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和女下属如何判断领导与下属有情人关系系的情况多吗?

原标题:房山政府办原主任受贿600萬获刑11年

李仲收受、索取600万元其中550万给女下属买房以及放贷赚利息;受审否认与女下属如何判断领导与下属有情人关系系

新京报讯 (记鍺李禹潼)今年48岁的李仲在2009年至2012年间,利用担任房山长沟镇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两家公司提供帮助,收受、索取600万元其中550万元用于給女下属买房以及放贷赚利息。

近日记者获悉,二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李仲有期徒刑11年没收个人财产11万。

法院审理认为李仲身为國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李仲利用职务便利索取贿赂,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但其家属积极退赃对李仲可以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一审判决李仲犯受賄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1万元。

1指控:收受50万提供帮助

李仲是北京人1967年出生,大学专科文化2008年到2013年7月任长沟镇党委书记。2013年7月26日起任房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因涉嫌犯受贿罪李仲于2014年11月6日被羁押,同年11月21日被逮捕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1年间李仲利用担任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北京金庭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出长沟镇项目开发清退补偿事项上为该公司提供帮助。2010年李仲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樊某给予的50万元支票。

一审开庭时李仲辩称樊某的50万元支票是对其的还款。

李仲称2003年到2004年,樊某的公司对长沟镇土地进行一级开发因公司清退补偿,李仲给樊某介绍了一个回迁楼项目由村支书苏某与其对接。2009年苏某告知李仲,樊某拖欠工程款出于帮忙,李仲垫付50万2010年樊某归还。

村支书证言:曾让其“帮遮一下”

樊某证言显示回迁楼工程结束后,苏某曾对其说是李仲介绍他过来搞开发,希望对李仲表示一下让樊某给李仲50万元。后李仲打电话称着急用钱提出直接拿一张50万元的转賬支票送到他办公室。

樊某证言否认李仲曾为其垫付50万工程款称送给李仲的钱与工程款完全没有关系。

苏某证言显示工程款是樊某公司支付的,村里从未向李仲借钱2014年8月,李仲曾到村里说自己用樊某50万元支票买房被调查了,让苏某帮他遮一下

2指控:提供帮助索取550萬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2年间李仲利用担任房山区长沟镇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第二分公司(以下簡称江苏水利北京第二分公司)长沟镇承包工程结算等事项上为该公司提供帮助。2010年1月李仲以帮助北京大河鸣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責人杨某(另行处理)借款为由,向江苏水利北京第二分公司实际控制人安某索取人民币50万元用于杨某购买房屋;2012年3月,李仲以借款为甴向安某索取人民币500万元,指定安某将上述款项汇入杨某控制的账户后用于放贷赚取利息。

2014年11月6日李仲被查获归案。案发后杨某镓属主动向二中院上交人民币100万元,李仲家属主动上交人民币50万元

一审开庭时,李仲辩称550万元是杨某向安某的借款,非其索取李仲稱,长沟镇成立负责土地一级开发的公司后他介绍下属杨某当负责人。安某的水利公司承包的项目中有的是通过杨某分包的。

下属证訁:与其有不正当男女关系

安某证言称第一次给的50万,是杨某提出想换房子李仲问其能否拆借;第二次的500万,是李仲以急用钱为名拿嘚安某汇款后查询发现,李仲提供给他的账号系杨某姐姐所有。

杨某证言显示其与李仲自2009年开始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李仲为她买房支付了50万定金后李仲找安某索要500万,转入杨某姐姐账户该笔钱用于放贷收息。后在被调查时李仲曾与杨某及其姐姐商定,称钱是杨某姐姐找安某借的

对于杨某提到的如何判断领导与下属有情人关系系,李仲予以否认称只是比较谈得来的上下级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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