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居家隔离人员管理规定
第┅条 湖北、重庆等重要疫区返洪或来洪探亲人员
第二条 隔离人员不得离开自家居住房屋大门。
第三条 隔离区域相对独立单人单间隔离。
第四条 隔离人员一日三餐在隔离间独自用餐
第五条 隔离区域加强通风,保持房间环境卫生
第六条 隔离人员带好口罩,口罩因分泌物變湿、变脏时立刻更换
第七条 从返洪或来洪探亲起 14天。
第八条 建立镇村组干部、网格员与返洪或来洪人员微信群适时定位监管隔离人員活动轨迹。
第九条 隔离人员必须佩戴好定位腕表由所在村民小组长、村主任、镇长实施三级同步监管,镇长负责抓好全镇隔离人员同步适时监控
第十条 由 1名驻村镇干部、1名村组干部或网格员每日上门察看隔离人员日常情况 3次以上,同步建立日常监管台账
第十一条 由村卫生室医生每日 2次上门测量体温。
第十二条 隔离人员亲朋好友不得进行探视
第十三条 对居家隔离拒不配合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送至县内集中隔离观察点强制隔离
第十四条 隔离人员生活必须品由亲属或镇上落实专人负责(相关费用由隔离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五條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房间应当准备水银温度计、口罩、消毒剂、带盖垃圾桶用过的纸巾、口罩等废弃物放置专用垃圾桶,每天由各镇组織清理
第十六条 返洪或来洪探亲第 15天,经检查无异常情况由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放解除隔离告知书
第十七条 返洪或来洪探亲人员在居家隔离过程中有异常情况的,经县治疗专家组评估需集中隔离治疗的人员送至县隔离治疗点集中治疗。
第十八条 此规定由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
还没有添加任何评论,快去APP中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