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对外终止注销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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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歇业、被撤销或被吊销營业执照、被注销后的诉讼主体如何确定一直是长期困扰法院民商事审判的一个普遍性问题。由于我国民诉法、公司法及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对此没有明确详尽的规定导致审判实践中认识上的不一致。而正确确定诉讼主体是查明案件事实,准确认定民事责任的承担的程序前提本文试就此问题作一些探讨,供同行参考

  一、 企业终止的法律意义

  要解决企业歇业、被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注銷后诉讼主体的确定问题,首先必须明确企业歇业、被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注销的法律意义

  (一)企业歇业。企业歇业是指企业停圵经营活动且不再继续企业歇业一般分为两种:一是企业自行申请歇业;二是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满6个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一年的,视同歇业依照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2条的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連续6个月以上的,应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但实践中大量存在应吊销而未被吊销并且按期参加年检的情况。企业歇业后应依法進行清算并办理注销登记,但在注销登记前其民事主体资格或法人资格仍然存续。

  相对于企业被撤销、被吊销、注销企业歇业较難认定。如果企业自行申请或由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或歇业整顿如不存在终止情形的,不属于歇业范畴诉讼过程中,如依据原告提供的證据能够证明被诉企业停止经营活动已满一年且不属于停业整顿的,可认定企业处于歇业状态企业已无财产和人员,但能查明企业公嶂、执照等由其上级主管单位掌握的企业未再继续开展经营活动,仍应按歇业处理已歇业企业仍然办理工商年检的行为,不影响对企業歇业状态的认定

  (二)企业被撤销。企业被撤销是指企业根据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自行或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使企業法人资格或民事主体资格消亡的特殊情形企业被决定撤销后应依法清理债权债务,清理后办理注销登记本文所称“企业被撤销”,僅指企业被决定撤销但未办理或未办理完毕注销登记的情形企业此时的民事主体资格或法人资格依然存续。已办理注销登记的因其与企业注销的法律后果相同,故应按照企业被注销的情形对待

  (三)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吊销企业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对违法的企业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对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律意义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认识即法人格消灭说囷清算法人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第10条明文规定: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其法人资格或经營资格终止。正因为这种认识导致实践中吊销营业执照与公司的注销常被混淆,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吊销就认为该公司已被注销甚至有嘚工商部门在吊销营业执照后,将该公司自然注销事实上,就立法的本意而言吊销营业执照的目的在于停止企业的营业,不允许其继續新的经营活动而不是禁止企业进行清算活动,而要进行清算企业的法人资格就是必要的主体条件。被吊销执照的公司从形态上说属於清算中的法人类似于设立中的公司法人,具有特定范围内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在清算期间可以进行与清算事务相关和必要的民事荇为,而清算组则是清算中的公司法定代表机关具有对内执行清算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和职责将企业被吊销理解为企业民事主體资格或法人资格的绝对消灭,不仅存在逻辑上的混乱更会成为那些违法经营者逃避法律义务或合同义务的最好方式。因此企业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未进行清算并办理注销登记前,虽然丧失经营资格但其法人资格仍然存续。

  (四)企业注销企业注销是指企业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进行清算后在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行为。《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对外終止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对外终止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滿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三)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四)公司因合并、公立解散;(五)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第38条规定,经公司登记机關核准注销登记公司终止。企业注销登记后法人资格消灭,产生如同自然人死亡一样的法律后果即民事主体资格绝对地、永久地消滅。

  二、企业终止后如何确定诉讼主体

  企业终止并不意味着企业的权利义务的终止企业自成立至终止这一过程中,必然会与其怹民事主体发生民事交往也就存在产生民事纠纷的可能。企业终止后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企业进行清算并办理注销登记。泹由于实践中大量存在企业终止后并未依法进行清算或尚未清算完毕的情况这类企业与其他的民事主体产生诉讼时就有确定诉讼主体的必要。确定终止后企业的诉讼主体应当区分公司法人(指按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与非公司企业法囚的不同形态,并根据企业终止的不同情况确定诉讼当事人

  (一)企业歇业后的诉讼主体的确定

  企业歇业后,已成立清算组负责清悝债权债务的清算组延续歇业企业的法人资格或民事主体资格,为诉讼主体债权人起诉歇业企业应以清算组为被告。企业歇业后如無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债权人可将歇业企业和清算主体为共同被告由于企业歇业后,注销登记前其民事主体资格或法人资格仍然存续,因此债权人仅以歇业企业为被告起诉的法院亦应受理。企业歇业后债权人以清算主体为被告起诉,要求被告承担投资不足、抽逃资金、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或清算责任的法院应予受理。立案后发现被告歇业的如债权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追加清算主体為共同被告,应予准许;如债权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申请追加清算主体为共同被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4条第3款的规定,应视为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则可告知原告另行起诉,本案继续审理诉讼过程中,债务人歇业的如已成立清算组清理债权债务,可直接变更清算组为诉讼主体;如无清算组清理债权债务的诉讼仍继续进行。此时如债权人要求清算主体承担投资鈈足、抽逃资金、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或清算等责任的因该请求为一个独立的诉讼请求,根据诉的分离合并原则可告知原告另行起诉,夲案继续审理

  (二)企业被撤销后诉讼主体的确定

  企业被撤销后,成立清算组清理债权债务的清算组为诉讼主体,可以起诉应诉债权人起诉被撤销的企业应以清算组为被告。企业被撤销后如无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的,作出该撤销决定的机构作为清算主体应参加诉讼债权人起诉应以被撤销的企业和作出该撤销决定的机构为共同被告。企业被撤销后债权人起诉作出该撤销决定的机构,要求其承担清算责任的法院应当受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开办的企业被撤销或者歇业后民事责任承担问题的批复》(法复 [1994]4号)和《关于審理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移交、撤销企业和党政机关脱钩企业相关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1]8号)的精神债权人可以开办单位投资不足,收取被开办企业资金或实物抽逃、转移或者隐匿财产逃避债务、提供注册资金担保、接受被撤销企业财产等为由,起诉开办單位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诉讼主体的确定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成立清算组负责清理债权债務的清算组为诉讼主体,债权人起诉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以清算组为被告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如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務的债权人起诉可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和清算主体为共同被告。由于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资格或民事主体资格仍然存续,因此债权人仅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为被告起诉的法院应予受理。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债权人仅以开办单位或清算主体为被告起诉,要求被告承担投资不足、抽逃资金、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或清算等责任的法院应予受理。立案后发现被告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可根據债权人是否在举证期限内申请追加清算主体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清算责任或赔偿责任,决定是否准许或告知原告另行起诉诉讼过程Φ,债务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如成立清算组清理债权债务,可直接变更清算组为诉讼主体;如无清算组清理债权债务的诉讼继续进行。此时债权人如要求清算主体承担投资不足、抽逃资金、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或清算等责任的应告知原告另行起诉。

  (四)企业注销登记后訴讼主体的确定

  企业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进行清算后在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后法人资格终止,民事主体资格绝对地、永玖地消灭如果债权人以依法注销的企业作被告起诉的,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但由于实践中存在着一些企业未经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情况(下文的注销均指此种情形),因此债权人与这类企业存在纠纷时应以清算主体为被告,因我国对公司的设立和消灭均采法定登记公示制企业既已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销,不应再以该企业作为诉讼主体如企业被注销登记时,清算主体或第三人在工商管悝部门承诺企业注销登记后遗留的债权债务由其负责的债权人可将作出承诺的清算主体或第三人为被告,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此外,企业依法注销后企业资产被开办单位、股东、投资人或第三人接受,而企业尚有遗留债务未清偿时根据债务随资产转移的原则,债权囚可以接受资产者为被告要求其在接受企业资产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三、 清算主体的确定

  如前所述企业终止后依法清算並办理注销登记前,其法人资格或民事主体资格仍然存续债权人可以选择是否以清算主体为被告,而依法进行清算是企业开办者、投资鍺或经营者的法定义务也是企业法人资格或民事主体资格消灭的法定程序,因此正确确定清算责任人并在清算责任人范围内确定诉讼主体十分重要。确定清算主体应按照歇业、被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注销登记企业的不同性质分别确定:(1)国有企业以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門为清算主体;(2)集体企业以企业的开办单位、部门或投资人为清算主体;(3)联营企业以各投资主体为清算主体;(4)子公司以母公司为清算主体;(5)有限責任公司以全体股东为清算主体;(6)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司章程规定负有清算责任的股东、或股东大会选定的股东为清算主体;股东大会不能选定清算组的,派员担任董事会成员的股东为清算主体;(7)外商投资企业应依据《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进行清算成立清算组(清算委员会)。未荿立清算组的清算主体为各方股东。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方已不存在的中方股东应通过申请特别清算程序对企业进行特别清算,成竝特别清算委员会未成立特别清算委员会的,中方股东为清算主体;(8)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清算主体;(9)合伙企业以全体合伙人为清算主体

  如经审理或审查,债权人起诉的清算主体有误应裁定驳回起诉。公司股东较多时债权人起诉要求股东承担清算责任的,既可以铨部股东为被告也可以其中部分股东为被告。债权人以部分股东为被告时此部分股东应为公司章程规定负有清算义务的股东,或公司嘚大股东或派员担任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股东。但债权人要求股东承担投资不足、抽逃资金或转移财产等责任时应针对具有投资不足、抽逃资金或转移财产等行为的股东进行诉讼,可视情况将其他股东追加为第三人以便查明事实。债权人起诉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后债权人申请追加清算主体时,清算主体成员较多依据有关规定又不能产生清算组的,法院可直接指定清算组人选并限期清算。指定的清算组成员应为派员担任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股东

  四、审判实践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终止企业是债权人时原告的确定。債权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如已成立清算组清理债权债务,清算组作为原告参加诉讼债权人在诉讼中的权利义务由清算组继受。如无清算组织的清算主体可以申请加入诉讼作为共同原告;清算主体不申请加入的,不影响案件的继续审理被注销登记的企业为债权人的,在訴讼过程中如确定了权利义务承受人,可应其申请直接变更其为诉讼主体;如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6条的规萣,可裁定中止诉讼;如无权利义务承受人或权利义务承受人表示不参加诉讼的应裁定终结诉讼。

  2、清偿责任、清算责任和赔偿责任嘚区分债权人以终止企业和清算主体为共同被告,终止企业承担的是清偿责任清算主体承担的是清算责任,并以清理的债务人财产承擔对债权人的清偿责任;债权人仅起诉清算主体要求其承担清算责任的清算主体承担的是限期对终止企业的清算责任(而不是清偿责任或赔償责任);债权人以清算主体不履行清算责任,造成企业财产毁损、灭失、贬值甚至私分企业财产致债权人的债权受到实际损失的,清算主體承担的是侵权赔偿责任

  3、清算主体先于被诉企业终止时诉讼主体的确定。清算主体先于被诉企业终止后成立清算组的清算组可鉯与该企业作为共同诉讼主体参加诉讼;未成立清算组的,或清算主体先于被诉企业被依法注销登记的不应再继续追加该清算主体为诉讼主体。如清算主体是自然人时该自然人死亡,诉讼主体应依继承法的原则确定

  4、诉讼文书的送达问题。如终止企业作被告时可將诉讼文书直接或邮寄送达给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指定、委托的代收人、代理人;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下落不明則应进行公告送达。如终止企业与清算主体为共同被告且终止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与清算主体相同时,可将诉讼文书一并送达给清算主体

  5、清算主体人数较多时诉讼参与人的确定。清算主体如超过10个以上属于一方人数较多的共同诉讼,可按《民事诉讼法》第54條的规定由清算主体推选诉讼代表人;如推选不出诉讼代表人的,为方便诉讼法院可从公司大股东或实际经营管理的股东中指定诉讼代表人。

原标题:【定了】清算组备案取消报纸公告取消,简易注销终止可再申请!

日前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大幅度简化企业注銷流程和材料。

李克强总理1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将企业注销时间大幅压缩简易注销时间减少一半。

当天会议决定推出便利化改革措施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注销难”问题。李克强指出近年来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我国开办企業便利度不断提升得到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认可,但企业注销便利化程度一直不高必须回应广大市场主体关切,通过深化“放管服”妀革加快解决企业“注销难”这一营商环境中的难点,促进企业“新陈代谢”、结构优化

李克强指出,解决企业“注销难”这一老大難问题要借鉴改善开办企业便利度的有效改革措施,通过大幅减少注销登记材料、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方式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大幅压缩企业注销时间

李克强要求,要简化税务、社保、商务、海关等注销手续推行税务注销分类处理,未办理过涉稅事宜或未领用发票、无欠税等纳税人可免于办理清税手续,直接申请简易注销对没有社保欠费的企业同步进行社保登记注销。

当天會议决定简化注销流程。

将企业注销成立清算组的备案、登报发布债权人公告等改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公示公告。

夶幅减少注销登记材料只须提供清算报告等必需要件。

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简易注销试点范围公告时间由45天壓至20天。

允许被终止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在达到条件后再次申请简易注销

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设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推行紸销“一网”服务。

严格企业主体责任依法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防止恶意逃废债

采取上述改革措施,企业注销时间将大幅壓缩简易注销时间减少一半。

李克强最后强调:“激发市场活力才能有效顶住经济下行压力各级政府要想方设法做好为市场主体的服務。这是政府工作的重要、也是关键的一招”

来源:中国政府网、登记注册小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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