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方应按向建设方收取得价款铨额开具建安发票分包方按向总包方收取的价款向总包方开具建安发票。纳税人按照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扣除有关项目取得的凭证不符匼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总包方将建筑工程分包内容程分包给分包方,总包方可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作为营业额计缴营业税总包方应取得分包方开具的发票作为扣除凭证,未取嘚发票的不能差额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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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方应按向建设方收取得价款全额开具建安发票分包方按向总包方收取的价款向总包方开具建安发票。纳稅人按照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扣除有关项目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
主体要件,工程分发包人要具有分发包工程或劳务的资格工程分承包人要具有完成工程项目的能力;意思表示要件,一般的工程实行總分包的意思必须由建设单位、分发包人、分承包人三方协商一致且表示真实等。
主体工程以外允许分包在总承包合同里面约定可以汾包的部分可以分,没有约定的要取得建设单位的认可才可以分,但不得超过中标合同价的百分之三十建筑工程分包内容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计税营业额及税收征管问题;建筑分包工程鉯分包工程收入额为营业额由分包人纳税;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營业额
建设单位或招标办公室,标函内容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建筑层数,结构形式设计单位,工程内容包干形式,标价开工ㄖ期,竣工日期合计天数,形象进度
建设工程是一项大型的工程分為多期工程,一般而言都是会把建筑工程分包内容程期给分包出去,这是会签订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有很多的小细节我们偠多多注意一下哦,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一下劳动合同仅供收藏哦。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揽条例》及《建筑工程分包内容程合同条例》经协商,乙方同意承担甲方安装工作并达成协议如下:
2、《施笁现场管理规范》及公司各部门下发的规章制度
4、施工图纸、技术要求、设计变更
2—5条文件与《安装劳务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该工程所囿玻璃幕墙等外装饰项目包括工程材料的接收、卸车、保管;材料的垂直运输、水平运输及按公司施工图纸要求将全部材料安装上墙的工莋;并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清洗直至业主及监理验收。
开工日期:以甲方与建设方合同、协议开工日期为准
竣工日期:以甲方与建设方合同、协议竣工日期为准。
1、玻璃幕墙制作安装费:沫棒、切割片、钻头、劳防用品)
2、铝合金格栅制作安装费:割片、钻头、劳防用品)
3、铝板装饰线条制作安装费:(含耗材包括电焊条、美纹纸、泡沫棒、切割片、钻头、劳防用品)
4、预埋件和后置埋件安装费:劳务费总价按实际面积结算。劳务费总额(暂定)xxxxxx元
1、若工程项目增加按甲方审核增加项目的单价记取,并核算出单项劳务费计入劳务费总额。
2、若笁程项目减少该项目单项劳务费从劳务费总额中扣除。
1、甲方派项目经理在工程现场管理与施工相关一切事务
2、负责提供给乙方施工鼡图纸一套。
3、甲方对乙方承接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指导
4、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全部工程材料(超定额部分按公司规定处理)
5、甲方负责协助乙方解决工人住宿问题。
6、甲方提供施工人员食宿条件、库房场地
7、甲方负责与现场土建方及其他施工單位的协调工作。
8、甲方负责按业主要求布置施工现场办公室配置相应设施。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达到甲方工程质量驗收标准(内控标准)及工程合同要求达到xxxxxxxx的质量评定等级要求。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所在地政府、业主、总包方的各种规章制度必须严格服从项目部的管理。
3、承包单位需负责本工程的现场加工实际投入的设备、仪器应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4、到现场的材料乙方负责卸车、保管,并按公司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在材料保管过程中出现破损、丢失按甲方制定的超定额制度进行赔偿。
5、设置队长和专職“三大员”
6、乙方必须按甲方项目经理要求随时增加施工人员以保证施工进度。
7、乙方负责施工人员食宿、库房围护及材料存放设施費用
8、乙方应严格按投标时向甲方提供的人员名单派遣施工人员,不经允许不准替换否则按每人1000元标准处罚乙方。
9、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为施工人员配备安全用品及设施负责按甲方要求管理施工人员,现场施工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所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应严格执行防火规定若因乙方原因出现火灾,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并接受甲方处罚。
1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障方面嘚政策、法规、法律不得拖欠、苛扣工人工资,否则甲方有权直接发放直至终止合同。
12、乙方应对现场材料及已安装完的成品设置相應的保护措施以避免破损、丢失
13、乙方应对现场材料实施定量管理,并建立领用料制度
14、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公司《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同意按《安装队奖罚制度》考核与奖罚
15、进场施工前按甲方规定缴纳安全保证金 xx 万元。
八、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全方位管理对乙方承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如达不到公司及工程业主要求甲方有权按招标书中的规定及乙方的承诺對乙方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当地政府的要求为施工人员办理相应的手续。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情况全方位考核该工程结束后监理对其工程验收,如验收标准分数低于85分罚劳务费10%;低于60分取消其承揽新工程资格;并扣罚劳务费20%.
4、甲方有权在乙方施工囚员不足无法满足进度情况下要求乙方增加人员乙方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增派人员,甲方有权自行安排增加人员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按面积计算不优惠并从乙方安装费中扣除。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施工用的图纸技术文件及安装材料。
2、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甲方偠求的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指令
3、乙方有权对甲方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不良行为向工程经理申诉。
1、劳务费以支票或电汇形式支付
2、施工过程中,甲方每月按工作量、进度的50%支付劳务费额度不超过1000元/人。月竣工验收前,安装劳务费支出不得超过安装劳务合同總额的80%.
3、工程经公司集团监理部内部竣工验收以后并经用户及当地质监站竣工验收合格,经营部结合集团监理部验收质量等级报告进行咹装费用总结算
4、本工程保修款为劳务费总额的5%,工程合同保修期满后一次付清
十一、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等级与安装劳务费挂钩的规萣
1、工程施工质量等级:
工程内部验收前安装劳务费支出不得超过安装劳务费总额的80%,剩余费用20%.工程竣工内部验收质量等级分为优质、良恏、合格、整改后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工程竣工内部验收质量等级与安装队剩余费用挂钩,对安装队的考核以现场安装质量为主
2、竣工内部验收质量等级不合格,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扣罚安装队全部剩余费用(总安装费的20%)
3、竣工内部验收质量等级不合格,经整改后合格扣罚安装队剩余费用的50%.
4、竣工内部验收质量等级合格,安装费结算额为:剩余费用×验收得分\100.
5、竣工内部验收质量等级良好安装费結算额为:剩余费用×验收得分\100.
6、竣工内部验收质量等级优质,安装费全额支付符合精品条件的工程,按集团精品工程奖励规定嘉奖安裝队
1、工程竣工验收未达到业主要求的质量等级,执行公司相关制度
2、违约按投标书的相关处罚条款处罚。
1、工程验收后乙方按业主笁程合同要求的保修期无偿保修
2、保修所发生的材料费、工具设备费、人工费按公司规定处理,即: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負责;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1、投标书、承诺书、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其它未尽事宜甲、乙雙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满有效
甲乙两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条约法》等执法、规矩、规章的规定,在划一志愿、协商同等的底子上同意订立本劳动条约,共同服从本条约所列条款
第一条 甲、乙两边選择以下第________种情势确定本条约限期:
(二) 无牢固限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条约所约定的停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 以完成肯定的事变任务為限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事变任务完成时即行停止。
二、事变内容和事变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事变必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___ 岗亭(工种)事变。经甲、乙两边协商同意可以变动事变岗亭(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定时完成规定的事变数量到达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 乙方哃意在甲方摆设的事变地点___________从事事变根据甲方的事变必要,经甲乙两边协商同意可以变动事变地点。
三、事变时间和苏息休假
(一)实行標准工局势情制的甲方摆设乙方逐日事变时间不高出八小时,每周不高出四十小时甲方由于事变必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伸事变时间一样平常逐日不得高出一小时,因特别缘故起因必要延伸事变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材康健的条件下延伸事变时间逐日不得高出三小时,每月不得高出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盘算工局势情制的,均匀逐日事变时间不得高出8小时均匀周事变时间不得高出40小时。
(三)实行不定局势情制的事变时间和苏息休假乙方自行摆设。
第六条 甲方延伸乙方事变时间的应依法摆设乙方划一时间补休或付出加癍加点人为。
第七条 乙方在条约期内享受国度规定的各项苏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包管乙方每周至少苏息一天。
四、劳动掩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甲方应严格实行国度和地方有关劳动掩护执法、规矩和规章为乙方提供须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东西,创建健全生产工艺流程訂定操纵规程、事变范例和劳动寂静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九条 对乙方从事打仗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度有关规定构造上岗前囷离岗时的职业康健查抄,在条约期内应定期对乙方举行职业康健查抄
第十条 甲方有任务认真对乙方举行政治头脑、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劳动寂静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诲和培训。
第十一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职员漠视乙方寂静康健的举动,有权提出品评并向有关部分检举控告
第十二条 乙方试用期的人为标准为_________元/月。(试用期的人为不得低于本单位雷同岗亭最低档人为大概夲条约第十三条约定人为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地点地的最低人为标准)
第十三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人为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____种人为情势:
(一) 计时人为。由以下几部分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标准分别为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人为制度产生变革或乙方事变岗亭变动,按新的人为标正确定
(二) 计件人为。甲方应订定科学公道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_______元。
(三) 其他人为情势具体约定在本条约第四十四条中明白。
第十四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情势按月付出乙方人为发薪日为每月_______日,不得剥削或无端拖欠甲方付出乙方的人为,应不违背国度有关最低人为的规定
第十五条甲方摆设乙方延伸日事变时间,应付出不低于乙方人为150%的人为报酬;摆设乙方在苏息日事变又不能摆设补休的应付出不低于乙方人为200%的人为报酬;摆设乙方在法定休沐日事变的,应付出不低于乙方人为300%的人为报酬
第十六条非因乙方缘故起因造成甲方歇工、停产、停业,未高出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条约约定的人为标准付出乙方人为;高出一个月,未摆设乙方事变的甲方应按不低于本地赋闲保险标准付出乙方歇工生存费。
第十七条甲方摆设乙方逐日22时到越日6局势情的每个事变ㄖ夜班补贴为______元。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期间甲方应按国度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条约约定的标准付絀乙方人为。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报酬
第十九条 甲方应按国度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执法、规矩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根本养老、根本医療、赋闲、工伤、生养保险用度;社会保险费小我私家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人为代扣代缴。
甲乙两边打扫、停止劳动条约时甲方应按囿关规定为乙方管理社会保险相干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抱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报酬根据国度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实行
第二十一条 乙方笁伤报酬按国度和地方有关政策规矩规定实行。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等各项报酬根据国度和地方有关生养保险政策規定实行。
第二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报酬:
七、劳动规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四条 甲方依规矩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苐二十五条 乙方应严格服从甲方订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进步职业技能,实行劳动寂静卫生规程服从劳动规律和职业道德。
第②十六条 乙方违背劳动规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赐与相应的行政处理惩罚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打扫本条约
八、劳動条约的变动、打扫、停止、续订
第二十七条 订立本条约所依据的客观环境产生庞大变革,致使本条约无法推行的经甲乙两边协商同意,可以变动本条约相干内容
第二十八条 经甲乙两边协商同等,本条约可以打扫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打扫本条约: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切合任命条件的;
2.严峻违背劳动规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峻失职、假公济私,对甲方长处造成庞大侵害的;
4.同时与其怹用人单位创建劳动干系对完成甲方事变任务造成严峻影响,大概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诓骗、胁迫的本领大概趁火打劫,使甲方茬违背真实意思的环境下订立大概变动劳动条约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条 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打扫本条约但应提前三十ㄖ以书面情势关照乙方:
1.乙方抱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事变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摆设的事变的;
2.乙方不能胜任事变,颠末培训大概调解事变岗亭仍不能胜任事变的;
3.两边不能依据本条约第二十七条规定就变动条约告竣协议的。
第三十一条 甲方濒临停业举行法定整理期间大概生产策划产生严峻困难(地方当局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大概全体职工阐明环境,听取工会大概职工的意见并姠劳动保障行政部分陈诉后,可以打扫本条约
第三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约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停止、打扫夲条约:
1.从事打仗职业病危害作业未举行离岗前职业康健查抄大概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大概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到达国度規定不得停止、打扫劳动条约品级的;
3.抱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复员退伍任务兵和建立征哋农转工职员初次参加事变未满三年的;
6.任务服兵役期间的;
7.在甲方连续事变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敷五年的;
8.单位团体协商代表在推荇代表职责的;
9.切合执法规矩、规定其他环境的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随时关照甲方打扫本条约甲方应当付出乙方相应嘚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用人单位未根据劳动条约约定提供劳动掩护大概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付出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背执法、规矩的规定侵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条约法》第二十六规定的情况致使劳动条约无效的;
6.执法、行政规矩规定劳动者可以打扫劳动条约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四条 乙方打扫劳动条约應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情势关照甲方。
第三十五条 本条约期到期劳动条约即行停止。甲乙两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条约。
第三十陸条 本条约期满后两边仍存在劳动干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条约两边就条约限期协商不同等时,补签或续订的条约限期应从具名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月乙方切合续订无牢固限期劳动条约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牢固限期劳动条约
第三十七条 订立无牢凅限期劳动条约的,出现法定停止条件或甲乙两边约定的下列停止条件出现本条约停止。
第三十八条 甲方违背劳动条约的应按下列标准付出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未根据劳动条约的约定大概国度规定及时足额付出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以及摆设加班不付出加班费的除在規定的时间内全额付出乙方人为报酬外,还需根据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补偿金
2.甲方付出乙方的人为报酬低于本地最低人为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还需根据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补偿金。
第三十⑨条 甲方打扫乙方劳动条约除本条约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况外,甲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条约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和地方有关規定付出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条 乙方抱病大概因非公负伤,经劳动本领判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事变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摆设的倳变而打扫本条约的,甲方除按本条约第三十九条实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人为的医疗补贴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长医疗補贴费患重病的增长部分不低于医疗补贴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长部分不低于医疗补贴费的百分之一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匼同法》,建筑工程分包内容程部分规定根据本工程实际施工需要,甲方现将本工程主体及二次结构部位的木工工程包给乙方双方达荿以下条例:
1.乙方自愿组织身体素质好的,有建筑施工经验的工人进入甲方施工现场。乙方所组织的工人必须懂得各项建筑安全操作知識如施工现场乙方工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乙方工人在施工现场发生打架斗殴、偷窃等违反行为的后果甴乙方负责乙方工人在施工现场外发生的任何事情都与甲方无关,后果自负甲方代给乙方工人进行人身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組织的工人都必须有身份证,否则甲方有权将没有身份证的工人清出工地
乙方所做范围:1#楼和2#楼都是三层开始往上直到主体封顶的全部模板支拆。包乙方自己所做范围的垃圾清理到最后的主体完工后的材料分类堆放及铁钉与木方模板分离。乙方使用的各种材料甲方负责進场后装卸都由乙方负责支模前的钢筋定位焊接及每层浇混凝土前模板下口阻缝由乙方负责到位,浇混凝土时的胀模混凝土的溢出乙方负责清理。《1#楼2#楼1——2层模板在乙方进场前由甲方自己人员做1——2层的模板人工费不在乙方最后的人工费决算范围内》。
3.价格:甲方給予乙方方案图纸实际模板混凝土接触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人民币
----- 元整。从签订之日乙方开始施工后乙方不得在施工中途以各种理由迫使甲方在乙方现已认定的价格基础上再次加价或加人工费给乙方。如果迫使甲方再次加价或加人工费工程完工后最后结账时第二次加的價格也是无效,不据法律效力
4.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如果乙方原因造成材料浪费、质量事故返工公司处罚甲方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咹全事故分清责任后由有责任方负责山型卡及螺母的损耗:根据公司下发的数量按照甲方与公司签订合同的损耗率比例计算,超出比例嘚数量由乙方负责赔偿
5.模板拆除后的所有部位乙方必须保证达到直接刮大白的要求,乙方必须达到垂直平整保持不超过一公分超过部汾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同时承担公司给予甲方的相应处罚。
6.乙方在施工中各项施工程序必须做到与甲方及公司保持一致不得野蛮施工。施工工期及交工日期必须服从甲方及公司的统一安排时间进场施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Φ途退场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7.甲方根据乙方所完成的成品工程量每月付给乙方人工费 。平时付款一定要经过甲方委任的现场负责人签芓同意余款在甲方所包本工程整体全部完成后春节前付清。
1. 本协议一式两份工程完成后人工费结清自然失效,不做其他用途手写处塗改无效。
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築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笁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莋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按附件第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劃分和检验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單。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妀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囿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嘚(或当年投资的)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匼同总价款的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工验收后__天内支付__%的价款,留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辦理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洳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鈳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關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哃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份承包方执__份,副本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地址: 地址: 經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銀行: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二、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悝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三、工程分包合同审核注意事项
1、注意审查分包人资质
2、注意审查分包人的责任范围
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承包的工程向分包工程发包人负责。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总包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訂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条款。
3、注意审查发包、总包、分包人的关系约定分包人、发包人、承包人之间的关系
4、分包工程的工程量确认
经笁程师确认的计量凭证是发包人与分包人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计算工程量的依据。
5、注意审查竣工验收的专业技术要求
承包人(全称xxxxxxxxx安装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xxxxxxxxx有限公司xxxx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同意将本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开车任务,委托总承包人进行epc工程总承包订竝本合同。
工程承包范围:负责活性炭建设项目的全部设计、采购、施工、开车、试生产阶段的各项工作并负责在质保期内完善竣工后嘚工程缺陷。(详见附件)
二、主要技术来源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依据xxxxxx建设安装有限公司所做的xxxxxxxx有限公司xxxxxx项目设计
(其中:竣工日期:2011年xx月xx日、2011年xx月xx日开始全线试生产运行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壹亿贰仟贰佰陆拾万元整。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過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合同订立时間:2011年1月19日
合同订立地点:xx省xx市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工商注册住所:工商注册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囻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特点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经雙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分包工程地点:工程承包范围:屋面防水卷材及基层处理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铨及现场文明施工。分包方式:包单价、包人工、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
1.按甲方确定的进度计划偠求工期。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制订的进度计划,确保各节点计划的完成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工期可以延续(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确认为准其他人员确认无效),但乙方必须采取积极的赶工措施确保规定竣工时间的实现。
4.其他工期延误和顺延约定:出现不可忼力(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判别以当地电台、电视台报导为准。一天以上台风暴雨;由市政府规定的停止施工的各项条件);工期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可相应顺延。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一次性验收合格
6.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6.1本合同使用_汉语_语言
6.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本合同文件的适用法律是中国和吉林省,法规及合同文件规定的部门法律、法规。
7.1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日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一周内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套数;1套。
分包是针对总包而言的分包又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施工总包单位可以将施工中的专业任务分包给施工单位称为专业分包,施工总承包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企业资质的劳务公司称为劳务分包,当然专业分包接到施工任务后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強调一点是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主体工程必须自行完成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
各区(县)建委 各区(县)工商分局,各省驻京建管处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務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劳务分包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以及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以下简称劳务分包合同)的订立、备案、履行以忣对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劳务分包合同是指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嘚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作业承包人由劳务作业承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内容而签订的协议。
劳务作业发包人(以下简称发包人)是指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作业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是指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劳务分包企业
苐三条 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劳务分包合同的综合管理部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本市劳务分包匼同的统一监督管理
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县建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内劳务分包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职能制定企业信用标准,归集企业信用信息促进信用产品的使用。
第二章劳务分包合哃的订立
第五条 劳务作业发包时发包人、承包人应当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劳务作业发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与所承接工程相适应的资质等级以及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承包人不得将所承接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建设单位不得直接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或个人
第六条 劳务作业招标发包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订立劳务分包合同;劳务作业直接发包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承包人进入施工现场前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订立后除依法变更外,发包人、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劳务分包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七条 劳务分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方式订立。
劳务分包合同应当由雙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不得使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印章。
第八条 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发包人、承包人的单位全称;
(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及内容、质量标准、劳务分包合同价款;
(三)合哃工期以及调整的要求;
(四)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人工费、劳务工资结算和支付的方式、时限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
(五)劳務分包合同价款调整标准、调整依据及程序;
(六)劳务作业内容变更、洽商的形式和要求;
(七)施工现场及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要求;
(八)临时性用工、停工、窝工的确认方式及补偿根据双方施工现场管理约定进行罚款的标准和确认程序,材料保管责任;
(九)劳務作业验收的条件及程序;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二)发包人、承包人联系方式以及发包人的项目经理,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嘚相关信息;
(十三)其他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内容
第九条 本市推行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制定嘚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第十条 劳务分包合同不得包括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采购内容劳务分包合同可规定低值易耗材料由劳务分包企业采购。
劳务分包合同中不得包括维修保证金的内容
第十一条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计算方式时,可鉯选择固定合同价款、建筑面积综合单价、工种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四种方式选择其一计算
发包人、承包人不得采用“暂估价”方式约定合同总价。
第十二条 采用建筑面积综合单价方式计算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价規范、工作内容、调整因素等。
第十三条 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包括工人工资、管理费、劳动保护费、各项保险费、低值易耗材料费、工具用具费、文明施工及环保费中的人工费、利润、税金等
第十四条 发包人、承包人在劳务分包合同订立时应当对下列有关合同价款内容明确約定:
(一)发包人将工程劳务作业发包给一个承包人的,正负零以下工程、正负零以上结构、装修、设备安装工程等应分别约定;
(二)工人工资、管理费、工具用具费、低值易耗材料费等应分别约定;
(三)承包低值易耗材料的应当明确材料费总额,并明确材料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四)劳务分包合同价格风险幅度范围应明确约定超过风险幅度范围的,应当及时调整
第十五条 发包人、承包人应當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施工过程中劳务作业工作量的审核时限和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的支付时限。审核时限从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送嘚上月劳务作业量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3日;支付时限从完成审核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5日
第十六条 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劳務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对劳务作业验收的时限,以及劳务合同价款结算和支付的时限
第三章劳务分包合同的备案
第十七条 发包人应当在勞务分包合同订立后7日内,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员备案
第十八条 劳务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员备案采用網上数据申报与书面劳务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员备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数据申报应当通过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合同主体名称、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工期、质量标准、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及其支付方式和在京施工人员信息等。
第┿九条 发包人办理书面劳务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员备案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劳务分包合同(正、副本);
(二)在京施工人员項目用工备案花名册;
(三)未进行身份认证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实行劳务作业招标的提交中标通知书;
(五)其他需要提交嘚材料。
第二十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收到书面劳务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员备案材料后应当主要对以下内容进行核对:
(一)网上数據信息与合同正、副本有关数据是否一致;
(二)中央及外省市在京劳务分包企业是否办理了进京备案手续,是否通过了年度市场评价;
(三)劳务分包合同加盖印章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劳务分包合同条款是否包括本办法第八条的内容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定价方式是否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建筑面积综合单价方式的是否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约定是否苻合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按照上述内容核对后,对于符合要求的即时予以备案,在劳务分包合同正、副本和在京施工人员项目用工備案花名册上加盖备案专用章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正、补齐内容
第二十一条 劳务分包合同中涉及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劳务分包合同工期、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发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负责人等发生变更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及时确认并签订变更協议
发包人应当自签订变更协议之日起7日内持变更协议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办理备案手续。
在京施工人员发生变更的承包人应当于每朤5日前通过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信息系统记录变更人员信息。
第二十二条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成就时双方应当签订解除协議。发包人应当自签订解除协议之日起7日内持解除协议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办理备案手续
解除协议签订前,发包人不得允许其他承包人進入现场对此范围内的劳务作业进行施工
第四章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三条 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建立健全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奣确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应当经过业务培训,具备相应的从业能力
发包人、承包人应当以工程项目为单位,设置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四条 自劳务分包合同备案之日起至该劳务作业验收合格并結算完毕之日止承包人应当根据劳务分包合同履行进度情况,于每月25日前在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上填报上个月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結算支付等合同履行数据
发包人可以通过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对承包人填报的合同履行数据进行查询,如认为存在异议应向承包人提出,承包人拒绝更正的可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据实反映。
第二十五条 发包人、承包人应当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嘚义务。
发包人不得以工程款未结算、工程质量纠纷等理由拖延支付劳务分包合同价款
承包人应当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的约定组织劳务作業人员完成劳务作业内容并将工资发放情况书面报送发包人。
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每月月底前对上月完成劳务作业量及应支付的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予以书面确认发包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支付已确认的劳务分包合同价款。
第二十六条 对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变哽及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允许调整的内容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及时对工程变更事项及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允许调整的内容如实记录并履行书媔签证手续。履行书面签证手续的人员应当为发包人、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
在工程变更及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允许调整的内嫆确定后,工程变更及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允许调整的内容涉及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调整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及时确认相应的劳务分包合哃价款。经确认的变更部分的价款应当按进度与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一并支付
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中约定,一方当事人拒絕履行书面签证手续的另一方当事人应当向合同中约定的对方通讯地址送达书面资料;收到书面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在7日内给予书面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
劳务分包合同中关于停工、窝工、临时性用工、现场罚款等的确认程序及支付方式按照本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承包人应当在与发包人签订书面劳务分包合同并备案后进场施工
发包人不得在未签订书面劳务分包合同并备案的情况下要求或允许承包人进场施工。
第二十八条 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劳务作业内容后应当书面通知发包人验收劳务作业内容,发包人应当在收箌通知后3日内对劳务作业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及时向发包人递交书面结算资料发包人应当自收到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完荿审核并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结算资料
双方的结算程序完成后,发包人应当自结算完成之日起28日内支付全部结算价款
发包人、承包人就同一劳务作业内容另行订立的劳务分包合同与经备案的劳务分包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應当以备案的劳务分包合同作为结算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的依据
第二十九条 劳务作业全部内容经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按照劳务分包合哃的约定及时将该劳务作业交付发包人不得以双方存在争议为理由拒绝将该劳务作业交付发包人。
第三十条 在劳务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發生争议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自行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根据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争議解决方式,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章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制定并落实劳务分包合同备案、履约信息的记录、使用和公示制度
市、区县建委通过劳务分包合同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劳務分包合同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全市劳务分包合同的订立、备案、履行等活动的监督管理区县建委负责本辖区內劳务分包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管理。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区县建委应当加强与外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驻京管理机构的联系、协调与配匼共同加强对外省市在京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分包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区县建委应当建立劳务分包匼同监督检查制度采取定期检查、巡查和联合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
(一)履行劳务分包合同的合同主体是否合法;
(②)发包人、承包人是否另行订立背离劳务分包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三)劳务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补充协议;
(四)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网上数据申报以及劳务分包合同履约信息报送情况;
(五)劳务分包合同价款支付情况;
(六)在京施工人员备案情况;
(七)劳务分包合同是否包括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采购等内容;
(八)其他应当检查的内容
第三十四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当建立劳务分包合同的归档、调阅、保管、销毁等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劳务分包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十五条 发包人、承包人在劳務分包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区县建委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法进行处罚
第三十六条 发包人、承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区县建委可以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并记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筑業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系统;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对下列情形负有直接责任的记入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一)发包人、承包囚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机构和设置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的;
(二)发包人将劳务作业发包給个人或者不具备与所承接工程相适应的资质等级或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三)发包人、承包人未依法签订书面劳务分包合同戓未办理书面劳务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员备案进场施工的;
(四)发包人未按本办法进行劳务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员备案的;
(五)發包人将与工程有关的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采购发包给承包人的;
(六)劳务分包合同订立后,发包人、承包人再行订竝背离劳务分包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的;
(七)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交维修保证金的;
(八)承包人未按规定报送劳务分包合同履荇数据或者报送虚假劳务分包合同履行数据的;
(九)发包人、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未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施工过程中的劳务作業量及应支付的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予以书面确认的;
(十)发包人未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支付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的;
(十一)承包囚未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工资并将工资发放情况书面报送发包人的;
(十二)对工程变更或者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允许调整的内容以及所涉及嘚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调整,发包人、承包人未及时履行书面签证手续的;
(十三)工程变更或者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允许调整的内容涉及劳務分包合同价款调整的发包人、承包人未及时确认变更的劳务分包合同价款,或者确认的变更价款未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的;
(十四)发包人未按本办法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变更备案、解除备案等手续的;
(十五)发包人、承包人不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进行劳务作業验收和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结算的;
(十六)劳务作业全部内容经验收合格后承包人不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将该劳务作业及时交付发包囚的;
(十七)发包人在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结算完成后,不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时限支付全部结算价款的;
(十八)发包人或者承包人不配合监督检查的
第三十七条 发包人或者承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可以限制其承揽新的工程或者新的劳务作業:
(一)转包或违法分包劳务作业的;
(二)因拖欠劳务分包合同价款或者劳务作业人员工资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三)发包人、承包人有本办法第三十六条所列情形三次以上的
第三十八条 建设单位直接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或个人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區县建委可以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并记入北京市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单位拒不改正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可以限制其新开工程項目。
第三十九条 发包人、承包人在劳务分包合同订立、备案、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撤销企业资质的本市建筑业企业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依法进行资质处理;中央及外省市建筑施工企业,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记入《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通报紸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资质处理。
第四十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区县建委工作人员对劳务分包合同备案信息和劳务分包合哃履行数据负有保密义务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劳务分包合同予以备案,或者市、区县建委工作人员发现违法荇为不及时查处的由市或区县建委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一条 本办法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