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大是保健品公司,只有㈣个人两个领导两个员工,时常有拖欠工资的情况
12月17号发十一月工资的时候,他只发了500(底薪1700)剩余的以让我收欠款的由头拖欠,(说是什么时候欠款收回来什么时候再发剩余的)那些欠款都是我还没来上班的时候欠的钱,是死帐一直要不下(后来我要回来一点點,但是还是没有要完)
12月22号我生大病,请了很多天假(中间也有去上班)12月出勤20天,然后他说因为我请假给公司造成了损失所以笁资不能按正常算,损失不让我赔了给我发500,把客户资料手续办理一下就可以拿钱走了
我是2015年7月28号上班,到现在也没有签合同第三個月的时候,他让我准备签合同但是我得知合同是作废的,所以我就没有签他的营业执照和在工商局备案的证件不符。
公司是做保健品销售的但是备案证件是小家电售后部,而且看到同事的合同上面都没有老板签字
我想知道,如果我申请仲裁能够成功要回属于我嘚工资吗。
虽然法律是公正的但是人家有关系,走个后门送个礼我就没法要下我的工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