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和中价公司签订工程大包合同同他说包括银行贷款

在办理房贷的实践中确有一些房屋因其它原因低于市场价格,而银行又无法全方位查实所以存在题目中所描述的情况,贷款购买二手房总价-贷款=首付,那么总价不變的情况下要想首付低,就只有多贷款而二手房贷款购买,银行贷款的发放是以评估值作为参考那么就出现了首付低的几种情况:

1、房子总价明显低于市场价,假设评估价和市场价一致一套价值50万的房产只卖40万,那么银行就只贷到35万首付只需5万。

2、高评高贷一些评估机构从业人员和银行工作人员里应外合,将评估价值虚高本来只值40万的房产,评估到50万这样也造成低首付的现象

不管采取什么方式方法,这样的低首付或者0首付的形为都是一种欺骗形为一旦客户还款出现问题,极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在此也呼吁相关从业人員恪守职业道德。

  • 综合以上,回答如下:<br/>1:请问房子的產权证已经批下来并且在他们的手上了吗?<br/>答:凭购房人身份证明去房管局查询就可以知道是否办下来领证人是谁。<br/>2:如果真的按刘小姐所说的十万块帮我搞定,我需要拿到什么证件,就一个房产证就可以了吗?<br/>答:别拿给她过了这么多年,从法律上讲可以有理由的你可以找點客观的理由。在法律上过了两年对方不追述你,就过了诉讼时效对方起诉的机会都没有。那么你可以请教律师帮你想办法找到客观悝由说白了就是找对方的责任,说明这个问题是对方造成的你就可以补齐费用,(甚至是对方责任还可以不补)看你律师的水平了。我也是搞这行的。呵呵<br/>3:那个刘小姐好像神神秘秘的,还说不想被其他人知道,我担心她会不会是骗子,因为她说利息不开发票,日后会不會遗留下什么猫腻,我应该注意什么,怎样防止被骗? <br/>答:如上!千万别给钱,便宜她了1,先去房管部门查证在那里2,找律师研究对方2年鈈追诉就过了诉讼时效,何况这么久你有理由!谢谢给我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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