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16年10月27日提出书面辞职,辞职之前10月24日单位发放了取暖费两千多元跟单位协商干到十月末,十一月份就不去单位了单位同意了,老总也签字了离职手续现在已经办完了。但单位现在找后账要求我把取暖费交回(说我供热期没在单位不应该享受供热费),否则扣我档案还说我辞职没按照30天提前书面申请的规定,但当时是和单位协商好十一月就不干了的單位没有提出异议。我去咨询劳动仲裁他们说取暖费不算福利待遇,我供热期没在单位应该退还单位但我不赞成。我想问一下我需偠交回取暖费吗?单位扣留我档案是否违法谢谢您,望盼回复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私密留言,问题发布者选择最佳答案或关闭本贴后可见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看是谁在报销管理人员进管理费鼡车间的进制造费用销售的进销售费用然后贷方:库存现金全部
单位11月给发的取暖费然后我12月辭职了,需要退取暖费么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单位11月给发的取暖费然后我12月辞职了,需要退取暖费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