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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一天,秦绍又派人过来把我接走。我想他有可能还要跟我算前帐,内心忐忑不安,连说话都带着点颤音。
车没有停在别墅前,而是继续沿着盘山公路往上绕了绕,拐了几圈之后,停了下来。秦绍正在那边等我。
他穿了一套白色的运动服,等我的样子像是《审死官》里戴着三眼花翎的高级朝廷命官等着重刑犯带上衙门的场景。
事实上,他带我进的地方确实也很像衙门牢狱之类的。外面都是高高围起的栅栏,门把手上缠着粗重的铁链,又挂了一把厚重的大锁。
门卫看他过来,立即把锁打开,放我们进去。我想秦绍不会把我囚禁在这里吧?虽然我说我是阶下囚,也不用这么按字面意思走。
我偷偷地瞥了他一眼说道:“个人强制限制他人自由是犯法的。”
他停下来,转过身来看我。我其实有一米七的身高,可是仍然需要仰望他,我才能看得清他的脸。
他哼了一声:“这时候才害怕,晚了。”
我听着更慌,一幕幕杀人灭口的电影片段都从脑中掠过,怯懦地说道:“你做这么大的生意,没必要为了我这么一个人干傻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天理昭昭法网难逃,人在做天在看,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我又控制不住地往外冒奇怪的词语。
他又跟看怪物一样看着我,和上次在迎新表演上如出一辙。
他忽然伸过手来,我连忙往后退。他的手就悬在了半空。我看他拿的那高度,貌似不是掐我脖子,而是要抓我的头。
可是我们走的地方附近也没什么柱状物好拿头去撞的。
他凉凉地把手收回去,白了我一眼,沉默着带我进了里面第二套栅栏。栅栏刚被门卫打开锁,里面就窜出两只黑不溜秋的动物,嗖地挂在他身上。
我吓了一跳,本能地往他身后躲。他在前面做了个动作,两只动物都乖乖地蹲下了。
我溜出个脑袋看。不看还好,一看快要把我吓昏过去。这两只居然是狼。幸亏我曾经是个有钱人,听说过有些征服欲强又闲得蛋疼的资本家会养狼,所以还特意在网上找过狼的照片,不然看见这瞪着绿眼的狼还以为是哪个高级品种的狗呢。
秦绍从门卫那里拿来一块生肉,扔到远方。两只狼嗖地跑过去吃起来。没过几分钟就吃完了,又乖乖地跑回来,趴在秦绍的旁边。
我的腿都有些发软。但是秦绍也不说话,就只顾着给狼喂食,锻炼基本姿势。
我觉得每分钟都如坐针毡如履薄冰。这么过了一小时,秦绍终于站起来。我连忙紧紧跟上。
司机在外面等着,我们沉默地进了车。到了别墅前,车停了下来。秦绍下车前跟我说:“以后每周六晚上来这里过夜。今天你先回学校吧。”
我被吓傻了,他说什么我都点头。
在车上行驶了半个多小时,我才慢慢重新意识到安全感。我明白秦绍的用意。他懒得跟我动嘴皮子,只要把我带出去遛一遛,就知道我昨天的反抗有多愚蠢。他用实际行动给我看,连残暴的狼都能被他驯服了,区区一个人,还是有把柄在他手里的人,还能奈他何,跟他对着干,简直是痴人做梦。我一直觉得生无可恋,以为砍头不过碗大的疤,生亦何惧死亦何哀,表现得跟抗日烈士一样。可我看到几匹狼,就吓成了这样。秦绍肯定连耻笑我都不屑于做。他就是用这样的预演告诉我,我是一个多么软弱无力的人,根本不配做他的对手。我冷汗涔涔,深刻体会到我遇上了一个什么样的对手。秦绍是个比禽兽还禽兽的禽兽。他有着动物的野性,完全掌握了用最残忍又最有效的方式一矢中的,入门三分。周六便成了我每周一鸣的丧钟日。
我不敢去,我又不敢不去,我看着他的别墅,它不是我以前形容的监狱,更像是残酷的刑场。理智地说,即便我真做错事了,他也应该不会真关门放狼欺负我,但他做事的方式让我不寒而栗,赤裸裸的恐吓和威慑,阴毒得不像一个企业精英,而像日本的黑帮山口组头目。如果我违反他的意志,我不知道他会用什么样的方法对付我。我想象不出他的招数。他在我们常人能理解的范围之外。
我进了卧室,秦绍戴着一副金丝眼镜在床上看书。斯文败类就是形容这种人的。你怎么会想到这样的人会有这么一颗扭曲的心?
见我进来,秦绍对我说:去洗澡吧。
我听话地进了浴室。浴室其它东西都没变,不过换了沐浴露的牌子。以前都是写满英语和法语的洗浴用品,现在沐浴露换成了我常用的那一款,连绿草味都一致。我家还在山沟沟时就用这国产牌子的香皂,有钱的时候换成了沐浴露,现在所有的化妆品属国产的最便宜,我一直延续下来,没想到秦绍竟然也用这个牌子了。
我不敢想他是为了我换的沐浴露。沐浴露牌子众多,香味更是繁复。他要是能凭着嗅觉去一家家找,我更觉悚然。我宁可相信这是凑巧而已。
我进了卧室,在他旁边乖乖躺下。我想着我要是中途再吐了,可怎么办?这么个有严重洁癖的禽兽,怎么接受得了这样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
禽兽合上了书,摘下了眼镜,关上了灯。
我全身绷紧,眼镜紧闭,心脏跳得快要出膛。
秦绍的一只手放到了我的腰上,气息在我的耳旁。
我等着他下一步动作,可是动作迟迟不来。
我扭头看过去,秦绍正以无害的态势抱着我睡觉。我不可置信,可是他就是这么一脸安详地躺在我身旁。
我望着天花板,想着这到底是要唱哪一出。
秦绍忽然说话:“放松。”
我大口地呼着气,说实在话,这样的情况我没法放松。像是一只龇着牙的老虎忽然化成了舔着毛的小猫,谁能接受得了。
不管怎样,都比原来的那种状态好,至少没有我恶心的事情发生。既然如此,我也这么睡吧,虽然有可能睡不踏实。
接下去的几周,秦绍每次派人专车把我从学校接走,然后我洗洗身子当他的抱枕,我一觉睡醒,他必然已经起床。然后我和他一块儿吃早饭。吃完早饭,他就又派车把我送回学校。我觉得要不秦绍是精神分裂症患者,要不就是我精神分裂症患者。在这个事情上,总有一个人出问题。不然怎么前后反差会有这么大呢?
可如果秦绍真的是精神病,我希望他现在这个状态永远不要醒来。我不care他为什么花大钱把我叫过去,只为了每周让他抱着睡觉。我只要他再坚持四个月就好了。那时我就凑齐手术费,我也能做肾脏手术,永远告别这样担惊受怕的日子了。
转眼已快到十月下旬,学校里的树叶终于一夜染黄。秋风一扫,飘落无数。地上都是来不及扫的厚厚落叶,踏上去发出沙沙的声音。秋风时大时小,大了能吹跑顶棚,小了却不足吹落残叶。天气也时暖时凉,我带的学生里好几个人已经感冒。但毕竟年轻,泡点感冒冲剂第二天就没事能乱蹦跶了。
我带的这个班级异常活跃,在班长曲世成的带领下,班级动不动邀请我参加全班的讨论大会。无异于参加社团啊组织越野啊筹备比赛啊,学生的生活说丰富就丰富,说简单翻来覆去也就那么几件。
我不知道曲世成那天有没有发现宾利车里发生的事情。照现在这个发展形势看来,是没看清的可能性为大。但我也不能完全排除。因为他站在车外皱着眉的样子我忘记不了。他和温啸天是这么相像。我有时候坐在班级里看他们讨论时,会对着他出神,一颦一笑连背影都会让我想起温啸天。可温啸天告诉过我他是他们家的老幺,他连表弟妹堂弟妹都没有,所以曲世成绝无可能和温啸天有亲戚关系。
我只是觉得这可能是老天又派下来考验我的难题。他让一个和你心爱的人相像的人陪在你身旁,来测验你到底爱的是躯壳还是灵魂,就像口口相传的故事中神仙经常干的事情。爱灵魂的人往往能一眼之间辨别出来,对假的那个毫无眷恋。我想我可能爱温啸天的灵魂也爱他的身体。我看着曲世成,老想伸出手摸摸他的眉眼和短发。有时候他们都要喊我好几声才能叫醒龌龊的我。
我想起郑言琦说的那句话:“现在都流行姐弟恋,老牛吃嫩草什么的,最诱人了。”
我觉得我该拖出去千刀万剐。

我还是每周去秦绍那里报道一次。有一天秦绍吃完早饭后,带我去买衣服。我好久没去过高档的商场,但我还能辨别出商铺的档次。我当时一进门就知道这家店衣服价位不低,所以我偷偷跟店员说给我来最贵的就行。自从破产之后,我知道名牌衣服也是一种固定资产,在贫穷的状态下可以转化为现金。秦绍大概意识到了我的算盘,很快就跟店员说,来最便宜的吧。这里的店员都受过专业培训,一般不会表现出任何主观的情绪,但她听秦绍说完这句话后,表情稍微抽了一下,可能来这里的主顾都是女的端着架子一件件试,男的只顾欣赏和掏钱,从来不会有现场要求最便宜的东西而难堪女人的。可我却觉得她见的世面太小,其实很多平价店里,“来最便宜的”是经常听到的一句话。
我还是很开心,即便这里最便宜的衣服也值五位数,等我干满半年,要是我不剪吊牌,还能以高价卖出。但秦绍接过衣服袋子时,立即就把吊牌撕了,还用讥讽的眼神看了我一下,把袋子扔回给了我。他这一撕,这件衣服的身价巨跌,我怒不敢言,只好拎着衣袋跟保姆一样陪着他买衣服。
不过我至少敢重新跟他交谈了。我还问他下周六晚上的陪睡能不能改到周五。我还没说理由,他就直接拒绝了。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因为每周六早上他都和球友吃早饭、打球。我没有明白他周六早上与球友吃早饭和我换成周五晚上睡觉有什么关系。他又不差我陪他吃早饭。但是我也不敢多问,只当他怪脾气发作了。只要他不碰我身体,我已经感恩戴德了,时间什么的都好调整。
我只是觉得周六是温啸天的生日,躺在秦绍身边让我有些难受。可这些现在我都能克服了。我想他是把我驯服贴了。安稳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一转眼日历已翻到10月23号了。霜降已到,露结为霜,霜冻百草杀。天气冷得很快。三十岁的年纪有些怕冷,我穿了件厚厚的风衣往返于宿舍和图书馆的途中,忽然被迎面跑过来的叶琴琴拉住。她气喘吁吁地比划着告诉我:“老师不好了,曲世成和别人在网球场打起来了。打得很厉害,曲世成留了不少血。”
我连忙往网球场跑过去。本来那个地方我都一直绕着走的,可今天也没别的办法。
我一进网球场就看见曲世成跟拍《热血高校》似的,头上的血一滴滴地落在他的浅色外套上。这家伙还支着网球拍,怒瞪对方,和他们拼眼力。
我觉得打架这种事情在大学就应该自然绝迹了的。尤其是学风浓厚的A大,大家都是爱动口不爱动手的和平主义者,没想到曲世成叛逆期还没过去,跟别人上纲上线地打起来了。
我毕竟大他们十来岁,而且我大小还算是个班主任,我摆着架势说了声:“你们都想不想毕业了,是不是嫌档案栏里太空白啊?”我这么一白糊,他们也就施施然地鸟兽散了。
我和叶琴琴两个人一人扶他一个肩往校医院走,后来一想,万一医院一上报,到时我这乌鸦嘴说的事情都成真,罪过就大了,赶紧又往门口打车去。
到医院的时候,曲世成已经昏过去了。我在研究生时,在小门脸的诊所里做过一段时间的护工,看见这样的情况还能镇定自若地去找空床位,挂急诊,找医生。
医生让我们把曲世成推进CT室照了照,说就是轻微脑震荡,可能脑子被硬物砸到了。头破了的地方刚好毛细血管分布密集,血流得恐怖,但其实还没到缝伤口的程度。只是因为有轻微脑震荡,最好留在医院多观察一天。
我松了一口气,才缓过神来问叶琴琴:“他们怎么打起来的?”
叶琴琴支支吾吾地也没说出句整话。
我说:“你老实讲,我看你清楚着呢。”
大一新生从高中带过来的稚气还没脱尽,都容易被恐吓。她低着头说:“那帮人说,老师您和外面有钱人勾搭在一起,他们看见好几次有人开着名车过来接您。被曲世成听见了,他就先打过去了。他们一看有动武的,仗着人多也还手了。”
我听着这话,觉得要是谣言我还能义愤填膺地喊一声“流言可畏”,可这和现实丝毫不差,我连反驳的余地都没有。
我跟叶琴琴说:“你先回去吧。打架的事情你不要和同学说。曲世成还是班长,要是这事传出去,对他以后的工作没帮助。今天晚上我在这里值守。”
叶琴琴点点头,看了看头被包裹得跟木乃伊一样的曲世成,恋恋不舍地走了。
我坐在床边,想那天曲世成肯定看到了。他只不过选择闭嘴不说,还把我当做个老师而已。可是我又何德何能,当得起这声老师。我连人都不算是了。
我看着曲世成穿着网球服,安静地躺在病床上。看着看着便想到了我第一次追求温啸天的事情。
那时我被舞台上弹钢琴的温啸天迷得分不清七荤八素,每天想着怎么能创造机会跟他在一起。我说过,我欲望淡然,但惟独在温啸天这件事情上是个例外。我像跟踪狂一样,天天偷偷地跟在温啸天的后面,看他每天都去做什么,一笔笔地都记录在我的记事本上。我看了他的课几乎和我的课时间重叠,基本上我没有去他的课堂上蹭课的机会。而那时我还是大一学生,对逃课这种事情还不是那么得心应手。然后我发现一个规律,每周三和每周五上午他都会和一个女的一起打网球。那个女的叫艾静,是网球协会的会长,才大一就当上会长,可见网球水平了得。
我不知道这个叫艾静的和温啸天是什么关系,是纯粹的训练呢还是借着训练的名义动着和我一样的歪脑筋。A大的网球场有且仅有一个。每周末网球场几乎都被预订满了,所以温啸天只能选择周三和周五两天他刚好没课的时间。我当时想学《一吻定情》那样,守在网球场附近,等着他出来跟我撞出爱的火花。毕竟他那时和上世纪末的美少年柏原崇还有些相像。可每一次,他都视我为空气,大步大步地和我擦肩而过。
我觉得《一吻定情》是没戏了,我得学《流星花园》。那年这个电视剧刚刚风靡大陆,我都看了N遍碟片了,里面的情节背得滚瓜烂熟。当然我不能学习杉菜,我得学习最后抱得佳人归的道明寺。
于是我跟道明寺学的第一招就是包网球场。道明寺为了和杉菜在一起,包了一个大游艇。比起游艇来,包一个网球场简直不值一提。而那时我爹常说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算问题。当然这句话放到现在来,我是打死也不信的。我倒是坚定地认为所有的问题都是由钱产生的。
其实包网球场这种事情,学校是不允许的。大家都是按时付费。当时每小时二十块钱,已经是很多人承受不起了。可我谨记我爹的教导,从家里拿了两条名烟和一瓶名酒送给管球场的大爷,又给了五千块钱作为两天的承包费用。
事情都办妥了之后,我穿了件嫩黄色的网球衫,跟道明寺一样酷酷地站在球场中央,拿着一个我都不知道怎么握才算合格的网球拍,等着温啸天的到来。
温啸天也刚好穿了件嫩黄色的球衣,我看着他走进球场,想着两人衣服都穿成情侣了,这事怎么想都觉得吉利。结果人家一进来,听我说球场被我包下来了之后,二话没说掉头就走,连问一句为什么都没有。好歹人家杉菜还上了船了。剧情发展得一点都不对。
我只好追出去拦住温啸天。我说你是温啸天吧?打一盘呗,我请。
我心里大喊了一句yes,连忙拿着网球拍在对面站好。
温啸天向空中抛起网球,华丽地高高弹跳起,用力一拍,旋球“嗖”地朝我飞过来。
我睁着眼睛,看着球离我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最后“咚”地在我鼻梁上落下来。我感到温热的液体从我鼻孔里出来,我伸手一摸,差点没把自己吓傻过去。
这是多狗血多小言的剧情啊。我傻了没多久,摸着鼻血在心里又喊了一声yes!
温啸天急忙跑过来,慌张地问我:“同学,你没事吧?”
我捂着鼻梁,血液漫过我的手一滴滴落在衣服上,我瓮声瓮气地说道:“我叫卢欣然。01级社会学系的新生,住20号宿舍楼301室。你得为我负责。”
我想那样单纯又美好的岁月是永不会回来了。我傻傻地喜欢着他,一步步折腾,一步步靠近,用尽我的伎俩,用道明寺的方式把柏原崇追到了手。
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奈何流光容易把人抛。
我趴在病床上,连呼吸都觉得刺痛我心脏,可也就这样跌入了梦乡。

可能回忆太累人,我一觉醒来都是第二天早晨五点多了,曲世成在病床上坐得端端正正,弯着眼睛看我。
见我醒来,他脸忽然一红,立刻转到了别处去。我想大概这孩子看着我都能想到那天宾利车里发生的事情,也挺难为他还为我打架的。
我说:“醒了?要不要通知你家人过来?”
他摇摇头,说道:“我家人都在美国呢。我还有个舅公在A市,不过还是算了,我跟他也没什么共同话题,通知他过来只会让我们都尴尬。”
我想,确实是,一听舅公这称号都让人产生一股距离感,也甭说谈话了。
我说:“饿不饿?从昨晚到现在都没吃过东西,就靠这葡萄糖液顶着了。”
他摸着肚子点点头,说:“我好想吃我妈亲手做的青菜火腿粥,鲜稠又不腻口,想着都流口水。”
我说:“这还不好买,街上随便是。”
他嘟着嘴说道:“这个街上买不到。我吃了好多家,都没我妈做得正宗。老师你会做吗?”
我当然不会做,倒不是我想远离油烟,主要是我妈除了插秧高手,还是个烹饪高手,在山沟沟的时候我妈就霸着厨房不让我们爷女俩进屋。有钱了之后,雇人做饭,更不需要进厨房。现在想做也没地方做。我就突然想起来今天是周六,秦绍说周六早晨他都要去和别人吃早饭打球。那说明我要是现在去,就能绕过他借他家的厨房一用。
我可能是感动于曲世成为我打的架,想表达一下我的心意,或者我只是受不了这样的脸对着我说他想吃什么什么东西。我居然愿意冒险回秦绍的住处去做个早饭。
我对曲世成说:“如果你真想吃我做的粥,那你就再忍忍,我替你做粥去。”
曲世成两眼发光,对我说道:“真的?谢谢老师。”
我看着他双目炯炯的样子,又恍惚了一下,觉得去冒险也是值得了。
我打开钱包看,付完医药费什么的,我钱包里还有两百多块钱,虽然这是我身上所有的钱,但是我想着曲世成饿扁的肚子,毅然决定打车前往。我在别墅的门口对着摄像头跟管家打招呼时,管家貌似看我大早晨就自己过来了,在那头也很震惊,可他还是给我开了门。
我问管家的第一句话就是秦绍在不在家。
管家恭恭敬敬地对我说:“卢小姐,秦先生出门了。您找他有事吗?我可以替您转告他。”
我连忙说不用不用。管家对我一向恭敬,即便看过我被秦绍抓着洗纹身的狼狈样子,他还是一如既往地对我保持着一丝不苟的友好态度。我担心他其实是《黑执事》里的守护主人夏尔的塞巴斯,来自19世纪,能脱下帽子华丽躬身说道:“Yes, my lord.”
我跟管家说,我想借用一下他家主人的厨房。为了表示这话的可信度,以及劝服他我做这个事情有利于秦绍的日后身体健康,我说:“我本来想做这个早饭给秦先生吃的,虽然他不在,但我既然来了,我也别浪费车钱还是做一碗给他吧。请您务必到时交给他。”管家好似是被我说服了。我连忙走进厨房。我虽然做过有钱人,但很少进我家别墅的厨房,所以我对这些高级燃气灶烤箱微波炉很不在行。我对厨房最熟悉的物件是冰箱,那还是因为我半夜老饿,只好自己去厨房冰箱里翻东西吃。
但是好在秦绍的厨房够大,操作台也够宽,作料也够丰富和新鲜。这些都是新人起步的良好基础。我拿出手机搜索出来的菜谱,一步步地按着上面写的做。它提供的菜谱简单得连我第一次做饭的人也觉得惊奇:1.米三把,洗好放入锅内。2、倒入水,大火烧开。3、小火继续20分钟。4、放入青菜,火腿粒,少许盐即可。
简单得和赵本山的那个“把大象关进冰箱需要几步”的笑话差不多。
我围着围裙,想着做这件事情这么轻而易举,不由心里有点得意。一得意就容易忘形,一忘形就容易遭雷劈。
我身后忽然有一个熟悉的声音在问:“你怎么过来了?”
我惊讶地转身,下巴差点掉进锅里一块儿煮了。
我说:“您怎么回来了?”你不是吃着早饭打着球吗?我紧张地想说:“您不是坐着火车出了城,吃着火锅唱着歌去了吗?”还好,我没把这话说出来,我正在有意识地改正我一紧张就胡说八道的坏毛病。
他的高尔夫球衣服还没换,头发上还有早晨沾的露水,刘海湿润润毛绒绒地趴在额头上,像极了《爱上女主播》里陪着蔡琳泛舟的张东健。我再次觉得丫这容貌肯定是整容来的。
他说:“我听说你给我做早饭来了?”
我看他的兴致不错,要是平时,他会说:“我先问的话。”言下之意是我必须先回答。
我想这管家做得真到位,一小屁事就马不停蹄地报告给他。也不晚点通知,再给我半小时就完事了。
我只好点点头,指指锅里的粥,说道:“不过可能煮得不好吃,您还是别吃了。万一吃坏肚子……”
“你下毒了?”他挑着眉毛问我。
我连忙把头摇得像拨浪鼓,借我一百个熊胆我也干不了这事儿啊。
他撇了一下嘴说道:“那不就得了。”
说完,他就靠在操作台边上,看我煮粥。
我现在倒埋怨起这么简单的食谱来了。比如第三个步骤,小火煮20分钟,我什么事也没得可干。本来一个人可以让大脑放放空,可是旁边站一个天然制冷机,我哪敢放空,我得高度警备着,防止他异想天开又做出什么事情来。
所以,这个世道,最难做的事情,是陪一个有控制欲又有实力控制的精神病患者啊。
我用汤勺搅着粥,度秒如年地等着时光慢慢流过。偶尔用余光看看秦绍。外面朝阳升起,晨露退散,一半明媚,一半忧伤。秦绍跟做厨房用品广告一样,往那里随便一靠,后面的锅碗瓢盆就跟着发着金光。
我猜秦绍虽然是三十六岁的人了,但肯定是个富三代或者红三代,要是靠他白手起家,端不出这气质来的。学校资料上写着他爸是恒远集团就是证据。你看我那暴发户的爹。可是想想我认识的有钱人没几个,我都不知道温啸天家境怎么样,那时我想着要那么多钱干嘛,我家就够用了,要是我父母跟我来那一套门当户对的强制婚姻,我就带着温啸天私奔。后来他突然消失了之后,我追寻着他家地址,看到是个和我家破产之前的别墅差不多气派的建筑时,才知道原来温啸天其实也是有钱人,只是不像我那么得瑟,在学校里还住单间,还包网球场,高兴了还去包电影院。我那花钱的本事全压他身上了。那时我是真心以为他就是个普通人家的孩子,要不是他消失之后我家才破产,我都以为他是看在我的家境份上跟我交往的,一看我家嗝屁了就跑路了。
秦绍时不时地过来看看粥的变化。我稍一出神,他就说:“接着拌。”每次他靠近我,我就全身紧绷,害怕他干出点缺德事儿出来。
我后来有点忍不住,我说:“秦先生,这儿厨房怪乱怪脏的,要不您去外面等着。粥好了,我给您端过去。”
秦绍丢了一句“你干你的,不要管我。”就又立在那里了。
我心想,我要能信你这话才行啊。不要管你,我这命还留得住吗?也不知道那女佣在这里工作多久了,这样子还敢说他洁癖。鬼才信呢。
如果时间是把杀猪刀的话,我都觉得这二十分钟都够把这把杀猪刀磨得锃亮地朝秦绍划拉过去了。
最后我看着手表,当秒钟最后一次指向12时,我像是跑完了一场马拉松冲向终点的选手,简直想振臂高呼。
我放了青菜火腿和盐,盛出一碗粥,轻轻地摆放在外面的餐桌上,心里不停祈祷,这处女粥一定要好吃啊,要是惹了他,今天就甭想出这房子了。
他今天的心情看着真不错,居然抬抬下巴跟我说:“你也一块儿吃,傻站着看我吃干嘛?”
我心想也是,万一他第一口觉得不好吃,把烫粥扣我脸上,我毁容了都没处说理去,我还是能躲就躲远点吧。我就借机溜进厨房,慢吞吞地盛出一点,又晃悠了半天才端出去。
秦绍说:“你躲里面偷吃呢?磨蹭半天。”
我看他碗里的粥一动不动,想着这是什么意思?要我先吃,怕我下毒?这还跟古代太监给皇帝试吃一样啊!
我舀了口粥,吹吹热气,放进嘴里,吧唧了一下,竟觉得味道不错,不由又往嘴里送了一口。我原来做这个是有天赋的,妈妈良好的厨艺基因延续到了我这里,我都有些眉飞色舞,好久没有什么成就感的事情了,这倒真是个意外的收获。
秦绍也慢慢喝着粥,每一口都带着品尝的斯文劲儿。有钱人就是这样,又不是茅台,每一口还留有后味啊。
我看秦绍这么慢条斯理喝下去,曲世成就要饿死了。我趁他心情还可以,跟他商量道:“秦先生,这粥做得有点多了。我带走点吃行不行?”
秦绍眼皮都不抬一下说:“多了就放冰箱,晚上饿了做夜宵。”
我一头栽地,想不到有钱人竟然抠门成这样,连点粥都要分两顿吃。我这才相信人们常说的“越有钱越抠”。我望着厨房的一锅菜粥,想着真是便宜了这条大尾巴狼啊。可怜曲世成,我只好去医院的小铺给你买点,你就凑活吃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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