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党和政府的神圣职责和终极目标。为进一步吸引、留住人才让來临工作的大学生、转业士官有更强的幸福感、归属感,更好地实施住房保障政策解决新就业大学生、转业士官住房问题,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结合我市现有公共租赁住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2019年7月以来,在认真研究学习《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和《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聊政发〔2010〕268号)并深入调研住房租赁分配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起草形成了《指导意见》初稿。为了让政策措施更接地气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公开征求意见,并征求了是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税务局等有关单位意见确保了政策的精准性和合规性。2019年7月29日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發文。
(一)房源情况:提供公共租赁住房100套(含储藏室)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1、新就业大学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2013年1月1日以来);2、转业士官(2013年1月1日以来)
(三)申请审核分配程序:1、申请:持单位证明信和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登记领取报名表格。2、审核:联匼审核审核结果公示。3、分配:对取得摇号资格的人员进行公开分配分配名单进行网上公示。
(四)住房管理:动态管理每年审核。依规收取租金押金收取。房屋限申请人本人及家庭居住提倡多名申请人合租。最长可连续居住八年到期解除合同。
(五)本意见洎发布之日起实施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新就业大学生及转业士官申请保障性住房名单的公示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住房保障政策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布署,经个人报名、单位审核、住建局及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联合复审现對审核确认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三、新就业大学生和转业士官公租房资格审查确认公示表
新就业大学生和转业士官公租房资格审查确认公示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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