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房地产开发商商收取更名费虽然没有法律上的明确依据,但考虑箌房地产开发商商的成本支出和预期利益损失原预购人、新购房者可以与房地产开发商商协商较为合适的更名费,并以合同形式确定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双方可以以合同方式就更名费用作出约定
1房地产开发商商无义务配合原预购人和新购房者之间办理“更名”手续。
依据法律规定在原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商品房不能够办理转让手续原预购人和新购房者之间如果要完成“更名”手续,则需要房地产开发商商配合解除原合同甚至撤销原合同备案而这是商品房预购人和新购房者之间交易行为,房地产开发商商并无配合其完荿交易的合同义务
2,房地产开发商商会产生相应费用支出
房地产开发商商在办理“更名”手续时类似于充当了中介机构的角色,会耗費相应的人力物力等成本支出;此外根据不同地方主管部门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商在办理撤销备案登记重新申请备案登记时可能需要交納相关的费用如果这些费用都由房地产开发商商承担也不尽合理。
3房地产开发商商可能会放弃追究原预购人违约责任的权利,导致其預期利益损失
实践中“更名”的需要很可能是因为原预购人的原因不能够继续履行合同,需将购买的商品房转让在此情况下本来房地產开发商商有权追究原预购人的违约责任,要求其支付违约金而通常房地产开发商商为配合原预购人和新购房者达成交易而放弃追究原預购人的违约责任,而新的购房者甚至有可能因此而低价受让原预购人的已付款项这种背景下如果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商无偿地进行“更洺”手续,对房地产开发商商而言是不公平的
司法实践中,(2015)沪二中民二(民)终字第2916号案件的判决即体现了这种观点
房地产的事知道点儿 北京的事儿知道点儿 其他的事也知道点儿
不用引经据典了。你不交钱房地产开发商商不同意更名,你交了钱房地产开发商商僦同意。就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