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收费标准中的缓税是什么意思啊。。。

【法规名称】 

【效力属性】 有效


  各旗人民政府行署各委、办、局,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各大企业:
  新修订的《》和《》执行近一年来,全盟车船税收费标准税收比上年同期有了一定的增长但从我盟保险机构代收代缴嘚比例来看,代收率还较低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仍存在拒缴、抗缴和不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收费标准的现象,造成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为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增强纳税人依法缴纳车船税收费标准的自觉性促进车船税收费标准代收代缴代征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建立一个联合监督检查制约的长效机制现提出如下征管措施,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保险公司要认真落实《》(内地税字〔2008〕22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加大车船税收费标准代收代缴宣传力度依法履行法定扣缴义务,执行“见税出单”的政策不得以流失客户和唍成保费业务收入为由,不代收代缴或少代收代缴车船税收费标准或诱导、怂恿投保人不缴或缓缴车船税收费标准。
  二、由财政负擔经费的各行政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不得以未拨付车船税收费标准经费等理由,拒绝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收费标准
  三、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要积极协助配合当地地税部门,监督检查机动车车船税收费标准缴纳情况一是在办理机动车辆年检审业务及新车入户手续時,要查验“交强险”保单或完税凭证检查是否缴纳车船税收费标准。对没有缴纳车船税收费标准的纳税人其车辆不予年检。二是对掛阿盟牌照的机动车辆必须在当地缴纳车船税收费标准,没有在当地缴纳车船税收费标准的不得办理机动车辆相关业务手续。三是要積极与当地地税部门建立信息交换机制定期向地税机关传递机动车车辆登记注册信息。通过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办公、联席会议等多种形式及时沟通机动车车船税收费标准征管情况。
  四、为了有效监控车船税收费标准的征收管理每年由盟财政组织地税部门對保险公司代征车船税收费标准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对不依法履行扣缴义务的保险公司向上级保监会(局)提出处罚建议。
  五、保险部门代收代缴代征的车船税收费标准手续费由税款解缴地的地方财政部门按照代收代缴代征车船税收费标准的实际入库数予以审核、支付。

二○○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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