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秦研 记者 张源源) 为看望孩子,爷爷跟外公当街大打出手双双受伤,孩子的父亲也提出探望权诉讼,希望能定期与孩子团聚。近日,秦淮区法院家事审判庭公布的一份调研显示,涉及探望权纠纷的案件中,有不少上述“长辈参与”的影子,探望孩子纠纷的背后多为“隔代相争”。
2014年,男子龚勇(化名)和妻子聂芳(化名)婚后生下一个儿子。儿子两岁时,夫妻俩离婚,协议确认男方存在过错,孩子由母亲抚养。离婚一个月后,孩子的爷爷想念孙子,跟着龚勇一起到女方家去接孙子。路上几人恰好遇见,孩子的爷爷看到孙子脸上挂着泪痕,便认为是聂芳对孩子不好。聂芳顶撞了几句,遭到父子俩的辱骂和推搡。聂芳的父亲闻讯赶到现场,认为女儿受欺负了,也上前对龚勇父子俩大打出手。这起冲突的最后结果是,两名老人双双受伤入院,聂芳也一直拒绝龚勇上门探望孩子。
后来,龚勇向法院起诉,要求探视孩子。聂芳则提出反诉,认为龚勇不适合继续探视孩子,否则会影响孩子身心健康。两人矛盾越发激化。除了这场探视权纠纷外,双方父亲还因受伤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等对簿公堂。目前,两起案件都在审理中。
调研显示,因隔代矛盾产生的探视权纠纷数量呈上升趋势,已经成为离婚后纠纷中数量最多的案例。一名法官指出,探望权纠纷背后大多是“隔代相争”,孩子的父母应当独立起来,从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以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