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升初中阶段打了转学不转学籍证明,没开学,也没学校接受,还能在本地初中学校就读吗?

根据《沈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第三章

第十二条、本市学生转往外地的应由学生家长持户口迁移证明向学校提交书面转学不转学籍申请,由学校发给转学不轉学籍证明到区、县(市)教育局审批,并注销其学籍

第十三条、学生因家庭住址在市内变动,出现跨区就读需要转学不转学籍的,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转学不转学籍申请并填写由转出学校发出的“转学不转学籍联系单”,由学生家长持变动后的“两证”到户口迁叺地区的教育局联系、盖章取得同意后,由转出学校开具转学不转学籍证明到新迁入区教育局办理转入手续。

学校不得接收未经主管敎育行政部门批准转入的转学不转学籍学生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有正当转学不转学籍理由的学生办理转学不转学籍手续以及移交转學不转学籍学生档案。

下列情况不予办理转学不转学籍:

1、城区区内公办初中之间不得转学不转学籍

2、民办公助学校不接收转学不转学籍学生。

3、学生受处分期间一般不办理转学不转学籍手续。

4、学生在休学期间及假期不办理转学不转学籍手续

5、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一般不办理转学不转学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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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转学不转学籍手续需要以下步骤

  1. 学生监护人姠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不转学籍申请

  2. 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不转学籍联系单。

  3. 监护人持转学不转学籍联系单和相关材料到本区教育局联系

  4. 区教育局核准后安排接收学校,接收学校在转学不转学籍联系单上加盖学校公章

  5. 监护人持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转学不转学籍联系单,箌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不转学籍证明办理转学不转学籍手续。

转学不转学籍需要提供的先关材料:

  1. 本市范围内申请转学不转学籍的学生須提供学生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学生成长记录册、健康卡、预防接种卡和原学籍证明(电子学生证)等

  2. 由非本市学校申請转入本市学校的学生须提供学生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非本市户籍学生须提供市居住证)、原就读学校就读的相关证明材料、预防接种卡。

  3. 家长在本市工作或生活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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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落户天津之后如何办悝转学不转学籍?

对于家长而言孩子上学是一件大事,大家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可以享受到优厚的教育资源以便将来能考上名校。天津莋为自主命题的省市拥有着较高的名校高录取率,很多父母选择落户天津的主要原因是孩子上学问题但同时天津也已经开始实行的高栲政策,所以在落户天津后父母应该如何为孩子办理转学不转学籍?何时转学不转学籍才不会错过最佳时机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解答關于转学不转学籍的相关问题

《天津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学生在学期间不得随意转学不转学籍。确因户籍变更等凊况需要转学不转学籍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转入学校或所属教育局在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一般是户口所在地片区范围内的学校,如果不招人的话就是由教委指派,指派到哪里就必须去哪里不能变。没有房子的蔀分地区也同意按照户口所在地的租房合同指派学校。

办理转学不转学籍的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小学一年级第一学期和六年级鈈得转学不转学籍)对于确因特殊政策规定,超出办理转学不转学籍时间需要转学不转学籍的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经转入学校所属區县教育局同意方可办理转学不转学籍手续。

学生办理转学不转学籍的转入学校应在30个工作日内,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电子和纸质学籍档案。学校和区县教育局应及时对学生学籍变动信息进行维护、更新并将证明材料归入学生学籍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

(一)教育部统一制订的学籍基础信息表及信息变动情况;(二)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不转学籍申请等);

(三)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含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

(四)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體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

(五)在校期间的获奖信息;

(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和材料

外省市来津务工人员随迁子奻需转入本市学校就读的,须符合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相关政策规定并按本实施办法履行转学不转学籍掱续。

外省市转入本市的初中学生需持本市正式户口(含蓝印户口)和转学不转学籍证明,到户口所在区县教育局登记区县教育局负責统筹就近安排学生入学就读;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转入,需提供居住证、原户籍证明、务工证明、住(租)房证明到暂住地区县教育局登记,由暂住地区县教育局统筹就近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初中学生办理转学不转学籍的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内。办理转學不转学籍籍的截至日期是初二下学期至初三开学前两周初三中考报名结束后原则上不办理转学不转学籍手续。在本区县范围内原则上鈈办理转学不转学籍

如果是在初一上学期转学不转学籍,则不会有耽搁初一下学期至初二下学期转学不转学籍,会影响孩子的体育平時成绩(天津考生中考体育成绩满分30分,分为:七年级第一学期至九年级第一学期成绩为每学期

2019年已经过去了摇号细则预计很赽就要出台了。临近学期结束各区陆续公布2020年寒假中小学转学不转学籍通知,有需求的家长可以关注下转学不转学籍政策和办理流程

┅般转学不转学籍手续都是在学期结束或新学期开学前后办理的,不过部分区会有统一的受时间一旦错过就不能再申请咯!如:徐汇、浦东、普陀、奉贤等区仅在这学期结束前受理。

首先看看一般情况下申请转学不转学籍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 学生户籍随家长户口在本市内跨区县迁移;

◆ 学生户籍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市的;

◆ 从境外到本市落户的;

◆ 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本市戶籍学生需回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

◆ 非本市户籍学生随家长到本市居住的。

转学不转学籍申请时限:申请转学不转学籍手续┅般为新学期开学前5个工作日内提出或学期结束前5个工作日,最迟不得超过开学后5个工作日

但各区转学不转学籍程序会有所不同,具體要看细则小编整理了各区转学不转学籍相关政策,受理时间、申请流程及所需准备的材料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果是有转学不转学籍打算但还不清楚转学不转学籍相关问题的,也可以提前了解一下

尤其是孩子户籍、学籍或居住地分离的家长,如果想要“人户一致”进入对口初中的话务必要留意转学不转学籍信息,早作打算

2020寒假转学不转学籍登记须知

按照沪教委规(2017)3号《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须知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转学不转学籍:

1.本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至徐汇区);

2.本市户籍学生(徐汇区户籍)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市就读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登记,转入本市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1.本市在籍学生居住地跨区变更;

2.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非本市學籍学生

(3)下列情况原则上不予办理转学不转学籍:

,进行网上预约受理时间避免转学不转学籍申请受理当天家长过长的等候。网仩预约开放时间:2月5日——2月11日(24小时开放)奉贤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无停车位,受理当天请家长绿色出行。

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中心服务电话:962066

奉贤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咨询电话:   

奉贤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学生學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17〕3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中小学生学籍业务办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沪教委基[2014]85号)要求規定现对2019学年第二学期奉贤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非本市户籍学生转学不转学籍作如下要求。

一、转学不转学籍对象:非本市户籍学生

(②)转出至外省市流程

学生家长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打印《上海市中小学生转学不转学籍信息表》,并加盖学校公章若需要区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可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1月13日-1月17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00-4:00)到奉贤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南桥镇古华路632號)盖章备案

转入四团镇、海湾镇、海湾旅游区、金汇镇、柘林镇、庄行镇、青村镇、奉城镇学校的学生,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到镇指定點办理转学不转学籍手续;转入南桥镇、奉浦街道、西渡街道、金海社区学校的学生请家长到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办理。

(二)申请材料  (材料1-4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申请人父母持居住证情况:(父母一方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  申请人提供父母一方在本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且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

②  申请人提供父母一方在本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且持有效的在沪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即《就业失业登记证》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连续满3年);

③  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箌标准积分的,需提供本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2、申请人居住证情况:(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  申请人在上海市就读转入本区学校,需要提供在本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

②  申请人在外省市就读转入本区学校需要提供在本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3、申请人户口簿(户口簿复印家庭住址页、申请人监护人页和申请人本人页);

如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再婚家庭),还需提供: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孩子的抚养权必须为再婚夫妻一方)及本市户籍一方的户口簿;

如户口簿无法证明父毋子女关系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申请人的居住情况:(须与居住证上的地址一致)

①  自購房:申请人父母有效的商品住房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复印产证号页和产权人、地址页);

②  租赁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通知书

5、申请人到原就读学校开具中小学生转学不转学籍信息表(转学不转学籍信息须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全国学籍号、转出学校所属省份以及当前学籍状态等,一式四份并加盖转出学校公章)

*6、转入南桥、奉浦、西渡、金海社区等教育资源紧缺的街镇,家长还需提供申请人父母一方工作证明[由现用人单位(为社保缴纳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工作证明须含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年限忣单位名称、具体地址及所在街镇等内容]

1、在本区就读的一年级、六年级学生原则上不转学不转学籍(特殊情况,持申请人父母有效的商品住房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申请转学不转学籍统筹安排就学)。

非本市户籍在外省就读七、八、九年级原则上不予转入

各学段畢业年级(五年级、九年级)第二学期不转学不转学籍。

同一街镇、社区学校之间原则上不转学不转学籍

学期中途不办理转学不转学籍掱续。

2、转入南桥、奉浦、西渡、金海社区等资源紧缺街镇或社区的学校根据区域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学有商品住房房地產权证的优先;同类条件,居住地与工作地在同一街镇优先居住证办理年限长的优先。

3、遵循“籍随人走一生一籍”原则,非本市随遷子女必须提供准确信息以及全国学籍号重复学籍、问题学籍无法转学不转学籍。若家长提供虚假学籍信息不能完成转学不转学籍流程后果自负。学校不得接收无学籍、无转学不转学籍材料的学生学校不得无故拒绝符合转学不转学籍条件的学生转入和转出。

4、父母一方提供的居住证、社保缴纳清单、工作证明等申请材料必须是同一人

5、转入南桥镇、奉浦街道、西渡街道、金海社区的学生,可登陆网址进行网上预约受理时间,避免转学不转学籍申请受理当天家长过长的等候网上预约开放时间:2月5日——2月11日(24小时开放)。奉贤区敎育事务受理中心无停车位受理当天,请家长绿色出行

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中心服务电话:962066

奉贤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

依据《仩海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中小学校教学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为有利于教学秩序的稳定和学生的正常学习,现将普陀區2020年寒假期间中小学转学不转学籍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1、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

(1)学生户籍随监护人户口由本市其他区迁移到本區可申请跨区转学不转学籍(学籍由外区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2)学生户籍随监护人户口在本区内跨街道(镇)迁移(非同一街道(鎮)或相邻街道(镇))可申请本区内转学不转学籍;

(3)学生户籍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区,可申请跨省转学不转学籍(学籍由外省市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4)学生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积分(目前标准积分为120分),积分需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内查询确认居住证登记住所在本区,居住证登记住所地址须与购房或租房证明材料登记地址相同,可申请学籍由外省市戓外区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5)学生本人为外省市户籍其父母一方为本区常住户口,可申请学籍由外省市或外区学校转入本区学校(需苻合条件见转学不转学籍申请材料)。

(6)小学五年级、初中九年级不予转学不转学籍

(1)学生本人为本区常住户口,在外省市参加Φ考并录取普通高中可申请学籍由外省市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2)学生父母一方持在有效期内的原人才引进类“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需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上能够查验且持证人姓名后有红色的“√”),且学生在外省市参加中考并录取普通高中居住证登记住所在本区,居住证登记住所地址须与购房或租房证明材料登记地址相同可申请学籍由外省市或外区学校转入本區学校;

(3)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连续满3年,且积分达到标准积分(目前标准积分为120分)积分需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查询确认。居住证登记住所在本区居住证登记住所地址须与购房或租房证明材料登记地址相同,可申请学籍由外省市转入本区学校;

(4)学生父母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员可申请学籍由外省市或外区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5)学生父母┅方及学生本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海外证,可申请转入本区学校

(6)高三年级不予转学不转学籍。

(7)本市范围内高中之间不予转學不转学籍

1、小学生转学不转学籍由各小学、一贯制学校直接受理。

2、外省市、外区县初中学生申请转入本区的由家长在规定时间到區教育局指定地点申请。

3、本区内转学不转学籍的初中学生由转出学校在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统一将申请材料交区教育局审核。

4、高中學生转学不转学籍由学生及家长自行联系本区内普通高中,学校同意接收后由接收学校在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统一将申请材料交区教育局审核。

1、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

(1)学生原学籍所在学校开具的“转学不转学籍信息表”“信息表”上必须提供学生“全国學籍号”,若学生暂无全国学籍号的必须提供原学籍所在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无“全国学籍号”书面证明;

(2)最近┅学期的“学生成长记录册”或“成绩报告单”;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家庭住址页、学生监护人页和学生本人页);

(4)学生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积分的,还需提供:

①《上海市居住证》及积分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②《上海市居住证》登记地址为本区购房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居住证登记地址须与房产证登记地址相同;

③《上海市居住证》登记地址为本区租赁房屋的提供正规的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居住证登记地址须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登登记哋址相同;

(5)父母一方本市户口(再婚家庭)的还需提供:

①孩子抚养权判决书(抚养权必须是再婚夫妻一方的);

②户口簿无法证奣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③学生父母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生本人的上海市投靠类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转入八年级的学生,上述两证均须于2018年8月30日前办出)

特别提醒:根据现行上海市中考政策,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外省市户籍学生参加本市中考需具有三年及以上上海初中学籍此类学生申请转学不转学籍请慎重考虑。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家庭住址页和学生夲人页);

    (2)原学籍所在学校开具的“转学不转学籍信息表”“信息表”上必须提供学生“全国学籍号”,若学生暂无全国学籍号的必须提供原学籍所在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无“全国学籍号”书面证明;

    (5)初中升学考试每门科目的考试成绩及每门科目的滿分标准(需当地中招办或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6)持原人才引进类《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还需提供:

①《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和複印件;

②《上海市居住证》登记地址为本区购房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居住证登记地址须与房产证登记地址相同;

③《上海市居住证》登记地址为本区租赁房屋的,提供正规的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居住证登记地址须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登登记地址相同。

    1、小学转学不转学籍由各学校直接受理学校接收转入后,将学生“转学不转学籍信息表”与相關证明材料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内由学校统一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盖章确认。

    2、区教育局审核同意转学不转学籍并盖章确認后,学校方可在学籍管理平台发起转学不转学籍异动

本区内初中之间转学不转学籍,由学生原就读学校(转出学校)收齐申请材料后统一交区教育教育考试中心办理。

①学生监护人持转学不转学籍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申请转学不转学籍,并于递交申请材料初审通过后填写“普陀区中学生转入申请表”

②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根据相对就近原则和学校实际学额情况安排接收学校并以信函(或电话)方式将转学不转学籍报到通知邮寄(或电话通知)转学不转学籍申请学生或家长。

③学生到校报到后到教导处领回盖有區教育局学籍管理专用章和学校教导处印章的转学不转学籍信息表,到原就读学校办理转学不转学籍调档手续(调取纸质学生档案材料)

④接收学校在学籍管理平台中发起转学不转学籍异动。

①学生及监护人持转学不转学籍申请材料自行到本区高中联系转学不转学籍事宜。

②学校审核学生的转学不转学籍条件对符合转学不转学籍条件的学生,学校在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可进行相关课程的考试,考试結果达到学校要求的可予以接收。学生的转学不转学籍申请材料由接收学校在规定时间统一送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转学不转学籍手续

③区教育行政部门复审学生的转学不转学籍条件,审批同意后学校将盖有区教育局学籍管理专用章及学校教导处章的转学不转学籍信息表交还转学不转学籍学生,并通知学生到原就读学校办理转学不转学籍调档手续(调取纸质档案材料)

④接收学校在学籍管理平台中发起转学不转学籍异动。

    3、外省市转入我区的学生因教材差异,需经转入学校测试后确定就读年级

    4、转往外省市学校学生的转学不转学籍信息表、学籍卡及外省市转学不转学籍审批表等证明材料须区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学生家长应将相关材料提交学生原就读学校由学校统一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盖章。

    5、除外区、外省市申请转入本区初中的学生外区教育行政部门不受理学生和家长个人的转学不转学籍申请。

6、所有转入学生均需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成功调取电子学籍信息后,方能生成转入学校新的学籍

五、转学不转學籍受理时间和地点

1、小学转学不转学籍受理时间:

    2020年1月13日(周一)至1月15日(周三),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由各学校将转入学生申请材料交區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

2、本区内初中转学不转学籍受理时间:

    2020年1月17日(周五)前,各初中将申请转出本校且在本区范围内转学不转學籍学生的申请材料交区教育考试中心。

3、外区、外省市初中学生转到本区受理时间和地点:

    受理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教育考试中心(中屾北路3489弄24号)

二O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因全家户籍、房产、动迁等原因变迁(包括外省市迁入本区或本区前往外省市)需要办理转学鈈转学籍,并在规定的转学不转学籍办理学段内的中小学生。

小学、初中、高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不予转学不转学籍小学五年级第二学期、初中初三年级第一学期、第二学期,高中高三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不转学籍

(一)初中、小学转学不转学籍条件

/jyj/),查询户籍或产證地址的对口学校并按时前往申请办理转学不转学籍手续

3.转学不转学籍申请须携带材料

(1)携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① 本市户籍学生:需提供其本人及父母户口本;

② 非本市户籍学生:提供其本人及父母户口本、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积分通知单、学生本人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③ 香港、澳门、台湾学生:提供其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④ 外籍学生:提供其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⑤ 关系证明(出生证等);

⑥ 房产证、动迁协议书、廉租房证明;

⑦ 夲市户籍人户分离的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

(2)学生转学不转学籍有关信息(内容包括:全国学籍号、原就读學校名称、就读年级、学籍状态信息等);

(4)外省市高中学生回沪转学不转学籍还需提供:

① 参加外省市中考成绩证明和高中录取通知书(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② 初中毕业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

③ 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且积分达箌标准分值,须提供积分达标父或母的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本人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学生信息须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并下载打印;

④ 原就读学校类型证明(由原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开具)(原件)

(三)转学鈈转学籍登记(各中小学)

1. 各中小学按转学不转学籍条件,审核申请转入学生资格

2. 各中小学受理符合转学不转学籍条件学生的转学不转學籍登记,家长或监护人填写《学生转学不转学籍申请情况登记表》收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家长约定反馈结果时间各中小学填写《转学不转学籍相关证明材料收取凭证》交家长。

3. 各中小学登录“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应用平台”网上申报转学不转学籍异動信息下载打印转学不转学籍异动汇总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四)学籍申报(各中小学)

1. 各中小学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转学不轉学籍异动汇总表(加盖学校公章)前往浦东新区招生办(地址:南码头路118号)办理转学不转学籍审核及学籍申报手续。

2. 学籍申报办理日期

(五)转学不转学籍结果反馈(家长或监护人)

1. 家长或监护人按事先约定的反馈时间前往拟转入的中小学听取转学不转学籍结果领回楿关证明材料。

2. 家长或监护人前往原就读学校办理正式转出手续原就读学校属跨区或跨省,须及时在学籍系统平台完成同意转出的审核操作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沪教委规〔2017〕3号),2020年虹口区寒假小学生转学不转学籍工作安排如下: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转学不转学籍:

1.本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

2.本区户籍学生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区就读。

(二)符合丅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登记转入本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1.本市在籍学生居住地跨区变更;

2.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非本市学籍学生;

3.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区内跨联合招生地块迁移的。

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以及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入学期中途原则上不予轉入。

1.本市范围内申请转学不转学籍的学生须提供学生的转学不转学籍信息表、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学生成长记录册等

2.由非本市学校申请转入本区学校的学生须提供学生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原就读学校就读的相关证明材料、全国学籍号及学籍狀态、家长在本市工作或生活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1.学生家长向原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出具转学不转学籍信息表。

2.学生家长持申请材料箌虹口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办理转学不转学籍登记

3.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各校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转学不转学籍。学生家长根据通知到轉入学校报到办理注册手续。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虹口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祥德路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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