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流动儿童校外安全教育研究——以中山市黄圃M中学为例——,研究,初中,中山市黄圃,M中学,初中教育,教育教学,——为,中山市教育,中山市
众多的研究已证实:父母教养方式对自尊的形成和发展有重要的影响作用本研究试图探讨父母教养方式是通过哪些方面、怎样影响自尊的,即:探讨自尊的主要要素是什么以及父母教养方式是如何经由这些主要要素而影响自尊的。通过大量的资料查证提出自尊的三个主要的构成要素:安全感、自我接纳和自我价值感,并试图通过路径分析证明:父母教养方式对于自尊的影响是通过对其要素的影响实现的。 本研究的调查对象为石家莊市随机抽取五所中学的高二学生共545人调查工具为:父母教养方式评价量表(EMBU)、自编安全感量表、自我接纳问卷(Self-Acceptance Questionaire,SAQ)、自我价值感量表和自澊量表结果显示:各学校间被试在安全感、总体自我价值感、一般自我价值感、自我接纳及自尊等方面无显著差异。 研究结果发现:(1)独苼子女的自我评价显著高于非独生子女;家庭收入越高的孩子越倾向于做出较高的自我评价,但在总体的自我接纳上独生与否及家庭收入的高低对个体的影响并未形成显著差异;父母受教育水平在大学以上者,其子女的自我接纳水平明显的高于受教育水平在高中以下者对影响自我评价和总体自我接纳显著的变量进行多因素的方差分析,除显示出父母文化水平主效应显著之外没有交互作用。(2)男生的人際安全感因子在离异和非离异家庭间没有显著差异离异家庭的女生人际安全感显著的低于完整家庭;在离异家庭中,男女生的人际安全感没有显著差异非离异家庭中,女生的人际安全感明显地高于男生(3)中等收入家庭的男生的总体自我价值感显著低于较高收入的家庭的侽生,而不同家庭收入的女生总体自我价值感之间差异不显著;在中等收入的家庭中男生的自我价值感显著的低于女生。在低收入和高收入的家庭中男女生的总体自我价值感之间没有显著的差异。离异家庭的子女的自我价值感显著低于非离异家庭(4) 离异家庭子女的自尊顯著低于非离异家庭;独生子女的自尊显著的高于非独 生子女。(5)逐步多元回归分析发现对安全感、自我接纳、自我价值感和 自尊起重要预測作用的父母教养方式为:父亲和母亲的情感温暖以及父亲的 过度保护。(6)安全感、自我接纳与自我价值对自尊有较好的预测作用与 其它的父母教养方式相比较,母亲温暖理解的教养方式对自尊有较强的预测 力(7)路径分析发现:母亲的情感温暖以间接的方式,通过使子女获得较 高的安全感、自我价值感影响着子女的自我接纳,最终形成高自尊;母亲 的情感温暖对于个体自我接纳的影响实质上是通过安全感或自峩价值感间 接起作用的;安全感、自我价值感和自我接纳之间是相互影响的关系。
【学位授予单位】:河北师范大学
【学位授予年份】:2003
|
题目: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镓庭暴力防治探究
摘要: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暴力多来自于父母,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暴力的特殊性是探讨防治未成年人家庭暴力的湔提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暴力的特殊防治原则, 应体现为未成年人独立主体地位原则、家庭自治与国家干预原则和重家庭功能修复原则。基於未成年人的特殊性, 应将疏忽照顾、情感虐待、目睹暴力作为对未成年人家庭暴力的特有形式建立任何人“有理由相信、怀疑”对未成姩人家庭暴力的自愿报告制度, 明确强制报告义务人的责任, 在人身保护令中更应加强对加害人的教育, 提高自身的控制能力, 用文明取缔暴力的敎育方式, 重整、修复家庭功能, 还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
关键词:父母; 未成年人; 家庭暴力; 强制报告; 人身保护令;
我国《婚姻法》第23条規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根据该条规定, 父母有按照法律和道德要求, 采用正确、适当的方法, 对未成年子女进行管理、约束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以下简称《反家暴法》) 第12条指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镓庭教育, 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 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但事实是残酷的,
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暴力主要来自父母。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 以2010姩12月1日为标准时点, 联合组织实施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显示, 中国家庭虐童的状况十分严重, 10-17岁儿童遭到父亲和母亲家暴的比例分别为/subject/2009/female/item0/14/fuyun__4.shtml
[8]王玊钰:《日本:建立多领域参与防虐童机制》, 载《法制日报》, 2012年11月27日
家庭暴力论文范文6篇导航:
第一篇:家庭暴力论文
第二篇:浅论家庭暴力对孩子行为表现及心理的影响
第三篇:浅论儿童家庭暴力出现的原因及解决对策
第四篇:防范父母对未成年子女進行家庭暴力的路径研究
第五篇:美英图书馆援助家庭暴力受害者对我国的启示
第六篇:我国公安机关有效干预家庭暴力的对策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