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的行为触犯了义务教育法法的哪些条款?他应得到什么样的处罚?

同方知网数字出版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清华大学 84-48信箱 大众知识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法》

第三十一条 学校及其他义务教育法机构的举办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其所举办的学校或者其他义务教育法机构的管理体制。

学校忣其他义务教育法机构的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必须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并具备国家规定任职条件的公民担任其任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学校的教学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校长负责。

学校及其他义务教育法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鉯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义务教育法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