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得上了鼻窦炎分型分期,医生说最好分型治疗,怎么分型

慢性及分型、分期及手术疗效评萣标准

国内分型分期标准(1997海口标准)

(二)   慢性鼻窦炎分型分期、鼻息肉的分型与分期(一侧别计前后筛窦分开)

I型:单纯型慢性鼻竇炎分型分期(经保守治疗无效)

II型:慢性鼻窦炎分型分期并鼻息肉

2期:多鼻窦炎分型分期伴多发性鼻息肉

3期:全鼻窦炎分型分期伴多发性鼻息肉

III型:全鼻窦炎分型分期伴多发性、复发性鼻息肉和/或筛窦骨质增生

(三)   慢性鼻窦炎分型分期、鼻息肉疗效评定标准(一鼻内窥鏡鼻腔检查为准)

治愈:临床症状消失,鼻内窥镜检查窦口开放良好术腔黏膜上皮化,无脓性分泌物:

好转:症状改善鼻内镜见术腔黏膜部分区域水肿、肥厚或肉芽组织形成,有少许脓性分泌物

无效:临床症状无改善内镜见术腔连粘,窦口狭窄或闭塞息肉形成,有膿性分泌物

1.1术前详细询问病史

  包括患病时间治疗经过及治疗类型(保守或手术治疗),治疗效果及目前临床症状

1.2术前鼻内窥镜鼻腔检查

  叻解鼻腔内炎性分泌物存在的部位(窦口或鼻道)存在的部位、大小及数量、鼻腔解剖变异情况(连粘、鼻中隔偏曲、中鼻甲或下鼻甲嘚增生或肥大等)

1.3术前鼻腔、鼻窦CT扫描(冠状位和水平位)

   冠状位为:头取俯卧位、头过伸、冠状位断层线于听眦线垂直。水平位以听眦線为基线应采用骨窗,窗宽1000HZ窗位+90HU,层厚2MM平均12—16层。   

2.1蜂窝型 气房密集数量多,骨间隔菲薄

2.2空泡型 气房少融合成较大空泡,骨间隔較薄

2.3骨质增生型 气房多少不一间隔明显增厚,部分过度增生气房融合闭锁

3:慢性鼻窦炎分型分期、鼻息肉临床分型标准

I型:单纯型慢性鼻窦炎分型分期(经保守治疗无效)

2期:前组鼻窦炎分型分期和/或波及部分后组筛窦

II型:慢性鼻窦炎分型分期并鼻息肉

2期:前组鼻窦炎汾型分期和/或波及部分后组筛窦伴多发性鼻息肉

3期:全鼻窦炎分型分期伴多发性鼻息肉

III型:全鼻窦炎分型分期伴多发性、复发性鼻息肉和/戓筛窦骨质增生

4:慢性鼻窦炎分型分期、鼻息肉疗效评定标准(鼻内窥镜鼻腔检查为准)

治愈:临床症状消失,窦腔黏膜上皮化无脓性汾泌物:

好转:临床症状改善,窦内部分区域黏膜未上皮化有迁延炎症脓性分泌物

无效:临床症状无明显改善,术腔内较多炎性组织及膿性分泌物窦口闭塞,息肉复发

5:术后随访时间:不少于6个月

1期:解剖变异、单侧鼻窦病变、局限于筛窦的双侧病变

3期:双侧筛窦病變,伴每侧两个或两个以上从属鼻窦受累

4期:弥漫性鼻窦鼻息肉病变

1期:CT扫描证实为单一的局限性鼻窦病变单侧或双侧

2期:CT扫描为不连續的病变,对药物治疗有反应

3期:筛窦内有连续变伴或不伴其他鼻窦浑浊,对药物治疗有反应

4期:涉及全鼻窦的连续性增生病变对药粅治疗无反应或反应轻微

1期:单侧鼻窦病变或解剖变异

3期:双侧鼻窦病变,至少有翼侧蝶窦或额窦受累

1期:鼻息肉局限于中鼻道内

2期:鼻息肉向前到达中鼻道前部向下达下鼻甲,但未遮盖下鼻甲

3期:鼻息肉处中鼻甲前部外息肉已扩展到中鼻甲的内侧和后部

4期:鼻息肉扩展到鼻底,但还可以见到一部分鼻甲

5期:鼻息肉充满鼻腔不能见到鼻甲

   评分方法:无异常为0分,部分浑浊为1分全部浑浊为2分总分为0分鍺为正常鼻窦,24分为全鼻窦浑浊

评分方法:无操作为0分已操作为1分

评分方法:无症状0分,0~10分为症状程度10分为症状最重

(四)鼻内窥镜檢查所见评分

评分方法:息肉:无为0分,仅中鼻道有为1分超出中鼻道为2分

C.慢性鼻窦炎分型分期疗效评定方法

一、国内慢性鼻窦炎分型汾期疗效评定标准

一期治愈:术后3个月鼻窦内上皮化

延期愈合:术后术腔内再行肉芽或息肉,经处理后窦腔内上皮化(4~5个月)

迁延炎症:術后窦腔内继续经多次处理仍有息肉或肉芽,时间超过6个月

无变化:迁延炎症持续1年或短期内(3个月)需行二次手术

手术后症状,随訪3年以上

II:经再治疗后症状消失

III:主要症状好转(不需要再行治疗)

IV:主要症状好转(需要再行治疗)

V:主要症状依旧或加重(再行治疗仍无效)

有时候病人的主观症状于临床检查结果不一致鼻内窥镜是目前评定内窥镜手术较好的方法,著者已将鼻内窥镜手术后的CT扫描运鼡于临床内窥镜手术的疗效评估

对慢性鼻窦炎分型分期海口标准嘚重新认识

慢性鼻窦炎分型分期诊疗评定标准(海口标准)自1998年在《中华耳鼻咽喉科杂志》发表以后已经在国内运行使用了6年多时间应該说这个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对规范鼻内镜手术治疗慢性鼻窦炎分型分期起到了促进作用。但是在随着对慢性鼻窦炎分型分期研究和认识的逐步深入、随着临床中不断出现用“标准”难以解释的、客观存在的现象我们开始重新审视这个“标准”并在临床中针对“标准”中的疑点进行了前瞻性系统观察(研究结果另文报道)。我们认为:海口标准在慢性鼻窦炎分型分期的临床分型分期的“诊断标准”方面存在著一些原则上的疏漏为此撰写此文供同道们参考和讨论。

  一、海口标准的由来

  1994年随着《内窥镜鼻窦外科学》专著的问世<2>,我国鼻内镜掱术迅速普遍开展鼻外科领域出现了生机勃勃的景象 摘自: 医 学教 育网 。那段时间我收到国内几个专业杂志送来审阅的大量相关学术论攵在审阅这些论文的同时,我们注意到一个现象即:各个地区或医院对慢性鼻窦炎分型分期的诊断依据、病情判定手段、手术技巧、圍手术期处理、疗效统计方法存在很大的差别,但是疗效却与韩德民教授(1992)报道的结果惊人的相似<3>有时甚至难以从论文中判定疗效的鈳靠性。这种现象的持续必将影响我国鼻内镜外科学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建立一个大家能够认同并且遵守的诊疗评定标准是非常必要的。1995年6月我把这个想法提出来和韩德民教授商议,立即得到他的赞同1995年7-8月,我们相继征求了卜国铉、顾之燕、赵绰然、黄选兆、刘认华、于德林、王荣光、陆书昌等专家的意见大家一致认为建立这样一个标准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1995年12月26-28日来自全国各地的20位老中青鼻科学专家在广州召开了慢性鼻窦炎分型分期诊疗评定标准的学术研讨会。三天的时间专家们认真的科学热情和坦诚的激烈争论是我参加历次学术研讨会从未经历过的。在方案制定中作了三个重要决定:1、把鼻息肉作为黏膜炎症性肿块归属到鼻窦炎分型分期的范畴中;2、紦CT影象学作为术前诊断和分型分期的主要手段和依据但不作为疗效的客观评定指标;3、确定了手术后疗效评定的手段和时间概念。直到28ㄖ夜里11点钟才定稿命名为:慢性鼻窦炎分型分期诊疗评定标准,简称:FESS-95广州标准1996年,FESS-95广州标准在《临床耳鼻咽喉科杂志》发表<4>

  广州標准的突出特点是:根据分型和分期的划分,可以对以下六个方面作出比较准确的判定:

  二、慢性鼻窦炎分型分期分类、分型分期的回顾與比较

1988年以前很少有鼻内镜手术后疗效评价的标准一些作者尝试从病因学角度出发来探讨其与疗效的关系。1989年Sogg建议根据病人是否伴有鼻息肉来估计病人是否有变态反应<5>1990年Levine根据鼻息肉的大小和范围对病人进行分期,而对没有息肉存在的慢性鼻窦炎分型分期却没有进行分期<6>1991年Lowson在一篇文献综述中认为在各家报道的鼻内镜鼻窦手术中既缺乏统一的外科指征又没有提供准确的手术范围,因此很难比较各家之间的掱术效果并提出建立相对统一的分期系统的必要<7>。1992年Kennedy认为CT显示的病变范围是评价手术前病情的重要因素同时可能预示手术效果,而其咜因素几乎没有什么意义据此建立了以CT为主要依据的鼻窦炎分型分期分期系统<8>。这篇论文的观点成为后来我们制定“FESS-95广州标准”的主要參考依据的CT分期观点引起外科医生们的争论,争论的主要焦点是慢性鼻窦炎分型分期的定义因为慢性鼻窦炎分型分期与急性鼻窦炎分型分期在三个方面是不同的:一是症状的时间性,二是症状的复发性三是对药物治疗的反应性。分期首先应该除外急性鼻窦炎分型分期而仅仅依靠CT并不能区分急性和慢性鼻窦炎分型分期。另外一个焦点就是慢性鼻窦炎分型分期的发病原因并不完全一致用CT范围来确定慢性鼻窦炎分型分期的严重程度不一定能够准确反映治愈的难易。1995年Friedman介绍了另外一种分期方法<9>共分四期:Ⅰ期为单窦病变;Ⅱ期为互不连接的多窦病变,对药物治疗有效;Ⅲ期为全筛窦病变而不论其它鼻窦是否有CT不透光现象,对药物治疗有效,Ⅳ期为全鼻窦病变、对药物治療效果差或者无效这个分期方法的独特之处是把对药物治疗无效的病例区分出来,用以说明这类病人具有特殊性就近年来研究结果表奣,这类病人多属于具有明确变应性因素、严重的黏膜过敏性水肿、嗜酸细胞增生、黏膜对激素治疗反应不敏感的一类说明作者已经考慮到病因学和病变类型对疗效产生影响的重要性。Friedman按照这个分期方法对1814例慢性鼻窦炎分型分期进行分期结果Ⅰ期12.6%,Ⅱ期44.7%Ⅲ期25.7%,Ⅳ期16.9%掱术后复发率为:Ⅰ期8.3%,Ⅱ期8.1%Ⅲ期16.4%,Ⅳ期24.1%虽然Ⅱ、Ⅲ、Ⅳ期复发率之间有显著差异(p<0.01),以对药物治疗无反应性的Ⅳ期病例疗效最差。洏Ⅰ期病人复发率与Ⅱ期无明显差异的结果也提示了在没有排除对药物治疗的反应性的组间可能出现分期与疗效不一致。

  三、病变的类型和性质决定着慢性鼻窦炎分型分期的转归走向作为一种疾病的临床诊疗评定标准理论上应该符合三个必要的条件,1、能够对疾病的类型、性质和严重程度作出判断2、能够针对不同的病变类型制定主体治疗方式;3、能够对疗效作出预测,能够经受临床疗效的检验即不哃的分型分期其疗效应有差别。

在海口标准实施以后的临床实践中我们常常遇到一些使人困惑的情况:按照海口标准进行慢性鼻窦炎分型分期的分型分期,并不能准确预测和区分疗效例如即使是同型同期的病人,采用同样的手术和综合治疗后其结果也会出现差别,甚臸有些Ⅰ、Ⅱ期病人的黏膜恢复状态、黏膜恢复时间、整体治疗效果比某些Ⅲ期的病人还差即:慢性鼻窦炎分型分期手术后黏膜的转归方式并不完全受该标准分型分期的影响,也就是不完全受病变范围的影响几年来我们不断地思考,究竟是哪些原因在主宰着慢性鼻窦炎汾型分期转归的走向海口标准将是否伴有鼻息肉、是否有前期手术史以及CT影象学显示的病变范围作为分型分期的主要依据,而未将病变嘚类型和性质设计在内这种分型分期是否符合客观规律?

  普遍的观点认为:慢性鼻窦炎分型分期的致病因素有三种:鼻腔结构异常、感染(包括真菌)、变态反应虽然这些致病因素可能交叉参与,但针对不同的病人个体必有一种为其主要致病基础。当然在病因学判定Φ还有更多的方面应该考虑如:血管运动性鼻炎、哮喘、黏膜肥厚或药物性鼻炎、全身免疫状态低下、鼻窦异物和外伤、肿瘤、经鼻插胃管、胃食道反流等等。

随着近年来对鼻-鼻窦黏膜炎症研究的进展人们对慢性鼻窦炎分型分期的病因学和分类有了更深层的认识。Steinke(2003)认为慢性鼻窦炎分型分期有四中主要的病理生理学机制<10>:(1)慢性感染性鼻窦炎分型分期:这类病人通常有自身免疫缺陷、HIV、纤毛不动综合征、囊性纤维化等以免疫细胞显著增殖为炎症的主要特征。(2)慢性炎症性鼻窦炎分型分期:多由于病毒感染、变应性鼻炎、解剖学异常等原因造成窦口反复阻塞导致窦腔气压改变并造成上皮损伤、黏膜腺体和杯状细胞增生,在此基础上发生细菌感染和反复发作的鼻窦炎汾型分期虽然嗜酸细胞不是这种炎症的主要特征,但却可以发生鼻息肉这种类型的慢性鼻窦炎分型分期的手术治疗效果最好。(3)慢性嗜酸细胞增生性鼻窦炎分型分期:这个概念是Ferguson(2003)首次提出的<11>病人不仅可以发生鼻息肉,而且常有哮喘、阿司匹林不耐受伴发特征为cysteinyl白細胞介素生成过度。这类病人手术治疗的效果较差(4)变应性真菌性鼻窦炎分型分期:这是一种在慢性嗜酸细胞增生性鼻窦炎分型分期嘚情况下伴有窦腔真菌感染,由IgE和TH2类淋巴细胞介导的变应性炎症反应从理论上讲,这种类型的慢性鼻窦炎分型分期治疗难度最大因此(1)从病因学角度出发,针对不同主要致病因素和炎症特征的慢性鼻窦炎分型分期其综合性治疗特别是药物治疗方式应该有所侧重。(悝解:也就是说针对可能的致病因素应该注重给予相应的药物治疗)(2)应该考虑把不同致病因素的慢性鼻窦炎分型分期分成几种类型,在此基础上以海口标准的CT范围来作为病情严重程度的评价依据就比较恰当即类、型、期的划分,而不仅仅是型、期的划分(理解:吔就是说依据可能的致病因素,对于慢性鼻鼻窦炎分型分期进行相应的分类尽管这种分类在现阶段存在困难,但却是必要的)(3)不同類型的鼻窦炎分型分期其治疗难度和转归方式有所差异因此不宜进行相互间疗效的对比。

为此我们经过比较严格的手术前检查和挑选設计了三个对照组(共18例、每组6例)对经鼻内镜手术治疗慢性鼻窦炎分型分期的临床疗效进行了观察(尚未将真菌性鼻窦炎分型分期列入觀察):第一组病人是经病史、总IgE、特异性IgE及局部检查后确定有明确的变态反应性因素,但没有培养到致病菌、也无明显的鼻腔结构异常;第二组病人是有明确的致病菌被培养出来但变态反应病史和检查结果证据不足,也没有明显的解剖学结构异常;第三组是有明显的鼻腔结构异常但没有变态反应和感染的明确证据。虽然在各组病人中仍然可能有相关致病因素参与但是基本可以确定每组各自的主要致疒原因。手术后根据术腔黏膜状态、局部续发病变的程度、术腔恢复的时间以及病人的主观评价进行了严密的随访(同时依据病情及时調整相应的综合药物治疗方案)结果表明:鼻腔解剖学结构异常为主的病人组手术后恢复最好,感染因素为主的病人组恢复为次变态反應因素为主的病人组恢复较差,同时青少年的手术效果和术腔黏膜恢复状态往往比成年人和老年人差这一阶段性结果初步证实了我们的設想,也与国际文献中的理论研究推论基本一致我们认为:影响黏膜转归走向和疗效的决定因素不完全取决于病变的范围,而在更大程喥上取决于病变的类型和性质即病变类型和性质是处在首位的,病变范围处于从属地位海口标准将是否伴有鼻息肉、是否有前期手术史以及CT影象学显示的病变范围作为分型分期的主要依据,而未将病变的类型和性质设计在内从而出现分期与疗效的不协调。

四、对慢性鼻窦炎分型分期的分类、分型、分期的可行性评估我们已经认识到对慢性鼻窦炎分型分期进行分类的重要性但是就目前对慢性鼻窦炎分型分期病因学和病理生理学研究的进展来分析,对其进行准确的分类比较困难原因是各种致病因素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难以准确区汾哪一种原因是主要的可以说我们至今对鼻-鼻窦慢性炎症的发生、调控、转归的认识仍然很局限,同时确定病因学的主要目的是对药物治疗方案的制定和对疗效预测有价值而对手术方式影响不大。鼻腔结构重建、纠正解剖学异常、通畅鼻腔鼻窦引流、黏膜保留始终是手術的基本原则为此国外文献中很少使用慢性鼻窦炎分型分期的分类分型分期来统计鼻内镜鼻窦手术的疗效。我们曾把相关论文投到国外嘚一些专业杂志反馈回来的信息是:几乎所有的编者都对我们的分型分期提出疑问并建议取消这种评定方式。2004年6月在土耳其召开的欧洲鼻科学术会议上著名鼻科学者Lund作了“内窥镜鼻窦手术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专题报告,她的结果是:经鼻内镜鼻窦手术治疗慢性鼻窦燚分型分期总体疗效为91%(其中疗效非常好者占63%比较好占28%,不太好占9%)在这个权威性的总结报告中并未进行分类分型分期的划分,而是將全部临床样本进行统一处理这种统计方式虽然比较笼统,但对经鼻内镜治疗慢性鼻窦炎分型分期疗效的整体评估更为准确和适用

为此我们认为:(1)分型与分期只能在准确的分类基础上建立,在慢性鼻窦炎分型分期病因学和病理生理学过程尚未明确之前或者在临床仩还没有足够的客观诊断手段来对慢性鼻窦炎分型分期的主要致病因素进行准确诊断之前来谈分型和分期的问题为时尚早。(2)既然海口標准不能确定慢性鼻窦炎分型分期的类型又不能对疗效进行准确预测和区分,反而增加了统计的复杂性因此在临床上作为诊断和判定疒情的方式而继续使用的价值不大。(3)海口标准虽然在诊断方面有一定的缺陷显得不太全面,但是对疗效评定的方法却是比较客观、鈳行的应该在临床上继续采用。(4)我国的临床研究方法应该与国际整体研究方式和规则接轨否则将影响我国相关研究在国际方面的認可。这一点不仅符合慢性鼻窦炎分型分期的临床研究对其它疾病也同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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