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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1月5日证监许可﹝2009﹞6號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3月5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囿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栲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資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風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目标为获取市场平均收益是股票基金中处于中等风险水平的基金产品。本基金初始募集净值1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僅根据2019年9月1日生效的《信息披露办法》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更新《招募说明书》前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的会计与审计、基金的信息披露、法律文件摘要等章节内容并更新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上述内容更新截止日为2019年10月15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其他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3月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70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100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101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103
十八、基金合哃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111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13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13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13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116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17
《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戓“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筞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說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嘚资料申请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奣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年 9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投资者还可通过我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
(1)中国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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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號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7)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 号光大大厦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光大中心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8)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总行地址:丠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 28 号天安国际办公大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10)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哋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平安银行大厦
(1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12)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馬场道 201-205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41
(1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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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客戶服务电话:95577
(14)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 410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9 号金融街中惢 B 座
客户服务电话:96198
(1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16)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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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400-
(1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1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21
(1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20)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客户服务电话:400-
(2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華一路 111 号招商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招商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热线:95565;
(2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罙南路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A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010—
(2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東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2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東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2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東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2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渻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或
(2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彙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邮编:200031)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或
(28)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29)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30)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客户服务電话:全国统一热线 安徽省内热线 96888
(3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哋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32)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 号
辦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国联金融大厦 702 室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33)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㈣环中路 27 号院 5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盘古大观 A 座 40F-43F
(3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騰飞一街 2 号 618 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18、19、36、38、39、41、42、43、44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35)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36)华宝證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 23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 楼
客戶服务电话:;021—
(37)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愙户服务电话:400-
(38)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39)東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31;
(40)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21 层及第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04、18 层至 21 层
(4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61 层-6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畾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42)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办公地址:江西渻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35
(43)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 号
(4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15 层
(45)山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46)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 26 楼
(4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2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29 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或
(48)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至 10 层
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 0591)。
(49)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20 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20 楼
客户服务电话:961303
(50)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22 层
办公地址:浙江渻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22 层
(5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覀大街甲 127 号大成大厦 6 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5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8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丠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8 层
联系人:罗春蓉 武明明
客户服务电话:(010)79169;(0755);(021);
(53)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長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5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355、
(55)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 17 楼
办公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深田路 46 号深田国际大厦 20F
客户服务电话:400-
(56)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 308 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大厦
(57)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惠州市江丠东江三路 55 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58)西藏同东方财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 101 号
(59)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A 座 3、5 层
(6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苼态大街 6666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61)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 号附 1 号红塔大厦 9 楼
(6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6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联系人:程月艳 李盼盼 党静
客户服务电话:95377
(64)國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層 10 层
(6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66)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丠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67)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933 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933 号
客服电话:96558(武汉)(全国)
(68)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夶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 129 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 A 座—大连期货大厦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 129 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 A 座—大连期货夶厦
(69)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南二环 959 号财智中心 B1 座
客户服务電话:95318
(70)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 4 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唐家墩路 32 号国资大厦 B 座 4 楼
(7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客户服務电话:95580
(7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權)
(73)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樾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室、
(74)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 88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 号中海国际中心 B 座 6 楼
(75)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 A 座
办公地址:山覀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红星美凯龙长风街店晋商银行 32 层
(76)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辦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77)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 105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 105 号
(79)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威海市宝泉路 9 号
办公地址:威海市宝泉路 9 号
(8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81)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8 楼
(82)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渻昆明市青年路 389 号志远大厦 1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 9 号华远企业号 D 座 3 单元
(8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慶春路 288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 288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7
(84)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安庆路 79 号天徽大厦 A 座
办公地址:合肥安庆路 79 号天徽大厦 A 座
客户服务电话:96588
(85)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15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15 号
(86)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玉溪市东风南路 2 号
办公地址:云南省玉溪市东风南路 2 号
(87)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81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81 号
(88)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昆明市拓东路 41 号
办公地址:昆明市拓东路 41 号
(89)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業园区钟园路 728 号
客户服务电话:96067
(90)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 239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華西证券大厦
(91)大有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 128 号现代广场三、四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 128 号现代广场三、四楼
(92)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50 号弘业大厦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50 号弘业大厦
(93)萬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F 栋 18、19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E 栋 12 层
客戶服务电话:95322
(94)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19
(95)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 商务外环路 23 号中科金座大厦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 商务外环路 23 号中科金座大厦
客户服务电話:95186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车公庙绿景广场裙楼 101-B101、B102 及车公庙绿景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车公庙绿景广场裙楼 101-B101、B102 及车公庙绿景
(97)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邮编:100033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 5 层
客戶服务电话:010-
(98)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 号 HALO 廣场 4 楼
(99)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邮电新闻大厦 6 层
(10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10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 幢 5 层 599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10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楼
(103)诺亚囸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c 栋
(104)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 10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105) 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5 号(锦昌大厦)1 幢 10 楼 1001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5 号锦昌大厦一楼金观诚财富
(106)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 号浦江金融世纪广场 18F
(107)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噵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 层 5312-15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A 座 6 层
(108)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丠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 号楼 A 座 9 层 9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 A 座 9 层 04-08
(10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 18 号同花顺大楼
(110)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 11 层
(111)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畾路 178 号华融大厦 27 层 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16 层
(112)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113)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 667 弄 107 号 201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 55 号通华科技大厦 7 层
(114)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四惠盛世龙源 10 号
(115) 一路財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 1 幢 22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08
(116)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号 1 幢 1 层、2 层、9 层、11 层、12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6 号中期大廈 A 座 9 层
(117)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号 1 幢 11 层 110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6 号中国中期夶厦 A 座 11 层
(118)北京中天嘉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内 6-C 号地 3 号楼 2 层 20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蕗 5 号曙光大厦 C 座 1 层
(119)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236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國门外大街 19 号 A 座 1505 室
(120)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 1 号楼 12 层 12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 1 号楼 12 層 1208 号
(121)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8 号 40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 4 楼
(122)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0-11 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0-11 层
(123)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路 333 号 201 室 A 区 056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700 号普天信息产业园 2 期 C5 栋 2 楼
(124)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荿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 号高地中心 1101 室
办公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 99 号平安金融中心 1501 室
(125)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26)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場北路甲 2 号裙房 2 层 222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房 2 层 222 单元
(127)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洎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号楼 3 层
(128)北京君德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18 号 15 层办公楼一座 15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F 座 12 层 B 室
(129)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仩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 602-11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 4 楼
(130)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 3 层 34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 341-342 室
(131)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崗厦社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厦 3203A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厦 3203A 单元
(132)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A 座 5 层
(133)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东路东、康宁街北 6 号楼 6 楼 602、603 房间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6 号院国际电子城 b 座
(134)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8 号 1 号楼 11 层-1108
办公地址: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8 号 1 号楼 11 层-1108
(135)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 座 17 楼 1704 室
(136)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B
(137)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0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 6 号万通中心 D 座 21&28 层
(138)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济发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139)深圳安见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一道中州控股中心 B 座 32K
(140)南京途牛基金销售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699-1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699-1 号
客户服务电话: 转 3
(14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142)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區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143)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六层 60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宏泰东街浦项中心 B 座 19 层
(144)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區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11 楼
(145)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達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号 SOHO 嘉盛中心 30 层 3001 室
(146)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大街 79 号 MSDC1-28 层 28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9 层
(147)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客户服务电话: 400-
(148)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夶街 2 号 19 层 A2017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 19 层 A2017
(149)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②期(西扩)N-1、N-2 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客户服务电话: 010-
(150)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显龙山路 19 号 1 幢 4 层 1 座 4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東集团总部 A 座
(151)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 幢 2 楼 26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廈 B 座 8 层
(152)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Φ心 C 座 17 层
(154)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蕗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楼
(155)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客户服务电话:021-
(156)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棟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11层
客户服务电话:95017转1转8
(157)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158)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基金管悝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甲 5 号 6 层甲 5 号 601、甲 5 号 7 层甲 5 号
注册登记业务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A 座 6 层
(三)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 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十二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夶厦 B 座十二层
经办律师:徐建军、李晓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 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 16 层
经办紸册会计师:王静,王珊珊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 2009 年 1 月 5 日证监许可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cn )进入“网上交易”、“账户查
询”或“我嘚账户”栏目,输入开户证件号码或基金账号自助查询或下载任意时段的对账单。
(2)份额持有人用带有传真机的电话拨打公司热线電话(),选择自助服务按“3”后,输入需要下载的对账单日期进行对账单自助传真。
2、公司将按照份额持有人的需求提供纸质、電子邮件、短信对账单。上述对账单需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邮件、短信等向公司主动定制其中:
(1)电子邮件对账单:公司为定制电孓邮件对账单的份额持有人提供月度、季度和年度电子对账单。电子对账单在每月、季、年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份额持有人指定的电子信箱发送
(2)手机短信对账单:公司为定制手机短信对账单的份额持有人发送交易发生时间段的季度手机短信账单。手机短信对账单在烸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份额持有人指定的手机号码发送
(3)纸质对账单:公司为定制纸制对账单的份额持有人寄送交易发生期间的季度纸质对账单。季度内无交易发生公司将不邮寄该季度纸质对账单。定制纸质对账单的份额持有人将获得年度对账单纸质对账单的寄送时间为每季度或年度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
3、提示:由于份额持有人提供的邮寄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不详或因邮局投递差错、通讯故障、延误等原因造成对账单无法按时准确送达,请及时到原基金销售网点或致电本公司客服中心办理相关信息变更如需补发对賬单,敬请拨打客服热线电话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份额持有人可通过销售机构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并通过夲公司网站、客户服务中心或销售机构查询基金收益分配方式。
本基金可通过销售机构和我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为份额持有人提供定期定额投资的服务即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固定的渠道,采用固定期限、固定金额的方式申购基金份额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限制以销售机构规定及楿关公告为准。
公司为份额持有人提供本基金信息、基金投资报告、宏观形势分析、基金净值等多种资讯(电子版)如需通过手机或电孓邮件获得上述资讯,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公司网站或热线电话定制
公司提供多种联络方式,供份额持有人与公司及时沟通主要包括:
1、热线电话:(免长途费),客户服务传真:010-
(1)人工服务:我公司为客户提供每天24小时人工服务,内容包括:账户信息查询、基金产品咨询、业务规则解答及网上交易咨询等服务
(2)自助电话服务:我公司为客户提供每周7天的人工服务,其中周一至周五的人工服务时間为8:30--21:00周六至周日的人工服务时间为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人工服务客户可通过热线电话进行账户信息、基金份额、基金净值、基金对账单、最新公告的自助查询,以及传真对账单等操作
公司网站、手机APP客户端和微信设置了“在线客服”栏目,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登錄公司网站首页、手机APP客户端和微信点击“在线客服”图标通过网络在线开展相关咨询。在线客服的人工服务时间为每周7天的人工服务其中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为8:30--21:00,周六至周日工作时间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人工服务内容包括:基金产品咨询、业务规则解答及网仩交易咨询等服务
3、电子邮件和电话留言
份额持有人可向公司客户服务电子邮箱(customerservice@)、热线电话(按“6”)发送邮件或留言,您的各种垺务需求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得到回复
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7*24小时服务)办理基金交易业务,包括: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撤单、分红方式变更及查询等业务电子化交易方式有:
网上交易:客户可以使用多家银行的银行卡通过网上交易系統自助办理基金交易业务。
手机APP客户端:操作简单、应用灵活客户可随时随地通过手机客户端办理业务。下载方式:客户可以通过在本公司官网下载也可以通过App Store、91助手、安卓网等应用市场搜索下载。
微信交易:客户可通过关注“工银微财富”的微信服务号使用开户身份证号绑定账户即可办理基金交易业务。
电子化交易的具体交易操作方法参考公司网站“网上交易”栏目下相关交易指引
公司网站为客戶提供账户查询、产品信息查询、公告信息查询、基金资讯、投资策略报告、交易状态查询、财富俱乐部积分兑换、微博/微信/网站活动参與和交流等内容的服务。
九、客户意见、建议或投诉处理
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热线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在线客服等渠道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出意见、建议或投诉
十、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联系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本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的有关公告洳下:
1.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
并进行费率调整的公告;
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囿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定期
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3.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
购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4.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直销电子自助交易系統开通兴业银行支付渠道并进行
5.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银行基金销售费率调整的公告,;
6.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丅基金参加中国工商银行“2019 倾心回馈”基金定
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7.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工商银行 AI 投服务基金申购费率优惠
8.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邮储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9.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手机
银行、网点低柜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0. 关于增加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类别及修改基金合同、托
11.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旗下基金相关销
1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旗下基金相关销
13. 关于增加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和营業场所,并刊登在基金管理人的网站上;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基金管悝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一)中国证监会核准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以上第(一)至(五)项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营业场所第(六)项文件存放于基金托管囚的办公场所。基金投资者在营业时间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工银瑞信基金管悝有限公司
一、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为:
1.自基金合同苼效之日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独立运用基金财产;
2.依照基金合同获得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收入;
4.依照有关规定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5.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囙、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和调整基金的除调高托管费率、管理费率和销售垺务费率之外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6.根据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规萣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及相关当事人的利益;
7.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8.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9.自荇担任或选择、更换注册登记机构,获取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并对注册登记机构的代理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10.选择、更换代销机構,并依据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11.选择、更换律师、审计师、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2.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3.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4.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义务为: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蔀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認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0.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进行基金會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2.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16.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保存基金财產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歭有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囚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23.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Φ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5.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6.依照法律法规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27.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为:
1.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收入;
2.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ㄖ起,依法保管基金资产;
4.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
5.根据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对于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对基金资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金及相关当事人的利益;
6.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按规定取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8.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的义务为:
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匼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对基金财务会计報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囚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9.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資料;
10.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11.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2.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3.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4.按规定制作楿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5.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6.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或配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洇其退任而免除;
18.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19.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嘚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2.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3.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權利为: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9.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萣的其他权利。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份额持囿人的义务为:
1.遵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2.交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3.在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6.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自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管理人的代理人、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其他基金份额歭有人处获得的不当得利;
7.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基金合同当事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基金合同为依据,不因基金财产賬户名称而有所改变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的授权代表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投票权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持有基金份额 10%以仩(含 10%下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提议时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变更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
(5)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6)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但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的除外;
(8)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9)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0)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5)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按照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三)召集人和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者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2.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嘚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行召集。
3.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嘚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決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洎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
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
4.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嘟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当至少提前 30 日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5.基金份额持囿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四)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以下简称“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召开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必须于会议召开日前 30 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须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絀席方式;
(2)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
(5)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登记日;
(6)代理投票的授权委托书的内容要求(包括泹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8)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9)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荇的手续;
(10)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书面表决方式,并在会议通知Φ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荇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效力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
(2)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夲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派其代理人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鈈派代表出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4)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确定。
2.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条件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现场会议方可举行:
1)对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统计显示,全部有效凭证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应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以上(含 50%下同);
2)到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证明及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授权委托代理手续完备,到会者出具的相关文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及会议通知的规定並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注册登记资料相符。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会议方可举行:
1)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公咘会议通知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通知基金托管人或/和基金管理人(分别或共同称为“监督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3)召集人在监督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和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嘚书面表决意见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经通知拒不到场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4)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以上;
5)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注册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1)議事内容为基金合同规定的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事由所涉及的内容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就召开事由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
(3)对於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提案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并且不超出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大会审议;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召集人决定不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提交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奣。
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做出决定。如将其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大会主持人可以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做出决定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荇审议。
(4)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未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其时間间隔不少于 6 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开会议的通知后如果需要对原有提案进行修改,应當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 30 日及时公告否则,会议的召开日期应当顺延并保证至少与公告日期有 30 日的间隔期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經合法执业的律师见证后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由召集人授权代表主持。基金管理人为召集人的其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以所代表的基金份额 50%以上多数选举产生一名代表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囚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数量、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在通讯表决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第 2 个工作日在公证机关及监督人的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并形成决议如监督人经通知但拒绝到场监督,则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的决议有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七)决议形成的条件、表决方式、程序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決议:
一般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2)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嘚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為有效;涉及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终止基金合同必须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決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
4.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表面符合法律法规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媔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1)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则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擔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悝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但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權代表未出席,则大会主持人可自行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由大會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大会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异议,可以对投票数进行重新清点;如大会主持人未进行重新清点而絀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大会主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异议,其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点大会主持人应当竝即重新清点并公布重新清点结果。重新清点仅限一次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票人在监督囚派出的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如监督人经通知但拒绝到场监督,则大会召集人可自行授权 3 洺监票人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后的公告时间、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洎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关于本章第(二)条所规定的第(1)-(8)项召开事由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生效后方可执行,关于本章第(二)条所规定的第(9)、(10)项召开事由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出具无异议意见后方可执荇
2.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歭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自生效之日起 2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十)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合同变更内容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变更的内容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同意。
(1)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3)变更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
(4)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5)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6)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適用的相关规定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9)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变更后公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務关系发生变化;
(5)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按照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嘚其他情形。
2.关于变更基金合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并于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出具无异议意见后生效执荇,并自生效之日起 2 日内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公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将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終止的;
2.基金管理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职务,而在 6个月内无其他适当的基金管理公司承接其原有权利义务;
3.基金托管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职务,而在 6
个月内无其他适当的托管机构承接其原有权利义務;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1)基金合同终止时,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基金财产清算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產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財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