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临沭县2019规划纪监委委员有哪些人

临沭县2019规划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沭征公告〔2019〕4号

为临沭县2019规划城镇建设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縣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一位置:该宗地位于冠山路以西,兴大街以北

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临沭街道益民居。

地块二位置:该宗地位于常林大街以南常林集团东门对过。

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山街道金堂社区、尤庄社区

地块三位置:该宗地位于327国道以北,北沟头村以西

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山街道北沟头村。

地块四位置:该宗地位于店头工业园区内

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店头镇措庄社区。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临沭县2019规划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2個区片,其中I级区片每亩补偿5.6万元II级区片每亩补偿5.3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於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8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被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後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突击栽种的树木、青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19年5月21日至2019年6月21日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調查清点地上附着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临沭县2019规划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絀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联系人:王丽华;联系电话:6219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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