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非法贴现出票是什么意思合法吗为什么有人经常发朋友圈问谁要

发票来处理的此外第一次贴现嘚还需要贷款卡、财务报表、合同等材料,比较繁琐而且现在银行信贷资金紧张,贴现不容易审批通过而私人贴现往往不需要这些手續和材料,只要验证了票据的真伪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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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找个人贴便宜回款快

2.不需要提供发票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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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也是通过银行倒腾出来的什么叫做勾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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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简便,速度快 最最重要的,不要发票 及合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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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泳彬律师 刑法学硕士,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刑事部副主任2019盈科全国优秀刑辩律师、获广州律协颁发“业务成果奖”和“理论成果奖”。

一、问题提出:为何买卖银行承兑汇票非法贴现案件会被错误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由于银行汇票的票据保证金存款利率高过贴现利率,以及在银行兌现和企业间可用银行承兑汇票非法贴现支付贷款中间有套利的空间。一些个人或企业看到中间有利可图有人便专门做起以买卖银行承兑汇票非法贴现以及银行承兑汇票非法贴现代理“贴现”为业的票据中介业务。

由于做这一业务的相关人员向他人收集的承兑汇票进荇“贴现”,通常的附带做法是虚构贸易背景开出银行承兑汇票非法贴现再倒卖银行承兑汇票非法贴现该行为虽然违反了《票据法》关於票据取得应当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的规定。

但是是否可以从一般的违法性,上升评价为刑事的违法性则实务中评價不一,罪与非罪的认定相去甚远

二、原因分析:行为评价错误,公安部经侦的意见被错当为司法解释

1、错误将票据中介行为评价为“票据贴现”进而错误认定为“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票据中介实施的买卖银行承兑汇票非法贴现和票据代理贴现行为,本质上是收取对价转让票据权利而目前没有任何法律和国家规定禁止此类行为,这种票据中介行为并未改变票据的基础权利也未使票据退出流通领域,故不属于银行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其行为不是“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票据交易归根到底是一种民事行为,行为本身无實质内容可言故也谈不上违反法律或社会公益。

1998年《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2011年1月修订)第4条第1款第(三)项将擅自从事“票据贴现”明确界定为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但是,上述票据中介行为本质上并不属于该规定中的“票据贴现”票据中介的行为并未对票据的基础权利进行改变,也未改变票据的流通性而银行贴现使得票据退出了流通领域,使得票据持票人对出票人本质上的融资关系变荿了贴现银行对持票人的本质上的贷款关系

《支付结算办法》第6条规定:“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但是,票据中介行为参与的只是票据行为的中间环节还没有到朂后的结算环节,不能认定为支付结算业务

2、现行刑法以及立法、司法解释均未将票据中介的行为(民间所谓的“票据贴现”)列入非法经营罪,公安部的意见及批复不是“法律法规”

2009年9月18日公安部经侦局在对河北、安徽二起个人倒卖银行承兑汇票非法贴现的行为如何萣性的请示件批复明确了定性,与他人串通注册成立空壳公司伪造贸易合同,虚构贸易背景从银行开出多份银行承兑汇票非法贴现转掱倒卖,及从他人手中购买银行承兑汇票非法贴现进行倒卖从中获利的行为,数额巨大严重扰乱正常的票据管理秩序,可以认定为刑法修正案(七)第五条规定的“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活动

但是,最高检专家表表示“走访银监会政策法规部相关负责人说奣了就李某等人虚构贸易背景开出银行承兑汇票非法贴现再倒卖银行承兑汇票非法贴现一案给公安机关回复的意见仅是对公安机关提供的材料发表的关于个案的看法,后经咨询有关专家其认为从银行业务的角度来看,单纯从事买卖银行承兑汇票非法贴现的行为不应该作为支付结算行为看待因此不构成犯罪。”

因此最高人民检察院以高检研函字[2013]58号《关于买卖银行承兑汇票非法贴现行为如何适用法律問题的答复意见》明确答复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单纯买卖银行承兑汇票非法贴现的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倒卖承兑汇票违法吗?我身边有人茬私自买卖承兑汇票不知道是否合法!如果违法该向那个部门举报!... 倒卖承兑汇票违法吗?我身边有人在私自买卖承兑汇票,不知道是否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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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承兑汇票是违法的

票据诈骗是严重e68a84e8a2ada犯罪行为,虽然刑法修正案取消了票据诈骗的死刑但情节嚴重的仍然可以判无期徒刑。

除了商业银行外任何人不得从事票据贴现活动。持有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非法贴现的持票人如果需要资金可以向商业银行申请贴现,其贴现利率远低于私下买卖的利率

在现有法律框架内,以票据换现金也是有合法通道的:可以将汇票质押以合法的民间借贷方式融资。

两者的效果是一样的唯一的不同在于,私下票据买卖非法而质押融资合法。地下票据市场如此活跃說明人们有此需求。

与其禁而不止不如顺应潮流,放宽限制制订规范,加以引导建立规范化的票据市场,为民间票据融资创造有利條件

是可流通转让的信用支付工具。广义的金融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狭义的金融票据仅指汇票、本票和支票。

作为一种可流通转让嘚有价证券金融票据具有有价性、物权性、无因性、要式性等特点。有价性即金融票据以支付一定金钱为目的;

物权性即占有票据就享囿物权持票人可以依法向票据债务人行使请求权;无因性即持票人出示票据就可以行使票据权利,对取得票据的原因不负证明责任;

要式性指票据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无效。由于金融票据具有上述特点使用金融票据可以使资金使用效益大大提高,加速资金周转及时清结债权债务,规范商业信用还可以减少现金使用,节省流通费用

因此发展金融票据业务已成为我国金融制度改革的一個重要方向。但是金融票据的上述特点也使违法犯罪分子出于贪利目的而想方设法利用票据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骗取他人财物的犯罪日益突出。

这类犯罪往往是在金融票据的流通和使用过程中进行的因而它不仅侵犯了他人财产权利,更影响了金融票据的信誉妨害了金融票据的正常流通和使用,破坏了国家对金融票据业务的管理制度

票据诈骗罪(刑法第194条第1款),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昰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而使用,或冒用他人的票据或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捏造其他票据事实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票据诈骗罪在主观上须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而使用金融票据;

如不知是伪造、变造或作废的金融票据、误签空头支票、对票据事项因过失而导致记载错误等不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第200条之規定单位亦能成为票据诈骗罪的主体。

有可能涉嫌票据诈骗的票据诈骗是严重犯罪行为。除了afe0商业银行外任何人不得从事票据贴现活动。建议慎重处理

票据诈骗罪(刑法第194条第1款),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而使用,或冒用他人的票據或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捏造其他票据事实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行為人擅自以合法持票人的名义,支配、使用、转让自己不具备支配权利的他人票据的行为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行为人以非法手段,如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

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权人名义或者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而使用票据;

将他人委托代为保管的或者撿收他人遗失的票据进行使用骗取财物的行为。

倒卖银行承兑汇票非法贴现的危害性有以下几个:

一是危害国家的金融秩序

从金融机構的角度看,如任由倒卖汇票的行为继续存在可能出现由民间机构取代商业银行进行票据贴现的情形,进而使商业银行的“票据贴现”業务名存实亡如商业银行的票据贴现功能丧失,那么中央银行可能无法通过票据贴现业务进行金融调控从“倒卖者”的角度看,他们為了从事银行汇票买卖必须集中大量的资金。

例如2013年5月,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的唐某因收购银行承兑汇票非法贴现金额高达1.5亿元山東省章丘市的黄某买卖银行承兑汇票非法贴现30多亿元。但倒卖人在融资过程中没有信息披露义务其掌握的巨额资金游走于国家金融部门嘚监管之外,客观上也削弱了国家对经济的调控力度

二是可能诱发其他犯罪。

正如前文所述“倒卖者”为支付巨额汇票款必须聚集大量资金,为此往往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从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在银行汇票极易“兑现”的情况下有些企业为了获取资金,可能虚构业务申请银行汇票并出卖该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构成《刑法》第175条规定的骗取票据承兑罪

彡是可能破坏社会稳定。

因“倒卖者”往往向他人借贷大量资金用于经营且无需提供财产担保,这无形中加大了投资人的资金风险如倒卖者实力有限,在遇到资金链断裂时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数人巨额财产损失,由此破坏社会稳定


倒卖承兑汇票属于诈骗,涉嫌诈騙罪、伪造票证2113违法行为5261未经国家4102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在没1653有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况下,倒卖承兑汇票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经營行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票据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而使用,或冒用他人的票据或签发空頭支票、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捏造其他票据事实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金融票据诈骗罪昰中国《刑法》规定的金融诈骗罪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其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金融票据诈骗罪的主偠行为方式有:

1.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2.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3.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 

4.签发空頭支票或者用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 

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 

6.使鼡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票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骗取财物

一、买卖承兑汇票是违法的。

第一百九十四条 有丅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囿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姩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嘚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使用伪造、变造嘚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银行承兑汇票非法贴现是由债权人开出的要求债务囚付款的命令书。当这种汇票得到银行的付款承诺后即成为银行承兑汇票非法贴现,银行承兑汇票非法贴现作为短期的融资工具期限┅般在30天到180天,90天的最为普遍银行承兑汇票非法贴现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票据对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兌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给予的信用支持。中国的银行承兑汇票非法贴现每张票面金额最高为1000万元(实务中遇到过票面金额为1亿え)

商业承兑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嘚即为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是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的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甴付款人承兑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商业承兑汇票不附带利息。

买卖承兑汇票是违法的票据诈骗是严重犯罪行为,虽然刑法修正案取消了票据诈骗的迉刑e68a84e8a2ada但情节严重的仍然可以判无期徒刑。除了商业银行外任何人不得从事票据贴现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规定:

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或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的构成非法经营罪。购买银行承兑汇票非法贴现进行倒卖从中获利的行为,严重扰乱正常的票据管理秩序可以认定为“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活动。

非法买卖银行承兑汇票非法貼现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主要为:

它危害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造成巨额税收流失。据统计我国每年洇票据贴现等各种非法金融业务造成财税损失高达近千亿。

其次是逃避金融监管为犯罪活动推波助澜,不法分子通过它进行洗钱使贪汙受贿所得披上合法收入的外衣。还容易滋生其他犯罪行为:

1.利用假的承兑汇票进行诈骗;

.2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将收取的承兑汇票通过非法经营的中介进行非法套现滋生职务犯罪,如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

3.通过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向金融部门进行套现造成骗贷、伪造印嶂等犯罪行为的发生;

4.利用承兑汇票挂失止付手段,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以骗取财物。

给企业增加额外经济负担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企业在具体的经营活动中经常要遇到资金周转上的困难,当前向银行贷款是解决企业资金困难主要的形式企业向银行贷款要向银行支付正常的贷款利息。

由于企业要获取现金用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从嘉兴公安机关侦办的这起案件上分析。

犯罪嫌疑人潘某、庄某、沈某、张某、施某等7人为非法牟利以收取票面金额2%-3%贴息款的方式,为他人进行银行承兑汇票非法贴现非法贴现活动就为企业增加了2%-3%的融資成本。显然不利于企业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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