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与员工约定餐补,法院判决必须给餐补,合法约定吗

我是长期工公司说6月份开始有餐补,我因必须的原因我能找他们要回餐补吗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長期工,公司说6月份开始有餐补我因必须的原因,在7月份正常辞职了发工资时他以我不在那干了为由,6月份的餐补不发我同事的都發了。我能找他们要回餐补吗

谢谢邀请如果你们签合同约定叻,现在单位变更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了应该和你协商一致。同时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應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否则,这规章制度对你没有约束力再说劳动合同有約定的,从于约定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待遇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公司每天给员工8.5的餐补打到餐卡裏由于公司食堂饭菜问题,员工自带午饭没有使用的餐补,是否应该退给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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