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力实验第三小学,错过2018年一年级报名时间间怎么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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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今年哈市小学、初中报名招生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公办小学新生报名、招生时间为7月20日—22日;公办初中招生时间为8月4日—8日。

民办小学报名及招生时间为7月16日—8月13日;民办初中报名时间为5月21日—7月9日,招生截止时间为7月13日(其中参与电脑派位的报名时间为5月21日-24日,5月24日17时后到民办初中报名的学生失去参与电脑派位的资格)。民办初中学校自主招生时间为6月16-7月13日。

二、哈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2018年哈市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在我市居住且符合在我市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不足年龄(2012年8月31日之后出生)的儿童无法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建立学籍。

初中招生对象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在哈市居住且符合在哈市就读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哈尔滨市户籍的儿童上学报名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哈市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提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房产证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证、适龄儿童本人的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到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四、适龄儿童在学区的学校入学及就读,有什么具体要求没有?

适龄儿童在学区学校入学,要符合“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住房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证一致且住房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监护人。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由区、县(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学。各区、县(市)要根据本地的实际制定统筹的原则和办法。

五、今年公办初中依旧实行小学对口直升初中吗?

今年,哈市公办初中依然招收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指定的对口小学毕业生和统筹安排的小学毕业生。为控制大班额,各区、县(市)可依据实际完善小学对口直升初中政策。从2018年小学入学新生年级开始,学位充足的初中学校,继续实行对口直升政策;学位紧张的初中学校,只有符合“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住房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证一致且住房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监护人)的小学毕业生方可直升对口初中,其他情况的均由区、县(市)教育局根据学生实际住址和初中学校学位情况就近统筹安排初中就读。各区、县(市)根据本地的实际制定统筹的原则和办法。

六、学区是由市教育局还是区教育局划定?划好的学区是否象外界所传的时常调整?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以区、县(市)为主,实行属地管理,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开展招生工作。因此,学区是由区、县(市)教育局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划定居住区的入学学区。已划定的学区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必须经由区、县(市)教育局进行审慎论证,报当地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划片及片区调整应当提前广泛告知,设立必要的过渡时限。

七、如果对中小学招生工作中的相关政策、具体问题,比如说上哪个学校自己不太了解,应该咨询哪个部门?

依据《义务教育法》等规定,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是义务教育招生的责任主体。所有初中、小学(含市直及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如报名条件、学区划分、民办学校招生方式、均衡分班等,均由各区、县(市)组织实施并全程监管。因此,遇到中小学招生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应按照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向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咨询(咨询电话见附件1)。

八、孩子虽然已经六周岁而且符合入学要求,但觉得孩子还小,想推迟一年等明年在上学可以吗?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对于因特殊原因,比如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暂缓入学的,必须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所在学区的公办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报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批准后,才可以暂缓入学,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儿童第二年入学,或者第二年学区学校学位已满,不能招收该儿童入学区学校的责任应由儿童的监护人承担。

九、在哈尔滨打工人员子女想在哈尔滨上小学,报名入学时需提交哪些材料?

在哈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想要在哈市接受义务教育的,持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居住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哈市的就业证明等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报名,教育局将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置随迁子女就学。

十、户籍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如何就学?

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址(房产证等)不符的,区、县(市)教育局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学。

十一、集体户口、拆迁(棚改)户适龄儿童少年应该怎样办理入学手续?

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实际居住地就学,可参照户籍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就学办法统筹安置。因住所拆迁临时变更居住地址需跨学区入学的,临时居住地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凭拆迁(棚改)户提供的临时居住证明、户口簿和拆迁(棚改)的相关手续,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予以统筹安置。

十二、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如何申请入学?

视障、听障、智障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到户籍所在区、县(市)举办的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班)或市特殊教育学校就学;视障、听障、智障适龄儿童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可以到普通学校就学,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接收。

十三、哈市公办学校可以招收择校生或借读生吗?

全市所有公办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严禁公办学校收取择校费。有择校需求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到民办学校就读,义务教育各中小学校均不得招收借读生。

十四、孩子户口不在就读小学所在区,小学毕业后应该就读哪所初中学校?

在公办学校跨区、县(市)就读的小学生,小学毕业后可以返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初中,也可按照就读小学所在区初中招生政策在就读小学所在区升入初中。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的,须由学生家长在6月9日前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并报区、县(市)教育局。学生户籍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十五、孩子在民办小学校就读,今年毕业后如何回到公办初中就读?

民办小学毕业生要求回到公办初中就读的,须由学生家长在7月14日前向户籍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提出申请,提供户口簿和小学学籍材料,由区、县(市)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初中学校就读。一定要注意时间要求,以免耽误办理。

十六、具有哈市户籍,但是在外地打工,孩子也跟着在外地读小学,今年小学毕业后想回到哈市就读初中,请问如何办理?

哈市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返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初中的,须在7月15日前向户籍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提出申请,提供户口簿和在外地就读的学籍材料,由区、县(市)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学校就读。一定要注意时间要求,以免耽误办理。

十七、哈市民办学校今年的招生方式有什么改变吗?

民办小学继续实行自主招生。今年,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实行自主招生与电脑随机派位相结合的办法,在坚持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基础上,将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中15%的学位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电脑派位工作由各区、县(市)教育局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十八、民办学校怎么进行报名?

民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民办学校要建立完善网上招生报名系统,在规定时间开通网上报名系统接受学生报名。学生在网上填报报名志愿表,获取网上报名号,取得报名资格。

十九、怎么样能参加民办初中电脑派位?电脑派位没录取上的学生还能上民办学校吗?

学生于5月21日—24日17时前进行网上报名,获得参与电脑派位招生的资格。电脑派位工作由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于5月30日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电脑派位结束后,通过民办学校和区、县(市)教育局或政府网站及张贴公告等方式公布电脑派位结果。通过电脑派位的学生,6月5日17时未向民办学校提交《民办学校录取确认书》的学生,视为放弃电脑派位录取资格。已通过电脑派位被民办初中学校正式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可继续参加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具体流程见附件2《民办初中学校电脑派位流程图》)。

二十、如何参加民办初中学校的自主招生?

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21日—7月9日,自主招生时间为6月16日-7月13日,民办学校自主招生通过面谈等方式进行。(具体流程见附件3《民办初中学校自主招生流程》)。

二十一、到毕业小学开具《民办学校录取确认书》需要注意什么?

学生凭民办初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小学校开具《民办学校录取确认书》。我市小学开具《民办学校录取确认书》的时间安排如下:第一次为5月31日-6月1日和6月4-5日;第二次为6月20—22日;第三次为6月25—29日;第四次为7月2-6日;第五次为7月10—12日。小学只能为每名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毕业生出具一份《民办学校录取确认书》。

二十二、今年哈市有哪些学校招收初中俄语生?

今年哈市共有9所初中学校招收俄语生,外语教学为俄语。具体是:哈尔滨市嵩山中学校、哈尔滨市实验学校、哈尔滨市经纬中学校、哈尔滨市第39中学校、哈尔滨市第31中学校、哈尔滨市文府中学校、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第一中学校、哈尔滨市松北区乐业镇第一中学校、双城区第6中学校。

二十三、招收俄语生的学校是怎么确定招生范围的?是不是全市范围内招生呢?采取什么招生方式?

哈尔滨市嵩山中学校、哈尔滨市实验学校、哈尔滨市群力经纬中学校、哈尔滨市第39中学校、哈尔滨市第31中学校等5所学校的俄语班在全市范围内(不含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第一中学校、哈尔滨市松北区乐业镇第一中学校对口小学应届毕业生)招生。

哈尔滨市文府中学、双城区第6中学在其所在区范围内招生。

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第一中学校、哈尔滨市松北区乐业镇第一中学校在各自的对口小学应届毕业生招生。

志愿到初中俄语班学习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允许招收俄语班的学校报名。报名人数超过学校俄语班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可采用电脑派位、面谈等方式招生。通过面谈方式招收新生的,学校不得利用面谈进行学科知识考试和测试,不得超计划招生。俄语班招生起止时间与民办初中学校相同,招生结束后由学校填写招生名册,经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由市教育局统一提档。

二十四、外国籍的孩子能在哈尔滨上学吗?如何办理入学?

外籍学生入学须符合教育部《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获得接收外籍学生资格的学校可以接收适龄外籍学生入学,其监护人可持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学校报名,具体学校可向辖区教育局业务科室咨询。

二十五、哈市今年小学初中新一年级班科任老师怎么确定?新生如何分班?

今年哈市所有小学、初中继续采用“两先、一抽、不调”的办法分班。继续通过电脑随机方式均衡分班,继续通过抽签方式确定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合。班级和教师组合一经确定,不得调换。学校新生分班和抽签确认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时间为8月25日。

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区、县(市)咨询电话和查询网站

民办初中学校电脑派位流程图。

民办初中学校自主招生流程图。

创设二十四节气德育课程
群力实验三小学生谷雨时节体验种植
哈尔滨新闻网-哈尔滨日报 06:57

  “谷雨将应候,行春犹未迟”,为了帮助学生们充分认识谷雨节气,群力实验第三小学在谷雨节气这天,举行蔬菜种植体验实践活动。

  活动以“明四季、知勤劳、惜五谷、懂感恩”为主线,引领师生亲近自然。两位小主持人讲述了谷雨节气的由来和习俗。群力实验第三小学把校园后的空地作为实践基地,这次“谷雨节”在上面种植蔬菜。同学们在种植专家带领下,分小组体验蔬菜种植和无土栽培。

  群力实验三小开设的学生实践基地优化了课程结构,丰富了课程资源,培养了实践能力,提高了综合素质。学校创设的“二十四节气”德育课程,既让孩子们感受节气的变化、了解大自然的季节更替,也让孩子们掌握相关的传统文化。据群力实验三小校长王长山介绍,学校将继续挖掘“二十四节气”传统文化内涵,丰富德育课程及实践活动,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孩子的心灵。

稿源: 哈尔滨新闻网-哈尔滨日报)

襄城、樊城、高新、襄州、东津

2018年樊城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入学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要求,结合樊城区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樊城区人民政府确定了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现将2018年樊城区中小学招生范围公布如下:

(一)初中划片招生范围

米公路(江边)向北交大庆西路向东交朝阳路向北至襄电铁路以西;襄电铁路(朝阳路)向西交长虹路向北交人民路向西至云锦路以南;江边(云锦路口)沿江向东至米公路以北。

大庆东路(东风路口)向东交红光路至江边以西南;江边(红光路口)沿江向西交丹江路向北交解放路向西交东风路至大庆东路以东北。

3、市十六中(新磁器街小学校内)

米公路(江边)向北交大庆西路向东交朝阳路向北交人民路向东至人民路(铁路涵洞)以东南;人民路(铁路涵洞)沿铁路线向北交泰安路(铁路涵洞)向东交长征路向南交炮铺街至江边以西南;江边(炮铺街口)沿江向西至米公路以北。

长征路(肖家台口)向东交清河路向北交铁路涵洞向东沿铁路(焦枝线)至清河铁路桥以东南;清河铁路桥沿江穿过清河一桥至红光路口以西北;红光路(江边)向北交大庆东路向西交肖家台路向北至长征路以东北。

5、市二十中教育集团主校区初中部

春园路(长虹路口)至中原路以西北;中原路(春园路口)至长虹北路以西南;长虹北路(中原路口)至春园路以东。

人民路(长虹路口)向东交焦枝线(人民路涵洞)沿铁路线向东北至泰安路铁路涵洞以西北;泰安路(铁路涵洞)向北交前进路向东交新华路向北至春园路以西南;春园路(新华路口)向西交长虹路向南至人民路以东南。

火车站沿铁路线向东交清河路铁路涵洞向北至春园东路以西北;春园东路(清河路口)向西交幸福路交云集路向西交中原路向南至火车站以东南。

8、诸葛亮中学教育集团主校区

汉江路(松鹤路口)向北交长汉路以东;长汉路(汉江路口)向东交长虹路以南;长虹路(长汉路口)向南交松鹤路以西;松鹤路(长虹路口)向西交汉江路以北;原建昌机械厂家属院居民子女在诸葛亮中学教育集团长汉路校区就读。

长征路(肖家台路口)向南交炮铺街至江边以东;江边(炮铺街)沿江向东交丹江路向北交解放路以西北;解放路(丹江路口)向西交东风路向北交大庆东路交肖家台路至长征路以西南。

10、市四十六中初中部

清河路(铁路涵洞)向北交春园东路向东至清河二桥以东南;清河二桥沿小清河至清河铁路桥以西;清河铁路桥沿铁路线向西至清河路铁路涵洞以北;春园东路(清河路口至清河二桥)以北的沿街单位及居民子女;招收春园路小学毕业生。

11、诸葛亮中学教育集团长汉路校区

长虹路(长汉路口)向北交春园西路以西;春园西路(长虹路口)向西交汉江路以南;汉江路(春园西路口)向南交长汉路以东;长汉路(汉江路口)向东交长虹路以北;招收原建昌机械厂厂区及家属区居民子女。

12、市二十中教育集团王寨校区(原市十四中)

招收原王寨社区居民子女。

13、诸葛亮中学教育集团贾洼校区(原市十三中)

招收原前贾洼社区、后贾洼社区、衡庄社区居民子女。

14、市实验中学(原三十七中)

长征路(泰安路口)向东交清河路向北至铁路涵洞以西北;清河路(铁路涵洞)沿焦枝线向西交泰安路铁路涵洞向南交长征路以东南。

15、市三十八中初中部

泰安路(铁路涵洞)向北交前进路交新华路交春园路向东交中原路至七里河路以东北;七里河路(中原路口)向北交清河路至春园东路以东南;春园东路(清河路口)向西交幸福路交云集路向南交中原路至火车站沿铁路线至泰安路铁路涵洞以西北。

16、市三十九中初中部

人民路(长虹路口)向西交汉江路向北交职工街以东北;职工街(汉江路口)向东交长虹路向南交人民路以西南;人民路(长虹路口)向东交朝阳路至襄电铁路线以西南;襄电铁路线(朝阳路)沿铁路线向西交长虹路向北至人民路以东北;招收原襄棉集团职工子女。

17、市四十三中初中部

职工街(长虹路口)向西交汉江路向南交人民路向西至振华路以西北;振华路(人民路口)向北交松鹤路向东至长虹路以东南;长虹路(松鹤路口)向南至职工街以西;招收一棉集团职工子女。

18、市四十五中初中部

云锦路(松鹤路口)向北交春园西路以东;春园西路(云锦路口)向东交汉江路以南;汉江路(春园西路口)向南交松鹤路以西;松鹤路(汉江路口)向西交云锦路以北;春园西路(汉江路口至云锦路口)临街单位和居民;招收七桥社区居民子女;招收华中制药厂职工子女。

19、市四十七中初中部

振华路(松鹤路口)向南交江边沿江向西交人民路至云兴路以西北;云兴路(人民路口)向北交松鹤路向东至振华路以东南;招收军工社区居民子女。

(二)小学划片招生范围

1、大庆路小学教育集团

大庆东路(利民路口)向西交肖家台巷向北至长征路以西北;长征路(肖家台巷口)向南交何家台巷向西交星火巷向南至铁路线(焦枝线)沿铁路线向南至星火路铁路涵洞以东南;星火路(铁路涵洞)向南交大庆路向东交东风路向南交鹿角门巷交老城门洞至解放路以东北;解放路(老城门洞以东)向东交东风路向北交丹东巷向东交利民路至大庆路以西北;大庆东路(长征路口)至东风路口以南的临街单位和居民。

2、人民路小学教育集团

立业路(风华路口)向东南交前进路交化工巷沿铁路线(焦枝线)向东交星火路铁路涵洞向南至大庆路以西南;大庆路(星火路口)向西交朝阳路向北交襄电铁路向西交车桥巷向北交人民路交风华路至立业路以东北。

火车站沿铁路线向东交清河路铁路涵洞向北至春园东路以西北;春园东路(清河路口)向西交幸福路交云集路交中原路向南至火车站以东南。

4、市二十中教育集团小学部

春园路(长虹路口)至中原路以西北;中原路(春园路口)至长虹北路以西南;长虹北路(中原路口)至春园路以东。

5、松鹤路小学教育集团主校区

汉江路(松鹤路口)向北交春园路向东至长虹路以东南;长虹路(春园路口)向南交松鹤路向西至汉江路以西北。

松鹤路小学教育集团长汉路校区

招收原建昌机械厂厂区及生活区居民子女。

6、米公小学教育集团主校区

朝阳路(江边)向北交襄电铁路向西交长虹路以西南;长虹路(襄电铁路)向南交建设路交米公路至江边以东南;江边(米公路口)沿江向东至朝阳路以西。

职工街(汉江路口)向东交公安巷向北交松鹤路以西北;松鹤路(公安巷口)向西交汉江路向南交职工街以东南。

泰安路(铁路涵洞)沿铁路线向东交火车站向北交中原路至春园路以西南;春园路(中原路口)向西交新华路向南交前进路至泰安路铁路涵洞以东北。

东风路(江边)向北交丹东巷向东交丹江路以东南;丹江路(丹东巷口)向南交旭东路向东交旭东巷以西南;旭东路(旭东巷口)向南交江边向西至东风路以西北。

大庆东路(利民路口)向西交肖家台巷向北至长征路以东北;长征路(肖家台巷口)向南至何家台巷向西交星火巷向南至铁路线(焦枝线)沿铁路线向东交红光路至长征路以东南;长征路(红光路口)向西交明晶巷向南交大庆东路向东至旭东巷以东南;旭东路(旭东巷口)向南交丹江路向北交丹东巷向西交利民路至大庆东路以西北。

大庆东路(清河一桥)向西交明晶巷向北至长征路以西北;长征路(明晶巷口)向东交红光路向北交焦枝线沿铁路线向东至清河铁路桥以东南;清河铁路桥沿小清河至清河一桥以西。

立业路(长虹路口)向东南交前进路交化工巷沿铁路线向北至泰安路(铁路涵洞)以西北;泰安路(铁路涵洞)向西交前进路交新华路至春园路以西南;春园路(新华路口)向西交长虹路向南至立业路以东南。

大庆西路(铁路涵洞)向东交长征路向南交解放路交东风路向南至江边以西南;江边(东风路口)沿江向西交一桥沿铁路线向北交大庆西路铁路涵洞以东北;解放路(老城门洞以西)交长征路向北至大庆路的沿街单位和居民。

旭东巷(大庆东路口)向东交旭东路至江边沿江至清河一桥以西北;大庆东路(清河一桥)至旭东巷口以东。

米公路(江边)向北交建设路交长虹路交人民路向西至振华路以西南;江边(振华路口)沿江向东南至米公路以西北。

16、米公小学教育集团回民校区

朝阳路(江边)向北交大庆西路向东至铁路涵洞以东南;大庆西路铁路涵洞沿铁路线至江边向西交朝阳路以西北。

人民路(汉江路口)向西交振华路以北;振华路(人民路口)向北交松鹤路以东;松鹤路(振华路口)向东交汉江路以南;汉江路(松鹤路口)向南交人民路以西;招收原金方圆集团职工子女。

招收铁路系统职工及附近其它单位职工、居民子女。

19、市四十六中小学部

清河路(铁路涵洞)向北交春园东路向东至清河二桥以东南;清河二桥沿小清河至清河铁路桥以西;清河铁路桥沿铁路线向西至清河路铁路涵洞以北;春园东路(清河路口至清河二桥)以北的沿街单位及居民子女。

20、市三十八中小学部

七里河路(中原路口)向北交清河路至春园东路以东南;春园东路(清河路口)向西交幸福路交云集路向南至中原路以西南;中原路(云集路口)至七里河路以东北。

21、市三十九中小学部

车桥巷(人民路口)向南交襄电铁路向西交长虹路向北交人民路向西至汉江路以北;汉江路(人民路口)向北交职工街向东至长虹路以东南;长虹路(职工街口)向南交人民路至车桥巷以西南;招收原襄棉集团职工子女。

22、市四十三中小学部

职工街(公安巷口)向北交松鹤路向东穿过长虹路交立业路至风华路以东南;风华路(立业路口)向南交人民路向西穿过长虹路向北交职工街向东至公安巷以西北;招收一棉集团职工子女。

23、市四十五中小学部

云锦路(松鹤路口)向北交春园西路以东;春园西路(云锦路口)向东交汉江路以南;汉江路(春园西路口)向南交松鹤路以西;松鹤路(汉江路口)向西交云锦路以北;春园西路(汉江路口至云锦路口)临街单位和居民;招收华中制药厂职工子女。

24、市四十七中小学部

招收军工社区居民子女。

划片招生入学说明及相关要求

1、中小学新生、老生报名时间均为8月30日—31日,9月1日正式上课。

2、樊城小学应届毕业生8月29日到原毕业小学拿入学通知书,8月30日—31日凭入学通知书到初中学校报名。

小学新生报名:小学适龄儿童入学按公布的学校招生范围到学校报名。樊城中心城区居民子女(新生)报名时带户口簿(必须是樊城区城区户口,且户主应是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带房产证(房产证产权所有人应是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襄阳市城区流动人口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襄阳政办发[2005]21号)、《襄阳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和《襄阳市申报居住登记和申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在中心城区的外来人口(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少年、儿童实行按“两为主”原则(输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到指定学校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是指随进城务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离开户籍所在地县级(市、区)行政辖区到其它县级行政辖区居住,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年龄在6至16周岁的适龄儿童、少年。

进城务工人员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其随迁子女在樊城区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就读:

(一)已在樊城辖区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和申领了居住证的;

(二)在樊城务工就业,且至少一人与所在工作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在樊城经商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

(三)在樊城购买成套住房或有固定的住所且签订一年以上住房租赁协议的。

流动人口适龄子女(新生)报名时须带户口簿(父母及学生原籍户口簿);务工经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或失业登记证等;工资流水或社保缴费证明);居民证明材料(居住证、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等)。

3、流动人口适龄少年、儿童入学,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可到下列学校就读。下列学校按照报名、证件审核过关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录满后,将另行指定到其它学位未满学校就读。

初中:十二中、十五中、十六中、十九中、三十八中、三十九中、四十三中、四十五中、四十六中、诸葛亮中学教育集团长汉路校区。

小学:方圆学校、磁器街小学、前进路小学、红光小学、迎旭小学、万户小学、清河口小学、春园路小学、乔营小学、贾洼小学、衡庄小学、施营小学、三十八中小学部、三十九中小学部、四十三中小学部、四十五中小学部、四十六中小学部。

4、新生报名时,没有入住的房子不能做为学生实际居住地对应片区;樊城中心城区适龄儿童监护人无房、以父母房产申报新生实际居住地的,三代必须同本(户口簿),监护人无房产(市房管局开具一家三口无房证明),并无户口迁入迁出记录。

5、王寨办事处所管辖的范围,小学新生入学由王寨教育集团统筹安排。柿铺办事处所管辖的范围,中小学新生入学由二十九中教育集团统筹安排。

6、划片招生范围以路为界(指以路中心线为准)。

7、入学政策咨询电话0710—3271009;新生报名期间(8月29日至31日),区教育局成立樊城区教育局新生入学接待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十二中教学楼一楼,咨询电话0710—3106997。

  2018年襄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入学方案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及《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襄城区居民分布情况和学校招生规模,确定襄城区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入学方案,现予公布。  

一、襄城区域初中划片招生范围

1、襄阳四中义教部初中部:襄阳东护城河以西,大北门以南,荆州北街——荆州南街、曲径巷——陈侯巷——南街——南门桥以东,南护城河以北。  

2、襄阳市第二十三中学:与襄阳四中义教部以护城河为界,与市十八中的交界为江华路口—襄阳火车站铁路涵洞,以东为市二十三中,江华路口—襄阳火车站铁路涵洞以西为市十八中;原王家洼小学所属王家洼村、庞公祠村、洪庙村的小学毕业生和河心小学所属河心村、涂巷村、孙巷村的小学毕业生到市二十三中就读。

3、襄阳市第三十三中学教育集团古城校区(市三十三中):荆州北街交鼓楼巷、积仓街以北,西护城河以东,滨江大道以南。

4、襄阳市第三十三中学教育集团檀溪校区(市十中):虎头山路以西,汉江三桥以东。沿汉江三桥—环山路—305省道以南所属营盘村、麒麟村小学毕业生。招收檀溪办事处、隆中办事处所管辖的村居民子女。

5、襄阳市第七中学:荆州南街、运动路——曲径巷以西,南门桥以北,铁佛寺南路以东,积仓街、鼓楼巷以南。

6、襄阳市第二十五中学:东至西护城河交西门桥至铁佛寺南路,西至虎头山路,南至真武山、羊祜山一线。上述范围内属檀溪村居民子女在襄阳市第三十三中学教育集团檀溪校区(市十中)就读。

7、襄阳市第十八中学:北至南门桥,东南与市二十三中以江华路口—襄阳火车站铁路涵洞为界,西与学院附中以胜利街—市三十六中高中部—台基半导体厂为界。另招收盛丰、十家庙小学的毕业生。

8、襄阳市第二十六中学:尹集、凤凰等小学的毕业生。

9、襄阳市第四十中学:招收湖北制药厂子弟,有空余学位适当招收余家湖办事处曹湾、水洼、赵庄等小学的毕业生。

10、襄阳市第四十一中学:东起汉江三桥,沿汉江三桥—环山路—305省道以西北,西至千山以东。招收609研究所、隆中林场子弟及隆中办事处管辖范围内的企、事业职工子女。

11、湖北文理学院附中:北起铁佛寺南路口,环城南路交胜利街至市三十六中高中部——台基半导体厂一线以西。

12、襄城区卧龙中学:卧龙镇玉皇、胡巷、卧龙小学、袁巷、谭庄、高湾、廻龙、黄河等小学的毕业生。

13、襄城区新集中学:卧龙镇平靖、鄢洲、隆南等小学的毕业生。

14、襄城区杨威中学:欧庙镇潼口、卢畈、欧庙小学、胡河、康田、柳林、梁东、梁西及余家湖办事处曹湾、水洼、赵庄、曾垴等小学的毕业生。

15、襄城区法龙中学:欧庙镇高庙、杨集、法龙中学小学部及尹集乡千弓小学等小学的毕业生。

二、襄城区域小学划片招生范围

1、襄阳市第二十三中学小学部:南至江华路,西到环城东路,北至汉江,同时招收王家洼、庞公祠村的适龄儿童。

2、襄阳四中义教部小学部:东起东护城河,北与荆州街小学交界处为宜宾路—卫场子巷,西至新安街—石壶巷—王府口(以东为四中义教部,以西为昭明小学)—四七七医院对面的巷子—曲径巷—陈侯巷—南街(以东为四中义教部,以西为市第一实验小学),南至南护城河。

3、襄阳市荆州街小学:东起襄阳东护城河,南至宜宾路—卫场子巷—县街,西至小北门—北街—马王庙和县街交界处以东为荆州街小学,以西为昭明小学,北至沿江大道。

4、襄阳市第一实验小学:东与四中义教部招生边界交接,南至南护城河,西至利民街,北至利民街口西大街以东-王府口东大街以西。

5、襄阳市昭明小学:东起小北门-北街-县街路口-新安街-石壶巷口东大街以西,西至西护城河,北至沿江大道,南至王府口—十字街—利民街—百家巷以西。

6、襄阳市第二十五中学小学部:东起西护城河,南至羊祜山一线到盛丰南路以西,西到长虹南路以东,北至沿江大道。

7、襄阳市第二实验小学:东起长虹南路以西,南至真武山一线,西至青龙庙路—檀溪路—虎头山北路,北至沿江大道。

8、襄阳市盛丰小学(江华小学):江华路以西,南至铁路沿线交胜利街以东,西沿环城南路至军分区招待所,北至南护城河。

9、河心小学:河心村、孙巷村、涂巷村、洪庙村的适龄儿童。

10、十家庙小学:十家庙村、杨家河村的适龄儿童。

11、襄阳市第三十三中学教育集团檀溪校区(市十中)小学部:虎头山路以西,南至环山路—305省道,西至汉江三桥,北至沿江大道(不含恒大名都小学片区)。

12、襄阳市环宇小学:东起青龙庙路,檀溪路以南,西至虎头山南路—环山路,沿环山路—305省道以南。同时招收营盘、麒麟村居民的适龄子女。

13、襄阳市第四十中学小学部:招收湖北制药厂子弟。

14、襄阳市第四十一中学小学部:东起汉江三桥,南至环山路—305省道,北至汉江,西至公交公司万山西站一线(含襄城区金屋建材居民小区)。

15、襄阳市三十六中小学部:胜利街以西,南至襄北监狱,北至环城南路,西至盛丰南路。

16、湖北文理学院附中小学部:招收湖北文理学院隆中校区子弟。

17、襄阳恒大名都小学:北起滨湖路——西至汉江三桥(卧龙南路)——南至环城路以北——东至恒大小学与襄城区人民医院交界处。

18、其他乡、镇、办事处所属小学招生,实行分级管理就近入学原则,报区教育局审核。

三、中心城区流动人口(进城务工)适龄少年、儿童就读学校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襄阳市城区流动人口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襄阳政办发[2005]21号)和《襄阳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在中心城区的外来人口(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少年、儿童实行按“两为主"原则(输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到指定学校入学。各指定学校,原则上招收本校招生范围内的流动人口(进城务工)适龄少年、儿童及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对象。

初中:市二十三中、市二十五中、市十八中、市四十中、湖北文理学院附中、襄阳市第三十三中学教育集团檀溪校区(市十中)。

小学:市二十三中小学部、市二十五中小学部、市四十中小学部、盛丰小学(江华小学)、环宇小学、市第三十三中学教育集团檀溪校区(市十中)小学部。

划片招生入学说明及相关要求

1、2018年襄城区域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执行本方案。

2、各学校要切实控制招生规模和跨片区择校就读。适龄少年、儿童到规定的片区内或指定的学校就读,学校不得拒收。

3、中心城区“两改两迁”户(时限为两年内的)适龄少年、儿童可到原片区学校就读或实际租(居)住地所在片区学校就读。

4、学生到校报名时间为8月27日—31日(就读初中一年级的学生8月27日上午可到原毕业小学领取初中入学通知书,或到相应的初中学校直接确认入学资格)。控制招生规模,非流动人口指定学校在8月27日—8月29日先招收符合条件的片内生(含中心城区政府“两改两迁”征迁户子女、政府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子女等),8月30日—8月31日若有空余学位再招收适量择校生。9月1日正式上课。

5、新生报到注册需携带的资料:

(1)市区新生注册时携带户口本(襄城区户口、户口本的户主是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户主是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未购房户出具租住合同与房管部门出具的未购房证明。

(2)流动人口(进城务工)适龄少年、儿童注册时携带父母的身份证(或户口本)、营业执照(或就业证或劳动合同)、居住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受理居住证回执)等有关证明材料。

(3)中心城区“两改两迁”户(时限为两年内)适龄少年、儿童注册时携带户口本;拆(征)迁指挥部出具的证明、补偿评估报告和补偿协议;房管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无房证明、租(居)住证明等有关材料。先在区教育局备案,后凭原始材料接受校方审核。

6、8月25日—9月2日办公协调服务地点:襄阳市襄城区环宇小学。联系电话:3061318

  2018年襄州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入学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精神,结合襄州区实际,按照“保持稳定,适度调整”的原则,现制定襄阳市襄州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一、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要求

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必须在划定的服务范围内学校就读。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保证服务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含留守儿童、残疾儿童)100%免试就近入学。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保证服务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100%免试就近入学。要坚持“两为主”的原则,妥善做好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入学工作,切实解决入学问题。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小学升入初中,学生法定监护人要及时到现居住地所在片区学校提出申请并登记,学校汇总报区教体局教育科审核后,在指定的学校就读;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小学在对应的片区就读。

4.我区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执行“四严一广”政策,一是严格划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禁止各学校跨片招生;二是严格控制小学、初中新生招生规模,小学一年级班额45人,初中七年级班额50人;三是义务教育小学、初中对新生入学条件和要件要严格审核;四是区教体局对义务教育学校非服务范围新生入学资格进行严格审批。“一广”是指对义务教育划片招生政策进行广泛宣传、提前宣传、深入宣传,在广播电视、教育信息网公示,各学校在校内外、社区广为张贴,登门入户调查宣传。

5.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做好择校疏导工作,缓解择校热。各校一律不得采取考试、变相考试进行选择性招生,不得将各类考级、获奖证书与学生入学直接挂钩。严禁公办学校跨服务片区招收择校生。湖北省教育厅2015年1月印发的《湖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已取消借读。凡学校以借读生名义擅自招收的择校生将不予办理学籍异动,不享有本校正常招生学生相关待遇。属于初中生的不享有参加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录取资格。各校要积极宣传政策,尊重家长选择权利,各校要在开学前一周内将学校一年级和七年级服务范围外学生名册及印证材料报区教体局教育科审批。

6.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必须严格实施“阳光分班”制度。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各中小学新生入学一律采取“电脑随机分班”,统一组织实施。阳光分班办法在操作前要向社会公开,分班结果要在校内公示。

7.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行计划管理,必须按计划招生,严格控制班额。初中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得注册学籍。

8.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实行入学通知书制度,各初中入学通知书由区教体局统一印制,各小学入学通知由各镇(办)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印制,并在8月底前发到学生手中。2017年已经停止使用湖北省小升初招生管理平台,我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统一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各校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安排相关工作环节,有序组织招生,保证学生秋季正常入学。

9.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设立招生工作咨询处,广泛宣传省、市、区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正确引导学生家长和学生在划定片区学校就读。

二、襄州区域初中划片招生范围

1.各镇中心学校负责划定本镇的服务范围内适龄少年就读初中学校,有两所初中的要划定小学毕业生对口就读初中的片区,向社会公布,并报区教体局备案。区教体局负责划定主城区内(含张湾办事处和肖湾办事处)初中学校服务范围。

2.襄州四中初中部服务范围:属于张湾、肖湾户口的居民子女,且家庭住址在交通路以东、荣华路以西、钻石大道以南、航空路以北及机车社区、铁十一局基地、538物资储备处。

3.张湾中心学校服务范围:属于张湾、肖湾户口的居民子女,且家庭住址在西湾路至襄阳新城东院墙以东、交通路以西、钻石大道以南、航空路以北交八一路延伸至河堤以西(含区一中、六0五),云湾社区(含光彩大市场、新世纪大市场)。

4.张湾二中服务范围:属于张湾、肖湾户口的居民子女,且家庭住址在荣华路以东,航空路以南交八一路延伸至河堤以东。张湾二中为襄州区进城务工子女就读指定学校。张湾办事处中心学校和张湾办事处第二初级中学2018年实行集团化办学。为适应集团化办学的实际需要,两个校区统一师资配备、统一资源配置、统一课程设置、统一教学管理、统一质量评价。

5.襄州七中初中部服务范围:属于张湾、肖湾户口的居民子女,且家庭住址在小清河以东、西湾路以西、航空路以北,辖天润小区、襄阳新城。

6.襄州九中初中部服务范围:钻石大道以北,朱庄社区及社区内所辖企事业单位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襄州九中为襄州区进城务工子女就读指定学校。

7.襄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子女及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需要就读初中的,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在伙牌镇辖区内的,应在伙牌镇中心学校就读;在襄州区食品工业园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子女及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需要就读初中的,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在双沟镇辖区内的,应在双沟镇中心学校就读。在襄州主城区小学毕业的择校生,原则上应回户口所在地初中学校就读。

三、襄州区域小学划片招生范围

各镇中心学校负责划定本镇各小学服务范围,向社会公布,并报区教体局备案。区教体局负责划定主城区内(含张湾办事处和肖湾办事处)小学服务范围。

1.区实验小学服务范围:家庭住址在交通路以东、荣华路以西、航空路以北、钻石大道以南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2.区四中小学部服务范围:机车社区、538物资储备处、铁十一局基地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3.八一路小学服务范围:金富士路以北交西湾路以东至铁路以南、光荣路以西、航空路以南交王营街以西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4.红星小学服务范围:光荣路至襄阳新城东院墙以东、交通路以西、钻石大道以南、航空路以北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若红星小学容量已满,流动人口适龄子女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5.襄州一中附属学校服务范围:洪山头社区、腾飞社区、中亚社区、襄钢社区、五洲国际、襄阳东站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6.潘台小学服务范围:潘台社区、楚鹰社区、襄阳东站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7.张湾办事处中心小学服务范围:航空路交金富士路以南、王营街以东交航空路以南、园林路以西,包括张湾社区、航运社区、六0五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8.襄州七中小学部服务范围:小清河以东、西湾路以西、航空路以北、铁路线以南的社区居民子女(汉津社区和西湾社区)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9.襄州九中小学部服务范围:钻石大道以北,朱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10.云湾小学服务范围:邓城大道以北、云湾社区(含光彩市场、新世纪市场等)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11.天润小学服务范围:邓城大道以南,小清河以东,铁路以北(含襄阳新城)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12.襄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需要就读小学的,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在伙牌镇辖区内的,应在伙牌镇就近的小学就读。襄州区食品工业园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子女及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需要就读小学的,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在双沟镇食品工业园辖区内的,应在双沟镇就近的小学就读。

13.省、市驻区、驻军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子女需要在襄州区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应在秋季开学前一个月由单位提出申请,区教体局根据情况予以安排就读。

四、流动人口、进城务工子女就近入学办法

为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襄阳市城区流动人口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襄阳政办发〔2005〕21号)、《襄阳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襄阳市人民政府令第38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襄州区内流动人口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按如下办法就近入学:

(一)凡申请到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指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新生)的学生必须至少符合下列一个条件:

1.学校服务范围内社区户口或者具有张湾、肖湾户口且家庭住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居民子女。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已在襄州城区申报居住登记并申领了《居住证》(或受理居住证回执)的流动人口。

3.在襄州城区内购买成套住房但户口不在襄州城区的流动人口必须同时具备(1)、(2)或者(1)、(3):

(1)购买成套住房以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为准,产权所有人必须是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是已入住的房子(以学校入户调查为准)。正在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和缴费发票、物业入住证明也可。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与所在工作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或取得经商营业执照。

(3)正在申报居住登记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凭证》(父母一方和子女)。

4.在襄州城区租赁房屋务工、经商的流动人口按以下办法操作:

(1)有签订一年以上由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许可证,并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与所在工作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或经商取得营业执照的流动人口子女,小学新生可在居住地服务范围学校就读,初中新生视情况安排到张湾办二中或区九中就读。

(2)不符合规定的住房租赁协议和务工、经商资料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1.对符合(一)中1.2条件的新生,可以先发《入学通知书》。

2.除户口在襄州城区和提交了《居住证》的学生之外,对其他的流动人口申请就学的,学校都必须开展入户调查予以确认,确认后发放入学通知书。

3.小学新生严格年龄限制(2018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

本《实施办法》由区教体局教育科负责解释。

  2018年东津新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入学方案

东津新区区义务教育学校

现有3所初中、9所小学和

13所学校招生范围如下

东津镇中心学校东津镇中心学校招生范围(33个行政村、1个社区、市畜牧良种场、鹿门寺林场、东津镇直各单位和驻镇各单位) :东津社区、上营村、樊营村、祁巷村、陈坡村、樊坡村、东津村、一社村、二社村、上洲村、中洲村、下洲村、王寨村、三合村、李湾村、前岗村、后岗村、庄冲村、淳河村、唐冲村、秦咀村、田冲村、彭庄村、魏李村、朱彭村、覃湾村、崔胡村、肖岗村、岳岗村、堰坡村、周寨村、肖营村、吕寨村、唐庄村、市畜牧良种场、鹿门寺林场、东津镇直各单位和驻镇各单位。

东津镇第二初级中学东津镇第二初级中学招生范围(19个行政村、驻王河街道的各单位):郑湾村、七里村、柳沟村、张咀村、朱营村、打伙村、简坡村、孙王营村、唐店村、刘店村、侯营村、沈营村、中楼村、营口村、付寨村、合力村、马岗村、岳底村、吴湾村、驻王河街道的各单位。

新民中学(含小学部)新民中学(含小学部)招生范围:六两河办事处、东津世纪城公租房业主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东津新区世纪城中学东津新区世纪城中学招生范围:东津世纪城。

东津镇中心小学东津镇中心小学招生范围(12个行政村、1个社区、东津镇直各单位和驻镇各单位):东津社区、东津村、周寨村、祁巷村、陈坡村、樊营村、樊坡村、上营村、肖岗村、岳岗村、堰坡村、朱彭村、崔胡村、东津镇直各单位和驻镇各单位。

东津镇王河小学东津镇王河小学招生范围(4个行政村,驻王河街道的各单位):中楼村、刘店村、侯营村、沈营村、驻王河街道的各单位。

东津镇院岗小学东津镇院岗小学招生范围(10个行政村):一社村、二社村、上洲村、中洲村、下洲村、王寨村、三合村、李湾村、前岗村、后岗村。

东津镇霸王小学东津镇霸王小学招生范围(8个行政村,市畜牧良种场, 鹿门寺林场):庄冲村、淳河村、唐冲村、秦咀村、田冲村、彭庄村、魏李村、覃湾村、市畜牧良种场、鹿门寺林场。

东津镇大埠小学东津镇大埠小学招生范围(10个行政村):肖营村、吕寨村、唐庄村、营口村、付寨村、合力村、马岗村、岳底村、吴湾村、柳沟村。

东津镇孙王营小学东津镇孙王营小学招生范围(2个行政村):孙王营村、唐店村。

东津镇打伙小学东津镇打伙小学招生范围(6个行政村):郑湾村、七里村、张咀村、朱营村、打伙村、简坡村。

东津新区第一实验小学东津新区第一实验小学招生范围:东津世纪城。

东津职教中心附属小学东津职教中心附属小学招生范围:院岗、霸王、堰坡教育支部(四五六年级学生)。

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工作在8月31日前完成。各校要按招生计划规定控制学校班额,确保2018年实现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的目标。8月6日,将在东津新区管委会官网和东津新区教育网公布招生方案和各学校招生联系人及电话,8月31日前,各学校要用短信、电话或发放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学生到学校报到,保证学生9月1日进校上课。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由录取学校负责将入学要求通知到学生监护人。9月1日前,各学校要将新招学生分配进班。开学后,各学校要在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上完成学籍注册及学籍档案建立工作。

第一阶段(7月31日前):片区学生身份核定。

第二阶段(8月3日):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

第三阶段(8月29日—8月31日):学生到校报名,分班。

第四阶段(9月1日):正式上课。

第五阶段(9月1日—10月15日):办理学生学籍注册和档案建立工作。

1、适龄少年、儿童到规定的片区内学校就读,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2、东津镇“拆迁户”的适龄少年、儿童可在原片区学校或实际租(居)住地所在片区学校选择就读。

3、新生报到注册需携带的资料:

(1)东津新区户籍适龄少年、儿童注册时,需携带户口簿(东津镇户口、户主是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2)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少年、儿童注册时,需携带父母的身份证和在居住地领取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出具父母的身份证和公安部门出具的受理居住证回执;拟申报居住登记的先出具父母的身份证、父母及适龄子女在原籍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开学后30日内提供《居住证》原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受理居住证回执);父母与居住地工作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经商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成套住房的《房地产所有权证》(或户口簿、购房合同、交房通知书和物业入住凭证);适龄子女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4)公租房住户适龄少年、儿童注册时,需携带户口簿、公租房合同。

(5)“拆迁户”适龄少年、儿童注册时,需携带户口簿、拆(征)迁指挥部出具的证明和协议、租(居)住证明等有关材料。

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和市教育局“五个严禁”纪律。区教育办将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况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为确保划片招生入学工作有序推进,管委会成立由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蒙爱成同志为组长、区教育办主任胡肖玲同志为副组长、东津镇政府、六两河办事处和东津镇中心学校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划片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落实。各学校要组建相应的工作专班,本着就近入学、区级统筹、均衡发展的原则,把工作做细,消除学生及家长的顾虑,确保 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入学工作平稳顺利。

东津新区(经开区) 2018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联系人及电话

区第一实验小学:孙杰 2830978

职教中心附属小学:王琼

东津镇中心学校机关:樊其全

东津镇中心学校(鹿门中学):李光杰

东津镇第二初级中学:吕朝阳

东津镇中学小学:兰卫东

东津镇王河小学:张先耀

东津镇孙王营小学:王国庆

东津镇大埠小学:陈红林

东津镇堰坡小学:覃在登

东津镇霸王小学:张荣根

东津镇院岗小学:唐志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要求,结合高新区居民分布及学校招生规模的实际情况,确定各校招生范围,现将2018年高新区中小学招生范围公布如下:

东部边界:地矿小区西围墙南至中原西路、北至江山南路,沿江山南路向西至航宇路,沿航宇路向北至追日路,沿追日路向西至汉江北路,沿汉江北路至邓城大道。西部边界:汉江北路南至中原西路和普陀沟交界处,沿普陀沟向西北至邓城遗址南门外护城河,沿护城河遗址向东至卧龙大道,沿卧龙大道向北至邓曼路,沿邓曼路东至新五中西边界,沿新五中西边界北至邓城大道。南部边界:中原西路东至地矿小区西南角、西至汉江北路。北部边界:邓城大道东至汉江北路、西至襄阳五中西围墙西北角(不含邓城社区一、二、三、十组居民子女)。

祥云校区(原襄重厂家属区内)东部边界:小清河南至余岗社区一、二组居民区北沿,北至邓城大道。西部边界:汉江北路北至邓城大道、南至邓曼路,沿邓曼东至航宇路,沿航宇路南至江山馨园小区北围墙,沿江山馨园小区北围墙东至长虹北路,沿长虹北路南至江山北路。南部边界:余岗社区一、二组居民区北沿东至小清河、西至樊魏路,沿樊魏路南至江山北路,沿江山北路西至长虹北路。北部边界:邓城大道东至小清河、西至汉江北路(另含余岗社区一、二组有本地户籍和本地房产的居民)。

江山校区(江山变速箱厂小区)片区1东部边界:长虹北路南至大吕沟、北至江山馨园小区北围墙。西部边界:汉江北路北至邓曼路、南至江山南路,沿江山南路东至地矿小区西围墙,沿地矿小区西围墙南至中原西路,沿中原西路西至汉江北路,沿汉江北路南至大吕沟。南部边界:大吕沟东至长虹北路、西至汉江北路。北部边界:江山馨园小区北围墙东至长虹北路、西至航宇路,沿航宇路北至邓曼路,沿邓曼路西至汉江北路。

江山校区片区2:万达社区居民子女。

(三)高新区二中小学部

东部边界:江山北路向东延止小清河。西部边界:西至长虹北路。南部边界:南至中原路交七里河路。北部边界:北至江山北路(不含余岗社区一、二组居民子女)。

片区1东部边界:小清河南至邓城大道、北至水渠。西部边界:团山大道南至邓城大道、北至粮站北部水沟延伸段。南部边界:邓城大道东至小清河、西至团山大道。北部边界:曾营南(团山铺北)水渠东至小清河、西至该校东围墙水沟,沿东围墙水沟向西北至粮站围墙转折处垂直延伸至团山大道。

片区2:团山大道东侧从科技工程学校西南角起,至片区1西北角,该范围内临街的属高新区户籍且有合法房产的居民。

东部边界:团山大道南至邓城大道、北至仇家沟。西部边界:卧龙大道南至邓城大道、北至仇家沟。南部边界:邓城大道东至团山大道、西至卧龙大道。北部边界:仇家沟东至团山大道、西至卧龙大道。

邓城社区和鏖战岗社区辖区(含邓城社区一、二、三、十组居民)。

陆寨社区辖区(不含陆寨三组)。

中车公司厂区以及陆寨社区三组、香山花园小区。

(十)黄庄小学(马棚)

黄庄村辖区、马棚村辖区。

王湾村、胡湾村、李冲村辖区。

(十二)三十四中小学部

东部边界:富康大道以南、奔驰大道以西的米庄镇、东风街道办事处辖区东南界。西部边界:名城路南至钻石大道、北至富康大道。南部边界:钻石大道东至奔驰大道、西至名城路。北部边界:富康路东至奔驰大道,西至名城路米庄镇、东风街道办事处的管辖区域。招收连山湖社区居民子女、车辆段正式职工的子女。

(十三)东风中学小学部

招收东风公司在襄阳的正式职工适龄子女。

东部边界:富康大道以北、奔驰大道以西的米庄镇辖区东北界。西部边界:劲风路南至富康大道,向北延伸段至汉十高速公路。南部边界:富康大道西延伸段东至奔驰大道、西至劲风路。北部边界:汉十高速公路东至奔驰大道、北至劲风路向北延伸段(含孙庄社区六组居民子女)。

东部边界:东至珠海大道。西部边界:西至奔驰大道。北部边界:北至无锡路(不含孙庄社区居民)。南部边界:南至富康大道(不含孙庄社区六组居民子女)。

东部边界:劲风路南至富康大道、北至莲花路。西部边界:焦柳铁路线南至富康大道、北至莲花路延伸段。南部边界:富康大道东至劲风路,西南延伸段至焦柳铁路线。北部边界:莲花路东至劲风路、西延伸段至焦柳铁路线。招收和信名城小区居民子女。

东部边界:劲风路南至莲花路,向北延伸段至汉十高速公路。西部边界:焦柳铁路线南至莲花路向西延伸段、北至汉十高速公路。南部边界:莲花路东至劲风路,向西延伸段至焦柳铁路线。北部边界:汉十高速公路东至劲风路向北延伸段、西至焦柳铁路线。

清河村、桐树店社区辖区。

魏庄社区、郑岗社区和黄坡社区辖区。

武坡社区,刘湖村和刘集社区一、二组辖区。

刘集社区(除一、二组外)。

武营村、许营村、马营村辖区。

与该校江山校区、祥云校区划片招生范围一致。

与该校小学划片招生范围一致。招收黄家小学毕业生(流动人口子女)。

招收本校及黄家小学、黄庄小学、邓城小学、骆台小学、卢坡小学、群力小学、长虹北路学校划片招生范围毕业生。

与该校小学划片招生范围一致。

招收本校及清河小学、孙庄小学、米庄小学、米庄中心小学划片招生范围毕业生。

(七)高新区一中(原刘集中学)

招收魏庄小学、刘集小学、马营小学、明德小学划片招生范围毕业生。

三、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安排

流动人口适龄少年、儿童入学,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可到各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就读。

1.二十七中小学部招生范围片区1内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在二十七中小学部入学,片区2内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在群力小学入学。

2.孙庄社区1-3组、孙庄小学招生范围内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在孙庄小学入学。

3.顺正河社区3、4、7组,米庄中心小学招生范围内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在米庄中心小学入学。

4.除孙庄社区1-3组,顺正河社区3、4、7组以外的三十四中小学部招生范围内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在三十四中小学部入学。

5.群力小学招收团山花鸟市场及调味品市场商户子女招生范围内的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

6.长虹北路学校招收陆寨辖区内的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不含团山花鸟市场及调味品市场商户适龄子女)。

7.其他小学划片招生范围内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分别在相应的小学入学。

指定接收学校包括:二十七中初中部、高新区二中初中部、四十二中初中部、三十四中初中部、米芾中学、高新区一中(刘集中学)。

各小学、中学学校招生范围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原则上分别在相应的初中入学。

指定接收学校在学位已满后,将另行指定到其他学位未满的学校。

附件:2018年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1.本区户籍小学适龄儿童入一年级时间为8月29日至8月30日,家长持规定证件到学校报名,9月1日入学。

2.中小学老生报名时间均为8月30日-31日,9月1日正式上课。

3.外来务工(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时间为8月22日-24日,家长持规定证件到指定学校提交申请就读资料,8月30日-31日入学。

1.初中新生报名:①带入学通知,②带户口簿,③带房产证或租住合同,④务工或经商证明材料。

2.小学新生报名:小学适龄儿童入学按公布的学校招生范围到学校报名。高新区中心城区居民子女(新生)报名时带户口簿(必须是高新区城区户口,且户主应是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带房产证(房产证产权所有人应是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若房产在集体土地上,无房产证的,要提供村(居委会)长期居住场所证明。属高新区拆迁户,应提交拆迁协议(拆迁证)、租住地村(社区)证明。高新区中心城区居民三代同堂,三代必须同本(户口簿),父母无房产(市房管局开具一家三口无房证明),且无户口迁入迁出记录。

3.流动人口适龄子女(新生)报名时须带户口簿(父母及学生原籍户口簿),监护人务工经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或失业登记证等),居民证明材料,即居住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办理居住证的回执)、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已交付,并提供购房发票)或租房合同等。

新生入学时没有入住的房子不能作为学生的家庭实际居住地;以上证件(证明、证据),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高新区社会事务办公室教育科咨询电话;办公地点在东风汽车大道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8527室。

2.新生报名期间(8月20日至31日),在27中、34中、42中、黄家小学设招生办公室。

记者:方兵 / 编辑:姚喻 / 校对:苏琦琦

责编:姚城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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