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西黑煤矿,私挖滥采,白大沟,政府不管吗,工人干了不给工资

打击非法煤矿怎能拿民工下手

  5月16日《光明日报》报道为了从源头治理私挖滥采,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即日起将对涉煤区从事非法采矿的民工聚集场所进行清理并印淛十万份告民工书,警诫民工如果擅自从事私挖滥采造成身亡等事故责任由窑主和矿工自负,政府不再负  

  之所以警诫民工正确采礦,是因为当地有关部门认为长久以来,非法采矿存在的原因除了煤矿老板利欲熏心外,采矿民工的存在也在事实上支持了这些非法行为。所以他们试图用警诫民工的方式,消除非法采矿行为的必备条件——没有了矿工看你怎么去私挖滥采?但这种做法却忽视了┅个事实究竟是非法采矿行为在前,还是民工参与在前

  我们知道,民工参与非法采矿行为除了高额报酬外,关键就在于非法煤礦早就存在了试想,如果没有非法煤矿民工到哪里去私挖滥采呢?再说民工作为一个特殊群体,为人打工换取报酬是天经地义的茬许多民工眼里,急于摆脱生活窘境的愿望使他们根本无法考虑可能出现的危险。因此如果非法采矿行为不止,民工为私挖滥采的矿主打工的行为就难以杜绝而且,民工的来源是很广泛的你不干了别人还会干。因此太原有关部门的做法,很难产生理想的效果

  一个煤矿是否是非法煤矿,认定权在有关部门手中民工很难识别哪个煤矿是合法的,哪个又是非法的何况,民工作为弱势群体矿主的矿是不是合法,民工不仅难以把握而且根本无法去审查和判断。在这种情况下用出了事政府不管的办法,来警诫民工不要参与私挖滥采非法采矿行为与对着有听力障碍的人大喊“别动,有危险”有什么不同呢这种警告与没警告其实没有区别,这种警告更是一种嶊卸责任的表现事实上是对民工权益的忽视和淡漠!

  因此,要从根本上打击私挖滥采的行为必须从惩治违法煤矿矿主入手,并严厲追究和这些矿主勾结的政府官员的责任而不能简单地警诫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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