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大自由电子论激光与物质科学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公示

经过学生自愿申请、学院初审、國际处审批学院于2018年3月13日组织专家评审,同意推荐以下八名同学参与“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名单如下:

肖玮、万莹莹、宁守贵、冯俊羲、戴深宇、郑荣锋、简立华、刘露平

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回顧与展望

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回顾与展望

摘要:   自2006年起中国科学院开展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工作在全院范围内遴選优秀博士生到欧洲相关机构学习研究,回国进行论文答辩取得国内学位。本文概要介绍了该计划工作的执行情况及初步成效并就后續工作的开展进行了浅显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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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科发人教字〔2006〕92号《中國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管理办法(试行)》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入选学生在访学期满前,经合作双方协商同意可延长访学期限,延期期间的费用由外方负责延期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研究所/院系报送延期申请材料,延期申请材料包括《中國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延期申请表》(以下简称《延期申请表》)、访学总结以及外方同意延期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申请人本人及其中外双方导师均须在《延期申请表》签字。

  (2)访学总结需含三部分内容:
   ① 国外学习/研修情况如完成计划進度情况,包括实验室工作参与学术交流或合作科研等活动情况,学习/研修成果或发表文章情况等;
   ② 国外学习/研修单位概况洳该单位总体情况,国外导师指导情况等;
   ③ 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总结应不少于3000字。

  (3)如果外方未提供同意延期的证明材料则需在《延期申请表》“延长出国时间原因”栏目处注明外方提供延期期间经费资助情况。

  2、经审核研究所/院系在《延期申請表》中“研究所/院系意见”栏目签署意见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注意:研究所须加盖所章;如申请人是国科大本部的学生须加盖“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公章

  3、研究所/院系将延期申请材料报送国科大国际合作处。

  4、国科大审核无误后在《延期申请表》中“国科大意见”栏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将申请材料报送至中国科学院前沿科学与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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