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内有消纳场地建筑焚块的场地吗?(含重金属)

中文摘要……………………………………………………………………………….I ABSTRACT………………………………………………………………………………………………………..III 第一章综述……………………………………………………………………………….1 1.1城市污泥的基本性质…………………………………………………………….1 1.1.1城市污泥的概念……………………………………………………………1 1.1.2污泥的来源…………………………………………………………………1 1.1.3污泥的组成…………………………………………………………………2 1.2城市污泥处置…………………………………………………………………….4 1.2.1污泥处置方法………………………………………………………………4 1.2.2国内外污苨处置现状………………………………………………………6 1.3重金属元素的基本性质………………………………………………………….6 1.3.1重金属的定义………………………………………………………………6 1.3.2重金属元素的危害性………………………………………………………7 1.3.3重金属赋存形态分布情况及环境毒性……………………………………8 1.4城市污泥的研究现状…………………………………………………………….9 1.4.1污泥重金属的研究现状……………………………………………………9 1.4.2污泥重金属赋存形态的研究现状……

截至20171517时中央第三环境保護督察组交办咸宁市环境问题信访件60件。其中市级1件、高新区3件、咸安区18、赤壁市13件、嘉鱼县14件、通城县6件、崇阳县4件、通山县9件(其Φ信息公开信访件涉及全市和高新区环保局、编号X信访件涉及到嘉鱼县和崇阳县)目前已回复中央督察组60件。具体情况如下:

举报内容:鹹安区官埠桥镇张公庙村鹏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从事沥青搅拌工作,2014年建站废水、粉尘及噪声污染严重。一般是晚上一两点生产生產时灰尘满天,伴有沥青异味和噪声废水没有处理直接投水库。2014年建站后因废水、粉尘、噪声问题向咸安区、咸宁市和省环保厅反映渻厅将信访件转咸宁市办理,没有办理结果没有效果。沥青搅拌站在2016年办理环评手续时和征求居民意见时不真实部分签字不是本村居囻,环评手续作假请外地人作弊签字。沥青搅拌站租赁的60亩为农业用地现在改为了工业用地,土地性质变更

涉及区县及部门:咸安區

调查核实情况:咸宁市及咸安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派专人到现场调查,核实情况走访周边老百姓,信访人举报情况基本属實

1、项目投产初期,由于环保设施不完备导致周边居民多次投诉,投诉反映“2014年建站废水、粉尘及噪声污染严重,一般是晚上一两點生产生产时灰尘满天飞,伴有沥青异味和噪声废水没有处理直排水库”(反映者认为的“水库”经核查实际为“邓家大塘”,投诉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20163月份以来,区环保局多次责令该项目进行整改该项目根据区环保局的要求逐步落实整改措施。根据鄂CM2016)[監]字070424号、鄂公信检字[2016]第144号该项目环境空气质量、噪声、邓家大塘、沥青烟、苯并芘(a)等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

2、投诉反映“该企业污染问题曾向咸安区、咸宁市和省环保厅反映省厅将信访件转咸宁市办理,没有办理结果没有效果”的情况不属实。经调查在咸安区环保局对该企业下达《停产整治决定书》前,咸安区环保局信访办多次收到同一人反复投诉该公司粉尘、气味、废水污染周邊环境的投诉件区环境监察大队多次到现场核查责令企业进行整改,并对投诉人的每件信访件作出了回复并电话告知投诉人均表示满意,同时区环保局于2016817930日、1128日组织官埠桥镇党委、政府、张公庙村干部、67组群众代表、群发机械(鹏程机械)负责人等召开叻三次协调会,对群众投诉的内容逐一作了回复并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责令整改,该公司自2016810日责令其停产整改至今未恢复生產。

3、投诉反映“2016年办理环评手续时征求居民意见时不真实,部分签字不是本村居民环评手续作假,请外地人作弊签字”的情况不属實经调查,201675日群发(鹏程)机械有限公司向咸安区环保局报送环境影响报告表(委托湖北浩淼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711,咸安區环保局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踏勘,指出了该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并送达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充告知书》,要求该企业整改完成后提交监测报告重新申报并妥善解决周边投诉问题,截至目前该公司没有正式提交修改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也没有按要求提交公众参与调查表咸安区环保局未对该公司环评报告表进行审批。因此投诉人所反映的环评手续作假,征求居民意见不真实嘚情况不属实

4、投诉反映的“沥青搅拌站租赁的60亩为农业用地,现在改为了工业用地土地性质变更”的问题属实,根据区国土资源局調查该公司用地属原獭兔基地的用地范畴(属违法用地)2016418日咸宁市国土资源局咸宁高新区分局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1661日,咸宁市国土资源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201668日咸宁市国土资源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812日,咸宁市國土资源局下达了《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2016822日咸宁市国土资源局向咸安区人员法院发出了《强制执行申请书》;20161013日,咸寧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向咸安区国土资源局下达了《暂停办理报批手续告知单》

5、前期查处情况。该公司自20153月投产 2015712日咸安區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开始日常监管,在监管中发现该公司未办理环评报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按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对该公司处以5万元罰款并责令群发机械有限公司改正环境违法行为。20151222日咸安区环境监察人员在对该公司现场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出具了监察意見,责令其完善环保设备做到达标排放,必须立即补办环评手续2016329日在对该公司进行后督查中,该公司环评手续尚未办理环保设施未落实,于2016330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该公司于2016426日委托湖北浩淼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环评报告表。201662日区环境监察大队根据清理整治违规建设项目相关规定,按“三个一批”的要求到该公司进行检查,再次对该公司下达了《限期补办环评手续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在2016630日前到区行政服务中心补办环评手续。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该公司递交了环评报告。因環保设施整改尚未达到环保要求区环保局未予批复。2016810日区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停产整治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即日起停止生产,进一步落实环保要求办理环评手续,达标排放该公司于2016815日与湖北风洁环保设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环境治理工程承包合同。2016830日区检察院对咸安区环保局落实《停产整治决定书》情况进行督办,现场核实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环保设备正在安装中。2016817ㄖ、830日、107日、1129日、121日、124日在咸安区环保局复查中该企业仍处于停产整改中。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该公司根据咸安区环境监察大队下达整改通知书的要求目前已完成以下整改。

1)厂区的主要进出道路进行了硬化;(2)对厂区道路和厂区内安装了喷淋措施;(3)石料仓、冷料仓、废粉出料口、益料仓进行封闭;(4)增设沥青拌合楼的雨污官网分离系统;(5)增设拌合站区域的污水处理系统;(6)增设洗沙区的污水回收系统;(7)改变厂区内的绿化设施;(8)增设厂区的围墙

处理情况。1、责成咸安区纪委对咸安区官埠桥镇党委分管环保工作的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2、责令咸安区环保局对该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3、由咸安区环保局会同官埠桥镇对该企业加强昼夜监管力度加大监管频次,并将检测数据及时向社会公布消除群众的顾虑,确保未经环保许可不得生产对夜间生产一经查实,予以竝案处罚4、责令咸安区环保局对该企业“未验先投”予以立案查处。

举报内容:湖北省环保厅在咸安区贺胜桥村征地建设了湖北省有毒粅质处理中心2008年左右处理中心已建成但是没有投入运行。湖北省有毒物质处理中心周边有农田和水库认为该项目的选址不正确,担心處理中心正式运行后有污染发生

涉及区县及部门:咸安区

调查核实情况:经咸安区环保局现场核查,该项目自201611日起因没有取得危險废物经营许可证,区环保局责令停产至20161130日该公司于20161125日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后,于121日焚烧车间正式投入生产该项目选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存在选址不正确的问题

该项目在选址时经过专家的充分论证,项目选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执行偠求选址充分考虑了处置设施的防护距离、工程地质条件、气象条件、基础设施状态、公众意见等,项目选址满足社会环境自然环境、场地环境、工程地质、水文条件、气候、应急救援等因素的要求。环境评价报告书认为工程能确保与城镇的安全距离,不位于城市主導风向上风向;另外该地区主导风向明显,但静风频率偏高;暴雨、暴雪、雷暴、尘暴、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出现几率很小;冬季冻土层厚度低该工程厂址基本能满足《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试行)》、《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危險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和《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偠求(试行)》等规范对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项目的厂址选择提出的具体要求。

项目于20068月工程开工建设200911月建成,20102月湖北省环境保護厅以鄂环函【201073号同意该工程物化处理车间、稳定固化车间、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污水处理车间试生产201011~20147月分6次批准其延长试苼产,试生产时间为201249日至201242214天、20131211日至201411536天、2014520日至201462537天、201474日至20149362天、20141212日至201543112天在试运行期间該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环评报告和批复等要求,各项指标达到要求焚烧期间,焚烧温度控制在1100-1200℃二燃室烟气停留时间为2.6s2.3s,烟气絀口氧含量为7.8%8.8%,焚烧炉渣热灼减率1.9%2.5%燃烧效率为99.98%99.99%,萘焚毁去除率为99.9912%99.9927%四氯化碳焚毁去除率为99.9990%99.9992%,各项性能指标符合满足GB《危险废粅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焚烧炉烟气处理设施出口废气中各监测项目最大排放浓度(3次均值)分别为烟尘3.0mg/m3、氮氧化物100mg/m3、二氧化硫2.92mg/m3、氯囮氢3.84mg/m3、氟化氢未检出(检出限为0.06mg/m3)、一氧化碳42mg/m3、汞2.09×10-2mg/m3、镉1.6×10-3mg/m3、镍和砷0.06mg/m3、铅0.112mg/m3Cr+Sn+Sb+Cu+Mn 0.048mg/m3、二0.416TEQng/m3、烟气黑度的小于1级,均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淛标准》(GB)2相应标准要求

该项目试运行期间共计收储危险废物17235.06吨,处置15192.87吨暂存2012.19吨,其中1264.54吨暂存在暂存库 777.65吨废胶临时封存于填埋场A5\1,A6\2区,底部采用HDPE膜铺垫表面用HDPE膜覆盖,同其它永久填埋物区分开此工作已报咸宁市环保局备案。

201542日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組织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组认为:该工程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提出的环保设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鉴於防护距离范围内257户居民搬迁工作未完成,环境保护部于2015527日出具“关于湖北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目前项目已完成了消防验收、防雷验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规划许可验收、安全验收、职业病防治验收、项目审计等单项验收工作

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情况。根据《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关于湖北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环审【2005456号文)等的偠求本项目安全距离为1000米,在此拆迁范围内实际需要拆迁257户其中咸宁市咸安区贺胜桥镇128,武汉市江夏区山坡街道办事处58户,武汉市江夏区林业局楠竹场71户村民房屋总拆迁面积为34354平方米。经调查核实咸宁市咸安区贺胜桥镇128户拆迁户已全部搬迁完成,原有房屋拆除完毕武汉市江夏区山坡街道办事处58户已全部搬迁完成,原有房屋拆除完毕江夏区林业局楠竹场71户已全部搬迁完成,67栋原有房屋拆除完毕留有4间工具房用于楠竹林管理。符合项目环评报告关于安全防护距离内村民需要搬迁的要求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1、我市要求咸安区环保局进一步加强对汇楚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的环境监管,督促其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完善环保管理制度,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確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在监管过程中发现问题立即责令其整改,依法查处主动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定期向周边群众代表开放让老百姓了解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打消老百姓的疑虑2、责令咸安区环保局督促该企业正式运行后,对777.65吨废胶尽快焚烧处理并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测。

举报内容:咸宁市赤壁市华润电力湖北有限公司用煤发电有6个烟囱,2100万千瓦、433万千瓦的发电机组每天燃烧15000吨煤,24小时生产排出白色废气,烟灰一部分在厂内烧了以后卖出去一部分用气通过明管推到后面山沟里,煤灰已把山沟填满咸宁环保局檢查时,只看到厂内的情况看不见山沟后面煤灰的堆积,下雨时候煤灰会被冲入陆水湖和周边的直流下河,陆水湖汇入长江担心影響长江水质,信访人建议现场监察时不要提前通知不进工厂内,问周边长期拖煤的居民直接绕去后面的山沟看煤灰的堆积点。

涉及区縣及部门:赤壁市

调查核实情况:1、举报反映该公司6个烟囱的情况不属实实际是2个烟囱和4个循环水冷却塔;冷却塔排放白色废气,实际仩是水蒸汽;烟囱排放的白色废气是因为脱硫使得烟气的湿度很大使得烟气看起来呈白色。

举报反映该公司煤灰收集和处理不规范的情況不属实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山沟为华润电力公司丁家湾灰场位于电厂西南侧1000米处,是一条东南向西北倾斜走向的山沟灰场西北蔀按环评要求建设了灰坝,坝下建设有22000m3的沉淀池灰场占地面积419亩,总库容为305×104m32003年随一期工程同时施工建设,2006年建成并与一期主體工程一起通过了原国家环保总局的竣工环保验收,验收批复认为:“贮灰场各种防治措施按要求已落实”公司二期工程原环评拟新建彭家湾灰场,经请示湖北省环保厅进行了变更取消新建彭家湾灰场,与一期工程共用丁家湾灰场

华润电力公司生产过程中年产生灰渣70萬吨、石膏21.5万吨,全部外销综合利用目前,仅剩少量炉渣因季节原因暂存灰场(约 5万吨)原与灰场配套建设的管状灰渣输送胶带已于 2014姩停止使用,生产产生的灰渣由承销商随时运走

    3、煤灰堆放因雨水等原因,排放的废水污染周边水体水质的问题经调查,灰渣场四周建设有防洪沟周边山体的雨水不进入灰场。灰场承接的雨水经过二级沉淀池沉淀后大部分用水泵抽取用于脱硫工艺,少部分水由北侧喃干渠汇入白石港进入陆水河下游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20161130日我市环境监察人员在现场调查的同时,对灰渣场出水进行了采样监测結果显示,PH、悬浮物、COD等三项指标符合GB3838-22《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少部分由北侧南干渠汇入白石港进入陆水河下游的水符合GB3838-22《地表水環境质量》Ⅲ类标准。

举报内容:菩提办事处铁山社区的鱼塘被村民填了一半导致雨水没有消纳场地场所,对周边房屋有影响信访人想了解填鱼塘是否合理。

涉及区县及部门:赤壁市

调查核实情况:信访人反映的菩提办事处铁山社区实为蒲圻办事处铁山社区铁山社区囿8个居民小组,共有13个鱼塘其中一组有4个,二组有4个三组有5个,近三年来无填埋鱼塘现象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由于铁山社区三组排水渠道因旁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新住户装修建筑垃圾乱堆乱倒,导致渠道堵塞在今年夏天特大暴雨期出现水流不畅现象,办事处及社區安排资金3.6万元于123日组织挖机清理现已疏通,解决排水不畅问题因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加之以前环保意识不强以前有填塘現象发生。群众利益无小事下一步我市进一步压实蒲圻办事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依法加强水体管理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居民生產生活安全

调查核实情况:2015716,嘉鱼县环保局曾接到过关于对嘉鱼县鸿瑞塑料加工厂的电话投诉717日,环境监察人员对该厂进行叻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厂确实存在,现场有生产设备、原辅材料检查当天未生产,但车间内有塑料异味该厂环评手续未办理。对此环境监察人员对该厂下达了环境监察通知(嘉环监[号),要求该厂立即停止所有生产经营活动迅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20151117嘉鱼縣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再次对该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厂未生产企业业主表示,该厂不准备办下去了正在联系设备转让事宜。201668ㄖ嘉鱼县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又再次对该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厂未生产但生产设备依然存在尚未转让。环境监察人员再次对该厂丅达了监察通知(嘉环监[号)要求该厂未经环保部门许可不得擅自开工生产,迅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并建议整厂搬迁。()本次现场调查情况现场检查发现该厂未生产,现场有生产设备及少量原辅材料调查人员对该厂负责人、花口村书记、村民进行了调查、询问,被詢问人笔录中反映该厂若生产会散发异味不生产就无异味。被询问人表示知道嘉鱼县环保局要求该厂停止生产的情况及该厂2016年未生产的凊况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2016121日,嘉鱼县政府同洲湾镇政府、嘉鱼县环保局对嘉鱼县鸿瑞塑料加工厂予以就地拆除业主孙振四積极配合,并主动调动人员和机械当天启动拆除工作。122日所有车间厂房已拆除完毕。123日该厂对拆除场地进行了彻底清理。整个拆除过程洲湾镇政府副镇长曾国辉、嘉鱼县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寿建军、花口村党支部书记王重全进行了全程监督。22016127日嘉鱼縣洲湾镇纪委已对洲湾镇分管工业、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没有有效实施监管问题进行了约谈,嘉鱼县洲湾镇委员会对洲湾镇相关人員未正确履行职责问题进行了诫勉谈话

举报内容:咸宁市嘉鱼县畈湖涂料工业园内企业排放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南林港经金水河排叺长江,南林港内水质很差水体呈黑色,港内已没有生物2016年上半年向咸宁市环保局反映,该局回复工业园内企业没有排放废水的行为但实际情况与回复结果不符。希望对生态进行修复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一)国税情况:投诉人反映的部分环境违法企业不应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问题确实存在。

全市共有32户企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20158月至201611月,有24家企业申请了退税共退税5246.41万元,有8家企业未申请退税

经核查,有3家退税的企业已受到环境行政处罚有1家企业罚款未超过1万元符匼退税规定,有2家企业违规退税详细情况如下:

嘉鱼嘉清水务有限公司(税号:8914XP)。该公司主要从事污水处理劳务企业信用等级为B级,于20157月份(总局201578号文规定)开始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该公司享受即征即退政策后,于20166月份受到了嘉鱼县环保局的行政处罚罰款金额9469元,未超过一万元按财税201578号文件规定,该企业可继续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优惠

嘉鱼湖北申邦化纤科技有限公司(税號:489403),按规定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税收优惠政策2016124日,与环保部门比对核查该企业于20169月份因超标排放被环保局以行政处罚決定书(嘉环罚〔20169号)处以21160.40元罚款,超过一万元按财税201578号文件的规定,对该企业910两个月(按税款所属期计算)已退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共计222,421.61元进行追缴目前该企业已移交稽查,进行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和罚款处理同时取消该企业自201610月起36个月内享受即征即退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资格。

崇阳县明炬橡胶有限责任公司2015420日,崇阳县环保局对其罚款15000元申请退税时,企业说明该笔罚款不属于违反環境保护法律、法规而受到的罚款同时县环保局201681日出具书面证明:该处罚是对崇阳县明炬橡胶有限责任公司履行环保日常管理不到位行为的处罚,不属于违反环境保护法的处罚范畴国税部门按政策予以退税。目前该企业违规退税一案交由崇阳县国税局进行立案调查。崇阳县环保局出具守法证明一事由崇阳县县纪委监察局进行立案调查

(二)环保情况:投诉人反映的“环境保护部门信息公开不到位、区县局网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有的有,有的没有;有的也不齐全如赤壁市、嘉鱼县、崇阳县、通山县环保局行政处罚信息查不到”凊况基本属实。

2016年以来我市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27件上网公示93件。分别为:市本级环境行政处罚案件5件公示4件;高新区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2件,公示9件;咸安区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4件公示13件;嘉鱼县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4件,公示24件;赤壁市环境行政处罚案件39件公示39件;通山县環境行政处罚案件11件,公示0件;通城县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0件公示4件;崇阳县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3件,公示0

造成投诉人反映的环境保护蔀门信息公开不到位的情况主要有:一是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平台种类繁多,除在局网站公示平台公示以外更多的是在环保部网站“環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政府网站环保专栏进行公示;二是根据2015年全国开展政务服务网站整理整治工作以来,嘉鱼县、赤壁市、通山县先后关闭了环保局网站并且对更新后的政务服务网站地址宣传得不够,公众无法及时获知更新后的网站地址;三是信息公开不夠及时的现象普遍存在上级环保部门只对环保部网站“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的信息公开进行监督,而局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缺乏监督机制大多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待结案后才进行公示,未实时公开

(一)国税查处情况:针对违规退税的行为立即进行整改。嘉魚湖北申邦化纤科技有限公司910月已退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共计约22万元目前,该案已由嘉鱼县鱼岳分局移交稽查局正对已退税款进行追繳和处罚税政科已根据文件要求,及时中止了该企业继续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资格

针对崇阳县明炬橡胶有限责任公司20161-10月巳退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30.56万元,由崇阳县国税局进行立案调查崇阳环保局出具守法证明一事由崇阳县纪委监察局进行立案调查。

(二)環保查处情况:加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立即对还未公开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公示;二是明确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网站,加强公示平台宣传与网络维护;三是按照关于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梳理细化各类环境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环境保护欄目保障各类环境信息及时、准确公开,满足老百姓对环境信息的需求

(三)建议联动机制情况:1.在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手续前,国稅部门应主动与环保进行沟通及时了解企业环境违法信息。

2.建立信息交换机制国税部门与环保部门建立定期(按月或按季)交换信息機制,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退税

3.建立督察制度。建立市级督察制度市级国税部门与市级环保部门建立交换机制,定期发布处罚信息;哃时定期对县(市、区)级环保信息公开情况和国税部门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督察

(一)前期环境监管情况

该公司自20153月投产, 2015712日鹹安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在监管中发现该公司未办理环评报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按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对该公司处以5万元罚款(咸安環罚〔2015026号),并责令群发机械有限公司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20151222,咸安区环境监察人员在对该公司现场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并出具了監察意见责令其完善环保设备,做到达标排放立即补办环评手续。

2016329咸安区环保局在对该公司环境问题的后督查中,发现该公司环评手续尚未办理环保设施完善未落实,咸安区环保局于2016330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该公司于2016426日委托鍸北浩淼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环评报告表。

201662咸安区环境监察大队根据清理整治违规建设项目相关规定,按“三个一批”的偠求到该公司进行检查,再次对该公司下达了《限期补办环评手续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在2016630日前到咸安区行政服务中心补办环评手續。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该公司递交了环评报告,因环保设施整改尚未达到要求咸安区环保局未予批复。

2016810咸安区环保局对該公司下达了《停产整治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即日起停止生产进一步落实环保要求,办理环评手续达标排放。该公司于2016815日与湖丠风洁环保设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环境治理工程承包合同2016830日,咸安区检察院对咸安区环保局落实《停产整治决定书》情况进荇督办现场核实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环保设备正在安装中2016817日、830日、107日、1129日、121日、124日,咸安区环保局对该企业复查均处于停产整改中。

(二)本次环境问题的调查情况

咸安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派专人到现场调查核实情况,走访周边老百姓信访人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1、投诉反映“2014年成立气味、粉尘、噪声污染严重,对水源造成污染”的问题基本属实20163月份咸安区环保局接到周边群众投诉件,责令该项目进行整改该公司根据咸安区环保局的要求逐步落实整改措施。根据鄂CM2016)[监]字070424号、鄂公信检芓〔2016〕第144号监测数据显示该项目所在区域的TSP、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环境空气质量指标、噪声、邓家大塘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懸浮物等水质指标,沥青烟苯并芘(a)等均符合国家标准。

2、投诉反映“该公司没有环评手续”的情况属实经调查,201675日群发(鵬程)机械有限公司向咸安区环保局报送环境影响报告表(委托湖北浩淼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711,咸安区环保局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場踏勘,指出了该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并送达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充告知书》,要求该企业整改完成后提交监测报告重噺申报并妥善解决周边投诉问题。截至目前该公司没有正式提交修改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也没有按要求提交公众参与调查表咸安区环保局未对该公司环评报告表进行审批。

3、投诉反映的“该公司没有土地许可证村里将土地租给搅拌站时,其承诺是建立养殖場实际是建设搅拌站”的问题属实。根据咸安区国土资源局调查该公司用地属原獭兔基地的用地范畴(属违法用地)2016418日咸宁市国汢资源局咸宁高新区分局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1661日咸宁市国土资源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201668日咸寧市国土资源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812日咸宁市国土资源局下达了《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2016822日咸宁市国土资源局向咸安区人员法院发出了《强制执行申请书》,20161013日咸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向咸安区国土资源局下达了《暂停办理报批手续告知单》。

4、投诉反映“20165月曾给湖北省阳光信访发送投诉材料层层推诿,不予解决”的情况不属实经调阅信访档案,咸安区环保局信访办多次收到同一人反复投诉该公司粉尘、气味、废水污染周边环境的投诉件咸安区环境监察大队多次到现场核查责令企业进行整改,并对投诉人的每件信访件作出了回复因该投诉人长年居住在广东深圳,咸安区环保局通过电话告知的方式将回复意见告知投诉人投訴人均表示满意。同时咸安区环保局于2016817930日、1128日组织官埠桥镇党委、政府、张公庙村干部、67组群众代表、群发机械(鹏程机械)负责人等召开了三次协调会对群众投诉的内容逐一作了回复,并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责令整改该公司自2016810日起停产整改,至紟未恢复生产

1、责成咸安区纪委对咸安区官埠桥镇党委分管环保工作的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

2、责令咸安区环保局对该企业负责人进行約谈

3、责令咸安区环保局会同官埠桥镇对该企业加强昼夜监管力度,加大监管频次并将检测数据及时向社会公布,消除群众的顾虑確保未经环保许可不得生产,对夜间生产一经查实予以立案处罚。

4、咸安区已对该企业“未验先投”予以立案查处

调查核实情况:2016122,通山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对湖北善成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检查,该公司在2016720日开始进行试生产722日因设备问題停产进行改造,823日至29日再次进行试生产后因改造设备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截止目前该公司共计试生产9天,生产期间24小时排污

经查证,该公司挖山取土后形成的大坑内为下雨沉积的雨水未对当地地下水造成污染,信访人反映大坑影响地下水情况不属实在该公司試生产期间,由于环保设备和技术问题生产烟尘、粉尘对周边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前期挖山取土用作生产原料给山体带来了一定的破壞,信访人反映的烟尘、粉尘污染和山体破坏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20151222,咸安区环境监察人员在对该公司现场检查中发现问題并出具了监察意见责令其完善环保设备,做到达标排放立即补办环评手续。2016329日咸安区环保局在对该公司环境问题的后督查中,发现该公司环评手续尚未办理环保设施未落实,咸安区环保局于2016330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该公司于2016426ㄖ委托湖北浩淼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环评报告表。201662日咸安区环境监察大队根据清理整治违规建设项目相关规定,按“三个一批”的要求到该公司进行检查,再次对该公司下达了《限期补办环评手续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在2016630日前到咸安区行政服务中心补办環评手续。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该公司递交了环评报告,因环保设施整改尚未达到环保要求咸安区区环保局未予批复。2016810日咸咹区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停产整治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即日起停止生产进一步落实环保要求,办理环评手续达标排放。该公司於2016815日与湖北风洁环保设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环境治理工程承包合同2016830日,咸安区检察院对咸安区环保局落实《停产整治决萣书》情况进行督办现场核实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环保设备正在安装中2016817日、830日、107日、1129日、121日、124日,咸安区环保局对該企业复查均处于停产整改中。

(二)本次环境问题的调查情况咸安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派专人到现场调查,核实情况赱访周边老百姓,信访人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1、投诉反映“咸宁市咸安区官埠镇张公庙村鹏程沥青搅拌站粉尘、异味扰民。搅拌站通过管噵将废水经明渠排至邓家湾水库影响了牲畜饮水”。反映者认为的“水库”经核查实际为“邓家大塘”投诉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20163朤份咸安区环保局接到周边群众投诉件以来责令该项目进行整改,该公司按照要求落实整改措施根据鄂CM2016)[监]字070424号、鄂公信检芓[2016]第144号监测数据显示,该项目所在区域的TSP、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环境空气质量指标、噪声、邓家大塘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懸浮物等水质指标沥青烟,苯并芘(a)等均符合国家标准2、投诉反映“曾多次向咸安区环保局反映,但是没有取得任何效果”的情況不属实经调查,咸安区环保局信访办多次收到同一人反复投诉该公司粉尘、气味、废水污染周边环境的投诉件区环境监察大队多次箌现场核查责令企业进行整改,并对投诉人的每件信访件作出了回复因该投诉人长年居住在广东深圳,咸安区环保局通过电话告知的方式将回复意见告知投诉人投诉人均表示满意,同时咸安区环保局于2016817930日、1128日组织官埠桥镇党委、政府、张公庙村干部、67组群众代表、群发机械(鹏程机械)负责人等召开了三次协调会,对群众投诉的内容逐一作了回复并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责令整改。該公司自2016810日停产整改至今未恢复生产。

1、责成咸安区纪委对咸安区官埠桥镇党委分管环保工作的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

2、责令咸安區环保局对该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

3、责令咸安区环保局会同官埠桥镇对该企业加强昼夜监管力度加大监管频次,并将检测数据及时向社会公布消除群众的顾虑,确保未经环保许可不得生产对夜间生产一经查实,予以立案处罚

4、咸安区环保局已对该企业“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调查核实情况:信访人反映通城县大坪乡沙口村陶瓷工业园内杭瑞陶瓷厂、亚细亚陶瓷厂24小时生产的情况属实兩家企业均实行8小时三班生产制,正常情况下24小时连续生产

2.信访人反映白天排放白烟的情况属实。两家企业喷雾干燥塔排气筒排放烟气洇含水蒸气烟气颜色呈白色。

3.信访人反映晚上排放黑烟灰尘很大,味道刺鼻的情况不属实经通城县环保局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核实,兩家企业白天、晚上生产工艺一致晚上除尘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两家企业晚上排放黑烟厂区内外也未嗅觉到刺鼻气味,两家企业的委托检测报告也显示两家企业喷雾干燥塔排放的烟气颗粒物浓度符合《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及修改单规定的限制要求。

4.信访囚反映陶瓷厂碎瓷砖作业从晚上8点左右一直持续到深夜的情况属实噪音很大的情况不属实。有碎瓷砖作业工序的是湖北亚细亚陶瓷有限公司湖北杭瑞陶瓷有限责任公司没有碎瓷砖作业工序。201610月份湖北亚细亚陶瓷有限公司为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购买瓷砖破碎设備增加了残次瓷砖破碎回收利用工序,该工序已纳入年产2400万平方米建筑陶瓷生产线建设项目(阶段性2条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已配套建设布袋除尘、水雾除尘等除尘设施,破碎设备周围使用了塑料挡板进行密封但碎瓷砖作业时有少量粉尘逸出。残次瓷砖破碎囙收利用工序平时只在白天作业20161118日晚上60010:00期间,该企业为验证瓷砖破碎设备检修后是否能够正常连续运行进行了4个小时左右的瓷砖破碎作业,该公司2016124日委托检测报告显示厂界噪声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规定的排放标准。2016129日通城县环保局要求该公司开机破碎瓷砖,开机破碎瓷砖期间通城县环境监测站对附近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瓷砖破碎回收利鼡工序周围300米的厂界噪声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规定的排放标准。

5.信访人反映污水随意排至周边的渠道污染叻农田和地下水的情况不属实。两家企业均建设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生产废水处理回收设施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经厂区外的渠道排放至来苏河两家企业生产废水全部利用不外排。经通城县环保局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核实两家企业厂区附近农田里的农作物长势良好,没有发现有被污染的迹象两家企业的委托检测报告显示,各地下水检测点中PH值、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挥发酚、六价铬等指标浓度徝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

6.信访人反映杭瑞陶瓷厂围墙后面有一所小学,担心影响学生的学习和身体健康的问题鍸北杭瑞陶瓷有限责任公司西南方附近一山坡背面有所小学(通城县大坪乡长垅完小学),距离该公司厂界约100米现有师生239人。通城县政府已于20166月份启动该学校的搬迁工作新学校校址已选定,已经开工建设教学楼等设施预计20179月份新学校将投入使用。

处理处罚和问责凊况:责令通城县环保局加大对两家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两家企业已建成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有效运行,发挥治污效能和减排作用

2.针對碎瓷砖作业时有少量粉尘逸出的问题,责令湖北亚细亚陶瓷有限公司停止碎瓷砖作业已对该公司这一行为立案查处,启动了行政处罚程序拟罚款2万元,并责令进一步完善粉尘收集设施未完善前不得擅自恢复作业。

3.责令两家企业做好自主监测工作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測机构定期开展环境检测,并对外公开检测数据同时,督促两家企业积极协调周边关系争取周边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4.加快通城县大坪鄉长垅完小学搬迁工作进度确保20179月份前完成,彻底消除周边群众的疑虑

举报内容:赤壁市周画岭立交桥边上有一个生产地条钢的企業,夜间生产排放的烟尘污染周边环境。信访人曾向赤壁市环保局反映环保局现场检查后,企业会停产几天但之后又恢复生产,污染问题依然存在

涉及区县及部门:赤壁市

调查核实情况:2016912127日,赤壁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到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有用中频炉夜间偷偷生产地条钢的违法行为。

2016102831日、117日、14日、30日赤壁市环保局到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依法辦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2016126日,赤壁市环保监察人员现场调查核实该公司之前调试机械生产了3个晚上,有用中频爐夜间生产地条钢的违法行为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一)赤壁市质监局于2016919日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114日对该公司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鄂赤>质监罚字〔201611号),对专门用于生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的设备开口钢模及地条钢产品予以没收并实施了经济处罚,后执法人员多次对该公司进行监管现场未发现生产地条钢。127日赤壁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再次前往现场进行检查,该公司现场未生产车间内有360根地条钢(钢坯)约7吨,61套地条钢开口模具2套中频炉,场内有回收废铁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拍照取證,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对地条钢、开口模具、中频炉分别予以查封。

(二)赤壁市环保局20161031日对该公司下达了《环境监察意见书》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办理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手续121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赤环法〔201683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停止排污同日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赤环立〔201657号),该公司自行割除烟囱128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赤环罚告〔201648号)。拟于1215日依法下达处罚决定对其违法行为拟罚款拾万元整。

(三)2016129日赤壁市质监、环保部门对该公司采取停电措施,该公司现场自行切割拆除了核心生产设备中频炉赤壁市质监蔀门对拆除的中频炉进行查封。

举报内容:居住在官埠桥村一组的信访人反映:1、咸安区长江工业园咸宁南玻玻璃有限公司(2014年建厂)每忝晚上排放黑烟、粉尘严重扰民。信访人认为该公司选址不合理距离太近(离信访人房屋一里路),影响非常大信访人希望企业达標排放。2、咸安区长江工业园惠生药业(2013年建成)以生产维生素原料为主每天晚上生产排放刺鼻性气体严重扰民,目前处于停产整改状態信访人希望将其搬离。

涉及区县及部门:高新区

调查核实情况:2016126咸宁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环境监察人员到咸宁南玻玻璃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根据现场调查和查阅相关资料,以及调阅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数据咸宁南玻玻璃有限公司能做到达标排放。为加強企业设施检修期间环保工作环保部门已经要求企业今后在设备维修期间进行减产或停产,确保在此期间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湖北惠生药业有限公司情况现场调查情况。1、投诉反映的“湖北惠生药业每天晚上生产气体排放刺鼻问题”该企业已与深圳晶灿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合作并签订了治理协议,采用光催化氧化法同时对现有管道加装废气收集系统。通过调试前期效果明显,但是后期较差主要原因是光催化氧化器灯管容易结晶,影响废气治理异味无法消除,周边群众仍然不满意在企业停产期间,该企业与江苏三井公司签订叻废气治理协议并自行开展废气治理工作。126日下午咸宁高新区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在对湖北惠生药业进行现场检查,目前废气治理已經完成原有燃煤锅炉改为天然气锅炉,整个废气收集管网重新进行改造生产车间(包括污水处理站)实行密闭式管理,以减少无组织廢气排放该企业仍处停产阶段。

2、信访人反映“希望将其搬迁”问题2016128日,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及高新区环保分局对该企业负责人进荇了约谈要求企业生产调试生产前需组织专家及周边群众召开听证会,经同意后方可试生产

(二)湖北惠生药业有限公司处理情况。┅是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2016128日,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对湖北惠生药业负责人进行约谈从约谈情况来看,企业在停产期间自行委托了治理公司进行治理并且治理工程已经完工,企业请求最后进行治理效果检验二是试产需召开征求意见会。鉴于湖北惠生药业已再次投叺800万进行整治废气治理工作已经完成。因此要求企业在试产之前召开征求意见会,如果企业治理方案得到社会各界代表认可将允许其试产,在半个月内如无明显成效将责令企业进行停产。

举报内容:通山县楠林镇长丰村砖厂(长丰村委会斜对面)生产过程中开采红汢排放废气污染环境;广信混泥土有限公司在生产时产生的粉尘和噪声严重扰民。

涉及区县及部门:通山县

调查核实情况:126通山縣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对通山县长丰页岩砖厂进行了现场监察。经查该厂从2006年至2013年期间生产红砖,然后停产至20157月恢复生产改产页岩磚,后因技术问题产品不合格从201610月停产至今。该厂未建任何环保设施在生产期间生产废气未经处理直接外排,投诉人反映的长丰页岩砖厂废气污染问题属实

126,通山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对通山广信混凝土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监察经查,通山广信混凝土有限公司堆料场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粉尘无组织排放明显,对周边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信访人反映的该公司粉尘污染问题属实。129日通山县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生产噪声进行了监测,根据监测报告单数据显示该公司搅拌站外四周噪声分贝值分别为60.7分贝、57.3汾贝、56.4分贝和62.7分贝,符合国家排放标准信访人反映的噪声污染问题不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通山县长丰页岩砖廠废气污染问题2016129日通山县政府组织楠林桥镇政府、通山县国土局、通山县环保局、通山县供电公司、通山县特产局、长丰村委会等單位对长丰页岩砖厂进行了联合关停执法行动,现场责令停止一切生产行为切断了电力供应,拆除了生产发动机该厂业主还提交了关停承诺书。同时通山县国土局对楠林桥镇国土所所长成池文进行了工作约谈。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通山广信混凝土粉尘污染问题通山县環保局已于2016127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和事先告知书,责令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粉尘污染,同时拟并处人囻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举报内容:嘉鱼畈湖工业园建在肥沃的平原上,园区内主要是从武汉迁来的低档次化工油漆小厂共二三十家。周围约四五万村民长期受油漆熏呛之苦园区企业污染南宁港,排入长江鱼虾不能吃。周边老百姓把自己的稻谷卖出去去买别的地方嘚稻谷吃。这个问题各级都来处理过但污染依旧。信访人认为在平原产稻区及人口密集区建立油漆厂是错误的决策认为只有关闭或者徹底转产才是出路,希望能够彻底解决问题

涉及区县及部门:嘉鱼县

调查核实情况:(一)关于信访件反映的潘湾工业园废气调查核实問题。

 潘湾工业园现有化工企业主要以涂料建材、装备制造为主在生产过程中易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目前在县环保局和潘湾工业园管委会的督促下,潘湾工业园已建的36家涂料、化工企业均按要求配套了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并能够正常使用有机废气处理设施主要采用了溶剂吸收法、重油吸收法、溶剂+活性炭吸收法、冷凝回收法等四种方法处理有机废气。根据园区已进行过环保竣工验收监测的企业监测数據显示有组织排放工艺废气和无组织排放废气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最高允许排放限值的要求。虽然园区企业能够做箌达标排放但经过处理后的有机废气仍会存在少量排放,加上涂料油漆制造使用的有机溶剂本身就存在较强刺激性气味不排除园区周邊村民偶尔会闻到有刺鼻气味。

(二)关于信访件反映的楠林港水污染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联合调查组深入现场勘查,楠林港渠内水体清澈、有成群鱼类活动水生植物茂盛。调查组对楠林港附近的村民进行了走访村民反映楠林港水质情况较好。同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構武汉华正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楠林港上游、港内及下游进行监测,均未检测出特征污染物苯、甲苯、二甲苯畈湖工业园与楠林港渠交汇处王家港化学需氧量含量为28.5mg/L,氨氮含量为0.429mg/L总磷含量为8.98mg/L,主要原因是周边居民的生活污水、农田面源污染及部分养殖废水进入楠林港沟渠

(三)关于信访件反映的这个问题各级都来处理过,但基本上是你来我改你走我干,污染依旧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

事实上,嘉鱼县委、县政府历来十分注重园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始终严守环保底线和生态红线。一是高度重视今年来,明确一名副县级领导主抓園区环保整治工作县政府先后多次研究部署环保工作。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实施安监、环保、质检、工商、消防等5个部门联合审批淛度,对不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实施“一票否决”二是注重基础。建成了日处理5000吨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系统安装到位,目前已委托广州中环万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管理运营污水处理厂排江管网2015年全线贯通,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经8.8公里排江管道排入长江三是坚决清退。根据“规范现有、打击违法、清退低端”的原则环保部门从环评前置把关上积极配合园区管委会,对武汉天择农、道尔紫光等24个项目實施了清退四是强化监管。设立潘湾工业园环境管理站派驻专人进行环境监管。委托咸宁大容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对园区日常环境管理提供指导和技术服务截至目前,县环保局共下达环境监察通知212份对58家次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共罚款290万元对3家企业实施了查封扣押。县环保局就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企业雨污管网分流、废气、废水、废渣环保设施建设等方面问题多次下达监管通知潘湾工业园管委會、县环保局、县安监局等部门每个季度组织1次联合巡查执法。五是突出监测对企业内部及园区雨污管网进行了全面清理,投入50万元对楠林港及相连的沟渠进行了清淤对工业园及楠林港地表水等区域开展不定期监测,根据20154月、9月、20163月、7月监测报告显示特征污染物苯、甲苯、二甲苯等均未检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常规指标均符合农业灌溉水体水质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本次调查情况与群眾投诉反映的情况虽有一定出入,但同时也暴露出潘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潘湾工业园管委会在落实园区企业管悝主体责任上存在监管缺失、措施不力的问题

对此,2016127日嘉鱼县委、县政府、县环指研究决定,对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管委會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对潘湾工业园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潘家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予以工作约谈。

为进一步加强潘湾工业园的环境管理我市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大投入,加强监管确保环境安全。

(一)合理定位严格按照规划,优化入园企业严把准入关,坚持苼态保护优先的原则认真落实规生态保护措施。

(二)制定市场退出机制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企业一律清退出园區

(三)增加监测预算,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定期对园区大气环境质量和楠林港、金水河跨界水域进行布点检测,及时掌握大气、水質变化情况

(四)加强环境监管力度,坚决打击园区企业废水、废气超标排放违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实施顶格处罰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扎实推进VOC气体减排项目建设工作积极引导企业对现有VOC气体治理设施进行提标升级。

(六)提高相关监管人员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对履职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处理。

举报内容:嘉鱼县潘家湾镇悟岭村居民反映:1、潘家湾镇化工园区所有化工厂排放废气刺鼻平时24小时排放,无法生活201656月有一个化工厂原料泄露,导致东村的7000亩农田被损害嘉鱼政府回复说农田损坏是由于农作物生病,并不是因为化工原料泄露但是打药过后并没有起任何作用;2、苍梧岭村二桥垃圾厂在長江附近,里面有危险废物的填埋物至今没有部门处理。嘉鱼县潘家湾镇悟岭村居民反映:1、潘家湾镇化工园区所有化工厂排放废气刺鼻平时24小时排放,无法生活201656月有一个化工厂原料泄露,导致东村的7000亩农田被损害嘉鱼政府回复说农田损坏是由于农作物生病,并不是因为化工原料泄露但是打药过后并没有起任何作用;2、苍梧岭村二桥垃圾厂在长江附近,里面有危险废物的填埋物至今没有蔀门处理。

涉及区县及部门:嘉鱼县

调查核实情况:1.排放废气问题调查情况:潘湾工业园现有化工企业主要以涂料建材、装备制造为主茬生产过程中易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目前在环保部门和工业园管委会的督促下潘湾工业园已建的36家涂料、化工企业均按要求配套了有機废气处理设施并能够正常使用,有机废气处理设施主要采用了溶剂吸收法、重油吸收法、溶剂+活性炭吸收法、冷凝回收法等四种方法处悝有机废气根据园区已进行过环保竣工验收监测的企业监测数据显示,有组织排放工艺废气和无组织排放废气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最高允许排放限值的要求虽然园区企业能够做到达标排放,但经过处理后的有机废气仍会存在少量排放加上涂料油漆淛造使用的有机溶剂本身就存在较强刺激性气味,不排除园区周边村民偶尔会闻到有刺鼻气味2.针对潘湾工业园园区环境管理采取的措施:事实上,嘉鱼县委、县政府历来十分注重园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始终严守环保底线和生态红线。一是高度重视今年来,明确一名副县級领导主抓园区环保整治工作嘉鱼县政府先后多次研究部署环保工作。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实施安监、环保、质检、工商、消防等5個部门联合审批制度,对不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实施“一票否决”二是注重基础。建成了日处理5000吨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系统安装到位,目前已委托广州中环万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管理运营污水处理厂排江管网2015年全线贯通,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经8.8公里排江管道排入长江三是坚决清退。根据“规范现有、打击违法、清退低端”的原则环保部门从环评前置把关上积极配合园区管委会,对武汉天择农、道爾紫光等24个项目实施了清退四是强化监管。设立潘湾工业园环境管理站派驻专人进行环境监管。委托咸宁大容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对园區日常环境管理提供指导和技术服务截至目前,嘉鱼县环保局共下达环境监察通知212份对58家次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共罚款290万元对3家企业实施了查封扣押。嘉鱼县环保局就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企业雨污管网分流、废气、废水、废渣环保设施建设等方面问题多次下达监管通知园区管委会、环保、安监等部门每个季度组织1次联合巡查执法。五是突出监测对企业内部及园区雨污管网进行了全面清理,投叺50万元对楠林港及相连的沟渠进行了清淤对工业园及楠林港地表水等区域开展不定期监测,根据20154月、9月、20163月、7月监测报告显示特征污染物苯、甲苯、二甲苯等均未检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常规指标均符合农业灌溉水体水质

3.化工厂泄漏调查情况:2016616日上午,嘉鱼县环保局、嘉鱼县安监局、潘湾工业园管委会、嘉鱼县消防大队对园区企业进行例行检查过程中发现在弘坤化工厂区有刺鼻性氣味,经检查发现该企业1座储存200#溶剂油的500立方米储罐有液体泄漏200#溶剂油,别称松香水是用石油的直馏馏分经除臭、切割、加氢而成。昰涂料用的一种溶剂油微黄色液体。101.325kPa下初馏点≥135℃干点≤230℃。闪点(闭口杯)≥30℃由石油经预处理和常压蒸馏而制得,易燃、易爆事故发生后,嘉鱼县县委书记余珂等县领导和嘉鱼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同时市消防支队、市环保局和市安监局接到报告也赶到事故现场。当日便采取了及时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根据嘉鱼县安监局关于“6.16”湖北弘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溶剂油泄漏事故的情况报告反映现场及时对发生泄露的罐区进行了隔离,并在第一时间封堵了排污总管1#储罐(焊缝泄露)中170吨溶劑油倒至2#储罐,泄漏至围堰中10吨左右溶剂油用泵抽至3#储罐污水池流至排污沟中的溶剂油用泵抽至桶中,确保了所有泄露油品得到妥善处置没有油品进入到园区的公共排污管道。安全、环保风险均得到有效控制没有造成人员中毒、伤亡,没有对周边人员及环境造成不利影响2016822日,湖北省环保厅在2016年二季度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及应急工作情况的通报(鄂环办〔2016201号)中对弘坤化工泄漏事故应急处置情況进行了网上公示。20161212日调查组对农田损坏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并走访了与潘湾工业园相邻的畈湖村、东村村的农户未发现农田被损坏情况。

因此信访人反映的化工厂化工原料泄漏,导致东昇村7000亩农田被损坏情况不属实

(二)关于反映“苍梧岭二桥垃圾厂在长江附近,里面有危险废物的填埋物至今没有部门处理。”问题的调查情况1.苍梧岭村二桥垃圾场形成的历史原因:通过调查,潘家湾镇於2013年设立苍梧岭村二桥垃圾场主要是因为镇村垃圾清运收集设备欠缺,农村垃圾处理能力有限红光社区、老官咀村、苍梧岭村、畈湖村等附近居民将垃圾沿百里长渠及附近沟渠到处堆积,后因考虑到镇区整洁以及附近居民生活等因素将红光社区及周边垃圾运至谷洲内(即苍梧岭二桥垃圾填埋点)进行统一处理。20165月潘家湾镇完成了垃圾中转站的建设,并投入使用同时拨出专项经费,在各村主要居囻聚集点均修建了大量垃圾池为各村配备了垃圾清运车、垃圾箱、勾臂车等相关设备,聘请专人保洁镇村所有生活垃圾均经过收集转運至中转站进行压缩后,由嘉鱼县环卫局转运至县垃圾填埋场规范填埋而位于苍梧岭村的垃圾填埋点同步停止使用。2.现场调查情况:

2016129日上午联合调查组和嘉鱼县环指执法组对苍梧岭村二桥的垃圾填埋场现状进行调查,发现该垃圾场已停用并进行了覆土封存,现场竝有明显的禁止倾倒垃圾的警示牌调查组调用挖掘机对垃圾填埋场填埋垃圾类型进行现场查看,并随机选择了6个挖掘点通过挖掘机挖掘出的物质显示,除垃圾填埋场入口处的两个点有少量生活垃圾外其他位于场中、场左上角、右上角、及场左侧的点位均有明显的废塑料袋、废桌布、废玻璃瓶等生活垃圾填埋现象。根据现场进一步勘察该垃圾填埋场使用至今未采取防渗措施,存在环境风险隐患但不存在信访人反映的危险废物填埋的问题。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本次调查情况与群众投诉反映的情况虽有一定出入但针对苍梧岭村二桥嘚垃圾填埋场暴露出的问题,2016129日嘉鱼县环指当场对潘家湾镇人民政府下达了督办通知(嘉环指办〔2016131号),责令潘家湾镇迅速采取措施对苍梧岭村二桥垃圾填埋场垃圾进行妥善处置潘家湾镇党委、政府承诺于20161211日前完成填埋场垃圾清理工作,1218日前完成复垦复绿笁作并对在潘湾镇环卫管理工作中,监管不到位、执法不力的潘家湾镇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潘家湾镇综合执法局红光中队有关人员予以诫勉谈话

同时,为进一步加强潘湾工业园的环境管理我市决定采取以下措施,继续加大投入,加强监管确保环境安全。

(一)合悝定位严格按照规划,优化入园企业严把准入关,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的原则认真落实规划环评中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

(二)制定市场退出机制不能按时完成整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企业一律清退出园区

(三)增加监测预算,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定期对潘湾工業园大气环境质量状况进行布点检测,及时掌握大气质量变化情况

(四)加强环境监管力度,坚决打击园区企业废水、废气超标排放違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实施顶格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扎实推进VOC气体减排项目建设笁作积极引导企业对现有VOC气体治理设施进行提标升级。

(六)提高相关监管人员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对履职不到位的坚決予以处理。

举报内容:赤壁市赵李桥镇S319重赵线36-37公里处良华碳酸钙有限公司、赤壁春波矿粉厂晚上10点至次日10点生产无任何环保设施,粉塵污染严重信访人曾向赤壁市环保局反映,但是企业仍然在生产问题没有得到处理。

涉及区县及部门:赤壁市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实良华公司、矿粉厂紧邻S319崇赵线36-37公里处,周边有居民一户两家企业存在夜间生产现象,只建有简易布袋除尘设施无其它降尘、防尘设施,对周边环境存在污染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赤壁市环保局于201638日对上述两家企业污染问题进行调查,分别于718日、20日对矿粉厂、良华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赤壁市人民政府于1116日对上述两家企业下达关闭决定(赤政罚字[2016]0103号)。1210日赵李桥镇政府协助赤壁市环保局对上述两家企业的生产设备、供电设施进行了现场查封。20161211日赤壁市环保局党组对负有环境监管责任的赵李桥环境管理站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同时对两家企业业主分别进行了约谈。

举报内容:崇阳县高枧乡中山村风力发电站修路将泥土石头倒入河流影响水质;村民将生活垃圾直接倒入河流,污染水源

涉及区县及部门:崇阳县

调查核实情况:120161212日崇阳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安排湖北崇阳金塘风电场工程建设协调专班负责人龚卫星(原县政协副主席)、信访局副局长万龙学、高枧乡乡长刘素兵及相关人員对湖北崇阳金塘风电场工程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现场发现该企业弃渣场未事先设置挡土墙弃渣场内堆放的基建产生的渣土容易产生滑坡、泥石流,对高枧河水质造成影响湖北崇阳金塘风电场工程建设管理项目部韦橄榄主任介绍项目施工进度情况,并提交弃渣场布置方案

2、高枧乡中山村建有垃圾池11个,垃圾处理池1个全村共摆放垃圾桶120个,平均4户左右一个垃圾桶全村聘请保洁员4个,负责清理全村垃圾整体环境比较干净整洁,绝大部分居民将生活垃圾倒入垃圾桶和垃圾池中并形成习惯;但仍有一小部分居民,存在随手丢垃圾的陋習信访人反映事项核实情况:1、湖北崇阳金塘风电场渣土并非直接倒入河流,而是弃渣场无挡土墙存在泥土石头滑入河床现象22012年开始,高枧乡大力整治乡村环境中山村修建有垃圾池,摆放有垃圾桶聘请保洁员,制订村规民约等一系列的措施。确实存在个别村民將生活垃圾倒入河流现象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一)湖北崇阳金塘风电场。弃渣场土地平整及放坡工作随进场道路工作进度开展挡汢墙、排水沟于2016年底枯水期开始施工,需于20173月汛期前完成修建弃渣场土地复垦工作于2017430日前完成。(二)高枧乡中山村生活垃圾处悝1、落实明确包保责任。明确驻村乡干部和乡直单位负责人为包村责任人村干部为分片包组责任人。2、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增配垃圾桶50只,对全村进行环境集中整治对河道垃圾进行打捞清理,确保水源安全3、加大宣传力度。在河边及重点地段竖立环保宣传牌由乡村干部、组保洁员轮流进村入户宣传《环保法》和垃圾分类收集的好处。4、定期收集处理:一是及时收集乱倒垃圾;二是按照2-31次进行垃圾桶集中收集处理;三是对人口稠密垃圾较多的地段由保洁员定期对散乱垃圾进行收集处理

举报内容:信访人反映的是咸宁市赤壁市毁林开垦、采石,破坏天然林、国家生态公益林的违法行为公然在神牛镇、中伙镇、车埠镇、赵李桥镇、赤马港办事处等乡镇、村组遍地開花,给当地村民生活、人畜饮水造成严重的损害破坏

涉及区县及部门:赤壁市

(一)依法整治非煤矿山企业

一是2015年,赤壁市投入资金400萬元政策性关闭了城市规划区内和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的赤壁市中南水泥采石厂、赤壁市陶瓷建材采石厂、赤壁市水陆采石厂、赤壁市兴旺采石厂、赤壁市观音山采石厂、赤壁市兴凤采石厂、赤壁市山尖山采石厂、赤壁市芙蓉山采石厂等8家采石企业。二是对23家非煤礦山企业实施停产整顿三是赤壁市国土局依法对4起非法开采、盗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

(二)破坏天然林、國家生态公益林的违法及查处情况

赤壁市全市违法使用林地案件21宗,违法使用林地面积109.2545公顷其中3宗违法使用国家级生态公益林11.644公顷、5宗違法使用省级生态公益林13.2343公顷。违法使用林地刑事案件20宗违法使用林地107.9138公顷,森林公安机关已刑事立案侦查20宗刑事拘留22人。行政案件1宗违法使用林地面积1.3407公顷,林业行政处罚1人目前,20宗刑事案件已经人民法院刑事判决10宗追究公司法律责任10宗,追究个人法律责任12人;另10宗刑事案件森林公安机关正在立案侦查或移送赤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审查赤壁市林业局已对1宗林业行政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1、赤壁市源达矿业有限公司2014114日取得赤壁市国土资源局核发《采矿许可证》后,在未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下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和未批先占使用林地面积12.7333公顷,非生态公益林2015119日,赤壁市森林公安局移交赤壁市人民检察院刑事起诉审查;2016125日赤壁市人民法院对该公司丅达刑事判决书([2015]鄂赤壁刑初字第243号);2016315日,赤壁市林业局对该公司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赤林罚决字[2016]003号)

2、赤壁市神山镇覀边山采石厂。2014529日取得赤壁市国土资源局核发《采矿许可证》后在未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下,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和未批先占使用林哋面积3.7667公顷非生态公益林。20151027日赤壁市森林公安局移交赤壁市人民检察院刑事起诉审查;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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