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属于沧州市限行政策按照滄州市政策规定。
2019年3月7日起每日7时至2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实施非营运车辆尾号禁限行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西三环以东、307国道(海河路)以北、经八路以西、北绕城(渤海路)以南合围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本市和外埠号牌(含临时号牌)的非营运车辆实行两個尾号限行措施。限行号牌规则与京、津保持一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7时至20时)对应机动车限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此次禁限行期间,其他道路禁限行规定同时执行军队、警务、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环卫作业、市政设施维护、民生保障、执法、公交、客运、出租、燃气车辆,新能源汽车(纯电动车辆、插电式混合動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除外
对违反上述禁限行规定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予以处理请广大驾驶员认真遵守禁限行规定,提前选择出行方式
明天河间限行什么号号,限号规则如下:
市区瀛西大街(不含)以东诗经路(不含)以南、齐会大街(不含)以西、瀛南路(不含)鉯北合围区域内的道路。
1、全天禁止大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
2、全天禁止无标车、黄标车及渣土运输车辆、砂石运输车辆等易扬塵车辆通行;
3、车辆实行机动车尾号单双号限行单日限双号(单日允许单号尾数通行:1,3,5,7,9), 双日限单号(双日允许双号尾数通行2,4,6,8,0)尾號为英文字母的按最后一位数字执行。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规定:
第二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二条 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确需通行的机动车,应当随车携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件并按规定的时间、区域、路线通行。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应当在机动车道行驶在道路的同方向划设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货运机动车、大型客运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空驶的出租车和实习期内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當在最右侧车道行驶
在设有主路、辅路的道路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和摩托车应当在辅路行驶
河间屬沧州,现在是限号的!限号如下
?新一轮限号轮换周期?
星期一:3???8??
星期二:4???9??
星期三:5???0??
星期㈣:1???6??
星期五:2???7??
按照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沧政办传[2018]8号)通知要求从1月8日开始,我市扩散条件逐渐好转,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经河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批准,决定于1月8日20时解除我市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状态单双号限行措施一并解除。
限行已经解除!河间不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