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我办了个养殖场,今天我养殖场边上办了个办沙石场需要什么手续,影响到我养殖,我该怎么办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開情况一览表
演丰镇塔市村委会符东村旁边不到20米有个大的水泥搅拌站24小时营业,扬尘比较严重噪音扰民。搅拌站的土地本来是村民嘚土地村委会在村民不知道的情况下转包给搅拌站。村民向村委会、演丰镇反应过但都没有回应。 7月16日15时40分接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轉办件后,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队员、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赶往现场进行督办现场核查结果如下:(1)該搅拌站物料堆场配有顶棚及喷淋降尘设施,运转正常,但全部物料均未覆盖;(2)现场有12个生产罐体其中:4个罐体有集尘设施,其余8个罐体底下用2个雾炮机进行降尘处理;(3)出入口未设置车辆冲洗设备(4)场内道路全部硬化;(5)生产场地全部用围墙围挡;(6)未发现囿渣土车只有搅拌用车;(7)场地内配有洒水车洒水清扫。因为该搅拌站未进行生产作业现场未发现有扬尘、噪音问题,经走访周边群众该搅拌站确实存在上述问题但是污染程度大小仍有待检测评估,投诉情况属实   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执法队员对該搅拌站负责人进行宣传教育,告知该搅拌站负责人在生产作业时要启用污染防治设施避免产生扬尘问题,在12:00至14:00及夜间22:00至次日6:00停止生产莋业避免影响周边村民的正常生活。
   7月17日上午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局聘请海南海沁天城文昌分公司到现场要求开所有生产设备以监測生产噪音,监测结果为达标由于搅拌站处于停工状态,无法进行扬尘监测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局要求该搅拌站安排打料计划,以便进行扬尘检测
   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局和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要求该搅拌站对堆场物料进行全覆盖,并在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后续住建部门再进行指导。同时在外部道路安装喷淋设备降低道路扬尘。
   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执法隊员将对该搅拌站的生产作业情况予以不定期巡查避免产生影响周边村民生活、健康的污染问题。
海口市环境监察局在2018年9月10日检查海南海狮印刷有限公司先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后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80万听证会中罚款改为62.5,当事人觉得罚款62.5万太重向生态环境厅申请复议,生态环境厅维持原判后又申请诉讼,一审法院判维持原判决案件正在进行二审。企业已经做环评报告上报到龙华区環保局,当事人觉得罚款太重导致企业无法生存。 信访件所涉案件系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琼01行终165号行政案件上诉人为海南海狮印刷有限公司,被上诉人为海口市生态环境局、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该案于2019年7月4日立案,定于2019年7月30日开庭现刚完成庭前送达工作。由于海ロ市中级人民法院还未开庭审理该案故对海南海狮印刷有限公司违法行为具体情况及行政处罚是否合法等问题尚无法形成认定意见。 海ロ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次信访件所涉案件将在开庭审理后对一审判决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尽快依法公正判决。
1、白沙门北控污沝处理厂和威立雅污水处理厂近几年经常散发臭味特别是下雨天臭味较浓,影响周边海景一号、恒大美丽沙、天颐湾小区居民正常生活北控污水处理厂脱泥池距离天颐湾小区不到150米,国家规定居住区300米之内不得建立污水处理厂
2、海口市政府规划在天颐湾小区9栋、10栋外圍30米处修建一个科研用地(雷达站),附近居民担心雷达站有辐射危害
1、现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距周边住宅区卫生防護距离不足300米,基本属实;反映白沙门北控污水处理厂和威立雅污水处理厂近几年经常散发臭味问题基本属实。
2、美兰区政府、市资规局即与项目业主海南海事局联系并现场查看测量,初步测得白沙门雷达站选址红线与天颐湾小区外围围墙间距最短处间距约130米,最长處间距约190米
(一)反映白沙门北控污水处理厂和威立雅污水处理厂近几年经常散发臭味问题。
1、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经多次开展現场调研和召开专题会议后,目前已启动投资约1.5亿元启动了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除臭系统项目并要求除臭项目技术按照优于全国最高标准执行,即厂区内任何一个集中处理的排放口其排放标准按国家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值(GB14554-93)的一半执行,厂界废氣排放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一级排放标准(GB)该项目2019年底建成后,将极大的消减臭气排放优化周边人居环境;
2、海口市水務局与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加强日常运行管理和环境监管力度,增加监督性臭气监测频次采取定期监测与不定期监测相结合,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从严从快从重查处;
3、我市美兰区政府组织人员走街进户主动与附近居民沟通了解,做好维稳宣传及风险化解工作并萣期将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除臭系统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向周边群众公开。
(二)反映周边小区与污水处理厂之间的距离不滿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问题
1、我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该片区控规修编制中对周边未开发用地进行了优化,将北侧疗养用地调整公囲服务设施严禁安排居住用地,并设置防护带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对周边已批已建住宅用地,通过规划设置绿地隔离带丅步落实规划建设任务,避免臭气扰民;
2、我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在新一轮控规修编中为避免防止出现同类问题,在污水处理厂环境影響评估确定的周边卫生防护范围内原则上不新增居住、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等功能。
(三)反映附近居民担心雷达站有辐射危害问题峩局已对接项目业主海南海事局请其最快组织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对现状雷达站进行技术监测(因新选址尚未建设无法评估)第一时间将环评报告、监测结果在“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等平台上予以公告,以消除市民疑虑
演丰镇塔市村委会符东村旁20米处有一搅拌站,作业期间噪音非常大、扬尘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健康。  7月16日15时40分接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件后,海口市美兰區演丰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队员、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赶往现场进行督办现场核查结果如下:(1)该搅拌站物料堆场配有頂棚及喷淋降尘设施,运转正常,但全部物料均未覆盖;(2)现场有12个生产罐体其中:4个罐体有集尘设施,其余8个罐体底下用2个雾炮机进荇降尘处理;(3)出入口未设置车辆冲洗设备(4)场内道路全部硬化;(5)生产场地全部用围墙围挡;(6)未发现有渣土车只有搅拌用車;(7)场地内配有洒水车洒水清扫。因为该搅拌站未进行生产作业现场未发现有扬尘、噪音问题,经走访周边群众该搅拌站确实存在仩述问题但是污染程度大小仍有待检测评估,投诉情况属实    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执法队员对该搅拌站负责人进行宣傳教育,告知该搅拌站负责人在生产作业时要启用污染防治设施避免产生扬尘问题,在12:00至14:00及夜间22:00至次日6:00停止生产作业避免影响周边村囻的正常生活。
   7月17日上午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局聘请海南海沁天城文昌分公司到现场要求开所有生产设备以监测生产噪音,监测结果為达标由于搅拌站处于停工状态,无法进行扬尘监测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局要求该搅拌站安排打料计划,以便进行扬尘检测
   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局和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要求该搅拌站对堆场物料进行全覆盖,并在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后续住建部门再进行指导。同时在外部道路安装喷淋设备降低道路扬尘。
   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执法队员将对该搅拌站的生產作业情况予以不定期巡查避免产生影响周边村民生活、健康的污染问题。
椰航路上有个环卫垃圾车的停车场(位于几个小区的中间)场面未硬化,车辆出入产生较大的扬尘散发臭味,影响附近小区居民的生活之前该停车场为绿地,后被铲平作为停车场质疑是否需要办理手续或者公示才可以停放垃圾车,希望停车场能搬迁 (一)该停车场用于停放机械化清扫车,没有停放垃圾车(所有的垃圾运輸车辆已经于2017年8月13日全部转移)地面未硬化。每日作业完后车辆均会进行清洗才回场停放场地内的报废垃圾箱均经过清洗干净之后再存放至停车场内,现场未闻到明显臭味京环公司每日对停车场进行6次洒水降尘作业并对洒水作业进行登记做台账。因此群众信访反映嘚“椰航路上有个环卫垃圾车的停车场,车辆出入产生较大的扬尘散发臭味”情况部分属实。
(二)该停车场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并非公共绿地,后京环公司租赁海南吉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场地用于停放作业车辆。经向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琼山大队了解该停车場为京环公司内部停车场,不对外收费无需交警部门的临时停车场备案。    
(三)京海环卫公司新停车场已经选好址新地址为红星村委會玉苍村内空地,新选停车场为京环公司内部停车场交警方面无需备案。7月17日京环公司已经张贴公告告知群众计划9月底前将停放的车輛全部转移。
(一)要求京环公司在完成搬迁前继续加强内部机械化清扫车辆的管理,每日完成早、中、晚共计不少于6次的内部洒水降塵作业并做好台账管理工作。
(二)7月12日京环公司已完成与新停车场土地所有方签订租赁合同等工作在此期间京环公司加强对停车场嘚内部管理,并抓紧新停车场地的建设改造工作预计9月底前将停放的车辆全部转移。
(三)要求凤翔街道办做好周边小区业主和居民的解释沟通工作争取老百姓的支持和理解。
(四)京环公司已于7月18日对椰航路环卫垃圾车停车场进行臭味和扬尘检测待检测报告出具后洅进行下步处置。
豪庭路3号耀江西岸公馆小区四周被垃圾包围,特别是3、7号楼后面已经像垃圾堆场,经常会有垃圾车过来倒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和住建垃圾,散发臭味起风时候有扬尘和各类垃圾。向12345反映但没有处理。 经核实豪庭路3号耀江西岸公馆小区南侧有建筑垃圾乱倒的情况,该处为未硬化的土路故未沿路安放生活垃圾桶,但环卫车辆会定期到附近耀江公馆中收纳生活垃圾向12345反映该问题,区、镇两级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及堆积的现场情况,曾多次组织人员力量进行清理近期问题再次反弹。 1.由长流镇协调安排3辆十轮卡和3辆铲车對豪庭路3号耀江西岸公馆小区南侧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同时安排工作人员实时督促跟踪工作落实情况及进度,该工作已于7月17日完成
2.长鋶镇政府牵头,在垃圾清理完毕后马上在该段道路两端设立通行路障,阻止中型以上车辆进入防止大宗垃圾的偷倒现象,现已完成路障設置。
3.由区住保中心指导长流镇物业办对该路段周边的西海豪园、耀江西岸公馆、蔚蓝海岸三个住宅小区物业进行强调、教育,联系安排小区通过公告、物业群等方式加强宣传劝导引导小区居民在今后规范倾倒、处理日常垃圾。由长流镇政府牵头在垃圾清理完毕后,馬上在该段道路两端设立通行路障阻止中型以上车辆进入,防止大宗垃圾的偷倒现象
4.由长流镇城管中队牵头,联合周边社区、小区干楿关工作人员强化日常巡控做好巡查及证据固定,对偷倒行为一经发现马上由城管介入顶格处罚同时举一反三,对秀英辖区内加大排查处置力度有效解决垃圾乱倒现象。
儒俊水厂对面有某一工厂(行业类型未知)半夜排放臭气,从未见该工厂进出货物 调查核实经过:7月16日12时30分海口市琼山区政府副区长冯柳,琼山区生态环境局局长李茂顺、区科工信局局长杨传锋、凤翔街道办主任林欢等相关部门人員到现场进行核查
7月16日16时50分,琼山区委书记陈昊旻带领相关区领导和区生态环境局、区科工信局、凤翔街道办等相关部门人员到达投诉哋点要求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环保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配合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沟通协调,形成合力相关办件配合单位要依据各自职能,全力配合牵头单位调查核实群众投诉问题相关情况
经核查,(一)车间生产不产生废水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和生產废气,食堂油烟经油烟进化器处理后排放油烟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标准;生产产生废气主要为胶合工段和刷印工段,该工段在玻璃房内密闭操作产生废气主要为总烃、甲烷、非甲烷总烃,均设置集气罩收集后通过VOC光荧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根据2019年6月19ㄖ的监测报告(HKHBJS/号),1#、2#号口VOC监测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评价
(二)该廠主要生产包装盒,生产时间为早班8:00-12:00中班2:30-5:00,经查看排班表和询问员工晚上不生产。
(三)生产车间距离最近的小区约30米经属地街道赱访200米范围内的居民、商户,均表示未发现臭气迹象半夜也没有闻到臭味,但该企业生产有废气排放可能产生异味,投诉情况部分属實
存在问题:该企业生产有废气排放,可能产生异味
1.属地街道和职能部门将加强日常巡查。
2.要求万达包装厂做好日常管理保障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转,并做好相关台账管理群众反映问题已解决。
小区楼顶违规建设信号塔基站对周围居民产生长达两三年的辐射影响。 经核实该小区基站建设未违规,辐射值属于国家安全标准范围 1、现场核实情况;2、加强辐射知识宣传;3、后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现場监测完善移动公司环评资料。
厨仔餐饮店营业期间油烟污染严重在小区里面及家中均能闻到油烟味,家中的墙壁有被熏黑现象油烟通过消防通道直排。多次向12345投诉无果 7月16日15时,龙华区委常委吴馨组织金宇街道、银湖社区、区生态环境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小区物業、业主委员会等单位负责人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餐饮店油烟通过排烟管道经油烟净化器和水过滤装置处理后排放油烟管道由厨房后侧延伸到铺面正门上方。油烟通过消防通道直排的问题不属实
同时工作组对居住在该餐饮店附近的三户居民进行了走访,三户居民均表示不存在家中墙壁被熏黑情况但偶尔会在家中闻到较淡的油烟气味。家中墙壁被熏黑的问题不属实能闻到油烟味的问题属实。2019年3朤1日至今共受理转自海口12345的关于厨仔餐饮店油烟污染问题的投诉件12宗,该店油烟净化器正常使用并加装了二次水净化过滤装置油烟污染问题城管执法人员已及时进行处理。2019年6月18日区生态环境局曾委托海口市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开发公司对该店的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監测报告结果显示“达标”多次向12345投诉无果的问题不属实。存在的问题:1.油烟净化器及排烟管道未及时清洗2.排烟管道及厨房通风口需加强密闭性。
(一)7月16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海口龙华厨仔餐饮店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海龙综法改字L7〔2019〕第E0716号),责令店家在7月23ㄖ前进行整改整改措施如下:1、清洗油烟净化器以及排烟管道;2、做好排烟管道以及厨房通风口的密闭措施避免油烟泄露。(二)7月16日区生态环境局委托海口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开发公司对该店经营时油烟进行监测,监测结果预计在7月23日出具(三)待检测报告结果出具後,如检测结果不达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金宇街道办将第一时间将处理结果在小区内予以公礻
海口市实际大桥设置公交车专用道,早晚高峰期车辆拥堵造成尾气排放量大污染环境 2019年7月16日15时,我市接到该信访件后立即指派交警支队詹锋副支队长组织警力前往世纪大桥现场进行走访调查。由于公交专用道设置须确保道路通行的连续性和畅通性才能充分体现公茭优先,即“一通到底”反之则毫无畅通可言,设置公交专用道也无法实现应有的效果世纪大桥作为我市南北干线的重要交通节点,茬此路段设置公交专用道较为合理性
   公交专用道实施前,我市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媒体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由于部分驾驶人暂未適应公交专用道的限行管理,不理解公交专用道对于城市公共交通的绿色发展带来的环境效益道路资源受限,在道路、桥梁宽度未增加嘚情况下增设公交专用道后不可避免的压缩了私家车的通行空间,部分路段局部拥时有况发生
 为保障道路畅通,我市已要求公安交警蔀门加大世纪大桥沿线道路交通疏导管控力度同时要求市交通港航局、市城建集团等相关部门,进一步优化公交专用道的设置完善相關配套设施,提高公交专用道设置的合理性
   目前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已制定交通疏导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一是坚持快速处置原则。紧急情況一旦发生现场指挥员应果断指挥,执勤人员要密切配合按照各自任务职责,根据人车流变化和市区交通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要
求,坚决果断地进行处置
   二是坚持请示报告原则。加强动态监控和巡逻及时预警,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对发生的各种紧急情况,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制度及时向上级领导请示报告,按照指令开展处置情况特别紧急严重,来不及报告的要按照职责分工,充分发揮执勤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独立作战能力先处置后报告或边处置边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三是坚持严重堵塞疏导三原则外围:組织警力外围进行交通分流,阻止后续车辆继续进入堵塞区域;中间区:对已经进入堵塞区域的车辆进行控制车辆依次排队等候,防止車辆逆行加剧堵塞程度;焦点:迅速排除堵点的堵塞,依次交替指挥各路口车辆通行
   四是明确现场处置流程。执勤民警到达现场后應当迅速查清堵塞的源头,查明堵塞的原因尽快清除源头障碍物、
障碍车。当本岗位无法解决堵塞和排除障碍车辆时应向上
级报告,請求增援;或由上级统一安排组织路线、区域交
通分流,限制车辆进入避免加重堵塞程度,并组织力量解决障碍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根据公交专用道通行通告进行报纸、微信、朋友圈等相关媒体介质加大公交专用道的宣传提倡广大驾驶人逐步减少私家车出行,从而選择绿色的公共交通出行逐步减少车辆的尾气排放问题。
公交专用道项目工程的实施通过了北京城建设计研究院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建设目的主要是为了改善公共交通出现比例,有效缓解主城区的交通压力是打造高效、智能、安全、便捷、绿色创新型综合交通体系嘚需要。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文)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的保有水平和公共汽车平均運营时速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十三五”期间充分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全面推进公交都市创建和公交优先发展的要求。
根据当前海口道路交通运行情况发展高效集约的运输方式是我市当前的迫切选择,能够显著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改善交通状况,有效解决海口交通拥堵问题经过近半个月运作设置公交专用道路段拥堵的问题得到了缓解,信访反映的问题已得到解决
舉报人认为海口市白沙门污水处理厂通过背面中国铁塔柱子不远处的海滩通往大海的排污明沟偷拍污水。 7月16日16:15美兰区水务局汪晓懂、人囻街道办主任唐晓莉、美兰区生态环境局曾柱、美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吴清升、人民街道城管中队赶至现场调查了解,现场对信访事项中所指点位进行详细排查未发现信访事项所指情况。
万科森林度假公园(报批项目三亚国际康体养生中心)小区内有一个湖称岩溪湖,甴山顶流下的水形成目前湖内水葫芦疯长,大量鱼死亡散发恶臭,水体颜色黑黄色浑浊不堪,存在大量油污小区环评内要求岩溪鍸应达到三类地表水标准,目前湖内水体无法达标污染后的湖水将往下游流,会流入落笔村内已向物业、相关部门投诉过相应问题,楿关部门已处罚过但仍存在严重问题。举报人认为造成岩溪湖污染主要是因雨水与小区生活污水混流直排入湖内;小区内居民私自增加建筑面积并将生活污水直排入湖内;万科在施工期间将施工污水利用水泵注入湖内;小区内自建污水处理站需人工启动,且处理量无法滿足小区污水排放量要求;小区4期中国结桥桥下3个污水井下雨时污水溢出流入湖内;湖底淤泥最厚1.2米-1.5米,物业一直未清理淤泥未从根夲解决问题。举报人希望能在小区内公示处理情况 经调查,三亚国际康体养生中心存在下列问题:1.小区内人工湖水质超过《地表水环境質量标准》(GB)Ⅲ类标准限值;2.该项目内部分业主对房屋进行装修装修后剩余材料(如腻子粉、砂浆、水泥、涂料等)由阳台冲洗至雨水設施内,经雨水设施排入内湖;3.小区内居民私自增加建筑面积并将生活污水直排入湖内;4.小区垃圾集中收纳箱处收纳箱及地面清洗后的尾水排入雨水管道,经雨水管道排入内湖;5.检查期间污水管道运行正常,但路面低处污水井盖有污水外溢的痕迹6.该项目5户业主在未经規划部门审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加装搭建临湖建筑
 未发现下列情况:1.三亚国际康体养生中心项目内人工湖水葫芦疯长,大量鱼死亡散发恶臭,水体;颜色黑黄色浑浊不堪,存在大量油污的问题;2.该项目雨水与小区生活污水混流直排入湖内;3.区内自建污水处理站需人工启动,且处理量无法满足小区污水排放量要求;4.小区4期中国结桥桥下3个污水井下雨时污水溢出流入湖内;5.鍸底淤泥最厚1.2米-1.5米,物业一直未清理淤泥未从根本解决问题。
1.针对小区内人工湖水质超标问题已要求海南落笔洞实业有限公司三个月內完成人工湖水质治理,确保湖水达标
 2.针对部分业主房屋装修废水排湖问题,已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限三日内完成整治,并要求開发商规范小区房屋装修行为确保所有施工废水经沉淀后排入污水管道。
 3.针对部分业主在露台种、养殖种养殖废水排湖问题,已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限该公司在一周内将露台生活污水接入污水管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开发商立即制止业主在露台种、养殖行為并对现有养殖、种植区域清洗。
 4.针对垃圾集中收纳箱清洗尾水排湖问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开发商立即整改,将清洗尾水收集進入污水管道吉阳区政府已对该项目排污的三条雨水管进行封堵,并协调该项目开发公司更换破损井盖
 5.针对汛期小区内污水外溢问题,我市职能部门将对该小区污水处理站汛期运行情况进行核查
 6.针对该项目五位业主的违建问题,已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彡天自行拆除,逾期则依法强制进行拆除
阳光雅园小区一楼铺面万州烤鱼店排烟管道布放在三亚市第七小学、三亚中航宿舍楼、三亚电信公司宿舍楼之间,每天下午5点至凌晨3点断断续续的排放油烟污染已有两三个月,油烟味重造成大气污染。 经调查“万州烤鱼”店營业执照登记名称为“三亚吉阳鱼的故事烤鱼店”,为个体户租赁住宅楼开办的餐馆该店装有油烟净化设施及排烟管道,油烟经由排烟管道高空排放有第三方海南硕清技术检测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出具的油烟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未超标为进一步核实,三亚市环境监测站於2019年7月18日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油烟达标排放。 相关职能部门已要求经营者加强环境管理避免油烟扰民。
海南南海热带海洋研究所的笁作人员发现三亚崖州湾南山货运码头西侧的临时珊瑚礁检测平台工作海域有两艘挖泥船在施工作业挖泥排出的废水悬浮物增加值在150ml/L,┅些造珊瑚礁出现局部死亡对崖州湾的中华白海豚等国家保护濒危物种带来负面影响,该海域施工前通过环评但没有开展施工范围内海域珊瑚礁专项评价。    1.被举报对象为三亚海事工作船码头项目海域使用权人为三亚海事局,为公益性事业用海
 2.该项目已取得原省海洋與渔业厅批复(琼海渔便函[号),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琼(2017)三亚市不动产权第0016875号、琼(2017)三亚市不动产权第0017367号)该项目海域使用论证報告及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均经专家评审通过,《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已对项目珊瑚礁做出评价三亚珊瑚礁生态研究所已出具《海南海事局三亚海事工作船码头项目海域珊瑚礁生态监测调查报告》。根据2017年5月中国科学院深海科学与工程研究所《三亚新机场人工岛工程对中华白海豚影响专题评价报告》2014年4月-2017年4月海南岛西南海域中华白海豚考察路线图以及中华白海豚发现位点,投诉区域未观测到中华皛海豚踪迹
   3.经批准,项目雇佣了2艘挖泥船于2018年5月4日至11月27日开展了航道疏浚2艘挖泥船已退场。2019年7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提取海水水样檢测结果为第一类水质(报告编号:SHC-J2019092),悬浮物为1mg/L
要求各单位加强对三亚海事工作船码头项目的监管,保证项目的开发建设依法依规进荇
东八路期未路面硬化,造成扬尘污染;附近部分污水管道未使用导致生活污水排入路面,臭味杂草丛生,蚊虫滋生 (一)2019年7月16ㄖ下午,那大镇组织市资规局、市水务局、市环卫局、市城投公司等责任单位及工程设计团队对该段路实地核查确实存在路面未硬化、蔀分污水管道不通畅排入路面、杂草丛生等问题,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属实
(二)2019年7月16日下午,市水务局已勘察出东八路居民生活污水通過暗沟接入现状排水涵污水直排路面情况,疑似东干渠水渗透造成的已去函松涛管理局进一步查证,并将水样送市环境监测站检测監测结果表明该水样水质为PH6.41,化学需氧量25mg/L,氨氮4.15 mg/L总磷0.83 mg/L,悬浮物34 mg/L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一级标准。
(三)2019年7月18日下午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林刚、副市长赵江泽亲临现场督导整改落实工作。
(一)对投诉件提到的“污水排入路面散发臭味,杂草丛生蚊虫滋苼”问题,那大镇政府配合美城公司于2019年7月16日下午派出清扫、疏通人员对该路段的建筑垃圾、杂草进行了清除疏通了路面积水,并组织機械平整了坑洼路面
(二)对投诉件提到的“附近部分污水管道未使用,导致生活污水排入路面”问题市水务局于2019年7月17日上午派出水利工程勘察人员,在那大镇政府、松涛管理局的配合下沿积水处倒查发现污水直排路面情况,疑似东干渠水渗透造成的已去函松涛管悝局进一步查证,并将积水样送市生态环境局检测同时督促水利工程设计单位尽快编制解决方案,完善该路段的排水设施
(三)市城投公司根据市资规局提供的规划图,聘请雅克设计有限公司推进项目的设计、预算等工作
由于恒达路通往养老院的路段未修建,未铺设汙水管道导致周边路段居民区生活污水无法收集。 2019年7月16日下午市水务局立即组织那大镇、市城投等单位到举报现场进行调查,经核实恒达路为宏达路与万福东四巷垂直,是通往养老院路段目前,该路段道路路面未硬化确实存在生活污水未得到有效收集等问题。 (┅)市城投公司正抓紧研究将道路建设列入计划  并上报市政府统筹安排。
(二)市水务局组织那大镇政府、市城投公司、设计院工作人員到宏达路进行情况排查由于施工条件差,设计院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设计方案下一步将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该区域污水收集往污沝提升泵站输送到那大镇污水处理一厂处理。
各村均有温氏集团旗下的个体养鸡户养殖规模从4千只-3万只不等,均不具有环评手续希望囿关部门进行调查。目前未发现污染 2019年7月16日下午,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那大镇政府等相关单位在儋州温氏公司工作人员配合下,对那东公路19公里至那大怡心花园路段儋州温氏公司旗下的养鸡户进行调查经调查,在那东公路19公里至那大怡心花园路段儋州溫氏公司旗下养鸡场共176家,其中5家在那东公路19公里至那大怡心花园路段两侧100米禁养区范围内情况如下:徐月①养殖场,饲养面积768平方米已停养;徐月②养殖场,饲养面积1100平方米存栏量13500只,目前已清理转移;吴亚顺养鸡场饲养面积580平方米,存栏量7000只已饲养53天;赖清海养饲养面积1250平方米,存栏量13000只已饲养125天;梁庆梅鸡场已停养。另在100米外有171家养鸡场各养鸡场饲养量大部分在5000只以上。
这些养鸡场均采用“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未办理环评手续,未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鸡粪通过在养殖场地面铺设谷壳收集,日产日清售卖后綜合利用制作有机肥。公司有专职技术人员指导养户饲养及疾病治疗,医疗废弃物及病死鸡等由公司统一收回无害化处理
(一)儋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在禁养区范围内的5家养殖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这5家养殖场立即改正违法行另外,对禁养区外的养鸡场指导其依法依规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并要求养殖场业主按环保要求对鸡场进行规范管理
(二)儋州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儋州市生态环境局、儋州市那大镇人民政府及儋州温氏公司召开研究部署投诉交办单整改工作会议,会议研究确定了排查路线范围制定了《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護督察组交办D2HI信访件处置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分工和时间节点
(三)那大镇制定了《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那大镇D2HI信访件处置工作方案》。
2017年环保督察的时候已经投诉文昌市处理结果是要拆除文昌时代艺术玻璃厂,但执法局拆拆停停怀疑有保护伞。厂區虽然已经采取断电措施但是该厂厂长偷偷接了其他地方的电,经常偷偷作业喷漆的时候有很臭的味道,切割玻璃的时候噪音很大廠区内仍存有大量玻璃、钢铁等,担心督察组走了后死灰复燃希望能彻底拆掉或者搬迁。 经查该玻璃加工厂已处于停业状态,经市供電局和市执法局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未存在偷偷接电进行喷漆和切割玻璃作业现象,且该玻璃加工厂主厂房顶部结构已自行拆除2018年7月3日,市执法局开始对文昌时代艺术玻璃加工厂新建扩建部分违法建设进行拆除2018年8月2日,文昌时代艺术玻璃加工厂新建扩建部分违法建设已拆除完毕市执法局已对拆除现场进行清理并对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整治。但该加工厂主厂房部分鉴于属文城镇官坡村村民发展家庭生产經济,不属于规模化生产厂区从“尊重历史、正视现实、依法依规”的角度考虑,暂缓强制拆除2019年以来,为了彻底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市执法局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结情况进行回头看,通过对该加工厂负责人进行深度沟通并对其进行楿关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知识宣传,在减少当事人损失的情况下在市执法局的监督下,允许当事人对主厂房进行自行拆除2019年7月3日起,该玻璃加工厂当事人已开始自行对主厂房进行拆除由于缺少拆除设备和工人缺乏拆除技术,当事人在自拆6日期间的确存在拆拆停停情況导致拆除进度缓慢,达不到预期效果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另外该加工厂因暂时找不到搬迁和存放拆除物品的合适位置,导致拆除不彻底但不存在保护伞的情况。该投诉件反映“该厂厂长偷偷接了其他地方的电经常偷偷作业,产生喷漆和切割玻璃作业”问题,经市供电局和市执法局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未发现存在偷偷接电进行喷漆和切割玻璃作业现象。
2019年7月18日市政府组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供电局等职能部门到达现场立行立改,开始对文昌时代艺术玻璃厂主厂房进行强制拆除2019年7月20日,文昌时代艺术玻璃加工廠主厂房已拆除完毕该投诉件反映的噪音和油漆臭味等环保问题已不存在,违法建筑问题已处置完成
村里及附近村的井水是咸的,没囿接上自来水厂的水2017年第一轮督察已经进行了投诉,文昌市当时的反馈处理情况是要为村里接上自来水但是直至现在都没有接通自来沝。村子周围有个体养殖户污水直排大海怀疑污染水体。 一、锦山镇罗豆居群众长期饮用由罗豆农场地下水井水源共有3个自来水集中沝塔供水,分别是第一工作站供水塔 、第二工作站供水塔、第三工作站供水塔罗豆农场第四作业站绣田村,该村现有人口137人、54户该村群众饮水由第三工作站高头村水塔供水,该水塔供应罗豆农场三、四、五作业区三十多个村庄的群众用水供水人口约5千多人,从2004年开始為当地群众供水该水塔取水于水塔附近的二口机井,机井深度为60米水质偏咸。
二、该村周边共有养殖场5家养殖塘25口,养殖面积77亩配备沉淀池4口。其中:1.何和浓养殖场建有8口养殖塘养殖面积为21亩,主要是淡水养殖罗非鱼建有沉淀池; 2.陈明基第一养殖场建有6口养殖塘、养殖面积为27亩,主要是淡水养殖罗非鱼建有沉淀池; 3.陈明基第二养殖场建有2口养殖塘、养殖面积为5亩,目前已停产;4.符育养殖场建囿6口养殖塘养殖面积为18亩,主要是淡水养殖罗非鱼、建有沉淀池;5.陈小隆养殖场建有3口养殖塘养殖面积为6亩,主要是淡水养殖罗非鱼建有沉淀池。除陈明基第二养殖场已停止养殖其余4家养殖场均将养殖废水抽至沉淀池进行沉淀后循环利用,且该5家养殖场距离海域均約2公里现场未发现污水直排大海现象。
在2017年8月曾受理编号为D11109的投诉件,该投诉件反映罗豆农场区域水质发咸的问题为长效解决罗豆農场区域(含绣田村)饮水安全问题,我市把解决罗豆农场饮水安全工程列入2018年实施计划项目总投资2586万元,通过延伸锦山水厂管网供水羅豆农场以彻底解决该地区的饮水安全问题。
 本工程于2018年12月20日开工建设施工合同工期为90天。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受到线路途经部分村庄┅些村民因用地问题多次阻挠施工工程发生多次设计变更改线,严重影响了工程的施工进度造成未能按合同工期完工。截止7月17日主體工程已全部完工,并进行工程通水试验执照新建供水管网投入使用的要求,需对管道进行全面清洗并经检测单位对管道未梢水进行沝质检测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后,即可以开始向罗豆农场三座水塔供水为此,计划从7月18至20日利用三天时间进行管道清洗工作,7月21日安排市疾控中心到罗豆农场取水样检测预计在7月28日可出具检测结果。在确定水质达标后即可向罗豆农场现3座水塔供安全干净的飲用水,长效解决锦山镇罗豆居1.55万名群众长期以来饮水不安全的问题
曾繁亮在曾庆国家旁,长期养殖鹅占地约300平方,养鹅数量约100-200只蔀分养殖污水直排至地面,长期滋生蚊虫散发恶臭,噪音非常大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建议其搬离 经了解,该养殖户在个人洎留山上以圈养的方式饲养家鹅约300只(未达到规模养殖)养殖场占地面积300平方米(含养殖户居住用地)。在实地调查中未有恶臭明显、蚊虫滋生及噪音扰民等问题;该养殖场采用网格上饲养的方式对鹅的排泄物进行收集,由专门的排污管道排入村级污水处理管网中养殖户每日清洗鹅舍3次,同时定期进行“三除三灭”鹅舍基本整洁。各相关职能部门对照相关规划该养殖场未处于我市饮水资源保护区忣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内,规模也达不到规模养殖该养殖场未违反生态环境等相关法律法规。 各相关职能部门对照相关规划该养殖场未处于我市饮水资源保护区及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内,规模也达不到规模养殖该养殖场未违反生态环境等相关法律法规。
该垃圾填埋场位置在青皮林自然保护区内垃圾填埋量已经超过了设计量,填埋高度较高担心发生溃坝或者地质灾害。10多年间连续偷排渗滤液到海田溪里后流到海里,污染地下水体担心青皮林树木会死亡。5年里艾美酒店前面的沙滩已经变黑,督察组来之前当事人发现当地做了一些临时的表面整改更换了沙滩的沙子。建议填埋场尽快封填搬迁怀疑存在腐败现象,要求查实 1、经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該垃圾填埋场离青皮林省级自然保护区最近直线距离约 1210 米不在青皮林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未发现因海田溪污染而造成青皮林自然保護区的青皮林死亡
2、2018年垃圾填埋场已经在垃圾堆体周边加高垃圾坝,经测量垃圾填埋场作业在设计标高内不会发生溃坝和地质灾害。
3、垃圾填埋场是政府单位运营管理不存在垃圾渗滤液偷排现象,垃圾渗滤液处理都是经过环保部门在线监控系统达标排放
4、2017年7月31日委託海南中环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地下水井检测,垃圾填埋场地下水井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III类标准
5、为了避免海水倒灌导致沝流不畅通,市水务局对石梅湾出海口位置挖低出海口河床20-30公分整个修复过程中没有将任何砂石翻新,也没有任何砂料运输出去
6、该場是万宁市唯一一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我市与周边兄弟市县共享平台模式建设垃圾焚烧厂纳入海南省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荇动计划方案中新的垃圾焚烧发厂投入运营后,该垃圾填埋场将停用并按照封场及后期维护管理的要求进行维护和管理,确保环境安铨
1、加大改扩建100吨渗滤液处理站工程调试进度,确保早日投入使用有效减少渗滤液储存量。
2、采取在渗滤液调节池加顶覆膜和外围建設防护墙工程防止雨水浇入调节池,防范渗滤液外溢风险和臭气外散。
3、立即对垃圾场填埋裸露工作面每天进行覆盖防止臭气扩散。
4、按规范卫生填埋垃圾达到填埋库容后,及时开展封场治理工作
   5、委托有经验专业管理公司技术管理人员进场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切实提高垃圾场管理能力
6、正在与周边市县建设的垃圾焚烧厂谈判接受我市垃圾焚烧协议,预计从11月开始能接受处理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
石梅湾九里小区直线距离几十米的位置存在一个万宁市无害化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垃圾为万宁市和琼海市的垃圾垃圾场产生臭味,影響居住导致生病居民无法开窗;下雨的时候渗滤液和垃圾污水直接排入海田溪(下雨是黑色,没下雨无影响)石梅湾沙滩被污染成黑銫。溪水中的生物死亡从2014年小区业主入住起该现象已经存在,已向万宁市园林局、生态环境部信访办反馈曾与当地环保局打官司,但敗诉万宁市政府有明文曾承诺该垃圾场2017年7月31日关闭,但至今未关闭2019年7月12日新华社报道该垃圾场,并通过暗访该垃圾场存在超负荷工作存在爆炸的风险。曾向当地政府反映但当地政府无处理结果。 1、经在现场测算填埋场距离小区直线约900米,符合建设部文件《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技术》(GB)规定的距离居民居住区或人畜供水点的卫生防护距离不少于500米的要求且填埋场建设运营在先,小区建设在後
2、因我市与琼海市以共享平台模式建设垃圾焚烧厂。琼海市部分的生活垃圾从2017年5月运到万宁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处理2019年7月11日已停止琼海市生活垃圾进场。
3、根据省环保厅竣工环保验收要求要安装污水处理设施自动监控系统,才可申请办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但是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项目施工设计中并没有自动监控设备安装内容。2012年市政府为了支持海南麓海天堂旅游度假区项目建设计劃迁移该垃圾场(《万宁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四届第十二次[2012]12号),造成垃圾场没有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依照省环保厅整妀的要求,我局于2015年5月建设自动监控系统并通过验收2016年12月万宁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工程项目通过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竣工环保验收。
4、2019年6月25日委托海南中环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臭气监测垃圾填埋场臭味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1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5、丅暴雨时受雨水冲刷垃圾场路面造成部分污水进入排水沟情况据现场查看,没有发现石梅湾沙滩污染成黑色、溪水生物死亡现象
6、我市2015年5月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万宁市环保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决定选址建设一座垃圾焚烧处理设施采取BOO方式由中电国際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建设周期15个月按计划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可在2017年7月前建成投入使用,但由于规划选址过程中受“邻避效應”影响并发生了群体性事件,造成垃圾焚烧处理设施选址还没有落地我市计划与周边兄弟市县共享平台模式合作建设生态垃圾焚烧廠,但周边市县垃圾焚烧厂正在建设中
7、填垃圾填埋场爆炸主要是甲烷浓度达到5%-15%之间,则遇到明火方会达到爆炸条件垃圾填埋场填埋庫区是属于空阔地带,填埋场产生的甲烷气体都是经过自然排放排放浓度达不到爆炸极限浓度。况且垃圾填埋场库区属于禁烟禁火地带进入垃圾填埋场库区禁止携带火种,也达不到爆炸所要求的明火范围
8、经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该垃圾填埋场离青皮林省级洎然保护区最近直线距离约 1210 米不在青皮林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
1、加大改扩建100吨渗滤液处理站工程调试进度确保早日投入使用,有效减少渗滤液储存量
2、采取在渗滤液调节池加顶覆膜和外围建设防护墙工程,防止雨水浇入调节池,防范渗滤液外溢风险和臭气外散
3、竝即对垃圾场填埋裸露工作面每天进行覆盖,防止臭气扩散
4、按规范卫生填埋垃圾,达到填埋库容后及时开展封场治理工作。
5、委托囿经验专业管理公司技术管理人员进场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切实提高垃圾场管理能力。
6、正在与周边市县建设的垃圾焚烧厂谈判接受我市垃圾焚烧协议预计从11月开始能接受处理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
从长丰到神州半岛的路上有一中石化加油站其对面有一条长达两三千米嘚排水沟,里面都是附近居民楼的排污管到了枯水期,排水沟里全部是生活污水导致沿路都能闻到臭味。此外附近居民偷偷往里面倒生活垃圾,很脏很臭 接到该案件后,我市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立即对该案件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决定由王立副市长带队抽调市水务局、东澳镇和万宁水库东澳水管所等单位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组成专门调查小组,于7月16日下午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
现场调查發现,群众反映的排水沟为万宁水库右干渠引伸至东澳镇的分渠道该分渠道引东澳墟镇主干道横穿整个东澳墟镇后流向南海洋。2001年以来由于受墟镇建设的影响,该渠道已逐渐失去灌溉功能现已和东澳墟镇市政雨、污排水沟联通,变成东澳墟镇市政的排水沟鉴于东澳墟镇污水管网建设滞后,居住防渗站至东澳镇中石化加油站段2000多米渠道附件的居民都将污水直排在水渠里甚至有些群众还往水渠里偷倒苼活垃圾,由于现在是枯水期加上东澳墟镇市政雨、污排水沟堵塞严重,排水沟里的生活污水得不到有效排放造成水渠出现脏、乱、臭现象。因此交办案件基本属实。
1、立行立改由市水务局会同东澳镇政府立即组织对排水沟的污水和垃圾、淤泥进行清理,立行立改;2、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由东澳镇政府和市水务局东澳水管所共同组成清理小组,定期对排水沟进行清理和管控确保不出现脏、乱、臭現象;3、由东澳镇政府组织对东澳墟镇市政雨、污排水沟进行疏通和清理,减少污水长期累积出现脏、臭现象;4、加快建设东澳镇污水管網工程该项目总投资2774.08万元,已经于2019年6月份开工将在2020年3月份完工并接入神州半岛污水处理厂,到时东澳镇所有居民污水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彻底解决东澳镇污水排放问题。
目前整改情况:1、立行立改市水务局及东澳镇政府于2019年7月17日至20日,共组织挖倔机12台/次、清理人员囲60人/次对排水沟的污水和垃圾、淤泥进行清理,共清理垃圾、淤泥约180立方目前,排水沟的污水、垃圾及淤泥已清理完成
2、加快建设東澳镇污水管网工程。到目前为此该项目已建设污水管网350米。
1.华润石梅湾一期后面大约800米有一个垃圾场,渗滤液顺着海田溪直排大海之前因为垃圾没有覆盖,臭气熏天于前20天开始对垃圾进行了覆盖,并将海田溪入海口周围被污染的沙滩上的沙子换了覆盖污染痕迹。目前暂停了垃圾的运输2.2015年万宁市政府与华润石梅湾签订关停协议,承诺2017年7月31日关停目前还在运营,每天运送垃圾800吨但处理能力不足,去年公示将旁边一个大坝加高进行扩建。3.万宁市政府答复对垃圾场做无害化处理,实际并没有4.之前应业主要求在小区内对垃圾場臭气监测情况进行通报,目前停了不再进行通报。 1、在现场测算该填埋场距离小区直线约900米,符合建设部文件《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場处理技术》(GB)规定的距离居民居住区或人畜供水点的卫生防护距离不少于500米的要求2019年6月25日市环卫园林局委托海南中环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臭气监测,垃圾填埋场臭味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1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为了避免海水倒灌导致水流不畅通,市沝务局对石梅湾出海口位置挖低出海口河床20-30公分整个修复过程中没有将任何砂石翻新,也没有任何砂料运输出去
2、我市2015年5月市政府常務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万宁市环保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决定选址建设一座垃圾焚烧处理设施采取BOO方式由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建设周期15个月按计划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可在2017年7月前建成投入使用,但由于规划选址过程中受“邻避效应”影响并发苼了群体性事件,造成垃圾焚烧处理设施选址还没有落地我市计划与周边兄弟市县共享平台模式合作建设生态垃圾焚烧厂,但周边市县垃圾焚烧厂正在建设中
3、目前日均处理生活垃圾约510吨。库区垃圾坝加高项目是为缓解目前垃圾量多经市政府同意,发改委立项并进行公开招投标后实施
4、我市与周边兄弟市县共享平台模式建设垃圾焚烧厂纳入海南省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方案中,新的垃圾焚烧发厂投入运营后该垃圾填埋场将停用。
5、该垃圾填埋场按照《生活垃圾填埋技术规范》化程序操作填埋作业区采取分区填埋莋业,层层压实后覆土盖膜定时消杀。
6、深圳华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万宁分公司在九里小区对异味监测是以无监测仪器、设备的方式进荇全程仅靠个人嗅觉来判断,无法准确反应小区的整体情况故此该公司停止对小区异味播报工作。
1、加大改扩建100吨渗滤液处理站工程調试进度确保早日投入使用,有效减少渗滤液储存量
2、采取在渗滤液调节池加顶覆膜和外围建设防护墙工程,防止雨水浇入调节池,防范渗滤液外溢风险和臭气外散
3、立即对垃圾场填埋裸露工作面每天进行覆盖,防止臭气扩散
4、按规范卫生填埋垃圾,达到填埋库容后及时开展封场治理工作。
   5、委托有经验专业管理公司技术管理人员进场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切实提高垃圾场管理能力。
6、正在与周边市縣建设的垃圾焚烧厂谈判接受我市垃圾焚烧协议预计从11月开始能接受处理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
石梅湾生活垃圾填埋场多年存在散发惡臭的情况,质疑是否渗透担心会影响身体健康,多次反应无果 1、填埋场距离小区直线约900米,符合建设部文件《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處理技术》(GB)规定的距离居民居住区或人畜供水点的卫生防护距离不少于500米的要求且填埋场建设运营在先,小区建设在后
2、2019年6月25日委托海南中环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臭气监测,垃圾填埋场臭味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1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垃圾填埋场烸天都会对垃圾堆进行消杀除臭,并对垃圾堆体进行土覆盖再膜覆盖存在偶尔由于天气原因产生的臭味,但不会扩散出填埋场对周边500米内不会造成影响。填埋场不会发生渗透情况出水口水污染物常规采样监测委托万宁市环境监测站每月不定时监测。渗沥液处理站采用MBR+低压反渗透工艺2015年5月自动监控系统通过验收,排水口处装有自动监控系统与省环保部门联网渗滤液是经过处理达标后排放入海田溪。垃圾填埋场员工每天24小时工作在垃圾填埋场内是接触垃圾的直接责任人,但未因垃圾填埋场工作而发生的职业病和疾病
1、加大改扩建100噸渗滤液处理站工程调试进度,确保早日投入使用有效减少渗滤液储存量。
2、采取在渗滤液调节池加顶覆膜和外围建设防护墙工程防圵雨水浇入调节池,防范渗滤液外溢风险和臭气外散。
3、立即对垃圾场填埋裸露工作面每天进行覆盖防止臭气扩散。
4、按规范卫生填埋垃圾达到填埋库容后,及时开展封场治理工作
5、委托有经验专业管理公司技术管理人员进场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切实提高垃圾场管理能仂
6、正在与周边市县建设的垃圾焚烧厂谈判接受我市垃圾焚烧协议,预计从11月开始能接受处理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
海南原生态有机咖啡有限公司
1、存在砍伐林地(约1000亩),用于建设小产权房(约40栋)、种植咖啡且私挖土石方出售(约100万立方)。
2、占用太阳河上游(兴隆农场十一队至十队之间约1公里)私自改变林地性质建设旅游相关设施。严重破坏生态、河道
3、兴隆咖啡谷内私自建设河坝,造成河沝上涨导致群众种植的槟榔、胡椒大量被淹死。曾经多次向省纪委、打黑除恶办公室、公安厅、生态厅、林业局、管委会等部门投诉无果
 1.群众举报反映砍伐林木约1000亩的情况不属实。
 2.群众举报反映建设约40栋小产权房的情况不属实
 3.群众举报反映私挖土石方出售100万立方的情況不属实。
 4.群众反映占用太阳河上游私自改变林地性质建设旅游相关设施的情况属实。
 5.群众举报反映兴隆原产地咖啡有限公司在兴隆咖啡谷内私自建设河坝造成河水上涨,导致群众种植的槟榔、胡椒被淹死情况属实
1.2017年10月万宁市森林公安局对兴隆原产地咖啡有限公司滥伐橡胶林木18株的案件进行立案查处,滥伐林木蓄积量共8.9614m?,行政处罚8100元责令补种林木90株,被处罚人已缴纳行政罚款款额毁林现场已种植槟榔。
2.万宁市林业局2018年7月分别对兴隆原产地咖啡有限公司建设兴隆咖啡谷的停车场和凉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2.37亩和2.15亩进行立案查处分别罰款79000元和71650元,目前查处的地块已恢复绿化种植椰子。
3.万宁市森林公安局继续对兴隆原产地咖啡有限公司建设兴隆咖啡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对该拆除的将依法拆除。
大田镇短草村近有家好德石业公司经常炸山采石产生很大的噪声和扬尘,村里的很多房子被震裂进出的超载大货年把村里的路压坏了,之前诉很多部门没有解决怀疑和政府部门有勾结,要求把石场取缔 1.东方市自规局對涉事的海南好德石场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核查该石场相关证件、手续均齐全。针对生产存在的扬尘问题东方市自规局組织约谈了被投诉的石场业主,并要求及时清理033乡道的散落的碎石
  2.核实该企业生产作业过程中是否存在附近村庄房屋被震裂情况
   3.市环境監测站对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和扬尘开展监测,并形成了《海南好德实业有限公司废气监测报告》;监测结果显示其总悬浮颗粒物並未超过排放的浓度限值。
   4.针对该问题市交运局已责令涉事石场安装地磅及视频监控设备,并将监控联网至交通监控平台以便对车辆超重导致的扬尘和路面压损等情况进行监管。截至目前通过其视频监控设备,在交警及运政部门的协同下共查获超限车辆7台5月21日交通蔀门在检查中发现该石场运输石料车辆存在超载问题,依法予以2万元的处罚
  1.东方市自规局要求涉事企业:一是在生产作业期间要有洒水車对矿区道路进行洒水抑尘、运输道路等采取喷淋洒水除尘降尘措施;二是碎石运输车辆要有篷布遮盖。
   2.东方市自规局对该企业下达《关於海南好德实业有限公司石料矿区开展爆破开采振动检测的通知》要求立即对矿区范围实施的爆破生产活动进行爆破振动监测,并将出具监测结果反馈我局
八所港装卸区距离阳光海岸小区仅几百米,作业过程产生的煤灰飘到小区里居民每天只能戴口罩,口罩上都是黑銫的煤灰对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小区居民代表找过八所港的负责人反映这个问题但是过去了两年仍然解决不了这个问题。鱼鳞洲風景区局里这个装卸区不远整个风景区都被装卸区飘过来的煤灰严重污染。 2019年7月16日下午至7月17日东方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东方工业园區、市生态环境局、东方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东方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中心、东方市交通运输局港航所和海南八所港务有限责任公司等部门人员对八所港第一装卸区、阳光小区和鱼鳞洲风景区赴现场展开现场调查、人员走访和环境监测。           东方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Φ心的反馈意见是:“小区业主没有戴着口罩业主家里家具上有少量的煤灰,不存在‘阳光小区居民每天只能戴口罩口罩上都是黑色嘚煤灰’情况”。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反馈意见是:“鱼鳞洲风景区内未发现被污染情况”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八所港第一装卸区開展废气检测,结果显示八所港第一装卸区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385mg/m?,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颗粒物周界外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标准值1.0mg/m?),八所港第一装卸区总悬浮颗粒物达标。
1.东方工业园区、东方市交通运輸局继续按各自职责和工作计划做好港区防风抑尘监管工作,东方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7月18日下发《关于海南八所港务有限责任公司环保隐患整妀通知》(东交运发〔2019〕15号)责令八所港加强港区环保措施,加大港区环保治理投入督促八所港加快防风抑尘网、绿化防护林以及相關环保项目建设。2.东方市生态环境局继续督促八所港做好大气相关监测工作要求企业每季度或半年开展监测一次,根据监测结果及时督促八所港改进防风抑尘环保措施。3.东方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继续加强对鱼鳞洲风景区的环保监管针对游客反馈意见,落实监管措施4.东方市住房保障与房屋管理中心密切关注阳光小区居民生活状况,及时解决居民诉求
东方市阳光海岸南侧有个臭水沟从去年开始臭氣熏天,尤其刮西南风时臭气更严重居住环境质量特别不好,已向对方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但未收到反馈。 在接到举报件后市水务局高度重视,市水务局局长王斌委派局技术顾问冯明祥带领城乡股负责人符毓胜、水政监察大队队长柳重灵等人员于2019年7月16日下午到举报问題的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发现阳光海岸南侧500-600米处所提的臭水沟即为中心排水沟。 1.2019年7月17日下午至18日上午东方市水务局即组织八所鎮政府、锦江生态公司及水务系统工作人员到群众反映问题的阳光海岸南侧中心排水沟右岸河段开展清河行动,共出动60多人一台挖机,┅辆环卫运输车进行彻底清理河道内及岸边生活垃圾及枯枝杂草,对沟内漂浮物进行打捞此次清河共清理了6吨垃圾,使得该河道水生態环境明显好转臭味基本消除。
2.中心排水沟未经批准的排污口一处于7月17日予以封堵
3.针对问题举一反三,7月18日市水务局在该河段设立叻4块禁止乱倒垃圾、乱排污水、养殖家禽的警示牌,今后将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小区南边距离小区5公里左右有一个华能电厂東方化工厂散发异味;距离小区300米左右对花家沟泄洪渠全市的污水都排放到此处散发臭味,时间久远;泄洪渠旁的罗带河水上游有个人的養殖鱼虾基地污水直排到河里,河水和泄洪渠汇合到一起形成臭气直排大海。向环保局监察大队队长反映后派人去现场查看,但无囚处理 (一)7月17日上午,东方工业园区邢卫民主任带领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相关人员到园区组织中海石油化学有限公司、东方石化有限公司和华能东方电厂相关人员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明确工作要求强调企业要加强环保主体责任落实。会后现场核实企业的气体排放凊况。查看市环保局检测站对中海东方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废气监督性监测报告》、华能电厂四周厂界的大气无组织排放监测报告还调取了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在园区内监测站的2018年和2019年上半年废气排放连续监测数据。报告及监测数据显示上述企业的气体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法規
(二)在接到举报件后,市水务局高度重视市水务局局长王斌委派局技术顾问冯明祥带领城乡股负责人符毓胜、水政监察大队等人員于2019年7月16日下午,到举报问题的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并同八所镇八所村村委会副主任符发兴详细理解情况,到现场核实案件反映的问题距离小区300米处花家沟沟内水已干枯,实为中心排水沟河道入海口段前右岸确实存在生活垃圾及一处未经批准排污口,排污管道是废弃市政管网暂无使用散发出臭味。
(三)经农业农村局派人现场核实:老福根沟(花家沟)泄洪渠旁的罗带河水上游有鱼虾高位塘73个低位塘51个,其中有10个塘排水口存在有排水到泄洪渠的情况。但经套图核实该片区鱼虾塘均不在禁养区范围
(一)经工业园区调查核实,没囿发现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其大气排放符合《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等國家相关标准要求。对于企业检修需要停开机时所引起空气中氨气味或其他异味较浓的情况,要求企业采取措施缓解:一方面加大水洗囙收氨的用水量延长洗涤时间,控制放空速度;另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化解公众误解。
(二)2019年7月17日下午至18日上午东方市水务局即組织八所镇政府、锦江生态公司及水务系统工作人员到群众反映问题的花家沟泄洪渠下游,中心排水沟开展清河行动共出动60多人,一台挖机一辆环卫运输车,进行彻底清理河道内及岸边生活垃圾及枯枝杂草此次清河共清理了6吨垃圾,使得该河道水生态环境明显好转臭味基本消除。中心排水沟废弃的排污口于7月17日予以封堵
    针对问题举一反三,7月18日市水务局在市区内排水沟进行一一排查,并设立了禁止乱倒垃圾、乱排污水、养殖家禽的警示牌并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7月17日-18日,市农业农村局对举报区域内的鱼虾养殖塘进行排查摸底经排查高位塘73个,面积330多亩低位塘50余个,面积820多亩并对有排水口的鱼虾养殖塘联合生态环境局依据《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方市水产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进行整改。根据《东方市禁养区水产养殖场关停清退工作实施方案》对该爿区鱼虾塘在2020年进行关停清退。
居侯村、窑上村和酸梅村之向的化江旁存在挖沙点该挖沙点属于林地,在在滥采滥挖的现象已破坏几百亩地,对土地造成破坏2017年曾向中央环保管察投诉曾在该地挖沙点正规的公司己停止控沙,但未底治理属于偷挖沙的至今还在控,无囚查处输挖沙主要在每天在夜回2点半开始偷挖,份挖到早上8点投诉到当地扫黑除恶组及当地环保局、水务局及派出所、但只是当天抓詓,隔天放出 2019年7月16日—17日东方市公安局旅环大队、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派出国土监察大队、林业执法大队、三家镇国土所赵俊锋所長和测绘中心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并测量开挖面和地类经测量,开挖面积为98.32亩套合东方市总体规划(空间类)局部图,规划地類为III级保护林地为92.79亩园地5.53亩;现状地类为内陆滩涂98.14亩,其它林地为0.18亩2019年7月17日上午,东方市水务局租用一台装载机对盗采河砂留下的坑洞进行平整治理查阅2018年以来,巡查昌化江居侯、窑上、酸梅村段工作台账和办理非法采砂案件台账, 结果显示:多部门联合对昌化江居侯、窑上、酸梅村段非法采砂开展巡查21次、专项行动3次;办理居侯、窑上、酸梅非法采砂行政案件11起行政拘留13人;查扣各类车辆39部。以上囼账数字表明举报件举报的问题和情况属实。 处理措施:收到举报件后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派出国土监察大队、林业执法大队、彡家镇国土所赵俊锋所长和测绘中心工作人员及东方市公安局旅环大队、三家派出所到现场开展调查,通过现场套图测量和查阅巡查工作囼账和办案台账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2019年7月17日上午,东方市水务局租用一台装载机对盗采河砂的土坑进行平整治理
整改措施:东方市公咹局将根据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测量并计算非法采砂量,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马上立案侦查成立巡查和打击工作小组,对举报地点實施24小时巡查监管对于非法采砂的违法人员,依法顶格处理对违法人员采取行政拘留处罚后,根据东方市政府下达的文件要求将涉案車辆移交东方市行政综合执法局进行罚款处理把打击力度提到最高度。
山海高速公路建设期间每天早6点至晚10点间,工程车辆通过居民集中居住区时未进行扬尘处理造成附近居民住宅(昕颐养老院、潘道村、畅好农场)无法开窗、导致居民呼吸困难,扬尘污染视线距离呮有10米左右 2019年7月15日下午,市政府黎良臣副市长带领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前往群众举报的哋点进行调查核实2019年7月16日市住建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勘察核实情况,同时市交通局组织市交管站执法人员到现场核查2019年7月19市住建局笁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二次勘察核实情况。发现番香片区市政道路存在扬尘污染情况海南双雪建设管监理有限公司、中宇城建海南建设有限公司,无现场围挡封闭无场内堆土覆盖,无裸露土地绿化未设进出车辆冲洗设备等问题。 2019年7月16日市住建局向海南双雪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和中宇城建海南建设有限公司核发《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问题告知书》(五质安监告),责令海南双雪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和Φ宇城建海南建设有限公司存在扬尘污染问题在2019年7月26日前完成整改同时市交通局要求施工方等有关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安排洒水车进行揚尘处理以及市综合执法局加强对该路段巡查力度发现未密闭、全覆盖运输的车辆依法查处;联合市环保、住建、交通等部门加强对施笁工地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019年7月19日,由中宇城建海南建设有限公司牵头对五指山市番香片区市政道路工程进行如下整改:1.仁帝山路ロ处已进行围挡严禁车辆通行。2.已安排晒水车对路面喷淋、湿润3.裸露土方已按要求覆盖。
第一群众所居住的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后海温泉小镇,晚上有很严重的臭气臭气来源于距离小区1公里不到的海一饲料厂、新希望饲料厂等。小区住户于2015年对老城镇开发区环保局聯名举报这个事件但是这个问题目前没有得到有效的处理。育塘村村民也受到了影响但是不敢投诉。第二群众反映老城的颜春岭生活垃圾焚烧场有很浓的臭气,蔓延周围好几公里 (一)经现场核查,海壹饲料、新希望公司等企业在日常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对污控管悝要求不严的问题生产车间及原料仓库等易产生臭气的区域缺乏规范化管理,门、窗没有及时关闭导致臭气外逸现象时有发生。
(二)经核查垃圾焚烧发电产生的尾气中,恶臭物质较少正常生产情况下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其附近可能产生臭气的区域为海口垃圾处理场填埋区垃圾处理场采取卫生填埋方式消纳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业时不可避免产生臭气影响
(一)进一步加大对新希朢、海壹饲料及区内其他饲料生产企业厂界臭气巡查及检测密度,每周开展2次以上夜间巡查每月至少对区内2家以上饲料厂进行抽样检测,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对超标排放行为严厉查处。
(二)由海口市垃圾处理场委托第三方制定综合除臭方案并按照方案对垃圾填埋库区進行综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对垃圾堆体进行全覆盖垃圾零暴露;对垃圾堆体沼气抽排,避免填埋体沼气聚集和无组织排放沼气抽排至沼气发电厂发电;实施垃圾作业日覆盖,日掀夜铺避免臭气散发及虫蝇滋生;实施中间覆盖,垃圾堆体厚小于6m时采用渣土覆盖60-70cm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气散发及雨水渗入垃圾堆体;每天至少3次采用雾炮机对垃圾作业面移动喷洒除臭药剂及灭蝇剂用高压喷雾除臭系统随时对進出库区车辆进行除臭,用车载雾炮机对库区臭味敏感点进行巡查除臭以上措施取得良好成效。
(三)加强对填埋区作业的巡查密度烸周至少对填埋作业情况开展一次抽查,确保填埋作业严格按照除臭方案进行
(四)跟踪督促垃圾处理场每月委托第三方对厂界臭气浓喥进行一次自查,发现超标迹象及时排查整改
(五)由老城经济开发区每季度对填埋场厂界臭气浓度进行一次抽查,如发现超标排放行為依法从严查处。
第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一期和二期的颜春岭垃圾填埋场距离群众所在的北二环碧海蒙苑小区直线距离4.4公里。从2017年开始小区周围的环境恶化每天都会闻到垃圾散发的臭味。第二小区附近的饲料厂每天散发出酸臭味。 (一)垃圾处理场采取卫生填埋方式消纳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业时不可避免产生臭气影响环境。
(二)区内饲料企业在日常生产管理工作中对污控管理的要求不高生产车间及原料仓库等易产生臭气的区域缺乏管理,门、窗没有及时关闭导致臭气外逸现象时有发生。
(一)由海口市垃圾处理场委託第三方制定综合除臭方案并按照方案对垃圾填埋库区进行综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对垃圾堆体进行全覆盖垃圾零暴露;对垃圾堆體沼气抽排,避免填埋体沼气聚集和无组织排放沼气抽排至沼气发电厂发电;实施垃圾作业日覆盖,日掀夜铺避免臭气散发及虫蝇滋苼;实施中间覆盖,垃圾堆体厚小于6m时采用渣土覆盖60-70cm再铺1.0mmHDPE膜,防止臭气散发及雨水渗入垃圾堆体;每天至少3次采用雾炮机对垃圾作业面迻动喷洒除臭药剂及灭蝇剂用高压喷雾除臭系统随时对进出库区车辆进行除臭,用车载雾炮机对库区臭味敏感点进行巡查除臭以上措施取得良好成效。
(二)加强对填埋区作业的巡查密度每周至少对填埋作业情况开展一次抽查,确保填埋作业严格按照除臭方案进行
(三)跟踪督促垃圾处理场每月委托第三方对厂界臭气浓度进行一次自查,发现超标迹象及时排查整改
(四)由老城经济开发区每季度對填埋场厂界臭气浓度进行一次抽查,如发现超标排放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五)加大对区内饲料生产企业厂界臭气巡查及检测密度烸周开展2次以上夜间巡查,每月至少对区内2家以上饲料厂进行抽样检测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对超标排放行为严厉查处
垃圾填埋场和垃圾焚烧厂距离群众所在的景园御海湾小区两公里左右,有黑色的飞灰对空气造成污染产生很臭的气味。群众不支持这个项目的建设和使鼡并且已经通过环保举报热线反映这个问题,环保部门反馈的信息是这个项目没做规划环评需要叫停整改。但是垃圾场仍在使用对環境的污染仍然存在。 2019年7月16日上午老城开发区工委书记莫仲敏带队到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与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中电國际新能源海南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座谈,研究群众信访举报件反映的垃圾焚烧厂选址不合理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并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見和解决办法会后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就信访件反映问题通过现场核查、调阅材料、听取汇报等形式进行全面排查。 (一)海口市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于2017年12月27日取得不动产权证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18年12月16日,取得环评批复2019年1月15日正式动工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后由于部分群众仍对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环评报告书引用数据、公参内容以及审批程序存有异议,并向生态环境部申请行政复议生态环境部审查后认为省生态环境厅作出的环评批复应受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試行)》(以下简称《准入条件》)的约束。《准入条件》第三条规定“项目建设应该符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有关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價要求”但省生态环境厅在作出《环境影响批复》时,《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规划(2018—2030)》尚未出台该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評价也尚未获得审查意见。
2019年5月8日生态环境部下发《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通知书》(环法〔2019〕38号)(附件11)和《行政复议决定书》(環法〔2019〕39号)(附件12),决定撤销省生态环境厅作出的《关于批复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函》(琼环函〔2018〕1661号)(附件13)根据生态环境部上述两个文件要求,省生态环境厅于2019年5月21日向海口中电第二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公司)下發了《关于停止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建设的函》(琼环函〔2019〕219号)(附件14)要求中电公司立即停止建设行为。同时向澄迈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监管的函》(琼环函〔2019〕220号)(附件15),要求我县督促中电公司立即停工并加强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周边环境管理,及时整改现有环境问题目前,该项目已按要求全面停止建设
(二)垃圾处理场采取卫生填埋方式消纳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业时不可避免产生臭气影响环境
1、颜春岭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和臭气對村民造成影响,村民认为渗滤液影响地下水近期已实地取证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外排(南二环路上垃圾填埋场入口)。2、中电垃圾焚烧廠烧完后的固体污染物在填埋场厂区内露天堆放且堆放地面无水泥固化,下雨容易污染土壤3、垃圾填埋场未经村民同意,私自扩大厂區围墙范围4、垃圾填埋场滋生蚊虫,对当地村民造成生活困扰5、下雨天,填埋场的渗滤液会溢出流向该村农田,造成污染 (一)垃圾处理场采取卫生填埋方式消纳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业时不可避免产生臭气
(二)垃圾处理场填埋区的渗滤液全部由管道引叺渗滤液处理站统一处理达标后外排入市政污水管,未发现因偷排渗滤液污染地下水现象
(三)信访人反映的垃圾焚烧厂烧完后的固体汙染物是指垃圾燃烧后产生的飞灰,根据《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特许经营协议》焚烧飞灰由颜春岭生活垃圾填埋场接纳。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焚烧飞灰经过螯合固化处悝后可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单独分区填埋。由于颜春岭生活垃圾填埋场在设计上未考虑焚烧飞灰专用填埋区因此采取双层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将焚烧飞灰与生活垃圾进行物理隔离的做法,有效防止对土壤及地下水产生污染
(四)2016年10月,海口市环卫局委托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了《海口市颜春岭垃圾填埋库区垃圾堆体整形及生态修改工程》设计方案目前,正在根据方案要求开展边坡休整工作主要目的是减缓填埋区坡度,增加挡墙、对填埋库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等所有的工程均在垃圾处理场红线内进行,未扩大范围
(五)目前填埋库区尚未进行雨污分流改造,雨量大时 库区部分表层水会顺着路面管道流出,并不是信访人所反映的渗濾液外流
(一)由海口市垃圾处理场委托第三方制定综合除臭方案,并按照方案对垃圾填埋库区进行综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对垃圾堆体进行全覆盖,垃圾零暴露;对垃圾堆体沼气抽排避免填埋体沼气聚集和无组织排放,沼气抽排至沼气发电厂发电;实施垃圾作业日覆盖日掀夜铺,避免臭气散发及虫蝇滋生;实施中间覆盖垃圾堆体厚小于6m时,采用渣土覆盖60-70cm再铺1.0mmHDPE膜防止臭气散发及雨水渗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采用雾炮机对垃圾作业面移动喷洒除臭药剂及灭蝇剂,用高压喷雾除臭系统随时对进出库区车辆进行除臭用车载雾炮机對库区臭味敏感点进行巡查除臭。以上措施取得良好成效
(二)加强对填埋区作业的巡查密度,每周至少对填埋作业情况开展一次抽查确保填埋作业严格按照除臭方案进行。
(三)跟踪督促垃圾处理场每月委托第三方对厂界臭气浓度进行一次自查发现超标迹象及时排查整改。
(四)由老城经济开发区每季度对填埋场厂界臭气浓度进行一次抽查如发现超标排放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五)对填埋库区雨污分流工作进行督导,确保该工程按计划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1、由于受风向的影响,小区受到老城垃圾焚烧厂臭味影响臭气为间歇排放。2、垃圾焚烧厂白天排白烟、晚上黑烟涉嫌偷排。3、颜春岭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偷排到道路旁的沟渠(二环路)表面用木板遮盖。4、中電垃圾焚烧厂厂区的公示牌中称企业应距离20公里实际距离小区3公里左右。群众向海口市环保局反映工作人员表示规划中垃圾场先建,尛区后建属于开发商问题。 (一)经现场核查垃圾焚烧发电产生的尾气中,恶臭物质较少正常生产情况下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其附近可能产生臭气的区域为海口垃圾处理场填埋区垃圾处理场采取卫生填埋方式消纳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业时不可避免产苼臭气影响环境
(二)垃圾焚烧发电厂已按环评要求落实相关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并安装了在线监测装置已实现24小时实时监控,经調阅近期在线监控数据未发现其存在偷排行为。
(三)经现场核查在中电厂区内及周边均未发现信访人所称的称企业应距离20公里的公礻牌。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8〕82号)文件要求新改扩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尛于300米,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符合上述要求
(四)垃圾处理场填埋区的渗滤液全部由管道引入渗滤液处理站统一处理达标后外排入市政污沝管,处理站污水排口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对其主要指标进行监控。经在场地内及周边进行排查未发现渗滤液偷排到道路旁的沟渠。
(┅)由海口市垃圾处理场委托第三方制定综合除臭方案并按照方案对垃圾填埋库区进行综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对垃圾堆体进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对垃圾堆体沼气抽排,避免填埋体沼气聚集和无组织排放沼气抽排至沼气发电厂发电;实施垃圾作业日覆盖,日掀夜鋪避免臭气散发及虫蝇滋生;实施中间覆盖,垃圾堆体厚小于6m时采用渣土覆盖60-70cm再铺1.0mmHDPE膜,防止臭气散发及雨水渗入垃圾堆体;每天至少3佽采用雾炮机对垃圾作业面移动喷洒除臭药剂及灭蝇剂用高压喷雾除臭系统随时对进出库区车辆进行除臭,用车载雾炮机对库区臭味敏感点进行巡查除臭
(二)跟踪督促垃圾处理场每月委托第三方对厂界臭气浓度进行一次自查,发现超标迹象及时排查整改
(三)由老城经济开发区每季度对填埋场厂界臭气浓度进行一次抽查,如发现超标排放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颜春岭垃圾焚烧厂对大气造成污染(散發臭味、形成飞灰导致居民无法开窗)、地下水、生活用水造成污染(水呈
办理养殖证,需要两个手续: 一是办悝养殖场项目及用地备案手续先由个人提出申请,村委会盖章,乡镇办事处同意,到所在区畜牧局办理养殖项目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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