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277建设工程配建机动车位设置标准比is-7机动好

附录三:国内部分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

3.1 北京市新建改建居住项目配建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标准 

)不适用于历史文化街区和平房区处于历史文化街区和平房区内居住项目的配建停车位规模,可结合具

体情况单独论证研究。

)旧城地区(除历史文化街区和平房区)建筑物配建指标不应超出上表规定嘚上限值其他地区配建停车

场不得低于上表规定的下限值,且一般不高于规定下限值的

;若按照高于规定下限值

场的应开展停车方面論证工作,并对社会开放使用

)销售类保障性住房包括两限房、经济适用房、回迁安置房和其他政策性住房;租赁类保障性住房包括公

囲租赁房和廉租房,其中廉租房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指标可结合项目实际条件下浮

)居住类建筑物配建车位中包含每户

)地上居民停车场(庫)应满足《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的距离要求与邻近的住宅保持适

当距离,避免干扰居民生活

地面停车泊位应集中安排用地,

并设置专用停车场和通道

不得在建筑物间任意设置和占用小区出入口

通道设置停车位,地面停车率(小汽车地面单层停车位与居住户数地比率)按不大于

)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应设置无障碍车位

的配建机动车停车位作为电动车停车位。

建筑物配建停车场需设置机械停车设备的机械停车泊位数不得超过停车泊位总数的

降式或二层升降横移式机械停车设备的,停车场净空不得低于

)综合性建筑应按各类性质和规模分别计算并求和多功能、综合性的建筑、配建停车场泊位的数量可

考虑停车设施的共享,按各单项标准总和的

)市政府審批的重点功能区当规划平均容积率大于

时,居住类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指标建可按照上

)距离轨道交通站点出入口

米内的居住类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指标可按照上一级别分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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