面。
  这些事情在秘密函件中找不到,在公开文件中却提到,政府和高等法院特意将这些文件大量印刷,四处张贴。这样做的时候,国王便向他的先辈和他自己道出了非常严峻的事态真相。一天他说道:“国库已因历代挥霍而负担过重。我们的许多不得转让的领地已经以廉价转让了。”另一次据说国王出于理性而不是出于谨慎说道:“工业行会尤其是列王的国库贪财的产物。”国王在下面补充说:“假如形势常常造成无用的开支,军役税过分增长,其原因便在于财政管理部门认为增加军役税是秘密进行的,所以是最简易的对策,尽管还有许多其他对我们的人民负担较轻的办法。”
  所有这些都是对国民中有教养的那一部分人讲的,为的是使他们相信某些遭到个别利益集团指责的措施反倒是有用的。至于人民呢,当然他们即使听见了也不懂得。
  必须承认,甚至在这种善心里也含有对人们真心想拯救出苦海的那些受苦人的极端蔑视,这不禁使人想起夏特莱夫人的看法;伏尔泰的秘书告诉我们,夏特莱夫人毫不在乎地当着仆从的面更衣,因为她并不确信仆人也是人。
  不要以为刚才我转述的危险性语言仅仅出自路易十六及其大臣之口;那些即将成为人民众矢之的的特权者在人民面前讲话时也是如此。应当承认,在法国,社会上层阶级开始关心穷人命运时,穷人尚未使他们感到畏惧;他们关心穷人时,尚不相信穷人的疾苦会导致他们自己的毁灭。这一点在1789年以前十年当中尤为明显:那时人们经常同情农民,不断谈论农民,研究用什么方法能救济农民,揭露使农民受苦的主要流弊,谴责特别危害农民的财政法规;但是在这种新的同情表示中,人们照旧缺乏远见,和过去长期麻木无远见一样。
  1779年在法国部分地区,后来又在整个王国,召集了省议会,请读一读这些会议纪录;研究一下会议留给我们的其他公开文件,你定会为文件的善良情意所感动,对文件中格外不慎重的语言感到惊讶。
  1787年下诺曼底省议会说道:“人们经常看到,国王用于修路的钱被用在富人身上,而对人民毫无用处。人们常常花费金钱使通向城堡的道路更舒适,却不用来使市镇或村庄的入口更方便。”在这同一会议上,贵族等级和教士等级描述了劳役的罪恶后,自发地同意捐赠5  里佛改善乡间道路,说这样一来,本省道路即可畅通,却不须耗费人民一文钱。对这些特权者来说,用普遍捐税代替劳役制并缴付应纳捐税,也许更少费钱些;但是,在自愿出让捐税不平等的利润时,他们却还想保留其外表。在抛弃他们权利的有益部分的同时,他们细心保留着令人憎恨的部分。
  另一些省的议会完全由免纳军役税的地产主组成,他们一心打算继续免纳人头税,但却同样用最暗淡的色彩描绘这种军役税使人民蒙受的苦难。他们将军役税的一切流弊编织成一幅可怕的图画,还特意大量印制。但是很奇特的是,就在他们关心人民的明显表示中,他们却不时加进公开蔑视人民的话语。人民已经唤起他们同情,但仍旧是他们轻视的对象。
  上基耶内省议会热烈地为农民的事业申辩,但称这些农民为无知粗野的人,好闹事、性格粗鲁、不顺从的家伙。蒂尔戈曾为人民做了不少事,但他讲起话来也是如此。
  这类恶言冷语在那些准备公布于众让农民亲自阅读的法令上可以见到。仿佛人们生活在欧洲那些像加里西亚的地方,在那儿,上层阶级讲一套与下层阶级不同的语言,下层阶级听不懂他们说的是什么。18世纪封建法学家对于交纳年贡者和其他封建税的债务人,常常表现出温和、节制、公正这种不大为前人所知的精神,但在某些地方,他们仍旧说卑贱的农民。看来这类骂人话正如那些公证人所说,是自古已然。
  随着1789年的临近,这种对人民贫苦的同情变得更强烈、更轻率。我手中有一些1788年初许多省议会致不同教区居民的通告,为的是要从他们那里详细了解他们可能提出的一切申诉。
  这些通告中有一份是由一位神甫、一位大领主、三个贵族和一位资产者签署的,他们都是议会成员,以议会名义行事。该委员会命令各教区的行会理事召集全体农民,向他们征询对所纳不同捐税的制订和征收方式的意见。通告称:“我们大致知道,大部分捐税,特别是盐税和军役税,对种田人来说产生了灾难性的后果,但是我们还要具体了解每一种流弊。”省议会的好奇心不止于此;它要知道教区内享有某种特权的人——贵族、教士或俗人的人数,要确切知道这些特权是什么;免税人的财产价值多少;他们是否居住在他们的土地上;是否有很多教会财产——或像当时所说,永久管业基金——不参与商业,它们价值多少。所有这一切尚不能使议会满意;还要告诉它,假使存在捐税平等,特权者应承担的那部分捐税,军役税、附加税、人口税、劳役,估计数额是多少。
  这等于是通过叙述各人所受的苦难使他们激愤起来,向他们指出罪魁祸首,点明他们为数很小,不足为惧,从而在他们内心深处燃起贪欲、嫉妒和仇恨。人们似乎完全忘掉了扎克雷起义、铅锤党人和十六人委员会,似乎不懂得这些法国人的性格:在天性保持平静时,他们是世界上最温和、最仁慈的民族,一旦迸发出猛烈激情,就会变成最野蛮的民族。
  可惜我未能获得农民答复这些致命问题的所有报告;但我还是找到了一些,足以了解支配这些报告的一般精神。
  在这些报告中,每一个特权者的名字,贵族也好,资产者也好,都一一指明;每个人的生活方式有时也被描述一番,而且总是加以批判。人们仔细地研究他的财产的价值;而且还涉及这些特权的数量和性质,尤其是特权给村里所有其他居民造成的损害。人们列举必须作为租金交纳的小麦斗数;羡慕地估算特权者的收入,据说这笔收入谁也不能分享。本堂神甫的额外收入——人们已经称之为他的薪水——过多;人们辛酸地注意到,教堂里所有的事都得付钱,穷人连安葬也得交钱。捐税全都制订得很糟糕,而且欺压人;没有一项捐税不受到抨击,他们谈论一切人,语言暴躁,怒不可遏。
  他们说道:“间接税可恨,没有哪一家,包税员没有来搜查过;没有任何东西在他的手下和眼中是不可侵犯的。注册税繁重,军役税收税员是个暴君,他贪婪,欺压穷人,无所不用其极。执达员也不比他强;没有一个老实的庄稼人能躲过他们的暴行。征税员为使自己免遭这些恶霸的吞噬,不得不伤害其邻人。”
  在这次调查中大革命不仅宣告了它的临近,而且它就在这里,它已经在使用它的语言,展现出它的整个面目。
  16世纪宗教革命和法国大革命的所有差别之中,有一种差别令人瞩目:在16世纪,大部分显要人物投身于宗教变革都出于野心或贪婪;相反,人民却出于信仰,并不指望得到什么好处。在18世纪,情况就不同了;正是无私的信仰和慷慨的同情感动了当时有教养的阶级,使他们投身革命,而使人民行动起来的是满腔的痛苦怨恨和要改变地位的强烈欲望。前者的热情终于点燃并武装了后者的怒火和贪欲。
第六章 政府完成人民的革命教育的几种做法
  政府自己早已努力向人民的头脑中灌输和树立若干后来称为革命的思想,这些思想敌视个人,与个人权利对立,并且爱好暴力。
  国王是第一个向人民表明人们可以用何等轻蔑态度对待最古老而且外表上最根深蒂固的制度的。路易十五既通过他的革新,也通过他的作恶,既通过他的精力,也通过他的怠惰,动摇了君主制,加速了大革命的到来。当人民看到与王权几乎同时代,而且迄今看上去与王权同样不可动摇的高等法院土崩瓦解时,他们模模糊糊地领悟到,暴力和冒险的时代临近了,那时,一切都变得可能,没有什么老事物应受尊重,没有什么新事物不能尝试。
  路易十六在他的整个统治期,都在谈论准备着手的改革。
  大革命后来果然推翻了一切规章制度,而在此以前,路易十六曾预见大多数制度已临近毁灭。他从立法机构中除去几个最坏的制度,不久又予以恢复:仿佛他想的只是把这些坏制度连根拔起,由别人来把它们打倒。
  在他亲自主持的改革中,有一些未经充分准备,就突然改变了古老而受人尊重的习惯,有时还破坏了既得权利。这样,改革不只是推倒了阻碍大革命的重重障碍,更重要的是向人民表明怎样才能动手进行革命,因而,改革为大革命作了准备。恰恰是国王及大臣们行动中单纯无私的意图,为害更甚;因为,最危险的榜样莫过于出于好意,由好心人施行的暴力了。
  很久以前,路易十四在敕令中便公开宣布这种理论,即王国所有土地原本均依国家的条件被特许出让的,国家才是唯一真正的所有者,而所有其他人只不过是身份尚有争议、权利并不完全的占有者而已。这个学说来源于封建立法;但是只是到了封建制度灭亡之际它才在法国被传授,法院从未予以承认。这是现代社会主义的主导思想。看上去奇怪,社会主义首先植根于国王专制制度。
  路易十四以后的朝代中,政府每年都现身说法,告诉人民对私有财产应持轻视态度。18世纪下半叶,当公共工程尤其是筑路蔚然成风时,政府毫不犹豫地占有了筑路所需的所有土地,夷平了妨碍筑路的房屋。桥梁公路工程指挥从那时起,就像我们后来看到的那样,爱上了直线的几何美;他们非常仔细地避免沿着现存线路,现存线路若有一点弯曲,他们宁肯穿过无数不动产,也不愿绕一个小弯。在这种情况下被破坏或毁掉的财产总是迟迟得不到赔偿,赔偿费由政府随意规定,而且经常是分文不赔。
  下诺曼底省议会从总督手中接管政府时,发现20年来政府为修路而没收的所有土地的价钱尚未偿还。国家这样欠而未还的债务,在法国的这个小小角落,竟达25万里佛。受侵害的大所有者为数有限;但是由于土地已经非常分散,受损害的小所有者人数众多。每个所有者都从切身经历中学会,当公共利益要求人们破坏个人权利时,个人权利是微不足道的。
  他们牢记这一理论,并把它应用于他人,为自己谋利。
  从前在许许多多教区设有慈善基金会,按创立者的意图,基金会的目的是按遗嘱指定的场合及方式救济居民。在君主制末期,由于御前会议的一纸判决,即由于政府的纯粹专断,这些基金会大部分或是被破坏,或是改变了最初宗旨。通常,发给村子的这种基金被用来资助邻近的济贫院。而济贫院呢,在这同一时期,它们的财产也被改造得与创始者的目的相违迕,他们无疑是不会采纳的。1780年的一道敕令授权所有这些机构变卖不同时期人们遗赠——条件是他们可以终身享用——的财产,准许他们将价值上交国家,国家应当支付年金。
  据说,这是更好地利用祖先没有充分利用的施舍。人们忘记了,教唆人们破坏活人的个人权利的最好方法,就是丝毫不顾死人的意志。旧制度政府对这些死人表现出的蔑视是后继的任何一个政府望尘莫及的。尤其是它对此一向掉以轻心,英国人却为此给每个公民以全社会的力量,帮助他维持死前最后意愿的效力,这就使英国人对死人比对活人更为尊重。
  征集制、食品强制出售、最高限价,这些是旧制度下有过先例的政府措施。我看到,在饥荒时期,政府官员预先对农民供应市场的食品确定价格;由于农民怕受约束,不到市场来,政府官员便下达命令,强迫他们前往,否则处以罚金。
  但是最有害的教育莫过于刑事法庭在涉及人民时所依据的某些形式。穷人在抵御比他更有钱有势的公民的侵害方面,远比人们想象的更有保障,但是当穷人和国家打交道时,正如我在别处已指出的那样,他们就只能找到特别法庭、有偏见的法官、仓促而虚假的诉讼程序和不得上诉的假执行判决。
  “委派骑警队队长及其副官了解缺粮时节可能爆发的骚乱和聚众闹事;命令他们妥善处理诉讼案件,审判为既无上诉权又无特赦权的终审;国王陛下禁止所有法庭过问此案。”这项御前会议判决在整个18世纪期间都有效力。从骑警队笔录中可以看到,在这种形势下,人们连夜包围可疑的村庄,乘天亮前闯入民宅,不需任何凭证,便逮捕了被指定的农民。遭这样逮捕的人常常长期被监禁而不送审;但是敕令却命令所有被告须在24小时内受审。和我们今天一样,这项规定既不正规,也不被遵循。
  一个温和稳固的政府就是这样每天教给人民那种最适应于革命时代、最适合于专制暴政的刑事诉讼法。它一直开办这类学校。旧制度始终给予下层阶级这种冒险的教育。蒂尔戈在这一点上也忠实效法他的前任。1775年,当他的关于谷物的新立法激起高等法院的反抗和农村的骚乱时,他在国王的许可下发布法令,剥夺法院审理权,并将叛乱者移交重罪法庭。法令道:“重罪法庭主要用来镇压民间动乱,迅速处理,以儆效尤。”况且,凡远离本教区的农民,未持有本堂神甫和行会理事签署的证明者,均当受到追缉和逮捕,像流浪汉一样受审判,无上诉权,也无特赦权。
  诚然,18世纪的君主制统治下,刑罚虽然形式骇人,几乎总是温和的。人们宁愿使人畏惧,不愿使人受罪;或不如说,人们由于习惯和冷漠而专横强暴,由于气质而温和。但是对这种速决司法的爱好只会增长。刑罚越轻,越容易忘记宣布刑罚的方式。温和的判决掩盖着诉讼程序的恐怖。
  我掌握事实,所以敢说,革命政府使用的大量诉讼程序,在君主制最后两个世纪中所采取的针对下层人民的措施里,均可找到先例和榜样。旧制度给大革命提供了它的许多形式,大革命只不过又加进了它的独特的残忍而已。
第七章 何以一次巨大的行政革命成为政治革命的先导,其结果如何
  政府形式尚未改变,规定个人地位和政府事务的那些附属法律却已经废除或修改。
  行会理事会的破坏和部分的、不完全的恢复深刻地改变了工人和雇主的旧关系。这些关系不仅不同以往,而且不确定、不自然。主日警察遭到毁灭;国家监护尚不稳定,手工业者在政府与老板之间,处于一种为难的不明确地位,不知道二者当中谁能保护自己或谁应该容纳自己。整个城市下层阶级骤然间落入这种茫然的无政府状态,一旦人民在政治舞台上开始重新出现,这种形势就产生了严重后果。
  大革命前一年,国王敕令在司法秩序的所有各部门造成了混乱;若干新的法庭设立了,其他法庭大批被废除,管辖权的一切规定均被更改。然而在法国,恰如我在别处已经谈到的,负责审判、执行法官判决的人数量庞大。说真的,整个资产阶级都或近或远地与法庭有关系。法律的效果因此便突然间打乱了千家万户的处境和财产,给予他们新的不可靠的地位。敕令也给申诉人带来不便,在这场司法革命中,他们很难重新找到他们可以应用的法律和应该审判他们的法庭。
  但是,严格意义上的政府在1787年所经受的彻底改革在公共事务中尤其引起了混乱,后来又触及每个公民,直到他们的私生活。
  我说过,在各财政区,即在法国四分之三左右地区,整个财政区政府都交托给一个人,即总督,他的所作所为不仅不受控制,而且独断专行。
  1787年,人们在这位总督身边设置了省议会,总督成为真正的地方行政官员。每个村子里,经选举产生的镇政府同样取代了旧教区议会,在大多数情况下,还取代了行会理事。
  与原先立法截然对立的立法不仅彻底改变了事物的秩序,而且彻底改变了人们的相对地位,它必须在各地同时实施,而且在各地以近乎同一方式推行,丝毫不考虑以前的惯例和各省的特殊情况;这个行将被大革命推翻的旧政府,当时已经具备大革命的中央集权的很多特性。
  可以清楚看到,习俗在政治机构中所起的作用:人们应用长期以来沿用的模糊复杂的法律,比利用新鲜的更简化的法律要顺手得多。
  旧制度下,法国存在着依各省情况而变化无穷的各种权力,没有哪一种权力具有确定的众所周知的界限,各权力的工作范围总是与许多其他权力相混。然而人们终归在事务中确立了正规的相当方便的秩序;而为数更少的新权力,虽经仔细限定,彼此间仍然相似,在更大的混乱中互相抵触混杂,常常相互抵销,软弱无力。
  此外,新法律包含一个严重的缺陷,仅仅这一缺陷,尤其在开始时,就足以使法律难以执行:它创设的所有权力都是集体权力。
  在旧君主制下,人们从来只知道两种治理方式:如果行政被委托给一个人,那么,他的一举一动无需任何议会协助;
  如果存在着议会,例如在三级会议省或在城市里,那么,执行权力不委托给任何个人;议会不仅统治和监督行政部门,而且亲自治理或通过它任命的各临时委员会治理。
  由于人们只知道这两种理事方法,所以当他们抛弃这一种,就得采纳另一种。奇怪的是,在一个如此开明、长期以来政府已经发挥如此巨大作用的社会内,人们竟从未想到将两种制度结合为一,从未想到区分而不是拆开执行权与监督和解除权。这种思想看上去简单,却从未有人想到过;只有在本世纪它才被人发现。可以说,这是在政府问题上我们自己的唯一大发现。我们将看到反其道而行之的后果,当人们把行政习俗搬进政治、在憎恨旧制度传统的同时却遵奉这一传统时,人们在国民公会里竟实行三级会议省和城市小市政府曾遵循的制度;我们还将看到,从那以前仅仅使事务陷入窘境的局势里,如何突然间出现了恐怖统治。
  这样,在大多数总督一直自行其是的情况下,1787年的省议会取得了自治权;它在中央政府的权力之下,负责制订军役税和监督征收军役税,决定哪些公共工程应当兴办并加以实施。省议会直接统辖公路与桥梁工程局全体官员,从监察直到工程监工。议会要给他们规定它认为可行的事项,向大臣汇报部下的成绩,并提议大臣向他们颁发应得奖赏。村社的监护几乎完全交与省议会;绝大多数诉讼案件的初审必须由议会来审判,而在这以前是由总督审理,等等:上述职权中,有许多不适宜于一个集体的、不负责任的政权,况且即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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