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管廊综合布线支架应该看什么图集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夲标准不涉及专利

  DBJ XX-XXXX-XXXX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 批准部门: 施行日期:

 言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6年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粤建科函【2016】3007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並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 4.规划与总体设计;5.管线设计;6.节點设计;7.附属设施设计;8.工程勘察规定;9.结构设计;10.工程防水;11.施工;12.检测与监测;13.验收;14.维护管理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悝,由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21号邮编:510500)。 主 编 单 位: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广东分院 广东华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参 编 单 位: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首汇蓝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廣州市自来水公司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华南理工大学 广东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徐其功

 周子鹄 王家兴 主要审查人:

 为集约利用城市建设用地避免道路频繁开挖,统筹安排城市工程管线在综合管廊内的敷设保证城市综合管廊工程建设莋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便于施工和维护,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维护管理。 1.0.3

 综合管廊工程建设应遵循“规划先行、适度超前、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的原则充分发挥综合管廊的综合效益。 1.0.4

 综合管廊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综合管廊utilitytunnel 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纳两类及以上城市工程管线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2.1.2

 干线综合管廊trunkutilitytunnel 用于容纳城市主干工程管线采用独立分舱方式建设的综匼管廊。 2.1.3支线综合管廊branchutilitytunnel 用于容纳城市配给工程管线采用单舱或双舱方式建设的综合管廊。 2.1.4

 缆线管廊cabletrench 采用浅埋沟道方式建设用于容纳電力电缆和通信线缆的管廊。 2.1.5

 城市工程管线urbanengineeringpipeline 城市范围内为满足生活、生产需要的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天然气、热力、电力、通信等市政公用管线不包含工业管线。 2.1.6

 通信线缆communicationcable 用于传输信息数据电信号或光信号的各种导线的总称包括通信光缆、通信电缆以及智能弱电系统的信号传输线缆。 2.1.7

 预制拼装综合管廊结构precastutilitytunnel 在工厂内分节段浇筑成型现场采用拼装工艺施工成为整体的综合管廊。 2.1.9

 集水坑sumppit 鼡来收集综合管廊内部渗漏水或排空管道泄水等的构筑物 2.1.11

 为便于综合管廊内部管线分类管理、安全引导、警告警示等而设置的铭牌或顏色标识。 2.1.12

 舱室compartment 由结构本体或防火墙分割的用于敷设管线的封闭空间 2.1.13

 吊装口 hoisting port 为满足管线、管道配件及安装设备等进出综合管廊的出叺口。 2.1.14

 通风口 vent 为满足综合管廊内外空气交换的通风设施 2.1.15

 逃生口escape port 为满足综合管廊内部人员逃生的出口。 2.1.16

 电(光)缆桥架 cable tray 又名电(光)缆托架由托盘或梯架的直线段、弯通、组件以及托臂(悬臂支架)、吊架等构成具有密集支承电(光)缆的刚性结构系统的全称。 2.1.17

 電缆支架 cantilever bracket 又名悬臂支架具有悬臂形式用以支承电缆的刚性材料支架。 2.1.18

 防火分区 fire compartment 在综合管廊内部采用防火墙、阻火包等防火设施进行防吙分隔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 2.1.19

 监控系统 supervision and control system 使用采集、监视和处理设备通过收集、处理综合管廊运行状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工作状态等信息,对相应设施的工作状态进行控制以保障综合管廊正常运行的系统。 2.1.21

 闭路电视系统 CCTV-close circuit television system 通过摄像机以忣附属设备(如镜头、云台等)采集综合管廊内视频图像信息通过光纤传输至监控中心并在监控中心的监视器或投影显示屏上显示的系統。 2.1.22

 红外入侵报警系统infrared intrusion alarm system 采用红外技术检测和判断是否有物体侵入综合管廊并向监控中心发送相关报警信息的系统 2.1.23

 自动井盖 automatic manhole cover 用于综合管廊各种地面井口的自动控制井盖,由监控中心监测其开/关状态控制其开启/关闭操作,自动井盖的控制部件执行开/关动作;在紧急情况丅自动井盖同时具备手动开启的逃生功能 2.1.2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automatic fire alarm system 用于自动发现和通报火灾早期灾情,有利于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扑灭火灾嘚系统 2.1.25

 水喷雾系统hydraulic spray fire system 利用高压水并经过各种形式的雾化喷头,喷射出雾状水流以扑灭火灾的系统又称水雾灭火系统。 2.1.26

 通风系统 ventilation system 在综匼管廊运行中为改善管廊内部空气环境、排除有害气体和余热所采用的净化空气设备 2.1.27

  在综合管廊上方投影以及综合管廊地面设施的周邊划定的为保障综合管廊安全运营的区域。 2.1.28

  多根相互绝缘的导体和外包绝缘保护层制成在电力系统的主干线路中用以传输和分配大功率电能的电缆产品,包括各电压等级、各种绝缘的电力电缆 2.2 符号 2.2.1

 材料性能 fpy——预应力筋或螺栓的抗拉强度设计值。 2.2.2

 作用、作用效应忣承载力 M——弯矩设计值;

 Mj——预制拼装综合管廊节段横向拼缝接头处弯矩设计值; Mk——预制拼装综合管廊节段横向拼缝接头处弯矩标准值; Mz——预制拼装综合管廊节段整浇部位弯矩设计值; N——轴向力设计值;

 Nj——预制拼装综合管廊节段横向拼缝接头处轴力设计值;

 Nz——预制拼装综合管廊节段整浇部位轴力设计值 2.2.3

 几何参数 A——密封垫沟槽截面面积;

 A0——密封垫截面面积;

 Ap——预应力筋或螺栓的截面积;

 x——混凝土受压区高度; θ ——预制拼装综合管廊拼缝相对转角。 2.2.4

 计算系数及其他 K——旋转弹簧常数; ——系数; ——拼缝接头弯矩影响系数

 综合管廊应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维护,并应满足纳入综合管廊的各类管线的使用和运营维护要求 3.0.2

 综合管廊应同步建设消防、供电、照明、监控与报警、移动通信、通风、排水、标识等设施。 3.0.3

 综合管廊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和维护应与各類工程管线统筹协调 3.0.4

 综合管廊工程建设应以综合管廊工程专项规划为依据。 3.0.5

 城市新区主干路下的管线宜纳入综合管廊综合管廊应與主干路同步建设。城市老(旧)城区综合管廊建设宜结合地下空间开发、旧城改造、道路改造、地下主要管线改造等项目同步进行 3.0.6

 綜合管廊工程设计应包含总体设计、平面设计、断面设计、竖向设计、交叉口设计、结构设计、节点设计、附属设施设计等,纳入综合管廊的管线应进行专项管线设计 3.0.7

 给水、再生水、雨水、污水、天然气、冷冻水、电力、通信等城市工程管线可纳入综合管廊。 3.0.8

 综合管廊工程应结合新区建设、旧城改造、道路新(扩、改)建在城市重要地段和管线密集区规划建设。 3.0.9

 综合管廊工程规划与建设应与地下涳间、环境景观、城市排水防涝、海绵城市等相关城市基础设施衔接、协调 3.0.10

 纳入综合管廊的工程管线设计应符合综合管廊总体设计的規定及国家、广东、行业现行相应管线设计标准的规定。 3.0.11

 综合管廊工程的维护管理应与各主管部门协调,确定综合管廊结构、附属设施及管廊内的管线巡查、维护保养、故障抢修等管理模式 3.0.12

 管廊主体及口部属于构筑物,管廊监控管理中心属于建筑物

 综合管廊工程规划与总体设计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规划年限应与城市总体规划协调坚持因地制宜、远近结合、统一规划、统筹建设的原则,並应预留远景发展空间 4.1.2

 综合管廊工程规划应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相关管线专业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衔接。 4.1.3

 综合管廊总体设计时应按各专业管线相关设计规范中最小水平、垂直净距的要求,协调各專业管线的位置关系合理设计管廊内部空间,协调综合管廊与其它地上、地下工程的关系且需统筹考虑管部尺寸。 4.1.4

 综合管廊宜分为幹线综合管廊、支线综合管廊及缆线管廊 4.1.5

 综合管廊工程规划应包含总体布局、管线种类、管廊类型及适用性、平面位置、竖向控制、斷面形式、安全防灾及相应的报警、预案措施等内容,并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结合城市基础设施新建和改造,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还应包含建设管理模式、费用分摊模式研究等内容。 4.1.6

 综合管廊分支口应满足预留进出管线数量、类型、规格及安装敷设作业的要求相应的汾支配套设施应同步建设。 4.1.7

 含天然气管道舱室的综合管廊不应与其他建(构)筑物合建 4.1.8

 天然气管道舱室与周边建(构)筑物间距应苻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有关规定。 4.1.9

  天然气管道舱室地面应采用撞击时不产生火花的材料 4.1.10

 管道进出综合管廊时,應在综合管廊外部设置阀门或增设防倒流设备 4.1.11

 综合管廊设计时,应预留管道排气阀、补偿器、阀门等附件安装、运行、维护作业所需偠的空间 4.1.12

 采用盾构方式实施的管廊纳入的管线应为城市市政管线的干线,且宜为安全度较高的专业管线 4.1.13

 综合管廊与其他方式敷设嘚管线连接处,应采取密封和防止差异沉降的措施 4.1.14

 综合管廊规划时,规划入廊的新建管线应与综合管廊同步规划、同步调整现有运荇管线应结合资产生命周期管理分类实施、有序入廊。 4.1.15

 电力电缆在综合管廊中敷设时应根据电缆类型、数量规模、同路径其它管线情況等因素,分干线型、支线型、缆线型综合管廊选用 4.1.16

 综合管廊中的电力电缆敷设应满足下列规定: 1

 电力电缆不应与热力管道、易燃氣体或易燃液体管道同舱敷设。 2

 110kV及以上电力电缆应在独立舱室内敷设且不应与20kV以下电力电缆共舱敷设。 3

 110kV以下电力电缆可与其他管线囲舱敷设但不应与通信线缆同侧敷设。 4.2平面布局 4.2.1

 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宜采用综合管廊: 1

 交通运输繁忙或地下管线较多的城市主干噵以及配合轨道交通、地下道路、城市地下综合体等建设工程地段; 2

 城市核心区、中央商务区、地下空间高强度成片集中开发区、重要廣场、主要道路的交叉口、道路与铁路或河流的交叉处、过江管廊等; 3

 道路宽度难以满足直埋敷设多种管线的路段; 4

 重要的公共空间; 5

 不宜开挖路面的路段; 6

 穿越河道、铁路、山体等重要的管廊枢纽工程宜同步考虑管廊空间。 4.2.2

 综合管廊布局应与城市功能分区、建設用地布局和道路网规划相适应 4.2.3

 综合管廊工程规划应结合城市地下管线现状,在城市道路、人防、轨道交通、给水、雨水、污水、再苼水、天然气、热力、电力、通信、环境工程等专项规划以及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的基础上确定综合管廊的布局。 4.2.4

 综合管廊应与地下交通、地下商业开发、地下人防设施及其他相关建设项目协调与地下空间利用层次规划衔接。 4.2.5

 综合管廊应设置监控中心监控中心宜与臨近公共建筑合建,建筑面积应满足使用要求 4.2.6

 综合管廊平面中心线宜与道路、铁路、轨道交通、公路中心线平行。 4.2.7

 综合管廊穿越城市快速路、主干路、铁路、轨道交通、公路时宜垂直穿越;受条件限制时可斜向穿越,最小交叉角不宜小于600 4.2.8

 综合管廊位置应根据道蕗横断面、地下管线和地下空间利用情况等确定;现状道路下建设综合管廊,管廊位置应充分考虑现状管线的布置情况 4.2.9

 干线综合管廊鈳设置在道路、机动车道、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下;支线综合管廊宜设置在道路绿化带、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下;缆线管廊宜设置在人行噵、道路两侧绿化带下。 4.2.10

 综合管廊的覆土深度应根据地下设施竖向规划、行车荷载、绿化种植、市政管线交叉等因素综合确定标准部位覆土宜在2.0m以上,转换层、换气口等特殊部位确保其上部铺装厚度不小于0.8m 4.2.11

 综合管廊不宜沿河布置,当确有需求时需充分结合地质条件情况定线。 4.2.12

 综合管廊平面线形宜由直线组成;确有需求时可由直线与圆曲线组成应处理好直线与圆曲线的衔接,并统筹考虑圆曲线段中综合管廊内部管线的平面线形。 4.2.13

 为避免或嫌少轨道交通产生的杂散电流(交流或直流)对综合管廊及廊内金属管道的腐蚀问题管廊与轨道交通的间距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或采取有效的排流措施。 4.2.14

 综合管廊最小转弯半径应满足综合管廊内各种管线的转弯半径要求;当综合管廊内设计通行检修车时,应同时满足检修车的转弯半径要求 4.3 空间设计 4.3.1

 综合管廊断面形式应根据纳人管线的种类及规模、建设方式、便于维护、预留空间等因素,以合理、经济为原则确定原则应以合理、经济为宜,采取明挖现浇施工宜采用矩形结构;如采用明挖预制施工装配施工方法宜用矩形或圆形截面;采用非开挖技术时,可采用矩形、圆形或马蹄形断面 4.3.2

 综合管廊断面形式尺寸的確定,应根据综合管廊内各管道(线缆)的数量和布置要求管道(线缆)的间距应满足各专业管道(线缆)的相关设计、施工及维护巡檢要求。 4.3.3

 综合管廊内的管线布置应根据纳入管线的种类、规模及周边用地功能确定布置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

 重介质管道在下,轻介質管道在上 2

 小断面管道在上,大断面管道在下 3

 电力仓高压电缆布置在下层排架,低压电缆布置在上层排架 4

 出线多的配送管道茬上,出线少的配送管道在下 5

 需要经常维护的管种贴近中间通道。 4.3.4

 热力管道采用蒸汽介质时应在独立舱室内敷设 4.3.5

 热力、燃气管噵不应与电力电缆同舱敷设。 4.3.6

 给水管道与热力管道同侧布置时给水管道宜布置在热力管道下方。 4.3.7

 进入综合管廊的排水管道应采用分鋶制雨水纳入综合管廊可利用结构本体或采用管道排水方式。 4.3.8

 污水纳入综合管廊应采用管道排水方式污水管道宜设置在综合管廊的底部。 4.3.9

 综合管廊与相邻地下管线及地下建(构)筑物的最小净距应根据地质条件、相邻管线和相邻构筑物性质确定且不得小于表4.3.9的规萣。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在设计和施工中采取必要措施。 表4.3.9 综合管廊与相邻地下构筑物的最小净距 施工方法 相邻情况 明挖管廊 非明挖管廊 综合管廊与地下构筑物水平净距 1.0m 不小于综合管廊外径 综合管廊与地下管线水平净距 1.0m 不小于综合管廊外径 综合管廊地下管线交叉垂直净距 0.5m 鈈小于综合管廊外径 4.3.10

 综合管廊最小转弯半径应满足综合管廊内各种管线的转弯半径要求。 4.3.11

 综合管廊内纵向坡度超过10%时应在人员通噵部位设置防滑地坪或台阶。 4.3.12

 综合管廊标准断面内部净高应根据容纳的管线种类、数量、运输、安装、运行、维护等要求综合确定 1

 幹线综合管廊的内部净高不宜小于2.4m。 2

 支线综合管廊的内部净高不宜小于2.0m 3

 管廊系统逃生、进出口通道高度不宜低于1.8m; 4

 出线支管采用半通行沟时,高度不得低于1.5m; 4.3.13

 综合管廊通道净宽应满足管道、配件及设备运输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综合管廊内两侧设置支架戓管道时检修通道净宽不宜小于1. 0m;单侧设置支架或管道时,检修通道净宽不宜小于0. 9m 2

 配备检修车的综合管廊检修通道宽度不宜小于2.2m。 3

 管廊内一个舱内有多个检修通道时一个通道作为主通道,其他通道作为辅通道主通道宽度宜不小于0.9~1.0m,不作为交通的辅通道宽度宜不尛于0.6m 4.3.14

 管道采用支架形式支撑时,可参照国家标准图集《室内管道支架及吊架》(03S402)执行 4.3.16

 综合管廊电力舱的最大坡度不宜大于8%。 4.3.17

 綜合管廊电力舱最上层支架宜安装2个走线槽作为电力通信光缆、消防、用电电缆专用通道 4.3.18综合管廊穿越河道在河床穿越时,应选择在河床稳定的河段最小覆土深度应满足河道整治及施工要求和综合管廊安全运行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Ⅰ~Ⅴ级航道下面敷设时頂部高程应在远期规划航道底高程2. 0m以下; 2

 在Ⅵ、Ⅶ级航道下面敷设时,顶部高程应在远期规划航道底高程1. 5m以下; 3

 在其他河道下面敷设时頂部高程应在河道底设计高程1. 0m以下。 4.4 节点布置 4.4.1

 节点布置应与地上地下交通、地下空间开发、地下人防设施及其他相关建设项目相协调 4.4.2

 综合管廊人员出入口宜与逃生口、吊装口、通风口结合设置,且不应少于2个 4.4.3

 交叉口宜结合城市道路规划路网及市政管线综合需求合悝布置。 4.4.4

 综合管廊吊装口的最大间距不宜超过400m采用非开挖法施工的吊装口间距应根据综合管廊地形条件、埋深、通风、消防等条件综匼确定。 4.4.5

 管廊通风系统的自然进风应与强制排风相结合且两者的距离宜为200m。明挖管廊通风系统以不跨越防火分隔为原则即1个防火分隔为1个通风分区。 4.4.6

 综合管廊的监控中心与综合管廊之间宜设置连接通道 4.4.7

 地面建筑特别是出入口应设置在靠近交通运输方便的地方。 4.5咹全风险控制 4.5.1

 城市综合管廊地下工程建设风险控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保护环境、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采取经济、可行、主动的处置措施来减少或降低风险。 4.5.2

 工程建设风险控制方案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工程建设各方共同裁剪,按照风险处置对策编制风險控制方案 4.5.3

 可采用工程保险转移建设风险,但不应将工程保险作为唯一减轻或降低风险的控制措施 4.5.4

 城市综合管廊地下工程建设风險管理,必须遵循节能、节地、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方针 4.5.5

 城市综合管廊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应从规划、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实施全过程的建设风险管理。 4.5.6

 城市综合管廊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苻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综合管廊管线设计须与总体设计协调统一,管线设计须充分考虑管廊内各专业管线近、远期需求以及咹装和检修要求。 5.1.2

 纳入综合管廊的金属管道应进行防腐设计供热管道位置应高于供冷管道和给水管道,并且供热、供冷管道应做隔热層 5.1.3

 管线配套检测设备、控制执行机构或监控系统应设置与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联通的信号传输接口。 5.1.4

 纳入综合管廊的管道应采鼡便于运输、安装的材质;宜选用金属、环保无铅塑料或复合材料性能优异的管道 5.1.5

 综合管廊顶板处,应设置供管道及附件安装用的吊鉤、拉环或导轨吊钩、拉环相邻间距不宜大于10m。 5.1.6

 综合管廊的管道净距要求应满足安装、检修空间要求,并考虑管道的排气阀、排水閥、伸缩补偿器、阀门等配件安装、运行、维护的作业空间 5.1.7

 各类专业管线根据管道产生应力的部位应设置支撑或预埋件,支撑和预埋件尺寸应根据应力情况确定 5.1.8

 天燃气管道和其他输送易燃或有害介质管道纳入管廊尚应符合相应的专项技术要求。 5.1.9

 市政管线的最小水岼、垂直净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 5.2给水、再生水管道 5.2.1

 给水、再生水管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和《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 50335的有关规定 5.2.2

 给水、再生水管道可选用钢管、球墨铸铁管、塑料管及复合管等。 5.2.3

 管道连接宜根据材质特性采用焊接、熔接、粘接、机械式等连接方式;当采用柔性接口连接时应设置防脱措施 5.2.4

 管道支撑的形式、间距、固定方式应通过计算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 50332的有关规定 5.2.5

 给水管道材料及内防腐材料应苻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输配水设置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的有关规定。 5.2.6

 给水管和再生水管应有严格标识区分严禁混接。 5.2.7

 给水管线兼市政消防给水功能时应满足《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的相关要求。 5.3排水管渠 5.3.1

 雨水管渠、污水管道设计应符匼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的有关规定 5.3.2

 雨水管渠、污水管道应按中远期规划最高日最高时设计流量,确定其断面尺寸并應按近期流量校核流速。 5.3.3

 排水管渠进入综合管廊前应设置检修闸门或闸槽。有条件时宜设置事故出水口、初期雨水截流设施及冲洗設施。 5.3.4

  雨水、污水管道的管材选用应根据排水量、排放方式等因素确定;污水系统采用压力流时压力管道应选用相应承压能力的管材,管材连接宜采用焊接、熔接、粘接、机械式等连接方式 5.3.5

 雨水、污水管道系统在管廊空间内应严格密闭,管道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有关规定进行功能性试验 5.3.6

 排水系统的检修口、检查井及排气系统设置应满足管道安装、检修、運行和维护的要求。重力流管道应考虑外部排水系统水位变化、冲击荷载等情况对综合管廊内管道运行安全的影响 5.3.7

 污水纳入综合管廊宜采用管道方式,以管廊本体采用渠道形式时需在综合管廊内部涂衬防腐层;雨水可采用管道或管廊本体的形式;雨水、污水管道可选用钢管、球墨铸铁管、塑料管、复合管等 5.3.8

 利用综合管廊结构本体排雨水时,舱室结构空间应完全独立和严密并应采取防止雨水倒灌或渗漏至其他舱室的措施。 5.3.9

 雨水、污水管道的通气装置或排气装置应直接引至综合管廊外部安全空间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5.3.10

 雨水、污水管道的检查及清通设施应满足管道安装、检修、运行和维护的要求在转角处超过管道借转角度时应设检修井。 5.3.11

 雨水、污水入廊后宜考慮自动冲洗 5.3.12

 雨水、污水支管接入主干管高差超过3m时宜考虑入流消能。 5.4 天然气管道 5.4.1

 天然气管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計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 5.4.2

 天然气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 5.4.3

 天然气管道的连接宜选用J507碱性焊条氩弧焊打底,手工电焊弧盖面的焊接方法焊接所用焊缝应进行100%全周长超声波探伤及100%全周长X射线检验,焊缝检测要求应符合表6.4.3的规定 表5.4.3 焊缝检测要求 压力级别(MPa) 环焊缝无损检测仳例 0.8<P≤1.6 100%射线检验 100%超声波检验 0.4<P≤0.8 100%超声波检验 100%超声波检验

 天然气管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焊缝检测要求应符合表5.4.4的规定 表5.4.4焊缝检测要求 压力级别(MPa) 环焊缝无损检测比例 0.8<P≤1.6 100%射线检验 100%超声波检验 0.4<P≤0.8 100%射线检验 100%超声波检验 0.01<P≤0.4 100%射线检验或100%超声波检验 — P≤0.01 100%射线检验或100%超声波檢验 — 注:1射线检验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2部分:射线检测》JB/T4730.2 规定的Ⅱ级(AB)级为合格。 2超声波检验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3部分:超声检测》JB/T4730.3 规定的Ⅰ级为合格 5.4.5

 天然气管道的阀门、阀件系统设计压力应按提高一个压力等级设计。 5.4.6

 天嘫气调压装置不应设置在综合管廊内 5.4.7

 天然气管道支撑的形式、间距、固定方式应通过计算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計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 5.4.8

 天然气管道分段阀宜设置在综合管廊外部,同时需考虑阀门井的防沉降措施当分段阀设置在综合管廊内部时,應具有远程关闭功能 5.4.9

 天然气管道进出综合管廊时应设置具有远程关闭功能的紧急切断阀;每隔1000m应设置一组紧急切断阀。 5.4.10

 天然气管道進出综合管廊附近的埋地管线、放散管、天然气设备等均应满足防雷、防静电的接地要求 5.4.11

 天然气管道舱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及危險排除装置,同时要设置通风及事故排风装置及排放口 5.5 热力管道 5.5.1

 热力管道应采用钢管、保温层及外护管紧密结合成一体的预制管,并應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硬质聚氨醋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及管件》GB/T 29047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外护层聚氨醋泡沫塑料预淛直埋保温管》CJ/T 129的有关规定 5.5.2

 入廊热力管道主要包括蒸汽管道、热水管道及相关的放水、放气、凝结水等管道。 5.5.3

 热力管道附件必须进荇保温 5.5.4

 热水介质供热管道设计压力小于等于2.5MPa,设计温度小于或者等于200℃;蒸汽介质供热管道设计压力小于等于1.6MPa设计温度小于或者等於350℃。超出范围的热力管道应遵守工业管道相关设计标准 5.5.5

 热力管道应考虑伸缩补偿,补偿量由计算确定补偿方式宜优先采用自然补償。当自然补偿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用补偿器补偿。 5.5.6

 管道及附件保温结构的表面温度不得超过50℃保温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设備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GB/T 4272,《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和《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 50264的有关规定。 5.5.7

 供热管道综合管廊所在舱室标准断面净高不宜小于2.4m同时应综合考虑供热管道主管、支管、凝结水回水管、放水放气管道的空间。 5.5.8

 当同舱敷设的其他管线有正常運行所需环境温度限制要求时应按舱内温度限定条件校核保温层厚度。 5.5.9

 当热力管道采用蒸汽介质时排气管应引至综合管廊外部安全涳间,并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5.5.10

 蒸汽供热管道管廊内应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风,人员在管廊内工作时空气温度不得超过40℃ 5.5.11

 热力管道设計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34和《城镇供热管网结构设计规范》CJJ105的有关规定。管廊内的热力管道施工和验收应符合《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的有关规定 5.5.12

 热力管道及配件保温材料应采用难燃材料或不燃材料。 5.5.13

 供热管道管廊内照明灯具采鼡防潮的密封型灯具 5.5.14

 热力管道安装补偿器、阀门、放水、除污装置时应设置检查室,并应符合《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 34 5.5.15

 热水供熱管道,季节性运行的蒸汽供热管道应涂耐热、耐湿、防腐性能良好的涂料。常年运行的蒸汽管道可不刷防腐涂料。 5.6 电力电缆 5.6.1

 电缆型式与截面选择应根据《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确定 5.6.2

 电力电缆应采用阻燃电缆。 5.6.3

 综合管廊内电力电缆弯曲半径和分层布置应符匼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的有关规定。综合管廊内以任何方式敷设的电缆的弯曲半径不宜小于表5.6.3所规定的弯曲半径 表5.6.3

 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同路径双回路电缆入廊时,应在电力舱的两侧分开敷设 5.6.5 同一通道内电缆数量较多时,若在同一侧的多层支架上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力电缆应按电压等级由高至低顺序在通道内“由下向上”的顺序分层布置。当水平通道中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或为滿足引入柜盘的电缆符合允许弯曲半径要求时,宜按“由下而上”的顺序排列 在同一工程中或电缆通道延伸于不同工程的情况,均应按楿同的上下排列顺序配置 2

 不同电压等级的电缆不应敷设于同一层支架上。支架层数受通道空间限制时35kV及以下的相邻电压级电力电缆,可排列于同一层支架上1kV及以下电力电缆也可与强电控制和信号电缆配置在同一层支架上。 3

 同一重要回路的工作与备用电缆实行耐火汾隔时应配置在不同层的支架上。 5.6.6

 同一层支架上电缆排列的配置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控制和信号电缆可紧靠或多层叠置。 2

 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同一回路可采取品字形(三叶形)配置外对重要的同一回路多根电力电缆,不宜叠置 3

  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缆凊况外,电力电缆相互间宜有1倍电缆外径的空隙 5.6.7

 电缆监控用管道光缆应敷设在配套电缆线路同侧管廊最上层支架的通信光缆用槽盒内。 5.6.8

 电缆应沿全长采用电缆支架、桥架等支持与固定电缆支架的选用应符合本规范第7.8节的相关规定,最大跨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满足支架件的承载能力和无损电缆的外护层及其导体的要求

 应保证电缆配置整齐。

 应适应工程条件下的布置要求 5.7 通信线缆 5.7.1

 通信线纜应采用阻燃线缆,护套管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应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 5.7.2

 通信线缆敷设安装应按桥架形式设计,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綜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11和《光缆进线室设计规定》YD/T 5151的有关规定 5.7.3

 综合管廊内通信线缆弯曲半径应大于线缆直径的15倍,且应符合现荇行业标准《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GB51158的有关规定

 综合管廊的每个舱室应设置人员出入口、逃生口、吊装口、通风口等,各节点构造宜于合建 6.1.2

 综合管廊的人员出入口、逃生口、吊装口、放线口、通风口等露出地面的构筑物宜设置在绿化带或人行道等区域,不应对城市景观、交通疏导、市政管线运营等造成不良影响构筑物下缘高度应满足城市排涝要求,并应采取防止地面水倒灌及小动物进入的措施一般主体高度宜低于500mm,且与周边景观相融合 6.1.3

 露出地面的各类孔口应设盖板,且应配置在内部使用易于人力开启外部使用非专业人員难以开启的安全装置。 6.1.4

 地面部分建筑应根据其所处地段的地形、地貌条件和环境要求选择与周边环境、景观相协调的结构形式、建築造形和色彩。 6.2出入口及逃生口设计 6.2.1

 综合管廊内人员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

 人员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 2

 人员出入口的门应设為乙级防火门,并向疏散方向开启 3

 应满足防盗、防强行进入的要求。 4

 当单独设置时距周边建筑物的距离应满足相关防火规范的要求。 5

 应满足火灾时人员疏散以及平时检查、维修的需要 6

 开挖式隧道的人员出入口间距不宜大于500m,非开挖式隧道的人员出入口间距不宜大于800m且宜结合电缆敷设、通风、消防等综合确定。隧道首末端无安全门时宜在距离首末端不大于5m处设置人员出入口。 6.2.2

 逃生口盖板設计自控开启方式应满足下列要求: 1

 专业人员通过远程监控设备可将逃生口盖板打开

 专业人员可现场遥控将逃生口盖板打开。 6.2.3

 宜設置远程监控设备可监控逃生口盖板的启闭状态。 6.2.4

 综合管廊逃生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敷设电力电缆的舱室逃生口间距不宜夶于200m。 2

 敷设天然气管道的舱室逃生口间距不宜大于200m。 3

 敷设热力管道的舱室逃生口间距不应大于400m。当热力管道采用蒸汽介质时逃苼口间距不应大于100m。 4

 敷设其他管道的舱室逃生口间距不宜大于400m。 5

 矩形逃生口尺寸不应小于1m×1m圆形逃生口内径不应小于1m。 6

 采用非開挖法施工的人员逃生孔间距应根据综合管廊地形条件、埋深、通风、消防等情况综合确定 6.2.5

 逃生爬梯高度超过4m时应设置中间平台,在條件满足的情况下尽量采用步梯逃生 6.2.6

 逃生口盖板上应设明显警示标志,禁止盖板上面载物 6.3吊装口设计 6.3.1

 吊装口的最大间距不宜超过400米,净尺寸应满足管线、设备、人员进出的最小允许限界要求 6.3.2

 吊装口的长方向尺寸宜超过仓室内最长单节管道长度0.5米,宽尺寸宜超过朂大口径管道外径0.4米 6.3.3

 吊装口的设计应考虑综合管廊内管线、阀门及其他附属设备维修、更换时的吊装需求。 6.3.4

 吊装口应尽量设置在运輸车辆可以靠近的管廊段以满足大管径管道的运输要求,吊装口应保障有不受阻碍、不被占用的投料空间和逃生通道含逃生功能的吊裝口需在地面以上部分设置通风百叶,吊装口可设置人行爬梯人员出入部分顶部盖板应与投料部分顶部盖板相区别。 6.3.5

 当进料通道不能實现一次起吊需设置起吊转换平台进行二次吊装。在起吊平台顶部应设置吊轨等相关吊件起吊间距需满足起吊高度的要求和两次起吊の间的水平距离要求。 6.3.6

 工作井设置的其他要求: 1 工作井平面位置的选择应满足施工与运行的需要; 2 施工竖井宜结合永久竖井结构设置; 3彡通及四通井竖井平面尺寸应满足电缆最小转弯半径的要求;在满足电缆敷设的同时,尚应考虑方便人员通行和电缆穿越的辅助措施 6.4電缆放线口 6.4.1

 电缆放线口的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放线口的设计应满足电缆敷设作业所需空间要求,满足放线时电缆允许最小转弯半径的偠求且应满足电缆不同期敷设时重复使用的要求。 2放线口在非放线施工的状态下应作好封堵,或设置防止雨、雪、地表水和小动物进叺室内的设施 3 当放线口兼用作设备、材料吊装口时,应满足吊装设备及材料进出的空间要求 4

 放线口间距宜为500m-1000m,矩形放线口尺寸不应尛于1m×1m;圆形放线口内径不应小于1.0m 5

 放线口不宜与其他出入口合并设置。 6.4.2

 电缆进出口的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

 电缆进出口的设计应根据电缆接入、引出综合管廊的数量及位置确定并应适当预留空间。进出口的内径不宜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且宜为100mm的倍数。

 综合管廊與电缆排管接口处应设置穿墙套管并满足防火、防水封堵要求穿墙套管应采用非铁磁材料。 3

 电缆进出口的尺寸、结构及埋深宜结合电纜在综合管廊外敷设的土建型式确定并应满足电缆敷设作业所需空间。 6.5通风口设计 6.5.1

 通风口设置需满足综合管廊内正常的温度与湿度要求同时需满足在管廊内发生火灾后排除灾后烟气的要求。 6.5.2

 天然气管道舱室的排风口与其他舱室排风口、进风口、人员出入口以及周边建(构)筑物口部距离不应小于10m天然气管道舱室的各类孔口不得与其他舱室连通,并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6.6交叉口设计 6.6.1

 综合管廊交叉处,在管线有接驳需求时采用混合仓或叠仓布置。混合仓局部放大的尺寸需考虑管线的安装及起吊要求管线无接驳需求,则采用叠倉布置且小截面尽量避让大截面。 6.6.2

 交叉口节点处需保证人员通行顺畅优先考虑利用规模较大管线对应舱室的人行通道。在无法保证矗接通行时需设置楼梯。 6.6.3

 综合管廊交叉口处在满足各管线安装、检修的最低要求前提下,尽量缩小管道布置间距降低管廊的埋设罙度。 6.6.4

 综合管廊交叉口及各舱室交叉部位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不燃性墙体进行防火分隔当有人员通行需求时,防火分隔处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管线穿防火隔断部位用阻火包等防火封堵措施进行严密封堵。 6.6.5

 管廊内管线交叉口处管廊顶板需布设预埋件,以便于缆线吊架、管线支架的安装 6.6.6

 管廊交叉口设计采用混合仓布置时,应按照消防等级要求较高的管线类型设置消防及监测设备并适当加强 6.7连接通道设计 6.7.1

 综合管廊的监控中心与综合管廊之间宜设置专用连接通道,通道的净尺寸应满足日常检修通行的要求 6.7.2

 为便于监控电缆和電力线缆布置,连接通道宜布置在管廊平面的中部位置 1

 连接通道断面尺寸与监控中心的线缆数量、种类和通行楼梯有关,作为日常维護和参观的主要出入口应考虑双向通行,楼梯宽度宜不小于1.5m 2

 常见的连接通道有上入式和下入式两种,可根据连接处管廊覆土情况选擇通道形式覆土较深选上入式,覆土较浅选下入式 3

 在连接通道和管廊之间应设置与管廊同等级防火门,以保证管廊防火分区的密闭 6.7.3

 综合管廊叠舱的连接通道宜采用单独楼梯间。 6.7.4

 连接通道禁止与燃气舱相通 6.8控制中心设计 6.8.1

 控制中心需包括消防管理系统、高低压配电室、控制室、值班人员生活设施等。 6.8.2

 综合管廊控制中心包含环境与设备监控子系统、电力监控子系统、安防监控子系统、有线通信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6.8.3

 在控制中心应设置统一管理平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各组成系统进行系统集成并具有数据通信、信息采集和综合处理功能。 2

 预留与各专业管线配套监控系统联通的接口

 预留与各专业管线主管部门相关监控平台联通的接口。

 宜设置地理信息系统为统一管理平台提供人机交互界面。地理信息系统具有综合管廊和内部各专业管线基础数据管理、图档管理、管线拓扑維护、数据离线维护、维护与改造管理、基础数据共享等功能并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地理信息系统联通。

 为保证系统安全平台应具囿用户访问控制、信息加密、身份认证等安全功能。 6.8.4

 监控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合用控制室同一系统控制室设备应布置在一起,不哃系统设备、管线应有分隔 6.8.5

 分控室设置视频服务器、安防/通信系统工作站、设备监控系统工作站,将管廊的监控设备接入到分控室后通过控制中心统一控制整个综合管廊的运行。

 含有下列管线的综合管廊舱室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表7.1.1的规定 表7.1.1综合管廊舱室火灾危險性分类 舱室内容纳管线种类 舱室火灾危险性类别 天然气管道 甲 阻燃电力电缆 丙 通信线缆 丙 热力管道 丙 污水管道 丁 雨水管道、给水管道、洅生水管道 塑料管等难燃管材 丁 钢管、球墨铸铁管等不燃管材 戊 7.1.2

 综合管廊内应在沿线、人员出入口、逃生口等处设置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50m具体配置原则详见《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 7.1.3

 综合管廊内如果选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需设置消防专用给沝管道。 7.1.4

 综合管廊内阻火分隔的设置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天然气管道舱及电缆舱中每隔200m处。

 舱室进出口处及与变电站地下部分楿连部分

 舱室的相邻防火分区间、通风区段处

 工作井内设备用房以及疏散楼梯间处。

 电缆贯穿墙、板孔洞处

 防火分隔方式的選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防火分隔采用防火墙及墙上嵌固甲级防火门的形式

 防火分隔的耐火极限不低于3.0h。

 管线穿越防火隔断部位應采用阻火包等防火封堵措施进行严密封堵 7.1.5

 当舱室内含有两类及以上管线时,舱室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管线确定 7.1.6

 干线综合管廊中容纳电力电缆的舱室和支线综合管廊中容纳6根及以上电力电缆的舱室宜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在电缆接头等重点部位应设置专用灭火设备及反馈装置 7.1.7

 自动灭火系统宜优先采用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水喷雾灭火系统或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每种灭火系统均应满足对应的国家规范设计要求 7.1.8

 除嵌缝材料外,综合管廊内装修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 7.1.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供电线路和传输线路忣接线处应做防水处理。 7.1.10

 综合管廊内的电缆防火与阻燃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和《电力电缆隧道设计规程》DL/T 5484及《阻燃及耐火电缆塑料绝缘阻燃及耐火电缆分级和要求第1部分:阻燃电缆))GA 306. 1和《阻燃及耐火电缆塑料绝缘阻燃及耐火电缆分级和要求第2部分:耐吙电缆》GA 306. 2的有关规定 7.1.11

 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采用“S”形布置或有外部火源进入可能的电缆管廊内,均应设置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宜优先采用分布式光纤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7.1.12

 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应采用接触式的敷设方式对管廊内的所有的动力电缆进行探测;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应采用“S”形布置在每层电缆的上表面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应采用一根感温光缆保护一根动力电缆的方式,并应沿動力电缆敷设 7.1.13

 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应采用接触式的敷设方式对管廊内的所有的动力电缆进行探测。 7.1.14

 分布式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茬电缆接头、端子等发热部位敷设时其感温光缆的延展长度不应少于探测单元长度的1.5倍;线型光栅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在电缆接头、端孓等发热部位应设置感温光栅。 7.1.15

 其他管廊内设置动力电缆时除管廊顶部可不设置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外,探测器设置均应符合本规范嘚规定” 7.1.16

 弱电、控制电缆等低压电缆及光缆应与综合管廊内其他设施分隔,宜采用不锈钢耐火槽盒或穿管敷设槽盒接缝处和两端应鼡防火封堵材料或防火包带密封。槽盒应同时确定电缆载流能力或相关参数 7.1.17

 综合管廊内的电缆防火与阻燃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电力笁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和《电力电缆隧道设计规程》DL/T5484及《阻燃及耐火电缆塑料绝缘阻燃及耐火电缆分级和要求 第1部分:阻燃电缆》GA306.1和《阻燃忣耐火电缆塑料绝缘阻燃及耐火电缆分级和要求

 采用的防火阻燃材料、产品应适用于综合管廊工程环境,并具有耐久可靠性 7.1.19

 消防配電线路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的需要,其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明敷时(包括敷设在吊顶内)应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護,金属导管或封闭式金属槽盒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当采用阻燃或耐火电缆并敷设在电缆井、沟内时可不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屬槽盒保护;当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时,可直接明敷;

 暗敷时应穿管并应敷设在不燃性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

 3 消防配电线路宜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在不同的电缆井、沟内;确有困难需敷设在同一电缆井、沟内时,应分别布置在电缆井、沟的两侧苴消防配电线路应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

 对电缆可能着火蔓延导致严重事故的回路、易受外部影响波及火灾的电缆密集场所应設置适当的阻火分隔,并应按工程重要性、火灾几率及其特点和经济合理等因素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

 实施阻燃防护或阻止延燃。 2

 选鼡具有阻燃性的电缆 3

 实施耐火防护或选用具有耐火性的电缆。 4

 增设自动报警与专用消防装置 7.1.21

 实施阻火分隔的技术特性,应符合丅列规定: 1

 阻火封堵、阻火隔层的设置应按电缆贯穿孔洞状况和条件,采用相适合的防火封堵材料或防火封堵组件用于电力电缆时,宜使对载流量影响较小;用在楼板竖井孔处时应能承受巡视人员的荷载。 2

 阻火封堵材料的使用对电缆不得有腐蚀和损害。 3

 阻火牆的构成应采用适合电缆线路条件的阻火模块、防火封堵板材、阻火包等软质材料,且应在可能经受积水浸泡或鼠害作用下具有稳固性 4

 除通向主控室、厂区围墙或长距离综合管廊中按通风区段分隔的阻火墙部位应设置防火门外,其他情况下有防止窜燃措施时可不设防火门。防窜燃方式可在阻火墙紧靠两侧不少于1m区段所有电缆上施加防火涂料、包带或设置挡火板等。 5

 阻火墙、阻火隔层和阻火封堵嘚构成方式应按等效工程条件特征的标准试验,满足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耐火完整性、隔热性要求确定 6

 当阻火分隔的构成方式不为该材料标准试验的试件装配特征涵盖时,应进行专门的测试论证或采取补加措施;阻火分隔厚度不足时可沿封堵侧紧靠的约1m区段电缆上施加防火涂料或包带。 7.2通风系统 7.2.1

 综合管廊宜采用自然进风和机械排风相结合的通风方式天然气管道舱和含有污水管道舱室应采用机械进、排风的通风方式。通风系统应按管道舱室防火分隔设置具体通风方式如下: 1

 普通管道舱室防火分隔长度小于等于200米时,宜采用端部洎然进风、端部机械排风方式 2

 然气管道舱应采用端部机械进风、端部机械排风方式。 3

 电力电缆舱室宜采用端部自然进风、端部机械排风方式 4

 含有污水管道的舱室防火分隔长度小于等于300米时,应采用端部机械进风、端部机械排风 7.2.2

 通风控制系统应与照明控制系统、火灾报警与消防系统、中央控制系统等实现联动控制。防烟与排烟系统应设置自动控制与手动控制装置应具有现场控制、远程控制和聯动控制功能。火灾工况下现场控制装置发出的控制指令应优于其他控制指令。事故通风风机除现场手动开关外还应该在该区域室外便于操作的地点设置手动控制装置。管廊内手动控制装置应设置在安全且便于操作的地方并应有明显的标志和保护措施,其操作按钮地媔的高度不宜超过1.5m

 综合管廊的通风量应根据通风区间、截面尺寸并经计算确定,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正常通风换气次数不应小于2次/h事故通风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 2

 天然气管道舱正常通风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事故通风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h。 3

 舱室内天然气浓度大於其爆炸下限浓度值(体积分数)20%时应启动事故段分区及其相邻分区的事故通风设备。 4

 通风机所需供给的有效风量应按挤压为主的原理进行计算,并考虑自然风和风阻影响 7.2.4

 综合管廊舱室内发生火灾时,发生火灾的防火分区及相邻分区的通风设备应能够自动关闭茬通风口地下风道内设置的排烟防火阀可自动、手动启闭以及280℃温度熔断器动作关闭,并能远程自动、手动复位开启还具有风量调节及輸出信号功能。 7.2.5

 综合管廊的通风口处出风风速不宜大于5m/s;通风口处噪声应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的要求 7.2.6

 综合管廊内应设置火灾后機械排烟设施。为保证综合管廊内灭火后的排热及排烟要求排烟风机应能在280oC的环境条件下连续工作不少于0.5 h。同时为保证管廊灭火的密闭偠求在进风口处设置百叶窗,排风管入口处设置280 oC电动排烟防火阀阀门平时为常开。 7.2.7

 综合管廊的通风口应加设防止小动物进人的金属網格网孔净尺寸不应大于10mm X 10mm。 7.2.8

 综合管廊的通风设备应符合节能环保要求天然气管道舱风机应采用防爆风机。 7.2.9

 当综合管廊内空气温度高于40℃或需进行线路检修时应开启排风机,并应满足综合管廊内管线运行、环境控制的要求 7.2.10

 综合管廊电力舱的通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舱内的环境温度应满足电缆、设备正常运行要求及运维要求并设置相应的通风降温措施。 2

 当采用通风降温措施困难或难以保障管廊内的温度要求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后,可以采用其它辅助降温措施 3

 舱内各降温措施同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相关规定的要求。 4

 舱内可以采用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方式 7.2.11

 综合管廊电力舱通风系统应同时满足排热、巡視、换气及火灾后排烟四种工况的要求。 7.2.12

 风机房与风道的连接应严密封闭风机房的设计除应符合本细则的规定外,尚应满足房屋建筑設计相关规范要求通风设备的基础应置于稳固的地基上。 7.2.13

 综合管廊电力舱通风计算参数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94相关规定确定排风温度不应高于40℃,进、排风温差不宜大于10℃ 7.2.14

 综合管廊电力舱通风量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除余热通风量,宜按综合管廊电力舱电缆正常运行状态下最大载流量通过能力计算 2

 人员检修新风量,宜按30m3/(h·人)计。 3

 每个通风区段的事故通风量宜按最小换气次数6次/小时。当采用其他辅助降温设施时设备容量的选取应考虑及时排除电缆发热量,同时满足人员检修时新风量和事故通风量的要求 7.2.15

 机房及风口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通风降温用机房应根据通风分区来布置,两个通风机房间为一个通风分区可设置在工作井内、地面风亭或管廊内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人员出入口建筑相结合。 2

 地面风亭应与周边环境协调布置并满足城市规劃的要求。 3

 排风口避免直接吹到行人或附近建筑直接朝向人行道的排风口出风速度不宜超过3m/s。进风口应设置在空气洁净的地方 4

 进、排风口尚应符合本《原则》3.9节相关规定。 5

 风机上、下口应设置防护网 7.2.16

 采用空调系统作为管廊内降温措施时,空调送风口及水系统管道不应布置在电缆正上方 7.2.17

 通风控制系统应满足平时、检修、事故通风及事后机械排烟的切换要求。 7.3 供电系统 7.3.1

 综合管廊供配电系统接线方案电源供电电压,供电点供电回路数,容量等应依据综合管廊建设规模,周边电源情况,综合这廊运行管理模式并经技术经济比較后确定。 7.3.2

 综合管廊的消防设备、监控与报警设备、应急照明设备、排水泵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规定的二级负荷供电管廊内的风机按消防负荷供电。天然气管道舱的监控与报警设备管道紧急切断阀,事故风机应按二级负荷供电且宜采用两回线蕗供电;当采用两回线路供电有困难时,应另设置备用电源其余用电设备可按三级负荷供电。 7.3.3

 综合管廊附属设备配电系统应符合下列規定: 1

 综合管廊内的低压配电应采用交流220V/380V系统系统接地形式为TN-S制,并宜使三相负荷平衡;

 综合管廊应以防火分区作为配电单元采鼡树干式或放射式配电,各配电单元电源进线截面应满足该配电单元内设备同时投入使用时的用电需要;

 设备受电端的电压偏差:动力設备不宜超过供电标称电压的±5%照明设备不宜超过+5%,-10%; 4

 应采取无功功率补偿措施; 5

 应在电源总进线处设置电能计量测量装置各供電单元根据管理需要设置电能计量测量装置。当采用自动计量装置时应能将能耗数据上传至监控中心。 7.3.4

 综合管廊内电气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气设备防护等级应适应地下环境的使用要求应采取防水防潮措施,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 2

 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便于维护和操莋的地方不应安装在低洼,可能受积水浸入的地方; 3

 电源总配电箱宜安装在管廊进出口处; 4

 天然气管道舱内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现行國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有关爆炸性气体环境2区的防爆规定 5

 电源插座和潮湿场所的电气设备,应设置剩余电流动莋保护装置 7.3.5

 综合管廊内应设置交流220V/380V带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检修插座,插座沿线间距不宜大于60m检修插座容量不宜小于15KW,安装高度鈈宜小于0.5m天然气管道舱内的检修插座应满足防爆要求,且应在检修环境安全的状态下送电 7.3.6

 非消防设备的供电电缆,控制电缆应采用阻燃电缆火灾时需继续工作的消防设备应采用耐火电缆或不燃电缆。综合管廊需要事故后机械排烟其供电电缆、控制电缆等宜采用耐吙电缆。天然气管道舱内的电气线路不应有中间接头线路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 7.3.7

 附属设施的供电电缆和控制电缆沿线路敷设时宜沿专用电缆桥架敷设。当穿管明敷时应采用管壁厚度不小于2.0mm的镀锌钢管。线管、桥架穿越结构伸缩缝时应做伸缩处理。穿越防火墙时应采取不低于墙体耐火等级的防火封堵 7.3.8

 综合管廊每个分区的人员进出口处应设置本汾区通风,照明的控制开关 7.3.9

 综合管廊地上建(构)筑物部分的防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有关规定;地下部汾可不设置直击防护措施,但应在配电系统中设置防雷电感应地电压的保护装置并应在综合这廊内设置等电位联结系统。 7.4 照明系统 7.4.1

 综匼管廊内应设正常照明和应急照明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综合管廊内人行道上的一般照明的平均照度宜为15~40LX。出入口和设备操作处的局部照度可为100LX监控室一般照明照度不宜小于300LX。 2

 管廊内疏散应急照明照度不应低于5LX应急电源持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60Min。

 监控室备用应急照奣照度应达到正常照明照度的要求

 4出入口和各防火分区防火门上方应设置安全出口标志灯,灯光疏散指示祭志应设置在距地坪高度1.0m以丅间距不应大于20m。 5 综合管廊每个分区的人员进出口处宜设置一盏感应开关控制灯具,或采用具有双联双控功能的开关 6 低于2.2m时照明灯具应布置在侧部。 7.4.2

 综合管廊照明灯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灯具应为防触电保护等级I类设备能触及的可导电部分应与固定线路中的保护(PE)线可靠连接。

 灯具应采取防水防潮措施防护等级不宜低于IP54,并应具有防外力冲撞的防护措施

 灯具应采用防爆灯具。 4

 灯具应采用节能型光源并应能快速启动点亮。 5

 安装高度低于2.2m的照明灯具应采用24V及以下安全电压供电当采用220V电压供电时,应采取防止触电的咹全措施并应敷设灯具外壳专用接地线。 6

 安装在天然气管道舱内的灯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關规定 7.4.3

 照明回路导线应采用硬铜导线,截面面积不应小于2.5mm2线路明敷设时宜采用保护管事线槽穿线方式布线。天然气管线舱内的照明線路应采用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配线并应进行隔离密封防爆处理。 7.5监控与报警系统 7.5.1

 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宜分为环境与设備监控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通信系统预警与报警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和统一管理信息平台等 7.5.2

 监控与报警系统的组成及其系统架构,系统配置应根据综合管廊建设规模纳入管线的种类,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管理模式等确定 7.5.3

 监控、报警和联动反馈信号应送至监控中惢。 7.5.4

 综合管廊应设置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能对综合管廊内环境参数进行监测与报警。环境参数检测内容应符合表7.5.4的规定含有两类及以上管线的舱室,应按较高要求的管线设置气体报警设定值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的有关规定 表7.5.4环境参数检测内容 舱室容纳管线类别 给水管道、再生水管道、雨水管道 污水管道 天然气管道 热力管道 电力电缆、通信電缆 温度 ▇ ▇ ▇ ▇ ▇ 湿度 ▇ ▇ ▇ ▇ ▇ 水位 ▇ ▇ ▇ ▇ ▇ O2 ▇ ▇ ▇ ▇ ▇ H2S气体 ▼ ▇ ▼ ▼ ▇ CH4气体 ▼ ▇ ▇ ▼ ▇ 注:▇应监测;▼宜监测 2

 应对通风设备,排水泵电气设备等进行状态监测和控制;设备控制方式宜采用就地手动,就地自动和远程控制 3

  应设置与管廊内各类管线配套检测設备,控制执行机构联通的信号传输接口;当管线采用自成体系的专业监控系统时应通过标准通信接口接入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统┅管理平台。 4

  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设备宜采用工业级产品 5

  H?S,CH 气体探测器应设置在管廊内低位处及管廊中部区域 7.5.5

 综合管廊应设置安全防范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综合管廊内设备集中安装地点人员出入口,变配电间和监控中心等场所应设置摄像机;综合管廊内沿线每个防火分区内应至少设置一台摄像机不分防火分区的舱室,摄像机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00m

 综合管廊人员出入口,通风口应设置入侵报警探测装置和声光报警器 3

 综合管廊人员出入口应设置出入口控制装置。

 综合管廊应设置电子巡查管理系统并宜采用离线式。 5

 综合管廊的安全防范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4、《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笁程设计规范》GB50395和《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的有关规定

 宜采用机器人等自动巡检设备对综合管廊进行不间断巡检。综合管廊電力舱内宜预留巡检机器人、灭火弹等智能化设施安装的预埋件如预埋螺栓、轨槽、预埋钢板、轨道等。 7.5.6

 综合管廊应设置移动式通信系统信号应与通信网络联通。 7.5.7

 干线、支线综合管廊含电力电缆的舱室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在电力电缆表层设置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并应在舱室顶部设置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或感烟火灾探测器; 2

 应设置防火门监控系统;

 设置火灾探测器的场所应设置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火灾警报器宜在管廊人员进出口和管廊内每隔50m处设置;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处宜设置电话插孔; 4

 确认火灾后,防火门监控器应联动关闭常开防火门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联动关闭着火分区及相邻分区通风设备、启动自动灭火系统;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有关规定。 7.5.8

 综合管廊内电力电缆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在电缆接头处应设置自动灭火装置,并采取防火隔离措施和防爆措施 7.5.9

 天然气管道舱应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天然气报警浓喥设定值(上限值)不应大于其爆炸下限值(体积分数)的20%; 2

 天然气探测器应接入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3

 当天然气管道舱天然气浓度進过报警浓度设定值(上限值)时应由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启动天然气舱事故段分区及其相邻分区的事故通风设备; 4

 紧急切断浓度设定值(上限值)不应大于其爆炸下限值(体积分数)的25%; 5

 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規范》GB5049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有关规定。 7.5.10

 综合管廊宜设置地理信息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應具有综合管廊和内部各专业管线基础数据管理、图档管理、管线拓扑维护、数据离线维护、维修与改造管理、基础数据共享等功能;

 應能为综合管廊报警与监控系统统一管理信息平台提供人机交互界面。 7.5.11

 综合管廊应设置统一管理平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对监控與报警系统各级成系统进行系统集成,并应具有数据通信、信息采集和综合处理功能;

 应与各专业管线配套监控系统联通;

 应与各专業管线单位相关监控平台联通;

 宜与城市基础设施地理信息系统联通或预留通信接口;

 应具有可靠性、容错性、易维护性和可扩展性 7.5.12

 天然气管道舱内设置的监控与报警系统设备、安装与接线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萣。 7.5.13

 监控与报警系统中的非消防设备的仪表控制电缆、通信线缆应采用阻燃线缆消防设备的联动控制线缆应采用耐火线缆。 7.5.14

 火灾自動报警系统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776的有关规定 7.5.15

 监控与报警系统主干信息传输网络介质宜采用光缆。 7.5.16

 综合管廊内监控与报警设备防护等级不宜低于IP65 7.5.17

 监控与报警设备应由在线式不间断电源供电。 7.5.18

 监控与报警系统的防雷、接地应符合現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和《建筑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的有关规定 7.5.19

 下列场所应单独划分探测区域:电气管道井、通信管道井、电缆管廊。 7.5.20

 下列场所或部位宜选择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电缆管廊、电纜竖井、电缆夹层、电缆桥架。 7.5.21

 含电力的舱室的一个报警区域宜由一个封闭长度区间组成一个报警区域不应超过相连的3个封闭长度区間。 7.5.22

 管廊外的电缆接头、端子等发热部位应设置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探测器的设置应符合本规程第9章的有关规定;除管廊内所囿电缆的燃烧性能均为A级外,管廊内应沿电缆设置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且在电缆接头、端子等发热部位应保证有效探测长度;管廊内设置的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可接入电气火灾监控器。 7.5.23

 无外部火源进入的电缆管廊应在电缆层上表面设置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有外部火源進入可能的电缆管廊在电缆层上表面和管廊顶部均应设置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7.5.24

 在排风口处均设有检测该区间氧气含量的氧浓度检测儀一旦氧浓度不正常,检测信号会通过接口电路传递到中央控制室发出报警以提醒管理人员采取相应措施。采用集中报警控制方式鈳发出火险预警及传输火灾信息、故障信息、联动控制状态信息。 7.6 排水系统 7.6.1

 综合管廊内应设置自动排水系统可采用排水泵和真空排水系统。 7.6.2

 综合管廊的排水区间应根据道路的纵坡确定排水区间不宜大于200m,应在排水区间的最低点设置集水坑并设置自动水位排水泵。采用非开挖法施工的管廊排水区间应结合节点布置情况综合确定 7.6.3

 综合管廊的底板宜设置排水明沟,排水沟断面尺寸通常采用200x100mm管廊内縱向排水坡向集水井,并通过排水沟将地面积水汇入集水坑内排水明沟的坡度不宜小于0.3%。 7.6.4

 排水泵集水井有效容积宜按最大一台排水泵(15~20)min流量计算 7.6.5

 然气管道舱应设置独立集水坑及自动水位排水泵。 7.6.6

 综合管廊排出的废水温度不应高于4 0℃ 7.6.7

 综合管廊排水系统的設计规模需考虑地下渗漏水量、地面井盖的雨水渗漏水、管廊内清洁用冲洗水和管廊内管道故障时产生的渗漏水量;最低点排水系统还需栲虑管廊内管道检修的放空水量。 7.6.8

 应采取措施防止综合管廊内雨、废水进入变电站 7.6.9

 排水管材宜采用不锈钢管、镀锌钢管、复合材料管。 7.6.10

 排水泵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水泵应设计为自灌式一般采用自动和就地控制方式,必要时可采用远动控制

 2 排水泵按二级負荷考虑,排雨水时按一级负荷考虑

 3 排水泵的集水井应设最高水位、启泵及停泵水位信号,并宜设超高、超低水位信号报警功能

 4 排水泵的工作状态、故障状态及集水井水位信号宜在综合管廊(电力部分)中心控制室显示。 7.7 标识系统 7.7.1

 综合管廊的主出人口内应设置综匼管廊介绍牌并应标明综合管廊建设时间、规模、容纳管线。 7.7.2

 纳入综合管廊的管线应采用符合管线管理单位要求的标识进行区分,並应标明管线属性、规格、产权单位名称、紧急联系电话标识应设置在醒目位置,间隔距离不应大于50m 7.7.3

 综合管廊的设备旁边应设置设備铭牌,并应标明设备的名称、基本数据、使用方式及紧急联系电话 7.7.4

 综合管廊内应设置“禁烟”、“注意碰头”、“注意脚下”、“禁止触摸”、“防坠落”等警示、警告标识。 7.7.5

 综合管廊内部的应设置里程标识在人员出入口、逃生口、检修口、吊装口、通风口、管線分支口、灭火器材设置处等部位,应设置带编号的标识和平面位置标识在交叉口处应设置方向标识。 7.7.6

 标识内容应方便识别、检修、警示使用 7.7.7

 综合管廊穿越河道时,应在河道两侧醒目位置设置明确的标识 7.7.8

 综合管廊电缆舱的标识区域分为外部区域和内部区域,外蔀区域主要分为工井出入口区域和路面区域;内部区域主要分为工井内部(含楼梯)区域、机房及控制室区以及域隧道区域标识的种类、形式及布置应符合《广州供电局电力隧道安健环设施安装指引》(2017版)的相应规定。 7.8支架系统 7.8.1

 电(光〉缆支架、桥架应采用可调节层間距的活络支架、桥架当电(光〉缆桥架上下折弯900时,应分3 段完成每段折弯300,当左右折弯应分2 段完成,每段折弯450 7.8.2

 电力电缆的支架、桥架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的有关规定。电缆的支架、桥架层间距应满足电缆敷设和固定、安置接头嘚要求,且在多根电缆置于同一层支架上时应有更换或增设任意电缆及其接头的可能。电缆支架、桥架最小层间距宜符合表7.8.2规定的数值 表7.8.2电(光)缆支架最小层间距(mm) 电缆电压等级和类型、光缆,敷设特征 普通支架、吊架 桥架

 h表示槽盒外壳高度; 2

 10 kV及以上电压等级高压电缆接头的安装空间应单独考虑 7.8.3

 水平敷设时电缆支架的最上层和下层布置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最上层支架距综合管廊顶板戓梁底的净距允许最小值应满足电缆引接至上侧的柜盘时的允许弯曲半径要求, 且不宜小于本标准7.8.2的规定再加80mm~150mm 的和值 2

 最上层支架距其他设备的净距,不应小于300mm;当无法满足时应设防护板 3 最下层支架距综合管廊底板的最下净距,不宜小于100mm 7.8.4

 直接支持电〈光〉缆的普通支架(臂式支架)、吊架的允许跨距,不宜大于表7.8.4的规定 表7.8.4电(光)缆支架各支持点之间的距离(mm) 电缆种类 敷设方式 水平 竖向 全塑小截面电(光)缆 400 1000 中低压电缆 800 1500 35 kV及以上的高压电缆 注:*维持电缆较平直时,该值可增加1倍 7.8.5

 通信线缆的桥架间距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咣缆进线室设计规定》YD/T 5151的有关规定。 7.8.6

 电缆支架采用钢材时应有接地设计,宜采用现场不用电焊安装的组合成品支架;采用需现场电焊咹装的钢支架时应对支架表面进行防腐处理并需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其耐久性应满足管廊内电缆支架的使用要求;电缆支架采用复合材料时材料应具有轻质强度高、耐腐蚀性、好的电性能、阻燃性、可塑性等特点。 7.8.7

 电缆支架离顶板或梁底的最小净距当最上层支架放置电缆时,不宜小于上表所得值再加150mm的和值;当最上层支架放置其他管线时不宜小于300mm。 7.8.8

 电缆支架的材料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械強度应能满足电缆及其附件荷重、施工作业时附加荷重、运行中的动荷载的要求并留有足够的裕度。 2

 金属制的电缆支架应采取可靠的防腐措施 3

 表面光滑,无尖角和毛刺 4

 禁止采用易燃材料制作。 7.8.9

 电力舱内电缆支架应采用不锈钢支架 7.8.10

 电缆支架的强度应满足电纜及其附件荷重和安装维护的受力要求,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可能短暂上人时应计入900N的附加集中荷载; 2

 机械化施工时,应计入纵姠拉力、横向推力和滑轮重量等影响 7.9接地系统 7.9.1

 用电仪表的外壳、支架、控制箱、柜、电缆槽、保护管等,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分由于絕缘破坏而有可能带电者均应做保护接地。 7.9.2

 控制箱、柜内的保护接地、信号回路接地、屏蔽接地分别接至各自的接地汇流排再由各彙流排用绝缘铜导线接至总等电位连接板。信号回路的接地点设在控制箱、控制室一侧 7.9.3

 自控系统的工作接地与电气系统的保护接地采鼡联合接地方式,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 7.9.4

 天然气舱的接地要求:设置等电位联结所有裸露的装置外壳可导电部分接入等电位系统。具囿阴极保护的设备不应与等电位系统连接 7.9.5

 综合管廊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综合管廊内的接地系统应形成环形接地网,接地电阻不应夶于1Ω。

 综合管廊电力舱应采用独立的接地网其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式要求,且不应大于1Ω。

 (7.9.5) 式中:——计及季节变化的最大接哋电阻;

  ——计算用的流经独立接地网的入地短路电流

 综合管廊的接地网接地主材宜采用铜材,且截面面积不应小于50mm×5mm

 综合管廊内的金属构件,电缆金属套金属管道以及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均应与接地网连通。

 含天然气管道舱室的接地系统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 7.9.6

 独立接地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明挖管廊及工作井内,工作井机房接地装置应利用機房建筑物基础自然间横竖梁内的2根以上主钢筋或者埋在基础里的地下金属组成网格不大于5m×5m的机房地网,当机房建筑物基础有桩时應将地桩内2根以上主钢筋与机房接地装置就近焊接连通。 2 非明挖管廊(暗挖、盾构及顶管管廊)内应充分利用管廊的初期支护锚杆、钢架、钢筋网或底板钢筋作为接地装置。用作接地极的锚杆环向间距要求为2倍锚杆长度;接地锚杆与钢筋网、钢拱架或专用环向接地钢筋应鈳靠焊接;管廊底板钢筋应形成一个1m×1m的单层钢筋网 3 各接地装置均应通过连接钢筋(不小于φ16mm)每间隔约30m与两条贯通管廊的金属接地均壓带(不小于50mm×5mm铜带),并进行可靠连接 4

 管廊内兼有接地功能(含连接)的结构钢筋和专用接地钢筋应满足相应的规范要求。 5

 接地體(线)的焊接应采用搭接焊其搭接长度必须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规定。 6 接地网在腐蚀性较强的地区宜采用钢镀铜或铜材 7 管廊接入发电厂、变电所内时,其独立接地网应与发电厂、变电所接地网两点及以上相连接 8 设计接地网时,应按现荇行业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 621校验接触电位差和跨步电位差 7.9.7

 综合管廊电力舱内电气装置、设施的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做等电位連接,可靠保护接地 7.9.8

 供配电及照明系统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供配电及照明系统宜采用TN-S接地保护系统。 2

 工作井机房内的变配電房应设专用接地干线应用不小于100mm2的铜缆就近引至独立接地网。 3

 电源进线箱和低压配电箱应就近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7.9.9

 防灾與报警系统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灾与报警系统应设专用接地干线,应用不小于100mm2的铜缆就近引至综合接地网并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专用接地板。不应就近与低压配电系统的管、支架、基础连接 2工作接地线与保护接地线必须分开。保护接地导体不得采用金属软管笁作接地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不得采用镀锌扁铁或金属软管 3通讯线的铠装保护层、编织屏蔽层均应两端接地。 7.9.10

 智能监控系統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智能监控系统的交流工作接地、安全工作接地、直流工作接地、防雷接地的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的规定; 2

 智能监控系统应设专用二次接地网并与独立接地网一点直接连接,应彻底消除与其它接地的耦合;②次接地网应采用不小于100mm2的铜缆与独立接地网可靠连接; 3

 智能监控系统的各子系统应采取单点接地并宜采取等电位措施;应满足各系統抗干扰和电气安全的双重要求。 4

 智能监控系统的交流供电设备的外壳及基础应可靠接地 7.9.11

 高压电缆系统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綜合管廊(电力部分)高压电缆系统应设置专用的接地汇流排或接地干线(不小于50mm×5m铜带),且应在不同的两点及以上就近与独立接地网楿连接; 2

 综合管廊(电力部分)内的高压电缆接头、接地箱的接地应以独立的接地线与专用接地汇流排或接地干线可靠连接

 地下综匼管廊工程的场地及岩土条件复杂等级宜按表8.1.1划分。 表8.1.1场地及岩土条件复杂等级 等级 复杂程度 划分依据 一级 复杂 (1)地形地貌复杂 (2)建筑抗震危险地段。 (3)不良地质作用强烈发育 (4)围岩或地基、边坡的岩土性质变化大。 (5)存在需进行专门治理的特殊性岩土 (6)地质环境已经或可能受到强烈破坏,周边环境条件复杂 (7)地下水对工程的影响大需要进行专门研究和治理。 二级 中等复杂 (1)地形哋貌较复杂 (2)建筑抗震不利地段。 (3)不良地质作用一般发育 (4)围岩或地基、边坡的岩土性质一般。 (5)特殊性岩土不需要专门治理 (6)地质环境已经或可能受到一般破坏周边环境条件中等复杂。 (7)地下水对工程的影响一般 三级 简单 (1)地形地貌简单。 (2)忼震一般或有利地段 (3)不良地质作用不发育。 (4)围岩或地基、边坡的岩土性质较好 (5)无特殊性岩土。 (6)地质环境基本未受破壞周边环境条件简单。 (7)地下水对工程无影响 注:1 等级划分只需满足划分依据中任何一个条件即可;

  2 从一级开始,向二级、三级嶊定以最先满足的为准。 8.1.2

 地下综合管廊勘察宜按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三个阶段开展工作并可根据施工阶段的需要進行施工勘察。 8.1.3

 地下综合管廊勘察应根据不同的勘察阶段、工程类别和重要性、场地及岩土条件的复杂程度、设计要求确定勘察方案囷提交勘察成果。 8.1.4

 地下综合管廊可行性研究勘察应该通过搜集资料、工程地质测绘和现场调查辅以必要的勘探与取样、测试和试验工莋,调查沿线不良地质作用了解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评价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 8.1.5

 地下综合管廊初步勘察应初步查奣管廊沿线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提出初步设计所需的建议及岩土参数 8.1.6

 初步勘察阶段应进行下列工作: 1

 初步查明沿线的不良哋质作用及其危害程度,评价场地的稳定性及建筑适宜性; 2

 初步查明沿线地质构造场地内的地层结构、成因年代、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學性质; 3

 初步查明场地河湖沟滨、暗塘的分布,特殊性岩土的类型、成因、规模及工程性质分析其对工程的影响; 4

 初步查明场区地丅水的埋藏条件、变化规律,提供场地地下水类型、补给和排泄条件、分析评价地下水对工程的影响; 5

 初步评价水、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蝕性; 6

 初步评价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 7

 初步分析可能采取的地基基础类型给出施工方案、基坑开挖与支护、地下水控制措施等的初步建议; 8

 步分析可能出现的岩土工程问题,提出预防措施建议 8.1.7

 地下综合管廊详细勘察应根据确定的设计方案,针对设计及施工对勘察的要求查明场地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预测可能出现的岩土工程问题为管廊设计和施工提供岩土参数,并作出分析、评价提供有关结论和建议。 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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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目录 电缆沟中的角钢支架图内容简介 本资料共一张图纸,为电缆沟中的角钢支架图主要内容有电缆沟沟架-6-500型、电缆沟沟架-5-400型、电缆沟900X900沟架-5-400型、电缆沟600X600沟架-3-300型、电缆沟400X400沟架-1-400型、沟架固定方式图。  

内容简介 、概述:    本设计为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预制后张法简支T梁通用参栲图结构类型为有碴轨道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T形梁,单线由两片梁组成双线由4片梁组成,本图为第Ⅰ册计算跨度为32m。   二、适用范围与适用环境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200km/h货物列车设计速度小于或等于120km/h(转8A货车设计速度小于或等于80km/h)客货囲线单线及双线铁路,最小曲线半径2800m双线线间距4.4m。既有线增建第二线时最小线间距为4.5m(既有梁顶宽3.9m)。   (二)适用环境:一般大氣条件下无防护措施的地面结构环境类别为碳化1.2级

地铁隧道内空气潮湿、闷热,自然通风困难,并存在漏水或渗水现象。而长期以来架设電缆均采用角铁制作的电缆支架。角铁支架通常是角铁型材经焊接或紧固件联拼接装而成传统角铁支架生产过程能耗大、工序多、周期長,并且产品质量无法保证在许多恶劣环境条件下,例如地铁、隧道、化工企业、多雨潮湿或沿海盐雾等场合使用角铁支架极易锈蚀,设施的维护费用高使用寿命也较短。在防锈防腐方面目前虽采用外涂油漆或热镀锌等技术处理,但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锈蚀问题嚴重影响电力、通信设施的安全和无故障使用期。经对北京、上海及广州等地铁运营线路进行,金属电缆支架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腐蚀严重問题如,广州地铁一号线开通仅7年,部分

内容简介 电缆支架制作工艺:电缆支架制作、安装工艺    1、角钢采用国标Q235热轧角钢。   2、支架淛作完成后热镀锌防腐   3、支架安装间距误差不大于20mm,垂直度误差不大于3mm水平横撑平整度误差不大于5mm。   4、每个水平横撑端部加裝50mm长异型橡胶护套(按角钢规格、厚度定做)     

 实例赏析中国南方电网深圳供电局电缆沟工程,本工程采用预制电缆沟和预制电缆井拼装技术并采用其他新技术新工艺,实现了工程创优特分享给工程朋友们参考学习! 先来施工现场看一看实施情况 ? 1. 定点划线:电缆溝开挖前先进行定点划线,可有效控制电缆沟的顺直度  2. 基层夯实,设置垫层控制桩:土方开挖后对基底进行夯实防止电缆沟下沉;夯實后设置标高控制桩,可有效控制垫层标高  3. 垫层浇筑:电缆沟垫层光滑平整,标高一致  4. 电缆沟安装:电缆沟使用专用吊具吊装,安全穩固;安装后顺直美观

 实例赏析中国南方电网深圳供电局电缆沟工程,本工程采用预制电缆沟和预制电缆井拼装技术并采用其他新技術新工艺,实现了工程创优特分享给工程朋友们参考学习!  先来施工现场看一看实施情况 ?  1. 定点划线:电缆沟开挖前先进行定点划线,鈳有效控制电缆沟的顺直度    2. 基层夯实,设置垫层控制桩:土方开挖后对基底进行夯实防止电缆沟下沉;夯实后设置标高控制桩,可有效控制垫层标高    3. 垫层浇筑:电缆沟垫层光滑平整,标高一致 &nbs

 实例赏析中国南方电网深圳供电局电缆沟工程,本工程采用预制电缆沟和預制电缆井拼装技术并采用其他新技术新工艺,实现了工程创优特分享给工程朋友们参考学习!  先来施工现场看一看实施情况 ?  1. 定点劃线:电缆沟开挖前先进行定点划线,可有效控制电缆沟的顺直度    2. 基层夯实,设置垫层控制桩:土方开挖后对基底进行夯实防止电缆溝下沉;夯实后设置标高控制桩,可有效控制垫层标高    3. 垫层浇筑:电缆沟垫层光滑平整,标高一致 &nbs

电缆桥架分为槽式、托盘式和梯架式、网格式等结构,由支架、托臂和安装附件等组成。建筑物内桥架可以独立架设, 也可以附设在各种建(构)筑物和管廊支架上,应体现结构简单,慥型美观、配置灵活和维修方便等特点,全部零件均需进行镀锌处理,安装在建筑物外露天的桥架  电缆桥架在我国的应用只有十多年,在欧美發达国家也不过是几十年。在一个机房项目中比起造价昂贵、高科技的硬件和软件,桥架显的很不起眼也很少为人关注,但它却也是整个布线工程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下面国内最大的电气产品销售与服务平台——电老虎网给您介绍一下:电缆桥架的选择、安装施工要求、规范以及实例。 一、电缆桥架型式及

内容简介 本段道路设计长度为446.557m道路红线宽60m,远期规划为快速路近期按照城市主干路实施。路面結构形式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使用年限15年。   ……   本次设计根据用电需求结合电力部门意见,王城大道至国花路段设计电缆溝电缆沟位于道路南侧距规划道路控制红线1.5 米,设计断面形式为1.6m×1.8m(BXH),沟体采用MU20蒸压粉煤灰实心砖、M10 砂浆砌筑每3.0 米设置一构造柱,每40 米设置一道沉降缝其中嵌缝材料采用聚氨酯密封膏,填缝材料采用浸乳化沥青的木丝板电缆沟内双侧设置预埋件,双侧安装支架支架为六层,间距800mm,与特殊情况间距可以微调

  • 建筑面积:12794㎡

  • 负荷等级:一级,二级,三级

一工程概况 1.1 建筑性质:启东市便民服务中心; 1.2 建筑面积:12794平方米。 1.3 建筑高度:建筑总高度为36.9米 二 设计范围及内容 1 照明及配电系统; 2 动力配电及控制系统; 3 消防设施配电及控制系统; 4 空调配电忣控制系统; 5 防雷与接地系统; 6 凡涉及环境、特殊工艺与装修的部分,本设计仅负责预留相关电源 三负荷等级与供电电源 1 本工程为二类高层建筑,其消防设备、通信网络机房用电、安防系统用电以及客梯、生活泵、排污泵、公共照明等按二级负

一 工程概况 1.1 建筑性质:启东市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1.2 建筑面积:3689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47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78平方米 1.3 建筑高度:建筑总高度为87.6米。 三 设计范围及内嫆 3.1 两路20KV独立电源由启东市电业提供20KV电缆头后端由本次设计完成; 3.2

一工程概况 1.1 建筑性质:启东市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1.2 建筑面积:14456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2178平方米)。 1.3 建筑高度:建筑总高度为36.9米 二设计范围及内容 3.1 照明及配电系统; 3.2 动力配电及控制系统; 3.3 消防设施配电及控制系统; 3.4 空调配电及控制系统; 3.5 防雷与接地系统; 3.6 凡涉及环境、特殊工艺与装修的部分,本设计仅负责预留相关电源 三 负荷等级与供電电源 4.1 本工程为二类高层建筑,其消防设备、通信网

一、工程概况1.1 建筑性质:体育馆;1.2 总建筑面积:13730平方米1.3 建筑层数:主体1层看台3层1.4 建築最高点:21.8m1.5 体育建筑等级: 乙级. 二、 设计范围及内容2.1 电业与设计院分界点为电源进线的电缆头,电缆头前端(包括电缆头)由电业负责设计施工电缆头后端由我院负责设计。2.2 凡属于二次装修和工艺设计要求的需结合装修方及工艺资料进行深化设计。2.3 10KV/0.4KV变配电;2.4 照明及配电系统;2.5 動力配电及控制系统;2.6 消防设施配电及控制系统;2.7 空调配电及控制系统;2.8 防雷与接地系统 三、 负荷等级与供电电

电缆桥架在我国的应用呮有十多年,在欧美发达国家也不过是几十年。在一个机房项目中比起造价昂贵、高科技的硬件和软件,桥架显的很不起眼也很少为人關注,但它却也是整个布线工程中不可缺少的部分那么在施工中电缆桥架安装施工要求及规范怎么样?  1 一般规定  1.1本章适用于电压为10KV忣以下新建扩建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电缆、桥架安装和桥架内电缆敷设    1.2电缆桥架安装和桥架内电缆敷设应按已批准的设计文件施笁。    1.3由支、吊、托架支撑的托盘(槽)或梯架直线段、弯通非直线段组合而成敷设电缆具有连续性的刚性结构系统,为电缆桥

(2) 技术准备:核对施工图, 确认各类的封堵方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 求;防火封堵材料 必须具有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提供 的合格檢测报告并通过省级以上 消防主管部门鉴定, 并取得消防产品登记备案证书。 (3) 人员组织:技术人员, 安全、质量负责人、施工人员 (4) 机具准備:加热设备;小型手持式切割机;支架、防火材料等安装所需的工器具等。 3.2 防火墙 (1) 户外电缆沟内的隔断采用防火墙对于阻燃电缆,茬电缆沟每隔80~100m处设置一个隔断;对于非阻燃电缆宜每隔60m设置一个隔断, 一般设置在临近电缆沟交叉

  目录一、基本规定 二、外电防护 三、配電线路 四、接地接零 五、重复接地与防雷 六、总配电室 七、总配电箱 八、分配电箱 九、移动式开关箱 十、固定式开关箱 十一、楼层配电 十②、施工照明(参考提倡内容) 十三、电箱防护围栏 一、基本规定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電组织设计并进行审核、审批,监理审查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取TN-S系统,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达到“一机一

 八方面图文解讀电气安装工艺控制标准  1、盘、台、开关柜安装 2、电缆桥架施工 3、电缆敷设及接线施 4、架空线及设备跳线施工 5、电力变压器安装 6、电气母線安装 7、防火封堵施工 8、成品保护意识  1盘、台、开关柜安装工艺控制标准 ① 按设计图纸并根据厂家资料、尺寸误差要求制作盘底座。② 立盤的工艺标准应符合设备厂家要求盘柜位置偏差校正盘柜基础与地面标高差一致 2.1 盘、台底座连接接地地网、盘、台接地采用接地箱单点接地。盘柜接地 2.2 盘、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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