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别说有多少2000块钱能赚多少钱钱,先算下八字你有那命受多少钱没,有的人,看着要起步了,钱会一下子没有

祝你的闺蜜是纯妃,你的女朋友是尔晴,你的同事是娴妃,在微博上被称作为“顶级诅咒”。

《延禧攻略》深深地渗透到我们的生活当中,这几句话虽然没有半点脏字,但是对人的震慑作用,却是巨大的。

原因就在于《延禧攻略》中,以上出现的人物,都是世俗意义上的“小人”。

自古好人多短命,陷害好人的,多半是小人;

当下的我们,仍然惧怕小人的出现。

在职场上总有一些阻碍你事业发展的人,破坏你的计划;

在生活中,总有那么一些人,搞砸你的心情,让你瞬间怀疑自己的幸福感是否值得。

常会听见有人说“我真的太容易招小人了,这是为什么啊”?

那么今天我们就来说说,到底什么样的八字容易遇到小人呢?

其实,在八字中,有两类人容易招小人:

1.七杀重的人,在现实中往往有很多坑他的人,好像身上有一种奇妙的特质,人家就是要坑你,躲也躲不掉。

如果对应到《延禧攻略》当中,这类人就是富察皇后,虽然充满善意,努力不去伤害别人,但是别人就是很喜欢去坑你。

这种类型我们称为:被动型被坑

2.另一种就是伤官重的人,尤其是伤官见官的那种,他们性格张扬爱得瑟,难免会让别人眼红。

就像高贵妃一样,总是高调会惹事,常常成为他人的眼中钉让人眼红,枪打出头鸟,别人自然会对你下手了。

这种类型我们称为:主动型被坑

那如果你刚好是属于这类人,你该怎么面对和反击呢?听村哥给你道来~

首先,七杀的人,在面对小人时,千万不能用印化杀的方式。

通俗来说,就是不能用富察皇后忍耐退让那种态度,这样做的下场只会让对方得寸进尺,进而一步步地侵犯你。

想到《延禧攻略》当中,富察皇后最后说出“一步错,步步错“时那带着疑惑的绝望神情,便令人不由得揪心。

她一生确实没有做坏事,为什么会落得这个下场?

就在于她对待为人处世,用错了方式。

没有反抗,对小人来说,不是善良,反而成了懦弱的一种体现。

最应该的态度就是魏璎珞附体“我不惹事,但也不怕事,谁要是欺负我,我有的是法子对付她”。——食神制杀

很多时候就是要勇敢的“怼”,这个方法特别适合七杀重的人。

对于他们来说,不必去躲避小人,因为也躲不过,倒不如直截了当地抗争。倒是真的应了一句话:不要怂,上去就是干!

而对于伤官重的人,在面对遇小人时,就要采用印的方式。

因为他们有时候做人做事都过于高调,引起别人眼红,自然要收敛一下。

要知道,别人很多时候坑你,很可能仅仅就是因为看不惯你的高调,想要给你一个警告或者下马威,倘若你这时候怼上去,那岂不是等着别人狠狠给你一拳?

用印的方式,去化解一份冲突,既是一份退,也是一份进。

更是符合“修身改命”的条件。

所以别再抱怨小人可恶,也别再抱怨为什么是自己不幸,当遇到事情时,你该想的是原因以及应对方法。

在我国历史上,有这样一个人物,堪称“斗小人的祖师辈”,也许他的故事就值得我们去反思和学习。

五代十国时期,一直都是一朝天子一朝臣,毕竟换了领导,领导肯定得把下属换成自己的心腹。对于前朝的大臣,别说留下来,就连保住性命也成了奢求。
但他则不同,他官至宰相,在这个朝廷灭亡后,他还是以宰相的身份去迎接另一个朝廷的皇帝,照样享受荣华富贵,成为官场上的“不倒翁”。
他这一辈子,一共辅佐了十一位君主;
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位“十朝元老”。

冯道的职业生涯中,遇到的兵乱、政变,可能比一般官僚十辈子见过的都多。

对于一般人来说,能在一次变乱中活下来已经实属不易,但为什么他却每次都能活下来,而且活的都还不错?

在古代所谓政变兵乱,本质上来说就是两个看不对眼的势力要搞个你死我活,什么污蔑、栽赃、嫁祸更是每天都有。

要知道古代可没监控,这东西往你这一甩,那就是你的责任,你的预谋,你的问题。

一般人若想在此中求得安生,最重要的事情有两件:

一是审时度势,会站队;

二便是明察秋毫,防小人!

冯道能在十余次兵变叛乱中连续占据宰相大位,成为十朝元老,不仅是他站队站的好,更厉害的,就是他那一手“与小人斗”的能力。

冯道主张“圆通而顺达”,告诉世人,面对小人已经不再是简单的“防小人”,更多的是让“小人为你所用”。

他甚至还把自己关于“小人”的研究,写成了一本奇书,叫《荣枯鉴》。

这本书曾被曾国藩评价:“一部《荣枯鉴》,道尽小人之秘技,人生之荣枯。它使小人汗颜,君子惊悚,实乃二千年不二之异书也。”

PS: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去拜读一下

简直就是“斗小人专属克星”!

小人虽可恨,但你换个角度想的时候就会发现,有的时候,在职场里,那些小人往往会成为你的“贵人”。

因为若不是那些小人在背后给了你一刀,你又怎么会知道自己的短板,从而找准自己的价值呢?

又或者说,你的上司真的很容易听信这些片面之词来做决策的话,那么他本身便是一个不值得追随的人。

虽然现在宫斗剧大火,但是我们千万不能真正地把职场当作后宫。在职场生存,业务能力才是最重要的。

职场犹如战场,只有打好自己这一仗,才能踏踏实实坐享江山。

当然,无论以什么方式去面对小人,都要记住保持自己的心态。

一旦心态瓦解崩溃了,那就什么都完了,因为当负能量充斥着你,你还能做出什么理智的抉择吗?

保持一份高远的视野,你定会比小人走的更远。

见高人,要高明,遇小人,要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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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测你遇小人的指数有多高?

开县天和初级中学崔香明

创新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在新世纪,实施创新教育,培养“创造型”人才,是每位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不难发现,我们的学生,有相当一部分拙于思维,缺乏创新。在课堂学习中,他们被动地听老师讲得多,机械记得多,主动思考得少,真正吸收得少。作为直接体现学生语文水平的作文,其存在的问题尤令人担忧。我们的作文教学长期处于困境中。学生们看待问题、分析事物简单化、片面化、绝对化,缺少新颖独特的联想与想象,不敢也不会创新。究其缘由,是多方面的。就学生方面看,他们阅历浅,生活圈窄,课外阅读量少,课业负担过重,造成其知识面不广,对社会对生活思考不深,因而他们写出的作文“含金量”极低。记叙文,题材陈旧,语言幼稚,表达方式单一;议论文,事例罗列得多,观点喊得响,但立意肤浅,论证无力。绝大部分学生写作,想的似乎只是如何拼凑内容,凑足字数而已,较少考虑文章的艺术价值。就教师而言,其一,老套套作文教学搞得多,跟不上形势,学生听而生厌;其二,勤于作文的精批细改却疏于教法的改进研究。密密麻麻的圈点浸透着教师的汗水,但学生往往“瞥视一眼”而了之。多年的教学实践证明,仅在批改上下功夫,学生是写不出好文章的。时代的要求和教学的实践提醒我们,中学语文教学,尤其是作文教学必须改革,必须进行作文创新。

通过创新,要想在考试中获得高分、满分作文,可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需要我们在平时不断的积累与练习。然而通过细心的专研,不难发现有一条捷径可走:从结构上入手。下面是我们平时惯用式与创新式的一个对应表,希望通过此表能对同学们从结构上创新作文有所帮助。

对人生、社会缺乏理性思考

对人生、社会有自己的认识

新颖、言别人意中有而语中无

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等

散文、诗歌、剧本、测试卷、日记体、书信、故事、寓言童话等

或记叙或议论,方式较单一

主旨浅显,内容贫乏,题材陈旧,无新意,感觉一般

主旨深刻,内容充实,题材新颖,能引起读者共鸣

接下来,想通过几种创新文体的例谈,帮助同学们确立创新意识,为大家在作文这片天地中大展拳脚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例文:一个中国学生在日本的一个果园参观,看到每棵收获结束的果树上都留着几个果实,学生很是纳闷。农场主人回答了学生的疑问,原来这些果实是给鸟儿留下的。 ; ; ; 请以《留下》为题作文,字数不少于600字,诗歌不少于20行,文体不限。

2003年2月10日晚上22点 ; ; ; “叮―呤―”“你好,我是晓惠,我现在不在家,听到‘嘟―’的一声后,请留言!”“嘟―” ; ; ; “喂,晓惠呀!我是妈妈,现在都八点了,你怎么还没回来呢?晚饭又没在家里吃吗?你这孩子,一个人呆在外地,怎么这么不注意呀。你……老婆子,有完没完,说正事呀!来,我说。晓惠,我是爸爸,听说你们广州现在正流行什么‘非典型性肺炎’,板蓝根和白醋都涨到上百元了,你现在怎么样了。也不来个电话报个平安,爸妈都很着急呀!回来后,打个电话到家里,听见了吗?――老头子让我来说说嘛!孩子,你要注意千万别感冒了,多穿点衣服,别在外边吃东西,知道吗?好,就这样吧!记住回电话!” ; ; ;

2003年2月11日凌晨6点 ; ; ; “叮―呤―”“你好,我是晓惠,我现在不在家,听到‘嘟―’的一声后,请留言!”“嘟―” ; ; ; “晓惠,我郑军。想我吗?哎,作你男朋友真苦呀,别说见你一面了,连听到你的声音都那么难!喂,你不是出事了吧?听说你们广州正流行什么‘非典型

性肺炎’,都死了几个了。你要注意点呀!板蓝根和白醋涨价了吧,别小气,不管涨到几百块,多买点,我为你报销。打电话给你其实也没啥事,就是想你了,想听听你说话。就这样了,I ; love ; you!”

 ;2003年2月11日晚上22点 ; ; ; “叮―呤―”“你好,我是晓惠,我现在不在家,听到‘嘟―’的一声后,请留言!”“嘟―” ; ; ; “晓惠,我宋依呀。你这没良心的,十几年老朋友了,也不常打电话来聊一聊,每次都是我主动,还找不到人。喂,我今天打电话来,是专门慰问你的。你没被‘非典型性肺炎’迫害吧!你从小抵抗力不太好,我放心不下,特意找了一些抗病秘方,这有一个很可靠的,听清楚?河猛胱耙话謇陡儆冒状着莺茫沤哐构艏甘种樱贸隼绰砩虾龋刻旒岢趾攘酵耄惆俨〔磺帧<亲』乩春蠡馗龅缁埃希耍“莅萘耍 ?BR> ; ; ;

点评:一篇好的文章总是有些与众不同。本文紧扣2003年发生的“非典型性肺炎”事件,通过三个电话留言,表现出了浓浓的亲情、爱情与友情。文章有两点是值得借鉴的:一是日记连缀形式创新,作者在时间安排上独具匠心,24小时之内的三个电话,不是凌晨便是深夜,留下的是人物的焦急与关切之心,不可谓不巧;二是白描构思写法创新,作者打破传统的写作方法,用白描的手法将三个电话的内容自然连缀,并且在内容的安排上又各有侧重,爸爸妈妈的?隆⒛信笥训慕粽拧⑼У挠哪薏辉救恢缴稀C挥猩铣说墓Φ祝切床怀鋈绱思炎鞯摹?/SPAN>

二、书信体(形式上采用小学的书信格式,以改换人称,有对象叙说取胜。对象可以实的,也可以是虚的;可以是现代的,也可以是古代的。)

例文: 题目:给_____的一封信 ; ; ; ; 要求:开放思维,自定内容,巧选角度,完成文题,写一封不少于600字的信,表达方式不限。

惊悉街亭失守,阁下追思先主遗言,思过责己,且自贬三级,窃以为不智也。先生既为“中华智星”,又有“鬼神不测之机”,应善为自谋,如何能陷自己于不义,自毁前程呢?小子虽不才,也愿为先生谋划一二。 ;

其一,街亭之失,马谡之过。两军相接之初,先生运筹帷幄,调兵遣将,且一一授以战术要诀,可谓劳心尽力,周详之至。然马谡违先生节度,举动失宜,最终失了街亭。先生完全可以“舍车保帅”,将干系推得一干二净,何苦大包大揽呢?自古“刑不上大夫”,先生贵为一国丞相、三军统帅,即使担当“领导责任”,亦不过检讨反省、做做样子而已。而先生竟自贬三级,亦太过耳。 ; ; ; 其二,失掉街亭有过,保全军民有功。街亭既遇险,先生并未惊惶失措,而是指挥若定,设疑兵扰敌,设伏兵断后,令修剑阁,以备归路,使蜀兵尽回汉中,且智收姜维,拨天水、南安、安定三郡吏民入蜀,粮草辎重并无一失,保存了出祁山、定中原的实力。更不用说于空城之上,焚香操琴,以一人之力拒十五万魏兵。如此看来,先生非但无过,而且有“惊天地,泣鬼神”之功。而先生居然不懂辩证法,看不到北伐的大好形势,只盯着“阴暗面”,“钻牛角尖”。先生虽谓孔明,何其不明也! ; ; ; 其三、可虚美,可隐恶。街亭之失,往好处想,可以说为六出祁山、九伐中原积累了经验(哪怕是负面的)。按时下的说法,只当交了“学费”。先生一出空城计,军民看得真切。可以差一干“笔杆子”写成《三尺瑶琴退雄兵》的长篇报告文学,在《蜀国日报》头版头条刊发。白帝城托孤时,先主曾嘱咐马谡其人,不可重用。这段历史委实对先生不利。但除了先生之外,直到如今还在搞什么“失街亭,谁之过”的讨论。有人更是把矛头指向先生,说什么“知人不明,用人不善”,严重影响了领导的威信。以后的工作如何开展?真是“成也宣传,败也宣传”呐! ; ; ; 先生深谙行军用兵之理,于为言之道则一窍不通。长此以往,怎能不落得个“出师未捷身先死”的结局?故为先生谋划,望先生三思。 ;

 ; 点评: ; ; ; 本文的作者穿越时空,致信1700多年前的蜀国名相,以杂文的形式,诙谐的语言结构全篇,颇具“旧瓶装新酒”之妙。全文以街亭失守后孔明思过责己、自贬三级为话题展开,在长达800字的信中“为先生谋划一二”:一是提醒先生将街亭之失的罪过尽皆推与马谡,二是嘱咐先生要懂辩证法,别盯“阴暗面”、“钻牛角尖”,

三是告诫先生学会“虚美,隐恶”……行文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巧妙联系当今世上官僚主义严重、弄虚作假盛行等不良倾向,以古讽今,文笔揶揄,富含机趣和幽默,不失为一篇考场优秀作文。

亲爱的人们:  你们好!  好久不见,你们现在在干什么呢?在这样一个皓月当空的夜晚,你们大概正坐在电视机前,与家人共享天伦之乐吧!  可是,你们还记得我--信任吗?  屈指算来,我与你们已经分别了很久了。  还记得,我们是在哪里分别的吗?  在伊拉克吗?  在那个硝烟弥漫的战场,美国带去了先进的武器,也带去了先进的心理战术。假情报,假消息层出不穷。我,信任,不得已背进离乡!  在华尔街吗?  “安然“的神话破灭了。投资者久久站立在证券交易所门口,兀自叹息,而我,信任,也被一百个不情愿地被流放了。  在校园吗?  啊,在春花烂漫的校园里,纯洁的花瓣 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学生们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说谎、做弊,让我心痛不已,望而却步!  生活需要信任!  不是吗?  当我看到伊拉克战场上人们愤怒的面孔,当我听到交易所前投资者失望的叹息,当我目睹孩子们那成熟得可怕的话语,我欲哭无泪!  我是多么不愿离开你们呀!亲爱的人们!  当你们为了一叠叠钞票迷失了自己,当你们为了灯红酒绿放弃了真诚与信任,当你们为了一声声虚情假意的奉承不顾与我诀别,天哪!你们可曾想过,生活需要信任!  为了我的祈愿,  人们啊,你醒来吧!  你们可曾看见窗外的那轮明月,正悄悄隐入云层后边--没有信任,世界需要信任!

三、小标题(作文围绕同一话题,分片段写,可拟小标题,一

般小标题由成语或诗句充当)

例文:“和”字,字祥义丰,意味深远,寄托着中华民族的美好愿望。对人和善、和蔼,对己平和、气和;家和万事兴,邻和胜亲人;商场上和气生财,困难时和衷共济;人类向往和乐,世界需要和平……请以“和”为话题,选择你最擅长的一种文体,自拟题目,写一篇600字左右的文章。

我正坐在灯下看书,书僮为我端来了茶。他似乎欲言又止。我说:“你有话就说吧,不必吞吞吐吐的。” ; ; ; “相爷,不是小的多嘴。您冒着大险要回了和氏璧,皇上封你为左丞相,但我听说那廉颇将军对您很不满,扬言要羞辱您,您可要小心。” ; ; ; 我听后,淡淡地说:“我知道了,你下去吧。”我站起身,在房中踱着:“现在秦国强大,对我国虎视眈眈。我千万不能与廉将军斗气。国家安危要紧……”                   公元2003

我正坐在灯下写日记。今天好高兴,我在校作文竞赛中得了一等奖。可是今天小洁悄悄告诉我,他――我们班的“文学才子”对我很不服气,扬言要给我点厉害瞧瞧。 ; ; ; 怎么办呢?同学一场,如果与他斗气岂不让别班同学说我们班不团结吗?多不好。以后还是尽量避着他好了,这样他就不好怎么找我麻烦了。                            公元前

下朝回来的路上,我的车道恰好与廉将军的车面对面地碰上了。我连忙叫车夫把马车驾开,把路让给了他,我看见他脸上轻蔑的笑。回到家,一位大臣来拜访我,问我为什么对廉颇如此谦让,我告诉了他原因。                  公元2003

语文课上,老师提出了一个比较难的题目,恰好我曾经看到过,我举起了手。老师叫了我。我站起来正要回答,却看见他恼怒的眼神和他那举起的手。“对不起,老师。我不知道,还是让他回答吧。” ; ; ; 他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站了起来。这样的事后来又发生了几次,他看我的目光渐渐和善了。                   公元前 ; ; ; 大臣把我的话告诉了廉颇。廉颇羞愧地来到我门前负荆请罪。我赶忙扶起了他。我们一齐大笑,是一种如释重负的笑。

; ; ; 今天,他递给了我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对不起,谢谢。”我微笑着。 ; ; ; 我走向了他,向他伸出了我的手……

 ; ; ; 历史与现实也许有不同,但一个“和”字却永远存在人们心中,这是永远不变的。

点评:本文构思新奇,分别叙述了“公元前”和“公元2003”的两件事,但表达了一个共同的主旨:“和”为贵!全文紧扣题旨,在有限的考试时间能达到如此巧妙的构思,难能可贵!

生活中,即使是最亲的人,也需要相互理解。

              ――题记儿子的自白

  “砰――“我关门就走,甚至不愿意回头接触你的目光。屋外寒风刺骨,你给我织的围巾,大概早已掉在门口了吧。我没有去捡,只想尽快消失在你的沉默之中。  西边的云彩,还残留一片橘红。那色彩,让我想起你酿的果汁。记得这时候,该是你送果汁进来的时刻吧!抿抿嘴,舌尖触到一丝香甜--多么熟悉的味道!  我的眼睛有些潮了,可我仍执意认为是风吹沙进眼的结果。  天色暗了,我走向路边的面摊。卖面的女人利索地干着,迎来又送走一批又一批的不归客。说真的,碗中的面哪及得上你煮的呢?可是,对面的女孩却吃得香甜。她满足地看着那个女人,甜甜地笑着--是她的妈妈吧!  我哭了。泪,并不轻弹。  妈,你是爱我的!

 ; ; ; ; ;母亲的自白  你头也不回地走了,就为了我的几句气话?成绩不好,你的心情也不好--这我是知道的。可是,我是爱你的呀!  我给你织的围巾掉在了门口,为什么不捡起来呢?天气冷啊!  望着你远去的背影,忽然觉得那么熟悉。是啊,和我小时候那么相像。那时,我也曾觉得我的母亲很罗嗦,觉得她不理解我。是不是做了母亲,都会变得唠叨?  我应该相信你的实力啊!  我捡起了围巾,到屋外等你。远远地,我看到一个人影正向我飞奔而来。  儿啊,你长大了。

生活中,分歧是一道浅浅的小沟,需要我们用理解的净土,将它轻轻填平。

四、剧本(需以对话描写为主,辅以合理的动作、神态)

于严重的污染,地球已名存实亡。人类无休止地向自然掠取的同时,也为自己一步步地掘好了坟墓。人间到处是混浊,到处是龌龊,很多东西难以保全,上帝便将它们拿来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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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母亲去世以后那个春天,梅冽开始把头发留长。到这一年牧草再度变黄的的时候,她的头发已经可以遮盖住肩膀了。这样一来,背上的两只小肉翅就不再那么显眼。虽然巴音布鲁克草原上牧民都知道,这个女孩子生下来就是个带翅膀的怪物,梅冽自己也明白。但是有了长发遮掩,她就会觉得,自己看起来和草原上别的女孩子完全没有什么两样。

  她坐在阑朵家的帐篷前晒太阳,神情呆滞的喝着人家招待她的羊奶。头人的外孙女阑朵,是个身段婀娜的牧羊女,正在用一种温柔的声音吆喝着她的羊群。雪白的羊群,在秋色的原野上缓缓移动,仿佛天上的云彩。天边外,又一群天鹅起飞了,飞往遥远的南国,水草丰盛的地方去过冬。巴音布鲁克是天鹅的故乡。

  小时候,梅冽被母亲抱着去看草原深处的天鹅湖。当她发现这些雪白优雅的生灵,有着和自己一模一样的翅膀时,发出一声惊喜的尖叫。阳光下,天鹅们举起半透明的翅膀,仿佛碧绿的天池里,盛开了一朵朵巨大的欢笑着的白莲花。

  巴音布鲁克的牧民中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梅冽是天鹅的孩子。十九年前,她衣衫褴褛的母亲茹商,从天山那一边爬到巴音部的营地上,昏死在头人的帐前。头人的女儿洛绮丝和女婿,正在给他们的大女儿阑朵办满月酒。洛绮丝看见茹商的襁褓,顿时动了同情之心。纯白光洁的棉布裹着一个毛茸茸的婴孩,脸蛋皱巴巴的。大家诧异地发现,孩子长了一双翅膀。

  茹商很美。巴音部头人的女儿洛绮丝是草原上的第一美女,是牧民们歌谣里的百灵鸟儿。可她还不及茹商一半美丽。茹商是透明而幽静的,不像大风烈日下长大的牧女。巴音布鲁克的牧民们仰慕天鹅。他们相信,茹商一定是因为美丽,而被天鹅神爱上,于是生下了梅冽这样的孩子。可是为什么他们母女会流落到草原上呢?神祗的事情,还是不要随便议论的好。

  自从见过天鹅,梅冽小小的心里种下了一个愿望。有朝一日,她的翅膀也长成天鹅这样就好了。可是随着年岁一天天长大,梅冽变成了大姑娘,却并没有什么灵异在她身上出现。一对肉乎乎的翅膀一点都没长,枝在肩上,巴掌大小,不可能像天鹅一样带她飞,像是多余的,穿衣服都不方便。而且,梅冽也不曾如头人和他们牧民期待的那样,长成茹商一样,特别美丽,或者特别

聪明。她和巴音部的其他女孩子们混在一处,放羊,骑马,玩闹,掉进人堆里就不见了。人们在失望之余,也就忘却了梅冽的神秘身份,只记得她长了一对难看的翅膀。梅冽自己也觉得,这翅膀还不如不要的好。

  春天的时候茹商去世了。她死的很安静。梅冽跟阑朵放羊回来,看见她倒在帐篷里,面露微笑。梅冽哭完以后,在洛绮丝的指点下给茹商换上衣服。她第一次看见母亲的背脊,光滑而洁白的,竟然有两道深深的血痕,画出一个大大的八字。梅冽吓了一跳。  他们把茹商送到天山顶,听蔺古喇嘛唱完歌曲,然后离开,听任茹商的尸体在草原的风中化为齑粉。这时天空中响起来一道惊雷,暴雨下来了。层层的雨帘隔绝了草原高山的一切景象。天山顶上,风卷如龙。梅冽仰起脸,看见淡蓝色的闪电,如天神的羽翼一般,在青色的天空中铺展开来,绚烂无比。那一刻,她头一次意识到,母亲应该有很多的秘密告诉她的女儿,然而她什么也没有说。一切都太晚了。

  秋天到来的时候,阑朵就要出嫁。头人已经很老了。他为自己唯一的外孙女儿定了一门好亲事,要嫁到遥远的葱岭那边。盘陀国的年轻国王,年轻英武,名声远播到天山下的草原。头人决定趁着这个丰收的秋天,就要把喜事办了。这些日子巴音部上上下下,都在为小格格的出嫁忙成一团。

  阑朵的母亲洛琦丝一边为自己的女儿打点嫁妆,一边望着梅冽悄悄皱眉。这个女孩子已经十九岁了。草原上的女孩子如她一般大小的,有的早已做了母亲。然而梅冽一点动静也没有。茹商是个奇怪的女人,在世时没有想过要替女儿操心。如今洛琦丝担负起照料梅冽的任务,她觉得纵然别人不管,她也要赶快为这个女孩子打算打算了。

  梅冽不是不知道这一点。她慢慢地喝着羊奶,看着阑朵把羊群赶到明亮的开都河边,阑朵姿态婀娜,像每一个幸福的女孩子那样,通体闪发着柔柔的香气。梅冽想,连阑朵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也要走了。

  自从母亲死后,她开始思考一些问题。这些问题都是没有答案的,也不可以跟任何人询问。有些东西,开始在她的身体里慢慢觉醒,仿佛一丝丝微光闪烁。――但那究竟是什么。她重新意识到,自己是与众不同的,她没有那些女孩子身上柔和的馨香,却有一对含义不明的翅膀。那些微光独属

她一人――就好像是埋藏了某种愿望,她也说不清楚的什么愿望。与生俱来的不同,她究竟是喜欢还是不喜欢这样呢?

  “梅冽,”晚间在饭桌上,洛绮丝一边撕了一条烤羊肉放在她碗里,一边说:“你也跟着阑朵一起到盘陀国去吧。喜欢的话,就在那里住一阵子再回来。”

  洛绮丝的想法是,梅冽在巴音部长大,大家都知道她的特别。熟悉的地方不会带来什么变化。如果到远方去,也许会遇见什么机缘呢?

  阑朵笑嘻嘻的望着她。

 盘陀国派来接亲的人,随着第一缕晨光出现在地平线上,一眨眼就到了帐篷跟前。梅冽差点把洗脸水泼到那匹黑马上。那人披了一身厚重的黑色羽氅,背对着朝阳,看不清他的脸。金色的霞光在他背后,如羽翼一般展开,平添了一种神秘。那些金光一下子刺痛了梅冽的眼睛。

  “我就是盘陀的国王古斯塔。”年轻的声音却显得十分沉缓。

  大家都觉得有些诧异,盘陀国并没有信使来通报,国王就已经来了。可是盘陀国王亲自出来迎亲,这礼节也未免过于盛大了。大家惶惶地把新娘请出来见礼。

  “我的骑士塔伊莫罕已经先行出发了,难道你们没见到?”古斯塔冷冷的说。

  盛装一新的阑朵仿佛一朵?丽的扶桑花,她朝盘陀国王微微一躬。阑朵怀里抱了一只铜瓶,就是盘陀国特意送来的聘礼。梅冽听说,这铜瓶是件有魔力的宝贝。

  她的车驾跟在阑朵的后面。陪嫁的队伍顺着开都河东下,仿佛一条琳琅的彩带。梅冽卷起车帏,看见这彩带的中间缀了一块黑沉沉的石头,颇为不协调。自从看见身披黑甲的盘陀国王古斯塔,她心里就升起一种异样的感觉,仿佛不祥之兆。她也说不清是为什么。他们的队伍要走两个月,赶在开都河冰封之前到达盘陀国所在的石头城。否则草原上的风暴一来,大家就有危险了。

  走了七八天的路程,一切都很平静。秋天的草原风清日丽,天空明亮如同少女的眼睛,偶尔滑过几缕云翳,是南行的天鹅群。

  日落的时候他们看见了一大片盐湖,湖中没有一滴水,不知是在什么年代干涸的。谷底满是五颜六色的石砾,裸露在晚霞的光彩中,美丽异常。大家按照塔伊莫罕的安排,在海中安营扎寨。梅冽一跳下马车就崴了脚。她蹲下身子去揉,那些彩色的

石头压到她眼前,忽然说不出的压抑和眩晕。  不远处,新娘阑朵跑到一边,收集那些漂亮的石头。  “国王――”她大声叫着:“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么?”  古斯塔独自一人立在海子边上,若有所思的样子。夕阳映出他的剪影,轮廓很硬,很冷。过了很久,他才想起来似的回答阑朵:“这里是星宿海。”  听见这三个字,梅冽的心怦怦的跳了起来。草原上故老相传,星宿海是一个有魔力的地方。她揪住阑朵的袖子想要她当心,沉浸在幸福里的新娘可没有心思理她。  梅冽的预感没有错。第二天早上,她是在一块大石头上磕醒的。她睁开眼睛并且张大了嘴,身边竟然什么都没有了。帐篷没有了,车马没有了,新娘阑朵,仆人车夫,还有盘陀国王统统消失得无影无踪。――难道他们把她抛下来自己走了?梅冽不敢相信,惊惶之余两她踉踉跄跄的跑到孔雀河边。河水一如既往的徐徐流淌,草原上寂无人声。  “阑朵――阑朵――”梅冽扯开嗓子大声叫唤。  一直叫到太阳爬到半空中。  “你叫我们王妃干什么?”  梅冽抬头,看见一个牵马的少年,穿着沉甸甸的铠甲。  “谁,你是?”  “我是盘陀国的骑士,名叫塔伊莫罕,奉国王之命特来――”  啪――一个清脆的耳光落在了少年脸上。  “奸贼,你把阑朵他们拐到哪里去了!”梅冽叫道,“我让头人带兵灭了你们盘陀国!”  少年满脸通红,却没有还手:“你在说些什么?我奉国王之命去巴音部迎亲。路上遇见了黑魔法师,耽搁了十天。目下连见都没有见过王妃,什么被拐走了?”  此人耽搁了十天!梅冽不傻,她心里一沉。她退了一步:“你拿什么证明你是盘陀的骑士?”  少年掀出了一块护身符,上面刻着天鹰。天鹰是盘陀武士的标志 。而那一个自称国王的骑士出现的时候,他们只顾着高兴,谁都没有想到要他出示过信物。  “那你说,你是怎么被耽搁了十天的?”梅冽犹不死心。  “我一下葱岭,就被妖法定住了,根本动不了。幸亏碰见了一个游方僧人,念经帮我解了魔咒,谁想到还是被人抢先一步。”  “完了完了,这样说,那人根本就不是你们国王。阑朵他们竟是被妖怪骗了,这可怎么办!”梅冽心里着急,眼泪就掉了下来。  少年塔伊莫罕像是想纠正她什么,却又把话吞了回去。他一五一十问

清了经过。两人并肩坐在孔雀河边,一筹莫展。对方是什么人,有什么目的都不知道,他们又该上哪里去找阑朵他们呢?  塔伊莫罕的白马,独自溜到河边喝水,喝够了,又不停地喷着响鼻儿。忽然,白马嘶叫了一声,猛的踢了一下塔伊莫罕。  “瓶子?”塔伊莫罕忽然叫道。  是阑朵抱着的铜瓶,顺着河水漂了下来。“瓶子还在,这太好了。”塔伊莫罕把铜瓶捞起,“我们可以问问瓶仙。”  梅冽好奇地看着。  “这铜瓶可是本国的宝物,一向由我的父亲大将军收藏。这一次迎亲,我恳求父亲把瓶子拿出来给新娘带着,瓶中的仙子知道很多秘密,有求必应,有他在就可以放心了。”塔伊莫罕一面说,一面把铜瓶擦干,“瓶仙瓶仙,快出来,告诉我王妃去了哪里。”  过了一会儿,瓶中升起一股绿色的烟雾。烟雾落在河水上,化作一个眉清目秀的小小孩童抱膝蹲着。塔伊莫罕喜形于色。  那小瓶仙瑟瑟发抖:“我怎么知道王妃在那里。我自己还是好不容易才逃脱了他的黑魔法。”  梅冽变了脸色:“黑魔法?”  燃星魔法是草原上流传久远的一种法术,可以把活人变成任何一种东西。但是只有少数魔法师才能掌握这种法术。梅冽咬牙切齿:“一定就是那个冒牌国王干的!”  “那么,王妃被变成什么了,”塔伊莫罕急急的问,“你看见了么?”  “黑天鹅!”  梅冽眼前一白,仿佛看见了星宿海的上空,幽谧的夜色里,一群大天鹅展翅飞起,渐渐消失在南方天际。阑朵,阑朵,草原的寒冬要来了,难道你真的会飞到南国去么?  “追!”梅冽不由自主的拔起脚来朝南跑去。  “回来回来!” 塔伊莫罕冲过去,一把扯住了她,“追有什么用啊!”  瓶仙跺着脚说:“就是就是。你不知道怎么给她们解除魔法,追回来也还是一群大天鹅。一定要找到施法术的人才行。”  梅冽瞪了一会儿眼睛,心想不错。却说:“那你知道那个家伙,是何方妖怪?”  瓶仙愣了一下,瞧瞧塔伊莫罕,脸一红,吞吞吐吐的说:“我,我就是看不出来啊。昨天夜里,他施完了法术,发了一会儿呆,又叹了一口气,然后就朝西方走,一眨眼就没影子了。”  三  白马上一高一矮两个人,高的是塔伊莫罕,矮的是梅冽。铜瓶叮叮当当的挂在塔伊莫罕的腰带上。梅冽打了个寒战。她仰起头来,越

过塔伊莫罕的肩膀,看见一片皑皑白雪。  西方天边那一片雪域高原,就是葱岭,传说中冰山之父慕士塔格的领地。慕士塔格有两个女儿,一同守卫着葱岭圣地,百里之内,寥无人迹。平如镜面的雪地上偶尔掠过一个薄薄的黑影,那是鹫鹰天宇中飞过。除此以外,再也看不到什么活物了。  梅冽仰起头,高大的雪山威仪接天。  不知怎么的,她仰视雪山时,生出了一种奇怪的念头,好像自己回了家一样,这是为什么?  黄昏时分,斜阳从雪山那一边照过来,一地金黄。梅冽眯着眼睛望去,发现阳光下,有一座山峰显得格外不同,那些岩石是明媚的橙红色,山峰顶上隐隐有一些堆砌奇异的石头,又仿佛是古老建筑的废墟,背着光线,看不真切。  “看见那座橙红的山峰,就是到了盘陀国境内了,”塔伊莫罕说,“今天就现在这里休息一下吧。”  塔伊莫罕去河边洗马。梅冽好奇的走来走去高原的太阳晒得她睁不开眼睛。  河那边有一个毡房,灰扑扑的用大石头压着,比起巴音布鲁克牧民们的帐篷来,可是简陋得远了。毡房外面坐着一个老人,脸被晒得红通通的。梅冽指着橙红色的山顶比划了半天,却是言语不通,不得要领。一会儿来了一个乡村医生模样的人,会说草原上的语言。  盘陀国民放牧为生,自称是太阳的后裔。  “山顶上有一个公主堡,那是我们祖先居住的地方。”乡村医生说。  梅冽眯着眼睛,望望那山峰:“你们的祖先是什么人?”  乡村医生赭红色的脸上露出了自豪的笑容:“说来话长啦。很久以前,有一个远方中原来的公主,要出嫁到波斯国去,路途上经过这里时,遇见了一场地震。于是这位中原的公主就停了下来,在那座山峰上建了一座城堡。那城堡是离太阳最近的地方,太阳神每天正午驾着金光来和公主幽会。半年以后公主生下了一个男孩子,成为方圆百里的国王。这就是我们的先祖。我们这里的人,都把这公主堡当作圣地呢。”  梅冽瞪着山顶那一片橙红色。不知是不是夕阳光线的影响,她总觉得这公主堡的废墟透着几分诡异:“我能不能上去看看?”  乡村医生笑着说:“上公主堡的路,可不是一般的险,多少年都没人上去过。前年我们部落里最勇敢的小伙子上到三分之一,还是下来了。呵呵,你一个小姑娘,别想上得去。来,过来跟我们喝马奶子吧

。”  梅冽眨了眨眼睛不吭声,心里有些不服气。过了一会儿,听见塔伊莫罕在那边叫她,他已经生好了篝火了。  天黑以后,部落里的人围着篝火喝酒。梅冽一边听着高原的歌声,一边沉沉地睡去。  夜晚,梅冽从梦中醒来,塔伊莫罕却不在帐篷里。她心中一紧,钻出了帐篷。不知他去了哪里。高原上的夜风寒冷刺骨。听见得若隐若现的,淙淙的水流声,似乎从雪山深处传出。梅冽很是好奇,紧了紧衣服,独自往里面走去。  果然有一条明净的小溪。夜色中,溪水发出莹莹的光芒,十分奇异。溯流而上,原来溪水是从一个雪洞里流出的。这里乃是天寒地冻之处,雪洞口却生长着一丛丛殷红的山杜鹃花。梅冽满腹疑窦。过了一会儿,洞中露出一张脸来,却是一个优雅的中年女子,看见梅冽,微微点头。  “我叫公格尔,是慕士塔格的长女。”女子自我介绍着。  梅冽一听,喜出望外。出门遇仙子,看样子有希望救阑朵他们了。“仙姑,你看见过一群黑天鹅飞过葱岭么?”  “黑天鹅?”公格尔仙女像是并不意外。  梅冽急巴巴的把他们的事情说了。  不料公格尔仙女竟然说出了这样的话:“最近,每过几天就会有一群黑天鹅飞过慕士塔格峰顶,到葱岭的另一边去。我可不知道你的朋友在哪一批里面。”  每过几天就有一批!梅冽瞪大了眼睛。  “翻过我这座山,就可以看见慕士塔格峰了。去看看吧,那边有一个仙湖。湖里面有很多天鹅呢。”公格尔仙女说。  “知道了,谢谢仙女!”梅冽满怀激动的跑了出去。  背后传来一声幽幽的叹息。  回到帐篷边上,仍然看不见塔伊莫罕的影子。月色下的古堡显得益发幽谧,仿佛有悠扬的诵经声,从那些倾颓的窗洞中飘出。梅冽心里一动,沿着崎岖的山石,缓缓爬上去。  果然是很陡的路。梅冽往上爬了不到十丈,已经开始手脚并用了,过了一会儿,脚下一软,忽然就顺着沙石滑了下去。梅冽感觉到后脑勺重重的磕在一块岩石上,只来得及“啊”了一声,旋即就没有了知觉。  一睁开眼睛,梅冽就看见了塔伊莫罕的脸。“该死,你跑到哪里去了!”梅冽一把揪住塔伊莫罕的袖子,“害我摔这么大一跤!”  塔伊莫罕躲闪不及,被梅冽拉了一个趔趄。“别叫,别叫!”他连连跳开,“你这个野丫头,居然自己去爬这样危险的山。要

不是被我看见,早就喂了秃鹰了。”  梅冽眨眨眼:“你去哪里了。”  塔伊莫罕转过脸,似不经意的说:“你跑了以后,我只好到处找你啊。一路打听,一路就到这个部落来了。谁知你不在帐篷里,出来找一圈,四仰八叉的倒在山脚下呢。”  梅冽有些疑惑,却也不再细想,忙忙的把她从公格尔仙女那里听来的话说了一遍。塔伊莫罕听完,却并不表示吃惊。他皱着眉头只是说:“你没摔伤吧?”  “还好,”梅冽说,“就是冻死了。”  塔伊莫罕动手,把熄灭的篝火重新升起,让梅冽取暖。火堆上还剩着一大块牛肉,重新烤起来。斗篷上结的冰有一点化了,梅冽解下来,换上了塔伊莫罕的皮袄子。当她转过身去的时候,塔伊莫罕瞪大了眼睛。  虽然两人已同行十余天,塔伊莫罕却是第一次看见梅冽的小翅膀,呆呆的若有所思。当梅冽转过身来的时候,塔伊莫罕已经做好了决定。  他说:“既然公格尔仙女说仙湖里有很多天鹅,我们就去那边看看吧。”  梅列浑然不觉有异:“不过,竟然敢把黑天鹅带到冰山之父的仙湖里去,那个妖魔也就很诡异了!”  塔伊莫罕一面把一块牛肉递给她,一面呵呵地笑着说:“没关系,你比他还要诡异。”  梅冽闻言,不由得眉毛一挑。他说什么?十来天的行程中,塔伊莫罕和梅冽已经混得很熟了。可是这样的话,还是触动了梅冽心里最别扭的地方。  塔伊莫罕意味深长的说:“黑魔法能把所有的人变成天鹅,唯独拿你没办法,可见你是个异人,我一来就猜到了。”  梅冽不吭声。  “再说了,”塔伊莫罕笑着说,“凡人哪里会背上长翅膀,虽然只是小翅膀。你一定是仙――”  “你才长翅膀呢!” 梅冽跳了起来。  塔伊莫罕张大了嘴,滚烫的牛肉砸了他一脸。  “谁准你看我的翅膀!”梅冽拔腿脚走。  她忽然间怒不可遏,仿佛整个人都烧了起来。深雪在她脚下嚓嚓地响。这个可恶的塔伊莫罕,可恶的盘陀人。她以为到了葱岭就没有人知道她的秘密。谁想到又是这样,又是这样,他为什么提到她的翅膀!  一口气冲了很远,她才意识到,看不见塔伊莫罕的火堆了。一阵阴风袭来,雪山下的荒原,又冷又黑。梅冽打了一个寒战。冷风把她的怒气吹去了一大半,快要冻僵了。  “梅冽――梅冽――”远远听见塔伊莫罕焦急的叫声,

他骑着马追了过来。  “梅冽――”他似乎想说什么,却又没有说。  也许,她不该就这样随随便便发脾气的。一个晚上,却让他来来回回折腾了两次。梅冽望着塔伊莫罕通红的脸,轻轻说了一句:“是我不好。”  塔伊莫罕俯下身,把她抱上马背。“没关系的,我能够理解。”他说。  四  天湖是一片美丽的沼泽。当梅冽他们翻过皑皑雪山,竟然看见一片茵绿的草原,托着清朗如洗的蓝天,他们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  “哇――这种荒凉的地方,还有这样好看的草原啊。”梅冽忍不住啧啧称赞,“比我们巴音布鲁克还要美。”  朵朵白云如此切近,几乎触手可及。梅冽不等塔伊莫罕下马,自己先窜了下去,追着云彩跑了很远,直到一个小池边才停住脚步。沼泽里长满了一丛丛明艳的红花草,水清如镜,映着蓝天白云,连风都是明亮的。  可是,天鹅在那里?阑朵她们又在哪里?  疑惑之中,梅冽四下张望着,竟然一只鸟儿都没有见到。  远处,塔伊莫罕下了马,跪伏在草丛中,面朝雪山。梅冽走过去,听见他嘴里念念有词。  “干什么呢?”  “我在向冰山之父慕士塔格祷告。”塔伊莫罕说。  梅冽有些吃惊:“原来你是冰山之父的信徒?”  “是啊,”塔伊莫罕说,“葱岭内外的土地,一向受到冰山之父的庇护,才有水草丰美的草原和茁壮的牛羊。我十岁那年起,就做了冰山之父的扈从,受到他的恩惠,才能够成为最高级的骑士。”  “哦?”梅冽撇撇嘴,“看不出来啊,这么厉害。冰山之父的扈从――那么你这下子不是回到自家地盘了?”  “你跟我来。” 塔伊莫罕微微一笑,顺势牵起了梅冽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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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这样一个不喜欢笑却经常笑、不喜欢说话却讲的最多、不喜欢快乐却拥有比别人多上好几倍的快乐的一点快乐一点寂寞一点朝气一点忧郁一点谦虚一点骄傲的普普通通的小孩,常常流泪常常后悔的小孩。但上苍却注定了我永远悲伤,永远孤独。

我不喜欢看天,因为天空太大,太难以捉摸;我不喜欢听水,因为流水太动,太随波逐流;我不喜欢游山,因为山峰太俊,太锋芒毕露。 我喜欢空白。 空白不是虚无的黑暗,它比黑暗要纯净;空白不是洁净的钛白,它比钛白要混沌。空白是一种心底的痕迹,一条同样空旷的悲伤的轨迹,没有光辉没有生命,有的只是有背景而没有主题的空寂,有的只是有躯体而没有灵魂的颓废,彻底的纯净。 

当我一个人发呆时,我的瞳仁会慢慢的散大,失去光彩,焦点似有似无,飘忽不定,脑袋逐渐归于混沌。 这就是我的所有。谁的风雨飘摇/谁的山崩地裂/谁的寂寞流年/衣我华裳/唱我挽歌/飘我云雨/我那如梦如幻如花如风如天如地如电如雷的歌/我的黑色挽歌

阅读对我来说是一个只有黑暗只有虚无只有悲伤的异次元空间,我可以在里面或躺或站或坐或蹲,慢慢的看着那些从眼前悄然流逝的似水年华,那些破裂的誓言,那些如金墨般的悲伤,就那样缓慢的静静的从身边流过,什么也没留下,也什么都留不下。 ; 当我被生活和时间交织的痛苦深深的留下伤口后,我就打开自己的空间,在里面蜷缩起来,仍时光流逝,只有自己的热闹才是热闹,我宁愿有自己的寂寞,也不想再留下隐隐作痛的伤口,就让我一个人慢慢消亡吧…… ; 有些人说自己阅读是自由自在的飞翔,恐怕我没有他们那么潇洒,那么洒脱。我常常受伤,我需要让自己好好的待着,让记忆的风和过去的雨为我洗涤那些盛开的伤口,慢慢愈合,生成一个生疏的隔膜,不想被打扰,不想打破那难得的寂寞,就这样,让我们静静的待着,待着吧…… ; 我喜欢读的东西很极端,要么像郭敬明那样极度悲伤,要么像韩寒那样极度叛逆,或者像石康那样无比颓废,反正是你绝对不会想到的极端,对于我所不喜欢的东西我决不会专心的看,或许看完一遍连主人公、作者、情节一概不晓,只知道四个字:我不喜欢。 ; 我看

书一般是在自己的床上看,当夜色朦胧时,打开音响,缓缓钻进我自己的空间,在翻书的间隙,看一眼在黑暗中若隐若现的音响,看着那些缓慢跳动的痕迹,仿佛是一阵在大湖上的涟漪,荡去荡来,从不停息。 ; 读书给我带来的总是悲伤和感触,以及对于世界的越来越不相信,都那么深深的留下痕迹,连时间都无能为力。我再也不需要/消失的城堡/爱情是一个童话加上问号 当我打破了/心里的回忆冰雕/碎了一地的梦哪里找 当我离开了/消失的城堡/发现有一些故事已蒸发掉 但我尝到了/现实的苦涩味道/它让我的眼泪往下掉

音乐对我来说一只翅膀,在忽明忽暗的天空中无力却优美的飞翔,荡开寒冷的雾霭和风雨,让黑色的风在孤独的翅膀下绚丽的翱翔,仿佛是一首残缺的巴蕾舞,跳啊跳,却永远没有尽头。 ; 最喜欢在晚上看书时听音乐,或是扬琴那叮叮咚咚的悄声细语,或是二胡那渊源流畅的豪迈言辞,或是摇滚那歇斯底里的痛苦吼叫,又或是周杰伦那旷达寂寞的心灵舞曲。谁的琴弦弹我心弦/谁的寂寞衣我华裳/谁的悲伤唱我挽歌/谁的痛苦动我指间/风雨飘摇/金色流年/明明灭灭/模模糊糊/用恶魔的语言形容天使/用天使的面孔伪装恶魔/一切/都是隐约的思念

周杰伦?明灭的星辰 ; 喜欢上周杰伦仿佛还是昨天的事情。 ; 还能清楚的记得在那一间破旧的音像店中,手指轻轻的触摸那些细微的灰尘,擦出了JAY那张《八度空间》,那半张脸犹如黑夜中潜伏出末的蝙蝠,在同样黑暗的心中划出一条长长的痕迹,好长好长,早已超出了我心灵的范围,毫不犹豫的拿了起来,走出音像店。 ; 我最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坐在墙角,关上灯,让他那如虚无如寂寞的声音在黑暗中回荡,荡出一片同样空旷的悲伤,同样空白的颓废,荡到那些残酷的回忆,那些炽热的泪滴,让痛苦重温,让悲伤重来,用隐隐作痛的伤口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 他从一开始就把歌词放在一个配角的地位,歌词对于他来说只是点缀,或则说是为了在古典和现代中找一个细微的中点而留下的路标,好让自己不迷失。 ; 但也可以说歌词对于他来说也是十分重要的。 ; 他那如江南的小雨般朦胧的声音可以使声音升华,有时甚至是画龙点睛的一笔,让气氛芬芳

,让味道氤氲。 ; 听他的歌一般会配以郭敬明的书,两个人都是那种带有张力的明媚的悲伤,淡淡的忧郁贯穿头尾,想哭却哭不出。 ; 没有他的歌,我的生命会很孤独。 ; 有了他的歌,我会更孤独,更悲伤。断了的弦再怎么连 我的感觉你一定不懂你的转变像断掉的弦 再怎么接应都不对 你的改变我能够分辨我沈默 你的话也不多 我们之间笑着什么不说我笑后表情终于有点难过 问你决定了再走我突然释怀的笑 笑着盘旋不想摇随风在飘摇啊摇 来到你的面前绕你泪水无声的掉 说会记住我的好 我也弯着我嘴角笑你的美已经给了谁 追了又追我要不回我了解离开树的叶 属于地上的世界凋谢断了的弦再弹一遍 我的世界你不在里面我的指尖已经弹出茧 还是无法留你在我身边断了的弦再怎么连 我的感觉你一定不懂你的转变像断掉的弦 再怎么接应都不对 你的改变我能够分辨 

女子十二乐坊?典雅的高贵 ; 女子十二乐坊将中西合并推到了一个极高的地带。 ; 扬琴的清脆,二胡的悠扬,古筝的忧伤,将其和吉他、贝司、爵士等西方乐器完美的结合,有如清澈的流水洗涤昨日的喧嚣,有如飘摇的烟雾氤氲着一幅历史悠久的水墨画,如风如雨,如泣如诉,仿佛是在弹动你的心弦,用温柔的手指颤抖你的神经,用细腻的温柔抚摩你的悲伤。 ; 那种缓慢的高贵,细的如江南的绿柳,慢的如南国的小雨,美的如北疆的飘雪,像优柔的月光,撒下班驳迷离的明暗交织,犹如一幅精致的银白色的素描,柔和的光线,自然的投影,完美的布局,一切都是那么的典雅。 ; 或许有人说她们只是将坐着的民乐改成了站着的,有很浓的色情因素,听到这样的话我感到十分惊讶,一个能够发表乐评的人居然会有如此低层次的见解。 ; 本来音乐就是一种纯粹精神的享受,如果放一群对不起观众的恐龙上去,又采用古板的坐姿,不加以任何的包装,就会成为一个新的没落的民乐团,在这个到处都是新鲜的事物的世界里如果依然监守着已过时的古老注定要淘汰。 ; 又有人要说,那你为何要听民乐?不去听那些前卫的摇滚? ; 大错特错。 ; 一个事物的改进就是为了发挥它的光辉,进一步改进,让其发扬光大,只要不脱离它的本身,什么都可以谈。 ; 一些事物的转变是要经

过很久的争议的,让从不说谎的时间来证明一切吧。当记忆已成追忆/当年华已成风华/一切都会消失/一切都会迷朦/如被荡开的雾霭/如被蒸发的泪滴/都会慢慢的/散去 

摇滚?痛苦的逃亡 ; 我听摇滚是因为我的一个网友――听雪梦潇。 ; 她是北京一个很有名的乐队的主唱,她的声音很有美式女高音的味道,像是缺氧的呐喊,混乱的线条交织,收紧,慢慢窒息,消亡。 ; 我给她的评价是:逃亡式的流浪。我很喜欢逃亡这个词语,因为很悲壮。 ; 摇滚可以说是一种纯粹个人情感的产物,只有你以同样的心情感受,才可以触摸到那种来自心灵底层的撕裂的尖锐的痛苦,像是抽象派画家的画,许多的线条和色块杂乱但隐约有种顺序的拼接,像是空旷的沙地,狂风吹去粗糙的沙,卷其那种沙漠的浓厚的气味,在心中填补同样干枯的虚无。 ; 越喜欢听摇滚的人越不喜欢在他人面前提其摇滚。 ; 有很多时候摇滚因为它的喧嚣和另类而被看作是毒,那种见血封喉的剧烈的毒,像是黑色的曼佗罗花,是突如其来的爱和恨的交织,是逃亡般的流浪。谁的声音唱我郦歌/我的黑色的楚楚郦歌/飘过地下平躺的黑色的河/有些水银 有些焰火/还有我长满莺尾的黑色山坡/我的格桑/我的修罗

写作是一种暗无天日的自杀,杜拉斯是这样说的。 ; 有很多人说我很会写故事,我一笑置之。 ; 其实要写一个故事真的要有很强的忍受力。我经常写着写着就写到了自己身上,无论我写的是男是女是人是狗是死是活。就好像把自己解剖,一点一点的填进人物的身上,颇有《忏悔录》的味道。 ; 写作还有一个好处:杀人不偿命。 ; 我一开始写东西总是怀着无比热情要写一篇惊世之作,繁多的人物和庞大的人物关系就搞的我头晕眼花,到后来就不管是不是什么惊世之作了,为了可以把文章写完,只能举手把他们一个个杀死,留一个本来无足轻重的人来收尾,好像还很有戏剧性。 ; 我并不太会写长篇,我重是没法把自己的忧伤的笔落到那些情节和场景过渡,所以我很喜欢写诗和散文。 ; 诗歌,很短同时也很意味深长,在我悲伤时,写一首诗就可以表达我自己,用简练的文字述说自己无穷无尽的忧愁和悲伤,让悲伤顺着寂寞的轨迹缓缓流动,像

江南的小溪,飘着孤独的花瓣,流到很远很远的地方。 ; 散文也是我另外一种表现方式,我可以天马行空南腔北调的写我喜欢写的东西,让狂风暴雨般的情感疯狂的发泄,或波涛汹涌或暗流涌动,或平静如镜或优美如歌,可以放肆我的眼泪,翱翔我的笑容。 ; 我在天堂向你俯身凝望/就像你凝望我一样略带悲伤/我在九泉向你抬头仰望/就像你站在旷野只上/仰望你曾经圣洁的理想/总有一天我会回来/带回满身木棉与紫荆的清香/带回我们闪闪亮亮的时光/然后告诉你/我已找到天堂 ; 如果有天你看见一个略带忧郁的小孩在发呆,享受空白,寂寞悲伤的凝望,那就是我,一个注定悲伤的小孩。河水的手/黑夜的喉/月光吊起竹楼/是谁为我煮好清酒/那些灼灼的竹简/那些盛开的伤口/而我的双子星/一颗在这头/一颗在那头。朋友?我的美丽伤口 ; 我的朋友很快乐。而我不快乐。 ; 虽然我的朋友没有多到一招呼就来一大群,但起码我在孤独时有人陪,寂寞时有电话可打。 ; 很久很久以前就想写这些关于我朋友的文字了,他们是我常常在寂寞时隐隐作痛的盛开的伤口,犹如那些梦中的黑色曼佗罗,迎着风飘摇。 ; 其实朋友是一把刀。 ; 你认识的越多越这样觉得。 ; 因为没有永恒,因为没有唯一,因为没有忠诚,所有都只是只有一瞬间或根本不曾存在的缠绕寂寞的蒲公英,等待时间的别离,分手注定是永恒的结局。 ; 让刀在脆弱的皮肤上划出一道道美丽而尖锐的伤口,留出寂寞的蓝色血液,伤口很小,但很深很深,仿佛一个黑暗的空洞。时间轰轰烈烈的擦过,结了疤的伤口在孤独时那么尖锐的痛着,一种隐含的切肤的痛,吸收着回忆和眼泪,有时溢出寂寞的蓝色的血。 ; 我总是在时光的道路上流出蓝色的寂寞的伤口,带着伤痕累累的灵魂继续逃亡。 ; 蓝色的血最寂寞。 ; 不寂寞的脸是我的童年/不孤独的眼是我的少年/有些过去的事就让它去吧/有些消散的回忆就让他散吧/其实/真的没什么/是可以留住的

关于庞阅?白百合 ; 白百合的花语是――纯洁。 ; 真的很适合她。 ; 很多人看到我这样形容她绝对会大跌眼镜而且跌破眼镜,但是她真的很纯洁。 ; 说到纯洁我又想起相雯雅。但是两个人是截然不同的。 ; 前

者相对要大方一些,后者就有点傻里傻气,或则是说无知。 ; 两个人都应该快乐。大方就不会有细腻的感受,无知就不会有点滴的感动,她们都是单纯而快乐的原始人。对于所有都有永不停息的希望和绝对放松的姿态,很容易受伤,但是很快复原,就是看起来特弱怎么打都不死。 ; 但我不一样。 ; 对于所有都是冷漠,看透了的悲哀。虽然我不是不苟言笑,但是很多事情,很多誓言在我眼里都是脆弱的玻璃雕刻,充满了裂纹的琉璃怎么经的起轰轰烈烈的时间的抚摩,在裂开的瞬间还会割出伤口,喷涌出或蓝或红的血液,一个亮晶晶的纹章赫然呈现。 ; 好了好了回到庞阅身上吧。别跑题了。 ; 认识庞阅可以说是一种荣幸和不幸。两种本来不相溶的东西混到一起就变的很诱人了。比如说油和水,本来都很平常,但混到一起就变成了油水,就成了你想要我也想要的东西。 ; 庞阅的身上就有两种不应该同时出现的性格:勤奋和懒散。 ; 一个人是普通的,也是特别的。所以人是矛盾和可笑的。 ; 庞阅在很多时候是无比懒散,她可以一个星期都不洗一次澡、一个月都不刷一次牙,许多这样的事情如漫天繁星数不胜数,懒散到成了一种独特的性格。 ; 但同时她也可以是很勤奋的。 ; 有时她可以在家里做一天的试卷和自己的作业,还保持轻松的心情,嘻嘻哈哈的和我打电话,然后在两分钟之内说要去写作业了之后挂电话。 ; 绝对和相对在她身上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就像是美丽的玫瑰,在风中狂傲的伫立,美丽但危险,招摇但内秀。 ; 和庞阅的友情可以说是很牢固的。写到这里我的双手和心以同样的频率刺痛,很久没和庞阅聊天和游戏了。 ; 她经常因为一些小事而大发雷霆,毫不留情,事后问我有没有生气,我说我已经习惯了,她问是什么意思,我告诉她就是在结了冰的湖面上再大的石头也惊不起波澜。 ; 如果有一天我失去了她我不知道会有什么反应,是欢天喜地因为丢了个惹事精或者是捶胸顿足因为没了一个开心果,再或者是大大的湖泊结的冰真的是太厚了,重如泰山的大石头也扎不开什么裂纹,只有一声清脆而宁静的响声,然后泰山就这样消失的无影无踪,湖底的我独自落泪或淡然一笑,有时寂静也很喧闹,比如说现在。 ; 我的泪滴/你的衣裳/我的沉默/

你的王冠/唱天唱地唱的都是你/舞风舞雨舞的都是你/有些东西/一旦沉默/就是进了坟墓

关于彭浩哲?热烈的神秘果 ; 彭浩哲很阳光、很可爱,也很帅气。 ; 认识他是一种无可比拟的幸福。他的很多气质是可以感染很多人的,所以他很受欢迎。 ; 他的脸,他的举手投足都充满了阳光的味道,让人感觉到轻松和信赖,他有大哥哥的体贴和小弟弟的可爱,所有的都很和谐。 ; 在我的影象里他是不会有低落和眼泪,犹如向阳生长的神秘果,热烈的红色,是一个酷热的夏天,除了阳光还是阳光。 ; 我对他的评价多少有点矫情。 ; 彭浩哲拥有很多我没有的东西。 ; 他阳光、他帅气、他可爱、他快乐、他热情,太多的东西都是我所没有的,恰好他有的都是很正面的快乐,而我总是在阴暗面。就好像月亮,他在明面我在暗面,他在那头我在这头,就像双子星。 ; 总结来说就是他比我更像个人。 ; 对了,他很坦白,很直率,我却恶心的像个文人。 ; 他爱就是爱,讨厌就是讨厌,毫无掩饰的暴露在阳光下,流露出自然而然的情感,一点防御都没有。 ; 而我的姿势就是一种完美的防御。写作时低头沉思,走路时低头急走,听歌时低头伤感,悲伤时低头流泪,一切都是完美而牢固的防御,深深的城府犹如黑夜中的月影,消释的那么不可捉摸,是不见首也不见尾的神龙,是连云彩也不惊动的逃亡,真是绝对防御。 ; 轻微的尘/深夜的冷/露珠沾湿清晨/你昨天的味道/我今天的祈祷/什么都是你的回忆/什么都是我的泪滴/黑夜的手/河水的喉/月光的竹楼/灼灼的清酒/格桑和修罗/寂寞和落魄/我的盛开伤口 

关于侯文飞?绝望的天使 ; 猴子曾经的网名是“MonKEY ANGEL”――伪装天使的猴子,这是我给他的定义。 ; 仅仅是曾经。 ; 我不知道为什么他现在不用,或许因为天使要有温柔的外表和冷酷的内心,而他现在已没有了,或许是他那双美丽的翅膀已不再习惯飞翔,也或许是他已经死了,彻彻底底的死了,从他的天国不停的下坠,黑色的孤独的风擦身而过,擦出一条条布满蓝色血液的伤口。蓝色的血很寂寞,所以我认为猴子是一个寂寞的人。 ; 才意识到从头到尾用的都是猴子,没用候文飞。 ; 六年级时猴子

写过一篇对于别人叫自己外号的猛烈抨击(当然我也被他训了一顿),写的很激烈,吓的我都不敢叫他猴子。无奈到了第二天别人叫他猴子他有活蹦乱跳的过去了,什么怒意都没有。 ; 他就是这样,像记忆中的天空,明暗不定。 ; 他的心情也是这样,像是一个深紫色的水晶球,厚重而虚幻的云彩上下翻涌,像是在梦中常常出现的黑色迷雾,好深好深。 ; 猴子的改变好大,好大。说不清是离我远了还是近了,只是感觉彼此都在建一个好深好深的城府,将自己隔离在厚厚的墙后面,自己或哭泣或追忆或微笑或发呆,目的就是自我封闭。 ; 猴子表面上疯的很,可爱的像个纯真的孩子,黑黑的瞳仁清澈透明,就如同他的绝望,在里面可以看到阳光和月影,交织成明媚的天空。 ; 事实上他清楚的,他比谁都要成熟,成熟的没有一点冲动和幼稚,做什么事好像不顾后果,其实任何人的退路他都想好了,思想无比周密。 ; 因为他看清楚了,所以他有的悲伤和绝望比别人多上好几倍。 ; 猴子的文字的个性很强,带着一点和他性格不符合的幽默和夸张,但都恰到好处,而且跳跃性很强,让人如坠六里迷雾,不知身处何方。 ; 他也是一个很完美主义的人,很多事情不做到完美绝不放弃。 ; 你的发稍/紧紧缠绕/你的气味/默默飞扬/你的笑容/灿烂开放/爱是一种烈酒/让人无法分辨左右 

关于郑益鸿?寂寞的飞鸟 ; 突然间灵魂剧烈的颤抖起来,黑色的寂寞的风擦身而过,伤口再次美丽的开放,我突然难过的哭了。 ; 和郑益鸿深交是因为那次头脑奥林匹克,两条线相交的很突然,短暂的相交注定了那些破碎的伤口的开放。 ; 郑益鸿是个很不错的人,人很大量也很活泼,和他一起总是很快乐,不管是沉默抑或寂寞。 ; 我和他在一起时多数是沉默,无穷无尽的沉默,厚重的坚实的沉默,大家都习惯了相对无言。 ; 他的文笔也不错,带有很厚的哲学味道,像是一杯浓郁的苦茗,后劲十足。他的东西很直白,是山就是山,是水就是水,少了一点文气,多了一分爽快。 ; 灵魂继续颤抖,逃亡依然持久。 ;  ;  ;  ;一世苍茫两彷徨,三生无幸四悲伤。五重天涯六逃亡,七分海角八流浪。 

关于什么?空虚 ; 写到不想写了,或者说是写

不下去了。 ; 其实关于什么就是什么都不关于,简单复杂化。 ; 本来还有很多很多要写的,比如说徐生锐、陈婷婷、陈嘉慧、李剑亮、曹雨,还有比如说很多很多等等,一直没完没了。 ; 我想可能我写不完是因为他们无法在我残酷而绝望的文字下活着,或者说他们不愿意也不会那样活着,毕竟有人是拥有绝对的快乐和幸福的。 ; 想想自己是很寂寞的,三千字就是我的所有。 ; 其实也可以更短,两个小时,仅仅是两个小时。 ; 流浪到了初二,所有的仅仅是两个小时的悲伤和三千个轻飘飘的文字。

水调歌头?失意 ; 今夜是何夕,寒月初上弦。铭记雁啼秋水,指成音,明日人间流水,柔肠欲断琴音,失意中瑟瑟。梦销雷雨夜,共谁评半语。  ;  ;相思愁,源未尽,夜深寂。 残月既圆,为何心头满涩。 一枝清淡  ;  ;,疏影尽香来。 人在倚窗前,依然水接天涯。情愁既无穷,霜夜亦无穷。我的生日?渐次衰老 ; 生日的时候,我可以那么清晰明亮的感受到自己的心跳在一下接一下的逐渐的变的缓慢,像是一个老旧的古典钟,直到链条突然断掉,咔嚓一声,就那么无声无息的消亡在岁月的足迹中。 ; 生日的前一天和猴子他们去了东湖公园烧烤,好快乐好快乐,很久都没有感受到这样单纯的快乐了,大家都活蹦乱跳,像是一个个眼里长满幸福的小孩子一样,在芬芳的土地上消散自己的青春年少。 ; 一个人从十八岁就开始衰老。弗洛依德说的,很对。 ; 成长是一个磨掉你棱角和梦想的过程,让你从一个复杂而难以计算体积的不规则体变成一个和其他人一样平凡的正方形,瞬间就可以计算出你的体积,让你慢慢的习惯穿着笔挺的西装麻木而忙碌的在各种交通工具中走玩自己的一生。 ; 我们回来时是在滂沱大雨中从东湖公园一步一个脚印的走回来的,走到脚已经麻木,已经毫无感觉。 ; 中间有很多人放弃。 ; 正好把我们分为三类:第一类:最先走的,走一条平坦的看不到任何弯曲的笔直的路,这种人没有任何冒险的念头和激情的想法,马上就会近似于一个个洁白的石膏正方体;第二类:中途走的,在被太多的劳累和伤口打得伤痕累累得情况,对着似明似暗的前方大喊:我放弃,再见。用徐深锐的话来说就是半途而废的失败者:第三种

,凭着自己的意志和耐力走到最后,然后在终点缓缓一笑,然后骄傲的倒下。 ; 我是好孩子,所以我不说谎话。 ; 我曾经在第二和第三中间不断摇摆,像是被风吹的失去方向的认为天空就是上北土地就是下南的小草,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坚持下去,像是一个倔强而寂寞的小孩子,不肯回头的走到底。 ; 在雨中我像是一个大大的水杯,不断的装水,直到装满溢出那些晶莹的泪滴。路上我边走边哭,哭的好厉害,就像是那天的雨,汹涌的翻腾,泪溶进那些孤独的寂寞的雨中,没人会看见。 ; 那些人在中途离开的时候我都没说再见,我不知道这是为了新鲜感,还是为了陌生的人彼此之间冷漠的隔阂。 ; 在雨中李问我你写的诗不是都说下雨会被淋的很浪漫的吗?为什么我除了冷还是冷呢?我在心里默默回答,因为你是一个没有悲伤的快乐的好孩子,而我不是。但这句话我终于没有说出口,或许是不忍,也可能是不敢。 ; 在雨里面我说了很多话,真的是很多很多,我们中途在一间便利店停了下来,买了些面包和水,在店门口吃完了,那餐吃的好快乐,大家的眼里闪烁着孩童般的天真灿烂的幸福,像是好多个穿着漂亮温暖的衣服的小孩子。 ; 在半路时不知道是谁说,这种机会一生应该只有一次,为什么还有人放弃呢?说完之后彼此沉默,大大的雨滴打在满是积水的地上,我可以清楚的听到水轻轻喷起的声音和大家那颗有寂寞有悲伤有绝望也有快乐的心在一下又一下的无力的跳动。 ; 在烧烤的时候我们和一群在KFC工作的人玩到了一起,有跳舞也有唱歌,大家都是在笑,笑声爽快而有力,像是在梦中那不断出现的叮叮咚咚的宁静的扬琴,轻轻的敲击也可以弹动心弦。 ; 生日就是那样的矛盾和奇怪。 ; 我很在乎的两个人:庞阅和郑益鸿,都没来。我为了这件事情在QQ上和郑说了很久,最后我就看见鸿的消息:难到你以为和我在一起会很快乐吗?我们在一起总是相对无言,难道你认为你和你的朋友在一起时会比我悲伤。还没看完我已经彻底的崩溃了,眼泪像是不听话的小孩子,从黑色的干燥的瞳仁中跑出来,在地上发出清脆的低落的声音,我说:MAY IT BE。但是是你这样认为。之后就是长长的寂寞和冷漠,我和庞阅说了之后叫她也别去了,她什么都没说就答应了。

 ; 生日总是自己在乎的人不记得,不在乎的人总是记得很清楚。从来都是这样子,什么都不是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 ; 我在当天收到的礼物是五张网易点卡,薄薄的却无比的沉重,像是那些厚实而寂寞的声音,慢慢的飞到半空中,然后重重的砸在自己的天灵盖上,嗡嗡做响,像是在空中掉下来的飞鸟,带着沉重的思念和寂寞的忧伤重重的砸在地上,开出灿烂但却无比残酷的血红色的花。 ; 生日是自己的节日,也是寂寞的生日,在14年前的医院中,就诞生了一个小孩子和即将勃发的大片的蓝色的悲伤。 ; 那个我晚上,我拿着那五张还残留着余温的点卡,一个人在床上哭泣。时间在旁闷不吭声/寂寞下手毫无分寸/不懂的轻重之分/沉默之深耀过陌生/静静看着凌晨黄昏/你的声音/失去平衡/慢慢下沉/黑暗已在空中盘旋/而我们我看不见/想回到过去/试着抱你在怀里/羞怯的脸带有一点痕迹/想看你看的世界/想在你梦的画面/想回到过去/试着让故事继续/至少不再让你离我而去/广漠的追寻空空荡荡/想回到过去破碎的痕迹?存在 ; 在写这些文字的时候,心气无比的幽暗,我对自己还能如此的悲伤和寂寞感到有些不可思议。 ; 看着郭的书,感到一如既往的那种明媚而又忧伤的感觉,突然无比羡慕他,能有如此纯净的悲哀,像一只喝饱了水的水母,透过晶莹的阳光,散发出落寂的光芒。我,却如此的虚伪,以至自己都有点不相信,感觉自己最不想笑却笑的如此的灿烂而又不知廉耻,知道自己不想说话却又说的比任何人都多而且说的口沫横飞,在意识到之后却又痛的苦恻心扉,痛的天崩地裂,活该。享受着难得糊涂的人好蠢,蠢的开心,看开所有的人早已飞升,像我这种不明不白模模糊糊的人,活该痛,应该只有痛才能让我感到自己的愚昧与虚伪。 ; 想着想着又想到了小学六年级的毕业联欢会,亏老师还知道毕业值得联欢,否则我还以为他们早已忘记自己曾经经常发呆的日子了。那次的联欢会开的无比失败,同学们都低着头吃东西,主持人用可有可无的声音报着节目,老师一语不发的看着我们,结果不了了之,然后不知道是谁起的头,不过已不重要,大家发出了干涩而幼稚的笑声,看不到泪从眼里破碎出来,慢慢的跌入手掌,无论是摊开还是紧握,水依然是无可避免的

从手指缝中慢慢滴落,随着阳光慢慢蒸发,如同我们曾经向往的不变友谊,不变过去,在依然相信着不变的时候瞬间改变。 ; 想着自己小学的好多透着光芒的谎言,散发香气的留言,空虚如风渗透到每一颗空气,流着那些不该留有的昨天。有些记忆是美好的,但我却只能记得那些曾经牵着手一起哭一起笑的同学现在见面却只有一句HI,那些从前恨不得把心拿出来相亲得朋友现在却只有同学录上已散去余温得字迹,在对方的某个角落,慢慢发黄。 ; 才知道有一种感觉是破碎,那些曾经晶莹剔透的玻璃,只剩下任在反射着支离的太阳光的碎片,被远远扫到角落,遮上薄薄的灰尘,在没有风的彼方哭泣。 ; 很多来不及感受的事情不是没有过程,而是来的太快,走的太快,来不及存在,还未发觉就已经成为支离破碎的过去和小却深的伤口在隐隐作痛。 ; 摇滚越来越响,许多无谓的东西只是要证明我还活着,还有呐喊,还有痛苦。 ; 仅此而已。谁的回忆弹奏我的倒影/谁的泪滴谱写我的坟茔/不存在的风/如何吹走昨日的尘/流着血的誓言/怎能缔结不变的琉璃/破碎是否因为/存在都无法封印/流着虚伪的血衣/淌着虚浮的面具孤独的风格?破碎原来已经好久,好久,没有感受到那种瞬间凝结而又支离破碎的喜悦了,原来有很多事情是会和时间一起流浪,消失在那边的地平线,直到心里发痛。身边的东西都是在我们泪流满面的时候,顺着泪在风里坍塌。听着JAY的歌,看着郭敬明的书,厚重的让人窒息的悲伤铺天盖地的汹涌而来,压得好伤,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离开,什么时候可以中断悲伤。上帝创造的人好奇怪,突然意识到如果不懂一切的人那么的开心,开心到可以凝结成坚固的梦想;懂的太多的人,永远做自己的上帝,在悲伤和颓废中冷漠的对待一切,别人的生离死别,那是别人的事,黑暗永远是自己的痕迹。那些曾经以为念念不忘的事情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过程里,被我们遗忘了。真的如此,昨天的朋友,昨天的信,昨天的思念,都在怀念的过程中被岁月冲走,冲到好远,不知道能不能带去我的思念,给那些对过去的见证。电话突然响了,刺耳的电铃划破音乐,慢慢的合上书,拿起冰冷的电话,陌生的声音的通过细小的线传的好远,原来是庞,缓慢的声音传来,说了一些无关紧

要的废话就用一句“好无聊啊,88”结束了通话,还没来得及说的再见在空寂的房间反射,消散。单调的断线音好响,响到直澈心底,不忍就这样挂断电话,手轻轻的触摸数字键,脑中不断飞跃的号码,却不知道打给谁,只能慢慢的放下电话,孤独飘过的痕迹,破碎的记忆被扫到一旁,破碎的声音取代了断线音,原来自己,如此孤独。压抑,压抑到无法呼吸,放弃音乐和书本微微的颤抖,痛苦的低吟,被鼓膜震颤着吸收,毫无遗漏。悲伤的摇滚响遍每一个空气,到处流浪着悲伤,孤独的风格,流着黑暗的风,淌着无奈的雨,和痛苦的空气共鸣,破碎成寂寞的心情,缓缓旋绕。原来孤独,就是如此简单……空气的痛苦汹涌雨滴的寂寞缠绕慢慢受紧直到窒息逐渐熄灭凋零孤单的灰烬随风散去无法追忆

悲伤的背影?回忆 ; 此时此刻,悲伤的无以复加,浑浊的回忆发出明亮的光线,悲伤在残酷的光线下赤裸裸的透下了回忆的影子,黑的让人无法捉摸,长长的影子延伸,一直延伸,直到视线被泪水绝情的挡了下来,不知道这回忆的影子,会延伸到那里? ; 看着自己以前的作文,心情如水下的空气,压迫的快要炸裂,周围冰冷的水慢慢渗透,身体被慢慢消磨,想叫,却叫不出声,只听到浑厚而寂寞的声音在耳旁回荡,在水中荡出一条又一条的线,来得那么快,又被周围的水稀释,稀释的变成透明,找不到一丝存在过的痕迹。才意识到岁月已经留下了无法愈合的伤口。 ; 以前的作文单纯而清澈,没有毫无理由的悲伤,没有不可捉摸的寂寞,没有到处流浪的颓废,只有那种江南的小溪般的明媚的透着阳光的气息,像一条静静的小溪,缓缓流过,流过记忆中的童年和毫无代价的快乐,在年少的轨道中,那么宁静,那么优美的流过。 ; 现在的我,只是不停的逃亡,在这个悲伤逃到那个寂寞,再从这个寂寞跑到那个颓废,不能停止,也不想,只能用逃亡来形容,很悲壮。 ; 我的一个朋友说我的文字像是一个由负面情绪的烟雾凝成的琉璃,透过的阳光和空气,无一例外的被染成了悲伤的颜色,在我笔下的永恒和快乐都是畸形的,没有任何灵魂,只有一个连呼吸都无法继续的身躯,比行尸走肉还要少一分生气。 ; 我的悲伤总是无法在阳光下赤裸裸的暴露,压抑的悲伤连哭的本能都消失不见

,眼泪还未流出就被一塌糊涂的蒸发成绝望的气体,飘到空中,使得空气都无法呼吸。悲伤,或许和我所在的地点有点关系。 ; 我生在深圳,长在深圳,却没法在这里找一点能够抓的住的根。 ; 生在南国多少有一点悲哀,没有机会抚摩那种细腻的雪,没有机会感觉那种初春的生命的勃发,一切都如此的单调,单调的让人无法忍耐,在低沉的天空下大吼一声,空虚的怒吼消散开来,回不了头,然后莫名其妙的笑,笑那种愚昧,笑那种麻木,在笑声中变得麻木,变得愚昧。 ; 生命在我身边没有一点色彩,本可散发的光辉在我周围像孤零零的离子,渐渐消亡。我的一个很要好的朋友常常对我说,你变了好多,以前你身边的空气是透明单纯的,现在就像是被撕裂的混沌,一片暗黑。 ; 原来我如此的喜欢回忆,回忆那些已经凋零的剩下稀疏的枝条的森林,回忆那片曾经灿烂的而如今暗淡的融入黑暗的天空,回忆悲伤的气息,让它投下模糊的背影。狂欢/是哪群人的孤单/孤单/是我一个人的狂欢/悲伤/是我的天堂/天堂/是我的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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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岁了,在过几个月就十五岁了。

我看着远处一艘不大的船缓缓的驶近小岛,这是米尔纳的船。我看着些船想道:“是该出去看看这个世界的花花世界的时候了。”

在这些年里,我铸了三把魂剑。矿石有的是山里找到的,有的是海底找到的。在海底因为压力很大,所以也是练内力的好地方。那时,我找到了一颗魔法石,却发现我在海底可以呼吸,原来是我得到了魔法石后,可以用魔法在水里呼吸,不知道其他人行不行。只是美中不足的是,呼吸时全身皮肤会冒出小气泡来,原来是用魔法把水电解了,这样如果从水底逃难的话,在水上看到有气泡冒出来的就知道我在哪里了。由于能在水底呼吸,我就在海底大找特找,到是被我找到许多稀有矿石,有时还来个人鱼大战,不过这得我身上带着魔法石才行。

这三把魂剑铸成后,我才明白为什么祖先在“铸剑谱”中说好几次“危险,不可铸也。”其实,在这三把剑之前,我还铸过一把魂剑,当时因剑质量不好,使剑破碎而没铸成。剑破碎后,它的灵魂反噬力量不是很大,我稍一定神就没有作用了。因此我认为,这危险只是对于这个世界的人而已。

我为了不让剑再破碎,我就铸了把双手宽刃剑,矿石都是从海底找来的。些剑很重,看看就决的很笨重,要不是我第一把我铸成功的魂剑,我早就把它给米尔纳让他给卖了。此剑虽笨重,但力量可比一些好剑要好的多,要不然怎么会叫魂剑呢,它还带火属性,可以让使用者发挥其火属性的力量。因此剑笨重,我就直接称它为“笨”剑,真是与一把好剑不相称的名字。

魂剑力量这么大,而我又没什么事,那当然是继续铸喽。这把是我以前用的长剑,长与重都与一般的长剑相等。此剑锋利无比,带风属性。这剑还杀人不占血,哦,杀人是没杀过,不过杀那些野兽时,是不占血的。看此剑灵光闪闪,就称它为“灵”。

最后一把剑,铸此剑时,稀有矿石已用完,我又到海底去找,结果被我找到了稀有中的稀有金属矿石,因矿石少只能铸把短剑。

当时,剑以铸好,召唤灵魂也已经完成。正当我要庆幸时,却发现剑上传来了一股很强大的力量。我很奇怪,剑没碎,怎么会有这么强大的力量来反噬,不过没有机会让我多想,我只得运功与之抗衡。它的力量让我惊讶,居然会有这样的力量,不

过不知道是什么它只在一开始反噬时力量大而已,我挡住了这一击,就可以让我调养好些日子了,还好此击之后力量变小了。没多久,它突然一吸,我内力如洪水的往剑中传去,就像泥牛入海一样,我的内力传到剑中,剑一点反映也没有。

我看出此剑在吸收能量,就不阻止。可是此剑真的如大海一样,一点也没有满足的样子,内力本只是从“手阳明大肠经”传入剑内,可没会儿,不受我控制的同时从“手厥阴心包经”与“手少阳心经”,这三条大道传入剑内,内力就像奔流的江水一样奔流而出,我大骇,忙气沉丹田,想松手。可手松不掉,气也沉不到丹田中,我试了好几次,都没办法。眼看在过半刻我内力就传完了,到时我就油尽灯枯而死了。

一时想起,在“铸剑谱”中看到的,也有写这样的情况的,这样的情况应该是“剑”在吸收力量,谱中写道:“剑吸收力量,而铸剑者的力量不够时,必须得依靠外界力量,例如找一个力量强大的人,或投些有能量的矿石在炉中,在不行需人气,给以人身上的东西,就像‘黛玉’投身入炉一样。”我想到这些才想到铸魂剑,危险的地方,原来是危险在这里。我不在多想,马上把边上的魔法石全都投入炉中。我内力传入剑中的速度一缓,看来它已经在吸收魔法石了,可是我还是松不了我手上的夹子。

没一会儿,我内力的传入速度又快了起来,我大惊。忙用左手摸出身上的匕首,割了些头发投入炉中,又用嘴咬住匕首,割了左手,把血流入炉中。人气好象真的很有用,我的内力不在外泄,手也可以松开了。可剑还没有铸成,想想自己在这把剑上花了多少心血,真是不甘心,于是我仍旧割手容血流入炉中。血流的差不多了,流了可以流出来的最后一点血,看着这剑还没有成功,心里是想着要投身入炉的想法。不过最后时刻终于成功了,我拿出了剑后就倒在了地上。

这时我才明白什么是“魂剑危险也。”也明白了为什么,我的祖先“黛玉”会投身入炉,想自己花了这么大的心血,就这样前功尽弃了,会甘心吗?投身入炉,这才是一个真正铸剑者的精神。之后,我就没有勇气在铸“魂剑”了。

此剑差点要了我的命,当然与众不同了,长二尺七寸,薄如蝉翼,剑身通明,若无实质。力量不用说了,这么多的力量都被它吸进去了,力量当然恐怖了。此剑魔法能量

也很强,这么多的魔法石能量被它吸收了,不强才怪,属性无属性,也可说是包含各属性。杀人不占血,跟“灵”一样,只杀过野兽。剑身如玉,因此我称其为“玉”。“玉”平时全身就会发出淡淡的蓝红交错的光芒,美丽之极。注入内力时,更是光芒大盛,美丽已无法用言语形容了。

此剑很美丽,很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因此,在去大陆之前,我用“铸剑谱”中写的封印剑的方法,把这剑给封印了,让它变成了把“木剑”。

这是我铸剑方面的成绩,武学方面,我的功力比前世的我要高一些,就是说我的功力在一甲子以上;武功招式要比我前世还要多。

在米尔纳的船登岸时,我已经收拾了我的东西下山去了。现在我功力深厚,下山就用不了多少时间了。

到了村子,我对村长说道:“明天我跟米尔纳叔父一起去大陆。”

“这么早,你难道不能在过几年出去吗?格里是16岁出去的,最起码应该到成年年龄再出去啊!”村长说道。

“我想应该是出去的时候了,年龄不是限制我出去的原因。”

“不说年龄好了,那丽纱呢?她怎么办?”村长看了看窗的方向。我发现屋外有人在偷听,也发觉村长也发现了,不过没有说出来,我觉得外面的人应该是丽纱,因此村长才会这么问。

我沉默了好一会儿后,说道:“她有自己的选择。”

“你知不知道她心里想的是谁吗?”

“不知道。”其实我是知道的。

“你知不知道,格里为什么会离开这岛吗?”

“不知道。”其实这,我也是知道的。

“那我告诉你吧,格里他是在逃避,就是逃避你和丽纱,你应该知道他为什么在逃避你们吧。”

“知道了,还要离开吗?”

“爷爷,你应该知道我做的决定是很难改变的,也不会没有道理的。”我停顿了一下,说道,“一个好奇的年轻人,总喜欢去看看外面的花花世界的,不管外面有多危险,好奇的少年总会去看一看瞧一瞧的,不会总喜欢待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的。”

“是的,我只是跟爷爷你来说一声,你不让我上米尔纳叔父的船,我也有能力独驾小舟前往大陆。”最后半句,我说的斩钉截铁。

村长沉默了好一会儿说道:“‘无姓家族’的人都是神神秘秘、奇奇怪怪的,我管不了啊!”我想这一句是对窗外的丽纱说的。

我去了父母的坟前。坟被打扫的很干净,杂草很少。我在坟前站了好一会后,丽纱来了。

我看着丽纱慢慢的走近,等走到近前后,我们双眼对望着。我没有说话,她也没有说话,就这样对望着。对望了好一会儿,还是丽纱先说话:“男儿志在四方,你应该出去走走的。”

在这偏僻的地方她能说出这样的话,可算是一件奇事了。我还是没有说话,从怀里拿出了一块魔法石,送给了她。这魔法石被我找到时是一块三角型状的,我稍微给他修整了一下,变成了一块心型。

丽纱拿了这块魔法石后流出了爱的眼泪,她知道我的心中还是有她的。我轻轻的擦了她的眼泪,她先忍作不流眼泪,可眼泪却流的更快。

在我登上船时,丽纱也是含着眼泪看着我。在船离开岛前,我始终没有说一句话。她没有让我留下来,我想如果她说了让我留下来的话,我大概真的会留下来。可是她没有说,她清楚我的心不在这里,她不会为了自己的自私而不让我离开,这是多么伟大啊!是一个很好的妻子,可我为什么会离开她呢,也许是她太完美了,让我不敢近身,怕沾污了她。

我向消失在茫茫大海中的小岛方向看了最后一眼,也许没有机会在回来了,外面的世界是未知的,不知道这里的世界是个怎么样的世界,我暗暗的祝福丽纱。

坐了半个月的船后,我到了大陆海岸边,在这期间米尔纳简单的介绍了这附近的几个国家,又与他同行了几天后,我们分道扬镳。走前米尔纳要我跟他一起去赚钱,我没答应。因为我知道,我跟他去不是和他一起赚钱,而是帮他赚钱。因为他把我铸的十二把我认为很差的剑卖了个好价钱,我虽然不知道我的这十二把剑到底卖了多少钱,但他给我的是五个金币一把剑,十二把共六十个金币。我没想到我认为很差的这几把剑会有这么好卖,他给我都五个金币,那他卖的话还要贵了。

“不如这样,十个金币一把怎么样。”米尔纳不肯放过我,做起了他的生意来。

“我已经不想铸剑了。”我说道。

“要不二十个金币。”米尔纳以为我嫌钱不够,“三十!”“四十!”

我用奇怪的眼光看着米尔纳,奇怪他能把价格一级级的抬高,这让我明白我的剑很值钱。

“好吧,既然你不想再铸剑了,就不铸吧。”米尔纳被我的眼光看的浑身不舒服,只得放弃了。

几日,我到了个“天龙”的城市里,听说这里有个叫“天龙”的学院在招最后一批学员。因此我就到这里来看看,好运的话就到学院里学学魔法好了。

天龙学院是属于神属联盟的明大陆上的一个叫法利的小国中,在神魔两族还没有开战前就建立了,建立此学院的是一个叫天龙的人建立的,此人是人类魔法的祖先,创出了属于人类的魔法,又改了些神族的魔法,让这些魔法能让人类快速掌握。

为了纪念此人,后人把这个早就望了城名的城市该为天龙城。之后天龙城在全明月大陆上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天龙学院和一些其他的魔法学院,以前在大陆上,不管是贵族还是平民都很受欢迎。不过后来,神族在自己的大陆上建立的神殿学院后,贵族就都去了神殿学院了,因此这些魔法学院只是些有钱的平民学学了。而天龙学院因历史悠久却是最乱的,它里面什么学员都有,有贵族的,有平民的,甚至有时还有皇家弟子在这里偷偷的住过,不过这是不为人知的。

天龙城因“天龙学院”而成名,而此城的经济却没有此城的名声那么好,因此此城没有成为法利国的帝都。天龙城是在法利国帝都南面十五天路程的地方。

虽然天龙城的经济不是很好,但总受到此城名声的影响,比其他的城市要繁荣的多,人来人往,大街小巷交错在一起,让我分不出东西来。

“我怎么会是路痴呢,我一向记性很好的,怎么会在城市里走迷路呢?”嘴里嘀咕着,可脚下不停,在小巷里穿梭着。

“啊!你们要干什么!”正准备跳到屋子上看一下道路时,一边的小巷里传来了个少女的声音。

听语气那声音的主人好象很急很怕。不过不管怎么样,好不容易遇见个人,总得过去问下路吧。

走到小巷的转弯处,看见有十一个人围住两个缩在角落里的少女。十一人中有一个身穿贵族装的少年,正在一步步的逼近那两个少女,口中淫笑道:“我们想干什么,我们想让你们快活一下。”

贵族少年的旁边有一个与其他护卫服装不一样的人,此人应该是护卫头吧,只听他说道:“嘿嘿!让我们少爷宠幸一下,是你们的福气。”后面的护卫跟着贵族少年和护卫头一起走向少女们。

角落里的两个少女,衣服都很华丽,但不是贵族服,都有魔鬼般的身材,难怪那小白脸会动心,也这么大胆,要是此二女是贵族的话,我保证他没这

二女中,一个年龄比较小点的少女略缩在比她大点的少女身后,全身有点抖动,好象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事,很害怕。略前面点的那个稍大点的少女好象也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手也有点颤抖,也很害怕。但她要保护后面的少女,好象是后面少女的姐姐,她向前跨了一小步,口中轻声念着,我听出是爆炎术。

护卫头见了大惊,喊道:“她是魔法师,快上。”说着就冲了在贵族少年的前面。

谁见了这种情况都应该清楚这是怎么回事。

护卫头领拔出剑刚冲到贵族少年前面时,那在前面的少女的魔法已经发出了,护卫头领没有躲避,后面有他要保护的对象,根本就不会躲避,他举剑砍向爆炎球。爆炎球破裂,火花向两边飞去,落在其他护卫的身上,马上燃了起来,几个人就滚地扑火。

那护卫头领,一剑劈开爆炎球后,并不停身,快速前冲,快速的一剑刺向那魔法师,刺到那女子胸前就停住了,然后说道:“怎么样,我的剑够快吗?”

韦染霜坐在青布马车上,神情恍惚的抱着一个包裹,车子前行产生的摇晃并没有让她清醒多少。

伺马车前行一段时间后,突然停了下来,她愣了半晌才问道:“发生何事了?”

“姑娘,端王府的车架过来了,咱们得避让开。”外面的人答道。

端王府?韦染霜面色一变,掀开轿窗上的帷布,就看到前方侍卫开道,护着一辆四骏八宝香车过来,一看便知是端王府女眷用的马车。香车后面还跟着几辆精致小马车,应该是端王妃身边侍女们坐着。

韦染霜咬着下唇,心里有些难受,连端王妃身边侍女坐的马车都比自己的马车好。放下帷布,她听着外面行人用惊叹的语气谈论端王府车架,眼神渐渐坚定起来。

待端王妃的车架过去后,韦染霜坐着的青布马车才再度摇摇晃晃的前进,待下了马车,韦染霜看着自家有些寒酸的府门,也没有什么轿子,直接扶着小丫鬟的手往里走,她家就这么大的地方,家里又无高官,根本就没法那般讲究。

韦秦氏见到女儿回来,还有不少人捧着东西,便笑着道:“瞧着胖了些,贵妃娘娘那里果真养人。”

韦染霜勉强笑了笑,让母亲把敬贵妃赏下的东西收了起来,才道:“姑母说你们应该想我了,便让我回来了。”

听到这话,韦秦氏面色微变,示意屋里其他人退下后,才有些担忧道:“可是贵妃娘娘对你不喜?”

韦染霜摇了摇头,语带委屈道:“贵妃娘娘说端王妃很好。”

“这话是什么意思,难不成她还嫌弃你去做她儿子的侧室?”韦秦氏语带怒意道,“她可是我们韦家的姑娘呢,做了贵妃娘娘便忘了娘家不成。”不管怎么说,她的公公与敬贵妃父亲也是一母同胞的兄弟,如今他们这一脉眼见着败落了,敬贵妃没有帮衬不说,还瞧不上自家丫头,实在有些气人。

可是想着自己夫君一个小小的五品知州调回京城,丈夫与她的孩子以后都要依仗敬贵妃,只好压下心头的不满,叹了口气道:“娘娘能赏这么多东西下来,至少说明她还是惦记你的,至于端王殿下那里……我再替你想想办法。”

韦染霜脸颊一红,压低声音道:“端王殿下是个很好的人。”

韦秦氏看着自家女儿娇羞的神情,下定主意先要见一见那位端王妃再说,她娘家父兄虽无多大能耐,但好歹还是秦氏一脉,总有能说得上话的人。

女儿若是去了端王府,也是一条好路,至少有敬贵妃娘娘在,端王妃不会苛待女儿,端王与女儿又是表兄妹关系,岂能不因为这关系多照顾一些。进了王府,总比嫁给一个永远出不了头的小官来得好。

长公主府此时那是热闹非凡,衣衫鬓影仙乐飘飘,曲轻裾走到后院时,要不是因为这些人穿着古典,差点就以为这是现**的各种聚会了。

她一进来,便有穿着体面的嬷嬷小心引着她到一个亭子里,她见卫青娥旁边坐着一个华衣 ,料想此人可能就是晋安公主,笑吟吟的上前仪态万千的一福身:“想来这便是姐姐了,姐姐好。”

晋安公主起身扶住她的手,福身回了一礼:“二弟妹别这么见外,我叫大家伙来就是为了热闹热闹,可不是为了这般客气的。”说完,便拉着她在自己身边坐下,让下人上了茶。

曲轻裾当下便笑着道:“那可好,我平日里也不耐这些规矩,”说完,看了眼四周,“怎么不见外甥与外甥女?”

“我叫他们两个与其他家的小客人玩耍去了,”晋安公主摆了摆手,“这大人与小孩可玩不到一块儿去,他们不来吵咱们,可不是一件幸事?”

曲轻裾笑了笑,却没有应这句话,虽然几岁大的孩子确实吵人。但她一个做舅母的,能听却不能应下这种话。

“这孩子哪有不吵闹的,”卫青娥笑着接下这话,她自己有儿子,谈起孩子的话题,总多了几分热情,“孩子爱跑闹也好,身子才更壮实呢。”

晋安公主点了点头:“可不是,这女人带孩子可不容易。”说完,便笑看着曲轻裾,“弟妹如今还没孩子,倒还可以轻松一段时日。”

曲轻裾笑着端起茶喝了一口,“有个小孩热闹些也好。”她察觉到晋安公主隐隐约约的善意,若是一般人,这种时候定会问她何时生个孩子,可是晋安公主却生生把话说出一股玩笑的意味。

“看着别人家的热闹,带起孩子来才觉得不容易,”晋安公主无意继续谈论孩子,转而道,“二弟与弟妹成婚时,我不在京城,倒无缘与你见上一面,今日一见倒是替我那弟弟道声庆幸,这般好的人被他娶到,可算一桩大幸事了。”

努力让自己露出娇羞的神情,曲轻裾垂下了头。

晋安公主见曲轻裾红了脸颊,知道她是害羞了,笑着道:“倒是忘了你是新嫁娘,这会儿害羞着呢。”她看对方第一眼时,只觉得实在惊艳,但是这幅小女儿娇羞的样子,倒是让她赞同皇后娘娘的话,这位端王妃很适合二弟。

卫青娥看出晋安长公主对曲轻裾有亲近之意,意外的看了曲轻裾一眼,今日她这个二弟妹穿得仍旧十分打眼,那有九分美色的脸也变成了十分,她心里清楚男人就爱这样娇美的女人,但是她更清楚,女人光靠一张脸是不可能留住男人的。

“公主,瑞王妃到了。”

晋安公主听到下面人来报,脸上的笑意淡了一分,但若是不细看,不会让人发现,“快快有请。”她与瑞王并无多少来往,但是瑞王嚣张行径早已经传进她耳中,作为已经出嫁的公主,她从不在这些事情上多言,但是对瑞王一家子却不是那么喜欢。有这样性子的人,即便登基她们这些兄弟姐妹也不会有什么好日子过。

秦白露的精神有些不好,但是面上的笑却半点不少,她走进亭中,与晋安公主见礼后,便在曲轻裾旁边坐下了。

坐得近了,曲轻裾就发现她的脸颊似乎有些肿,秦白露今日的妆容也有些浓,看着仿佛成熟了不少。

卫青娥捧着茶杯,吹着水面的茶叶,慢慢喝了一口才笑着对秦白露道:“三弟妹今日来得晚了些。”

“今日出门遇到些事,让大姐与两位嫂嫂笑话了,”秦白露挤出两分笑意,端着茶杯的手有些用力,“是弟媳的不是。”

“你大嫂是跟你说笑,哪里晚了,”晋安公主也看到了她脸颊上的不对劲,语气也柔和起来,“既然你们几个都到了,便随我一起与其他人聊聊,这么些年我与京城的女眷们也不太熟了。”

大姑子既然开了这个口,三个做弟媳的自然起身陪着晋安出去与女眷们交谈,三人跟着晋安公主在上首坐了,发现园子里坐着不少年轻姑娘,也不知道晋安公主是何用意,便俱含笑不语。

曲轻裾发现梁氏带着曲约素与曲回雪也在园子里,便偏头去看秦白露,果然见她脸色难看了两分。

见此情景,她不由得叹息一声,梁氏此人也忒急功近利了些,今日明知瑞王妃会来,何必还凑这么个热闹,难不成晋安公主还能因此看重曲约素不成?

“今日来了不少娇客,本宫向来是个爱热闹的,不如诸位娇客们赏几幅画,做几首诗词让人开开眼界,”晋安公主语气虽是商量的口吻,但是话音一落,便有人拿了画还有笔墨上来。

能在公主以及王妃面前露脸,不少人心里都愿意,于是这些年轻小姑娘们便开始端详起画来,以便做出一首好诗。

曲轻裾看着这些跃跃欲试的少女们,瞬间觉得,晋安公主这是在找乐子,左右这些年轻姑娘与她又没有多大的利害关系,热闹热闹倒是不错。

这些人在赏画,曲轻裾等人自然不会凑这个热闹,便喝着茶说些闲话。

“听闻前天夜里河畔的上元灯极美,只可惜我抽不开身,不然定要去看看,”宁王妃卫青娥语带惋惜,“府里的灯虽美,总缺了几分趣味。”

曲轻裾看到秦白露的脸色更加难看了。

“二弟妹可去看过?”卫青娥把话扯到曲轻裾的头上。

如今谁不知道端王带着端王妃赏花灯,还到瑞王的画舫上赏焰火?曲轻裾挑了挑眉,卫青娥问这话,无非是想挑起她与秦白露之间的事端罢了。毕竟,曲约素与她一样,是姓曲。

此时端王府内,贺珩听到了一个毫不意外的消息。

“老三要昌德公三女为侧妃?”贺珩面色平静的看着王昌名,“此事确定?”

“瑞王府已经下了纳书纳礼到昌德公府,想必已经j□j不离十了。”王昌道,“只是不知昌德公府是否会应下。”

“他们当然会应下,”贺珩把玩着一枚根雕,似笑非笑道,“老三也乐得下我一回面子,他也不想想,曲家三**与王妃能有多大干系。”

王昌名不敢提及王妃,只好道:“戴铎还传来消息,瑞王爷对钦差遇刺一事十分愤怒,怀疑是宁王故意陷害。”

贺珩垂下眼睑,把根雕放下,弹了弹根雕的底部:“由着他怒。”

只见根雕底部是个镂空的楼阁,看起来漂亮,实则并不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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