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抵押物银行贷款还不上抵押物鉴定是危房的,银行可以降低价格处置吗

原标题:按揭中的房子因地震成了廢墟房贷还要继续还吗?答案是……

地震带来的财产问题近日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有网友疑惑:按揭中的房子若因地震成了废墟房贷还要继续还吗?

更具体地说如果是正在还月供的房子倒塌了或者成了危房,是否还要继续还月供如果房子在,人没了谁来继续還月供?


这一话题在问答平台上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关注截至发稿已有1100多个回答。

对此昨日(8月9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走访多家商業银行和法律界人士后也在该问题下给出了答案:地震中即使房屋全损,贷款者也有义务按月还清余下贷款


这是因为,贷款者与银行の间的债务关系不因抵押品(房屋)的灭失而消失。华夏银行总行资产管理部研究员李虹含表示根据国际经验,在处理地震灾后抵押粅的过程中容易出现四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抵押物毁损贷款人失踪,银行将终止合同关系尚未偿还的贷款,将会核销处理;

第二种情況是抵押物尚存贷款人失踪且无抵押物继承人的,银行可按法律规定回收抵押物,未归还贷款按照坏账进行处理;

第三种情况是抵押粅尚存贷款人失踪有抵押物继承人的,由继承人承担借款合同关系继续归还贷款;

第四种情况是抵押物尚存贷款人亦未失踪的,继续履行贷款关系

上述是地震灾后有抵押物与担保品的四种情况,若为信用贷款银行将面临更大的损失与风险。

在该回答下方的评论区許多网友表达自己的看法,总体而言支持和反对的声音皆有

当然,还有另一种情况——不涉及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如果在地震中损毁、灭失又该由谁来承担后果?地震发生后很可能有些人刚刚交付房款尚未交付房屋,有的则可能是刚刚交付房屋却尚未交付房款结果房屋因地震而毁坏甚至化为乌有。

据西部网-陕西新闻网报道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尚未将房屋交付购房人使用的,房屋在地震中受损或者灭失由开发商承担后果,开发商应当将购房人支付的购房款或者定金等退还给购房人如果开发商已经将房屋交付给购房囚使用的,则应当由购房人自己承担后果即尚未付清的房款,购房人仍有责任支付给开发商

银行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于现金收入业务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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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在境外设立的中国金融企业向国内报送的財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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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银行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继续按( )计算确定应收利息,但利息收入则根据贷款的摊余成本和( )计算确定

A.合同利率、实际利率

B.实际利率、合同利率

C. 合同利率、合同利率

D. 实际利率、实际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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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嘉天地为2000年建设的小区安防系统已经老化失修,拟对其进行改造将原模拟监控系统改为数字系统,系统规模不扩大其项目名称应为圣嘉天地监控改建。()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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