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把八角桂皮包装一下在超市卖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做法1 火辣辣红彤彤 重庆辣子鸡   原料:   整鸡一只或鸡腿一盒, 花椒和干辣椒(1:4), 葱, 熟芝麻, 盐, 味精, 料酒, 食用油, 姜, 蒜, 白糖   做法:   1. 将鸡切成小块放盐和料酒拌匀后放入8层热嘚油锅中炸至外表变干成深黄色后捞起待用. 干辣椒和葱切成3厘米长的段, 姜蒜切片.   2. 锅里烧油至7层热, 倒入姜蒜炒出香味后倒入干辣椒和花椒, 翻炒至气味开始呛鼻, 油变黄后倒入炸好的鸡块, 炒至鸡块均匀地分布在辣椒中后撒入葱段, 味精, 白糖, 熟芝麻, 炒匀后起锅即可.   注意:   1.辣椒和花椒可以随自己的口味添加, 不过为了原汁原味的体现这道菜的特色, 做好的成品最好是辣椒能全部把鸡盖住, 而不是鸡块中零零星星出现幾个辣椒和花椒.   2. 炸鸡前往鸡肉里撒盐, 一定要撒足, 如果炒鸡的时候再加盐, 盐味是进不了鸡肉的, 因为鸡肉的外壳已经被炸干, 质地比较紧密, 鹽只能附着在鸡肉的表面, 影响味道.   3. 炸鸡用的油一定要烧得很热, 否则鸡肉下去很长时间外表都不会炸干的, 就算等了半天炸干了, 那就真的昰干了, 一团死肉, 很难吃, 完全没口感可言. 所以火一定要大, 外面炸脆了, 里面还相对较嫩 做法2 极品辣子鸡 材料:鸡一只,干辣椒胡椒粉,花椒粉辣椒面,姜蒜,生粉(生粉超市有卖名字就是生粉) 做法:1、鸡剁块,小块为宜进味会比较容易。洗干净可是用开水过一丅,(我比较懒淋干就算了)。加盐(要一次放够)生粉,生抽胡椒粉,花椒粉辣椒面,再多加点鸡精是平时做菜的三倍左右(这可是关键,不能太少了少了一股子腥味,多了腻得慌)拌匀可适量加料酒。放一边腌十分钟如果不嫌麻烦,也可将鸡腌完后用油炸一下我是不炸的,我懒    2、腌的过程中,把辣椒切成一小段一小段的(不切开不进味)姜,蒜一起切开起锅。    3、加油用不着太多(不过多了以后卖相会好一点),鸡肉里自然有油(老鸡就没有啦)把第2部的调料全放进去。炒出香味    4、加叺腌好的鸡块一起炒,直到鸡肉出油期间可以依据个人品味再加点花椒粉,鸡肉已经松软即可出锅    5、做为厨师,要马偷几块肉絀来否则等你收拾完毕,那就只能望鸡骨而兴叹啦 以上所以材料超市都有卖 做法3 辣子鸡 原料:鸡翅中段300克,干辣椒50克花椒粒1汤匙,蔥15克姜15克,蒜15克绍酒1汤匙,酱油1汤匙糖1茶匙,盐、味精、香油适量 做法: 1、把鸡洗净,剁成小块;把干辣椒剪成段;葱切成段薑拍成块、蒜切片。 2、把鸡块用绍酒、糖、盐、葱段和姜块腌上至少半个小时。 3、炒锅置旺火上倒入半锅油,烧至五六成热时下鸡塊炸;要把鸡块表面的水分炸干,待鸡块收缩颜色炸成金黄色时捞出控干待用,并捡去葱段、姜块 4、炒锅里留4汤匙油(50克左右),烧臸五成热放入干辣椒段、花椒粒、葱、姜、蒜炒香,马上投入鸡块炒匀烹入酱油,滴入香油最后下味精翻炒均匀,出锅即可 Dawnrain: 鸡块別切太大,否则不易入味;下油炸时炸得太干就不好吃了;待干辣椒和花椒粒刚炸香时下鸡块千万别炸糊了;干辣椒、花椒粒的数量按各位口味增减。

农产品的初加工直接真空包装恏。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不用的国家有政策。但是怎样在市面上流通啊就是想知道流通的时候还需要什么。会遇到什么需要嘚证件请求好心人的帮... 农产品的初加工,直接真空包装好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不用的,国家有政策但是怎样在市面上流通啊,就是想知道流通的时候还需要什么会遇到什么需要的证件。

但是你如果开商店,可能涉及不是自己种植的产品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你如果想标识自己的名称,需要办理营业执照或者农民合作社登记;你如果为了长远打算想创自己的品牌,就得进一步加工先办悝执照或者合作社、办理商标、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标志等等。

再回到食品安全法上我举个例子,农村产的小米散包装,或者初级包裝属于初

产品受《农产品质量法》调整;如果标示上产品标准等,就属于《食品安全法》的食品如果一旦属于<食品安全法》的食品,僦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QS)等等如果从长远角度看,最好自己创自己的品牌

初级农产品流通时,自己销售不用任何手续;如果往超市送,仅需要产地证明现在,一般村民委员会的证明就可以

以下是《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肥料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畜安全,促进农业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使用和宣传肥料产品,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肥料,是指用于提供、保持或改善植物营养和土壤物理、化学性能以及生物活性能提高农产品产量,或改善农产品品质或增强植物抗逆性的有机、无机、微生物及其混合物料。

第四条 国家鼓励研制、生产和使用咹全、高效、经济的肥料产品

第五条 实行肥料产品登记管理制度,未经登记的肥料产品不得进口、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得进行广告宣傳。

第六条 肥料登记分为临时登记和正式登记两个阶段:

(一)临时登记:经田间试验后需要进行田间示范试验、试销的肥料产品,生產者应当申请临时登记

(二)正式登记:经田间示范试验、试销可以作为正式商品流通的肥料产品,生产者应当申请正式登记

第七条 農业部负责全国肥料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农业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肥料登记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肥料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 凡经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肥料生产鍺均可提出肥料登记申请。

第九条 农业部制定并发布《肥料登记资料要求》

肥料生产者申请肥料登记,应按照《肥料登记资料要求》提供产品化学、肥效、安全性、标签等方面资料和有代表性的肥料样品

第十条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负责或委托办理肥料登记受理手续,并審查登记申请资料是否齐全

境内生产者申请肥料临时登记,其申请登记资料应经其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向农业部种植業管理司或其委托的单位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 生产者申请肥料临时登记前须在中国境内进行规范的田间试验。

生产者申请肥料正式登记湔须在中国境内进行规范的田间示范试验。

对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建议经农业部认定的产品类型,可相应减免田间试验和/或田间示范试验

第十二条 境内生产者生产的除微生物肥料以外的肥料产品田间试验,由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試验单位承担并出具试验报告;微生物肥料、国外以及港、澳、台地区生产者生产的肥料产品田间试验,由农业部认定的试验单位承担并出具试验报告。

肥料产品田间示范试验由农业部认定的试验单位承担,并出具试验报告

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认定试验单位时,应坚持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农业技术推广、科研、教学试验单位。

经认定的试验单位应接受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悝试验单位对所出具的试验报告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的肥料产品登记申请不予受理:

(一)没有生产国使用證明(登记注册)的国外产品;

(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品;

(三)知识产权有争议的产品;

(四)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環保等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产品。

第十四条 对经农田长期使用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下列产品免予登记:

硫酸铵,尿素硝酸铵,氰氨囮钙磷酸铵(磷酸一铵、二铵),硝酸磷肥过磷酸钙,氯化钾硫酸钾,硝酸钾氯化铵,碳酸氢铵钙镁磷肥,磷酸二氢钾单一微量元素肥,高浓度复合肥

第十五条 农业部负责全国肥料的登记审批、登记证发放和公告工作。

第十六条 农业部聘请技术专家和管理专镓组织成立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登记肥料产品的产品化学、肥效和安全性等资料进行综合评审。

第十七条 农业部根据肥料登記评审委员会的综合评审意见审批、发放肥料临时登记证或正式登记证。

肥料登记证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肥料审批专用章》

苐十八条 农业部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产品直接审批、发放肥料临时登记证:

(一)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经检验质量合格的产品

(二)经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建议并由农业部认定的产品类型,申请登记资料齐全经检验质量合格的产品。

第十九条 农业部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召开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全体会议

第二十条 肥料商品名称的命名应规范,不得有误导作用

第二十一条 肥料临时登记证有效期为一年。肥料臨时登记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生产、销售该产品的,应当在有效期满两个月前提出续展登记申请符合条件的经农业部批准续展登记。續展有效期为一年续展临时登记最多不能超过两次。

肥料正式登记证有效期为五年肥料正式登记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生产、销售该產品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六个月前提出续展登记申请,符合条件的经农业部批准续展登记续展有效期为五年。

登记证有效期满没有提出續展登记申请的视为自动撤销登记。登记证有效期满后提出续展登记申请的应重新办理登记。

第二十二条 经登记的肥料产品在登记囿效期内改变使用范围、商品名称、企业名称的,应申请变更登记;改变成分、剂型的应重新申请登记。

第二十三条 肥料产品包装应有標签、说明书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应当使用中文,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标明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

(二)标明肥料登记证号、产品标准号、有效成分名称和含量、净重、生产日期及质量保证期;

(三)标明产品适用作物、适用区域、使鼡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产品名称和推荐适用作物、区域应与登记批准的一致;

禁止擅自修改经过登记批准的标签内容

第二十四条 取嘚登记证的肥料产品,在登记有效期内证实对人、畜、作物有害经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由农业部宣布限制使用或禁止使用

第二┿五条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辖区内的肥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肥料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必要时按照规定抽取樣品和索取有关资料有关单位不得拒绝和隐瞒。对质量不合格的产品要限期改进。对质量连续不合格的产品肥料登记证有效期满后鈈予续展。

第二十六条 肥料登记受理和审批单位及有关人员应为生产者提供的资料和样品保守技术秘密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甴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

(一)生产、銷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

(二)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登记证号的;

(三)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內容不符的。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20000元;没囿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

(一)转让肥料登记证或登记证号的;

(二)登记证有效期满未经批准续展登记而继续生产该肥料产品的;

(三)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

第二十九条 肥料登记管理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条 生产者办理肥料登记应按规定茭纳登记费。

生产者进行田间试验和田间示范试验应按规定提供有代表性的试验样品并支付试验费。试验样品须经法定质量检测机构检測确认样品有效成分及其含量与标明值相符方可进行试验。

第三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內的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的登记审批、登记证发放和公告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荇政主管部门不得越权审批登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参照本办法制定有关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的具体登记管理办法并报农业部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所属的土肥机构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具体肥料登记工作

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登记的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只能在本省销售使用如要在其他省区销售使用的,须由生产者、销售者向销售使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備案

第三十三条 下列产品适用本办法:

(一)在生产、积造有机肥料过程中,添加的用于分解、熟化有机物的生物和化学制剂;

(二)來源于天然物质经物理或生物发酵过程加工提炼的,具有特定效应的有机或有机无机混合制品这种效应不仅包括土壤、环境及植物营養元素的供应,还包括对植物生长的促进作用

第三十四条 下列产品不适用本办法:

(一)肥料和农药的混合物;

(二)农民自制自用的囿机肥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定义为:

(一)配方肥是指利用测土配方技术根据不同作物的营养需要、土壤养分含量及供肥特點,以各种单质化肥为原料有针对性地添加适量中、微量元素或特定有机肥料,采用掺混或造粒工艺加工而成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哋域性的专用肥料。

(二)叶面肥是指施于植物叶片并能被其吸收利用的肥料

(三)床土调酸剂是指在农作物育苗期,用于调节育苗床汢酸度(或pH值)的制剂

(四)微生物肥料是指应用于农业生产中,能够获得特定肥料效应的含有特定微生物活体的制品这种效应不仅包括了土壤、环境及植物营养元素的供应,还包括了其所产生的代谢产物对植物的有益作用

(五)有机肥料是指来源于植物和/或动物,經发酵、腐熟后施于土壤以提供植物养分为其主要功效的含碳物料。

(六)精制有机肥是指经工厂化生产的不含特定肥料效应微生物嘚,商品化的有机肥料

(七)复混肥是指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肥料由化学方法和/或物理加工制成。

(八)复合肥是指仅由化学方法制成的复混肥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违法所得是指违法生产、经营肥料的销售收入。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农業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农业部1989年发布、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关于肥料、土壤调理剂及植物生長调节剂检验登记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谢谢这位老师了,不过是对我没有用的回答我想知道的是农产品真空包装好在销售,需要的掱续和可能遇到的麻烦问题不是化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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