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试客联盟盟刷单会退款吗

试客联盟这个网站我们之前曾经上过活动,后来他们的保证金越来越高,感觉不保险,所以就退出了。去年的时候,试客联盟的推广力度相当大,我们的天猫旺旺经常会接到他们客服直接的推荐,包括QQ。?

6月16日夜间,一位名为“苍九”的网友在电商论坛派代网上爆料,试客平台亿众天下涉嫌卷款跑路,数万商家和试客被骗,被骗金额从几万到二十万不等。截至发稿日期,该帖子浏览量已超过20000次。?

  据了解,亿众天下成立于2014年3月,是东莞市万众网络有限公司旗下的促销购物平台,注册资金2千万,原有员工200多人。表面看,亿众天下是以免费试用为主题的营销推广网站,通过试用营销的方式帮助商家累计商品人气、销量和评价,以提高店铺知名度和影响力。但实际上,亿众天下更是一个刷单平台。商家和刷客与亿众合作,需要事先缴纳一定的费用,也就是“压钱给平台”。刷客刷单之后,平台会从中收取1元不等的手续费,再把费用返回给商家。

  根据“苍九”的爆料,该平台在近期收集数万商家和试客的保证金后,线上工作人员突然消失,商家店铺出现众多售后问题无法解决,缴纳的押金亦无法取回。受损的商家和试客赶到“亿众天下”平台总部,却发现原有几百员工的公司仅剩十多名没有拿到薪水的员工在等待老板出现。公司内部一片杂乱,许多工位的电脑设备均被搬空。大厦楼下全是警车,楼道走廊、办公室全是讨账的商家和试客用户。

  目前,从官网看,亿众天下平台首页和各频道显示暂无异常。但拨打客服电话,则一直处于接通但无人接听的状态。

  亿众天下的“跑路”与近期阿里加大炒信打击力度或有关系。今年4月18日,阿里巴巴中国零售平台负责人行癫就在卖家大会上郑重表态,5月将针对炒信商家会出台非常严厉的处罚措施。5月4日,阿里巴巴集团开出5月首张炒信罚单,首批23个天猫商家被查封清退。5月22日,47个集市淘宝商家被查实参与“仿真刷单”查封关店。

  据了解,对于目前不少商家和第三方平台不断变换炒信方式的新趋势,阿里已经明确表示,将从买卖家账号注册,到用户在阿里平台交易行为,再到物流、评价维度等数据进行全面监控,建立覆盖交易、物流“全链路”的监控与识别系统,严厉打击炒信。在这般高压态势下,以刷单炒信过日子的“亿众天下们”,好日子估计都要到头了。

       阿里的这种商品交易的展示方式,其实也就鼓励了商家去刷交易刷评价。圈里的朋友在一起曾说过,马云有功有过。最大的过就是让做电商的企业,让从事电商创业的一大批年青人,学会了不诚信,学会了投机取巧。有一个做天猫的老板曾跟我不止一次地痛斥马云,做生意为什么学会刷单???

     目前这种电商造假的风气盛行,除了淘宝外,微商也不见得纯洁。伪造截图,伪造交易,朋友圈假借势等等。但还好微商是去中心化的模式,因此还未成气侯与规模。?

我们的理念一直是要做健康的微商,分享货 经营人。经营好你的粉丝,服务好你的粉丝,将生意回归到人的本质上,这才是微商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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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洋网讯 网购可别一味光顾好评多、销量高的店铺,这些业绩可能是靠“刷单”平台刷出来的。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先后审理了两起“刷单”纠纷案件,关于“刷单”平台、商家、“试客”三者的利益链也由此浮出水面。

  广州一家“刷单”平台先收取商家保证金,再寻找“试客”为商家刷好评。事后,该“刷单”平台却拒绝归还商家保证金,也不支付“试客”的购物款与佣金,结果先后被商家、“试客”告上法庭。

  2014年,广东春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祥公司”)开设试用联盟网站,该网站实质是“刷单”平台。

  2014年年底,商家赵某注册成为试用联盟网站的会员。据赵某诉称,她根据试用联盟网站合同,在网站上发布免费试用活动并交纳保证金。之后,春祥公司很快以收取平台服务费用为由,要求赵某多发布活动,多交纳保证金,致使她10907元的活动保证金被冻结,一直无法提现。

  类似的遭遇也发生在“试客”刘某身上。据刘某诉称,2014年1月7日~18日,她在试用联盟网站领取商家发布的试用任务52笔,领取任务后,在商家指定的淘宝店铺购买任务商品并支付货款。刘某称其先后支付货款金额为5267.97元(依据刘某提交的订单截图显示其合计支付货款金额为5269.77 元)。不料,试用联盟网站却违反网站承诺及合同,拒还刘某支付的试用本金和佣金红包共计5552.22元。

  经多次索要本金和佣金无果,赵某、刘某无奈之下先后将春祥公司告上法院。至调查时,春祥公司开办的试用联盟网站已停止运营,无法登录。

  焦点:“刷单”合同是否有效

  据悉,案件争议的焦点在于商家、“试客”与试用联盟网站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有效。

  经办法官分析,从合同角度看,“试客”、试用联盟网站、商家之间为了“刷单”而成立的合同关系,其行为极大影响了网络购物的诚信体系,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据我国《合同法》规定,“试客”与试用联盟网站之间、商家与试用联盟网站之间的合同关系应为无效。

  从商家角度看,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赵某在试用联盟平台上发布任务,通过“试客”的刷单行为提高自己的信誉,这损害了其他消费者的知情权,对其他消费者构成了欺诈,还与其他商家之间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关系。

  从“试客”角度看,刘某明知商家在其网站平台发布试用任务是为了寻找“试客”“刷单”提高信誉,但其仍在收取一定费用后为商家提供便利,通过在该平台领取任务,从而与商家达成虚拟交易,赚取佣金。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刘某的行为侵害了其他消费者的知情权。

  法官认为,“刷单”行为极大影响了网络购物的诚信体系,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试客”与“刷单”平台之间、商家与“刷单”平台之间的合同关系应为无效。

  判决:“刷单”合同无效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试客”与试用联盟网站之间的合同关系、商家与试用联盟网站之间的合同关系均为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为此,春祥公司应返还赵某经法院确认的9460元,超出部分款项因无证据证实,法院不予支持。而刘某支付的5269.77元货款是向淘宝商家支付而并非向春祥公司支付,为此,刘某要求春祥公司返还5267.97元货款并支付佣金并无法律依据,判决驳回刘某的诉讼请求。不过,刘某可依据其与商家之间的买卖关系,与商家协商退回货款,或另寻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1商家向春祥公司交纳保证金,数额应为“商品单价×商品数量+红包×商品数量”。

  2商家在春祥公司开设的试用联盟网站上发布免费试用活动。网站审核后,发布商品试用任务。

  3试用联盟网站寻找“试客”为商家刷好评,“试客”根据网站链接或指定搜索方式进入商家网店购买指定商品并付款,商家发货。

  4“试客”收货后须进行5分好评并作出试用报告,该试用报告经网站及商家审核后,网站在商家已交纳的任务保证金中提取相应货款及佣金红包返还至“试客”的网站账户。

  文/广州日报记者章程 通讯员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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