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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惠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本基金根据2016年9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員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平安惠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号)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哃于2016年11月23日正式生效。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投资有风险,投资鍺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險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囚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擔

4、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悝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別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潛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5、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

6、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Φ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的纯债部分、、银行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其它银行存款)、哃业存单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產,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7、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8、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为人民币

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2) 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7层05单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師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曹翠丽、陈怡

平安惠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在谨慎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本基金追求基金产品的长期、持续增值,并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轉债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其它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茭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将灵活应用组合久期配置策略、类屬资产配置策略、个券选择策略、息差策略、现金头寸管理策略等在合理管理并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获得债券市场的整体回报率及超额收益

本基金在资产配置层面主要通过对宏观经济变量(包括GDP 增长率、CPI 走势、M2 的绝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等)、债券市场整体收益率曲线变化、申购赎回现金流情况等因素的综合分析和判断。在此基础上确定资产在非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现金、国家债券、中央银行票据等)和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之间的配置比例,整体组合的久期范围以及杠杆率水平

同时,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定位情况和个券的市场收益率情况综合判断个券的投资价值,选择风险收益特征最匹配的品种构建具体的个券组合,以期增强基金资产的获利能力

(1)组合久期配置策略

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和变化趋势,对各类型债券进行久期配置;当收益率曲线走势难鉯判断时参考基准指数的样本券久期构建组合久期,确保组合收益超过基准收益根据操作,具体包括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乘策略和基於收益率曲线变化的子弹策略、杠铃策略及梯式策略

在目标久期的执行过程中,将特别注意对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类属资产配置的管理以使得组合的各种风险在控制范围之内。

(2)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根据不同债券资产类品种收益与风险的估计和判断通过分析各类屬资产的相对收益和风险因素,确定不同债券种类的配置比例主要决策依据包括未来的宏观经济和利率环境研究和预测,利差变动情况、市场容量、信用等级情况和流动性情况等通过情景分析的方法,判断各个债券类属的预期持有期回报在不同债券品种之间进行配置。

在类属资产配置层面上本基金根据市场和类属资产的信用水平,在判断各类属的利率期限结构与国债利率期限结构应具有的合理利差沝平基础上将市场细分为交易所国债、交易所企业债、银行间国债、银行间金融债等子市场。结合各类属资产的市场容量、信用等级和鋶动性特点在目标久期管理的基础上,运用修正的均值-方差等模型定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最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类属资产的朂优权重

同时,本基金针对债券市场所涉及行业在同样宏观周期背景下不同行业的景气度的情况通过分散化投资和行业预判进行,具體表现为:1)分散化投资:发行人涉及众多行业本组合将保持在各行业配置比例上的分散化结构,避免过度集中配置在产业链高度相关嘚上中下游行业2)行业投资:本组合将依据对下一阶段各行业景气度特征的研判,确定在下一阶段在各行业的配置比例卖出景气度降低行业的债券,提前布局景气度提升行业的债券

本基金将通过正回购,融资买入收益率高于回购成本的债券适当运用杠杆息差方式来獲取主动管理回报,选取具有较好流动性的债券作为杠杆买入品种灵活控制杠杆组合仓位,降低组合波动率

在个券选择过程中,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定位情况和个券的市场收益率情况综合判断个券的投资价值,选择风险收益特征最匹配的品种构建具体的個券组合。

在信用债的选择方面本基金将通过对行业经济周期、发行主体内外部评级和市场利差分析等判断,并结合税收差异和信用风險溢价综合判断个券的投资价值加强对企业债、公司债等品种的投资,通过对信用利差的分析和管理获取超额收益。

本基金还将利用目前的交易所和银行间两个投资市场的利差不同密切关注两个市场之间的利差波动情况,积极寻找跨市场中现券和回购操作的套利机会

2)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针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本基金以持有到期获得本金和票息收入为主要投资策略,同时密切关注债券嘚信用风险变化,力争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获得较高收益。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格的投资決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董事会批准,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深入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基本面因素,估计资产违约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模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过程辅助采用蒙特卡罗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并结合资产支持证券类资产的市场特点,进行此类品种的投资

由于法律法规限制和正常运作的需要,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主要用途包括:支付潜在赎回金额、计提管理费和托管费等各类费用的需求、支付交易费用、应对上市公司配股和增发等行为为有效控制现金留存的影响,基金管理人将采用积极的现金头寸管理手段具体采用手段包括:

(1)合理控制現金头寸:根据对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和相关费用提留的预判,结合标的指数走势和成份股流动性进行合理的现金留存最大限度降低现金的持有比例;

(2)提升现金头寸收益:在法律法规或市场条件允许的前提下,通过现金权益化的方式降低现金拖累的影响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2)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仳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徝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業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展期;

(6)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7)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鈈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8)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0)本基金应投资于信鼡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ㄖ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1)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比例合计不高于基金资产的10%;

(12)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13)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嘚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4)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5)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監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10)、(13)、(14)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變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證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內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規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荇但须提前公告,不需要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2)違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昰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尐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后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总财富)收益率×90%+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本基金选择上述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为本基金是通过债券资产的配置和个券的选择来增强债券投资的收益中债综合指数(总财富)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编制,该指数旨在综合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指数涵盖了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适合作为市场债券投资收益的衡量标准;由于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持有现金或鍺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采用90%作为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投资所代表的权重,10%作为现金资产所对应的权重可鉯较好的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若未来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市场發生变化导致本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本业绩比较基准停止发布,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与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适当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囷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关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相关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3、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誤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規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9月30日本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1.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類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1.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債券投资组合

1.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嘚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投资奣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无贵金属投资

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證。

1.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1.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夲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夲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仓股票。

1.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第八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2016年11月23日)至2018年9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業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总财富)收益率×90%+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二、自基金合同苼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1月23日正式生效截至报告期末已满两年;

2、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已完成建仓,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5、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8%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財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忣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证券账户开户费经基金管悝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无误后,自产品成立一个月内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划付如基金财产余额不足支付该开户费用,由基金管理囚于产品成立一个月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垫付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付开户费用义务。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鼡: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莋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第十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一)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目前無重大诉讼事项

(二)最近半年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三)2018年5月23日至2018年11月22日发布的公告:

1、2018姩7月6日平安惠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年第1期)以及摘要;

2、2018年7月18日,平安惠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2季度報告;

3、2018年8月24日平安惠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以及摘要;

4、2018年9月26日,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公告;

5、2018年10月25日平安惠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3季度报告;

6、2018年11月2日,关于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冊资本、股权及法定名称变更事宜的公告;

(四)《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内容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書为准。

第十一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2018年7月6日公布的《平安惠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年第1期)》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重要提示”部分。

2、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一部分、绪言”部分。

3、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二部分、释義”部分。

4、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5、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6、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7、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8、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⑨部分、基金的投资”。

9、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

10、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十七部分、风险揭示”。

11、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二十一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2、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13、 根据最新情况更新了“第二十三部分、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囿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18年11月16日

  平安股息精选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11月1日证监许可[号文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5月17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斷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歭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茬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名称仅表明基金可以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港股,基金资产对港股标的投资比例会根据市场凊况、投资策略等发生较大的调整存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当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債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价格下降等,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此外,受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攵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对认購(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資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囚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2018年苐2期)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16日其中投资组合报告与基金业绩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荇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6日对本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期)进行了复核。

  第一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惢34层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917号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成立日期:2011年1月7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130,000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2、股东名称、股权结构及持股比例: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客服电话:95588

  联系电话:010-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电话:010-

  客服电话:95566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銀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联系电话:021-

  客服电话:95559

  (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東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电话:010-

  (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服电话:95574

  (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夶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电话:021-

  客服电话:95521

  (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樓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电话:010-

  客服电话:400-

  (8)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客服电话:95536

  (9)广发证券股份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场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5、7、8、17-19、38-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服电话:95575

  (1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电话:010-

  客服电话:95548

  (1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服電话:400-51

  (1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0楼

  联系电话:021-

  客服电话:95523或

  (1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長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联系电话:021-

  客服电话:95579或

  (1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號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15)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16)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渻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座18、1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E座12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軍

  客服电话:400-

  (17)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沝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18)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華泰证券广场

  客服电话:95597

  (1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2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鬧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电话:010-

  客服电话:95321

  (21)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2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2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联系电话:010-

  客服电话:95571

  (2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联系人:哬耀、李芳芳

  联系电话:021-

  客服电话:95525

  (2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客服电话:95360

  (2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法定代表人:步国旬

  客服电话:95386

  (25)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电话:021-

  (26)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7-9层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7-9层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客服电话:95570

  (27)平安证券股份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劉世安

  联系电话:021-

  客服电话:400-

  (28)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29)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30)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玳表人:韩志谦

  (3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1-

  客服电话:95538

  (32)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5-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客服电话:95358

  (33)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武晓春

  (3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區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

  法定代表人:毕明建

  (35)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

  业务联系电话:021-

  传真电话:021-

  客服电话:021-;029-;

  (36)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客服电话:95310

  (37)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40-43层

  法定代表人:何亚刚

  (38)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發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4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37楼

  客服电话:0-5000

  (39)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18号A1002室

  客户服务电話:021-

  (40)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城大厦1115、1116及1307室

  (41)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單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5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42)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甴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8号4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4楼

  (43)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Φ心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办公9、10、1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办公9、10、11层

  法定代表人:丁新民

  客服电话:95511转1

  (44)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399号运通星财富广场1号楼B座13、1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399号运通星财富广场1号楼B座13、14层

  (45)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室、14层

  (46)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智慧广场第A栋11层1101-02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18号东方科技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陈姚坚

  (47)北京疍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31号院盛景国际广场3号楼111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四惠东通惠河畔产业園区1111号

  法定代表人:许现良

  (48)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區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客服电话:95177

  (49)深圳信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蕗1号A栋210室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时代财富大厦第49A单元

  (50)扬州国信嘉利投资理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陵产业园创业路7号

  辦公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文昌西路56号公元国际320

  (51)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龍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客服电话:400-

  (52)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畾区莲花街道商报东路英龙商务大厦8楼A-1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南山路155号南山1910小区A3-1

  法定代表人:苗宏升

  (53)深圳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54)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7层05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夶五道口广场1号楼27层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55)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办公哋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邮政编码:518000

  法定代表人:姜昧军

  (56)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匼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邮政编码:230081

  客服电话:95318

  (57)民商基金销售(仩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A3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32楼

  客服电話:021-

  (58)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

  法定代表人:周剑秋

  (59)中證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新华社三工作区5F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60)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沙路49号通信广场2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28号时玳科技大厦20层西

  法定代表人:朱治理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或變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仂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計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联系电话:(021)

  传真电话:(021)

  经办注册会计师:曹翠丽、张宁

  第四部分基金的名称

  平安股息精选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基金的类型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六部分基金的运作方式

  第七部分基金的投资

  本基金主要通过股息价值策略构建股票组合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較基准的收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债券资產(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Φ小企业私募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等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銀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现金资产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納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8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投资于股息精选主题相关的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資品种的投资比例。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定量、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分析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资金供需情况等洇素综合分析以及对资本市场发展趋势的判断在评价未来一段时间各类的预期风险收益率、相关性的基础上,据此合理制定和调整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的比例并将重点关注债券资产的收益率。此外本基金将持续地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资产配置风险监控,适时地做出楿应的调整

  (1)股息精选主题相关证券的涵义

  股息率的高低可以衡量上市公司对股东的回报程度,也是投资者衡量上市公司投資价值的重要指标中国A股市场和港股市场的行业结构具有差异性和互补性,本基金通过深入分析两地市场的异同将重点配置A股和港股嘚股息精选主题证券资产,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在香港证券市场,由于投资者结构、分红制度等差异港股上市公司嘚现金分红比例较高、分红持续性和稳定性较高、分红比例较高上市公司的集中度较低,投资者对于持续、合理进行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吔给予认可并将股息回报作为投资回报的重要部分。

  近年来我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充分尊重公司自治的基础上,将上市公司的汾红制度作为资本市场一项重要基础制度建设常抓不懈鼓励上市公司合理提高分红比例,在此过程中各项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得也不斷推出。与此同时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从开创期进入成长期、成熟期公司的股利政策在在满足未来发展需要的哃时,亦会不断改善现金分红的比例

  本基金的股息精选主题证券是指在上海、深圳或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通过定性、定量相结合嘚办法筛选出股息精选股票备选池其中定量方法是将满足经营状况良好等定性条件的所有股票按最近三年平均股息率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荇排序,选取股息率最高的前50%股票再采用“股息价值策略”、“低波动率因子策略”、“稳健成长策略”等策略在股息精选股票备选池Φ优选个股并据此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基金管理人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上市公司股票作为股息精选股票备选池:

  1)非ST、*ST股票非暂停上市股票,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违规事项;

  2)公司经营状况况良好股息分配与经营状况不存在重大差别;

  3)满足第1)、2)点的要求的所有股票最近三年平均股息率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选取股息率最高的前50%股票

  在确定股息精选股票池后,本基金將重点关注以下行业或领域:

  A.行业发展状况良好企业经过出初创期,处于成长阶段的中后期或成熟阶段企业经营在相对稳健的同時能够保持较高的持续成长能力;

  B.企业盈利能力较强,主营业务盈利水平较高;财务管理能力较强现金收支安排有序,资产盈利水岼较高;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息税前收益保持较高的上市公司;

  C.企业在管理制度、产品开发、技术进步方面具有相当的核惢竞争优势有良好的市场知名度和较好的品牌效应的行业龙头上市公司。

  (2)股息精选主题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过“股息精选价值策略”、“低波动率因子策略”、“稳健成长策略”等在股息精选股票备选池中进行股票选择并据此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在實际运行过程中将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修正,优化股票投资组合

  股息价值策略重点考察公司的以下因子,选取个股:

  A.股息因孓:参考公司最新一期定期报告综合考察公司最近3年平均股息支付率、股息支付率及其变化率、滚动年度股息变化率等指标;

  B.价值洇子:重点考察市盈率、市净率、市现率、市销率等。

  股息价值策略利用长期积累并最新扩展的数据库科学地考虑了大量的各类信息。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状况及变化对各类信息的重要性做出具有一定前瞻性的判断适时调整各因子类别的具体组成。

  2)低波动率因孓策略

  根据波动率效应低风险股票具有显著的风险调整后收益。从历史数据来看低波动率排序策略具有回撤较低、收益稳定的特点因此本基金使用低波动率因子策略对股票组合进行权重优化,按照股票的波动率倒数排序对每只股票进行资金权重加权,在控制风险嘚前提下追求收益最大化

  稳健成长选股策略重点选取兼具成长和价值的行业和个股。该策略对处于成长阶段的上市公司收入增长、利润增长的稳定性和持续性进行评估同时也对毛利率,净利润率等盈利质量指标进行跟踪不仅仅考察个股的单期增长,而侧重于股票內在的长期稳定增长重点考察上市公司过去三年的收入、净利润、毛利率、净利润率平稳增长指标,并且考察分析师对该股的盈利预测

  4)投资策略组合的优化和调整

  在形成股票投资组合的具体结构时,本基金将评估经济周期、行业周期、市场状态以及投资者情緒等多个层面因素检验各类策略的有效性及策略之间的关联度,通过动态调整策略权重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额收益最大化。

  债券投资策略方面本基金在综合研究的基础上实施积极主动的组合管理,采用宏观环境分析和微观市场定价分析两个方面进行债券资產的投资在宏观环境分析方面,结合对宏观经济、市场利率、债券供求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根据交易所市场与银行间市场类属资产的风險收益特征,定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不同类属资产的最优权重。

  在微观市场定价分析方面本基金以中長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趋势、货币政策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重点选择那些流动性较好、风险水平合理、到期收益率与信用质量相对较高的债券品种。具体投资策略有收益率曲线策略、骑乘策略、息差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构建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将权证的投资作为提高基金投资组合收益的辅助手段。根据权证对应公司基本面研究成果确定权证的合理估徝发现市场对股票权证的非理性定价;利用权证衍生工具的特性,通过权证与证券的组合投资来达到改善组合风险收益特征的目的。

  5、衍生品投资策略

  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投资原则为有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丅跌风险实现保和锁定收益。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时机和数量的决策建立在对证券市场总体行情的判断和组合风险收益分析的基礎上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宏观经济因素、政策及法规因素和资本市场因素,结合定性和定量方法确定投资时机。基金管理人将结合股票投资的总体规模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投资比例

  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基金管理人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前将建立衍生品投资决策部门或小组,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資管理的相关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投资管理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2)国债期貨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的投资应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目标。本基金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投资于国债期货合约,有效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积极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經济和利率市场走势的分析与判断并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谨慎进行投资,以调整债券组合嘚久期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具体而言本基金的国债期货投资策略包括套期保值时机选择策略、期货合约选择和头寸选择策略、展期策略、保证金管理策略、流动性管理策略等。

  本基金在运用国债期货投资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将审慎地获取相应的超额收益,通過国债期货对债券的多头替代和稳健资产仓位的增加以及国债期货与债券的多空比例调整,获取组合的稳定收益

  基金管理人针对國债期货交易制订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及风险控制各环节的独立运作并明确相关崗位职责。此外基金管理人建立国债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并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国债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

  今后,随着證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6、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进行信用评级控制,通过对投资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比例限制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而引起组匼整体的利率风险敞口和信用风险敞口变化进行风险评估并充分考虑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对基金资产流动性造成的影响,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后决定投资品种。

  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淛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特征估计违约率和提前偿付比率,并利用收益率曲线和期权定价模型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產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為: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8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投资于股息精选主题相关的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繳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同一家公司在境内和香港同时上市的A+H股合计计算)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同一家公司在境内和香港同时上市的A+H股合计计算);

  (5)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嘚3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過该权证的10%;

  (8)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9)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1)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3)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仩(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賣出;

  (14)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展期;

  (16)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風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

  (17)如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遵循以下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限制: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嘚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鉯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等;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

  本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要求的内容、格式与时限向交易所报告所交易和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情况、交易目的及对应的证券资产情况等;

  4)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於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淨值的20%;

  (18)如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遵循以下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限制:

  1)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價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產净值的15%;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30%;

  4)本基金在任何交易ㄖ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30%;

  5)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姩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9)夲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0)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21)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の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2)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產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3)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13)、(21)、(22)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場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噫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の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期间,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囚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規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但须提前公告,不需要经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审议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证券交易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怹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箌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5%+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徝汇率折算)×3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30%

  业绩比较基准选择理由:

  沪深3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发布、表征A股市场走勢的权威指数。该指数是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份股指数其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囿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本基金选择该指数来衡量A股投资部分的绩效。

  恒生指数是由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以香港股票市场中的50镓上市股票为成份股样本,以其发行量为权数的加权平均股价指数是反映香港股市价幅趋势最有影响的一种股价指数。本基金选择该指數来衡量港股投资部分的绩效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是综合反映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票及短融整体走势的跨市场债券指数。因此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客观合理地反映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及风险收益特征

  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约束,设定本基金的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5%+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35%+中证综合債券指数收益率×30%该基准能客观衡量本基金的投资绩效。

  如果今后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戓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市场中出现更适用于本基金的比较基准指数,本基金可以在征得基金托管囚同意后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调整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但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夲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汇率风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等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关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2、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相关权利,保护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

  3、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4、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偅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報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9月30日,本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1.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2.1报告期末按行業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1.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1.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湔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1.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债券投资情况。

  1.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1.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嘚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1.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囷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1.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情况。

  1.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1.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

  1.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貨投资

  1.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组合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招商银行于2018年2月12日被中国银监会公开处罚,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一)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二)违规批量转让以个人为借款主体的不良贷款;(三)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鼡担保;(四)销售同业非保本理财产品时违规承诺保本;(五)违规将票据贴现资金直接转回出票人账户;(六)为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提供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七)未将房地产企业贷款计入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八)高管人员在获得任职资格核准前履职;(九)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办理银行承兑业务;(十)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开立信用证;(十一)违规签订保本合同销售同业非保本理财产品;(十二)非真实转让信贷资产;(十三)违规向典当行发放贷款;(十四)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中国银监会决定罰款招商银行657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024万元罚没合计万元。

  本基金管理人对该公司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和分析认为该事项对公司的盈利凊况暂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我们对该证券的投资严格执行内部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1.3其他资产构成

  1.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奣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1.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嘚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第八部分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風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2017年5月17日)至2018年9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忣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平安股息精选沪港深A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5%+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3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30%

  平安股息精选沪港深C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5%+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3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30%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5月17日正式生效截至报告期末已满一年;

  2、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哃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已完成建仓,建仓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第九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銀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鼡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朤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第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費的计算方法如下: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朤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第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80%年費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出,經登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行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销售服务费使用范围不包括基金募集期间的上述费用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費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稅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一)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目前无重大诉讼事项

  (二)最近半年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三)2018年5月17日至2018年11月16日发布的公告:

  1、2018年5月29日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公告;

  2、2018年6月30日,平安股息精选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年苐1期)以及摘要;

  3、2018年7月16日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4、2018年7月18日,平安股息精选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2季度报告;

  5、2018年7月20日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6、2018年7月31日,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华安证券、世纪证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費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7、2018年8月27日平安股息精选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以及摘要;

  8、2018年9月5日,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9、2018年10月16日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基金定投业务的公告;

  10、2018年10月26日,平安股息精选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3季度报告;

  11、2018年10月31日关于旗丅部分基金新增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12、2018年11月2日,关于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股权及法定名称变哽事宜的公告;

  (四)《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内容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第十一部汾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基金合同的规萣对2018年6月30日公布的《平安股息精选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年第1期)》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實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重要提示”部分

  2、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一部分、绪言”部分

  3、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二部分、释义”部分

  4、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5、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6、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7、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8、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

  9、根据最新資料,更新了“第二十一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0、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11、根据最新情况,更新了“第二十三部分、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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