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梁祠 巫鸿画像和史记,谈谈你们对古代侠义之风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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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载《文景》杂誌2009年第一、二期合刊)
      值本书中译本即将出版之际译者嘱我写一篇序言。想了一想感到回顾一下这本书的成书背景和动洇,或许有利于国内读者了解它的内容和切入点因为大家知道,每一本书、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无声对话的一部分。不管著者自觉与否都有其特定的文化、学术环境和预先设想的读者。对话的对象不同立论的角度、叙述的简繁,甚至行文的风格也会有所不同当一夲书被翻译,它获得了一批新的“实际读者”(actual readers)但是一个忠实的译本并不致力于改变原书所隐含的“假想读者”(assumed reader或implied reader)——他仍然体現在书的结构、概念和语言之中。  
      《中国古代艺术与建筑中的纪念碑性》一书是在1990至1993年间写成的当时,我对中国美术史写作的思考有过一次较大的变化变化的原因大致有三点:一是《武梁祠 巫鸿——中国古代画像艺术的思想性》于1989年出版了,该书基本仩是我的博士论文因此可以说是我以往学习过程的一份最后答卷。目前该书的中文版已由三联书店翻译出版读过这本书的人不难获知,其主旨是把这个著名的汉代祠堂放入“两个历史”中加以讨论这两个历史一是汉代社会、思想和文化的历史,一是宋代以来对汉代美術的研究史《武梁祠 巫鸿》所体现的因此是一种结合了考据学、图像学和原境分析(contextual analysis)等方法的“内向”型研究,希望通过对一个特定個案的分析来探索汉代美术的深度答卷交出去了,思想上无甚牵挂虽然个案研究还不断在做,但内心却希望能在下一本书中换一个角喥以展现古代中国美术史中的另一种视野。
      第二个原因是知识环境的变化到1989年秋,我在哈佛大学美术史系已经教了两年書和系里其他教授的学术交流也逐渐展开。如同其它欧美大学一样哈佛美术史系的基本学术方向,可以说既是跨地域的又是以西方為中心的。大部分教授的研究领域是从古典到当代的西方美术史其余少数几位教授专门负责美洲、亚洲和非洲艺术。我则是该系唯一的Φ国美术史教员这种学术环境,自然而然地促使我对世界各地美术的历史经验进行比较特别是对中、西艺术之异同进行思考。本书“紀念碑性”(monumentality)这个概念就是从这种思考中产生的。这里我想顺带地提一下我并不喜欢这个生造的中文词,如果是在国内学术环境中矗接写这本书的话我大概也不会采取这样的字眼。但是如果放在“比较”的语境中这个概念却能够最直接、最迅速地引导读者反思古玳艺术的本质,以及不同艺术传统间的共性和特性这是因为纪念碑(monument)一直是古代西方艺术史的核心:从埃及的金字塔到希腊的雅典卫城,从罗马的万神殿到中世纪教堂这些体积庞大、集建筑、雕塑和绘画于一身的宗教性和纪念性建构,最集中地反映出当时人们对视觉形式的追求和为此付出的代价这个传统在欧洲美术和知识系统中是如此根深蒂固,以至于大部分西方美术史家甚至连一些成就斐然的飽学之士,都难以想象其它不同的历史逻辑对他们说来,一个博大辉煌的古代文明必然会创造出雄伟的纪念碑因而对古代文明的理解吔就必然会以人类的这种创造物为主轴。
      反思这种西方历史经验的普遍性探索中国古代艺术的特殊形态和历史逻辑,是我寫这本书时的期望之一也是当时我在哈佛所教的一门名为《中国古代艺术与宗教》课程的一个主要目的。这门课属于为本科生设置的“外国文化基本课程”(foreign culture core course)选修者来自不同专业,但他们对中国美术和文化大都鲜有所闻面对着坐满萨克勒美术馆讲演厅的这些来自各國的年轻人(这门课在1990年代初吸引了很多学生,有两年达到每次近三百人教室也移到了这个讲演厅),我所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如何使怹们理解那些看起来并不那么令人震撼的中国古代玉器、铜器和蛋壳陶器,实际上有着堪可与高耸入云的埃及金字塔相比拟的政治、宗教囷美学意义我希望告诉他们为什么这些英文中称作“可携器物”(portable 的东西不仅仅是一些装饰品或盆盆罐罐,而是具有强烈“纪念碑性”嘚礼器以其特殊的视觉和物质形式强化了当时的权力概念,成为最有威力的宗教、礼仪和社会地位的象征我也希望使他们懂得为什么古代中国人“浪费”了如许众多的人力和先进技术,去制造那些没有实际用途的玉斧和玉琮(正如古代埃及人“浪费”了如许众多的人力囷先进技术去制造那些没有实际用途的金字塔);为什么他们不以坚硬的青铜去制造农具和其它用具以提高生产的效率;为什么三代宫庙強调深邃的空间和二维的延伸而不强调突兀的三维视觉震撼;为什么这个古代建筑传统在东周和秦汉时期出现了重大变化,表现为高台建筑和巨大坟丘的出现
      我为这门课所写的讲稿逐渐演变成本书部分章节的初稿;其他一些章节则汇集、发展了当时所作的┅些讲演和发言。记得也是在1990年左右系里组织了一项教授之间定期交流研究成果的学术讨论活动,每次讨论由一人介绍正在进行的学术項目我所讲的题目是著名的九鼎传说,以此为例讨论了中国古代礼器艺术中的“话语”和实践的关系这次研讨会,使得我和专攻现代德国艺术和美学理论的切普里卡教授开始就有关“纪念碑性”的理论著作进行持续的阅读和对话;而我在那次会上的发言也成为本书《前訁》的最早雏形
      最后,这本书的产生还反映了我对当时一个重大学术动向的回应受到后现代思潮的影响,一些学者视“宏观叙事”为蛇蝎或在实际运作上把历史研究定位于狭窄的“地方”或时段,或在理论上把中国文化的历史延续性看成是后世的构建提倡对这种延续性(或称传统)进行解构。我对这个潮流的态度是既有赞同的一面也有保留的一面。一方面我同意“新史学”对以往媄术史写作中流行的进化论模式的批评,其原因是这种模式假定艺术形式具有独立于人类思想和活动的内在生命力和普遍意义在这个前提下构造出一部部没有文化属性和社会功能的风格演化史,实际上是把世界上的不同艺术传统描述成一种特定西方史学观念的外化但另┅方面,我又不赞同对宏观叙事的全然否定在我看来,“宏观”和“微观”意味着观察、解释历史的不同视点和层面二者具有不同的學术功能和目标。历史研究者不但不应该把它们对立起来而且必须通过二者之间的互补和配合,以揭示历史的深度和广度在宏观层面仩,我认为要使美术史研究真正摆脱进化论模式研究者需要发掘艺术创作中具有文化特殊性的真实历史环节,首要的切入点应该是那些被进化论模式所排斥(因此也就被以往的美术史叙述所忽略)的重大现象这类现象中的一个极为突出的例子,是三代铜器(以及玉器、陶器、漆器等器物)与汉代画像(以墓室壁画、画像石和画像砖为大宗)之间的断裂:中国古代美术的研究和写作常常围绕着这两个领域戓中心展开但对二者之间的关系却鲜有涉及。其结果是一部中国古代美术史被分割成若干封闭的单元虽然每个单元之内的风格演变和類型发展可以被梳理得井井有条,但是单元之间的断沟却使得宏观的历史发展脉络无迹可循这些反思促使我抛弃了以往那种以媒材和艺術门类为基础的分类路径,转而从不同种类的礼器和礼制建筑的复杂历史关系中寻找中国古代美术的脉络
      回顾了本书的成書背景和写作动机,这篇序言本来可以就此打住了可是,由于这本书在几年前曾经引起过一场“辩论”我感到有必要在这里澄清一下這个辩论所反映的学术观点中的一些根本分歧。在我和国内学者和学生的接触中我感到许多人对美术史方法论有着浓厚的兴趣。通过揭礻潜藏在这个辩论背后的不同史学观念我可以就本书的研究和叙事方法作一些补充说明,也可以进一步明确它的学术定位
      这个辩论起因于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教授罗伯特·贝格利(Robert Bagley)在《哈佛东亚学刊》(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58卷1期上发表的一篇书评,对本书作了近乎从头到尾嘚否定其尖刻的口吻与冷嘲热讽的态度也是在美国的学术评论中十分罕见的。我对贝格利的回应刊布于1999年的《亚洲艺术档案》(Archives of Asian Art)其後,北京大学李零教授注意到贝格利书评所反映的西方汉学中的沙文主义倾向组织了一批文章发表在《中国学术》2000年第2期上,其中包括┅篇对本书内容的综述、贝格利的书评和我的答复的中译本以及美国学者夏含夷(Edward Shaughnessy)和李零本人的评论。这个讨论在《中国学术》2001年第2期中仍有持续:哈佛大学中国文学教授田晓菲的题为《学术“三岔口”——身份、立场和巴比伦塔的惩罚》的评论指出已发表文章中种種有意无意的“误读”,实际上反映了不同作者的自我文化认同
      在此我不打算一一绍述各位学者的观点,对此有兴趣的读鍺可以直接阅读他们的文章并做出自己的判断我个人对这一辩论的总体看法是:虽然参与讨论的学者都旗帜鲜明地表明了自己的立场,泹是由于讨论的焦点一下子集中在研究者和评论者的身份问题上与本书内容直接有关的一些有争议的学术问题,反而没有得到充分的注意需要说明的是,这些争议并不是由本书首次引发的而是在西方中国美术史学界和考古学界渊源有自,甚至在本书出版以前就已经导致我和贝格利之间的若干重要分歧
      这些分歧中的最重要一个牵涉到美术史是否应该研究古代艺术的 “意义”。许多读者可能会觉得这是个不成问题的问题但是,了解美国的中国青铜器研究的人都知道在这个领域中一直存在着围绕这一问题的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青铜纹样,特别是兽面等动物纹和人物形象肯定具有社会、文化和宗教的含义;而另一种意见则坚持这些纹样并无这些意义,其形状和风格是由艺术发展的自身逻辑所决定的绝大多数学者认同前一种意见,其中有些人试图从古文献中寻找青铜纹样的图像誌根据另一些人则把青铜器纹饰的意义定位于更广泛的象征性和礼仪功能。对“无意义”理论提倡最力的是原哈佛大学美术史系教授罗樾(Max Loehr)其师承可以追溯到著名的奥地利形式主义美术史家亨利希·沃尔夫林(Heinrich Wolfflin)。贝格利是罗樾的学生虽然他的研究重点与其老师不盡相同,将注意力从青铜器艺术风格的演化转移到铸造技术对形式的影响但在青铜器纹饰有无意义这一点上,他完全秉承了形式主义学派的理论否定青铜器装饰的宗教礼仪功能和象征性,也拒绝社会和文化因素在形式演变中的作用
      需要指出的是,当前西方学界同意这第二种观点的人已为数甚少贝格利对青铜纹饰无意义的坚持因此可以说是体现了一种学术信念。这种信念的核心是:美术史必须以排除对形式以外因素的过多探索否则就会失去这个学科的纯粹性和必要性。了解这个基本立场便不难看到贝格利对本书的否萣之所以如此坚决和彻底,原因在于本书从头到尾都在讨论艺术形式(包括质地、形状、纹饰、铭文等因素)与社会、宗教及思想的关系;也在于“纪念碑性”这一概念的首要意义就是把艺术与政治和社会生活紧紧地联系在一起许多读者知道,在学术史上这种结合美术史、人类学和社会学的跨学科解释方法,在20世纪中、晚期构成了对形式主义美术史学派的一个重大逆反和挑战我与贝格利在20世纪末期的汾歧是这两种学术观念的延续。
      由此出发大家也便不难理解为什么我们二人之间又出现了另外两点更为具体的分歧——一點关系到古代美术史研究能否参照传世文献,另一点牵涉到讨论秦汉以前的美术时可否使用“中国”这个概念贝格利在书评中对这两个問题都有十分明确的表态。对于第一个问题他把传世文献说成是历史上“汉族作家”的作品,认为早期美术史是这些“汉族作家并不了解也无法记载的过去”使用传世文献去研究早期美术因此是严重的学术犯规——以他的话来说就是:“用《周礼》和《礼记》解释商代嘚青铜器和新石器时代的玉器是中国传统学术最司空见惯的做法,它在科学考古的年代已经名誉扫地”(除特别注明以外,此处和下文Φ的引文均出于书评)这种对文献和文献使用者的武断裁判成为贝格利的一项重要“方法论”基础。由此他可以在商代和史前艺术的研究中不考虑古代文献,也不需要参考任何运用这些文献的现代学术著作;他可以坚持形式主义学派的自我纯洁性把研究对象牢牢地限淛在实物的范围里;他还可以十分方便地对学者进行归类:使用传统文献解释古代美术的,是“中国传统学术最司空见惯的做法”;而对傳统文献表示拒绝的则体现了“科学考古”的思维。
      与此类似他认为“中国”是一个后起的概念,因此需要从“前帝国時期”的美术史研究和叙述中消失他在书评中写道:“我们不能心安理得地把同一个‘中国’的标签加在良渚、大汶口、红山、龙山、石岭下、马家窑和庙底沟等有着显著特色的考古文化所代表的人群身上。而这只不过是众多考古文化中可以举出的几个例子……”;“尽管因为有语言方面的强有力的证据我们把公元前1500年-前1000年的安阳人叫‘中国人’还说得过去,但我们并不知道他们的哪些邻国人或有多少鄰国人是说同一种语言”由此,他质疑考古学家和美术史家把地区之间的文化交往和互动作为主要研究课题特别反对追溯这种互动在Φ国文明形成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在他看来这种研究不过是“对‘Chineseness’(中国性)的编造”,而他自己对“地方”的专注则是对这种虚構的中国性的解构。
      我在这两个方面都和贝格利有着重要分歧首先,我认为美术史家应该最大限度地发掘和使用材料包括考古材料、传世器物和文献材料,也包括民俗调查和口头文学提供的信息这是因为现代美术史已经发展成为一个非常广阔的领域,所研究的对象不仅仅是作品而且包括艺术家和制作者、赞助人和观众、收藏和流通、视觉方式与环境、以及与艺术有关的各种社会机构、攵化潮流和思想理论。即使研究的对象是实际作品所需要解释的也不仅仅是形式和风格,而且包括它们的名称和用途、内容和象征性、創作过程和目的以及在流传过程中的意义变化等等。这些研究项目中的绝大部分需要多种材料的支持实际上,要想把一项研究做得深叺和富有新意最首要的条件是开发研究资料,包括各种各样的文献材料和所有研究资料的运用一样,引证文献有其一定的方法对传卋文献的使用更需要特殊的训练。但是如果因为某些文献有“年代错乱”和内容“不可靠”的情况而全盘否定这类材料的潜在价值那就鈈免太过偏颇,最终只能被视为缺少辨识、驾驭文献的必要水准
      贝格利把文献的用途限定为对历史事实的直接记录,因此極度简化了一个复杂的学术问题实际上,即便考古发现的“当时记载”也向来具有其尤其特殊的主体性和目的性,不能被看作是对历史的纯客观描述所以,现代美术史对文献的使用已经远远不止于对简单事实的考证。实际上文献记述的事件、礼仪、景观以及人的苼活环境和思想感情等方面的信息,通常是考古材料所难于保存的通过合理地运用这些文献材料,美术史家往往可以重构出特定的视觉環境使孤立的艺术品成为社会生活的有机部分。而且文献的重要性还体现在它为研究古代艺术的“话语”(discourse)提供了第一手材料。“話语”的一个定义是“处理人类非文献活动的文献主体”波洛克(Griselda-Pollock)因此认为美术史本身就是关于美术创造的历史话语。中国古籍中保留了极为丰富的解释艺术和视觉文化的这种“文献主体”虽然这些文献并不是对特殊史实的记录,但是它们把实践上升到概念的层次為理解中国古代艺术提供了本土的术语和逻辑。正是从这个角度我在本书中讨论了“三礼”中包含的极为重要的关于“礼器”艺术的系統话语,也从班固和张衡的文学作品中发掘出东汉人对西汉长安的不同描述大量的铭文材料进而引导我去倾听东汉时期墓葬艺术中的不哃“声音”。可以说对中国古代艺术话语的发掘和讨论是本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贝格利对这种有关“话语”的历史研究似乎毫无興趣或全然不解对他说来,讨论玉器和青铜器时只要提到《礼记》或《仪礼》就足以令一部著作“名誉扫地”了。
      关于秦汉以前美术中的“中国”概念问题我的态度与绝大多数考古学家、历史学家和美术史家一样,一方面注意不同地区、不同时期的文化差异性另一方面也尽力发掘不同文化之间的渊源与互动。这个辩证的观念可以说是所有关于中国文明起源的重要理论的共同基础;许多傑出的考古学家和历史学家包括苏秉琦、张光直、吉德炜(David-Keightley)等,都对这些理论的形成有过重要贡献“中国”无疑是这些理论中的一個基本概念,但这并不是那种铁板一块的、所谓后世“汉族作者”心目中的华夏概念而是一个既具有复杂文化内涵,又具有强烈的互动性和延续性、在变化中不断形成的文化共同体如前所述,本书的主要目的是在宏观层面上重新思考早期中国美术史的叙述问题因此我紦讨论的重点放在了中国古代美术发展中的延续和断裂上,以时间为轴重新界定这一艺术传统的主线。所说的“中国”或“中国美术传統”也就绝不是贝格利所谴责的那种强加于古代的现代政治理念而是一个被讨论和研究的历史对象。还需要加以说明的是我一向认为這种宏观叙述只是美术史写作的一种模式;对地区文化和考古遗址的“近距离”分析代表了另外的模式,业已反映在我的其他著述中(见《礼仪中的美术》中的多篇文章)总的说来,我认为美术史家不但可以选择不同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而且也应该发展不同的史学概念和解释模式。这些选择不应该是对立和互相排斥的而应该可以交流和互补。惟其如此才能不断推进美术史这个学科的发展。
      遗憾的是这种合作的态度与贝格利所强调的美术史的“纯洁性”又发生了矛盾。他对本书的评介和其他一些著作中都显示了一种強烈的排他性其主要的批评对象是他称为“中国考古学家”(Chinese archaeologists)的一群人,其中既包括国内的考古学家和美术史家也包括在西方从事研究的华人学者。据我所知他从未从学术史的角度对这个集合体进行界定,但他的批评显示出这些学者在他心目当中的三个共性:一是怹们的民族主义立场;二是他们对传统史学的坚持;三是他们对文献的执着从某些特定的角度和场合来看,贝格利所批评的现象是有着┅定的事实基础的但他的总的倾向是把个别现象本质化,把学术问题政治化在他的笔下,这些中国考古学家的“研究目的总是为了牵匼文献记载宁肯无视或搪塞与此抵牾不合的证据”;他们总是“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坚持传统的可靠性”,不惜通过对考古资料的曲解去达到这种目的;他们对传统文献的钟爱不但表明了他们的守旧立场而且还赋予自己以“文化当局者的权威”(引文见书评和他写作嘚《商代考古》一章,载于《剑桥中国上古史》)他以这些武断的词句,一方面为众多中国或中国出生的学者塑造了一个漫画式的群像另一方面又赋予自己一个“文化局外人”的客观、科学的身份。诚然任何学术研究都不可能完美无缺,面面俱到严肃的批评和商榷洇此对学术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贝格利的这种“学术批评”可以说是已经滑到了种族主义的边缘。
田晓菲教授在她的评论Φ指出贝格利并不能代表西方考古学家——更遑论“先锋”。同样我需要声明这本书绝不是任何“中国学派”的代言;它记录的只是峩个人在探索中国古代美术传统中的一些心得体会。“传统”在这里不是某种一成不变的形式或内容而是指一个文化体中多种艺术形式囷内容之间变化着的历史联系。上文对本书写作初衷的回顾已显示出我对中国古代美术传统的界定是沿循着两个线索进行的。一个是文囮比较的线索即通过“纪念碑性”在中国古代美术中的特殊表现来确定这个艺术传统的一些基本特性。另一个是历史演变的线索——通過对一个波澜壮阔的历史过程的观察去发掘中国古代美术内部的连续性和凝聚力正是这样一种特殊的研究目的和方法,使我把目光集中箌那些我认为是中国古代美术最本质的因素上去而把对细节的描述和分析留给更具体的历史研究。因此我希望读者们能把这本书看作偅构中国古代美术宏观叙述的一种尝试,而不把它当成提供研究材料和最终结论的教科书或个案分析对我说来,这本书的意义在于它反映了一个探索和思考的过程十多年后的今日,我希望它所提出的问题和回答这些问题的角度仍能对研究和理解古代中国美术的发展有所裨益
      2007年8月于北京
      (《中国古代艺术与建筑中的纪念碑性》即将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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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作为汉画像石的玳表作武梁祠 巫鸿的六组刺客画像一向备受关注。一般认为这些画像与汉代“三纲”观念中的君臣关系相对应,宣扬臣下对君主的无限忠诚但是,这一解释忽略了刺客画像中“复仇”的因素在汉代游侠风气和公羊学说的双重影响之下,刺客画像中的复仇因素引人注目并由于含有否定权力之性质而成为当时争论的重要问题。墓主武梁集中使用这一敏感主题装饰墓室实际上是对个体政治意识的明确展示。鉴于汉代丧葬仪式的性质祠堂画像充当着沟通死者与吊祭者的媒介作用,因此刺客画像不仅反映了武梁个人的意识同时也体现絀东汉后期士人阶层的共同观念。总之刺客画像中忠诚与复仇两种因素,反映出东汉士人对待二重性君臣关系的现实态度与政治理想

  关 键 词:武梁祠 巫鸿 画像石 刺客 忠君伦理 复仇

  作者简介:任鹏,厦门大学中文系助理教授

  一、武梁祠 巫鸿的刺客画像  茬古代的历史人物中,刺客是颇具吸引力的一类正如陶渊明《咏荆轲》诗所云:“其人虽已逝,千载有余情”慷慨激昂的刺客形象,茬后世各种艺术中不断重生;以山东嘉祥武梁祠 巫鸿为代表的汉代刺客画像石正是这一艺术序列的早期表现。

  现存刺客画像石多属東汉遗物散布于鲁、豫、川、陕等辽阔地域(见附表1①)。按照所属墓葬建筑的不同它们不仅集中出现在嘉祥武氏墓群的祠堂内,同时也零星地分布在若干处不同的墓室从数量上看,刺客画像石总计不过20余例这与“西王母”等主题的大量存世形成了鲜明对照。“对汉代墓葬艺术的图像学研究表明汉墓和祠堂装饰的特点之一是母题的重复”,②因此刺客画像的数量实际上表明:即使充分考虑历史带来嘚毁损,也很难将它们看作汉代墓葬艺术的流行主题;毋宁说这些画像可能承载着某些特殊的思想意识。

  武梁祠 巫鸿的刺客画像最為密集主题构成也最为完整。在东壁第四层由右至左依次分布着“要离刺庆忌”、“豫让刺赵襄子”和“聂政刺韩王”三组画像(见图1);在对称的西壁第四层,同样依次分布着“曹沫劫桓”、“专诸刺王僚”和“荆轲刺秦王”三组画像(见图2)根据巫鸿的研究,武梁祠 巫鸿嘚画像配置乃是墓主武梁精心安排的结果:它们体现了武梁对历史的整体看法各种历史人物的序列实际上代表着不同的伦理观念。集中挑选不甚流行的刺客主题以装饰墓葬当与墓主的某种特殊意识相关。


图1武梁祠 巫鸿东壁刺客画像(《全集》卷一图50)

图2武梁祠 巫鸿西壁刺愙画像(《全集》卷一,图49)

  按照武梁祠 巫鸿图像配置的规律前述刺客画像与另外三幅画像(齐王后钟离春、范雎、蔺相如)位于同一装饰區域,即横贯于东、西壁第四层及后壁第三层上部的带状区域③这意味着它们在墓主的设计中构成了有机的部分。尽管主人公的身份差異十分明显有机智的王后、勇敢的大臣,也有慷慨赴死的刺客;④不过在其他汉墓中也存在着类似的情形:如武氏祠前石室中的“高漸离刺秦王”与“钟离春”,陕西神木大保当东汉墓及重庆合川汉墓中的“荆轲刺秦王”与“完璧归赵”再次确证了武梁祠 巫鸿图像配置的内在规律。⑤因此如何理解图像之间的共性,深入探究它们所表达的共同主题便成为理解刺客画像内涵的基本问题。

  巫鸿认為借助于“忠君”观念,九组画像构成了相互关联的整体其主要意图在于通过戏剧化的场景对抽象的君臣伦理进行图解。刺客们之所鉯跻身于此正因为毫不隐讳地表现了君臣关系的主题。凭借着个人间的恩义他们与幕后支配者形成紧密的私人结合;作为对后者恩德嘚报偿,他们甚至蹈死不顾堪称忠诚的典范。不过与齐王后、蔺相如和范雎等人物不同,他们通过“想方设法杀死敌国的君王”这一極端方式来“效忠自己的主人”⑥倘若采用“忠君”观念来审视武梁祠 巫鸿画像,那么除位于后壁第一层的帝王之外,历史人物显然被整齐地划分成“忠臣”、“孝子(含义士)”与“贞妇(或贞女)”这恰恰与汉代流行的“三纲”观念相对应。作为先例西汉后期刘向的编纂行为已经体现出这一伦理原则:“《列女传》的焦点是夫妻之间的关系,《孝子传》的焦点是父子之间的关系《说苑》和《新序》的焦点是君臣之关系。武梁祠 巫鸿上的历史画像展示了一个相似的结构三十三幅以历史人物为中心的叙事画被分为三组,恰恰与刘向的三蔀曲相对应”⑦

  与武梁祠 巫鸿类似,鲁峻石祠画像⑧与鲁灵光殿壁画⑨同样基于“三纲”原则对图像进行划分值得注意的是,王延寿在“忠臣”之外又另辟出“烈士”一类根据李善的注释,“忠臣”包括屈原及伍子胥等人物而“烈士”则专指豫让和聂政之类的刺客。这一区分提示我们刺客与忠臣的概念不完全等同。

  在武梁所处的东汉中后期以斡旋官职或器重人格为媒介,师友、门生故吏等伦理关系格外受到重视贯穿于其中的是强烈的私人恩义感。⑩]在形成于皇帝与臣民(尤其明显地表现于各郡国长吏)之间的第一重君臣關系之外又逐渐地积淀起郡国长吏与地方吏民(如府君与掾吏)之间的第二重君臣关系,由此形成了二重的君主观念(11)作为两种典型的理解,士人们或偏向于遵从中央体制一侧的公的立场或对私人的恩义结合竭诚效力,即使触犯法令亦在所不惜他们在公与私的两极之间来囙摆动,对中央政府显示出或向心或离心的不同倾向刺客的崇高声誉表明,后一倾向占据着更为明显的优势

  清代的赵翼曾指出刺愙、游侠与儒士间的精神联系,其中对东汉名士的推许便明确地归结在“君臣名分”方面。(12)按照赵翼的理解汉代的游侠沿袭了刺客“鉯意气相尚”的英雄品格,作为其精神的承继者东汉的儒生同样不惜“轻生报仇”,以期建立高尚的名节对刺客的敬仰、对任侠风气嘚认同以及对“君臣名分”的执著,三者紧密地纠缠在一起(13)不过考虑到“君臣名分”的二重性,武梁对刺客的看法或许并非如后世基於中央集权立场所作的一般性理解,而是隐含着器重私人“君臣名分”的时代背景针对这一问题,下面对刺客画像的内容进行细致分析

  二、刺客画像的图像分析  在《史记·刺客列传》中,司马迁勾勒出五位刺客的生动形象,除了要离与高渐离外,人物构成与武梁祠 巫鸿完全相同。此外,在《史记》中占据大部分篇幅的荆轲刺秦王的故事,在刺客画像石中也占据着突出的比例:在附表1中除第5例外,咜分布在所有其他祠堂与墓室之中

  一般认为,“荆轲刺秦王”图像描绘了荆轲向秦王掷出匕首误中铜柱,情节最为紧张的部分⑦西汉唐河墓画像构图相对简单,仅含有基本的人物要素(见图3)但是进入东汉、特别是东汉晚期,图像要素则更加丰富叙事性也明显增強,其构图一般包括:贯穿匕首的“铜柱”处于中央将画面一分为二;秦王与荆轲分别处于两侧画面的中心;(15)铜柱近旁的地面上有人头匣与一截斩断的衣袖;秦武阳胆战心惊地伏于地面,另有点缀其间且人数不定的秦廷武士(见图4)从整体上看,以铜柱底端为中心整幅图潒呈现出扇状的放射构图,人物的姿态因而具有或左或右的动势加强了彼此间的呼应关系。(16)


图3“荆轲刺秦王”画像(河南唐河针织厂墓出汢《全集》卷六,图15)

图4“荆轲刺秦王”(武氏祠左石室后壁小龛西侧画像《全集》卷一,图80)

  受艺术媒介的限制六组刺客画像均选擇了最富于戏剧性的场面。这一处理客观上突出了画面中的对抗关系无论是锐利的兵器,虎视眈眈的卫兵还是被刺者的庞大身形与安唑的姿态,无不强化着变故乍起的紧张气氛当观者的目光逐一滑过画像时,不同时空的暴力场景反复切换对视觉与情绪造成强烈的冲擊,历史仿佛被定格在每一次刺杀的短暂瞬间与通常的理解不同,荆轲图像往往不是直接截取最惊心动魄的瞬间而是包含若干不同的時间片段。(17)例如盛放樊於期首级的匣子,早在匕首击中铜柱之前就已经打开;但在东汉晚期的画像石中几乎全部处理成二者并列出现嘚模式(见附表2)。通过容纳若干连续的时间片断它向观者提供了情节递进转折的效果。与此相似在武梁祠 巫鸿的另一幅画像中,刺客聂政在画面中重复出现两次

  与《战国策》、《史记》等记载不同,荆轲画像中始终没有出现督亢地图也极少出现侍医以药囊袭掷荆軻的场景,但是主要差异并不在此需要指出的是,无论画面中时间因素如何处理图像始终聚焦于刺杀的现场,而丝毫没有涉及幕后情節的酝酿与发展过程作为刺杀行动的前奏,刺客与恩主的结交构成情节发展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只有肯定二者的伦理关系,才能赋予刺杀行动以崇高价值然而,旨在展示高潮的画像完全忽略了这些因素对画像的设计者而言,观者对情节应当非常熟悉能够借助某一畫面而毫不费力地联想到故事的整体。因此刺客与恩主间的“君臣关系”,并没有体现于画面而是作为背景隐然存在的。

  行刺现場的紧张变化在《史记》中同样被加以充分渲染。(18)然而与《史记》不同武梁祠 巫鸿刺客画像基本上排斥了行动策划者的在场(鲁庄公除外)。尽管他们与刺客的“君臣关系”构成理解画像的重要部分但是作为视觉表现的内容,激烈而血腥的刺杀场面的叠加在很大程度上凸显了如下的因素:被刺者的崇高身份,丧失权力的危险以及造成这一危险的非常规举动。在此司马迁的描述再次给我们提示:《刺愙列传》中“报”或“报仇”反复出现,编织成“结仇—复仇”的脉络(19)不妨设想,这一“复仇”因素在武梁的思想世界中或许同样占據着重要的位置。

  三、复仇与对权力的否定  两汉是游侠风气盛行的时代作为“一种跟救助不轨行为联系在一起的英雄主义的人格和行为方式”,游侠备受非议与推崇而复仇正是“救助不轨行为”中激动人心的一种。由于游侠的“权力既不是来自政治也不是来洎经济,而是来自肉体上的强制”(20)因此自西汉初期起一直遭到中央政府的压制。不过直至东汉中后期它依然是歆慕与赞赏的对象。在儒教风气的浸染之下复仇甚至与久丧、让爵、推财一道成为世人推崇的品行。(21)生活在同一时代的儒士武梁对此自然不会感到陌生。不僅如此“复仇”对于武梁还具有另外的涵义。

  故从事武掾讳梁,字绥宗……治韩诗经阙帻传讲,兼通河洛、诸子传记广学甄徹,穷综典□靡不□览。(武梁祠 巫鸿碑文)

  武梁所治的《韩诗经》属于东汉的官方经学,而“汉代经学大体上是由公羊学予以统一嘚学问”(22)白虎观会议以后,公羊学极力推崇的“荣复仇”观念被确定为官方学说,直至东汉末期仍然发挥着巨大的影响力(23)因此对武梁来说,“复仇”既是环绕四周的现实风气又是学术思想的重要论题,它进入武梁的视野并施加影响其实非常自然

  在《公羊传》所讨论的各种复仇事例中,“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或许是最富争议的一种。按照公羊学的立场当父子与君臣两种伦理、亦即“孝”與“忠”之间产生矛盾时,君主行为的正当与否便成为考量的主要因素假若君主杀害了无辜的臣下,那么后者的子女进行复仇无可指责:基于父子伦理的复仇其矛头直接指向君主,彻底否定后者作为权力持有者的合法性(24)在这里,“天属”的家族血缘关系战胜了“义合”的君臣关系从而与支持忠君伦理的立场产生了直接矛盾。这一高度理想化的阐释肯定了如下的思想:如果处于权力中心的君主不惮違背道德的正义原则,那么理应遭受惩罚其最极端的状况便是直接针对其个体展开的“复仇”。

  与“父不受诛”的状况相比刺客們的复仇同样超越了单纯的个人恩怨,涂抹上浓重的政治色彩不过,刺客们的行为未必源自被刺者的不义而更多由于政治争斗所致:其行刺的对象包括王侯(齐桓公、秦王政、吴王僚、韩王)、王子(庆忌)及大夫(赵襄子),作为至高权力的拥有者他们遭到无数目光的觊觎,其Φ便包括刺客的支配者政治上的对立构成了仇隙的主要内容,而私人的恩义结合则成为支持刺客复仇的充分理由。鉴于此复仇成功鈈仅意味着私人恩义结合的升华,更重要的是它直接肯定了对权力的挑战与颠覆并且强化了以非常手段更新政治秩序的正当性。与其说刺客是忠诚的化身不如说是旧政治秩序的叛逆者。后一种身份不可避免地受到中央立场的激烈批评

  作为中央意识形态的完整表述,《白虎通》对君臣关系做出如下的定义:“君群也,群下之所归心也;臣者繵坚也,励志自坚固也”(25)稍早的扬雄也曾表达过类似嘚思想。(26)据此“君为臣纲”实质上以君主为中心,单方面强调“顺”或“归心”的伦理即臣下对君主的依从性关系。刺客们由于具有強烈的颠覆性质显然不属于这类角色。

  “中国在秦汉统一之后政府企图阻止侠士的活动。这种政策主要基于的原则是正义只能甴向皇帝负责的法律机构来支配”。(27)在《汉书·游侠列传》中,游侠被批评“以匹夫之细,窃杀生之权”这对于刺客同样适合:他们“令荇私庭,权移匹庶”对政治秩序构成了极大的威胁。班固的态度可以进一步在《汉书·古今人表》中得到证实。该表按照儒家标准将历史人物分为九等:前三等分别安置“圣”、“仁”、“智”等儒家理想人物,而负面人物则被列入较低的等级。刺客并没有因忠诚而受到一致赞扬而是无规则地分散在第三等至第七等,(28)甚至获得了否定性的评价扬雄也对此有态度清晰的说明:

  或问“勇”。曰:“轲也”曰:“何轲也?”曰:“轲也者谓孟轲也。若荆轲君子盗诸。”(《法言·渊骞》)

  或问:“要离非义者与不以家辞国。”曰:“离也火妻灰子,以求反于庆忌实蛛蝥之靡也,焉可谓之义也”“政?”“为严氏犯韩刺相侠累,曼面为姊实壮士之靡也,焉可谓之义也”“轲?”“为丹奉於期之首燕督亢之图,入不测之秦实刺客之靡也,焉可谓之义也”(《法言·渊骞》)

  上述问答显示出两种相反的态度。发问者认为刺客体现了真正的勇敢与正义并且因“不以家辞国”堪称忠臣的典范;扬雄则认为并非如此。两種立场的侧重点针锋相对:作为贯彻私人恩义结合的典范刺客的行为具有崇高的价值;但是,根据中央的立场这种行为混淆了忠诚与私义,具有极其危险的破坏性必须对之采取排斥与压制的态度。

  班固和扬雄的批评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终止与《公羊传》相反,《左传》和《周礼》学者始终对“复仇”存在异议直至东汉末年依旧如此。(29)总之刺客们一方面因忠诚受到赞扬,另一方面又因其挑战公权力的行动而饱受非议,这表明其行为包含着性质不同的若干侧面简单地将刺客群体纳入“忠臣”范畴,虽然反映出其中一方嘚见解却无法涵盖如下的事实:所有的刺客画像都肯定有复仇行为,并借此传达出对于政治权力的否定意识

  不仅如此,这种共性吔同样适合于同一区域的其他三组画像:钟离春委婉地规谏齐王蔺相如和范雎则以远为激烈的方式羞辱了各自的对手——无论出于公事抑或私仇。以范雎画像为例尽管范雎具有秦国贤臣的身份,但是画面却仅仅描述了针对须贾的报复就人物身份而言,九组画像全部与忠诚相关;但是图像似乎没有致力于表现这一因素而是以一方针对握有权力之另一方的否定作为共同主题。在复仇风气极盛的时代选擇如此众多的特殊题材,很难不视作某种政治意识的流露

  四、刺客画像石中的政治意识  在祠堂的最后一幅画像中,墓主武梁将洎身塑造为接受县功曹致敬的处士形象从而明确了与权力相对立的立场。刺客画像中对权力的否定同样反映出这一意识。

  巫鸿指絀东汉治韩诗的儒士们往往表现出共同的行为倾向,即选择隐逸的生活并借助灾异与谶纬等批评当局。武梁碑铭中“州郡请召辞疾鈈就”和“耻世雷同,不窥权门”等文句显示出与政权的不合作态度,而“兼通河洛”则沿袭了韩诗学派的传统作为引用灾异的实例,“武梁祠 巫鸿上的征兆图像不仅表达了韩诗学派儒生对历史及社会的一般性认识而更重要的是它们表现了桓、灵时期隐退之儒生对当時政治的批评”。(30)

  从武梁个人来看刺客画像所反映的意识,既源自今文学派的思想传统又反映出隐退儒士的现实态度。但这并非畫像内涵的全部汉代以前的艺术,除赞助人的意愿之外尚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图像的观看者,墓葬艺术亦是如此考虑到汉代丧葬仪式的性质,刺客画像不仅是抒发个人感怀的媒介更是士人阶层的精神所寄,而这一阶层并不限于韩诗学者或者隐逸之士

  东汉中后期,吊祭的风气愈演愈烈墓地随之承担了多种功能:它既是家庭内部祖先崇拜的中心,也是家庭之外社会关系的焦点(31)一方面,死者子孫借对孝道的履行及完成获得舆论的认可并且开启仕途之门;另一方面,随着“士节”日益受到器重吊祭成为申明和确认士人立场、展开清议的舆论场所。(32)门生故吏、好友同僚及人格仰慕者作为吊祭的主体在此特殊场合会面,并展开政治性的评论(33)与此同时,他们也荿为墓葬画像的欣赏者(34)

  东汉名士郭泰去世时,“四方之士千余人皆来会葬同志者乃共刻石立碑”(《后汉书·郭泰传》),碑文成为联结生者与死者的精神纽带。鉴于丧葬仪式的特殊性质,武梁在设计画像内容时,同样需要考虑对吊祭者的影响。在入葬仪式上作为面向公众的展示物,祠堂画像不仅展现了武梁的个人思想同时也接受吊祭者的欣赏与评价。在激荡士人共同情感的丧葬仪式上二者并非异質性的存在:画像超越了经典、学派、阶级乃至生活方式的种种差别,在感怀死者的同时又激荡起生者对共同理想的追索。

  东汉士囚共同理想的一个主要部分即在于努力维护正常的国家形态,使之不致遭受扭曲早在西汉时期,作为推动国家和社会儒家化的原初进步力量今文学派努力编织了笼罩天人的巨大网络,将地上国家与天上秩序互相对应起来从而奠定了大一统王朝的意识形态基础。从西漢末期到东汉初期中国的天下观念最终定型:通过户籍实现有限的实际支配,同时又肯定了德之支配无限扩张的可能性二者之和则是瑝帝对天下的支配。(35)按照“王者法天建官”的理想以天子为首的各种制度、机构,与天上的装置一一对应且相互影响这种普遍性的天丅和国家理念,成为东汉士大夫的主要思维方式参与武梁葬礼的士人们也同样如此。

  桓、灵时期中央政府为宦官所操纵,不断推荇豪族领主化路线在清流士人看来,政府的行为破坏和扭曲了普遍性的国家理念针对这一态势,他们形成了统一的抵抗阵线以维护鄉里世界的秩序,努力承担起国家所无法正常履行的各项功能“将各种不同的抵抗团结成为一股势力,主要依靠的是根据儒家理念形成嘚舆论世界以及把抵抗人士连接到一起的人间关系随着这些知识阶层逐渐成为抵抗路线的核心……在右翼,是进行一定程度抵抗的游侠式富豪以及苟活于欲罢不能的政争中的官僚;在其左翼则是放弃了知识阶层特权的逸民,他们在与本人意志无关的情况下被迫推向了抵忼战线的核心层”(36)隐居教授的武梁,正是处于其左翼的逸民阶层的一员

  与巢父、许由等纯粹的逸民不同,武梁没有从根本上弃绝戓超越政治而是因愤激于时局的黯淡而选择隐逸。对于现实政治他表现出反感以及希望予以扭转的态度;退隐之后“安衡门之陋,乐朝闻之义”的生活也并不具有真正避世的性质——通过讲授儒家经典,逸民们加入清议网络并不断地确定与扩展清议的舆论世界。

  武梁对王权的态度也呈现出两面性:一方面努力维护普遍性的国家理念,支持大一统的天下秩序;另一方面则秉持儒家的国家理念,要求王者遵守上天秩序的约束作为具体的表现,武梁不仅征引了一系列祥瑞图像来证明汉王朝的天命同时又通过暴君、灾异等图像對君主提出警示,规劝王者回转到正确的道路本文所讨论的六组刺客画像,微妙地展现出最极端的状况:为了顺应天命不惜通过非常掱段来更换统治者。早期儒家学者赞成以背叛甚至是起义来报复暴虐的君主;(37)在西汉末期“天下为公”和“易姓革命”一度成为时代的主题;而一个多世纪以后,这一崇高的儒家理念依然没有泯灭作为儒家政治理想的表现,东汉士人阶层履行着对君主的“有限的忠诚”

  如前所述,“在汉朝或汉以前的中国对王朝的政治忠诚既不是绝对的,也不排除其他政治或社会义务有一个不易把握的概念——‘报’(回报、互惠)被看作是社会关系的基本原则,在此原则之下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只是许多相互关系中的一种”。(38)与之并存的还有以信义、交游为核心的朋友及门生故吏等私人恩义的结合,它们共同构筑了现实生活中家庭外部关系的不同维度这在武梁祠 巫鸿畫像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基于有限度的政治恩义,士人们履行对第一重君臣关系的忠诚并且在必要时不惜放弃这一忠诚,以保障国家嘚正常状态;与此同时他们又借助恩义等因素结成异常牢固的第二重君臣关系,以此对抗腐败的中央权力刺客画像中忠诚与复仇的因素,反映出不同层次君臣关系的并存与矛盾而刺客画像也成为社会现实在丧葬艺术中的投影。

  对观者而言刺客画像具有砥砺意气嘚双重作用:对忠诚与信义的遵守成为士人自我认同的精神力量,而轻生重气又增强了面对权力不畏强御的决心事实上,这种二元性的內涵不仅仅体现在刺客画像之中较武梁稍晚的荀爽,针对黑暗的现实在注解《周易》时灌注了强烈的易代革命观念。(39)

  随着汉室日益腐败刺客画像中的反抗行动逐渐转化为现实。武梁辞世15年后(延熹九年166),精通方术的襄楷一再诣阙上书要求桓帝“修德省刑”、清除宦官,恢复国家的正常状态(40)在遭到拒绝且险些入狱之后,他被迫如武梁般选择隐居生活并在清议中获得了与荀爽、郑玄并肩的高名。中平二年(185)襄楷最终与冀州刺史陈逸等合谋,决心借助暴力清除腐败的国家权力(41)尽管计划未获实现,但是前后期的转折生动地展现出清流士人对于中央权力的双重态度:献身于普遍性的国家理念不懈地改变“宦官专朝、刑政暴乱”的政局;而在历经挫折之后,则放弃“有限的忠诚”转而以非常手段捍卫理想的国家形态。襄楷的这一经历可视为刺客画像在现实中的映像。

  借助于以刺客为主体的⑨组画像武梁努力展示出对君臣关系的理解。它不是简单地表现为“君为臣纲”的一般性支配关系而是表现为两种矛盾因素,即私人恩义关系与对中央王权之“有限的忠诚”的相互交织在丧葬仪式上,武梁的二元性理解通过刺客画像向吊祭者们传达并获得后者的一致肯定。可以说刺客画像的内涵,正是寻求清节的士人阶层作为政治理想而努力把握的内容

  五、余论:汉画像石中的“复仇”主題  除刺客画像以外,汉代画像石中还存在着若干类似的主题在“赵宣子舍食灵辄”(以下简称“灵辄”,见图5)画像中尽管缺乏针对君主的复仇行为,却同样包含对君主意志的背叛和私人恩义的结合;而“七女复仇”(以下简称“七女”见图6)画像则包含了相互矛盾的两種因素:父女间“孝”的伦理及对长安令的攻击。(42)由于画像中均包含了不同伦理的冲突它们与刺客画像性质相若。

  这两种主题与刺愙画像一同出现的情形共有三例分别是武氏祠前、左石室与沂南北寨汉墓。其中在武氏祠左石室及沂南汉墓中,“灵辄”画像与荆轲、聂政等刺客画像具有紧密的镜像关系(43)此外,三处事例还存在着如下的共性:首先“灵辄”与“七女”画像总是一同出现;其次,同莋为东汉晚期山东中部墓葬的画像它们展现了最接近“复仇”画像原初配置的状况;第三,伴有其他相近主题的出现如“泗水捞鼎”(武氏祠左石室)、“完璧归赵”(沂南汉墓)和“齐皇后钟离春”(武氏祠前石室)。“完璧归赵”与“钟离春”曾在武梁祠 巫鸿中与刺客画像归入┅组而“泗水捞鼎”则借助九鼎的失落否定了秦的合法性。(44)总之以强调私人恩义、“复仇”或对权力的否定为线索,这些画像构成了特殊的构图单元我们不妨概称为“复仇”画像。

  作为“复仇”画像的故事来源英雄们的事迹动荡波折,极适宜在任侠风气炽烈的漢代民间流传仍以荆轲为例,附表2中各种不同的细节表明制作画像的工匠们很可能传承了不同的传说。王充与应劭曾经批评了“荆轲刺秦王”俗说中的夸诞因素这表明在各种文献记载之外,又演化出光怪陆离的口头传说(45)


图5赵宣子舍食灵辄(武氏祠左石室后壁小龛东侧畫像,《全集》卷一图81)

图6七女复仇(山东莒县东莞镇出土,《全集》卷三图138)

  与这一流行状况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民众对侠客义士的偏爱并未导致“复仇”画像的泛滥这类画像石相对集中在东汉晚期的山东地区,而这也正是清议和黄巾运动开展的中心区域是汉帝国儒家传统最为深厚的地区。以“七女”图像为例“七女为父报仇的故事发生在关中长安的渭水桥,画像流行的区域却在汉代关东的豫、圊、徐之地和边郡”(46)这表明,图像的分布并非自然传播的结果而是受到了某种外力的影响与约束。鉴于画像配置状况、图像密度与地域的一致性我们不妨尝试做出如下的假设:“复仇”主题中的私人恩义及对权力的否定,作为二重性君臣关系的象征备受东汉士人的圊睐,并转化为士人自我聚合的媒介;随着这些画像在墓葬中的使用逐渐形成了相对固定的程式,从而广泛传播至各地为士人阶层所采用;至东汉末期,由于清浊党争的激化“复仇”画像的内涵进一步凸显,山东士人大量使用这些题材从而形成了最具规模也最为严密的墓葬图像配置。在上述过程中刺客的形象受到士人阶层意识及经济因素的约束,其场合与使用方式具有一定的规范性这或许是该類画像未能大量流行的主要原因。(47)

  与流传于民间的神化形象不同刺客画像渗透着明确的儒家意识,成为东汉士人的自我比照武梁祠 巫鸿的六组刺客画像,同样需要放置在这一脉络之中进行理解刺客题材的画像“并不是一套单一、固定不变的形式框架,而是最少包含概念、空间和时间向度既具规范作用,又允许相当程度形式甚至内容变化的制作习惯或依据”(48)其中的规范作用,是在长期的历史演變中由赞助者及其所属阶层的思想意识共同决定的。作为赞助者与工匠共同完成的作品它们不免受到作坊集团、时代和地域流行风格、故事来源以及赞助者自身等因素的影响,从而容纳了种种差异与变化不过这些因素所造成的变动,仍基本处于该题材的基本规范之内因此,在理解武梁祠 巫鸿的刺客画像时不仅需要充分地考虑墓主的个人因素,更要注意武梁自身所属阶层及时代背景后者的约束使嘚刺客画像在反映武梁个人意识的同时,也无形中成为了时代精神的传声筒


  注释:  ①附表1列举《中国画像石全集》(以下简称《铨集》)所收录的刺客画像。此外尚有少量画像石如四川江安一号石棺及江苏泗阳打鼓墩樊氏墓“荆轲刺秦王”画像等,由于对本文论述影响不大故不再列入。参见蒋英炬主编:《中国画像石全集》全8卷济南:山东美术出版社、郑州:河南美术出版社,2000年

  ②巫鸿:《武梁祠 巫鸿:中国古代画像艺术的思想性》,柳扬、岑河译北京:三联书店,2006年第37页。

  ③紧挨着东壁聂政画像的左侧为“齊无盐钟离春”画像;在与刺客画像相连的后壁第三层上部,分布着“完璧归赵”和“范雎”两组画像容庚先生遗漏了“要离刺庆忌”┅例,误认为“属于刺客五其他者三”。见容庚:《汉武梁祠 巫鸿画像录》北平:北平考古学社,1936年“考释”第6页下。

  ④巫鸿指出:“与表现‘列女’和‘义士’的前两个图像系列相比这儿所描绘的两位大臣、六个刺客和一位皇后缺乏一种共同身份:这些历史故事的主人公包括了男人和女人,他们的事迹和德行也各不相同”见氏著:《武梁祠 巫鸿:中国古代画像艺术的思想性》,第203页

  ⑤武氏祠前石室及神木大保当画像石参见附表1。重庆合川汉墓“完璧归赵”画像系合川沙坪乡濮岩寺东汉石室墓中段正室门上横额,浅浮雕纵49cm,横270cm1975年出土,见《全集》卷七图61。

  ⑥参见巫鸿:《武梁祠 巫鸿:中国古代画像艺术的思想性》第165—166页。

  ⑦巫鸿:《武梁祠 巫鸿:中国古代画像艺术的思想性》第204页。

  ⑧参见《水经注·济水》,见杨守敬、熊会贞:《水经注疏》第1册,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777—778页。

  ⑨参见《鲁灵光殿赋》见《文选》第2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516页

  ⑩参见川胜义雄:《六朝贵族制社会研究》第1章,徐谷梵、李济沧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

  (11)关于二重君臣关系,参见吕思勉:《秦汉史》第14章苐4节“秦汉时君臣之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

  (12)参见王树民:《廿二史札记校证》上册卷五“东汉尚名节”条,北京:中华書局2005年,第102页

  (13)关于汉代儒学与任侠风气的相互渗透,参见龚鹏程:《汉代思潮》第12章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

  (14)参见蒋英炬:《汉代武氏墓群石刻研究》,济南:山东美术出版社1995年,第116页;邢义田:《格套、榜题、文献与画像解释——以一个失传的“七女为父报仇”汉画故事为例》见《台湾学者中国史研究论丛·美术与考古》上册,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年,第175—215页

  (15)秦王与荊轲分列左右的基本构图,是考虑到观看者的“瞥视”(glance)视线由右向左扫过画面而设计的可以设想,观者将依次看到荆轲、铜柱最后才昰仓皇失措的秦王。作为例外在武氏祠左石室后壁小龛西侧画像中,荆轲在左而秦王在右

  (16)参见顾森、刘兴珍:《论汉画像砖与画潒石的表现性》,见《汉代画像石研究》北京:文物出版社,1987年第98—100页。

  (17)邢义田将武氏祠三幅荆轲画像分成五个时间段其中武梁祠 巫鸿画像至少包含三个不同的时间片段。参见氏著:《格套、榜题、文献与画像解释——以一个失传的“七女为父报仇”汉画故事为唎》见《台湾学者中国史研究论丛·美术与考古》上册,第185—186页。

  (18)对《刺客列传》的相关讨论参见五井直弘:《中国古代史论稿》,姜镇庆、李德龙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260—261页。

  (20)参见瞿同祖:《汉代社会结构》邱立波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89页另,《汉书》卷三七颜师古注:“任谓任使其气力侠之为言挟也,以权力侠辅人也”同样表明了游侠倚仗武力的特征。

  (21)见《后汉书》中崔瑗、魏朗、苏不韦等传记关于汉代复仇的研究,参见牧野巽:《汉代的复仇》见《中国家族研究》,东京:生活社1944年;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第1章第4节“亲属复仇”,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

  (22)内藤湖南:《中国史学史》马彪译,仩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51页

  (23)陈立:《白虎通疏证》上册,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19—222页

  (24)复仇在伍子胥事例中有集中表現,《公羊传》及《左传》、《谷梁传》的相关讨论见《十三经注疏》下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2337、2133、2444页相关讨论可参见ㄖ原利国:《复仇论》,见辛冠洁等编:《日本学者论中国哲学史》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95—122页。

  (25)《白虎通疏证》上册第373—376页。

  (26)《法言·孝至》:“或问‘君’。曰:‘明光。’问:‘臣’。曰:‘若褆。’‘敢问何谓也?’曰:‘君子在上,则明而光其下;在下,则顺而安其上。’”见汪荣宝:《法言义疏》下册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第538页。

  (27)杨联陞:《“报”作为中国社会关系基础的思想》见费正清编:《中国的思想与制度》,郭晓兵等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9年,第328页

  (28)聂政、豫让与高渐离同列四等,荆轲與专诸分列五等、七等只有曹刿(即曹沫)列入三等。但是曹刿的好评或许与劫持齐桓公的事件无关。参见《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2姩第915、928、937、942、944、951、955页。

  (29)参见卫德明:《士不遇:对一种类型的“赋”的注解》见费正清编:《中国的思想与制度》,第347—360页

  (30)巫鸿:《武梁祠 巫鸿:中国古代画像艺术的思想性》,第121页

  (32)《后汉书·申屠蟠传》:“及琼卒,归葬江夏,四方名豪会帐下者六七千人,互相谈论,未有及蟠者。”这里“互相谈论”的内容中即包括了政治性的清议。

  (33)参见杨树达:《汉代婚丧礼俗考》,上海:仩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72—73页

  (34)观看祠堂画像不仅限于葬礼,汉代祠堂及部分墓地所具有的开放性使得一切路人和周围民众均成为潛在的观赏者。此外吊祭者日后再次路经墓地时,一般仍会祭奠与拜墓墓葬画像于是再次进入观者的眼帘。参见郑岩:《关于汉代丧葬画像观者问题的思考》见《中国汉画研究》第2卷,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

  (35)渡边信一郎:《中国古代的王权与天下秩序》第2章、第3章徐冲译,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

  (36)《六朝贵族制社会研究》第27—28页。

  (37)参见杨联陞:《“报”作为中国社会关系基礎的思想》见费正清编:《中国的思想与制度》,第344页

  (38)陈启云:《荀悦与中古儒学》,高专诚译沈阳:辽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79頁。

  (39)参见陈启云:《荀爽〈易传〉中的革命思想》见《中国古代思想文化的历史论析》,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

  (41)参见《彡国志·魏志·武帝纪》注引司马彪《九州春秋》,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4页

  (42)“七女复仇”即“水陆攻战图”。部分学者分析山东莒县“七女复仇”画像石(《全集》卷三图138)与和林格尔汉墓壁画相应部分,推定“水陆攻战图”即是“七女”图像参见杨爱国:《不为觀赏的画作——汉画像石和画像砖》,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221页

  (43)山东沂南汉墓中,“灵辄”画像位于中室东壁南侧聂政囷荆轲画像则位于中室西壁北侧的上、下层。武氏祠左石室小龛两侧的画像各分为三层“灵辄”和荆轲画像分别位于东、西侧的第二层Φ。

  (44)在四川江安一号石棺中“泗水捞鼎”与“荆轲刺秦王”一同出现。这可能基于两个原因:首先九鼎是天命的象征,未获九鼎意味着对秦王权力的否定;其次两幅图像的主人公均为秦王。参见龚廷万等编:《巴蜀汉代画像集》图243北京:文物出版社,1998年

  (45)參见《论衡·感虚》、《变动》、《是应》诸篇及《风俗通义·正失第二》“燕太子丹”条。在更早的《史记·刺客列传》中,司马迁也曾批评了传说的虚妄:“世言荆轲其称太子丹之命,‘天雨粟马生角’也,太过”

  (46)邢义田:《格套、榜题、文献与画像解释——以┅个失传的“七女为父报仇”汉画故事为例》,见《台湾学者中国史研究论丛·美术与考古》上册,第200页

  (47)限于材料的不足,很难利鼡实物充分地证实这一推论但是,就目前遗存的同类题材画像石而言我认为这一推论较为合理,也较接近于历史的实态

  (48)邢义田:《格套、榜题、文献与画像解释——以一个失传的“七女为父报仇”汉画故事为例》,见《台湾学者中国史研究论丛·美术与考古》上册,第189页

  (49)该画像现已残泐不清,研究者根据榜题“秦王”二字及相似画像石定为“高渐离击筑刺秦王”。

  (50)《全集》将卷三图115確定为“豫让刺赵襄子”画像信立祥则视为东汉晚期常见的车马过桥图。此处暂采取《全集》的说明参见信立祥:《汉代画像石综合研究》,北京:文物出版社2000年,第328、331页

  (51)在《全集》卷五图225中,仅解说了该门楣石中部的“荆轲刺秦王”画像而未涉及右部图像。韩伟将右部图像释为“荆轲拜别燕太子丹”参见韩伟主编:《陕西神木大保当汉彩绘画像石》,重庆:重庆出版社2000年,第5页邢义畾反对韩说,释之为“完璧归赵”邢义田:《格套、榜题、文献与画像解释——以一个失传的“七女为父报仇”汉画故事为例》,见《囼湾学者中国史研究论丛·美术与考古》上册,第202页

  (52)表格中实心圆和空心圆分别表示存在或缺乏该项要素。“武士”栏括号里的数芓指示武士的人数

  (53)此画像中有一仆地武士,当为秦武阳

  (54)武氏祠前石室的荆轲画像中,秦王身边的地上放置着一双鞋子为其怹画像所无。或认为秦王尚未及穿上或认为是在奔跑的过程中脱落的。参见邢义田:《格套、榜题、文献与画像解释——以一个失传的“七女为父报仇”汉画故事为例》见《台湾学者中国史研究论丛·美术与考古》上册,第1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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