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當事人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凊形,合同即是合法有效的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本年九月山东临沂那边给我打电話说我在2017年分期贷款了一部苹果手机因为我在2017年除了购车贷款了,其它都没有贷过款
我就以为是诈骗电话,我就没理他
到了十月每隔一段时间就打电话,说我会上征信我有点担心上征信。
我就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了一下
发现在2017年4月1日在哈尔滨银行青龙支行貸款了4000元个人消费贷款,而且五年内有两期逾期!这笔贷款100%确定不是我本人办理的而且我也没有去过哈尔滨青龙支行办过业务。
车贷每個月我都是按时还款没有逾期过。
我想问下逾期记录会不会影响如果有影响,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记录能不能删除,银行在本人沒有到场的情况下就能办理贷款属不属于违法如果起诉的话胜率有多大?能获得多少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