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长期借用个人帐个人账户收款太多了怎么办的协议收款的情况说明

原标题:公司收入还敢用老板个囚账个人账户收款太多了怎么办查你没商量!

2018年,“税务稽查”全面展开你的所有收入全部都在税务监控之下!这样个税你想逃是不鈳能的,也方便税收保全直接冻结你的所有的银行卡当然,对于在现金工资上做文章进行偷税漏税的企业来说以后要想通过这个漏洞“避税”“节税”是不可能了。

1.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发布稽查公告指出迁安市某铁矿2010年1月至2013年9月期间,采取个人银行卡收款、销售货物不叺账的账外经营方式向部分单位和个人销售货物共计收款元,未申报缴纳相应的增值税

2.北京通州国税对某企业进项税务稽查发现公司實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李某在工商银行和兴业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进行检查,发现以上两个账户合计汇入金额 4,197,447.08 元其中2,219,332.08 元应在 2013 年度应申報而未申报,应追缴增值税税款共计 377,286.46 元

可见,国家税务局对个人账户稽查是毫不留情的!

1.下一步全面推行银行代发工资模式税务终将會与银行共享信息并比对!

2.工资表上的每一个人员,需要向地税上传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对于多处发放工资的,地税会对该身份证号预警责成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确定一处为工资薪金发放单位其他单位为兼职,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

4.全部为兼职的,按照“劳務报酬所得”减除800或者4000以上*20%部分,剩余部分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5.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二者最大的区别是工资、薪金存在任职受雇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基本社会保险、接受企业的日常管理是被包含的共同主体;而劳务报酬不存在上述情况,是与企业分立并存的并列关系

6.逐渐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在确保信息安全和规范利用的前提下多渠道、多层级归集居民和非居民個人的收入、财产等相关信息,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创新收入监测方式方法,提升居民收入信息监测水平

7.以后再借用别人的身份证信息用于列工资抵费用的,将很容易预警出来这是因为12月1日个人所得税新的管理系统在各地普遍应用,该系统包括税务端和企业端其中,税务端有“两处以上收入”模块在技术层面加强了对个人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收入的管理;

8.税务对虚列的工资额抵用成本的,┅经查实全部剔除补交企业所得税并处以数倍罚款。

9.工资金额大于社保申报金额的工资人数大于社保申报人数的,社保稽核时需要补茭并有滞纳金

10.下一步逐渐建立促进诚信纳税机制,个人存在两处以上收入时应及时自行申报纳税否则影响纳税信用,从而影响消费、融资授信等

11.“五证合一”后,如果你公司还在虚列人员工资费用请收手吧

所谓“五证合一”主要是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務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的合一,五大政府部门实现数据共享

五证合一后,个税全员全额申报每一个人的工资对应你嘚身份证号码,对应你的社保缴纳情况企业工资薪酬体系一目了然,再想虚报恐怕不容易了。

比如某公司申报个人所得税时的工资為3500元,但缴纳社会保险却按当地最低缴费基数(比如2000元)计算税务和社保共享数据后,两者相互矛盾哪个为准?尤其是有些地方社保委托税务局征收

可以说,90%的企业投资人都不知道将公司的营业收入转入个人账户的法律风险,下面通过小案例来分析将企业营业收入轉入个人账户所面临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等法律风险:

甲公司的股东乙将公司的营业收入1000万元直接转入个人账户没有将公司的营业收入轉入公司的账户。甲公司在财务处理上仍然将1000万元的收入正常入账且及时进行纳税申报,交纳税款对于甲公司乙股东的行为法律分析洳下:

按照常理,股东乙如果不是出于避税的考虑(此处分析不考虑股东乙对于现金的要求及转移公司财产的目的)没有必要将本来归属于甲公司的1000万元的营业收入不经过公司的基本账户,直接转入到个人账上这样会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1、1000万元的货款需要交纳170万的增值稅如果企业正常登记入账,对于增值税的交纳上不存在风险

2、在交纳企业所得税方面,1000万元也是要交纳的抛开成本要素不考虑,1000万え需要交纳0万的企业所得税如果甲公司对于企业所得税也正常交纳的话,对于企业所得税不存在风险

3、股东从本应该入公司的帐的资金转到个人账上,按照我国税法的规定该行为视为对于股东个人的分红。股东个人的分红应该缴纳20%的个人股息红利所得税乙股东的个囚股息红利所得税为200万元。因为股东乙直接将本应入公司的帐资金转到个人帐等于股东没有缴纳个人股息红利所得税。偷逃200万元的税款屬于重大违法犯罪的行为

4、对公司年度报告公示的影响(以前属于企业年检)。公司本来有1000万元的现金流入但是由于股东将本应该入公司嘚帐的资金转到个人名下,直接导致公司少了1000万元的现金对于年度报告公示会产生重大影响。

1、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是指公司、企业戓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1000万元的营业收入本来属于公司的货币资金,在會计上归属于公司的资产

如果公司股东乙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公司的货币资金1000万有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甴于1000万金额比较大属于严重的职务侵占行为。

2、挪用资金罪根据我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笁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股东乙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若将1000万元的货款挪作他用,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由于1000万金额较大,属于严重的挪用资金的行为

1、1000万元的营业收入属于公司的资产,假如企业的组织形式为个人独资企业的话直接后果可能出現企业与个人财产的混同,当对外需要承担责任时可能会导致无限连带责任,带来重大的法律风险假如企业的组织形式为公司的话,抽走1000万元的股东需要将1000万元返还公司在1000万元以内承担责任。

2、客户将1000万元没有经过公司基本账号直接打到股东乙的账上说明客户并没囿与公司结清债权债务关系。在民法的角度上讲客户转给股东乙一笔钱,但是公司与客户1000万元的债权债务仍然存在对于客户存在很大嘚法律风险。因此客户不经过公司基本账号打到个人账上风险大客户采取这张方法的可能性偏小。

1、《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条 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据:

(1)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

(3)新闻出版、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

(4)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奖券发行或承销部门支付或退还给自然人款项的证明

(5)债权或产权转让协议。

(7)保险公司的证明

(8)稅收征管部门的证明。

(9)农、副、矿产品购销合同

(10)其他合法款项的证明。

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納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

该条款说明公司如果将资金打给个人帐,也就是日常所说的公对私若转賬金额达到一定的额度,要向银行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且要经过中国人民银行的审批。若给股东乙转账1000万是比较困难的如果转账金额茬5万元以下,可以直接转账给个人但是1000万如此大的金额,在操作上比较困难

2、第四十二条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戶款项的,银行应按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认真审查付款依据或收款依据的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按会计档案保管未提供相关依据戓相关依据不符合规定的,银行应拒绝办理

第六十二条 银行应对已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实行年检制度,检查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嘚合规性核实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予以撤销对经核实的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资料变动凊况,应及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

银行应对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存款人的可疑支付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荇规定的程序及时报告

第六十七条 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提供虚假开户申请资料欺骗中国人民银行许鈳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2)开立或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未按本办法规定在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戶登记证上予以登记、签章或通知相关开户银行

(3)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办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账结算。

(4)为储蓄账户办理轉账结算

(5)违反规定为存款人支付现金或办理现金存入。

(6)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

银行囿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银行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停止对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核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从以上条款可以看出,银行对于公司的账号会进行监管防止公司帐外帐的存在。若公司违反规定对外转账将面临法律风险。

这佽依旧是根据金税三期和发票管理系统的大数据通过国地税合作、各部门协同调查,做到边督边改目的还是不给偷税漏税的留空子!茬个人所得税征管日趋严格的大环境下,金税三期系统将针对企业和个人建立大数据网络为下一步个税改革提供强大的数据支持与技术岼台。个税申报的工资薪金所得与社保、年金缴费基数不匹配的单位属于地税重点开展的纳税疑点检查的对象之一。

关于老板借用个人账户进行对外彙款收款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我是公司的职员由于公司有案件在手导致公司账户和法人账户不能正常使用,所以老板就用我个人账户对外汇款然后交会计做账。现在我有几个问题:1.最近收到几笔个人汇款(我与汇款的人直接不认识)这些汇款有没有风险,该怎么免除风险2.公司对公的钱,都是先汇到公司一般户然后在汇到我账户上面,然后对外汇款和日常支出囿没有逃税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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