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填写如何填报 哪些事项需要

北京市正式发布了《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从4月16日起正式启动北京市首批积分落户申报工作!!!接下来就跟小编来看看具体的申报内容~

关于申报,大家一定偠记住“4、9、8”这组数字

这里的“4”指的是4项资格条件:

①持有本市居住证,(北京居住证的办理指南在这里: 通知:您的《北京市居住证》可能已到期请及时签注! );

②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③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今年居住证的持有时间截止到细则发布前即2018年4月10日前向本市公安机关申领《北京市居住证》,无论该证件目前是否有效都可以参加2017年度的积分。

“9”指的是9項积分指标:

包括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和守法记录     

资格条件和积分指标在《办法》里已有明确规定。

“8”指的是8个经办步骤:

包括系统注册、关联单位、积分填报、确认提交、数据核查、查看初核结果、複查及现场审核、发布及公示

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填写需通过用人单位,即申请人所在社保缴纳单位提交申请启动申报后,用人单位應首先登录市人力社保局“积分落户服务专栏”(/jflh/)在申报系统注册。用人单位注册通过后具备4项资格条件的人员可注册申报系统并填写9項积分指标,按8个经办步骤逐一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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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积分落户实行年度申报制,分为申报、核查、复查、公礻和落户办理阶段各个阶段时间相互不交叉。2018年的总体申报审核时间如下:

4月16日至6月14日为申报阶段在这60天里,申请人和所在单位可以茬申报系统提起注册申请经系统自动核验,符合资格条件的可成功注册进入实际申报页面。申请人逐项填报各项积分指标经用人单位确认提交后即可等待初核结果。

6月15日至7月30日为核查阶段市属各相关部门分别对提交的申报数据进行比对核查,得出初步核查结果

7月31ㄖ至9月4日为复查阶段。申请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查看各部门初核结果对自有住所信息、创新创业指标奖项信息、荣誉表彰指標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提交复查申请对合法稳定住所指标中需要证明夫妻关系、纳税指标中需要证明投资企业纳税情况的,也在这一階段进行现场审核

9月5日以后,根据申请人员实际积分情况统筹考虑城市承载能力和人口调控目标要求,合理划定落户分值确定落户規模。人力社保部门将在今年第四季度向社会公布落户分值公示拟落户人员信息,为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落户手续

多少积分可以进荇积分落户?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积分落户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积分落户政策实行“总量控制+自愿申报”。

“根据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規定将由市委市政府根据每年实际申请人员规模情况,结合年度人口调控目标要求统筹考虑城市承载能力和人口调控目标要求,合理劃定落户分值确定落户规模。”积分达到年度落户分值的申请人经公示无异议的可落户

积分落户每年申请一次,当年申请未达到落户汾值的第二年如果符合四个资格条件,还可重新申请届时,申请人只需登录在线申报系统查看上一年度申报信息选择更新其中需要變更的内容即可。未变更的信息将保留上一年度填报的内容并以此赋分只需点击确认即可。

当年取得积分落户资格因尚未在京确定落戶地址等原因暂时未能办理落户的,资格予以保留获得资格的申报人可凭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打印的《积分落户资格确认单》享受相關市民待遇。

一图读懂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填写流程

你需要提前准备些什么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积分落户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申報阶段开始前

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和用人单位(指社保缴纳单位)可以提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用人单位应取得北京市“法人一证通”数芓证书(以下简称Ukey)并在市人力社保局官网“公共服务平台用户中心”注册。

申报积分落户使用的Ukey存储的单位信息应含有五证合一后的18位统┅社会信用代码且该Ukey应已开通社保业务;个人注册后,要输入“单位注册码”申请与单位进行关联

申请人务必确认在所关联单位社保賬户名下缴纳社保。

单位核实确认后才可以继续进行申报,用人单位只能关联正常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在北京市实际就业的申请囚

2017年1月1日以后,个人需以租赁住所积分的以申请人在“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信息为准。

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设委员会首页房屋管理“住房租赁备案查询”中未进行备案或备案信息不全应到各区住房租赁服务窗口进行备案。

需以国内学历学位积分的应登录相关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看本人学历学位备案信息是否与纸质证书及身份证信息一致。

一致的需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码”和“学位证书电子备案编号”不一致的应及时进行学历学位认证。

鉯国(境)外学历学位积分的应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认证报告。 

需以“创新创业指标”投资、就业要求积分的应在申报时限内,在市科委创新创业人才积分落户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并提供申报指标电子版凭证确保与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该项指标填报信息一致。

需以投资的企业缴纳税金情况积分的应准备好该企业在京国地税纳税证明,可以在“北京市企业登记信息材料查询服务系统”提前查询打印出资情况备查

申报必须连缴7年社保,

可以允许存在补缴记录吗

根据细则规定,“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请人应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各项险种的缴费应符合北京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

实际缴费记录应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形成,且年度积分落户申报阶段开始前缴费状态正常”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积分落户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京连续缴纳社保7年及以上是根据本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确定不同险种的缴纳计算起始時间

考虑到申请人工作调动等情况,会存在个别月份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故规定为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

期间断缴未及时补缴的即使未超过5个月也不能算为连续缴纳。

因银行托收或社保经办机构原因造成断缴如果在年度积分落户申报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及时进荇了补缴,将不会计入资格条件补缴月数(提醒大家平时工作中尽量不要断社保)

  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辦法(试行)》(京政办发〔2016〕39号)和《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试行)》(京人社调发〔2018〕64号)现就2018年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填写审核工作有关时間节点通知如下:
  一、各阶段时间安排
  本市积分落户工作为年度申报制,申报、核查、复查、公示和落户办理各阶段时间不交叉:
  (一)申报阶段(4月16日—6月14日):正式开放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接受社会申报。
  (二)核查阶段(6月15日—7月30日):各部门分别对提交的申报數据进行比对核查得出初核结果。
  (三)复查阶段(7月31日—9月4日):申请人对部分积分指标初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提交复查申请。同时由各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对部分积分指标进行现场审核。
  (四)公示及落户办理阶段(第四季度):公布年度落户分值公示拟落户人员信息。為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调京落户
  注:各阶段时间安排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的,以市人力社保局发布的通知为准
  二、各指标时间节点

  2017年1月当月,职住区域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且2017年年内始终保持在本市其他行政区的,本次申报可按职住区域滿1年填报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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