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高校非北京户籍大学生出入境证件签发管理工作的通知》(京教学[2016]5号)文件要求为了方便非北京户籍研究生在京辦理出入境证件,现将我校研究生办理《非北京户籍大学生在学证明》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非北京户籍的我校中国大陆普通全日制在读碩士、博士研究生(户籍未迁入学校集体户口所在地的非北京生源在校研究生)
(二)适用出入境证件办理范围:
《非北京户籍大学生茬学证明》适用于在京办理出入境有关证件(普通因私护照、港澳台通行证)。办理“签证”或“签注”仍按照我校《研究生中英文在学證明》的有关要求办理
(四)其它说明:本人办理不允许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