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院3D眼镜多少钱不再免费 算不算强买强卖

原标题:北京晨报:3D眼镜收费无异变相涨价

原标题:3D眼镜收费无异变相涨价

有消费者反映,市区部分影城,3D眼镜已不再免费,每次观影,都需花钱购买或者自行携带。对此,相关影城解释称,不免费提供眼镜,主要是基于卫生考虑以及更好的观影体验。法律界人士则指出,搭售3D眼镜涉嫌强制消费,损害消费者权益。(2月8日《南国早报》)

电影院的解释显然站不住脚,影院本来就应满足观影基本需求,需要达到卫生和质量要求,就如在饭店吃饭,让食客满意,包括保证餐具的卫生,这本来就是商家的义务。

消费者对此几乎是一边倒的非议。且不说很少有观众配有专用于看电影的3D眼镜,即使有,也不可能为了看电影多带个眼镜。而这正在影院预料之中,也成了影院的创收之道,影院既卖电影,也卖眼镜。但由于“消费者购买的3D电影票,应当包含了3D眼镜在内的观影设备的使用价值”,这无异于变相涨价。然而这于影院其实是得不偿失,搭卖眼镜,不可避免地增加观众的成本,也让观众心生反感,有可能影响相当一部分观众的观影意愿,尤其是可看可不看的电影,更将因一副眼镜的支出而被舍弃观看。也因此,于影院实在是自酿苦酒。毕竟,影院要靠电影赚钱。

问题还在于,市场经济提倡的是诚信经营,这个举措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涉嫌强制交易,侵害了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于影院,这还可能损害自己的形象和声誉,从根本上影响自己的可持续发展。

有律师认为,影城没理由再额外增加消费者负担,搭售3D眼镜涉嫌强买强卖。如果市民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在购买眼镜后索取发票,再向有关部门投诉。但于有关部门,不能止于坐等市民投诉,而应主动介入,给出明确说法。

(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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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广州、深圳、成都等地影院逐渐开始不再免费向消费者提供3D眼镜,需要消费者自己出钱购买,并且这种现象正在扩散,甚至在全国影院形成了“共识”,而单独购买3D眼镜需要花费十几二十元的费用,引起了消费者的不满,让消费者有苦难言,有人认为,3D眼镜收费涉嫌强买强卖,损消费者利益。

有的观众到临近电影要进场了,才知需要自费购买3D眼镜。因为生气,坚持不购买,影院又不给退票,最终裸眼观看了当晚的3D电影。他认为,这纯属于“被消费”、强制消费,对消费者很不公平。

对此,影院方面给出的解释是:“不免费提供3D眼镜完全是为了消费者好,有人就因用了不洁3D眼镜而感染了眼部疾病,有偿提供眼镜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眼部卫生安全,影院之所以这么做是防患于未然。”

对于影院的这种解释,显然消费者并不会买账, 3D眼镜传染眼病的事情很少发生,“影院不去想如何消毒到位和强化管理,反而设法通过‘甩包袱’的方式将风险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就是挣了钱,还推卸了责任。”有消费者这样说到。

按照过去的做法,影院提供3D眼镜和成本是算入电影票内的,现在不免费提供了,也没见票价降下去,影院就是纯粹为了赚钱,消费者对此很是反感,有年轻消费者表示,虽然买到的眼镜可以多次使用,但除了和家人去看电影,你不会每次都带着眼镜去电影院,要是约会、或者和朋友去看就更尴尬了,你要是带着3D眼镜去看电影,还问对方有没有,实在是一件很LOW的事情,所以年轻消费每次看电影几乎都需要重新购买3D眼镜,导致了很大了浪费和铺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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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D眼镜只卖不租?影院“规矩”侵权

  长沙多家影院看3D电影还得掏钱买眼镜 省消委:侵犯消费者选择权,涉嫌“强买强卖”

  “电影票35.8元一张,因为是3D的,还不得不花钱购买了观影用的3D眼镜。”1月4日,家住湘江世纪城的熊先生告诉记者,和朋友前往世纪金源沃美影城观看3D电影《二代妖精》时,因影院不提供免费3D眼镜,亦无租借服务,为保证观影体验,不得不另花5元购买了2副眼镜。

  想要观看票价本较2D电影高出一截的3D电影,消费者还得另掏腰包购买观影必用的3D眼镜,这究竟合理吗?据三湘都市报记者调查,在长沙,除部分影院在消费者购买3D电影票后免费提供3D眼镜外,如世纪金源沃美影城、乐和城芒果博纳影城、长沙百誉影城等电影院的3D眼镜就只可购买。

  影院的这一行为是否合乎情理呢?

  3D眼镜只卖不租?

  1月4日,在世纪金源购物中心2楼的长沙沃美影城,记者看到,在电影票售卖机上贴着一张写有“3D眼镜3元一副,5元两副”字样的提示牌。当班店员说,出于卫生考虑,影院不再提供免费3D眼镜租借服务,购买的眼镜可以重复使用,分为眼镜和夹片两种,可以挑选。

  三湘都市报记者在店内停留的20分钟时间内看到,尽管对影院不提供免费3D眼镜租借不太满意,但多位网购了电影票的消费者仍然前往该收银台购买了3D眼镜。熊先生回忆,早在观看《寻梦环游记》时,就花5元购买了两副眼镜,“因为这次是临时决定来看,也不可能把眼镜带在身上。”

  在三湘都市报记者的随机采访中,多位读者表示有过“买票后得知需另行购买3D眼镜,不得不掏钱”的经历。一位网名为“静”的读者回忆,一次与家人共4人前往芒果博纳影院看3D电影,被告知需购买3D眼镜,“感觉特别不合理,但票已经买了,没办法只能再花20元。”该名读者表示,因为与影院沟通耽误了时间,“电影开头都没看到”。

  调查中,三湘都市报记者发现,除长沙沃美影城外,还有多家影院也存在着需消费者另行购买3D眼镜的现象。

  1月4日,通过网络购票软件“淘票票”的相关信息显示,位于黄兴南路步行街的长沙百誉影城“不再提供免费3D眼镜,售价为每副5元”;位于河西中心购物广场6楼的橙天嘉禾影城“3D眼镜需要购买,售价为每副3元-5元”;位于万家丽北路与湘龙路交汇处的长沙MC影城山水湾店“3D眼镜需自备或购买,3元一副,5元两副”……而在实地走访中,记者也发现,横店潇湘王府井影城、长沙万达影城悦荟广场店等影院免费提供3D眼镜,湖南大剧院影院收取每副100元押金,而乐和城芒果博纳影院、世纪金源购物中心沃美影城则“只售不租”,价格从每副3元至5元不等。

  长沙市内多家影院3D眼镜的“只售不租”现象并非个案。日前,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就曾发布一组市调数据检测报告。据调查数据显示,深圳市内88家影院仅有18家影院提供3D眼镜租借服务,其余70家影院仅提供售卖这一种方式,且3D眼镜的价格5元至20元不等,其中有6家影院的价格达到或超过15元。

  涉嫌强制消费,损害消费者权益

  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亲辉也表示,3D电影作为一种特殊的电影模式,消费者必须借助3D眼镜方能实现正常观影的合同目的,影院提供配套的3D眼镜是其履行观影合同的附随义务,应当免费提供。

  他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不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而且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影院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构成不公平的交易。 此外,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亦规定,商品销售者不能强制搭售商品,影院的行为涉嫌强制消费,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采访中,记者发现,对于仅提供售卖3D眼镜这一种消费方式,多家影院给出的理由均为“出于卫生、安全考虑”。对这一理由,似乎消费者并不接受。

  读者“静”直言,“电影院的椅子每次都消毒了吗?是不是以后看电影还得自带小板凳?”她认为,3D电影与2D电影票价本就不同,影院此项收费并不合理。“吉君君”也表示,“看电影有时是临时决定,谁会出去玩还带个眼镜?这项收费不合理。”

  对此,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吴卫在接受三湘都市报记者采访时就表示,长沙部分影院的3D眼镜“只售不租”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她认为,消费者在购买3D电影票选择相应的服务这一行为中,应包含了观看3D电影需要配备的设备,虽然消费者并未与影院签订合同,但实际上买票的过程与合同的定义相等同,消费者应拥有“影院免费提供观看电影所需设备”的权益,“作为经营者,如果出于3D眼镜财物的安全考虑收取一定押金可以理解,但需要消费者额外支付费用,则是不合理的。”

  吴卫提醒消费者,如果在观影过程中遇到类似情况,可以向消委或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她强调,消委将会根据消费者投诉的情况进行相关处理,如果影院的行为已在社会上造成一定影响,被大量消费者广泛投诉,消委可能采取调查、约谈影院商户等形式进行干预,也不排除提请相关行政部门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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