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买房送“小三见原配应该怎么做”遭原配起诉法院判:赠与行为无效
家住遵义市汇川区的赵女士,与丈夫李某结婚10多年最近两年,赵女士发现丈夫与其怹女性关系暧昧但丈夫却总能自圆其说。加上丈夫一直在外做工程经常不归家赵女士并不太了解其行踪。
今年6月赵女士从丈夫的手機中,找到了李某出轨的证据这时,李某才承认自己与工地食堂员工王某有不正当关系,并搬回家承诺将与其断绝来往
但让赵女士意想不到的是,丈夫归来后王某竟然主动发起进攻,要赵女士这个“原配”让位同时,王某还给赵女士发来她与李某一起生活的照片鉯让其离婚并称李某在某小区全款给她购买了住房。
听到这个消息赵女士十分气愤,在查实丈夫确实为小三见原配应该怎么做购买住房后赵女士向汇川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丈夫的赠与行为无效
汇川区法院经审理查明,李某全款为王某购买了一套住房购房款总计58万余元。王某称该房没有办理产权证明,她只能返还购买款11月中旬,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李某赠与王某58万余元购房的行为无效王某返还赵女士购房款58万元。
“根据《民法总则》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汇川区法院法官介绍该法第153条第2款还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李某赠与王某房子的行为明显“违背公序良俗”。
法官介绍《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也明确: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李某在未与妻子协商的前提下做出的上述财产处置显然无效。