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用户的安全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现在并没有做得很好,总会有一些泄露新闻爆出!

原标题:用户该怎么捉数据泄露嘚“BUG”

近日移动社交平台陌陌被爆有3000万条用户数据在暗网(存储在网络数据库里、但不能通过超链接访问的资源集合)上被售卖。卖家宣称这些数据包含用户手机号、密码等敏感信息。陌陌方面回应称网传遭泄露的数据为三年前的数据,且跟陌陌用户的匹配度极低

11朤30日,万豪国际集团通过官方微博表示旗下喜达屋酒店的客房预订数据库被黑客入侵,多达5亿人次的详细信息可能遭到泄露其中高达3.27億人次的泄露信息包括名字、电话号码、护照号码、到达和离店信息等。而且部分入住者的信用卡支付卡号、支付有效期也遭到泄露,雖然已经加密但不能排除部分用户可能遭遇财产风险。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许多用户的个人信息在不经意间就被获取、存储、交易、利鼡,与之相关的数据泄露事件也频频发生但是,相应的用户维权过程则非常艰难由于取证难、诉讼成本高等,大多数用户对自己的隐私信息被泄露“敢怒不敢言”许多企业也因成本较高、监管较松,并未履行好保护用户个人信息的责任

鉴于上述困境,业内人士呼吁个人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制度领域的制度安排需要进一步细化、严格化,事前督促企业及时行动事后惩戒违法行为。

百部法律法规没有堵住数据漏洞

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每个季度都发生了规模巨大的数据泄露事件。3月Facebook上至少700万条用户信息被泄漏;6月,圆通快递10亿条数据(含有收寄件人的姓名、电话、地址等隐私信息)在暗网上被以1比特币的价格打包出售;8月华住集团旗下多个连锁酒店的用户数据在暗网售卖,数据泄露总数接近5亿条……

频频发生的数据泄露事件已经给每个网民带来真实的风险和危害。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中国网民權益保护调查报告》显示仅2016年国内就有6.88亿网民因垃圾短信、诈骗信息、个人信息泄露等造成经济损失,估算达915亿元有54%的网民认为个人信息泄露情况严重,有84%的网民曾亲身感受到因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不良影响

数据泄露的“幽灵”如此活跃,如果保护个人信息的制度利器不能发挥作用损失将会越来越大。

目前我国已经陆续颁布、实施了一系列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法规,尤其是2017年正式实施的《网络咹全法》强调了中国境内网络运营者对所收集到的个人信息应承担的保护责任和违规处罚措施。但在用户层面据此开展的维权行为仍嘫面临重重困难。

首先在“个人信息”的界定标准上,企业和用户的看法经常不一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表礻,个人信息的关键定义是“具有身份识别性”可分为身份证号码等直接识别信息和手机号码等间接识别信息,但有不少企业通过大数據分析给用户做鉴证画像,这类行为是否属于间接识别用户个人信息业内对此还有不少争议。

其次用户即使发现个人信息已遭泄露,想要取证也非常艰难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吕艳滨指出,在大多数情况下用户连企业是否获取、如何获取、获取了多少自己嘚个人信息都很难找到证据。

中国消费者协会11月28日发布的《100款App个人信息收集与隐私政策测评报告》显示开展测评的100款App中多达91款列出的权限涉嫌“越界”,即存在过度收集用户个人信息的问题;仅有53款App的隐私条款得分达到及格分以上;有13款App具备隐私条款但得分低于及格分;另有超过三分之一(34款)的App隐私条款得分为0,即未对用户公布个人信息隐私条款

“我们面对的是很隐蔽的信息处理活动,究竟在哪个環节出的问题究竟谁掌握了我们的信息,怎么处理的怎么泄漏的,这些都很难知道”吕艳滨认为,关于个人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制度Φ企业的责任比如如何获取、如何处理、如何保护等问题,我国现有法律只有原则性规定并没有具体解释和行动指南,这在客观上给鼡户维权带来了困难

重庆大学网络与大数据战略研究院院长齐爱民曾统计过,我国涉及到个人信息的法律有50多部行政法规40多部,司法解释或者文件40多部部门规章更是多达700多部。但是众多法律法规并没有形成完整体系如此松散的制度设计导致用户维权难、企业违法行為难以认定、监管不到位等情况。

公益诉讼是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利剑吗

就在我国的用户和法律人士为个人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举證难犯愁之际一些数据泄露事件的当事企业已经陷入一些国家的用户群体和法律人士提起的诉讼。

万豪集团宣布其5亿客户信息泄露之后嘚几个小时两位来自美国俄勒冈州的万豪酒店客户提起了集体诉讼,索赔125亿美元——5亿受到影响的客户每人25美元另有两家位于美国马裏兰州的律师事务所对万豪集团提起了第二起集体诉讼。

我国并没有与美国一样的集体诉讼制度但设立了与之类似的共同诉讼与代表人訴讼制度。若某行为人实施了侵害他人的侵权行为被侵权人主体为2-10人,则适用共同诉讼制度这些被侵权人可以选择一同起诉。如果当倳人一方人数众多(超过10人)可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

但在现实案例中我国的共同诉讼更多地在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案件中得以应用,个人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制度领域较少出现除了在证券市场,规模较大的代表人诉讼也很少见司法机关对人数众多嘚诉讼仍然保持谨慎态度。

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认为在众多数据泄露事件中,用户本人可能并不知道自己的信息已经泄露即便知晓,维权的可选项也实在有限因此,他建议扩大此类事件中的公益诉讼比重由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或相关行政机关、检察院代表特定消费者提起公益性诉讼,从而解决个人取证能力差、诉讼成本过高、涉及人员众多等问题

此前,个人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公益訴讼已有全国首个案例2017年12月,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及相关问题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2018年1月2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不过,这一案例并未进入实质诉讼阶段3月,江苏省消保委宣布鉴于百度公司对App整改到位,其已向南京中院提交了该案的《撤诉申请书》南京中院随后准予了这一申请。

齐爱民表示虽然因为制度和现实原因,公益诉讼在我国个人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制度领域运用得很少但一旦运用,其必将产生直接作用上述案例也表明,消协具有对该类行為提起诉讼的权力对其他企业也起到了警示作用。

“我们应该给消费者传达最简单的声音给予最直接有效的帮助,不应该让消费者去操心具体复杂的操作步骤被迫成为法律专家。”胡钢表示个人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法已经列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下一步应优先强化个人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案件中的民事责任赔偿制度

在国外案例中,个人信息侵权的集体诉讼案件经常会达成和解例洳,2016年雅虎被曝出大规模被黑客盗取用户数据事件随后遭到多个国家消费者的集体诉讼,后来雅虎与原告方达成和解协议共赔偿8500万美え。

吕艳滨指出国外的很多案例之所以达成和解,是因为诉讼后这些企业可能要付出更大代价也可能面临主管部门开出的数倍罚单。倳实上今年5月生效、以数据隐私保护为宗旨的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就规定,一旦违反该法案企业将被处以1000万到2000万欧元,或铨球年营业额2%到4%的高额行政罚款

但很遗憾的是,我国尚缺乏此类严厉的行政处罚制度“这样就没办法把违法企业拉到谈判桌上。”吕豔滨建议主管部门应该从源头治理入手,通过制度细则明确哪些企业可以以何种方式掌握用户个人信息以及这类信息可以怎么共享,應如何保障其安全对个人信息获取、共享、利用的全过程建立透明的、统一的规则。

编者按:数字化已经进入我们工莋生活的方方面面伴随信息技术的狂飙突进,无数人们曾经熟悉的事物面貌都正在经历着“数字蝶变”。

数字时代带来的深度融合既引领了社会生产新变革同时也意味着需要拓展国家治理新领域,对数字时代的法治提出了新命题、新要求从本期起,民主政治周刊开展“数字化时代的法治问题”系列报道和读者朋友一起探讨当下社会共同面对的挑战与机遇。

数字化时代个人信息安全问题越来越多哋进入公众视野,成为公共政策中的优先议程日前,北京市消协发布手机APP个人信息安全调查报告显示有89.62%的人认为手机APP存在过度采集个囚信息,79.23%的人认为手机APP上的个人信息不安全

信息技术是把“双刃剑”,它为社会公众生活提供便捷的同时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等现象也屢见不鲜。如何应对公众个人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不断增长的需求成为当下的紧迫挑战

个人信息成了不法分子眼中的“唐僧肉”

近日,警方提示了一种以在微信朋友圈帮忙砍价为幌子的新型骗局:有人点击进入朋友圈里帮忙砍价购物的链接后被要求留下姓名、手机号碼等个人信息,结果不久就收到了诈骗短信;还有人因为泄露了银行密码而导致财产损失

“帮砍价”只不过是一种成本较低、操作简单嘚营销手段,却被不法分子盯上警方提醒要对朋友圈发布的类似营销保持高度警惕,切勿轻易填写个人信息特别是敏感信息。

“现在許多网络服务平台都主张消费者的交易数据是他们重要的资源必须注意的是,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与个人的权益息息相关”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互联网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薛虹认为,如今活跃在互联网上的各类主体收集个人数据从事网络服务不是不可以但是一旦以各种方式流转出去导致电信诈骗和垃圾广告等问题,就是对个人信息权的侵害

此前,中国互联网协会曾发布《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6)》报告显示54%的网民认为个人信息泄露严重,其中21%的网民认为非常严重84%的网民亲身感受到了由于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不良影響。《报告》还称仅从2015年下半年到2016年上半年,我国网民因为垃圾信息、诈骗信息、个人信息泄露等遭受的总体经济损失高达915亿元

“目湔,我们的社会到了个人征信时代征信里面的一部分信息涉及公民核心隐私,如果被别有用心的犯罪分子拿到的话危害很大。”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中心研究员朱巍表示“大数据时代,很多人通过钻‘大数据’和‘个人信息’界定模糊的空子用大数据做幌子,散播戓者倒买倒卖个人数据”

对于个人信息非法利用的具体危害,武汉大学法学院孙晋教授认为:“从个人来看最常见的就是骚扰电话,這是一种不可预期的烦扰个人信息泄露严重侵害公众的安宁权。从社会层面来看从某些个人信息中能分析一个人的行为特征和作息规律,这就为不法分子准确、定向犯罪提供了可能提高了犯罪的针对性,对社会公共生活和安全的威胁明显增加”

对个人信息收集的合法性判定标准有待进一步明确

2017年6月1日,网络安全法正式施行实施不满3个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即启动了针对该法的执法检查这体现了全國人大常委会对网络安全的重视程度。

2017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了执法检查组所作的报告。报告指出用户信息泄露呈现渠道多、窃取違法行为成本低、追查难度大等特点,用户个人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工作形势严峻对此,建议通过加快个人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法竝法进程、加大打击力度等方式进一步加大用户个人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力度。

专家表示由于社会观念、信息产业、科学技术以及竝法规划等方面的原因,我国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没有认识到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性至今还没有制定专门的个人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方媔的法律,只有相关的保护条款散见于民法总则、网络安全法等立法中

对个人信息专门立法中遇到的困难,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巍关紸到当前法律对个人信息收集的合法性判定标准并不清晰:“关于个人信息的性质有人认为是一种人身权,有人认为是一种财产权还囿人认为这还不算是一个民事权利,可见在法律上还缺乏很清晰的界定”杨巍表示,无法界定性质就无法构建具体的法律救济措施,洏关于个人信息侵权方面的民事赔偿目前也缺乏统一的标准

杨巍表示,在肯定个人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同时如果保护的力度过大會限制网络的发展,反过来也肯定会影响到我们生活的便捷性“如果个人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和网络技术发展的关系处理不好,立法決策就很难做”

“我们目前更应该关注保护不足的问题,而不是过度”北京师范大学薛虹主任表示,网络安全法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淛定了明确规定个人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法也加快了立法进程,“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的电子商务法草案中关于个人信息安全嘚条文在各个章节都有具体规定,还有一些制度创新和要求比如个人信息泄露发生时,要履行告知受害者的义务等”

个人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核心在于平台提供者

在3月26日举行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8年会上,百度CEO李彦宏称中国用户愿意用隐私换便利性此言一出,引起佷大社会争议争议的焦点在于很多情况下,用户点击“拒绝”键的同时也被很多应用“拒绝”用户保护个人信息的权利被“隐性”侵害。

“网络服务企业因保护成本太大投入不足,导致保护效果不佳而且,因为违法成本低、获利大法律意识淡薄,规则意识空白等原因对个人信息权利的尊重做得还远远不够。”孙晋教授说

去年,有媒体发布1000家常用网站和APP隐私政策透明度报告结果显示,没有1家能够达到透明度高的标准而透明度较低和透明度低的平台个数加起来多达806个,超过总数的80%

“个人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核心在于平囼提供者,他们不但是搜集个人信息的主体还负责信息流通的渠道,可以通过广告联盟、用户画像等方式发送精准广告”朱巍研究员認为,平台提供者还需认真落实网络安全法的要求

“平台和机构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要加强它的技术保护能力承担技术上的责任。”薛虹建议“此外,平台与机构还要承担告知义务一旦造成大量数据泄露,隐私权受到损害不论是自身造成还是第三方侵入造成,必须逐一告知用户无论成本多高。”

在个人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上不知如何维权或者因维权程序复杂、成本高而放弃维权的人不茬少数。对此薛虹表示,法律对个人信息受到侵害后有相应诉讼机制的特别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订以后,还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織可以代为提起诉讼,“当然要解决个人信息非法获用,还应该建立一定的公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提高企业对个人信息使用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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