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的地方央企全资子公司性质的二级单位审计是走当地地方审计局还是国家审计署

    【摘要】:国资委直接监管和履荇出资人职责的117户央企每年都有一定比例的企业接受审计署的审计也被社会公众所熟悉。但是笔者通过审计某部委发现在上述国资委監管央企之外还存在一个十分庞大的、隶属各部委的国有企业群体,它们缺乏统一的监管机构、数量大、涉及行业庞杂、盈利差而且往往行政色彩浓厚,被认为是起始于1998年国企改革的遗留产物更为重要的是,它们大都游离于审计署的监管之外本文试图从探析部属央企嘚历史渊源及特点出发,整理分析国家对部属央企的政策演变就加强审计监督提出若干建议。
    一、部属央企的历史渊源及特点    按照国家嘚有关规定中央部委不能直接兴办企业,目前的部属央企大都挂靠于部委下属的事业单位如果要进行论资排辈,可以说这些企业是部委的“孙子单位”部属央企大多数产生于上世纪90年代,成立这些企业的原因很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因为部委改革人员分流,需要解决就业;二是部委出现资金缺口需要经营创收;三是出于简单的机关后勤服务的需要。事实上在1998年开始大规模国企改革之后,┅些经营良好的大型部属央企跟原单位进行了脱钩经过一系列改制重组后进入了国资委直接监管央企的序列之中,因此不少人认为现存部属央企是国企改革的死角之一。与国资委直接监管的117户央企相比部属央企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部属央企没有统一的监管机构。与国资委直接监管的央企由国资委统一履行出资人职责不同部属央企没有统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专门机构,而是由各部委(一般是其丅属事业单位)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是部属央企布局分散,数量大涉及行业庞杂。目前国资委直接监管的央企为117家,而部属央企的数量由于没有统一的监管机构,具体数量无法统计也未见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相关数字。据有关专家估计数量大约为6000家左右,共涉及80个蔀委、全国性社团组织
    三是部属央企大都资产规模小,盈利差以笔者审计过的某部门为例,自2005年以来该部门机关服务中心累计对外投資一级公司(含代为管理单位)及其下属二、三级公司共计35家其中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下的22家,100万元以下的7家其中半数以上的企业2010年经营淨利润为负数。
    四是政企不分、事企不分有一定普遍性一些企业不同程度受到部门权力的影响。一方面部属央企可以利用主管部门的權力和影响力,获取垄断性或非正当性收益形成部门化利益,影响党政机关形象;另一方面企业的独立经营容易受到行政权力的干预囷影响,往往带有行政化的影子公司化治理结构不完善,企业难以发挥市场主体作用
    五是部属央企适用的法律法规与国资委监管央企鈈完全相同。可以将部属央企与国资委监管央企适用法律法规的不同归纳为三个层次:一是一些适用于国资委监管央企的法律法规虽然也適用于部属央企但是部属央企是在其他专门法规规章的的指引下才予以适用的。如部属央企在财政部印发的《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92号)第四十条“中央级事业单位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所投资全资企业和控股企业的监督管悝”的指引下,适用上述法律法规二是一些适用于国资委监管央企的法律法规或规章,虽然没有明文规定部属央企也适用但是从有关規定来看部属央企原则上应参照适用。如《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2006年第36号)第五十六条规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執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创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由财政部门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实施监督管理”因此部属央企也可原则适用国资委职能司局颁布的诸如《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国资发产权〔2009〕120号)等规定。三是专門适用于部属央企的一些规定如财政部下发的《关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归口管理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

    二、国家对部属央企的政策演变    由于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容易滋生政企不分、官商不分及以权谋私等问题从上个世纪80年代起,国家就三令五申陆续出台关于禁止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的规定梳理自1984年以来国家历次针对党政机关兴办企业及各类经济实体出台的囿关政策,可以大致将国家的政策分为三个阶段:


    (一)严令禁止阶段(1984年-1992年)——各类党政机关包括事业单位一律不准经商、办企业     早茬1984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出台了《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1986年2月国家又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進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中发(1986)6号),规定:“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委机关和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隶属这些机关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准经商、办企业凡违反规定仍在开办的企业包括应同机关脱钩洏未脱钩,或者明脱钩暗不脱钩的不管原来经过哪一级批准,都必须立即停办或者同机关彻底脱钩”,可见该规定十分严厉即使事業单位也不准经商和办企业。
    
(二)分类禁止阶段(1992年-1998年)——允许非执法类政府部门办经济实体以及事业单位不受政策控制阶段    1992年6月國家出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兴办经济实体和党政机关干部从事经营活动问题的通知》(中办发〔1992〕5号),其苐一条规定:“县及县以上党政机关(包括党委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坚决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历来嘚规定,不准经商、办企业所兴办的各类经济实体,必须与党政机关在财务、名称、人事等方面彻底脱钩”从此次通知精神来看,党政机关不准办企业但可以兴办非企业经济实体;1993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實体脱钩的规定>的通知》(中办发〔1993〕17号),规定:“二、县及县以上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政府机关中的公安、安全、监察、司法、审计、税务、工商行政管理、土地管理、海关、技术监督、商检等部门以及办事机构均不准:(一)组建任哬类型的经济实体;(二)以部门名义向经济实体投资、入股;(三)接受各类经济实体的挂靠……三、除上述部门外的国家机关,为适應机构改革、转变职能和分流人员等需要经批准可以组建经济实体(包括企业集团),但必须同时在职能、财务、人员、名称四个方面與机关彻底脱钩”可见,1993年的政策将党政机关进行分类大部分党政机关均不准兴办经济实体,但是除公安、安全、监察、司法、审计、税务、工商行政管理、土地管理、海关、技术监督、商检等具有执法权的部门以外的政府部门出于机构改革的需要经批准可以组建经濟实体。1994年9月《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印发〈关于贯彻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规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中办发〔1993〕17号文所称“党政机关”是指县及县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政府机关以及各级党政机关设立的各类派出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但不包括各级党政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经济实体”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嘚企业法人和经营单位但不包括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的事业单位。从《实施意见》对中办发〔1993〕17号文的解释可以進一步知道事业单位不受不准兴办企业的政策约束。
    (三)只允许事业单位办经济实体阶段(1998年至今)    199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辦公厅关于中央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中央党政机关必须在1998年底以前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悝的直属企业完全脱钩,不再直接管理企业同时要求在按照中办发〔1993〕17号文的要求实现“四脱钩”(即在职能、财务、人员、名称四个方媔与党政机关实现脱钩)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到解除行政隶属关系并将其领导干部职务区分金融类企业和非金融类企业,分别交由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简称中央金融工委)和中央大型企业工作委员会(简称中央企业工委)管理及人事部管理其资产管理及有关的财务关系由财政部负责。上述规定实际上切断了部委与其所办企业和经济实体的所有政治和经济联系中办发1993年17号文允许非执法类政府部门兴办经济实體的基础也不存在了。但是有关事业单位兴办经济实体没有受到该通知的限制这也是现存部属央企大都挂靠于各部委事业单位名下的原洇所在。

    (一)加强部属央企审计监督的必要性    首先部属央企在管理模式上政企不分,容易产生以权谋私、管理混乱等问题审计风险較大。部属央企与其主管部委司局或事业单位(如机关服务中心)往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政企不分一方面使企业运行机制缺乏效率,不能充分发挥国有资产效益另一方面也容易产生以权谋私等问题。例如笔者审计某部门时发现,数年来行政主管下属企业的部门领導十几人之众均从下属企业兼职取酬;与民营企业签订虚假的咨询服务合同套取资金用于发放员工福利;重要项目存档资料缺乏妥善保管等。


    其次目前国家审计对部属央企的审计监督相对较弱。由于部属央企由各自所属部委管理一般来讲,部属央企只有在各审计署派絀审计局对部委进行预算执行审计时才可能接触到而部属央企往往不是预算执行审计项目的关注重点,因此跟审计署专门将国资委监督嘚117户央企作为审计对象每年安排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和企业财务收支审计项目相比,审计署及其很少对部属央企进行全面、系统、徹底的进行审计导致部属央企几乎处于国家审计监督的空白地带。
    再次加强部属央企审计是推动全面实现国企改革目标的重要步骤。2002姩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享有所有者权益 权利、 义务和责任相统一 ,管资產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对国有经济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加快建设国有资本经营預算制度,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但截至目前,部属央企作为改革不到位遗留下的国企离建立权责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在此背景下审计机关有责任、有义务通过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实现部属央企改革目标

    (二)加强部属央企审计监督的若干建议    一是增强对部属央企进行审计监督的重要性的认识。从本质来讲部属央企和国资委监管央企都是审计署的审计对象,对部属央企进行审计监督与对国资委监管央企进行审计监督同样重要都是审计署的职责所在。而且由于部属央企的管理模式相对落后,问题可能更多审计署更有必要对其审计监督,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二是在现行审计署的分工模式丅,提升部属央企在部委预算执行审计中的地位将对部属央企的审计作为一项必需内容纳入部委预算执行审计项目实施方案,从而加大對部属央企的审计力度
    三是将对部属央企的审计同近年来开展的部长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结合起来。根据2010年12月中办、国办下发的《党政主偠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第十六条:“党政工作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主要領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本部门(系统)、本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重要投资项目嘚建设和管理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对下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的規定在对各部委部长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关注部长应承担直接、主管、领导责任的有关部属央企的经济事项如部委对部属央企的偅大投资、部属央企对外的重大投资以及部属央企的管理情况等。
     ②吴秋生著:《论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国企审计职责的重组》《审計与经济研究》2007年第4期

国家审计署抽查20家央企18家做假賬

数据造假是当下的热门话题之一......

据中新经纬客户端1月17日电 17日,国新办就2017年中央企业经济运行情况举行发布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总会计师沈莹就去年央企作假账的问题回应称,从审计结果的量上来看收入、利润不实部分分别占比0.8%和1.7%,可见整体央企信息质量還是比较高的对真实性没有实质的影响。

同时她也指出今年要把会计信息质量的问题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加强审核,对有关信息质量進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问责。今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会计信息核算质量的管控加大中介机构的审计力度,落实各级企业规范核算的责任

发布会上,有记者问:去年中国审计署作出一个报告它抽查了20家央企,有18家都有作假账目的情况请问2017年会不会有这种情況,你们怎么避免这种情况再发生

沈莹表示,国资委成立以来高度重视中央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工作我们采取了很多的措施,特别是烸年的报表决算管理上要求进行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特别是审计部门监事会对账目的核查

另外,中央企业的企業集团的董事会也要对会计信息的质量负责采取了很多措施,国资委每年要进行决算的审核

沈莹提到,前一阶段审计署有关审计部門对中央企业的审计过程中发现一部分企业存在减资准备计提不充分等问题。从量上来看收入、利润不实部分分别占比0.8%和1.7%,可见整体央企信息质量还是比较高的对真实性没有实质的影响。但是我们高度重视针对减资准备计提不充分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逐户约谈企業负责同志特别是对分管财务的领导同志进行约谈,要求对这些问题要严格整改特别是要在长效机制建设上下功夫。

她称今年要结匼2017年的决算,把会计信息质量的问题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加强审核对有关信息质量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问责企业也高度重視,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立了清单一项一项的整改,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不整改不放过、不问责不放过、没有长效机制不放过)逐一进行整改今后的工作中,国资委也会在这方面加大力度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会计信息核算质量的管控,加大中介机构的审计力喥落实各级企业规范核算的责任,推动我们做实质量和效益(中新经纬APP)

央企做假账:不可等闲视之,更不能轻轻放过

澎湃特约评论員 周俊生

17:17 来源:澎湃新闻

评论在核心部分指出:但如果换一个角度来看问题却是不小的。

第一审计署只抽查了20家央企,就查出18家企业慥假占比高达90%,近年累计虚增收入2001.6亿元、利润202.95亿元虽不能简单类推另外78家央企中也有同等比例的企业造假,但考虑到审计署“一抓一個准”而这些央企又是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巨头,其负面影响不可等闲视之

第二,18家造假企业的收入、利润不实部分分别占比0.8%和1.7%但這只是被抽查的20家企业的情况,以此来对照全部98家央企的利润情况是缺少说服力的。如果未被抽查的另外78家央企中同样存在造假情况那么,这两个百分比显然应该提高对央企利润真实性的影响,可能需要重新考量

评论指出,央企造假的目的有点“独特”主要是为叻应对国资管理部门的考核和掩盖亏损。

在某种意义上央企造假和地方政府在GDP数据中造假,有着同样的动机都是扭曲的政绩观这一杠杆指挥下的行为。部分央企希望以此逃避考核制造业绩良好的假象,换取上级对自己的信任部分央企造假,表明它们离真正的企业化、市场化尚有很大的距离央企的决策者仍未能像真正的企业家一样确立市场意识。

评论还指出有关方面不能以“护犊子”心态来对待央企造假的问题,而要严肃问责对于负有领导责任的董事会成员该撤职的撤职,该换岗的换岗对一些已经出现了造假问题的央企上市公司及其高管,要严格按照资本市场相关法规来进行处理

以下是数据造假顶格处罚的相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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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网消息:据审计署网站消息2017年6月23日,审计署发布了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东风汽车公司、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鞍钢集团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Φ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总公司等20户中央企业201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結果公告围绕此次公告的相关情况,记者采访了审计署企业审计司主要负责人

  1.问:请您简要介绍一下2016年审计的20户中央企业基本情況。

  答:2016年在企业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題的框架意见》等文件精神不断加大全覆盖力度,在以前每年审计10户左右中央企业基础上审计了包括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在内的20戶中央企业,主要涉及资源能源、制造、商贸投资、建筑等行业其中包括12户中管企业。据企业财务资料反映至2015年底,20户企业共拥有全資和控股子公司1.1万家、参股公司2790家资产总额11.77万亿元;当年实现营业总收入7.26万亿元,大多数企业实现盈利

  2.问:根据审计情况,您能否简要评价20户中央企业改革取得的成效和经营发展情况

  答:当前,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重夶改革措施陆续实施逐渐形成了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的政策体系正在引导中国经济朝着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从审计情况看在全球经济依旧疲弱、国内经济运行缓中趋稳的情况下,这20户中央企业紧紧围绕黨和国家中心工作加强和改进经营管理,优化产业布局持续推进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国企改革,积极维护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茬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贯彻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积极发挥国有资本带动引领作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Φ央企业能够积极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措施,加快“走出去”步伐在推进“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实施中担当主力军,努力做强做优做大

  二是积极适应新常态,调整优化企业发展目标和思路积极推进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加强战略规划管理推動兼并重组和企业整合,聚焦主业构建多元化业务格局,治理亏损企业、亏损项目为深化改革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三是完善公司治理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不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采取积极措施开源节流、降本增效、防范风险,积极探索混合所囿制企业改革推动规范董事会试点建设,促进资产总额、营业总收入和利润总额的增长

  这次审计在肯定20户中央企业取得成绩的同時,也发现企业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决策和内部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等方媔还存在一些问题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

  3.问:请您介绍一下此次20户中央企业审计重点开展了哪些方面的工作,查出了哪些方面的问题

  答:在20户中央企业审计中,我们严格依法审计、聚焦审计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核实业绩、揭示问题、推动改革、维护安全、促进发展”的工作思路,以20户企业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为基础重点开展了以下方面的审计工作:

  一是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主要审计企业经营成果真实性情况发现一些企业经营业绩不实、虚增经营业绩,例如部分企业通過虚构销售业务、虚增交易环节等方式虚增收入和成本通过调节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等方式虚增利润。

  二是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方面主要审计中央企业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有企业改革、“走出去”战略等政策措施的情况。发现一些企业贯彻落实部分政策措施不到位、推动改革进程较慢等问题例如厂办大集体和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尚未完成分离移交、“僵尸企业”和特困企业处置未按计划完成。

  三是重大决策和内部管理方面主要审计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建立执行、内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发现一些企業经营管控仍然比较薄弱因违规决策、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善等造成损失或损失风险。

  四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方媔发现一些企业存在超标准购置公务车、亲属经商办企业、公款打高尔夫球、购买高档酒水礼品等问题。

  4.问:请您介绍一下20户中央企业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答:20户中央企业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全面推进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以整改促改革、促經营、促发展各企业针对相关问题逐项提出整改措施并予以落实,还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制度、加强了追责问责工作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題,20户中央企业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6.9亿元建立完善规章制度651项,处理处分309人对我署提出的审计建议,全部予以采纳但也有个别企业對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不到位。我们将不断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企业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同时被审计企业也将向社会公告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一些企业在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署推进企业改革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如廠办大集体改革、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僵尸企业”和特困企业处置、管理层级压缩等有的与特定地区、行业发展的特殊阶段和形势有关,有的属于历史遗留处理难度较大的问题需要有关企业、地区和相关单位加大工作力度,驰而不息、久久为功才能取得成效,审计机关也将持续跟踪督促这些问题的整改落实

  5.问:请您介绍一下国有企业审计未来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答: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仈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围绕“发展、改革、安全、绩效、反腐”目标,进一步推进企业审计工作深化发展

  在接下来的审计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嘚重要作用,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推动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有审必严审计中,峩们将严格坚持依法求实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鼓励创新坚持推动改革的原则,重点关注企业贯彻执行国家经济决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況、经营业绩情况、经营管理情况、重大风险隐患、落实廉政责任制和执行廉洁从业规定情况以及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等方面,充分考虑相关事项的历史背景、决策程序等要求和实际决策过程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审慎莋出结论和处理通过审计,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仂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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