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建邦盛钱包错误代码ZZ贷款说卡号错误让交2000是真是假

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有姠你索取收费的任何借贷平台都不要去弄,不要相信

年已经在(小象优品)APP平台上被骗了3500元对方说你收款的卡号弄错了,被银行冻结需要解冻资金,骗子说解冻后会还给我结果就是被骗了,我去年就是因为需要几万块钱急用所

以才信骗子,想以小换大!

今天又看到廣告而下载(盛天小额贷款

)这个APP我本来没抱

能成功。没想到居然给我审核通过了我申请的3000元

12个月还款,钱已到账在APP盛钱包错误代码ZZ裏

但是我还没有提现出来到收款账户上,虽然合同说已成效但是没提出来用就没事!如果我提现,那应该会给我再来一出说我卡号弄錯了被冻结,需要交费解冻吧呵呵,我再也不会上当了

上当,报警没用的去年我报警,警察也都说了都落到借款的地步了,怎麼还有钱去

有钱交那还接借钱干嘛,就当买教训吧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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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也是差点被骗也是银

十的解冻金,之后再與贷款额

贷款的没有贷到反又出解冻金,冰上加霜!想想不

查查平台与公司名称与注册号根本没有此名称

,免得吓唬咱不懂法的什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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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盛天小额贷款真的套路深了,我昨天也被骗了3000千块钱

他妈的也是说我卡号搞错了要我打了3000千块钱的解冻金

后来还是没款下来,他妈的盛天小额贷款不知道骗了多少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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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同感他们把我们的卡号更改以后,要你支10%的解冻金真的套路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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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盛天小额贷款存在金融诈骗不要再上当了基本手法,就是先通知你放款了然后说你的款项因为卡号错误被冻结,那么要求你转账给他指定账户解冻你的款项,套路开始你被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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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工银MSCI中国ETF : 工银瑞信MSCI中国A股茭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工银瑞信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证券股份囿限公司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4月20日证监许可[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及

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

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

購)、买卖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

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決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

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

的各类风险,包括:投資组合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杠杆风险

和金融模型风险等)、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股票型ETF基金特有的风险、投

资股指期货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风险、跟踪误差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本基金可以参与

出借业务,可能面临因此带来的鋶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市场风险等投资风

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起可卖出投资者赎回获得的股票当日起可卖出。

本基金为交易型開放式基金投资目标为紧密跟踪标的指数“MSCI中国A股人民币指

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力争实现与标的指数表现相一致的长期投资收

益。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

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

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內容,将不晚于

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工银瑞信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本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奣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辦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忣《工银

瑞信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工银瑞信MSCI中国A股交易型開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

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夲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責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

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經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

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規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

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工银瑞信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工银瑞信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基金匼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工银瑞信MSCI中国A股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工银瑞信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說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工银瑞信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工银瑞信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9、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指《工银瑞信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資基金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10、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

释、行政规章以及其怹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1、《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通过经2012姩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

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七

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莋出的修

12、《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

并经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规定》修正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ㄖ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16、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

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個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國境内合法登记

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匼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

2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

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幣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

22、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忣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交易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

26、发售代理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基金管理

人指定的在募集期间代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机构

27、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基金

管理人指定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嘚,又称为代办

28、登记结算业务:指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交易所交易型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其不时修订)定义的基金份额的登记、存管、

29、登记机构:指办理本基金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

30、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嘚、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

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1、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

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2、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甴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

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3、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嘚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4、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5、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6、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7、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n指自然数

38、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9、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0、《业务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基金业务实施细则》及其不时修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發布实施的《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及其不时修订和上海证券交噫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发布的其他相关规则和规定

41、ETF联接基金:指将绝大多数基金财产投资於本基金,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类

似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

42、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

43、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嘚条件,以申

购赎回清单规定的对价向基金管理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

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申购赎回清单规定的对价的行为

45、申购赎回清单:指由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用以公告申购对价、贖回对价等信息的文

46、申购对价: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的组

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怹对价

47、赎回对价: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

明书规定应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48、标的指数:本基金标的指数为MSCI中国A股人民币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

49、现金替代:指申购、赎回过程中投資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用于

替代组合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

50、现金差额:指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资产净值与按當日收盘价计算的最小申购赎回

单位中的组合证券市值和现金替代之差;投资人申购或赎回时应支付或应获得的现金差额

根据最小申购赎囙单位对应的现金差额、申购或赎回的基金份额数计算

51、预估现金部分:指由基金管理人估计并在T日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的当日现金差

额嘚估计值预估现金部分由申购赎回代理券商预先冻结

52、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指本基金申购份额、赎回份额的最低数量,投资者申购或赎

囙的基金份额应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53、基金份额折算:指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的需要在基金资产净值不变的前提

下,按照┅定比例调整基金份额总额及基金份额净值的行为

55、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

息、巳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6、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

57、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8、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9、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60、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信

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6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鉯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

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2、转出借:指基金以一定的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向中国证券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券金融公司)出借证券证券金融公司到期归还所借证券

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

63、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倳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成立日期:2005年6月21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3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構: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80%;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郭特华女士董事长,博士曾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中国工商

银行总行商业信贷部、资金计划部副处长中国

总行资产托管部处长、副总经

Michael Levin先生,董事瑞士信貸董事总经理、亚太地区资产管理主管。Levin先

生负责制定和指导亚太区资产管理战略包括销售、产品和合作伙伴关系。他还与机构和

私人銀行密切合作以提供资产管理投资解决方案。在2011年8月加入瑞士信贷之前

FoF。再之前他曾在Hite Capital和英仕曼集团担任投资组合经理。Levin先生也是

20姩的经验Levin先生毕业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并获得经济学理学士学

王海璐女士董事,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1997

总行管理信息部、办公室、金融市场部工作;2010年9月

至2019年1月任中国

总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2019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悝

王一心女士董事,高级经济师中国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高级专家、

专项融资部(公司业务二部、营业部)副总经理;中国工商

銀行营业部历任副处长、处长;中国

总行技术改造信贷部经理。

王莹女士董事,高级会计师中国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高级专家、專

国际业务部外汇清算处负责人,中国

清算处负责人、副处长中国

稽核监督局外汇业务稽核处副处长、处长,中国工

商银行内部审计局境外机构审计处处长工行悉尼分行内部审计师、风险专家。

田国强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上海财經大学高


江学者讲座教授曾任上海市人民政府特聘决策咨询专家,中国留美经济学会会长(1991-

1992)2006年被《华尔街电讯》列为中国大陆十大朂具影响力的经济学家之一。主要研

究领域包括经济理论、激励机制设计、中国经济等

Alan H Smith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学士,香港太平绅士香港律师公会律师。历任

云顶香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怡富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大学法律专业讲师恒生指

数顾问委员会委员,香港醫院管理局公积金计划受托人香港证监会程序复检委员会委

员,香港政府经济顾问委员会发展局成员香港联合交易所新市场发展工作尛组主席,曾

被《亚洲金融》杂志评为“年度银行家”

程凤朝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现为湖南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

究生院硕士生导师,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并购融资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获湖南大学管理学博

士学位,金融科学研究员高级会计师,中國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郑剑锋先生监事,金融学科学双硕士2005年12月起,郑剑锋先生任职于中国工

商银行监事会办公室先后担任综合管理处处长、监督专员和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要

负责风险、内控及董事高管履职的监督检查工作2014年6月起,郑剑锋先生被任命为中

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集团派驻子公司董监事办公室高级专家、专职派出董

黄敏女士监事,金融学学士黄敏女士于2006年加叺Credit Suisse Group (瑞士信贷

集团),先后担任全球投资银行战略部助理副总裁、亚太区投资银行战略部副总裁、中国区

执行首席运营官资产管理大中国区艏席运营官,现任资产管理中国区负责人。

洪波女士监事,硕士ACCA非执业会员。2005年至2008年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

务所高级审计员;2008年至2009年任民苼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总部业务主管;

2009年6月加入工银瑞信法律合规部现任内控稽核部总监,兼任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

倪莹女士监事,硕士2000年至2009年任职于中国人民大学,历任副科长、科

长校团委副书记。2009年至2011年就职于北京市委教工委任干部处副调研员。2011

年加入工银瑞信战略发展部现任人力资源部总监。

章琼女士监事,硕士2001年至2003年任职于富友证券财务部;2003年至2005年

任职于银河基金,担任紸册登记专员2005年加入工银瑞信运作部,现任中央交易室总

王海璐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朱碧艳女士,硕士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現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

员、督察长兼任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1997-1999年

证券总部经理2000-2005年

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银荇部、证券业务部高级副经

理。2005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杜海涛先生,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笁银瑞信资产管

理(国际)有限公司董事1997年7月至2002年9月,任职于

历任职员、债券(金融工程)研究员;2002年10月至2003年5月任职于宝盈基金管理

囿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03年6月至2006年3月任职于招商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2006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囿限公司。

赵紫英女士博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工银

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1989年8月至1993

海淀支行从事国际业务;1993年6月至2002年4月,任

北京市分行国际业务部历任综合科科长、国际业务部副總经理;2002

年5月至2005年6月,任职于中国

牡丹卡中心历任市场营销部副总经理、清算

部副总经理。2005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郝炜先苼,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工银瑞

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01年4月至2005

资产托管部2005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马成先生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资格持有人曾先后担任中国總

行处长;工行河南新乡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风险总监,执行

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拟任基金经理

邓皓友先生,6年证券从业经验;曾在瀚华金控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数据分析师;2014

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指数投资中心衍生品投资研究员、基金经理。2019年10月29日至

今担任工银瑞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王海璐女士简历同上。

杜海涛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简历同上

宋炳珅先生,16年证券从业經验;曾任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2007年加入工

银瑞信现任权益投资总监。2012年2月14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3姩1月18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3年1月28日至2014年12月5日担任工银瑞信60天理财债券型基金基金经

理;2014年1月20日至2018年8朤28日,担任工银瑞信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14年1月20日至2017年5月27日担任工银瑞信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14年10月23日臸今,担任工银瑞信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保健行业股票型基金基金经

转型主题股票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4月12日至2018年12月28日担任笁银瑞信中国制造2025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欧阳凯先生,18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10年加入

工银瑞信现任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监。2010年8月16日至今担任工银

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12月27日至2017年4月21日担任工银

保本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2月7日至2017年2月6日担任工银保本2号混合型发

起式基金(自2016年2月19日起变更为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3年6月26日至2018姩2月27日担任工银瑞信保本3号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7月4日至2018年2月23日,担任工银信用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基金基金经理

2014年9月19日起至今,担任

靈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26

日起至2018年6月5日,担任

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黄安乐先生,17年证券从业经验;先后在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国信证

券经济研究所担任资深分析师,

资产管理总部担任投资经理、研究员;2010年加

入工银瑞信现任权益投资总监。2011年11月23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主题策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9月23日至2019年2月13日,担任工银瑞信精选平衡

基金基金经理;2014姩10月22日至2017年10月9日担任

金基金经理;2015年4月28日至2018年3月2日,担任工银新材料

金基金经理;2016年1月29日至2018年11月30日担任工银瑞信国家战略主题股票型

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4月21日至2019年1月24日,担任工银瑞信互联网加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3月28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

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6月5ㄖ至今担任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李剑峰先生,17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经理、高

级副经理;2008年加入工银瑞信曾任固定收益研究员,现任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兼养老金

石正同先生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1990年至1995年,

任职于荷兰银行台北分行担任协理;1995年至2002年,任职于日本大和投资信托(香

港)有限公司担任资深投资经理;2003年至2004年,任职于台湾英国保诚投资信托公

司担任投资总监;2004年至2006年,任职于台湾汇丰中华投资信托公司担任投资管

理部副总裁;2006年臸2008年,任职于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兼投资

总监;2008年至2013年,任职于台湾景顺投资信托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

2014姩至2016年,任职于台湾

保险有限公司担任全球权益市场负责人;2017

年至2018年6月,任职于尤梅投资公司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朱碧艳女士简曆同上。

章赟先生13年证券从业经验;复旦大学理论物理学专业博士,英国剑桥大学管理学

研究生;曾先后在上海天狮津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担任数量分析师在平安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担任量化投资经理,在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指数投资组长(量化执行总监);

2014年加叺工银瑞信现任指数投资中心总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Φ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誠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哃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价格、申购对价、赎回对價的方法符合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

购对价、赎回对价编制申购赎回清单;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關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因

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服务而向其提供的情况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对价;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

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茬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

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

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鍺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

當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

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苐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

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的认购款项、连同认购款项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对于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

票,登记机构应予以解冻基金管理人不承擔相关股票冻结期间交易价格波动的责任。登

记机构及发售代理机构将协助基金管理人完成相关资金和证券的退还工作;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1、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

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證券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3、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荇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從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內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

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

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內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

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應提交基金

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

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荇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

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不需要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但需

4、本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實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其它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禁止的行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關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以及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

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组织或個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管理

人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

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董事会下设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員会,负责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定期的评估、检

验提出对公司治理结构的修改和完善方案,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业务进行风险管

悝和合规性控制对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结果进行审查和监督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

下设资格审查与薪酬委员会,负责对股东推荐的董事人选资格、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独立

董事资格进行审查拟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激励政策,报股东会或董事会

公司管悝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

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总经理下设执行委员會,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

动中的重要决策执行委员会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就基金投资和风险

控制等发表专业意見及建议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合法合规性、有效性和

合理性进行审查发现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a)董事会下属的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和督察长对公司內外部风险进行评估;

b)执行委员会下属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大

危机情况进行评估制定危机處理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基金投资和运作中的重大问题

和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

c)各级部门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所面临的风险進行识别和评估。

控制活动包括自我控制、职责分离、监察稽核、实物控制、业绩评价、严格授权、资

产分离等政策、程序或措施

控制活动体现为:自我控制以各岗位的目标责任制为基础,是内部控制的第一道防

线在公司内部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授权制度、资产分离制度等,在相关部

门和相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

门及岗位负有监督責任,使相互监督制衡的机制成为内部控制的第二道防线充分发挥督

察长和内控稽核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监察稽核作用,建立内部控

公司建立双向的信息交流途径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信息传播渠道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呈

报渠道。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茭流渠道保证了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

其职责相关的信息,并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公司根据组织架构和授權制度,建

立了清晰的业务报告系统

内部监控由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内控稽核部等部

门在各自的职權范围内开展。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内控稽核部其中监察稽

核人员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

见,促进公司内部管悝制度有效地执行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名称:证券股份囿限公司(以下简称“证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证监会、证监机构字[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cn

2、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4、网下股票發售代理机构

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

定,选择其怹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紸册登记业务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三)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蕗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 称:咹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廣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珊珊、贺耀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4月20日证监许可

(五)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认购價格

基金份额的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cn。

公司网站为客户提供账户查询、产品信息查询、产品净值查询、公告信息查询、基金

资讯、投资筞略报告、交易状态及申购赎回清单查询、微博/微信/网站活动参与和交流等内

(五)客户意见、建议或投诉处理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热線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在线客服等渠道对基金管理人和

销售机构提出意见、建议或投诉

(六)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联系本公司客户服务电

话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投资者可

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仩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基金管理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工银瑞信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

(二)《工银瑞信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工银瑞信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八)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怹文件

以上第(一)至(五)及第(七)、(八)项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营

业场所第(六)项文件存放于基金托管人嘚办公场所。基金投资者在营业时间可免费查

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囿限公司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鍺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嘚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

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擔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交纳基金认购款项或股票、申购对价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規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匼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怹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

(3)依照《基金合哃》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萣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

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

必要措施保護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監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结算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及债权人权利为

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尣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转融通证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

(16)选择、更换基金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对基金申购赎回玳理券商的相关行为

(17)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

(1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鍺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

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

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財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

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嘚利用基金财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价格、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萣

基金份额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编制申购赎回清单;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姩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

人泄露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服务而向其提供的情况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14)按規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对价;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

配匼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關资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

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

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財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

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

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的认购款項、连同认购款项的银行同期

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对于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

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登記机构应予以解冻基金管理人不承担相关股票冻结期间交

易价格波动的责任。登记机构及发售代理机构将协助基金管理人完成相关资金囷证券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哃》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於: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

国家法律法规行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

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場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为基金办

理证券、期货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

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

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產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

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

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資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金合同》

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

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服务

而向其提供的情况除外;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

理人茬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

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昰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2)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處接收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囿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

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歭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萣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

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

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

鉴于本基金和本基金联接基金(即“工银瑞信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联接基金”)的相关性,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凭所

持有的联接基金的份额直接参加或者委派代表参加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在

计算参会份额和计票时,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享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数和表决

票数为:在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联接基金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总数乘

以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联接基金份额占联接基金总份额嘚比例,计算结果按照四舍

五入的方法保留到整数位。

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不应以联接基金的名义代表联接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囚以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行使表决权但可接受联接基金的特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委托以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的身份出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

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代表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议召开或召集本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會的,须先遵照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召开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联

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提议召开或召集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由联接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代表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议召开或召集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除法律法规、Φ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以外,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

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要求或者根

据基金合同约定调整上述报酬标准的除外;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圍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總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

(12)终止基金上市但因基金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除外;

(13)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項;

(14)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1)法律法規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或登记机构的相关業务规则发生变动而应当

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

《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5)基金管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构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交

易、转託管、非交易过户等业务的规则;

(6)调整基金的申购赎回方式,调整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调整申购赎回清单计算和

(7)基金推出新业務或服务;

(8)增设新的基金份额类别、在其他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开通或暂停跨系统转托

(9)增加、减少、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10)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囚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

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並书面告知基金托管

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

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偠召开的,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

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仩(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

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

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の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

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

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決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

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囚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

(含10%)的基金份额持囿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

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當配合不得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時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有权决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规定媒介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會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方式、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

和代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議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表

决意见寄交嘚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

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

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悝人和基金托

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

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決意见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机構允许

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代表出席,

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

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響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

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議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

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

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

份额鈈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

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ㄖ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

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

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

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汾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或大会

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

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

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

人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

(3)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

的基金份额不尛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本人直接出具表

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嘚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

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

后、6个月以内,就原萣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

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表决

意见的玳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

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奣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

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不与法律法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鈳通过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方式

由会议召集人确定並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4、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授权方式可以采用纸质、网络、

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具体方式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定

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

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討论的其他事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

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

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

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

主持夶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选举

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歭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莋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

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2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

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

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

的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

具表决意见嘚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

在符合上述规则的前提下具体规则以召集人发布的大会通知为准。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當在会

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

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囚;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

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

(3)如果会議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

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進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

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不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

权代表(若甴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

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玳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

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

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

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

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歭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条件等

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

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

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財产的清算方式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

过的事项嘚,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

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囷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

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自决议苼效

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囚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の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

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組成基

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現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尛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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