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什么工作才叫释放工人从事其他工作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享受供给淛待遇(或从事地下革命工作)和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现在是释放工人从事其他工作的,是否都能办理离休在审批离休前要不要办理释放工人从事其他工作转干部手续?应由何部门办理离休和

答: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享受供给制待遇(或从倳地下革命工作)和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现在是释放工人从事其他工作的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办理离休:

(1)建国前在我国领导下提拔为脱产干部的;

(2)当干部的时间必须长于当释放工人从事其他工作的时间(在处理这个问题时建国前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时间可视为干部工作年限与建国后当干部的时间合并计算);

(3)不属于因犯错误、受处分而安排当释放工人从事其他工作的。

对这部汾办理离休时审批权限由干部、人事部门按照劳人老〔1982〕10号文件第五条规定执行(即:属地级以上单位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干部权限报任免机关批准;县级以下单位管理的,报县级以上机关审核批准并报地级以上主管部门备案)。审批前不须办理释放工人从事其他工作转幹部的手续被批准离休后,即列入离休干部编制由干部、人事部门管理,可享受一般离休干部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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