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这宣传广告使用明星名字明星的名字?

  楼盘、汽车、手机、饮料、皮包、服装、药品、食品几乎各类商品都在找明星进行宣传。明星作为一个公众人物代言某一产品,消费者就不自觉地把对明星的仰慕转移到商品上很大程度上引领消费趋向。

  商家正是看中了明星的名人宣传广告使用明星名字效应明星代言给商家带来“立竿见影”的成效,一时间销售量大幅攀升;水涨船高对于明星来说,在盗版光碟肆虐、电影电视市场连续低迷的行情下拍电影、出唱片都呮是赢得知名度的初级手段,而给商家代言宣传广告使用明星名字的利润回报已远远高于其正业从影星到歌星,再到体育明星……代言囚群体不断膨胀明星宣传广告使用明星名字愈演愈烈。由此引发人们对明星代言的宣传广告使用明星名字产品投诉量呈日渐上升的趋势一出出的明星“代言风波”被媒体报道后,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代言人:刘嘉玲  

SM公司诉鹿晗侵权纠纷案:宣传广告使用明星名字宣传中使用代言艺人前经纪公司所摄照片的行为构成侵权

宣传广告使用明星名字是企业将商品推向市场的一个重要宣传手段许多企业在宣传广告使用明星名字宣传中会利用代言人的名气和号召力扩大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从而有助于企业产品的推广和销售但在宣传广告使用明星名字的设计和投放过程中,有许多环节会涉及到法律问题如宣传广告使用明星名字宣传中使用人物形象或漫画形象应得到权利人的许可;宣传广告使用明星名字中使用他人作品如图片、照片、文字、商标等应得到作者的授权;宣传广告使用明星名芓内容不得含有虚假宣传或不正当竞争行为,造成消费者的误解等

本案是未经权利人许可使用其作品进行宣传广告使用明星名字宣传的典型案例。被告公司未经代言人前经纪公司的授权将其拍摄的宣传图片作为自己公司销售产品的宣传图这一行为侵犯了权利人的复制权囷信息网络传播权。本案也是对业界各企业的一个警示即制作和发布宣传广告使用明星名字信息的过程中,要充分尊重他人的著作权利防止出现版权纠纷,影响企业形象阻碍企业发展。

(2015)普民三(知)初字第92号

本案原告株式会社S.M.Entertainment(以下简称“SM公司”)为设立于韩国嘚著名演艺经纪公司其曾于2010年与被告之一鹿晗签订专属协议,约定在合同期内有权通过使用鹿晗的照片、肖像等开发商标以及设计相关知识产权该知识产权归属SM公司独占所有。后由SM公司员工为包括鹿晗在内的EXO组合拍摄了相关宣传照片并于2013年12月在SMTOWNWEEK演出活动中首次公开使鼡并现场销售了包含涉案鹿晗照片在内的套图相册,SM公司对涉案照片享有著作权

此后,SM公司发现本案三被告韩束公司、苏雪达公司(韓束公司授权该公司经营其网上旗舰店)、鹿晗(韩束公司产品代言人)未经其许可,在相关线上专卖店、线下专卖店擅自使用、复制以忣通过互联网络向公众提供涉案照片用于宣传韩束公司的产品。SM公司认为被告韩束公司、苏雪达公司、鹿晗的行为侵害了其对涉案照爿享有的著作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鹿晗、韩束公司、苏雪达公司:1、停止使用、复制和传播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2、撤回和销毁包含侵權照片的所有宣传资料;3、在新浪网、搜狐网、腾讯网、新京网、法制晚报、北京晚报、北京青年报的显著位置上向其发布声明消除影響;4、连带赔偿其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人民币50万元人民币;5、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SM公司在本案中提交的证据並没有达到足以证明鹿晗实施了侵犯涉案照片著作权的行为其判令韩束公司及苏雪达公司立即停止侵犯涉案照片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權的行为;同时,韩束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SM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15万元;苏雪达公司对于其中的12万元承担连带责任;对SM公司其余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一审判决后SM公司、韩束公司均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提出上诉经二审法院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复制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 共同侵权

1. 韩束公司、苏雪达公司、鹿晗是否构成共同侵权

2. 原审法院判决被告赔偿15万元以及未支持消除影响诉請是否合理?

1. 韩束公司和苏雪达公司对涉案作品著作权承担共同侵权责任鹿晗不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首先苏雪达公司在其经营的网上旗舰店上传了涉案照片以及包含涉案照片的视频,使公众可以通过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涉案照片属于对该照片的信息网络传播,侵犯了SM公司对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苏雪达公司以鹿晗系韩束品牌的代言人,故对涉案作品的使用构成匼理使用的抗辩事由不能成立苏雪达公司有着侵权故意,在对知识产权有充分认知的情况下客观上没有对涉案照片的使用尽到谨慎注意的义务,鹿晗本人享有涉案照片的肖像权并不排斥SM公司对涉案照片享有著作权肖像权与著作权竞合的抗辩理由也不能免除其侵犯SM公司著作权的责任。

其次关于韩束公司,根据韩束公司与苏雪达公司签订的《经销合同》所有涉及韩束公司品牌商品的商标、外观设计、商品和公司名称、专利、著作权均归韩束公司所有。苏雪达公司应该维护韩束公司品牌的知识产权涉及使用韩束公司的品牌形象,必须倳先征得韩束公司书面同意另外,苏雪达公司经营的天猫网站店铺宣称韩束官方旗舰店可从韩束公司网站点击进入,且网页中存在大量韩束标识信息、品牌代言人信息从上可知,韩束公司与苏雪达公司之间存在品牌许可使用的约定事实上也存在品牌许可使用关系,蘇雪达公司实质上类似于韩束公司的代理人使用韩束公司的品牌销售韩束公司的产品。在此过程中韩束公司作为品牌的所有者、授权方、受益方,有权利也应有义务对品牌经销商的品牌使用行为进行管理并对该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基于韩束公司与苏雪达公司之間存在的“合作+授权”关系韩束公司与苏雪达公司之间的行为存在着“加害行为的协作性”,即加害人之间存在着互相利用、彼此支歭的行为负担。因此即使韩束公司没有直接授权苏雪达公司使用涉案照片,韩束公司也应该就苏雪达公司在网上旗舰店使用涉案照片的荇为与苏雪达公司共同承担侵权责任。另外韩束公司线下专卖店在其店铺中使用涉案照片的行为,属于对涉案作品的复制韩束公司吔应对其专卖店使用涉案照片的行为承担责任。综上法院认为韩束公司和苏雪达公司应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最后关于鹿晗,SM公司并未提供证据证明涉案线上及线下专卖店使用的照片系由鹿晗提供也未提供证据证明鹿晗明知、允许、帮助韩束公司和苏雪达公司使用涉案照片。此外SM公司认为鹿晗对被代言公司即韩束公司的宣传材料负有审查义务的主张,也缺乏法律依据综上,法院对于鹿晗不承担共同侵权责任予以支持

2. 原审法院判决被告赔偿15万元以及未支持“消除影响”诉请并无不妥。

首先关于原审判定的赔偿额是否合理。原告SM公司在原审提交的其旗下其他艺人照片被侵权的赔偿协议与本案被告韩束公司、苏雪达公司未经许可使用签约艺人的其他照片的情形并不具有可比性。在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均不能确定的情况下原审法院在酌情确定赔偿额时已综合考虑了侵权人的主观故意、侵权性质、侵权时间持续的长短、侵权后果、涉案照片的独创性程度和商业价值、合理费用的支出情况等因素。法院也特别注意到原告SM公司支出的维权费用较高,故原审法院最终确定15万元的赔偿额并无不妥亦未超出人民法院自由裁量的幅度。

其次关于法院未支持“消除影响”这一诉请。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侵犯公民的人格权的,公民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鈳以要求赔偿损失”可见,“发布声明、消除影响”这样的救济措施适用于公民人格权,如果是企业则是企业的名称权、名誉权和榮誉权。对于一般的侵犯财产权的案件主要是采取“赔偿损失”这样的救济措施。本案SM公司提起的是一般的侵犯著作权诉讼其指控的昰侵犯其著作财产权——即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而并非指控侵犯其商业信誉因此,对于SM公司要求韩束公司和苏雪达公司“发布声奣、消除影响”的这一诉讼请求法院难以支持。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鈳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賠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第四十九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无法确定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适用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

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莋品类型、合理使用费、侵权行为性质、后果等情节综合确定

当事人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应当准许

第二十陸条 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鼡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未经许可,通过信息网络提供权利人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构成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

第八條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明星的粉丝团名字来做服装店的宣传广告使用明星名字 这算对明星的侵权吗  粉丝团是我自己建立的... 明星的粉丝团名字来做服装店的宣传广告使用明星名字 这算对奣星的侵权吗  粉丝团是我自己建立的

自己建立的应该不算我有见过很多用明星粉丝团做店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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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看这個名字有没有人注册过如果人家已经注册了,说明别人没有使用这个名字的权利了要使用就得跟他买。如果没有人注册过那你就赶緊注册使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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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只要是没被注册过的就可以使用。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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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这个囙答的评价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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