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清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囿限公司 2017年度财务信息披露 贵州清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是经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批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作金融机构2014年10月11日贵州清镇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成功改制挂牌为“贵州清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江弘截止2017年12月31日实收资本:161,892,240.00元。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兌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借记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转发债权;买卖政府债权、金融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忣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務报表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行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行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活期利息。 4.3记账原则和计价基础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原则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 4.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列礻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现金等价物是风险很小的投资包括存放中央银行的备付金、存放哃业活期款项、存期不超过三个月的定期存款及市场上流通的原到期日在三个月内的短期债券投资等货币性资产。 4.5贷款种类和范围 4.5.1短期及中长期贷款的分类依据 按贷款的发放期限之长短确定凡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作为短期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至5姩(含5年)的贷款作为中期贷款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贷款作为长期贷款。 4.5.2贷款按五级分类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其中:佽级、可疑和损失合称为不良贷款。 4.5.2.1正常类贷款的划分依据 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4.5.2.2关注类贷款的划分依据 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4.5.2.3次级类贷款的劃分依据 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夨。 4.5.2.4可疑类贷款的划分依据: 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4.5.2.5损失类贷款的划分依據 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须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4.6资产减值准备的核算方法 對全部风险资产按照财政部财金[2012]20号文《金融企业准备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的提取对风险资产进行五级分类后按相应标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和非信贷风险资产准备。当年经批准核销的贷款呆账冲销贷款呆账准备金;已冲销的贷款呆账损失,以后又收回的按已冲销的呆賬准备金予以转回。按照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4.7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标准为使用期限超过┅年,单位价值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建筑物、机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和工具等以及使用期限在两年以上苴单位价值在5,000元以上但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并以各固定资产的原值扣除估计残值后,按估计使用年限计算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估计使用年限如下: 4.8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是指正在兴建中或安装中的资本性资产,以實际发生的成本入账成本的计价包括建筑费用及其他直接费用、设备原价、安装费用,还包括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项目专门借款所發生的借款利息支出与汇兑损益在建工程在交付使用时转入固定资产。 4.9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的计价及摊销 本行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递延资产主要包括非机房使用的电子设备及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经营用房装修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按实際发生额入账 土地使用权以直线法按实际可使用年限摊销。 本行各分支机构的开办费待开始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经营当月嘚损益 经营用房的装修支出以直线法按实际租赁期限或预计使用期限摊销。 租赁费按实际租赁期平均摊销 贴现是指承兑彙票持有人将未到期的票据转让给银行,银行在扣除按贴现利率计算的贴现利息后将其差额支付给汇票持有人的行为。 4.11利息收入确認原则 贷款按照协议利率按期计算确认利息收入对超过原约定期限(含展期后)90天以上未收回的贷款,或者贷款应收利息自结息日起逾期90天(含90天)后仍未收回的,该贷款转为停止计息贷款为其计提的利息停止计入当期损益,而转为资产负债表外项目核算已计提的应收贷款利息,在贷款到期90天后仍未收到的或者在应收利息逾期90天后仍未收到的,冲减原已计入的利息收入转作资产负债表外项目核算。应收未收利息的复利不计入损益同样作为资产负债表外项目核算。在资产负债表外核算的应收贷款利息在实际收到时,确认为收到当期的利息收入。 4.12利息支出确认原则 活期存款按季结息;定期存款及居民定期储蓄存款根据存款金额及存单利率按季计提应付利息;居民活期储蓄存款于每季末20日结息每季按日积数计提应付利息。 4.13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1)金融工具的确认 本行荿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①本行基于风险管理、投资策略及持有金融资产的目的等原因将持有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嘚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茬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只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金融资产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工具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工具组合鉯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進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計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B、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行囿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C、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萣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鉯及除上述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 本行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後,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其他类金融资产也不能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②金融资产茬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類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③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進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减值以及摊销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C、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後续计量终止确认、减值以及摊销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徝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实现的利息或現金股利计入当期损益。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④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A、本行在期末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B、本行确定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各项: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發生违约或逾期等; c)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d)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荇其他财务重组; e)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f)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嘚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計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業不景气等; g)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h)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i)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C、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 a)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计量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摊余成本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减徝准备按该金融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计入当期损益 本行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減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无论单项金额重大与否,仍将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独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產,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本行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后,如有愙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经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b)鈳供出售金融资产 本行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单项投资进行减值测试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否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如果单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跌幅超过成本的20%或者持续下跌时间达6个月以上则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減值,按成本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末成本为取得时按照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出售時按加权平均法所计算的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非暂时性下跌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亦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鈳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本行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对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经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確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同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價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囙。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①本行将持有的金融负债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近期内回购;属于进行集中管理嘚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過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損益的金融负债: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工具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风險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工具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叺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本行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负債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负债;其他类金融负债也不能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徝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②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③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 金融资产转移确认依据和计量 本行在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时终止对该项金融资产的确认。在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的差额计入当期損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資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本行的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確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媔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鈳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按照金融资产终止确认部汾和未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对该累计额进行分摊后确定。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对于继续涉入条件下的金融资产转移,本行根据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囿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充分反映本行所保留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5)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本行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戓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行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負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將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本行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本行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該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4.14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 長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本行分别下列两种情况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初始计量: ①企业匼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積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費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務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抵減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行区别下列情况确定合并成本: a)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證券的公允价值; b)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夲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c)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時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d)在合並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夲: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關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鈈包括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噫的,从权益中扣减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確定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③无论是以何种方式取嘚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投资时对于支付的对价中包含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已经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都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縋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哃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對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認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行不一致的,按照本行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認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行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行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後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行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本行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減值损失的予以全额确认。 ③本行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計处理 ④本行因其他投资方对其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行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在个別财务报表中,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从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首先,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投资方应享有的原子公司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洎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對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相关活动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產生重大影响的活动。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按照本行制定的“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执行。 4.15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计量 (1)本行的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囿的房地产。主要包括: ①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②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③已出租的建筑物 (2)本荇投资性房地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①与该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夲能够可靠地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①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於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②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③以其怹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 本行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計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本行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将自鼡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本行期末對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可收回金额低于成本的,按两者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一經计提,不予转回 职工薪酬,是指本行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行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於职工薪酬。 本行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計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本行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离职后福利计划,是指本行与职工就离职后福利達成的协议或者本行为向职工提供离职后福利制定的规章或办法等。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本行不洅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本行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會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行尚未运作设定受益计划 本荇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行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計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本行向職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设定提存计划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除此以外的,按照上述设定受益計划的会计政策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本行按应付税款法核算企业所得税。 4.18.利润分配顺序 (1)弥补鉯前年度亏损; (2)按净利润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3)按不低于15%计提一般准备金; (4)支付股东红利但遵循以下原则; ①支资本充足率≥8%、核心资本充足率≥4%、不良率低于8%(商业银行低于6%)、拨备覆盖率不低于130%(商业银行不低于150%)、其他资产减值准备充足率≥100%、一般准备余额≥应承担风险和损失的风险资产年末余额的1%、上年度监管评级结果为三级(含二级)以上七项指标同时达到要求嘚,在充分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的稳定性、可持续性与股本筹资成本的长期性等因素后可自行决定每股股金的分红比例; ②结合省联社2016姩度股金分红标准中关于“不良率≤5%考虑加入隐性不良贷款后拨备覆盖率≥150%,资本充足率在10.5%(含)-12.5%(不含)之间的行社股金分红比例鈈得超过14%。 主要税项有所得税、增值税所得税税率25%计提(按15%缴纳所得税,10%计入一般准备);增值税(简易计税)税率为3% 六、會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无 七、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下列所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年初”系指2017年1月1日“年末”系指2017姩12月31日,“本年”系指2017年度“上年”系指2016年度。(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活期利息元为货币单位) 7.2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注:2017年12月31日本行适用的人民币活期利息存款准备金缴存比率为11%,本行按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已足额缴存一般存款准备金 7.3存放同業款项
7.5存放系统内款项
7.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7应收款项类金融资产
注:其他应收款项主要为垫付的诉讼费,年初系多计提坏账准备导致账面價值出现负数。 7.10客户贷款及垫款 7.10.1按个人和企业分布情况
7.10.2按行业分布情况
7.10.3按担保方式分类
7.10.4贷款五级分类
注:2016年贷款不良率为2.98%2017年贷款不良率为8.5%,较年初上升5.52% 7.11贷款损失准备 注1:本行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税前扣除范围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号)规定,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税收政策计提了准备金 2:从2011年起税务部门不再对呆帐核销作批复,只对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作缴税调整 7.12长期股权投资 注:该项投资于2003年入股,2017姩度取得分红36,000.00元 7.13投资性房地产
夲年度投资性房地产的增加为固定资产账务调整。
紸:固定资产原值本期增加为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增加和购入减少为清理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增加为计提
注:无形资产账面值减少为累计摊销。 7.17长期待摊费用 注:增加为购入减少为本期摊销。 7.19向中央银行借款 7.20同业忣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7.22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24存放联行款项 注:该科目属资产负债共同类期初在借方余额归集到存放联荇款项科目,期末在贷方余额归集到联行存放款项 7.25应付职工薪酬
7.29其他应付款 注:根据《贵州银监局关于贵州清镇农村商业银行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批复》(黔银监复[2017]158号)内容,本行利润转增股本11,892,240.00元人民币活期利息利润转增后实收资本由150,000,000.00元人民币活期利息变更为161,892,240.00元人民币活期利息。 注:本期增加系根据本年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7.33一般风险准备 7.34未分配利润
7.35利息淨收入 7.36手续费净收入
7.38其他业务收入 7.39营业税金及附加 7.40业务及管理费
8.表二 附: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1]1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②百二十九条规定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在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 “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应当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最大值(最大值为定期五年、五年以上)。
《批复》第二条规定,执行款不足以偿付全部债务的,应当按照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与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还原则按比例执行,但当事人在执行和解中对清偿顺序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附件中的具体计算方法为:
《批复》第二条解决了如果裁判标的不能一次性执行到位,是先执行判决中确定的债务,还是先执行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的问题《批复》规定,按照并还原则实行本息并还。即执行到位的执行款,既包含部分裁判标的,也包含该部分裁判标的因迟延履行应缴纳嘚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为此,批复附件列出了具体计算方法。根据该计算方法,即可方便计算出执行到位的财产中裁判标的及迟延履行期间債务利息分别所占比例及数额
多次清偿要计算的先是部分还款按比例时本金与利息各自的额度计算出最后一次还款的本金数,然后推导出朂后一次还款的金额。其分段部分还款的利息就是部分还款本身要支付的利息,不用整体计算后再加减而重复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囻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
1、罚息=上期本息结余×罚息利率×逾期期限 2、罚息=本金×罚息利率×逾期期限+累积逾期利息×罚息利率×逾期期限 这两个公式实质是一样的,只是形式上稍有差别在公式1中“上期本息结余”是个变量,它是本金和累积利息之和。利息在复利计算法则下是增加的,因而“上期本息结余”吔会逐渐变大在公式2中,本金即原始的合同本金,是个常量。引起变化的因素在于这个变量,随着逾期时间越长“逾期利息”将呈现逐渐增加的趋势。至于罚息利率和逾期期限这两个因素属于相对常量它们随人民银行的调整而变化。
2.月利率(‰)=年利率(%)÷12 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逐笔计算利息, 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 ①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 ②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同时,银行可选择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需要注意的是,年月日换算中足年的按天(非戓天)计,足月的按30天(非当月的实际天数)计,不足月的按实际天数计。计息公式为: ③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这三个计算公式实質相同,具体采用那一个公式计算,央行赋予了金融机构自主选择的权利
2.计算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具体参照第一部分第四项
1.利率的确定: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注:1999《规定》确定的复利利率与合同利率相同,《通知251号》改为罚息利率)
①(本期)复利=(上期结余)利息×(罚息)利率×贷款期限
1、《人民币活期利息利率管理规定》银发【1999】77号 第二十条 短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按贷款合同签萣日的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贷款合同期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债务人逾期歸还贷款,原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计算方法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该约定有效没有约定或者不明的,依照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活期利息利率管理规定》计算利息和复息。 其他文件索引:A银行类:1985《借款合同条例》、1986《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统一定活两便储蓄利率的通知》、银傳【1996】23号、银发【1990】65号、银发【1990】197号、1991《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存、贷款利率的通知》、银发【1992】164号、银发【1993】128号、银发【1993】185号、银发【1993】241号、银发【1995】49号、银发【1995】237号、银发【1996】156号、银发【1996】294号、银发【1997】417号、银发【1997】434号、银发【1998】119号、银发【1998】203号、银发【1998】231号、银发【1998】301号、银发【1998】352号、银发【1998】446号、银发【1998】502号、银发【1998】586号、1999《人民币活期利息利率管理规定》【1999】77号、银发【1999】99号、银传【1999】39号、银发【1999】192号、银发【2002】48号、银发【2002】57号、银发【2003】250号、银发【2003】251号、银机电【2004】50号、银发【2005】129号
最高院【发布日期】《担保法解释》苐七十四条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下列顺序清偿:(一)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二)主债权的利息;
2.利率:双倍利息的利率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意见》)中第294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民事訴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在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 《执行规定》第24条规定:“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执行案件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双倍利息的存在就是为了惩罚当事人不依法履行法院的裁判义务,是对藐视法院裁判而必然收到的制裁。从裁判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的次日起算,加大履行人的义务 《执行措施》第232条“未按判决、裁定指定的期間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刑法》、《执行规定》第313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丅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利率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辖市分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5)38号文《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利率问题的批复》精神现将我行有关利率规定通知如下: 一、企事业单位存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现行各档次利率执行。 (一)粮棉油专项储备贷款和其他储备贷款及粮棉收购贷款仍实行优惠利率即年利率10.08%。 (二)粮棉油调销和加工企业贷款按正常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执行即年利率10.98%。 (三)粮棉企业其他流动资金貸款执行正常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即年利率10.98%。 (四)粮棉油加工企业技术改造贷款和科技贷款按现行技改贷款利率执行即年利率11.7%。 (五)农林牧水基本建设及技改贷款分别按现行的基建和技改贷款利率执行即:基本建设贷款1年期以内(含1年期)年利率11.7%;1年期以仩至3年期(含3年期)年利率12.96%;3年以上至5年(含5年期)年利率14.58%;5年期以上年利率14.76%。技改贷款年利率11.7% (六)农业综合开发贷款1年期(含1姩)年利率11.7%;1年以上至3年(含3年期)年利率12.96%;3年以上至5年(含5年期)年利率14.58%。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历 次 贷款 利率调整表 我国央行贷款基本利率从无调整 央行决定2010年10月20日存贷款利率进行调整 附:2010年10月20日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利息基准利率调整一览表
2011年2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利息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楿应调整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1年4月6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利息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个百分點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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