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比大小怎样比大小,有什么入门书籍推荐吗

信丰县三公山风景区旅游开发项目合同书 甲方: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政府 乙方:江西信丰三公山风景旅游度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飞朋(身份证号:301416) 为开发利用信丰县小江镇罗吉村三公山(原名三公石)风景区旅游资源,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实地考察和充分协商,就乙方独家投资经营在甲方辖区小江镇三公山实施旅游开发项目达成如下条款。 一、项目名称:信丰县三公山旅游风景区 二、项目地址:江西省信丰县小江镇罗吉村三公石 三、经营内容和期限 甲方同意将三公山风景区的旅游开发经营管理权委托给乙方,乙方应在限期内完成景点的开发,景区的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的建设,经营期限50年。 四、项目开发的地域范围: 1、甲方同意将信丰县小江镇三公山周边,约方圆5平方公里委托乙方进行旅游开发利用。具体范围按1:1万地形图标定范围(附图)。立项为旅游生态区,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示。 2、乙方按规划要求需征用、租赁的林地、耕地、人工湖用地及用于景区、景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以实际利用为准。 五、土地征用、租赁期限和付款方式 1、投资经营期限确定为50年,以正式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土地征收、租赁款项支付标准: 土地征收、租赁款项支付标准按征用田8000元/亩、林地1000元/亩、租用林地按50年400元/亩执行,但土地征用租赁时间的期限应与正式合同签订的时间相符。 3、甲方负责乙方用地的征地报批,并委托小江镇政府具体负责征地拆迁;乙方通过招拍挂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旅游商品街及休闲区应流转为商住地,政府只收取工本费,并享受工业园企业用地的优惠政策(即按信发﹝2008﹞11号文件执行)。 4、经营期满50年后,如乙方需要继续开发经营,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所涉及土地按期满时政策执行。如甲方要终止合同,乙方在景区内投资建设的建筑场及相关设施到期时评估价一次性付清给乙方,合同自行终止。 5、经营期间,如国家建设和国家项目需要征用相关林地、森林资源的,乙方租用部分的相关补偿费归出租方所有,乙方征用部分及乙方所有投资资产的补偿归乙方所有。 6、经营期间,开发范围内的林木甲方不得随意采伐,若甲方确因林相更新改造和承担相关造林项目建设需要采伐的,应事先告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后方可施工,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经营。 六、项目投资方式 由乙方独资投资建设,并独立开发经营,投入资金预计5000万元人民币。乙方在合同签订五日内应在信丰注册成立负责信丰县三公山风景区开发的旅游机构。 七、项目建设规模 在项目实施前,由甲方负责立项,乙方做好测绘、环评、规划,规划应交甲方审查通过后在甲方监督下严格实施。五年内,即2013年底前景区建设必须通过国家3A级评定,力争达到4A,项目总投资应达到5000万元。 八、建设期限 本项目建设期限分两期: 第一期:用三年时间,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主要建设内容有景区大门、景区道路、停车场、游客中心、商务接待会所、特色购物一条街、佛教场所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 第二期:用二年时间,主要建设观光探险、休闲度假、农家庄园、特色养殖、果园风景林及科普基地等配套设施,项目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 九、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甲方应成立本项目相关的协助工作组,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协助乙方做好相关协调和工程建设工作;在签订合同两个月内,乙方应按要求完成景区详规并报甲方审核,乙方建设必须按甲方审核的详规实施建设。规划景区内光缆、房屋的搬迁安置工作由甲方负责,并按期交乙方建设使用。 2、甲方应保证乙方在开发中享受相关招商引资企业优惠政策及旅游项目开发的优惠政策,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涉企业的合法经营。在经营期间,甲方在开发区域内不得另行建设相关经营项目,不得损害任何风景点物件,不得从事商业旅游性质等活动,一旦出现此情况,可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立即停止并取缔,并赔偿乙方相关损失。 3、甲方依法监督区域内的经营活动,并将景区营业前五年县得部分税收按先征后返全额返还,用于景区景点基础配套建设,并享受信发(2008)11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 4、甲方应积极帮助乙方对该景区进行宣传推介,景区投入营运接待的第一年起,甲方应在能掌控的媒体上,如《信丰报》、信丰电视台、信丰政府网给该景区进行为期三年的免费宣传,同时积极支持乙方举办相关的景点宣传促销活动,并尽可能在省、市电视台宣传报导。 5、景区所涉及的景区用地、经营投资期税费、景区公路、桥梁、人工湖的设计勘测、供电等设施建设由甲方负责以信府办抄字的形式告知相关部门,该项目甲方须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向上争取的项目资金应全额用于景区内的交通、基础及配套设施的建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项目开发和经营期间,乙方应自觉保护好区域内的自然景

主要职能:黔东南州图书馆是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影电视局所属公益性事业单位,以图书报刊、音像资料采编与典藏管理,利用和开发馆蒇文献资源,开展文献资料借阅、文献资料网络系统、文献数字化处理、信息及知识传播与培训,和社会教育(相关社会服务)为主,发挥图书馆职能作用。

根据上述职能,黔东南州图书馆设10个部门内设机构即办公室、图书流通部、期刊部、地方文献部、采编部、辅导部、少儿部、参考咨询部、技术部和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黔东南基层分中心。

1、州图书馆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表

2、部门编制及人员构成:州图书馆编制数43人,其中工勤人员2人。2017年末在职实有人数35人,(其中:正高1人、副高1人、馆员及以下人员31人、工勤人员2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9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馆2018年财政安排的财政预算为463.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358.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为30.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51.85万元、资本性支出为22万元。上年基本结转结余支出为110.41万元。2018年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为22万元,上年项目结转结余支出11.23万元。我馆无其他收入,全部支出都按公共财政预算数安排执行。

  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为1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为 0.22%。上年公务接待预算为 3.8 万元,与上年预算减少了 73.69 %。因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十项规定、州十二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开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为3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为0.65 %,与上年预算相同。因公出国费,公务车购置费由财政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我馆是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影电视局所属公益性事业单位,加强业务学习,办好培训,加强学术交流积极开展免费开放服务,加强阅读推广、开展文献资料借阅、文献资料网络系统、文献数字化处理、信息及知识传播与培训,和社会教育(相关社会服务)为主。1、专项业务经费地方财政安排图书订购、报刊征订专项经费12万元,用于购图书及报刊经费支出。2、专项业务经费地方财政安排10万元(免费开放配套专项资金),用于免费开放业务相关经费支出。

    2018年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6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业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2、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重视日常财务收支管理。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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